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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方案(精選10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學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方案 1
一、考核對象
全校在編在職教職工。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客觀公正原則,堅持組織評鑒與群眾評議相結合、學年度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
2.與師德考核相結合原則。師德考核作為學年度履職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師德考核不合格的,學年度履職考核直接確定為不稱職。
3.與教師聘任制相結合。學年度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聘任的重要依據。
4.與發展性教師評價相結合原則。學校依照《浦南小學發展性教師評價方案》,結合《鹿城高(中、初)級教師履職考核表》,開展平時考核管理和學年度履職考核管理,將其評價結果作為評定教師學年度履職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據。
5.堅持“考核與獎金掛鉤,拉開檔次,優職優酬,有利于調動積極性”原則。
三、考核內容及標準
1.師德考核:依據《溫州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
2.業務考核:依據《鹿城區教職工學年度履職考核辦法》
四、考核等次和比例
1.學年度履職考核結果分優職、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考核總分60分以下的為不稱職;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確定為基本稱職;70分以上的,原則上依據高分到低分差額評優原則確定為優職和稱職等次。
2.優職等次不得超過參加考核總人數的15%;各職稱層次的優職比例一般不低于本檔參考總人數的10%。
3.校級領導干部的考核等次不計入學校教職工考核總比例。
五、考核的組織及程序
1.學年度履職考核由學校考核小組負責組織和具體實施。
2.宣傳動員:傳達上級有關考核的文件精神,學習考核方案。
3.個人自評:寫出個人小結,并填寫《鹿城區教職工學年度履職考核表》。
4.民主測評:在校區范圍內進行民主測評工作。
5.組室評議:召開一定范圍的組室評議會議,根據個人小結、民主測評結果,結合發展性教師評價的平時考核結果,給出評議分。
6.考核組評定:校考核小組認真了解被考核人的總體情況,嚴格把關。根據《發展性教師評價量表》得分排出名次,綜合平時表現,評定考核最終等次。
7.公示:學校將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三天;若教師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校考核小組提出復議。
8.確認:考核小組將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9.上報教育局審定。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
學校獎金一般分為學年度績效考核獎和年終獎,全年獎金安排以學年度績效考核獎為主,分別在學年度履職考核和年度考核后發放。
1.學年度履職考核為優職、稱職等次的:
(1)學年度履職考核為優職、稱職等次的,發放學年度績效考核獎;年度考核以學年度履職考核為依據,確定為優秀、合格等次,按照有關規定晉升工資檔次,發放本人當年12月份工資額的一次性獎金和年終獎。
(2)專業技術人員具有續聘的資格;在規定的任職年限中被確定為優職等次的,具有優先(優惠加分)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
(3)連續三年學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2年被確定為優職等次的,具有優先晉升職務的資格。
2.學年度履職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的:
(1)學年度履職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的,不發放學年度績效考核獎;年度考核以學年度履職考核為依據,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按照有關規定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取消本人當年12月份工資額的一次性獎金和年終獎。
(2)第二學年度由學校給予3-6個月的告誡期,告誡期內由學校進行崗位強化教育,有明顯改進的按原職務(稱)等級繼續聘任(用),無明顯改進的延長告誡期,延長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延長期仍表現不好的,可確定為不稱職,并按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理。
3.學年度履職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
(1)學年度履職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不發放學年度績效考核獎;年度考核以學年度履職考核為依據,確定為不合格等次,按照有關規定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取消本人當年12月份工資額的一次性獎金和年終獎。
(2)連續兩年學年度履職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根據不同情況,予以降職、調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4.學年度履職考核結果的使用,與學校評選先進活動、開展獎勵表彰緊密結合。區級及以上全面先進須在上學年度履職考核為優職且工作實績突出的人員中擇優推薦。
七、幾類特殊人員的處理
1.下列人員不參加學年度履職考核,不計算考核年限
(1)非單位派出,但經組織同意外出學習超過半年的;
(2)學年度內因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
(3)學年度內已辦理退(離)休手續的;
(4)正在接受組織立案審查或需紀律處分的;
(5)經區教育局批準有特殊情況的。
2.下列人員參加學年度履職考核,不確定等次,不計算考核年限
(1)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管制、拘役或受勞動教養期滿后,重新工作未滿6個月的;
(2)對德、能、勤、績表現較差,在平時考核中不履行職務崗位職責的人員,學校應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或予以告誡,告誡期限為3-6個月。學年度履職考核時如告誡期未滿,暫緩確定考核等次。
(3)對德、能、勤、績表現較差,在學年度履職考核中難以確定等次的人員,可先予以告誡暫緩確定等次,告誡期限為3-6個月。告誡期滿有明顯改進的,可定為稱職等次;仍表現不好的,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
3.下列情況人員,考核處理辦法是:
(1)經教育局批準,同意長期病假的人員,不參加考核也不確定等次。
(2)屬于支教和交流任教的人員,在服務期內由任教學校負責考核。
(3)凡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前提下,學校可根據其實際表現,適當放寬考核標準和要求。
(4)新錄用在試用期內的人員,參加學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考核情況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5)中學高級教師(含“小中高”)轉后勤崗位,學校結構工資或績效工資予以適度下浮。
(6)下列人員,不享受學年度績效考核獎和年終獎:受黨紀、行政處分期間的人員;學年度考核不稱職或沒有考核結果的人員;在編不在崗人員;其他規定應不享受的人員。
小學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方案 2
為客觀、公正地評價教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發教職工奮發進取的積極性,更好地履行崗位職責,并為其晉升、調薪、獎懲、聘任等提供依據,根據區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考核原則、要素及權重
1、堅持客觀、公正、公開和注重實績原則,堅持組織評鑒與群眾測評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平時與年度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原則。增強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準確性。
2、設置考核的必備條件:
(1)凡師德考核不合格的,學年度考核直接進入不合格。
(2)45周歲以下教師教科研成果(包括論文、案例、優質課、課題、學生競賽)獲區三、區二(市三)以上為良好、優秀的必備條件,45周歲以上教師獲區三以上為優秀的必備條件。
3、建立經常性的考核記載制度,用表式反映教師的`全面工作和實績。包括:
(1)論文、優質課、課題遞交和獲獎一覽表;
(2)輔導學生獲獎一覽表;
(3)期終考試和抽測成績統計表;
(4)個人榮譽一覽表;
(5)班主任考核情況表;
(6)考勤統計表。以上表格是考核時的依據之一。
4、考核內容分德、能、勤、績四大要素,權重比例2.5:2.5:1:4。學校根據上級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確定具體內容和評分標準。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1、成立考核組。
考核組由7人組成,校長為組長,其他全都由老師無記名選舉,票數從多到少當選,學校領導和教師代表各3人。
2、被考核人撰寫個人述職報告,填寫《教職工學年度考核表》。
3、以工會小組為單位在組長組織下,每位被考核人向組內教師述職。
4、群眾賦分。
5、學校領導賦分。
6、考核組考核。
7、統計。按照群眾平均賦分×40%+學校領導平均賦分×20%+考核組平均賦分×40%,計算最終得分。群眾賦分由考核組成員統計,學校領導分和考核組分在校長領導下,由考核組外的二位教師統計,總分由考核組成員統計。
8、根據個人最終得分確定考核結果和等次。優秀為實際參加考核人數的15%,良好為20%。考核組成員的優秀比例一般不超過考核組人員的50%,并保證至少有1名為非考核組人員。連續二年考核優秀的教師如在第三年考核中仍為優秀將自動放棄,認定為良好。
9、反饋。考核小組將考核結果用通知書形式反饋給被考核人,優秀、良好人員進行公示。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教師應提交書面申請,考核組及時予以答復。為保證考核的權威性,考核組只接受對考核程序是否違規和統計是否有誤的申述。
10、將考核結果報區教育局人事科,并存入個人檔案。
三、特殊對象的考核辦法:
1、下列對象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1)累計請假半年或半休八個月以上的。
(2)學年度內已辦理退休手續和經教育局批準離崗退養的。
(3)對表現較差,難以確定等次的人員,可先予以告誡,期限為三至六個月。告誡期滿有明顯改正的,可定為合格等次,表現仍不好的,定為不合格等次。
2、下列對象直接記入不合格等次。
(1)全學年曠工、曠課累計達三天以上的。
(2)違反學校規定從事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教育教學工作的。
(3)違反師德,在學校和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
(4)向家長學生索要財物或違反規定搞有償家教,在師生和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5)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的主要責任人。
(6)在校內和學生中從事傳教、封建迷信活動的。
(7)連續二年受告誡暫緩確定等次的。
(8)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考核的。
3、享受法定產假,單位批準同意哺乳假的女教師一般認定為合格等次。
四、考核注意事項:
1、關于賦分
(1)賦分必須參考賦分標準逐項賦分,否則為無效賦分,不作統計。
(2)賦分必須在指定地點獨立進行,不準討論,否則為無效賦分,不作統計。
(3)賦分必須客觀、公正,同時規定最高賦分為97分,最低分為85分,否則為無效賦分。考核組將進行賦分有效性鑒定。
2、關于保密工作
(1)規定可以公開的公開,不可以公開的必須嚴守保密制度,對違反保密制度而造成考核工作混亂的,經學校領導班子研究直接記入考核最后一名。
(2)各被考核人對評定分數自行保密,不必互相打聽。
小學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方案 3
一、考核對象
全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二、組織領導
根據上級有關“教師年度考核工作”規定和要求,為加強教師年度考核工作的領導,切實做好教師年度業務考核工作,我校成立教師年度考核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考核原則
根據《教師法》,考核工作實行“客觀、公正、準確”的原則,堅持群眾認可,注重工作實績。反對形式主義,杜絕拉幫結派,考核工作在考核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工作小組具體負責組織落實和實施,接受全體教師的監督。
四、考核內容
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是考核工作實績。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
2、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業務技術提高、知識更新情況;
3、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4、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5、廉:是指廉潔從教方面的表現。
五、考核標準
以教職員工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為基本依據。考核結果分為四個等次: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的基本標準:
1、確定為優秀檔次須具備下列條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高,具有模范的職業道德和良好的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勤于學習,有計劃的參加教育培訓,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強;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強,具有模范的勤奮敬業精神,工作態度認真負責;全面履行崗位職責,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成效顯著,服務對象滿意度高;在廉潔從教方面具有模范作用;在本校工作滿一學年及以上。學習強國截至2023年12月總積分排名在學校排名前三分之二范圍內(前名)。按照規定占在編公辦教師人數的15%來上報原則,確定我校優秀名額(x)人。
2、確定為合格檔次須具備下列條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較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定期參加教育培訓,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高,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強;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較強,具有勤奮敬業精神,工作態度比較認真負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地完成工作任務,富有成效,服務對象滿意度較高;廉潔從教。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基本合格檔次:思想政治素質一般,或者在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方面存在明顯不足;終身學習意識不強,學習主動性一般,接受、參加教育培訓較為勉強,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低,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弱;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基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或者服務對象滿意度較低;能基本做到廉潔從教,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不合格檔次:思想政治素質較差,或者在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方面較差;終身學習意識缺乏,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參加教育培訓,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崗位要求;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差;未能履行崗位職責,未能完成工作任務,或者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不能做到廉潔從教,且情形較為嚴重。
六、考核辦法
根據工作安排,結合學校實際,對教職工年度工作中的“德、能、勤、績、廉”五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其中德、廉占15%,能占20%,績占40%,勤占15%,證件加分占10%)。將全校教職工分成若干個大組,每組人數×15%,根據“四舍五入法”,確定每組優秀人數;根據組內排名確定最終優秀名單。
(一)德、廉(15分)
1、具體辦法按照教師綜合量化積分匯總。
2、扣分項目:凡是受到校級通報批評處理教師師德減6分,受到縣級教育部門及縣級其他部門通報批評處理師德減10分,受到市級及以上部門通報批評師德為0分。凡受到記過及以上處理決定的教師年度考核直接一票否,本年度考核結果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3、自我約束,廉潔從教,為人師表。自覺抵制不良風氣和腐朽思想的侵蝕,保持行為的端正廉潔。
(二)能(20分)
一學年業務檢查賦分。
(三)績(40分)
1、根據上級文件要求,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質量檢測。每個學期中間視情況而定,可進行階段性學科素養評價活動。每學期量化積分中“績”的分數以期末成績為主(階段性學科素養評價結果僅供參考)。
2、上下學年兩次期末成績結果求和取平均分。
3、具體辦法按照教師綜合量化積分匯總。
(四)勤(15分)
1、每學期以100分計算(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正常上班未簽到或未簽退,扣1分/次;請假以節為單位,一天按六節計算,病假每節扣0.25分,事假每節扣0.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曠會一次扣2分。),上下兩學期求和/2得出平均分*15%。
(五)本年度證件加分(10分)
七、年度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師根據考核內容自我總結,上交當年的書面工作總結,并填寫《年度考核表》。
2、被考核教師總結一學年來教育教學工作,接受群眾民主評議,按照標準填寫出考核表內容,由學校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3、學校確定考核等次后,對擬評為優秀等次的教師在本校內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上報。
4、本校的考核結果上報縣教育局審核后,上報縣人社局。
5、年度考核工作結束后,將《年度考核表》存入本人檔案。對于被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教師,學校填寫好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情況及一份書面材料,并將其存入本人檔案。
注:晉級當年不再參與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評選。
小學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方案 4
一、考核對象
全校所有在職、在聘、在編的工作人員。
二、考核內容
圍繞德、能、績、勤、廉五個方面進行全面量化考核,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考核中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工作方面:要全面衡量教師的教學工作,既要看教師平時備課、上課、作業、輔導情況,又要看教師教育教學創新情況;既要看所任學科的教學成績,又要看是否按照課程標準,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情況。
2.德育工作方面: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德育教育,指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重視教師的職業道德,看是否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行為,是否有以贏利為目的的辦輔導班、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的現象,是否發生安全事故等問題。注意傾聽學生的反映、家長和社會反響,不掩蓋問題,如實評價。
3.教育科研方面:能堅持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研究新課標、新教材、新教法;能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研究活動,主持或參與課題研究,承擔教改實驗課、觀摩課、示范課等教學任務;能不斷總結自己的教學經驗與體會,經常與教師共同切磋教學方法、教育科研方法。
4.考勤方面:嚴格落實考勤制度,明確量化標準,對每個教師的考勤情況,要以平時記錄為準,及時向全體教師公布,接受大家的監督。
5.強調教師專業發展成果的考核,對撰寫的教育教學方面的論文、經驗總結,要緊密結合自己的教育教學實際。主編或參與編寫的論著或教學用書,要有新思路、新理念,嚴禁剽竊抄襲。
三、考核等級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優秀比例按不超過15%確定。
因20xx年度學校被授予省級文明校園稱號的;考核優秀比例適當提高,最多不超過20%。
四、考核的辦法和程序
按照魯人社發[20xx]45號文件要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要堅持民主公開、客觀公正、科學規范、注重實效的原則,突出行業崗位特點,以平時考核為基礎,以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和工作標準為依據,以工作績效和現實表現為重要內容,按照規定的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開展,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據,充分發揮考核結果的激勵約束作用。
1.考核辦法。
(1)按照中小學教職工全方位目標管理考核實施細則,實行領導與教職工相結合,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
(2)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時考核指分管領導和年級主任考核,是對全校教職工工作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并根據學校《關于教職工考勤、班主任津貼、工作量和績效考核及有關獎勵的規定》據實記分。年度考核在每年7月份進行,按照考核小組評議、教職工民主評議和個人述職相結合的原則,予以分值確定,真實、客觀、公正反映每一位教職工的工作實績。
2.考核程序。
(1)動員部署。學校進行動員部署,帶領教職工學習有關考核文件精神。
(2)建立組織。學校建立由校長、中層以上干部代表和教職工代表組成17人的考核小組(校級干部4人、人事干部1人、中層干部代表4人、教職工代表8人共17人組成),校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中層干部代表和教職工代表由民主推薦產生。
(3)個人述職。學校分別按語文組、數學組、綜合學科組、前后勤組召開教職工會,由被考核人進行總結并述職。
(4)民主評議。根據被考核人的述職或個人總結,結合工作實際,對其進行民主測評,中層領導評議,考核小組評議。
(5)考核小組對被考核人完成目標任務情況進行考核。
(6)成績統計。考核小組根據民主評議、領導評議、考核評議和被考核人的情況統計計分。民主評議去掉被考核人數的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中層干部、考核小組均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
(7)考核小組根據被考核人情況及個人總結,審核確定考核等次,并將考核情況填入《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情況登記表》
(8)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9)匯總上報。按照報表要求,完備手續,認真填寫,及時匯總上報。
(10)總結檢查。切實加強對考核工作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考核工作結束后,要及時進行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報縣教育局人事科。
五、考核工作要求
1.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學校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嚴格標準,嚴格要求,嚴格程序,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到考核標準公開,考核辦法公開,考核過程公開,考核結果公開,確保考核質量和效果。對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
2.進行分類考核。一線教師、管理人員、教輔、工勤人員應分別進行考核,各類人員優秀等次不能交叉使用。
3.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人員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⑴本學年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嚴重影響學校和教育形象事故的;
⑵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⑶所任學科考試成績位于本單位下游的;
⑷從事與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不符的其它活動,在學校或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4.考核成績公示。考核成績在本單位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縣教體局、縣人社局進行存檔和備案。
5.做好資料歸檔,考核結果及時歸入教師考核檔案。
六、幾點說明
1.首次就業,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非首次就業,本年度在機關、其他事業單位、軍隊以及其他單位工作時間與本單位工作時間合并計算,不滿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試用期),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檔次;工作累計滿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試用期),由其現所在事業單位進行年度考核并確定檔次,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2.病假(工傷除外)、事假累計超過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工作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3.受政紀處分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受到警告處分的,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檔次;受到記過處分的,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確定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檔次;受到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含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確定為不合格檔次。處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處分影響。
4.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未作黨紀、政紀處分的,立案審查期間按正常考核補定等次,受黨紀和政紀處分的,自首次立案到作出處分決定前的考核周期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5.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員,經教育后仍拒絕參加的,其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6.受黨紀處分的工作人員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紀委、中組部、原人事部《關于受黨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組通字〔1998〕19號)和中紀委、中組部、人力資源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受黨紀處分公務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答復意見》(組通字〔20xx〕60號)有關規定執行。
小學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方案 5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增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大局意識、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促進干部隊伍建設。通過考核,激發廣大教職工立足本職、勤政為民、科學發展的工作熱情,確保各項工作的全面落實和完成。
年度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礎上,對教職工進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時間段
三、考核范圍
本單位編制、備案教職工(包括在本校交流的編制、備案教師)
四、考核原則
1、以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
2、以德為先,注重工作實際;
3、激勵先進,促進職業發展;
4、客觀公正,力求簡便易行。
五、考核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細則,組織實施年度考核工作,客觀、公正、全面評價教職工德能表現和工作實績。審核確定最終考核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員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請。
六、考核內容、等次、標準
1、考核內容
學年度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師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實績。考核須結合崗位聘任后的崗位職責、工作績效、個人能力和服務對象的滿意程度等內容進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3、考核標準
(1)管理人員學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奉公,精通業務,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工作成績突出。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熟悉管理業務,工作積極,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基本合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政治、管理業務素質一般,未完全履行崗位職責,基本完成工作任務,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誤。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存在嚴重失誤。
(2)專業技術人員學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
優秀: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責任心強,勤奮敬業,專業技術能力強或提高快,工作有創新,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在科研、教學、業務技術工作中成績突出。
合格: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工作負責,業務熟練,專業技術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無責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政治、業務素質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務,未完全履行崗位職責,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誤。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低,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在工作中存在嚴重失誤或造成責任事故。
六、考核程序
1、個人申報。教職工根據崗位職責和年度工作目標,在對年度工作進行全面回顧、認真總結的基礎上,填寫申報表,在6月25日前上交給校長室。
2、民主測評。以組為單位,申報教職工進行個人述職。
3、考核領導小組評鑒。
4、擬定等次。在個人述職、民主測評、考核小組評鑒的基礎上,主管領導作出年度考核的評鑒意見,并提出考核等次,經學校考核委員會審核后確定考核等次。
5、公示。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在本校內公示,時間為一周。
6、確定考核等次。公示結束,確定教職工的考核等次,反饋考核結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記表上簽字。
7、將考核結果上報備案。
七、考核結果的使用
1、學年度考核結果納入獎勵性績效工資、專項績效獎勵發放考核范圍,并作為被考核人職稱評審、崗位聘任、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職務、晉升工資的依據。
學年度考核結果中被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員,次年增加一級薪級工資。被確定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員,次年不得晉升薪級工資;連續兩學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則本學年度視作不合格等次處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員按規定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專項績效獎勵。
2、連續兩學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人員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優秀”等次,作為崗位晉升、職稱評聘、評先評優、專業發展稱號評選等方面的考慮條件。
小學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方案 6
一、考核原則
1、突出預防,消除隱患
2、重視過程,講究實效
3、尊重事實,落實責任。
4、學生考核(10%)、部門考核(40%)與行政考核(50%)相結合。
二、考核規定
1、學習對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學期考核制,納入學期考核指標中(500元∕人∕學期),并將考核結果納入年度重要考核之一。
2、班主任安全教育與管理納入班主任績效考核中(500元∕人∕學期)(班主任不再做教師個人考核)。
3、安全工作考核作為教職工評優、評先、晉級的依據之一。
4、基礎分為100分,按考核辦法規定增減。90--100分為優秀(全額發放),75--89分為合格(60%發放),75分以下為不及格(20%發放),100分以上(150%發放)。
三、考核內容
本考核辦所指的安全工作是指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以及師生治安安全方面的教育預防工作,包括交談安全、集體外出安全、教師辦公室財務安全、師生治安安全及學校穩定和發展信訪工作。
四、考核具體內容及辦法
(一)各部門負責人
1、各部門組織大型活動時,應事先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做好應急預案,活動時落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發生無責任安全事故,處理不及時,扣2分。
2、行政值班、值班教師按時到崗、巡視到位,發生安全事故及時了解,及時處理并上報,記錄清楚。其中一項未落實扣1分。
(二)班主任
1、認真落實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行為檢查督促工作,每月有安全工作記錄,少一次扣1分。
2、幾時調查、處理并化解學生糾紛等安全事件并記錄,學生中意外事故處理,傷害事件及時救助并上報學校。一次未處理、記錄、上報扣2分。
3、發現班內學生有以下情況:①攀爬學校圍墻;②打架;③在教室過道追逐瘋趕打鬧;絲攜帶管制刀具進入校園;⑤玩爆竹、火藥槍等易發生安全事故的行為。發現一次扣2分,未積極處理的扣5分。
4、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及時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1分。
5、組織活動時,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導致發生安全事件的,發生一次扣2分。
6、對班級活動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上報學校以消除隱患。同時教育好學生,防止安全時間發生。未做到的,一項扣1分。
7、組織班級參加學校及以上組織的安全活動、安全教育表現較差的,一次扣2分。
(三)科任教師
1、值班、護校隊巡視到位,對發生的安全時間或無責任事件及時了解。巡視檢查學生活動行為,記錄不安全行為學生名字,并與班主任溝通。任一項沒做到扣2分。
2、課內教學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隱患,組織有序,不發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項未做到扣2分。
3、及時處理課內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學生為第一原則。未做到或處理不到位的`扣5分。
4、外出社會實踐活動跟班時,工作到位,協助管理認真,無安全事件、事故發生。不作為的扣2分。
5、學生發生安全時間時,在此或得知情況,應及時救助、處理,否則應負相應的責任。發生一次扣2分。
6、認真參加學校及上級組織的安全活動、安全教育。無故不參加,一次扣2分。
7、按學校規定時間、重點地段到位而不到位的、到位又不履行職責的,一次扣1分。
8、發生學生不良行為不制止、不糾正、不教育。多次以上的,每學期扣5分。
(四)專用教室管理人員
1、參加學校組織安全學習工作,上交專用教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1分。
2、完成辦崗位的安全責任工作,因為工作不到位出現安全問題,則要追究相應的安全責任。發生一起扣5分。
3、開展每月一次安全工作自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學校,并及時處理。一項未做到扣2分。
4、配合完成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級有關部門對相關部門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因部門及相關人員引起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查到一次扣2分,未及時整改的扣2分。
五、獎勵加分
1、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上報,每次加2分。
2、協助學校處理安全事故、事件,做出較大貢獻的,每次加5--10分。
六、重大事故一票否決指標
有以下情況的任一項,學期中各項評比,職位晉升,評優、評先等實行一票否決,當年安全考核不及格,年終績效考核降等。
1、因個人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違法犯罪受到處罰事件;
3、師生越級上訪、罷課及非法游行、集會事件;
4、發生1人以上責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責任事件;
5、有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經查屬實的。
小學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方案 7
一、考核原則
1、客觀公正、民主公開;
2、注重日常工作的實績;
3、年度考核與學年度考核和專業技術職務考核相結合。
二、考核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三、考核內容與標準
以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按照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確定考核結果。
其中: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高;
2、精通業務,工作能力強;
3、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工作作風好;
4、工作實現突出;
5、清正廉潔。
四、相關事宜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規定執行
(1)新錄用的人員參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時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2)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不參加本年度考核;
(3)不參加考核或參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年度考核結果晉升薪級工資的.考核年限。
2、嚴格控制人數
考核優秀等次的人數10人,其中獲行政獎勵人數7人(記大功2人,記功5人)。
五、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見附件)
小學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方案 8
為進一步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學校規范化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科學合理的管理體制,逐步實現學校內部管理的制度化、科學化,切實保證依法治校、照章辦事,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本著客觀公正、民主公開和注重實績的原則,特制定本單位績效、年度量化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
學校全體教職工。
三、量化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算制”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論什么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四、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1、資金來源:按照上級撥給的績效工資總量(不含班主任津貼、校長津貼、邊遠地區津貼等)中每位教職工不分級別提取1000元,納入績效工資的范圍。
2、資金發放:
(1)代課費:1節15元,超課費:1節15元,課時基數以文件為準(校長4節,教導主任、總務主任7節,辦公室主任、少先隊輔導員各8節,教導副主任、總務副主任、報賬員、工會主席各9節,關工委主任、關工委秘書各10節。)圖書管理員按超2節課計算,實驗儀器管理員按超2節課計算,體育器材管理員按超2節課計算,食堂管理員按超3節計算,教研組長組織一次教研活動30元,上公開課或組織教研活動的教師一次30元。
(2)事假1節扣15元,一般病假1節扣10元(大病住院除外),曠工一節扣50元,早退和遲到一節扣15元。(請假須先寫請假條,否則視為曠工)
(3)期末統考獲全鎮第一名獎勵600元(畢業班獲縣一等獎追加600元),第二名獎勵400元(畢業班獲縣二等獎追加500元),第三名加200元(以平均分為準)(畢業班獲縣三等獎追加40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超過鎮、縣平均分每分各獎勵2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低于鎮、縣平均分每分各扣10元,鎮級平均分、合格率倒數第一名各扣100元,縣級平均分、合格率倒數第一名各扣100元。
(4)公假和特假不扣績效。
(5)(績效工資總量—(1)至(5)項)÷全校教職工考核量化總分數=分值,用每個教職工的考核分數×分值,計算出每個教職工此項績效考核獎金。
3、請長假(連續請假超過15天)的教職工的考核分數為60分,績效工資本學期不參與計算全數返還(學校的各項扣款除外)。
4、量化考核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優、評模、晉升、脫產培訓、末位淘汰的條件和依據等評優評先的依據。
五、量化考核辦法
每位教師給基礎分80分,依據下列條款進行加分和扣分。
(一)加分
1、熱愛黨、熱愛祖國和人民,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愛崗敬業、為人師表、關愛學生。(3分)
2、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在國家正規刊物上發表論文及論文評比獲獎的,按縣級到國家級刊物每學期只以級別最高一次加分(鎮級0.6分,縣級1分,州級2分,省級3分,國家級4分)。(發表之前必須到教務處登記備案,否則不予加分)
3、獲“文明教室”稱號班級的'教師每人每周加0.5分,第二名加0.3分,若有教師不負責,則將積分加給另一位教師。
4、按上級文件要求指導學生發表作品或參加校外活動獲獎,按鎮級到國家級每次鎮級加1分,縣級加2分,州級加3分,省級加4分,國家級加5分。(活動必須真實,學生將作品或活動項目到教務處登記備案)
5、班級學生鞏固率為100%,加教師(語文、數學教師)各1分。
6、當月出滿勤加1分。
7、期末統考獲縣前5名加10分,6—10名加6分,獲全鎮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以上名次均以平均分為準)。
(二)扣分
1、違法亂紀被公安機關或有關單位抓獲一次,或被上級黨政機關處分一次扣5分(影響學校團體獎金者除扣積分外,按團體應得獎金總額的5%進行罰款分發給其他團體成員)。
2、不負責任,造成學校工作損失,導致安全事故發生,使學校聲譽受到影響及不服從學校分配安排的拒絕一次扣0.5——6分。
3、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體傷害,重傷扣10分,輕傷扣5分,輕微傷或未有明顯傷痕,但造成一定影響的扣3分。
4、衣冠不整(穿拖鞋、短褲、超短裙、濃裝艷抹、奇裝異服)進校園者每次扣2分。
5、酒醉上課和在課堂上抽煙、接打手機、玩手機、看無關書報等每次扣1分。
6、教職工互相吵架,每次扣3分,打架每次扣5分。
7、挑撥離間,制造矛盾者,發現一次扣5分。
8、會議、學習時間批改作業、看書報、打毛線等,做與開會無關的事,發現一次扣1分,少一次會議記錄扣1分,記錄不認真的視為無記錄。
9、在校園亂丟煙頭、果皮、紙屑等臟物每次扣1分。
10、不按時間交計劃、總結、表冊、繼續教育資料、論文、心得體會和各種費用,遲一天扣1分,少一種扣2分。
11、在“文明教室”評選中獲倒數第一名的班級每周扣語文、數學教師各0.3分(本學期按低、高二個年級組進行評比)。未上主科教師以最低分計算。
12、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實行全天坐班制,不做班者一次扣0.5分,必須認真清查當天各種考勤,檢查各處衛生,缺少記錄和公布一次扣0.1分,并且安排好當天的課,少安排一次扣0.1分,拒絕代課的教師每次扣0.5分,課間操時值日領導要作安全、衛生等教育,并作好記錄,少一次扣0.1分。值日教師做好當天食堂出庫工作和陪餐(值日領導)并做好相關記錄,少一次扣1分。
13、班級黑板報不按要求出刊,或不認真對待的一次扣1分。
14、上課、集體活動、會議發言時不使用普通話的一次扣0.5分。
15、教師亂收費、亂罰款,視情節扣1——5分。
16、教師收到上級下發的各種表冊、文件不交學校,除追究其責任以外,每份扣2分。
17、教師必須認真書寫教案,凡與教學進度不吻合或不認真者,視情節扣0.5——5分。(每月查一次)
18、課堂作業與課外練習必須做到全批全改(一、二年級每周3次,四、五、六每周4次)少一次扣0.1分。測試和作文每單元一次,要求全批全改,少一次測驗和作文扣0.5分。
19、聽課少于10節(教務主任15節)的每節扣0.5分。(以聽課記錄為準)
20、所任班非正常流失1名學生,扣直接責任人2分。
21、教師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曠工一節扣1分,事假一節扣0.5分,一般病假和護理假(除住院治療外)扣0.2分。(活動每天按6節計算,會議一次按1節計算)
22、凡對班級財產管理不善的或所任班級學生故意損壞財產的,由總務處檢查記錄,視情節扣0.1——5分。
23、每天早上有第二節課、當天學生就餐管理和星期五下午最后一節課的教師,不負責班級紀律的一次扣1分。
24、辦公室每月公布一次教師量化積分情況,總務處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況,少先隊每月公布一次“文明教室”評選情況(公布時間為每月1——5號),少公布一次扣責任人1分,遲一天扣0.2分。
(三)備注
1、該量化積分以學期為單位,必要時以年度為單位。
2、凡加分、扣分中,學校教務處有詳細記錄,加分必須有相關部門出示真實依據,扣分記錄人必須公布告知本人。
3、本方案中未考慮到的加分、減分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
4、年度量化積分低于60分的,年終考核不合格。
5、被評為各級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勞動模范、因評選時均以本方案從高到低產生,所以此類獲獎不加分。
(四)量化要求
1、依據本細則,結合本校實際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及評價標準,并經校委會或80%以上教師討論通過,上報方案時,必須附有詳細的量化標準。
2、制定各項目評價標準要注重過程,在平時量化考核過程中,必須公平、公正、實事求是,量化結果每月在校內公示,做到每月一總結,每學期一核算,凡在量化考核過程中不堅持原則、徇私舞弊者,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凡是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職工,實行績效工資一票否決。
4、本細則由全體教師會議通過后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小學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方案 9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目標考核的激勵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獎勵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年度目標考核獎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實施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年度獎勵系數。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三、實施范圍:
20xx年度受xx小學聘任的在編在職教師,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以及年度考核為合格等次以下的教師,不享受本次獎勵。請假教師、退休教師和中途調離本單位的老師等,按教育局和xx小學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考核時間: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五、考核辦法:
主要依據《小學教師發展性評價方案》考核。20xx年上下兩個學期考核分合計,統籌安排,設置一、二、三等獎。
六、獎金核定:
基礎獎勵分三個檔次,一等獎獎勵系數為1.1,二等獎獎勵系數為1,三等獎獎勵系數為0.9。新考錄、退休、病事假、返崗等教師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計發,調動教師由調入單位負責發放(外縣調入按工資轉移證時間折算,本區調入全額發放)。另,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上的在職教師增發一個月的.基本工資,直接發給教師本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年度目標考核獎:
1.教師發展性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3.帶寄讀生,收費補課;
4.沒能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
5.出現課堂教學事故或管理事故的;
6.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或有意破壞團隊團結的。
小學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方案 10
一、考核工作目標
為了推進我縣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創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縣教育局決定在全縣開展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活動。
開展這項活動,就是要進一步強化常規教學管理,突出教學中心地位,引導教師鉆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斷創新,努力實現教師教學技能發揮最大化、教學過程最優化、教學績效最佳化的目標。
二、考核對象與時間
全縣在職中小學教師(含中專、特校、幼兒園教師及代課教師,下同)均應參加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
鄉鎮中心學校管理人員及學校非教學崗位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考核將按系列另行分別組織。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每學年度進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結束前完成。
三、考核內容及等級劃分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教學素質(15%)——主要考查素質基礎和平時教學技能發揮情況;
2、教學過程(45%)
①教學設計(10%)——主要考查教師常規教案的設計(含基本課件制作)的情況;
②課堂教學(25%)——主要考核教師課堂教學的組織和實施情況;
③教學批輔(10%)——主要考核作業批改和師生輔導的情況。
3、教學效果(30%)——綜合考查教師教育教學的績效。主要包括: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學習方式、學習方法與能力以及考試成績,同時參考平時其他教學考查和學科活動績效等情況。
4、教學創新(10%)——主要考查教師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況。
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將依據上述各項指標的考核細則(附后),將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分為四級,具體標準為:60-69分為一級,70-79分為二級,80-89分為三級,90分以上為四級。60分以下的不定等級。
四、考核工作的組織
1、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中小學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其具體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國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縣教育局普教股、教師管理股、教研室及相關職能股室共同負責該項工作的具體實施。
各鄉鎮中心學校及縣直單位都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這項工作。要把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工作作為今后一個時期教學常規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實,以此達到消滅差課、提高課效,大面積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職責具體分工是:鄉鎮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一、二級的考核由各中學、片中心小學負責組織,三、四級的考核由中心學校集中組織;縣直學校一至四級的考核均由各學校負責組織。各單位應在每年8月31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鄉鎮中心學校應加強對一、二級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控,并對各級別的申報工作嚴格把關。縣教育局每年將對各單位的考核組織工作及三級以上的考核結果進行隨機抽查,并依據縣鄉兩級抽查結果核定具體發證人數。
3、各級考核均實行個人申請、分級測評、集中審核發證的基本程序。2006年完成第一次考核、發證工作后,每年定時將當年考核結果記載在證書上。
五、相關管理規定
1、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實行等級證書和“五掛鉤”制度。即:從2013年起,在各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類評優及骨干教師(含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等)推薦、績效工資發放等工作中,堅持把教師的教學工作質量作為主要考核指標。
其中,申報中學高級職稱的教師,除應符合相關基本條件外,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最低應達到三級水平;申報中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二級水平;申報初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一級水平(截止當年12月31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教師可降低一個等級要求)。
凡教學工作質量等級不能達到三級水平以上的'教師,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評為優秀,也不得作為縣級以上綜合模范及特級教師、名師、骨干教師、教學能手的推薦對象。
對連續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不能達到一級水平的教師,應作待崗或轉崗處理。
各單位還應將教學質量考核作為發放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2、教師教學成績考核以常規教學檢查記載、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學生評教等為基本依據。對在重大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及獲得其他教學質量獎勵的適當予以加分。
3、各單位均應及時收集和保管相關數據,建立和完善教師教學質量檔案,為教學質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據。
4、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三、四級的指標原則上分別控制在上崗教師的15%、5%以內,對部分優秀教師相對集中需要突破指標的單位,須向縣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在組織專家組赴校考核后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5、各單位應向全體教師宣傳有關政策規定,在教學工作質量考核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應在本單位予以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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