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教師的績效考核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教師的績效考核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教師的績效考核方案 篇1
一、宗旨制定《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是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的需要,是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的需要,是推動和促進我校師資隊伍專業發展的需要。
二、理念我校考核方案既要符合義務教育學校的普遍規律,又要符合特校教育規律和特教職業特點。以提高教師敬業精神和專業素質為核心,圍繞做多做少、做好做壞、做與不做、早做晚做、快做慢做等問題,還有積極主動與消極被動、認真細致與馬虎粗心、愛崗敬業與敷衍了事等問題,旗幟鮮明、立場堅定地明確倡導與鼓勵的方向。積極向教學一線傾斜、向專業發展傾斜、向老教師傾斜等,利用暑期聘用(任)開放中層領導崗位、班主任崗位和兼職崗位等,鼓勵開展競爭上崗、擇優上崗、優勝劣汰,形成積極進取、奮發努力的良好局面。
三、依據以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指導,以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基礎,以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要求、學校發展規劃、工作計劃、規章制度和崗位安排的內容為基本依據,相應制定各類績效考核項目。以我校特色的.日常工作要求為主要內容,設立綜合績效考核項目;以各兼職崗位履行職責為主要內容,設立崗位績效考核項目;以各類突出貢獻為主要內容,設立單項績效考核項目。
四、要求實施績效工資后最基本的要求是所有項目均需通過考核才能發放(班主任津貼也將先考后發),學校只有限量的公用經費,工會只有人均600元活動經費,財政局監察局將嚴格監督任何違反規定擅自發放或變相發放錢物等(除追繳外還將追究行政責任)。獎勵性績效工資一般在年度考核后發放,教育局考核校長,學校考核教師,各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在教育局考核學校工作基礎上差異性配發。
在廣泛征求在職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修改調整后提交教師大會審議,再上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每位教師都要認真對照考核方案,在年終考核中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逐項逐條自查自評,每項打分和定性評價都要有真憑實據的資料佐證,經得起驗證和審核,并作出說明。小組討論、大組交流和領導小組審核都要公開、公平、公正。教師的工作小結要以考核項目為依據,有血有肉的總結全年工作情況。家長滿意度測評將向家長發放征求意見信,提高測評的可信度。
五、目的制定方案不是目的,考核也不是根本目的,實施績效考核最終目的是促進教師愛崗敬業、提高特教服務質量、推進學校現代化建設步伐。
教師的績效考核方案 篇2
1、凡在今后的工作中,除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外,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上級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上交(上報)材料的、遲交或晚交的,發現一次扣款100元,以此累計。
2、在上級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中,通過個人努力獲得獎項的`,學校將予以獎勵,獎項說明如下:
3、學校常規性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直接按相關制度規定扣款。
4、臨時性工作安排未按要求完成的,第一次教職工大會點名批評,第二次按規定給與經濟處罰100元。
5、學校重大工作任務或接受上級部門檢查時,臨時性安排的工作未完成或未按要求完成的,初教職工大會點名批評外,給予經濟處罰200元,次扣款的50%用于加班或彌補完成此項工作的人員。
6、未備課或未按要求完成超周備課的教師,將予以停課,每月只發300元生活費,其余工資用于聘請教師和獎勵教學工作中表現突出的人員。
7、在學期末參加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全市雙語抽考中班級成績第一,將予以任課教師300元獎勵,若班級成績在學校抽考的年級中排名第一,將予以任課教師200元獎勵,若所帶班級的抽考成績在全市和本年集中都名列第一,將按最高標準即市級獎勵標準300元予以獎勵。
教師的績效考核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服務和促進義務教育的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充分發揚民主,增強績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結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職員工的德、能、勤、績。
二、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核對象實施績效工資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包括學校領導、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一般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四、考核內容和方法
考核內容以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的自覺性、能力和業績。績效考核分平時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考核工作按規定的程序與年度考核結合進行,根據被考核對象平時工作表現及年度考核述職情況量化評分。學校正校級領導由教育主管部門考核,副校級及其他教職工由學校考核。
(一)學校正校級領導績效考核主要考核學校領導的工作態度、管理水平、工作績效等方面。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校級領導績效考核小組和學校教職工評分,總分為100分。考核小組及教職工評分各占總分的50%.
(二)教師績效考核主要考核教師的職業操守、育人成效、專業水平、教學效果、教研成效等方面。由學校組織教師績效考核小組和年級組(學科組)及學生評分,總分為100分。其中中學教師考核小組評分占總分的50%,年級組(學科組)考核評分占總分的40%,中學生評分占總分的10%;小學四、五、六年級教師考核小組評分占總分的50%,年級組(學科組)評分占總分45%,小學生評分占總分的5%;小學一、二、三年級教師考核小組評分占總分的60%,年級組(學科組)評分占總分的40%(年級組、學生對教師考核、評分具體內容見附件一、二、三)。
(三)工勤人員的績效考核主要考核他們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服務意識、工作效果等方面(具體考核內容見附件四)。由學校績效考核小組和教師評分,總分為100分。考核小組和教師評分各占總分的50%。
(四)班主任績效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級管理、關愛學生、學生教育、學生轉化、學生評價、溝通家長、教學科研、日常管理、協調利用教育資源等方面,具體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見《上饒縣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評分細則》(饒縣教發[20xx]7號)。由學校績效考核小組評分,滿分為100分。考核結果作為發放班主任津貼的依據。
(五)學校對教職工的績效考核總體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考核,具體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為:
考核共計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考核辦法由學校績效考核小組制定。考核依據為學校(單位)考勤記載。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
(2)工作量(30分)。各校以全縣教師周標準工作量同類學校工作量為系數1,把教師實際周課時按學科系數折算成周標準課時數,除以全縣同類學校周標準工作量,得出教師個人周標準工作系數,教師個人周標準工作系數乘以工作量分值(30分),即為教師工作量得分。教師工作量得分可以超出30分。計算公式為:
教師個人周工作系數=教師個人周標準課時同類學校周標準工作量
教師個人周工作量得分=教師個人周工作系數30 (教師個人周標準工作課時的計算辦法見附件五) 各學校(單位)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工作量,盡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學過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工作態度、責任心。專任教師重在考核備、教、批、輔、考、研等常規教學落實情況和教學研究及教學研究活動參與情況。要引導教師把教學工作落實在平時,積極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實施素質教育。從事非教學工作的人員的此項考核各校要制定相應的細則。
(4)教育教學業績(3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專任教師兼有其它社會工作的,要根據兼職情況將本項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為教學分與兼職分,分項考核計算本項得分。非專任教師的教育教學實績考核,由學校依據崗位任務目標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務制定詳細的考核細則,認真嚴格搞好考核并量化為分數。特校教育教學實績考核可以根據自身特點制定切合自身實際的考核細則。
(六)各類人員績效考核得分計算辦法(計分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數): 學校正校級績效考核得分=縣級考核小組考核得分50%+教職工評價平均分50% 初中教師(含副校級領導)績效考核得分=學校考核小組考核得分50%+年級組(或學科組)考核得分40%+學生評價平均分10%。
小學四、五、六年教師(含副校級領導)績效考核得分=學校考核小組考核得分50%+年級組(或學科組)考核得分45%+學生評價平均分5%。
小學一、二、三年級教師(含副校級領導)績效考核得分=學校考核小組考核得分60%+年級組(或學科組)考核得分40%。
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得分=學校考核小組考核得分50%+教師評價平均分50%。
五、考核程序
(一)平時績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平時績效考核要堅持準確及時、簡便易行、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月度記錄為基礎,每學期考核一次。
1、教師本人在每月末將本月的教育教學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政治思想表現情況以及出勤等情況如實記錄。
2、教師所在教研組或年級組在每學期末根據教師月工作記錄,并結合其平時實際表現,客觀公正地提出檔次建議和寫出評語,并報主管領導審核。評語中應指出教師的工作成績和不足,并提出工作指導意見。
3、學校將平時績效考核結果和意見及時反饋教師本人。
(二)學年度績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學年度績效考核堅持發揚民主、全面客觀、公開公正的原則,采取第二學期末集中考核的辦法進行,每學年考核一次。
1、教師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年度個人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2、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按照教師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采取多種有效方法對教師進行績效考核,結合平時績效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考核等次建議。
3、校長對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議進行審核,確定考核等次。
4、將績效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師。如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考核工作小組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
六、考核等次的.確定和結果的使用
(一)學校領導的績效考核等次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績效考核得分確定,其他教職工績效考核等次由學校根據績效考核得分確定。考核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90分(含)以上定為優秀,70分(含)以上定為稱職,60分(含)以上定為基本稱職,少于60分及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評為不稱職: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私自辦班或進行有償家教的;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曠課或請假超過國家規定的天數的;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采取罷教等方式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有其他嚴重損壞教師形象和聲譽行為的。被評為不稱職的人數不占比例。
(二)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對履行了崗位職責、完成了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及其他工作任務并經考核定為基本稱職以上的教職工,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視不同的考核等次發放;對不稱職的教職工,全部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不得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考核的結果同時作為教職工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依據。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每位教職工績效考核總分減去70分,即為教師個人獎勵性績效考核得分。教師個人獎勵性績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計算公式為:
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教職工個人獎勵性績效考核得分全校獎勵性績效考核得分總和
=教職工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額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1、義務教育階段各中小學校要根據以上考核指導辦法完善具體考評方案(細則),考評方案(細則)必須在經過教代會或教職工全會討論通過(有半數以上的與會人員到會,且得到到會人員三分之二的多數人員同意),報縣教育局審批后方可執行。考評方案(細則)一旦經過教代會或教職工全會通過,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考評的各項得分必須有原始依據印證。
2、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申訴的答復工作。
3、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成立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考核分配具體實施工作。工作機構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3-9人組成,校長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小組成員可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
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八、紀律要求
1、實行本辦法后,各中小學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發放津貼補貼,不得擠占學校公用經費和項目資金發放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發放津貼補貼,不得利用學校其他收入,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收坐支,私自發放津貼補貼。
2、縣教育局把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納入各單位年度工作任務目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教育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鄉鎮和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3、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校長、分管校長和財務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教師的績效考核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為了繼續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與課程改革,深化教育改革,提倡教學質量,提升管理效能,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大力推進教育科學研究的開展,全面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深化新課程改革,特修訂本方案。
二、考核類別
1、師德
2、教科研
3、教學質量
4、評先評優
三、考核說明
(一)師德(總分22分)
1、考核對象
全體在編在職教職工
2、考核內容
1)樂于接受學校工作安排(1分);擔任學校長期訓練工作或社團輔導工作(擔任工作的老師要上交訓練計劃或輔導教案和活動記錄)(1分)
負責科室:行政班子評議、教務處
2)教師參照上級部門發文的師德考核要求進行考核,合格均得8分;因違規被上級相關部門處理的按處理精神相應給分。
負責科室:校辦
3)按時參加教師會議和升旗儀式(4分)(缺勤各超過2次以上的每超出一次扣0.2分(但是只要遲到或早退一次即扣0.1分),扣完為止;公出必須遞交請假單及證明不算缺勤)
負責科室:校辦
4)完成學校安排的值日值周工作(2分)(遲到或早退1次以上的每超一次扣0.1分;缺勤1次扣0.2分,扣完為止;已但擅自安排其他老師代值周工作的老師扣1分,缺崗的老師扣2分;公出的教師必須自行安排其他教師代崗,否則按缺勤扣除)
負責科室:政教處
5)主動擔任學生集體活動管理,如家長會、秋游、四節等活動。(2分)(缺勤1次扣0.5分,扣完為止;公出必須遞交請假單及證明不算缺勤)
負責科室:政教處
6)參加一線教學的教師幫扶學生,有德育導師幫扶的過程記錄1分,上交詳實案例1分(2分)(班主任、分管德育工作負責人除外);行政和后勤人員上交一學期來服務師生的工作總結、存在問題及解決對策、下學期工作計劃(2分)
負責科室:政教處、校辦
7)無學生管理事故(2分)
負責科室:校長室
3、考核結果
按教職工的考核成績高低排名,前50%為師德楷模獎,獎金M1;中間40-50%為師德風范獎,獎金8∕9M1元;不樂意接受學校其他教育教學工作(一般不超過10%),獎金2∕3M1;因違規被上級相關部門處理的按處理精神給予處置。
(二)教科研(總分32分)
第一類:一線教學工作的教師
1、考核內容
1)備課(5分)
考核要求:A、5分(1)教案齊全;(2)符合規范要求;(3)詳案或有教學后記20%以上;B、4分達到其中二項;C、3分達到其中一項;D、2分達不到c等要求。
2)上課(3分)
考核要求:(1)按時上課,不隨意調課、曠課(1分)(2)上課過程中不隨意離開課堂(1分)(3)按規定完成綜合課程或校本課程、地方課程(1分)
3)作業(3分)
考核要求:(1)作業數量適中,及時批改并評價(1分)(2)作業二次批改并評價(1分)(3)能制定作業布置、批改、督促學生訂正的方案并能總結經驗,具有推廣的可行性(1分)
4)教研活動(3分)
考核要求:(1)按時參加教研活動,缺勤或遲到少于總活動數的1/5(2分)(2)承擔校級讀書交流活動(1分)
5)聽課與評課(4分)
考核要求:(1)聽課數不低于10次;缺1節扣0.2分(1分)(2)記錄完整(1分)(3)有評價,結果客觀(1分)(4)每學期撰寫1篇評課稿(1分)
6)繼續教育、理論學習(3分)
考核要求:(1)有三分之二以上校級讀書交流活動的摘記(1分)(2)有閱讀理論書籍,并有理論學習摘錄、心得10篇以上(1分)(3)撰寫心得體會1000字以上(1分)
7)教科研常規(3分)
考核要求:(1)有參加教學論文評比或參加業務競賽(1分)(3)有參加課題研究和課題管理(1分)(3)教師能命制一份符合學生發展水平的單元檢測試卷(或出一份發展性試卷和補償性試卷)(1分)
8)教科研獲獎(3分)
考核要求:(1)在各項評比中獲區級三等獎的加0.5分,區級二等獎的加1分,區級一等獎的加2分,市級三等獎的加1分,市級二等獎的加2分、市級一等獎的加3分,不同的榮譽可以累積加分,相同的內容獲不同級別的獎勵取最高項。(2)區級課題結題的該學期評估加0.5分、課題獲區三等獎的加1分,區二等獎的加2分,區一等獎的加2.5分。市級課題結題的該學期評估加1分、市三等獎的加1.5分,市二等獎的加2.5分,市一等獎的加3分,其他研究人員加分為負責人的1/2。(另校級公開課不再加分,但獎勵100元;區級公開課按區級二等獎加1分,獎勵100元;市級公開課按市級二等獎加2分,獎勵200元)
9)教學創新(3分)
考核要求:(1)樂于接受課堂教學改革任務(1分)(2)一學期能梳理3個創新教學的課例(1分)(3)有撰寫課堂教學改革的體會或者課堂教學改革的匯報課(1分)
10)指導師(2分)
考核要求:年度新老教師結隊合格(根據中永中學新老教師結對制度進行評估)
負責科室:教科室
2、考核結果
按教師的考核成績高低排名,前20%為教科研豐碩獎,獎金M2元;中間30%教科研豐華獎,獎金8∕9M2元;后50%為教科研豐實獎,獎金2∕3M2元。
第二類:行政、教學輔助和后勤人員
1、考核內容
每學期末全體教師對行政、教學輔助和后勤人員的'民意測評
負責科室:工會、校辦
2、考核結果
按民意測評分數高低排名,前20%為豐碩獎,獎金M2元;中間30%豐華獎,獎金8∕9M2元;后50%為豐實獎,獎金2∕3M2元。
第三類:教學兼行政、教學輔助或后勤人員的教師
1、考核內容
既要參加一線教師教科研類考核要求進行考核,又要參加每學期末全體教師對其的民意測評。
負責科室:校辦、工會、教科室
2、考核結果
根據兩類考核結果對應的獎項,各取獎金的1∕2。
(三)教學質量(總分50分)
第一類:一線教學工作的教師
1、考核內容
1)教學質量(40分)
考核要求:依據期末成績評估
2)學生評教(10分)
考核要求:依據現行學生對教師的民測
3)(附加分)服從教學安排(1分)
考核要求:學校安排每代課1節加0.1分;功課內超課時(行政除外)超一節加0.05分,最高為1分。
負責科室:教務處
2、考核結果
按教師的考核成績高低排名,前20%為教學精萃獎,獎金M3元;中間40%教學精湛獎,獎金8∕9M3元;后40%為教學精實獎,獎金2∕3M3元。
第二類:行政、教學輔助和后勤人員
1、考核內容
1)學期工作目標達成情況(40分)
2)行政班子對其的民意測評(10分)(行政班子人員的民意測評根據每學期末全體教師對其的民意測評)
負責科室:各科室
2、考核結果
按考核分數高低排名,前20%為勤勉獎,獎金M3元;中間40%勤樸獎,獎金8∕9M3元;后40%為勤行獎,獎金2∕3M3元。
第三類:教學兼行政、教學輔助或后勤人員的教師
1、考核內容
既要根據一線教師的考核要求進行考核,又要根據科室工作目標達成情況和民意測評結果進行考核。
負責科室:各科室
2、考核結果
根據兩類考核結果對應的獎項,各取獎金的1∕2。
(四)評先評優
1、符合區教育局及上級部門有關評優評先規定,違反相關師德要求的一票否決。
2、教師全學年事假累計不超過一個月,病假累計不超過兩個月,因公負傷的除外。
3、上述考核所得分值作為全體教職工學年度評比各級各類先進的主要依據。根據上級給定的優職(或優秀)指標,按師德、教科研、教學質量的總分排名,從高到低排列教職員工名單,再經校委會評議,最后確定推薦對象。
4、一線教學教師一學年之內沒有開出校級(校教研組組織或學校牽頭組織)及以上公開課者、或參加校級讀書交流活動或參加區級及以上主題講座(須附材料或證書)者,該學年不能參加校級及以上評先評優。
5、校級先進每學年評選一次,區級先進評選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原則上已獲區級先進教師近三年內不再參加區級先進評選。
6、有特別貢獻者,可適當放寬條件予以評選。外出支教人員優先考慮。
7、學年度考核優職教師自動視為該年度考核優秀教師,特殊情況除外。
8、所有評優評先結果,要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示一周,無異議之后上報。
四、本方案由第十屆教代會通過試行。
注:本方案已經校第十屆教代會通過,xxxx學年第二學期始實施。
教師的績效考核方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教人(XX)1 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桂教人(XX)6 8號)、(南寧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和(橫縣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試行))(橫教發(XX)11號)及(云表鎮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村委小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分配方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在教職工中公示通過,報鎮中心學校批準后實施。
二、實施對象
橫縣云表鎮南康村委小學在編在崗教職工。
三、考核細則
1、考勤(基分10分)
上課、集會、例會及各種會議:
遲到:每次扣0.1分。
請假:超出(橫縣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所規定的節數每節扣0.5分。
曠課:每節扣1分。
以上分數扣完為止。
2、工作量(基分20分)
量化出學校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3、職業道德(基分10分)
教職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歧視后進生,否則每次扣2分。
造成后果或不良影響的每次扣5分;不顧全大局,不按時完成學校布置的工作的每次扣2分;鬧不團結,挑撥離間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數扣完不止。
4、教育教學過程(基分30分)
①上課:(1)認真上課,嚴格實行點名制度,保持教室紀律良好(體育課學生不能在校園內亂跑),否則,每次扣1分。(2)上課期間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扣10——15分。(3)精心組織教學,教學切合學生實際,關注每一個學生全面發展,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否則,每落實不到位,上課應付了事一次扣3分。
②備課、聽課、作業批改等
(1)各任課教師必須認真備課,做到書寫工整、環節齊全、具有創新性,符合課改精神,并有教后感,否則,每缺一節扣2分,質量差者扣1分。(2)堅持聽課,做好聽課筆記,寫好聽課批語,達不到要求的每缺一節扣1分,無評語者扣0.5分。(3)作業批改認真,無錯批、漏批現象,作業作文按要求完成任務,批改要求詳批,具有指導作用。不按要求完成每缺一次扣1分,出現錯誤扣0.5分。(4)授完每一個單元后,不進行測試小結的每次扣2分。
③ 班主任工作
班隊會、安全衛生課不認真授課,當作自習課的,每節扣1分;學校布置的'其它班級工作,班主任不認真組織的,每次扣1分;獲得流動紅旗的班級,班主任每次加1分。
④值周員工作不認真,不按時開、鎖大門,不履行值周要求的,每次扣2分,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數扣完為止。
4、教育教學及科研業績(基分30分)
(1)期終測試科任成績超出鎮達標分的,每超一分加5分每低一分減3分,減完為止。(2)獲得校級以上教育教學科研和其它活動獎的校級和學區級每次加2分,鎮級加3分,縣級加4分,縣以上加5分。(3)發表論文或獲獎的每篇縣級加2分,市級加3分,自治區級加4分,國家級加5分。(4)參與課題研究的每個課題加5分。
四、本方案由橫縣云鎮南康村委小學校辦室負責解釋。
教師的績效考核方案 篇6
一、指導思想: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辦學效益,按照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分配原則,根據市(連教政[20xx]80號)、縣(灌教[20xx]9號)文件,結合我鎮小學實際,在上年度績效試行分配方案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制定本細則。
二、考核對象:
本鎮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三、考核原則
(一)尊重規律,執行政策
(二)注重量績,優績優酬
(三)激勵先進,優化管理
(四)客觀公正,便于操作
四、實施方法:
教師考勤、教學常規扣款所得均攤給本校教師;教學業務獎、教學質量獎、活動競賽教研獎和班主任費等累計總額從全鎮教師的績效獎勵部分中均攤提取,獎給取得成績、作出貢獻的教師。獲獎的相關證件時間從20xx年9月1日開執行。在核算獎金時以學校為單位提供證書的原件與復印件,無證書類的要提供分管領導簽字的證明材料。
五、考核內容分為六部分:
教師出勤、教學常規業務、教學效果、活動競賽、班級管理、突出貢獻。
(一)教師出勤(由各校考核,通過之日起執行):
1、每學期遲到或早退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超過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須履行好請假手續(先經校長批準,再自行安排好課務,最后到教導處備案),病假需出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都要履行相關批假權限手續;無論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曠工一天扣100元。
4、重大活動、各種會議、值日等不能準時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間工作不得力,學生出現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決定。
(二)教學常規業務(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時檢查、周查、月查等為主,鎮小教組織的視導及隨機抽查情況反饋至各校并納入考核):
1、教學常規:
(1)課堂無人上課扣50元(若課堂上因無人上課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2)私自調課不按課表上課每次扣20元(調課必須經校長或教導主任批準,持“調課”通知單上課)。
(3)違反其他教學常規每次扣20元(無教案進教室、坐著上課、課中擅離教室、接打手機、體罰學生等,若因體罰學生或擅離教室等違規情況而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4)語、數、英要定期對學生進行單元過關檢測,并要附有相應的“學生成績分析與教師的教學反思”,無檢測成績的每單元扣20元,無分析與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時完成規定的其它業務,如組織學生書法考級、金鑰匙競賽等,每次扣50元。
2、教學業務:(每位教師的年度底分為200分,按兩學期的量化積分情況,年底按15%比例評出教學業務獎,獲獎者每人獎200元)
按照教學進度表的進程,做到業務一天一結。教案確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備好(提倡提前一周備課),教案少一教時扣5分。上完的課要按要求及時寫好教學反思,漏寫一次扣2分。杜絕過度超前備課現象,在提前一周的基礎上,超一周扣5分(提倡提前鉆研教材,不作復備式的書寫)。語、數、英作業按進度少做一次扣2分,并要求當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規定的教輔用書中必做必改內容),漏改一次作業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業批改的等第及符號要規范,作業中的錯誤要讓學生訂正,嚴禁套改。杜絕紅錯,盡量消除黑錯,紅錯每一處扣2分,黑錯每一處扣0.5分。各科作業的本數少于班級生數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后,有一本扣5分。
(三)教學質量獎
1、普通教師(由小教統一考核)
(1)鎮舉行的學科質量調研:每年度對80%以上的班科統一組織質量調研,對教學效果較好的(班科數的前三分之一)給予不低于200元的獎勵。如9班則獎第一至第三名200、150、120元。
教學效果較差的且和第一名平均成績落差超過10分的給予適當扣款,超過部分以每分20元給予扣款。
鎮舉行的學科質量調研后要及時組織相關學科教師召開試卷分析會,通報成績,介紹經驗做法,分析差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2)縣局教研室組織的調研檢測,班科成績進入全縣班級數的前1/4,獎該科任課教師500元。如果片上調研檢測,獎勵第一名、第二名500、30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級且和第三名落差超過10分給予200元罰款。
2、專職教師(由中心校負責考核)主要以參加各級各類的競賽活動的情況及結果為考核依據。
(1)教師自身的業務培訓及競賽。凡是縣局下發的通知,無論哪一級的培訓或競賽必須參加,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的,每次扣相關教師50元;競賽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
(2)輔導學生類。凡是縣局發出的通知,涉及到學生團體或個人的`競賽活動都必須參加,無故放棄每次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參加的競賽活動都要有獎項,如果是零獎項的將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一年中未舉行活動除外)。
(3)每位專職教師每學期末要對自已輔導的興趣小組進行一次成果展示或匯報,并得到校領導與教師的肯定與認可。
(四)活動競賽教研獎(由小教統一考核)
1、教師業務競賽
在鎮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優秀教案評比、會卷比賽等業務競賽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40元、20、10元;在縣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100元、60元、40元;參加市、省此類業務競賽,分別增加60元、120元。在全縣組織的教師業務考試中,成績進入同學科前1/4的教師獎60元。
2、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競賽
(1)團體類:(以校、班、組為整體)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60元、40元;參加縣、市級競賽獎額分別是鎮級的3倍、4倍(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
(2)個人類:學生個人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20元、10元;參加縣、市、省、國家級競賽獎額分別在鎮級的基礎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獎金按學生獲獎的個數統計)。
(3)學生寫字閱讀類:省市級的此類通知(書法展示賽、經典誦讀等)由縣級組織,按縣級標準獎勵。
3、教科研獎
(1)課題在省、市、縣級立項后并能認真按程序開展研究,在規定時間內結題,分別獎課題主持人300、200、100元。
(2)論文在省級以上(含本省級)正規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蘇教育》等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獎第一作者600元;在本市級刊物(<連云港教育>)上發表,獎第一作者300元(外省刊物是本省獎金的三分之一,發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認證材料,認證權屬小教)。
(3)論文參加省級評比:如在“教海探航”、“師陶杯”等論文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第一作者500、300、100元;在市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論文、教學案例評比中獲一、二、三獎的分別獎100、60、40元.在縣級論文、優秀教案、教學案例、會卷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分別獎40、30、20元。
(4)教研活動:承擔鎮、網片、縣級教學研討觀摩課的執教老師,獎20、30、50元。
4、新聞報道:灌云教育信息網教育報道每篇獎作者20元,連云港市教育信息網每篇40元。在黨報黨刊上發表的按省市縣分別獎500、300、100元。
5、表彰獲得鎮中心小學表彰的(按簡報及獎狀),獎100元每次。
(五)班務管理:(由各校考核)
1、津貼通過工作量及工作實績的考核進行重新分配。
(1)津貼的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據班主任工作量發放,工作量的考核主要以所任班級的學生數為主(學生數為期初清點核定為準,班額數的量化津貼由小教提供)。具體劃檔如下:
A、25人以下:每月30元;B、26—39人:每月50元;
C、40—49人:每月60元;D、50—60人:每月70元;
E、61人以上:每月80元。
(2)津貼的另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據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實績發放,具體的考核細則由各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可圍繞安全、常規管理、班隊活動、陽光體育活動、學額鞏固,參加縣、鎮、校各種活動及競賽等方面定出細則,與津貼直接掛鉤。
2、在管理期間由于工作不得力,出現安全事故的扣除相應的班主任津貼;如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3、教干津貼參照執行。教干兼任班主任的只得較高類津貼。
(六)突出貢獻:(由小教考核)
在各類創建及重大活動中,為集體爭得榮譽或取得較好成績的,獎勵參與創建或負責群體1000、500、200元。
教師的績效考核方案 篇7
為推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科學有效地實施教師績效考核,能更好地體現教師的工作實績和貢獻,充分發揮激勵性與約束性,不斷規范辦學行為。現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我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努力推進學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基本原則,體現“科學合理、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績效分配原則,合理拉開差距。
三、考核對象
在編在崗的全體教職工。
四、考核小組名單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五、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
(一)教師績效主要考核教師履行《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履行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1.師德主要考核教師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特別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遵紀守法的情況。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2.教育教學主要考核教師從事德育、教學、教育教學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的情況。德育工作是每個教師應盡的責任,要結合所教學科特點,考核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教學工作重點考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教學準備、教學實施、教學效果,以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的情況。對教學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學目標、學生達到基本教育質量要求為依據。教育教學研究工作重點考核教師參與教學研究活動的情況。教師專業發展重點考核教師更新教育教學觀念、拓展專業知識、提升自身素質、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的情況。
3.班主任是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務作為教師教學工作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課任教師崗位一樣計算基本工作量,重點考核其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與家長的聯系溝通、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通過考核鼓勵和促進教師做好班主任工作,當好學生的人生導師,從而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二)一般管理崗位人員、非教師序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績效主要考核在服務態度、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等方面的情況。
六、績效考核的方法與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學校成立由學校中層以上領導、工會、紀檢和教師代表組成的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本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2.遵循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形成性評價與階段性評價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采取多個評價主體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3.績效考核與月常規考核結合,采取考評組、教研組、年段集備組、學生、家長等多元評議等綜合考核辦法,通過檢查、抽查、問卷、評教等多種方式進行評議。
(二)考核程序
1.教師自評。教師按照考核內容和崗位職責的要求進行個人總結和自評,填寫相關表冊,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2.民主測評。在全校教職工范圍和所教學科學生中進行民主測評,并聽取家長代表的意見。
3.綜合評定。在民主測評的基礎上,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按照考核標準,結合教師自評、教研組等評議情況,提出綜合評定考核等次建議。
4.校內公示。教師綜合評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的,可以通過正當渠道向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或學校主管部門申訴。
5.確定等次。對公示無異議者,在校內以適當方式公布,將考核結果存入教師個人檔案,并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6.一般管理崗位人員、非教師序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的績效考核,參照教師績效考核方法進行,由學校負責實施。
七、說明
1.教師績效考核以學年度進行統計計分考核并評定等交。考核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的比例為教職工總數的20%,考核分不滿60分的教師為不合格,其余教師為合格。
2.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后,自20xx-20xx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次。
3.本方案及實施細則解釋權屬校長辦公會議。
教師的績效考核方案 篇8
一、實施范圍和對象
1.縣公立學校編內人員
2.縣待入編教師
3.縣聘編外合同教師
二、考核辦法
我縣現行學年度教職工績效考核內容與《福州市屬學校教師年度獎勵性績效考核方案(試行)》大致相同,是對教職工的職業道德、出勤、工作量、業務能力、專業發展、工作成效等方面進行考核。為減輕學校、教師工作負擔,不做重復考核,直接運用現行學年度教職工績效考核結果,按考核結果分檔獎勵。
三、分配辦法
1.縣財政按每學年人均4000元安排年度獎勵性績效經費,縣教育局按人均4000元核撥到學校,學校按教職工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分檔發放。考核優秀的教職工發放4800元,考核合格的教職工發放3800元。
2.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獎勵性績效考核或考核未合格的人員均不參加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3.全縣優秀人數控制不超過參加考核總人數的20%。
4.新招聘人員當年考核不定等次,按合格等級、實際在崗月份計發。
5.減少人員按學年度實際在崗月份計發。
6.根據學年度教職工績效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四、執行時間
按學年度發放,從20xx年9月起執行。
五、其他
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縣成人教育服務中心、縣電化教育館等執行中小學工資制度的'縣屬教育事業單位也參照本辦法執行。
教師的績效考核方案 篇9
一、指導思想: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于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內容與分值: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布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并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閱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閱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著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短信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閱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范課超過規定標準的并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匯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通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并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游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0)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準。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證明 ,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準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為準)(校辦考核)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0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余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系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系數0.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系數中扣去0.1系數。
四、說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通過后,自2011-2012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資料提供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的考核對象為全校任課教師,其中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的對象為高級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干部與高級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級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干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干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四
根據(仙桃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試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績效考核分解辦法:
1. 師德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5%用于師德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師德考評細則。
2. 教學業績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5%用于業績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教學業績考評細則。
3. 教學行為考評(備、教、改、導、輔):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行為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教學行為考評細則。
4. 考勤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5%用于考勤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考勤考評細則。
5. 控流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控流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控流考評細則。
6. 課時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課時考評,總課時除以總教學人數為人平課時,高于人平課時的部分為超課時,辦法是:
總額10%
————×教師超課時=教師超課時津貼,若平均一節超課時津貼小于現行標準
總超課時
(8元/節),按8元計算。
7. 成果獎考核: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成果獎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成果獎勵細則。
8. 學校領導、班主任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5%用于領導、班主任工作考評,考評辦法見班主任考評細則,領導靠蹲點年級班主任的平均數。
9. 機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以上8項考評費用的機動費用,若以上某項費用不足可在機動費用中開銷,若以上考評有余額,則將余額平均分解到每個教師。
教師的績效考核方案 篇10
為切實貫徹區教體局《關于加強全系統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落實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方案,本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原則,以及對教師的評價體現出公正、公平和公開的特點,達到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實現學校各方面工作再上新臺階,特擬訂“濟寧市實驗小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建立科學規范的考核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
全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分為一線教師、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和工勤人員。一線教師是以教學為主并代滿上級規定課時量的教職工。管理人員以管理工作為主,按照上級要求兼任教學工作課時量達到本學科的1/3。教輔人員指以教輔管理工作為主,兼任本學科學科課時量的1/3;工勤人員指有基本固定的工勤崗位并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考核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全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要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科學合理,實事求是,具有可操作性和激勵性。
四、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衛華
副組長:梁婕楊新忠劉令勤朱瑞禮毛鳳安
成員:王永峰盧小渙趙麗陳國景曹清華
盛梅張紅梅張麗莎柳軍寧王寵劉菲
賈勇宋學峰李娜張國棟朱瑞環
五、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全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造冊,由區教體局審核后進行發放。
六、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一)教職工的工作量
1.各類人員的工作量。
教學崗位的工作量=規定課時量+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崗位工作量=規定課時量的1/3+分管管理工作+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輔崗位工作量=規定課時量的1/3+分管教輔工作+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勤崗位工作量=工勤崗位工作+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2.課時量。
規定課時量的依據:按《省編制管理暫行規定》標準和國家《課程計劃》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綜合計算工作量。(語文、數學12-14節,綜合學科14-16節)
規定課時量:
語文:(1)任教一個班的語文,擔任班主任。
(2)任教一個班的語文,兼任其他學科4――6節。
數學:(1)任教兩個班的數學。
(2)任教一個班的數學,擔任班主任。
(3)任教一個班的數學,兼任其他學科6-8節。
綜合學科:14-16節。
說明:
跨課頭每周加兩課時;
雙班數學每周加兩課時;
(3)社團輔導每次加一課時;
(4)體訓隊每周加三-四課時;
(5)組、部長每周加兩課時;
(6)體育教師管理廣播室每周加兩課時;
(7)一線教師兼任功能室、器材室管理員,每周加一課時;
(8)跨校區代課每周加兩課時;
(9)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男53、女50周歲及以上教師課時量為本學科課時量的2/3的視為滿課時量;
(10)每超過或少于規定課時量一節,每節加或減10元;教導處臨時安排的代課費為每節10元;
(11)沒有按時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視情況扣除20-100元。
(二)出勤考勤
繼續完善《濟寧市實驗小學考勤制度》,對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的,仍按原標準:一線教師病事假扣除40元/天,另扣課時費15元(5元/節,一天按3節計,如自行調課的不扣除課時費);后勤教師病事假扣除60元/天,期末一次性扣除相應績效工資。連續住院15天的不扣錢(需提交住院證明及病歷)。本學期累計請假超過一個月(按30天算)、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者,不再參與績效考核。
(三)各類獎勵
1.區級教學質量抽測中,所抽班級學科成績列全區前五名者,獎所抽到班級相對應學科教師第一名100元,第二名90元,第三名80元,第四名70元,第五名60元。綜合學科各個名次相應依次降10元。
2.年級部長、教研組長能立足本職崗位,盡職盡責、吃苦耐勞、無私奉獻,帶領本組教師加強教育教學的研究與創新,形成了團結協作、積極進取的工作氛圍,圓滿完成各項工作者,每人每學期獎100元。
3.經過長期組織學生訓練,代表學校參加區級及以上體育、藝術、科技等大型活動中獲獎教師,給予獎勵。學校組隊參加區田徑、籃球運動會獲團體前六名,從第一名到第六名依次分別獎每名輔導教師100元、90元、80元、70元、60元、50元,每一塊金牌獎勵教練組30元。藝術、科技等組隊參加區級及以上團體(50人以上)比賽,區級一等獎獎每位輔導教師100元,二、三等獎依次減少10元,每提高一個級別增加20元。50人以下的團體獲獎降低一個等級。不計等次的獎項按二等獎計算。
4.經上級部門批準,由學校組織教師參加全國、省、市、區、局級非業務比賽,獲一等獎者,依次分別獎獲獎教師100元、90元、70元、50元、30元,每下降一個獎次,減少10元。
5.學校在區級及以上檢查、驗收等工作(教學月例會、品牌教研組驗收、課堂教學展示、提高活動現場、各類研討會、現場會等)中表現優秀的教研組和教師給予適當獎勵。對于玩忽職守,對待驗收工作不認真,對整體工作造成影響的教師扣罰100元。
6.教師執勤按時到崗,認真管理,無責任事故。每人每月10元。
7.撰寫學校新聞稿件在國家、省、市、區級主流媒體(黨報、黨刊、電視臺、教育類報紙、雜志等)采用者,每篇分別獎50元、40元、10元、5元。市區教育網站分別獎8元、5元。
(四)各類人員的業績考核
1.一線教師的考核:各校區教導處組織實施
一線教師的考核項目主要為職業道德、教學常規、教學質量三個方面,總分值為200分(語文、數學為210分)。考核辦法采取自評、互評、考核小組評相結合的形式,按照20%、40%、40%比例折算出每位任課教師的得分,然后以學科教研組為單位,按照40%、40%、20%分別定為業務考核一、二、三等獎。
(1)職業道德:50分
考核辦法:自評占20%、教研組互評占40%、考核小組評占40%
①工作態度(10分):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對學校安排的臨時工作不推諉扯皮,工作期間不瀏覽與教育無關的網頁,不辦私事,發現一次扣2分。
②集體活動(10分):按時參加學校集體活動及學習,參加學校例會認真做好記錄,無故缺席者一次扣2分;按要求完成學習筆記和心得體會,低于1000字者扣5分。
③團結協作(10分):與同事團結共處,互相協作,不搬弄是非。不能團結協作,造成不良影響的扣1―10分。
④廉潔從教(10分):嚴格執行《中小學教師十不準》的相關要求,如被發現并查實有違反規定者,一次扣5分。
⑤熱愛學生(10分):關心熱愛全體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如有歧視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現象,視情節一次扣1―10分。
(2)教學常規:110分
考核辦法:教學常規考核自評占20%、學科組評占40%、考核小組評占40%。
檢查內容:計劃與總結6分、備課20分、課堂教學20分、聽課10分、作業批改及記錄10分、質量檢測及分析10分、教研活動10分、輔導學生10分、培訓研修8分、成長手冊與家訪記錄6分。
考核標準及依據:依照教研室下發及學校制定的《小學教學常規實施細則》要求進行賦分,凡缺項不得分。
說明:①計劃與總結:6分
每學期能制定所教學科(或相應崗位)的計劃和總結,并按計劃執行。不按時上交計劃、總結者或計劃、總結質量較差者扣1―6分。
②備課:20分
各科教師應認真備課,每課時教案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還應達到全學期量的要求。全學期規定:語文、數學總節數按語文教參總時數,其他所有學科總節數=國家教育部規定每周節數×18,每缺一節扣1分;抄襲教案者或過于簡單者酌情扣分,期末教案不能評優。每學期至少寫8節高質量的教后反思(上級最新要求),缺一節或應付檢查者扣1分。并不能定為優秀等級。優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
③課堂教學:20分
嚴格按照課程表上課,不經教導處批準私自調課和不執行課表者每人每次扣5分;不能按時上下課,經常遲到或拖堂,學生家長反映強烈者,扣5分。對無教案上課者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20分;信息技術、科學等學科按要求到功能教室上課,缺一次扣1分;對內外堂不按教學內容和課堂教學常規上課或上成放羊式課,每人每次扣1分。以上情況出現一種者課堂教學不能定為優秀等級。優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
④聽課:10分
認真聽課,做好聽課記錄和評課。每學期聽課節數,教師不少與20節,教研組長不少于25節,少一節扣1分。
⑤作業批改及記錄:10分
作業按要求設置齊全,不得任意刪減,及時進行單元檢測。批改要及時規范,并有作業批改紀錄及修改措施。凡漏批、錯批、或次數不足者,不能定為優秀等級;凡作業批改缺少激勵性評語或無反饋者,作業批改與設置不能定為優秀等級。優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⑥質量檢測及分析:10分
認真做好學生學習情況的階段性檢測和期中、期末檢測,及時分析檢測情況,期末認真做好學生綜合等級評定工作。優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⑦教研活動:10分
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教研活動,不遲到、不早退。校級教研活動累計無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區級教研活動累計無故缺席一次者,此項不得分。
⑧輔導學生:10分
有課外輔導計劃和活動記錄,并經常進行輔導,效果明顯。經查輔導不及時、不認真,效果不明顯,該項不能定為優秀等級。優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⑨培訓研修:8分
積極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級各類培訓和研修,按要求完成學習任務,學習筆記、學習反思等質量高,外出學習及時上交學習匯報并上匯報課或教研組內交流。參加各類研修不合格者此項不得分。
⑩成長手冊和家訪記錄:6分
能夠結合實際制定個人成長規劃,詳實記錄成長檔案。按照要求經常進行有針對性的走訪,家校聯系效果明顯。如發現記錄不詳實、次數不夠,不能被評為優秀等次。優秀5-6分,良好3-4分,合格2-3分。
凡教學常規缺項者,本學期考核評定為最低等次。下學期根據缺項分值扣除個人績效。
男教師53周歲、女教師50周歲及以上一線教師代課需達到本學科平均課節數的三分之二,按時完成學校臨時安排的.工作視為滿工作量。該部分教師教案可以寫簡案,但節數不得少于教參規定課時節數。作業、批改記錄、試卷、質量分析按學校常規要求認真完成,聽課不少于10節。其他常規資料不做硬性要求。
(3)教學質量(5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的教學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
A語文、數學:
教學成績“三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超過年級平均線,三率與上學期相比提高幅度較大、附加題得分率較高”五項中有三項及以上突出者,評為教學質量一等獎,計50分。兩項或提高幅度較大一項者評為教學質量二等獎,計48分;其他46分。
(期中成績占40%,期末成績占60%,數學雙班取平均值。)
B綜合學科:由所教班級的班主任、教研組長根據平時課堂教學與興趣社團輔導兩個方面的觀察和考查情況進行量化得分,以教研組為單位根據考核得分前40%定為一等獎50分,其他定為二等獎47分。其中,所教班級班主任、教研組長考核占50%,考核小組考核占50%。
2.其他人員的考核:
(1)學校管理人員考核:校長組織實施。達到區教體局有關兼課課時要求的管理人員考核結果等同于一線教師績效考核的一等獎;未達到區教體局有關兼課課時要求的管理人員考核結果等同于一線教師績效考核的二等獎。
(2)教輔及后勤人員考核:各校區后勤處組織實施。按照德能勤績方面進行考核,主要考核各功能室管理的情況。自評占20%、教師評占40%、考核小組評占40%,按照40%、40%、20%分別定為考核一、二、三等獎。一等獎的績效工資等同于一線教師績效考核的二等獎,二等獎的績效工資等同于一線教師績效考核的三等獎,三等獎的績效工資根據實際情況酌情降低。
(3)班主任績效考核方案單獨制定,由各校區大隊部組織實施。
班主任工作考核,從思想教育、班風學風、常規工作、學生活動、能力培養等方面進行評價。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班級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取消其班主任績效工資的分配資格。
七、績效考核結果的確定與使用
1.考核結果的確定
根據考核方案,計算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情況,考核等次的劃分分校區分別按語文、數學、綜合三大學科進行評定。各獎次比例分別為一等獎40%,二等獎40%,三等獎20%。其他各類人員依次降低一個檔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取消其績效工資分配資格。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造成惡劣影響者。
(2)經查實有違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從事有償家教、組織或參與收費辦班,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訂購教輔書籍資料等行為者;
(3)履行職責不到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失誤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校聲譽者;
(5)違反計劃生育等法紀、法規或嚴重違反校規校紀,損壞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行為者;
(6)本學期累計曠工達2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以上的;
2.績效考核工資的分配:
教師工作量、考勤、各類處罰直接在有關教師個人績效工資里扣除;扣除的錢數用于教師各項獎勵。
教職工績效發放結果為:績效基數-扣除數(教師工作量、考勤、處罰)+個人獎勵+業績獎次
3.考核結果的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是教師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
績效考核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績效考核的結果也是作為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教師薪級工資調整、表彰獎勵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教師的績效考核方案 篇11
一、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動義務教育持續、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增強教師愛崗敬業的積極性為導向,建立健全貼合教育規律、有利于教師成長、設置科學、考核體系完善的校園及教職工考核評估制度,全面提高校園整體辦學水平,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義務教育。
二、成立組織
成立馬集中心校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李尚友
副組長:劉從永劉樹成張智
組員:張培運劉占田志林劉維富常天敬
三、實施對象
各中小學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退休、退職、退養人員均執行生活補貼。其中,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由縣人事、財政部門確定,按月發放;退職人員按照同職級退休人員標準的70%確定;退養民師按照在職教職工績效工資增加平均額的70%執行。
四、考核原則
1、分類管理,區別對待。因各中小校園情差異很大,不便于集中統一管理,把校園分成四個層次:兩中學、三小學、五村小、五教學點。同類校園之間透過協商一致的原則盡可能制定基本統一的標準。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要切實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在此基礎上,照顧到教師之間不宜拉得過大。
3、激勵先進,注重實績。建立考核體系,完善考核資料,對于師德師風、安全工作、單位的農遠管理與應用實行一票否決,個性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工作貢獻。
4、導向驅動,杠桿調節。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要向一線傾斜,向學習反思型教師傾斜,向善管理會創新的班子成員傾斜,個性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課堂等辦學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班子成員、教研組長、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傾斜。
5、客觀公正,便于操作。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程序規范,公平公正;簡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1、中心校獎勵基金:每學期按10000元左右設立獎勵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課堂和各種全鄉性教育教學活動的'獎勵。
2、各中小校園長績效工資:教學點、村小和五大校校長(含中心校辦公室人員)分別按馬集鄉實際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設立基金,由中心校統一組織對以上人員的專項考核。
3、切除以上兩塊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崗教師數,并結合教師余缺數和馬集鄉人均水平等有關狀況,分配到各校園作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考勤、工作量或超課時、教育教學過程和成果等獎項津貼
資金。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實施
1.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津貼、考勤津貼、工作量(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過程與成果等獎勵項目,具體項目和標準在中心校指導下按校園分類協商確定。
2.班主任津貼根據校園層次和實際運作狀況,由同類校園協商確定。
3.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以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一個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計算公式為: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額=全校績效補貼總額÷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4.獎勵性績效工資分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造冊,由縣教育局審核后報縣財政局打入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5、各中小校園長、中心校辦公室人員的績效工資,由中心校根據他們的績效考核結果統籌確定。
其他管理類人員由各中小學制定統一標準,組織考核實施。
七、績效考核辦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狀況。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校園(單位)考勤記載。
2.工作量。量化出校園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校園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校園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校園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校園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各校園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周工作量,盡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學過程。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狀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狀況、工作態度、職責心。專任教師重在考核備、教、批、輔、考、研等常規教學落實狀況和教學研究及教學研究活動參與狀況。要引導教師把教學工作落實在平時,用心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教育教學業績。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狀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專任教師兼有其它社會工作的,要根據兼職狀況將本項考核分值按照必須比例分解為教學分與兼職分,分項考核計算本項得分。
5.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課時、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在編不在教育教學現崗位的;
(3)經組織批準,脫產進行學歷學習的;
(4)因玩忽職守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嚴重損壞教育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各中小學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狀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量化考核細則,規范辦學行為,樹立良好形象。
八、組織實施
1、各中小學要根據以上考核指導意見完善具體考評方案(細則),考評方案(細則)務必在經過職代會或教職工全會討論透過(有半數以上的與會人員到會,且得到到會人員三分之二的多數人員同意)。考評方案(細則)一旦經過職代會或職工全會透過,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細則)有明顯漏洞或有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透過上述程序透過。
2、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理解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務必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各職責部門務必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申訴的答復工作。
3、各中小學要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工作機構由校園領導和教職工代表3-9人組成,校長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組成員可由校園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透過的方式產生。
校園考核組成員,務必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狀況的,將從嚴處理。
九、紀律要求
1、實行本辦法后,各中小學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發放津貼補貼,不得擠占校園公用經費和項目資金發放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發放津貼補貼,不得利用校園其他收入,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收坐支,私自發放津貼補貼。
2、中心校把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納入各校園年度工作任務目標考核資料,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中心校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校園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狀況進行督查。
3、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校長、分管校長和財務人員的黨紀政紀職責。
教師的績效考核方案 篇12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在實施規范公務員津補貼的同時,統籌解決中小學教師待遇,提高中小學教師工資津補貼補貼。這次新增的工資性津補貼的部分作為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管理支配,以體現崗位責任和工作業績。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實施,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小組成員由校領導、中層干部、工會及其他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
五、績效金額分配額度、構成
1、績效工資分配度
這次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學校績效工資分配額度,由學校自主分配。
2、構成部分
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占績效工資構成的60%,管理崗位補貼占20%,業績獎勵占20%(其中的2.5%作為學區統籌)。
六、績效工資實施辦法
(一)工作量補貼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據。
(1)教職工正常工作量按閩教人[87]104號文件規定計算。
(2)教學計劃及小學教師教育教學任務和課堂教學的基本要求。
(3)學校實際工作內容。
2、課時量補貼
A、每學年學校教導處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統籌均衡分配教師課時量,按不同的崗位規定不同的工作量標準。
(1)根據閩教人[87]104號文件規定,小學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不少與18節。
(2)任實職的.中心校正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于4節,副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于6節,其它任實職的學校中層干部、中心校財務人員、任課時數不少于8節,中心校生管、圖書管理員(計生專干)任課時數不少于10節,為滿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師課時量的計算為全校平均課時量,由校務會議研究決定周課時量規定。其中語數包班教師遞減4節,數學跨班遞減2節,英語跨校遞減2節,教研組長遞減1節(享有管理崗位補貼的不再遞減)。
B、課時量補貼:完成規定周課時量,每人每月補貼110元;低于規定周課時量的少1節月扣10元;高于規定周課時量的每超1節月獎10元。
3、超工作量補貼
A、公代補貼:公代每節補貼5元,由教導處安排公代,校長簽字確認。
B、導輔補貼:導輔每天補貼10元(月封頂50元)。
C、節假日值班、加班補貼:節假日值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節假日因公事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50元。晚上加班每晚按半天計算。節假日值班按上級要求排班。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表,報校長予以審批方能認可,并按月予以公示。
D、英語教師跨校教學補貼:根據福清市教育局融教[2005]116號文件規定執行。
E、學校專刊補貼每期30元,由德育處負責布置。
量化工作量,情況復雜,不可能把所做工作都包括在內,教師應發揚奉獻和團結協作的精神。
4、考勤獎勵辦法。
根據《東張中心小學考勤管理辦法》實施簽到制度。
A、月滿勤者學校發給月滿勤者獎50元。
B、教師因病請假,病假由學校安排代課的每天扣5元。病假兩天以內且自己調課(需請假并將調課安排表上交學校確定存檔)者不扣,超出兩天的每天扣5元。
C、事假每天扣10元;
D、曠課一節扣20元,曠工半天扣50元,曠工超過三天的取消當月工作量補貼。
E、遲到、早退每月3次內不計,超過3次的前3次扣10元,后面每次扣5元(另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每月超過5次以上計扣)。教師違規簽到(代簽等)情況,每次扣30元。導輔遲到或早退(含人在校不在崗)一次扣10元,缺崗一天扣50元,并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
F、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教研活動、臨時性通知及其他集體活動)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
G、教師簽到由當天值班行政負責監督,學校抽查,當天值班行政人員監督不到位的扣20元。
(二)管理崗位補貼
1、采購、保管、事務等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30元。
2、年段長、藝體組長每月管理崗位補貼40元。(圖書管理員+計生專干)每月管理崗位補貼50元。
3、工會主干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60元。
4、班主任、中心校生管教師、中心校財務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80元。
5、中心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90元。校級領導每月管理崗位補貼100元。
相關崗位管理人員要完成本職崗位任務才可享受相應的管理崗位津貼。兼任多種管理崗位取最高一檔。擔任班主任同時還兼任其他管理崗位職務的人員補貼可追加10元。
(三)業績獎勵分配
按《福清市東張中心小學教師工作業績評估細則》每學期對每位教師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給予相應獎勵,獎勵按學期發放。業績獎勵包括教育教學常規獎、突出貢獻獎、優質教學獎、競賽指導獎、教科研成果獎、師德考核獎、年度考核獎等。
其中學區統籌每人2.5%,用于教學點、完小校超工作量補貼等,剩余款項并入各校年度結算。
1、教學常規獎
以《福清市東張中心小學教育教學常規管理條例》為考評要求,每學期對教師的教案、作業批改、安全管理、課堂教學、班級常規管理等方面進行檢查評價。
2、優質教學獎
根據每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從平均分、提高分、優秀率、合格率四個項進行綜合評估。跨學科、跨年級任教統考科目的,按雙班或多班的平均后進行評估。
平均分低于及格線,及格率低于50%的則該項不獎勵。
技能科任課教師,優質教學獎取該校教師獲得獎勵的最低一檔。
獲得第一名的學校每項獎勵20元,獎給完小校長。(本項由管理崗位津貼部分支出,中心校不參與此項獎勵)
3、競賽指導獎
凡輔導學生參加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市進修學校等單位組織的各類競賽(由學校選拔),學生獲獎的指導教師,均可獲競賽輔導獎。
學生作品市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30元,省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50元。
競賽指導獎具體獎額如下:
4、教科研成果獎
(1)教師優質課(比武課)獲獎(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組織)。
(2)公開課執教者獎勵:省級500元,福州市級300元,福清市級200元,教研片100元,學區性50元,學區內教學片30元。
(3)承擔市級課題研究工作且任務完成良好的課題組成員每位每學年獎勵120元。
5、師德考核獎
遵紀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樂于奉獻、為人師表,遵守《中小學職業道德規范》,每師每學期獎勵50元。詳見《東張中心小學師德考核細則》。違反《中小學職業道德規范》有關規定和發生安全責任的此項不予以發放。
6、年度考核獎
學年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師每學年獎勵100元。考核不合格、未參加考核或考核未定等次者不發放。
7、突出貢獻獎
學校每學年評選出為學校做出特殊貢獻的先進人物。獎金額由校務會議視實際情況討論決定,公示后予以發放。
(1)數學跨兩班補貼:兩個班人數和超過70人的,每學期補貼200元。
(2)教學點補貼:南胡、金芝每學期500元,嶺下、蘆嶺每學期200元。(本塊資金由學區統籌部分支出)
(四)工作量補貼、管理崗位補貼可按月發放,業績獎勵按學期或學年發放。各校在績效工資總額度不變的情況下,月份的獎金和分解的權重可統籌使用,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計后按在崗教師均分。
(五)中心校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原則上不超過400元。
(六)暑假(7、8月份)的績效工資,扣除當月的管理崗位津貼、節假日值班、加班費用、業績獎勵后,余下金額按在崗在編教師均分,于當月發放。寒假的績效工資憑原方案執行。
(七)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當月公示,學期累計。上述項目中,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計按在崗教師均分。上述項發放總額若出現不足的,則按比例適當下調。
七、其它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規定的“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對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及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后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當月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對象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關于“扣發當月考勤獎的對象”,即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4、發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相應領導責任的按責任扣除50%崗位管理津貼。
5、分娩假的教師每月領取績效工資150元。
八、有關要求
(一)轄區各校應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各單位根據本指導意見,在核定撥付的績效工資額內,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方案。
(二)轄區各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要充分發揚民主,充分征求教職工的意見,報學區審核后,由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分配辦法要與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業績貢獻結合,加大向一線教師、成績突出教師傾斜的力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
(三)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各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資金和實物。違反規定的,要沒收違規的全部資金上繳財政,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各學校對每個崗位都要制定明確的責任目標及資格條件,同時要制定與崗位職責相配套的規章制度,把目標管理和制度管理結合起來,做到有章可循,嚴格考核,確保每個具體崗位責任目標和學校管理目標的實現。
(五)各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堅持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積極穩妥地進行分配制度改革。
九、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十、本《方案》自學校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實施。
教師的績效考核方案 篇13
為加強全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根據《昌邑市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全面、綜合、多元考評教師的德、能、勤、績。通過建立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和職業特點的考評制度,充分發揮考核的規范、導向和激勵功能,調動和激發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素質教育全面深入實施。
二、考核范圍
全校在編教職工、交流教職工。
三、組織實施
納入校長職級管理的校長,由市教育局按《昌邑市中小學校長績效考核細則》組織實施考核;其他人員的考核在教育辦的領導下,由學校按以下辦法組織實施。
四、考核辦法
根據工作崗位性質的不同,教職工按專任教師、管理、教學輔助和后勤服務人員分類考核。領導干部等非專任教師兼課節數超過學校專任教師平均課時量2/3的,可按專任教師進行考核。
績效考核采用量化考核和民主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量化部分以學校考勤、實際授課記錄、獲獎證書等為依據,主要對工作量、考勤和業績成果量化計分;評價部分采用多主體綜合評價打分的方式,對職業道德、職業能力、工作表現和工作成效等進行綜合評價。
(一)量化部分(70分)
1、工作量(30分)
根據不同學段、不同學科教師在備、教、批、輔、檢測等環節中實際付出的`差別,設定學科標準周課時量,具體由學校研定。學校根據教學人員數、班級數和學校正常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情況,量化出學校所有教學崗位標準工作量。
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師標準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崗位工作量。自習輔導、體育訓練、文娛活動、考試等其他教學活動的工作量學校結合實際情況核定。
根據管理、工勤、教輔等非教學人員數和各崗位應完成的工作任務量核定出各非教學崗位標準工作量。
在核定崗位工作量時,非教學崗位總工作量占學校所有崗位總工作量的比例:小學不高于9%。
學校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工作量,盡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大體均衡。教職工可根據崗位要求,通過學校安排和雙向選擇、競爭上崗等方式兼任多個崗位,合并計算總工作量。
教職工總工作量由學校每周進行統計備案,考核時累計。
教職工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實際工作量÷教職工人均工作量×30 分
2、考勤(20分)
主要考核年度內教職工出勤情況。病假每天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曠工每天扣2分,遲到、早退、脫崗每次扣0.2分,因公請假和婚、喪、產假等規定假期內不扣分。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記錄。
3、業績成果(2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完成崗位職責情況,包括育人效果、教學質量、教研成果、專業發展等方面。考評時要注重教學常規檢查,不得簡單地以考試分數為標準,應設立學困生轉化、考試合格率、輔導學生獲獎等量化指標,同時將教職工在教書育人、教育教學管理、文體活動、培訓進修以及公開課、示范課等方面獲獎情況納入量化范圍,突出教職工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的貢獻,具體打分由學校根據自身特點制定。
(二)評價部分(30分)
管理、教輔、工勤崗位人員的業績評價由學校教職工和考評委員會評分。其中學校教職工評分占40%;考評委員會評分占60%。
專任教師業績評價由考評委員會評價、年級組和學科組評價、學生評價三部分評價綜合構成。其中考評委員會評價占50%;年級組和學科組評價占30%;學生評價占20%。
兼任教師或管理、教輔、工勤崗位的,參與不同類別的評價,并根據實際工作側重按比例計算總分。
五、等次確定
(一)考核等次: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的比例依據上級規定的績效考核等次標準確定,嚴格控制。學校按崗位分類考核,非專任教師崗位優秀等次的比例不得高于專任教師崗位優秀等次的比例。
(二)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
1、有違法違紀行為,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2、按《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規定,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3、違反濰坊師德投訴30項必查內容規定,被投訴查實的。
(三)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評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1、教職工受嚴重警告以上紀律處分或記過以上行政處分的;
2、按《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規定,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
3、曠工累計5天以上的以及非特殊原因、未經教育局批準,病、事假累計超過60天的。
(四)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1、教職工受撤銷黨內職務或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的;
2、因嚴重違反職業道德、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等行為受到濰坊市級以上通報批評或被省級以上新聞媒體曝光的;
3、考核總分達不到60分的;
4、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考核的。
(五)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以及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不參加考核。
六、結果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同時作為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今后,學校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原則上根據績效考核成績確定,不再單獨考核;師德考核優秀等次50%的人員可根據績效考核成績確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時教育教學業績評定賦分可參考績效考核成績。
七、考核程序
(一)個人自評:要求教職工對自己采取全面、發展、聯系的觀點,客觀地檢查各項評價指標的達到程度,按照學校量化測評辦法填寫相關表冊。
(二)量化核算:考評委員會根據學校提供的授課記錄、考勤記錄以及教職工獲獎證書原件等,參照量化考核方案進行核算計分,計算出量化指標的得分。
(三)民主評價:組織考評委員會評價,教研組評價,學生、家長評價,教職工評價。各種評價填寫相應評價表,并由考評委員會進行匯總計分。
(四)綜合評定:在量化和考核的基礎上,學校考評委員會按照考核標準進行綜合評定,確定考核等次。
(五)公示備案:對考評委員會綜合評定的等次進行為期3-5天的公示,并按管理權限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備案。
教職工績效考核時間一般根據上級的安排進行。
八、相關要求
(一)學校要根據“指導意見”制訂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表決通過后實施(通過率不低于85%),如需修正需通過上述程序進行,學校制定的方案需送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備案。
(二)學校要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和考評委員會,負責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考評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7—13人組成,成員可由學校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其中一線專任教師的比例不少于60%。
(三)績效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考核的各項得分必須有原始依據印證,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結果要在本學校顯眼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天。
(四)績效考核關系到教職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強、關注度高,學校要高度重視,嚴格考核標準和程序,做好政策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對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從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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