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平時考核方案(8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學教師平時考核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學教師平時考核方案1
為評價教職工履職情況,落實師德師風第一標準,突出教育教學實績,引導教師潛心教書育人,發揮年度考核的導向和激勵作用,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全校在職在崗人員
二、考核類別
考核分專任教師、教輔后勤二個類別進行。按初中、高一、高二、高三、體藝微心、教輔后勤等分別考核。
三、考核等級及考核原則
1、考核等級與比例:考核等級按職稱劃分,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其中優秀占15%。
2、考核原則:德才兼備、全面考核
四、考核內容及考核細則
第一部分:專任教師系列
(一)師德師風(30分)
1、師德評價(10分)。堅持多主體多元評價,采取學生評價(40%)、同事評價(30%)和年級考核(30%)綜合計分。每學年中每學期組織一次評價,兩次評價的平均分作為師德評價得分。
2、處理處分(10分)。教師因違反職業道德行為受到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等處理的校級每次扣1分、縣級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記過等以上處分的縣級每次扣3分。
3、到崗情況(10分)。上下課、開會、升旗、集會等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缺曠一次或一節扣2分。事假每天扣1分。
(二)專業發展(10分)
1、業務進修(3分)
以培訓時間為準,年內參加業務培訓累計高于72學分及以上記3分,低于72分按學分完成比例記分。
2、教研成果(2分)
在學校及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教學論文(含教學設計、反思、總結、案例等)評比中,獲縣校級一等獎記0.5分,二等獎0.3分,三等獎0.2分;市級相應級別加0.2分,省級相應級別在市級上加0.3分。在有正式刊號或書號的期刊、書報刊等發表論文或文章記1分。
年度內參與課題研究,省級規劃課題主持人記1分,參與者記0.6分;市級課題主持人記0.5分,其他參與人員記0.3分;校級課題記0.2分,其他參與人員記0.1分。省教育學會、教育科研工作者協會課題相當于市級課題。
3、課堂教學能力(3分)
每學年至少上一節校內公開課或示范課記1分。參加教學比武或教學技能競賽獲得縣校級一等獎記1分,二等獎加0.8分,三等獎記0.5分;市級相應級別加0.5分,省級相應級別在市級上加0.5分。
4、輔導學生競賽(2分)
輔導學生參加由學校及教育部門組織的各類競賽,學生獲得省級三等獎以上記2分,市級輔導一、二等分別記1.5、1分,各學科省競賽委員會頒發的獎項按照市級對待,縣校級輔導一、二等獎分別記0.5、0.3分。
參加高校自主招生認可的學科知識、能力、作文、演講等比賽,按比賽評委和閱卷機構所屬等級給予計分:縣級輔導獎記1分,市級輔導獎記1.5分,省級及以上輔導獎記2分。
(三)教育工作(10分)
1、工作量(4分)。工作量滿量記4分,每少1分扣0.1分。
2、班級管理(4分)。班級考核中優秀班級記4分,其他班級記2分。班主任以所擔任班級得分記分,科任老師以所教班級得分的平均分記分。
3、家訪工作(2分)。每學年家訪次數不得少于2次,每少1次扣1分。家訪需要有圖片資料。
(四)教學常規(20分)
落實市教育局教學工作常規要求,分計劃、備課、上課、教學反思、作業布置與批改、課外輔導、測試與評價、教研與培訓、實驗教學等方面進行考核。
1、課堂教學中教師有遲到、早退、不帶教案、玩手機、吸煙、私自調課、不管理學生等違規現象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
2、教案、學生作業檢查發現一次問題(含無故不參加)扣1分。
3、每期聽課達不到規定節次,少一節扣0.5分。
4、按時上交各種教學計劃及總結、課外輔導計劃及總結、學分表、成績冊、質量分析表,逾期不交者每項扣0.5分。
5、實驗教學進實驗室動手實驗次數未達到規定次數的每少一次扣1分。
6、抓好學生輔導,認真開展1+4(2位較好學生和2位較差學生)的培優輔潛工作。有年級組明確的對象、有計劃、有活動、有總結,少一項扣1分。
(五)教學實績(30分)
1、文化課教師考核
為適應新形勢下高中學校評價制度的改革以及新高考選課走班教學的需要,教學實績的考核按照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進行,所有年級教學實績以15分為基本分,且不超過30分權重分。
高一年級參考平均分和及格率兩項,各占15分。以初中畢業考試成績為參考,計算所任教班級的平均分(及格率)與年級平均分(及格率)的比值,再根據學年末考試的班級平均分(及格率)與年級平均分(及格率)的比值進行比較,達到即可分別計13.5分,超過或者低于這個比值,按增減百分比以每一個百分點發動1分計算。如因出現及格率為零的情況,該項分值只計7.5分。
高二年級按照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市期末考試成績考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占15分,按照單班的各學科合格率x15計分。期末全市統考成績占15分,計分辦法同高一年級(以上一年度期末成績作參照,高三年級同)。
高三年級考核分上下兩學期分段進行,各占15分,三年一期按照省市統一測試成績考核,計分辦法同高一年級,高三第二期的考核按照該班級高考本科目標任務的完成率x15計分。
初中年級按期末統考合格率和優秀率考核。合格率達到90%記10分,每增減一個百分點分別加減0.5分。優秀率達到城區初中最高成績記15分,每減一個百分點減0.5分。
任教多類多個班級的,按工作量取平均值;如當年無市級統考參照標準,由年級組召集代表討論制定具體方案,報校務會審批執行。
2、藝體微心教師考核
藝體微心教師教學質量基本分為20分,所有得分都在基本分上開始加分,不超過30分權重分。藝體微心教師教學實績按照活動競賽、高考錄取兩項考核。
a、活動競賽
輔導學生參加教育部門組織的藝術類比賽,學生個人或團隊獲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1、0.5分,國家級、省級、市級獲獎在相應級別依次加2分。多人獲獎可累計記分。
輔導學生參加教育部門組織的體育類比寒,高中學生團體獲縣第一名記2分,初中學生團體獲縣前一、二、三名分別記3、2、1分;團體獲市前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別記6、5、4、3、2、1分。同一活動只記最高獎項,多人輔導的團體項目平均記分。
輔導學生參加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機器人、科技創新、心理劇等比賽,獲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2、1分,國家級、省級、市級獲獎在相應級別依次加2分。
定期在校內組織開展藝術、體育、心理、微機等競賽活動每次加2分。不組織不開展不記分。
b、高考錄取。每錄取二本學生1人記1分,一本學生1人記2分,藝術體育名校1人記3分。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加分,但加分不超過10分。
獲得校級優秀、先進、模范、楷模等榮譽表彰的加1分;縣局級加1.5分,縣級加2分,市局級加2.5分,市級加3分,省級及以上加5分。不同內容、級別的.表彰可累計記分。
第二部分:教輔后勤系列
(一)出勤和紀律(20分)
上下班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學校組織的會議、活動、升旗等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缺曠一次扣1分;事假每天扣1分;曠工一天扣5分。
(二)工作量(30分)
滿工作量記30分,不足的按比例據實折算。
(三)崗位履職(50分)
每學年末由校務成員對崗位履職情況進行評價打分,按所有評價分數的平均分記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加分,但加分不超過10分。
1、獲得校級優秀、先進、模范、楷模等榮譽表彰加1分;縣局級加1.5分,縣級加2分,市局級加2.5分,市級記加3分,省級及以上加5分。不同內容、級別的表彰可累計記分。
2、所在部門獲得榮譽表彰,部門主要負責人按縣級2分,市級3分,省級5分,國家級8分記分。部門其他成員相應減1分。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增資、晉級、獎懲、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工勤技能崗位考試等的重要依據。年度考核被評為優秀等次的,獎勵標準參照公務員獎勵標準執行。評為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發年終一次性獎金;確定為不定等次、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不發年終一次性獎金。
六、有關政策規定
1、新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對其進行年度考核,但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考核情況作為其轉正、任職、定級的依據。轉正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并確定等次。
2、本年度內因病(工傷或孕、產假休假除外)、事假累計超過半年或出國探親、非公派脫產學習時間超過半年以及當年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3、凡被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人員,只進行年度考核,暫不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待問題查清后再行確定。受黨紀、行政處分的,參照《關于受黨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組通字〔1998〕19號)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執行。受到警告處分的,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受到記過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4、根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要求和相關規定,由縣司法局相關部門出具證明,凡是沒有參加學法用法考試或考試不合格的,暫緩年度考核,待補考合格后再予以補定。
6、對優秀等次規定:師德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且考核年度工作量不低于80分。
7、考核結果等次規定: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為合格等次,考核得分在50分以上為基本合格等次,考核得分在50分以下為不合格等次。
小學教師平時考核方案2
一、指導思想
為激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勤于師德修養和業務能力提升,錘煉、發展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創造學校公平、公正、民主的工作和生活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教師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考核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由學校分管領導及群眾民主推薦代表共7人組成。
三、考核對象
本校所有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四、考核內容
德、勤、能、績四方面。
五、考核方法
(一)采用百分制記分法。
(二)教職工考核每學年進行一次。
(三)教職工的考核分任課教師和干部職員兩個系列分別進行考核。
(四)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任課教師與干部職員按比例分別計算優秀等次人數。60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教師系列考核辦法
(一)德(10分)
根據《中埠鎮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考核,成績折算10%計分。
(二)能(50分)
1.工作量:(15分)
學校在各學科教師工作量相對均衡的前提下,根據課時和工作實際安排,每人計1個標準工作量。對有特殊要求的教師,其工作量標準必須經過校委會研究通過。
學校根據實際任務完成情況賦分,滿分記15分。
2.教學常規(20分)。以學校日常檢查和學期末檢查記錄為準。
(1)備課(6分):以學校日常檢查記錄為準。
①各科集體備課與個人備課相結合,提前一周備課。
②含教學目標、重難點、教學過程(突出教學方法設計、學習方法指導、當堂反饋)、板書設計、作業布置、教學反思。
③備課中信息技術應用不少于總課時時數的三分之二,并在備課中加以體現。
(2)作業批改及輔導(14分):以學校日常檢查記錄為準。
語、數、英作業設計做到科學分層,設計合理,做到適時、適量,符合國家、學校要求。
作業批改要及時,全批全改,指導學生改錯,進行2次批改。側重對學生作業鼓勵性、激勵性的評價,且有指導意義,無錯批漏批現象。
對學習暫時有困難的學生定期進行輔導,建立幫輔檔案,幫助提高學生逐步提高成績且效果明顯。
(3)學生社團(14分)
綜合、藝體等無作業的學科教師必須開設社團。
①基礎分(10分):保質保量完成社團工作,計1分。要求社團人數不少于20人,按時制定社團計劃、總結,及時做好學生點名(點名冊)、活動記錄、器材使用記錄、功能室使用記錄等。
②展示分(4分):期末開展社團成果展示(學期結束以PPT或小視頻形式展現),由學校組織評審小組打分。
3.教科研(12分)(由分管領導及教研組長做好記錄)
(1)聽課(3分):以每學期學校規定的節數為標準,聽課、評課缺少一次扣0.2分,評課記錄過簡扣0.2分,雷同一篇扣0.3分,未參加聽課而抄寫他人記錄或教案一篇扣0.5分。扣完該項目分數為止。
(2)示范課、優質課、研討課、交流課(3分)
①出課(2分):每位教師每學年至少有1節準備充分的校級或以上的教研課、公開課、示范課或匯報課。以教務處記錄為準。
②出課過程性材料(1分):按時上傳教學設計、課件、照片等資料。
男50歲、女45歲以上可申請不出課,不扣分。
(3)教研活動(2分):按時參加學校及上級組織的教研活動,由教研組長做好記錄,每缺一次扣0.5分(公假情況除外)。
(4)個人成長檔案及課題(2分):課題及成長檔案必備材料齊全記0.6分,材料質量高,根據情況記0.1—0.4分不等。
(5)業務培訓、進修及繼續教育(2分)
①教研組學習交流(1分):由分管領導及教研組長做好記錄,以每學期學校規定的標準計分。
②繼續教育學習(1分):聽從學校安排,積極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學習,主動提高業務水平,記1分。
4.其他工作(3分)
學校安排教師做的除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如:衛生清理、功能室管理維護、代課、整理檔案、上學放學值班等臨時性工作。此項工作由學校各分管部門平時記錄得分。
(三)勤(10分)
以《中埠鎮小學教師考勤制度》記分。
(四)績(30分)
1.教學成績(20分)
面向全體學生,積極探索新的教學方法和思路,改革課堂教學,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努力提高學生的及格率、優秀率,全面提升學生的整體素養。
語文、數學、英語、道法、科學、信息、音樂、美術等學科以試卷形式評價,體育等學科以學生達標展示形式評價。
教學成績等次達成20分:優秀率10分、合格率各10分。教學成績優秀率、合格率的基礎分均為8分。每高于百分之一,加0.2分,每低百分之一扣0.1分。
一二年級優秀率不得低于90%,合格率不得低于95%;
三年級優秀率不得低于80%、合格率不得低于90%;
四年級優秀率不得低于75%,合格率不得低于85%;
五年級優秀率不得低于70%,合格率不得低于80%;
中途接班,或變更學科的班級優秀率和合格率參考上年度本班標準。
2.加分項(10分,由下列各項分值相加,加滿10分為止)
(1)論文、論著(2分)
區級及區級以上報刊正式發表的每篇記0.5分,兩人及以上合作發表論文的,每篇第一作者計0.3分、第二作者計0.2分、其他作者不計分;區級及區級以上備課會主講、專題發言(有教育主管部門證明)視同論文發表,每次記0.5分;正式出版一本教育教學專著(不含各類教輔材料、論文合集)的,計2分。屬合著的,第一主編計1分、其他撰稿人(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均計0.5分。
(2)公開課、優質課等(2分)
①國家級、省級公開課、優質課、一師一優課一等獎記2分,二等獎記1.5分,三等獎1分;
②市級公開課、優質課、一師一優課一等獎記1.5分,二等獎記1分,三等獎0.5分;
③區級公開課、優質課、一師一優課一等獎記1分,二等獎記0.5分。
④區級片區教研示范課、公開課記0.5分。
如評選結果中出現特等獎,按該級別活動一等獎計分,依次類推。
(3)榮譽稱號(2分,由考核推薦獲得表彰不計分)
①市級及市級以上綜合表彰記2分,單項表彰記1分;
②區級綜合表彰記1分,單項表彰記0.5分;優秀指導教師獎,區級及區級以上記0.5分。在同一活動中,若教師榮獲多個輔導教師獎,按一個集體獎計分,記最高級別。指導教師獎不與同活動學生獲獎同時計分。
③教師輔導學生獲獎
輔導學生參加區級及區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比賽或競賽,并以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或下達的文件為準。分學生單項獎和集體獎(教師)兩種記分辦法,具體如下:
集體獎:國家級、省級一等獎加2分,二等獎加1.5分,三等獎加1分;市級一等獎加1.5分,二等獎加1分,三等獎加0.8分;區級一等獎加1分,二等獎加0.8分。
單項獎:國家級、省級一等獎加0.6分,二等獎加0.4分,三等獎加0.2分;市級一等獎加0.4分,二等獎加0.2分,三等獎加0.1分;區級一等獎加0.2分,二等獎加0.1分。
說明:比賽或競賽中若無等級之分的,第一、二名為一等獎、第三、四名為二等獎、第五、六名為三等獎,其余獎次不再計分。在同一活動中,集體獎與學生單項獎不重復加分;不同的.活動中,可以累計加分。
(4)課題(2分)
國家級、省級課題記2分,市級記1.5分,區級記1分。主持人計滿分,其他2名參與人員折半計分。
(5)教學成果(2分)
教學成果包含課件、教具、案例、隨筆、研究報告等。
國家級、省級、市級記1分,區級記0.8分。每降低一個等次降低0.2分。非教育部門組織的一律記0.5分。
注:以上(1)—(5)項目均須是由教育部門組織或學校同意參加,每個項目的分值為單項最高分值。
(6)學生管理工作完成情況(6分)
擔任班主任、中層及以上職務,認真完成學生管理工作,并經常性開展各項教育活動,扎實有效,活動有效果,班級無重大安全事故記5-6分;擔任副班主任,積極主動協助班主任進行班級管理,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所負責班級無重大安全事故記3-4分,其他任課教師記1-2分(特殊情況,考核小組根據教師實際工作進行認定)。
(7)抽測成績
教師任教班級代表學校參加全區及以上范圍抽測的,如果被抽測班級成績平均分和中位數有一項高于全區標準,則每高于全區標準1分,被抽測教師加0.5分(取二者分值大者);如果被抽測班級成績平均分和中位數均高于全區標準,則每高于全區標準1分,被抽測教師加1分(取二者分值大者)。
職員系列考核辦法
(一)德(10分)
根據《中埠鎮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考核,成績折算10%計分。
(二)能(30分)
1.工作量:(15分)
學校在各學科教師工作量相對均衡的前提下,根據課時和工作實際安排,每人計1個標準工作量。對有特殊要求的教師,其工作量標準必須經過校委會研究通過。
學校根據實際任務完成情況賦分,滿分記15分。
2.工作能力(15分)
(1)履行職責(10分):按照自己的崗位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態度端正,勇于開創性的工作,敢于管理,做好工作記錄,圓滿地完成工作目標,收到良好效果。
(2)業務學習及繼續教育(2分)
①教研組學習交流(1分):由分管領導及教研組長做好記錄,以每學期學校規定的標準計分。
②繼續教育學習(1分):聽從學校安排,積極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學習,主動提高業務水平,記1分。
(3)其他工作(3分)
學校安排教師做的除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如:衛生清理、功能室管理維護、代課、整理檔案、上學放學值班等臨時性工作。此項工作由學校各分管部門平時記錄得分。
(三)勤(10分)
以《中埠鎮小學教師考勤制度》記分。
(四)績(50分)
1.評議分(40分)
對工作盡職盡責,圓滿完成任務目標,做到管理服務育人,熱情為師生服務,并取得較好的工作成績。
說明:
①工作成績評議分計算方法:工作成績分=任課教師評議得分×40%+考核領導小組評議得分×60%。
②考核領導小組評議分中去掉2個最高分,去掉兩個最低分,然后計算出考核領導小組評議得分。
③任課教師評議分中去掉5個最高分,去掉5個最低分,然后計算出群眾評議得分。
2.加分項(10分)
與教師系列加分項等同。
六、考核優秀的產生
學校嚴格按上級考核文件精神,分別在教師系列和職員系列中分配優秀名額。
對學校有特殊貢獻的教師,經校委會和考核小組認定,占有1個優秀名額。
七、考核程序
1.考核前認真組織全體教師學習考核方案。
2.建立健全考核領導小組。
3.個人述職,評議打分。
4.考核小組評價合議。
5.公布優秀名單。
6.由考核領導小組人員填寫有關考核表格,存檔上報。
八、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為優秀
1.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者。
2.無故曠工一天或以上者。
3.在校打架罵人、鬧不團結、搬弄是非、挑撥他人關系者。
4.亂收費,造成不良影響者。
5.未盡到職責,給學校造成重大損失者。
6.考核期間,無故不到會或對述職敷衍了事、不認真對待者。
小學教師平時考核方案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增強教育內部活力,調動廣大教師潛心教育的積極性、主動性,根據《平度市教育體育局關于下發教師業績考核實施方案》(平教體發〔20xx〕18號)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依據上級各部門對教師考核的相關制度,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評范圍
學校在編在崗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員及在我校定崗支教人員。
二、考核組織
教師的業績考核,根據本方案組織。每學年分兩次完成對本
校教職工的業績考核,結果報教育和體育局業績考核辦公室備案。
教師業績考核工作小組
組長:孫長召
副組長:
組員:王洪修、高濤濤、羅玉成、劉建敏、劉明森、王志強、陶夢照、陳林清、王蕾娟、王泉江
三、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尊重規律。遵循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二)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完善考核內容,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三)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面向全體學生、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四)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四、考核內容及分值
教師業績考核圍繞德、能、勤、績方面內容,重點考核教師的道德風尚、職業能力、工作態度、工作發展、專業發展等情況。四項內容總分100分,分別按照權重的18%、8%、34%、40%記入總分。
五、考核方式
(一)德(18分)
1.師德評議(5分)。主要考核教師遵守教育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和教學行為規范,教師對職業的認同感、敬業精神和事業心,教師的榮辱觀、職業操守和以身作則情況,教師對學生的態度、方式和責任心,教師的大局意識和團結協作等方面內容。
(1)學生評教(2分)
評議時,從所教各班學生中選90%及其以上的學生對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問卷。滿意率達80%以上計2分,70%—79%計1.8分,60%--69%計1.6分,60%以下不計分。
(2)領導干部及教師評議(3分)
采取學校中層以上領導及全體在編教職工分別問卷。滿意率達80%以上計3分,70%—79%計2.5分,60%--69%計2分,60%以下不計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項不得分,并按有關文件執行。
(1)不服從工作安排(含臨時性工作);
(2)私自收費、推銷資料;
(3)參與有償家教;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5)工作中出現嚴重責任事故(如安全等)。
2.三月、九月師德教育活動月系列活動(3分)。三月份、九月份各1.5分。按照參與活動情況計分,查看小組、個人的學習筆記等材料,及時上交材料,材料齊全。材料不齊全每缺一項扣0.5分,不及時上交每有一次扣0.3分,不按要求字數格式撰寫扣0.2分,不參與活動的.不予計分。
3.寒暑假行風集訓(1分)。按照參與活動情況計分,查看小組、個人的學習筆記等材料,及時上交材料,材料齊全。材料不齊全每缺一項扣0.5分,不及時上交每有一次扣0.3分,不按要求字數格式撰寫扣0.2分,不參與活動的不予計分。
4.萬名教師訪萬家活動(2分)。每年兩次的“萬名教師訪萬家”活動,每次1分。按照參與活動的實效性計分,及時上交材料,材料齊全。材料不齊全每缺一項扣0.5分,不及時上交每有一次扣0.3分,未走訪以及經抽查不實的不得分(以上交材料為準)。
5.全員育人導師制活動和法制教育(2分)。全員育人導師制1分;法制教育1分,根據參加具體活動情況、上交材料情況、學習筆記情況分別記1分,0.7分,未參與活動的本項不得分。
6.學生安全教育(5分)。教學崗位安全職責2分(崗位范圍內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定影響,該項不得分),學生安全幫包3分(幫包不到位或幫包檔案材料缺失扣1分,未建幫包檔案扣2分)。
(二)能(8分)
1.家長、學生、教師、領導班子問卷評定(3分)。采取學生問卷、家長問卷、同學科組或同年級組教師問卷、領導班子問卷的形式,考核教師課堂教學水平、教學效果、教研科研能力、與家長、學生溝通解決問題能力等情況。學生、家長問卷人數,不少于教師所任教班級人數的85%;領導班子、教師問卷人數不少于95%。問卷每學期兩次,期中、期末各一次。
2.課堂教學水平(2分)。每學期組織一次全校性課堂教學水平(或視頻課)展示,組織評委對教師的課堂教學水平、能力進行全面評價,按優秀、良好、一般分別記2、1.5、1分,不出示公開課的不得分。
3.教育科研能力(3分)。承擔課題1分(國家級、省、區、市、校級分別得1、0.8、0.6、0.4、0.2分);參與教研1分(積極參與青島級及以上教研活動1分,平度0.8分,校級0.5分)。
(三)勤(35分)
1.日常考勤(10分)。(1)上班簽到不及時(忘簽補簽、遲到)一次扣0.1分。(2)學校集會、升旗、校內外執勤、節假日值班時等,請假一次扣0.2分,無故不參加扣0.5分。(3)學校設滿勤獎。按月計算,每月獎勵0.2分。每學期累計請假20節以內不扣分,20節以上每超一節扣0.05分。請假一天或者一天以上,按天數計算,事假每天扣0.5分,病假每天扣0.3分。(4)教研活動(含市級各類會議)、班主任會及教學活動無故不參加者每次扣0.5分。學校大型活動以及期中、期末檢測監考、閱卷期間請假,不服從領導安排工作等5倍扣分。(5)學校不定期組織檢查教師辦公、上課、會議紀律等(含教體局網上通報的)教學常規,每發現一次違規現象(如:上課玩游戲、打紙牌、聽音樂、看與教學工作無關的視頻等)扣1分;空堂、曠課一節各扣2分,教職工簽到后不請假離校按曠課處理(實地查崗與調看錄像相結合)。(6)關于女教師懷孕、產假、哺乳的相關規定參照《山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省政府令第322號)執行。(7)學校工作日導護值班和周末節假日及夜間值班,每空崗一次扣0.5分,遲到或者未簽到每次扣0.2分。由安全辦負責考核。(8)日常請假由教導處負責考核,每月上旬提報學校考核小組。教師請病事假要按照《平度市教育體育局辦公室關于明確教職工請假審批權限及審批程序的通知》和學校關于教職工請假的相關規定執行。學校實行動態管理,每周統計公示,每月結算一次。請病假、事假與上班遲到等分別計算。請病假一學期累計一個月以上,事假累計兩個周以上,不能評為優秀、良好檔。
2.教學常規情況(10分)。主要考評教師的教學準備和教學實施情況,包括教師備課、作業設計、批改、單元測試等。教學常規檢查依據《蟠桃小學教學工作常規考核細則》(見附件)評分,每學期期中期末各匯總一次。
3.工作量(15分)。根據教體局教職工工作量認定辦法的精神和教研室文件《中小學教師周任課時數暫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學校盡量科學均衡安排各位教師的工作量,對本學科工作量不足的,學校將安排其他學科教學,對學科教學工作量不足的,學校將根據需要和個人的申報統籌安排其他兼職工作,力求人人要達基本工作量。對于不滿工作量不服從學校調節安排的,視情況扣5-8分。
超出基本工作量者,參照基本工作量賦分進行獎分,最高分不超3分,若超3分者,全體超基本工作量人員折算計分。
(四)績(40分)
1.教育教學質量檢測成績(30分)。
(1)期末檢測成績(20分)。
按平度市教育和體育局要求,我校采用一分三率形式計算質量檢測成績,具體實施方法如下:
平均分占本項的30%,前30%率占20%分,后30%率占20%分,及格率占20%分。
根據學校目前平行班級數少,教師任教學科跨度大,無法有效形成橫向評價的實際情況,重點關注教師任教學科期末檢測成績的及格率和優秀率,兩項指標若達到及格率100%、優秀率一二年級90%以上、三四年級75%以上,五六年級70%以上即為滿分,以此為準,兩項中每項降低3個百分點即從總分中扣掉0.1分,不滿3個百分點的不扣分。任教多個班級或多個學科的取其平均值。
(2)期中檢測成績(10分)。
按平度市教育和體育局要求,我校采用一分三率形式計算質量檢測成績,具體實施方法如下:
平均分占本項的30%,前30%率占20%分,后30%率占20%分,及格率占20%分。
新接班級優秀率、及格率與上學期成績相比每項提高3個百分點即獎勵0.1分(僅限于前一學期期末考試)。
開卷考試學科同一二年級評分標準計算。
(3)市級質量抽測、課堂教學督查、輔導學生(5分)。
①全市質量抽測。參考班級任課老師的學科成績在抽測區域內進入前二名的,直接在本項中獎勵2分;3—5名獎勵1分。
②承擔教體局專項檢查或隨機性課堂調研任務,較好完成講課任務,得到認可肯定或者表揚的,獎勵0.5分。
(4)非考試學科教師教育教學成績,由學校領導干部和班主任組成考核組進行評議占40%;非考試學科教師集中自評占60%,匯總后根據得分排序,按優秀30%,良好40%,合格30%分三檔計分。(注:三檔各取考試學科教師優秀、良好、合格各檔的最低分)
2.個人所獲得的業務稱號、發表、獲獎文章(5分)。學校依據平度市教育體育局職稱評審工作中對于業務、榮譽稱號、發表、獲獎文章的有關要求制定本校積分辦法,每學期匯總一次。
(1)發表、獲獎論文(1分)。①在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主管(師范大學主辦的刊物、學報定為省級主管刊物)的綜合類刊物或與申報專業相關的專業刊物上發表的與申報專業相關的論文記分:教育部主辦的刊物每篇1分,教育部主管的刊物每篇0.8分;省教育廳主辦的刊物每篇0.8分,主管的刊物每篇0.5分;在《青島教育》發表的每篇0.5分。平度教育發表0.3分。②根據上級教研、科研部門文件精神正式下文組織的論文評選活動中獲獎的方可納入教師業務考核,一、二、三等獎分別按以下分值計分,國家級(以市教科研部門公布的為準):1分、0.8分、0.5分;省級(市教科研部門確認為準):0.8分、0.5分、0.3分;青島市級:0.5分、0.3分、0.1分;平度市級:0.3分、0.1分(三等獎不計分)。(發表及獲獎論文不累計積分,以最高分計分)③學校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每發布一條記0.05分,最多記0.5分。
(2)業務稱號(1.5分)。學科帶頭人:青島市級1.5分,平度市級1分;教學能手:青島市級1.2分,平度市級0.8分;(只記以上稱號中的最高項分數,不累計)。
(3)業務比賽(1分)。優質課評選(綜合基本功比武):青島市一等獎1分,平度市一等獎0.5分,二等獎按同級50%計分。一師一優課獲青島市一等獎、平度市一等獎分別記0.5分、0.25分,二等獎按同級50%計分,獲省級或國家級優課均記1分。
青島市、平度市單項業務比賽(硬筆書法比賽等)一等獎分別計0.2分、0.1分,二等獎按同級50%計分。(只記以上稱號中的最高項分數,不累計。)
(4)其他(1.5分)。在平度市、青島市舉行公開課,分別計0.2分和0.4分。平度市、青島市舉行經驗交流,分別計0.1分和0.2分。青島市城鄉交流課、名師開放課堂、青島市研究課0.5分,外出送課0.1分/次,最高0.2分(含學校指定出課)。
3.輔導學生團體獲獎(3分)。
(1)教研室組織的市級統考(含基礎知識達標測試)、學科素養大賽,城區前三名輔導教師或任課教師加3分(若多人輔導,主要輔導教師平分總分三分之二,其他參與者平分總分的三分之一),并在全校范圍內進行表彰、獎勵;第四、第五名輔導教師或任課教師加2分;第六名加1分;其他名次不加分。校級學科素養大賽(含校級質量抽測)按級部授課教師人數的50%設獎,根據成績分別得1分,0.8分,0.5分。(成績計算方法,根據我校的《全面提升教學質量方案》,最高1分)。
(2)參加平度市合唱、舞蹈、美術、書法等藝術類比賽活動以及計算機、科技等各類比賽獲團體一、二等獎,分別得2分、1.5分;青島市級比賽分別得3分、2分。
(3)參加平度市級體育聯賽。全市春季田徑運動會第一、二、三名3分,第四、五、六名2分,第七、八、九、十名1分;市級籃球、足球全市第一、二名3分,第三至五名2分,第六至八名1分,第九、十名0.5分;平度市級健身操、乒乓球比賽等聯賽項目獲團體一至三名,分別得2、1.5、1分,四至六名分別得0.8、0.5、0.3分,七、八名得0.2分,九、十名得0.1分;青島市級比賽按以上等次2倍計分。
(4)參加平度市級規范漢字聽寫大賽、經典誦讀等各類比賽等獲團體第一、二、三名分別得2、1.5、1分,四、五、六名分別得0.8、0.5、0.3分,七、八名得0.2分,九、十名得0.1分。
(5)獲得省、市、縣級優秀社團的,分別給予輔導老師1.5,1,0.5分的獎勵。
4.輔導學生參加個人比賽獎勵(2分)。
輔導學生獲得平度市一等獎,每人次記0.2分(最高1分);二等獎每人次記0.1分(最高分0.5);以下獎次的不計分。青島、省、國家級別的依次遞加0.1分。以上活動必須是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學校統一報名參加的,聯合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比賽獲獎降一級別執行。以上同一項不累計記分,各項之間均累計記分,最高5分。以上各項比賽指全程參與的輔導教師。
六、業績考核一票否決事項
學期內教師出現違犯計劃生育政策、越級上訪、有償家教、參加邪教組織活動、職責范圍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嚴重違反教學工作紀律,影響惡劣以及違法犯罪,工作失誤造成不良影響等(如:不服從工作安排、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私自推銷資料、私自收費等),業績考核一票否決。
七、考核等次的確定
考核分學校領導干部和教職工二大類實施。
1.學校領導干部考核等次的確定。副校級單獨考核,中層干部,按照個人實際考核得分排序,在此基礎上,劃定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其中優秀占30%。若在職責范圍內,出現教育教學責任事故,在校內外造成不良影響,則將其考核結果直接定為較差等次。
2.教職工考核等次的確定。學校教職工根據考核分數,劃定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其中優秀占30%,良好占40%,一般占30%。若出現教育教學責任事故、安全責任事故、搞有償家教、參加邪教等非法組織活動、構成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在校內外造成不良影響,則將其考核結果直接定為較差等次。
3.考核結果確定后,學校要及時將考核結果以人事代碼代替姓名的形式將各類人員所得分數,在全校進行不少于3天的結果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結果以真實姓名上報市教體局人事科備案。人事代碼由學校自行編定,并事先通知本人。
八、考核結果的使用
教師業績考核結果,是學校評優評先、年度考核、崗位競聘、內部獎懲、職稱評審的主要依據;同時也是學校推薦任用、上級部門考察重用教師的主要參考。
小學教師平時考核方案4
一、考核目的:
為實現“強基固本,鑄南苑品牌”的目標,為進一步提升學校辦學品位,厚實學校辦學底蘊。學校擬進一步建立健全教師考核評估體系,優化競爭和激勵機制,充分調動教學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二、考核對象:
在職一線教師
三、考核原則:
公平、公正、公開
四、各類學科考評:
學科分為文化考試學科、會考學科、考查學科
(一)文化考試學科:
1、以班級各學科在年級中的名次波動情況為依據進行動態考核,即以分班時該學科均分率、及格率、優秀率的綜合得分為N1,期中或期末該班學生的該學科均分率、及格率、優秀率的綜合得分為N2,按N2—N1的大小排序。各年級的各學科綜合得分算式為:
初一:均分率×40%+及格率×30%+優秀率×30%
初二:均分率×40%+及格率×30%+優秀率×30%
初三:均分率×30%+及格率×30%+優秀率×40%
2、起始學科:文科以語文進班考核成績為依據,理科以數學進班考核成績為依據。
3、優分標準:以卷面分的90%(語文學科為80%)為標準,及格分以卷面分的60%為標準。
(二)考查學科:
1、上全、上足應上課時占20分,一次缺課扣5分,3次以上缺課取消該年度考核獎。
2、備課按課時備課20分,期中、期末各檢查一次,若缺一課時扣5分,扣完為止,無備課則取消該年度考核獎。
3、課堂教學水平及能力,以學校或年級組檢查報告為依據(以聽課為主)占30分,學生評教占15分。
4、獎項設置:一等獎全年獎金為300元/人,二等獎為200元/人,三等獎為100元/人。
(三)會考學科:
初二地理、生物、初三體育按中考會考成績(設合格率為m),若m=100%,則按250元/班發放,若m≥98%(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一),則按200元/班發放,若98%>m≥96%(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二),則按150元/班發放,若96%>m>90%,則按100元/班發放,若90%>m>85%,則按50元/班發放,若合格率低于85%則不享受獎金。公辦參照民辦降一等次發獎,若公辦m值低于80%不享受獎金。初二班主任享受該班學科考核獎。
初三體育滿分率設為m,若m=100%,則按250元/班發放,若m≥98%(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一),則按200元/班發放,若98%>m≥96%(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二),則按150元/班發放,若96%>m>90%,則按100元/班發放,若滿分率低于90%則不享受獎金。
(四)初三中考的獎勵政策另行制定。
說明:
(1)參加考核的學生以期初各年級組核定為準,中途轉進的學生按進班后第一次考試的成績計入,重新計算綜合得分后按相應學科的'方案考核,轉出(因故未能參加考試)的學生,仍按期初分班的時該學生的位次所對應的分數計入考核;擅自流失的學生,班主任所教學科的成績以0分計入,其他學科按缺考學生處理。
(2)一等獎占該年級班級數的30%,二等獎占該年級班級數的40%,三等獎占該年級班級數的30%。
(3)語文、數學、英語的期中、期末獎勵金額各為200元/班;物理、化學各為100元/班;初三政治、歷史各為50元/班。
(4)一等獎的獎金為該科平均獎的1、2倍,二等獎的獎金為該科平均獎的1.0倍,三等獎的獎金為該科平均獎的0.8倍。
(5)若某年級某學科在市組織的調研測試中其優秀率、及格率、平均分均名列全市第二(除勵才),則另行獎勵該年級該學科任課教師每人100元;若名列全市第一(除勵才),則另行獎勵該年級該學科任課教師每人200元。
(6)若教師有教學事故(如所教學科(理科)的均分低于年級均分10分以上或所教學科(文科)的均分低于年級均分6分以上)等,則不享受考核獎。
小學教師平時考核方案5
為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合理分配,維護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根據《霍邱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試行)》(教人〔20xx〕34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意見》(教人〔20xx〕1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教育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中國特色的相關理論和法律法規為指導,以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以提高教職工績效為導向,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實現各項工作目標,促進廣大教職工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人民滿意教育,貢獻各自的智慧和力量。
二、組織領導
為了切實抓緊抓好績效考核工作,中心校成立村級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實施對象
中心小學、明德、隱賢、名家匯、隱北、東灘、吳祠、慈佛、高樓、汪店、梁塘、陳樓等12所小學(教學點)的所有正式在編的工作人員。
四、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與分配
教職工績效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并視其具體情況酌情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扣發比例應不低于20%。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
1、村級小學校長(含教學點負責人)考核。
中心校按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10%提取,結合中心校考核組的考核和學校教職工的考核,根據縣教育局教人〔20xx〕34號附件1考核要點,分春、秋兩學期各考核一次(具體辦法另行文)。
2、班主任考核。
各校都要制定考核辦法及細則,按學期(春學期2月—7月、秋學期8月—次年元月)考核發放。各校可以根據各班的學生數,統籌班主任月津貼,每班50—80元。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全額發放班主任津貼。考核合格等次以下的,按比例扣除部分班主任津貼,下一學期不得再聘為班主任。班主任工作量按所在學校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
3、教師考核。
考核共計100分,其中工作量30分、工作表現30分、工作成效40分。各校應采取學校考核小組考核、學科組考核和所教學生評教等相結合的方式,根據縣教育局教人〔20xx〕34號附件2考核指標要點考核。具體如下:(1)校長的工作量,以本校教職工平均工作量為基數進行計算。學生數在200名及以下的學校校長,計0.5個工作量,201-450名學生的學校校長計0.6個工作量。(2)其它職位人員的工作量,以本校校長的工作量為基數進行計算(以最高工作量計算,不重復)。副校長、教務主任以0.8個工作量計算;黨組織和少先隊等負責人員以0.3工作量計算;教研組長以0.2個工作量計算。(3)控流保學工作納入績效考核范疇,并作為重要指標之一。
各校可量化所有崗位的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計算出周工作量總和,除以教職工總數,計算出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得分,即為教職工工作量的得分。
4、其他人員考核。
(1)小教辦工作人員和報賬員:采取中心校考核組考核和各校校長及教師代表民主測評相結合的方式,根據師德表現、出勤、工作量、工作實績等核算。
(2)考核本年度中退休人員,依據退休文件、實際在校工作的時間和工作情況,據實核算。
(3)考核本年度中新增人員,根據上崗報到時間和工作情況,據實核算。
(4)資料員津貼:4大片的4個資料員,每人每年按要求完成任務者,補貼800元,完不成任務酌情扣發津貼。
5、設立獎勵基金。
從獎勵性工資總額中按每人每月提取5%,作為獎勵基金,對考試、教研、競賽等工作成績突出的'學校和個人,給予獎勵。對全鄉性集會缺席、活動和比賽不參加者,每次扣30至50元,打入本基金。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主要參照因素:
(1)在校學生數、班級數、平均課時量,其中,學生數為最要因素。
(2)照顧偏遠村級小學、教學點及特殊崗位。
(3)教育、教學、教研成果。
(4)兼顧現有教師數及實際教師需求數。中心校繼續按照教師數占一半,班級和學生數占一半的比例,將獎勵性績效工資總數核算到校,再由學校根據本校績效工資的分配方案,進行分配。
五、考核等次確定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各等次的比例,應按績效考核得分從高到低依次劃定,優秀等次的比例適當向一線教師傾斜。有違反師德行為和沒有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學業務或不能履行正常工作職責的,直接評定為不合格等次:
教職工對績效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或教育主管部門申訴。
六、考核結果使用
1、教職工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并作為崗位聘用、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和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2、教職工績效工資的分配,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每位教職工的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的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3、病、事假及進修期間等不在工作崗位人員,一律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小學教師平時考核方案6
教師年度考核分為:思想政治和教育教學業務兩部分。思想政治由學校根據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有關工作紀律要求,由學校黨總支制定考核細則進行量化;教育教學業務工作以“印江自治縣教師教育教學業務考核評估量化細則”為基礎,結合學校實際制定考核細則進行量化考核。教師年度考核總分105分,思想政治占15%(以完成學校工作任務,上交各種資料等臺賬記錄以及教研組、學校各行政辦公室測評分為量化依據),教育教學業務總分105分,占85%。“優秀”按下發指標數,由學校按照考核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推薦。
一、知識水平及運用能力12.5分
1、(3分)教師達到專科及相應學歷記3分;每降一個學歷檔次減1分。
2、(4.5分)積極參加各級繼續教育學習,有學習情況記載,經考核獲合格等次記4.5分。缺席1次扣0.5分,遲到1次扣0.1分。事假1次扣0.2分,學校審批的公假及病假不扣分,扣完為止。
3、(5分)執行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面向全體學生、嚴格要求、循循善誘,記5分;違背教育方針及教育規律造成社會影響的扣2分。
二、教育能力及實績14分
1、(5分)經常對學生進行《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教育,著力抓好學生文明習慣養成教育,將德育、法制教育滲透到學科教學活動之中,記5分。
2、(4分)關心學困生,做到對學困生不排斥,不諷刺、不體罰、不挖苦;課堂紀律好、所任班級學生無違規違紀或重大意外事故發生記4分。在課堂上發生重大意外事故,經學校出面協調、處理的,每一次扣課堂任課教師0.1分。
3、(2分)兩學期計劃和總結按時上交且合格的記2分,返回重寫的,一次扣0.5分。
4、(2分)積極承擔學校少年宮項目輔導任務的教師、聯系指導項目的學校管理人員,在年度考評中被評為優秀的記2分,被評為合格的記1.5分,基本合格的記1分,不合格的不記分(以少年宮考核方案為依據)。
5、(1分)本年度在校園網、校園報、微信發表文章(題材、長短不限,不準網上下載),每篇記0.1分,在縣人民政府的網站、印江網、微印江上發表宣傳本校的通訊一篇加0.2分,在其他網站或報刊發表宣傳本校的通訊一篇加0.1分,加滿1分為止。
6、(2分)教師經學校推薦被國家、省、市、縣、校評為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班主任、優秀輔導員、優秀黨員、優秀通訊員等稱號,或被聘為國家、省、市、縣婦委會、專任輔導員等稱號,或班級被國家、省、市、縣、校評為先進集體分別記1、2、1、0.8、0.6、0.5分,實行累計加分,加滿2分為止。教師在校內活動和各級培訓中獲得的優秀表彰或稱號的,每次加0.2分,加滿2分為止。
三、教學能力及實績45分
1、(3分)任教學科有紙質教案或電子教案,備課達到規定節數記3分,每缺一節扣0.2分,扣完為止。
2、(4分)課堂教學體現課改要求、教師角色轉變好、學生主體地位落實好(1分),重點突出、難點突破、教法適當(1分),注重學生能力培養、師生互動、生生互動、學生參與率高、教學效果好(1分),被評為省、市、縣名師(校長、班主任)、骨干教師且當年在有效期范圍內,經過學校考核合格后分別記1分、0.8分、0.6分(獲多種稱號的名師、骨干教師實行累計加分,加滿1分為止)。
3、(3分)書面作業適量、批改認真、及時,質量能達到語言文字示范校規定標準記2分,實踐性、研究性、作業有安排、有布置、有督促、有檢查記1分。
4、教學效果:(滿分35分,基礎分33分)
①教學成績以上一學年成績為依據,按全縣分類排名分為上中下三等,分別記35、34、33分,(分等次時用比較對象數來除以3,依照排名情況來定等次);當年鄉鎮選調、交流的`教師以原校成績在全縣排名情況定等次;當年事業單位新招教師、外縣選調教師,如該學期全縣分類排名情況公布,則以全縣排名計算,如全縣分類排名未公布,則以學校排名分上中下三等,分別記35、34、33分(分等次時用比較對象數來除以3,依照排名情況來定等次);請假半年以上,無教學成績的教師,按上一學年教學成績計算;所任學科教學成績排在全縣后三名的記31分,且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優。
②同一學年內任教學科或班級發生變化的,在第一學期基礎上排名提高5—9名在第①項得分基礎上加1分,提高10名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不得超過35分。
③非統考學科的教師教學成績以學校組織的考核結果為準。優秀記35分,良好記34分,合格記33分。
四、輔導能力及實績9分
1、(2分)承擔省、市、縣、校級優質課、公開課、研討課、示范課、送教到校授課任務的,分別加1、0.8、0.6、0.4分,承擔主評任務的教師分別加0.5、0.4、0.3、0.2分(以上加分以證書為準,可累計加分,加滿2分為止);其他參與的教師(含授課與點評教師)每次記0.1分(加滿1分為止);承擔教學視導、試卷復查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開展的相關活動任務的每次加0.1分(以證書為準,累計加分,加滿1分為止)。
2、(2分)聽課記錄每期達到12節記2分,缺1次扣0.2分,扣完為止,聽課記錄造假的發現一次扣2分。
3、(2分)經學校安排參加上級部門舉辦的教學技能競賽、論文評比獲國家、省、市、縣、校等級獎或在教育主管部門主管刊物公開發表的分別記1、0.8、0.6、0.4、0.2分,累計加分,加滿2分為止(文章在校級獲獎的加到一等獎)。
4、(1分)按時參加升旗儀式、課間操、大課間體育活動的記1分,未參加一次扣0.1分,扣完為止。
5、(2分)輔導學生參加競賽活動,學生在國家、省、市、縣、獲等級獎的分別記2、1、2、0.8、0.4分(縣級以上的輔導獎加到三等獎);校級輔導獎一等獎加0.2分,二等獎加0.15分,三等獎加0.1分,累計加分,加滿2分為止。如學校安排參加獲得上述等級獎的,上級沒有發輔導獎證的,由安排部門簽出證實說明方可加分。
五、工作量、出勤10分
1、(4分)工作量達到學校學科標準工作量記3分,積極接受工作,且完成效果較好的記1分。不積極接受或拒不完成減1分。
2、(6分)出滿勤記6分,曠工一節扣2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遲到一次扣0.1分,早退一次扣0.1分,未簽到一次扣0.1分,各項均實行累計扣分扣完為止(上班半年的,按上班時間計算)。累計曠工3節,事假10天,病假20天,每學期不得評為先進個人和年度優秀個人。(病假指住院及住院過后的康復期視為病假,住院期間的病假扣完1分為止,康復假扣滿3分為止,當年允許10次未簽到、未簽退、遲到、早退不扣分。產假及住院的重大疾病按法定假計算,不扣分,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并提供有效證明,教師子女參加高考陪考按2天特假計算,不扣考勤分,但不列入滿勤加分。)
六、獎勵加分12、5分
1、(4分)當年擔任學校校長、副校長、學校中層干部(管理人員)記2分、每連續多任一年加0.5分,加滿3分為止;當年任班主任記1分,每連續多任一年加0.5分,加滿3分為止。正常產假,學校安排外出培訓不作間斷,視為連任,如果回校后不再擔任班主任(期中回校的除外),則擔任班主任年限從請假之日計算。當年任教研組長、副組長、辦公室室長、圖書室管理人員、實驗室管理人員、黨支部書記、微機室管理人員、年級學科組長(限語、數學科)、工會委員記1分,每連續多任一年加0.5分,加滿2分為止;非班主任、管理人員參與當年值班值周一次加0.2分,加滿2分為止(護校隊5天按1次計算)。以上職務任半年的記一半的分,任多個職務的可累計加分,總計加滿4分為止。
2、(1分)教學成績在全縣分類排名中名列前十名的,每學期加0.5分,加滿1分為止(以上一學年成績為準)。
3、(2分)教齡滿25年以上教師,當年加1分,以后每增加一年教齡加0.2分,加滿2分為止。
4、(0.5分)黨員教師在當年民主評議中合格以上的,加0.5分;不合格的不加分。
5、(2分)教師申報經學校備案參與小課題研究按國家、省、市、縣(校)分別加1、0.8、0.6、0.4分,課題負責人在此基礎上分別再加0.5、0.4、0.3、0.2分,在規定時間內結題的按參與的2倍加分,課題成果在校級或校級以上推廣的參與人員分別再加0.5分,加滿2分為止。
6、(1分)在現任學校任職期內主管、主抓、牽頭工作,學校或集體被國家、省、市、縣、校評為先進集體或示范校(學校教研組評比的只加到一等獎),按部門和工作責任人分別記1、0.8、0.6、0.5、0.4分,累計加分,加滿1分為止。
7、(1分)半年滿勤加0.5分,加滿1分為止。(上班半年的,按上班時間計算)
8、(1分)經學校統一安排,1年內有幫扶任務的教師按6至11個月的加0.5分,1年或1年以上的加1分。
七、結果運用
此考核結果同時運用于教師高、中級職稱評、聘、續聘、流動聘任以及年終獎金、績效分配。
小學教師平時考核方案7
為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引導和培養廣大教師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xx年修訂)>的通知》(教師〔20xx〕18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的通知》(魯教改字〔20xx〕1號)、《青島市教育局關于加強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師德師風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青教通字〔20xx〕70號)和《青島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有償補課及收受禮品禮金等師德失范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青教規〔20xx〕3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目標,以規范教師從教行為為重點,建立健全教師師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師職業行為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進一步提高我校教師師德師風建設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教師隊伍。
二、考核原則
1.主體性原則。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依靠教師,為了教師,服務教師,引導教師自省、自重、自律、自強。
2.民主性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廣泛聽取學生、教師、家長等方面的意見,規范考核程序,客觀公正地評價教師。
3.導向性原則。堅持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獎優罰劣,引導教師踐行師德規范,不斷提高師德修養和教育教學能力。
4.實效性原則。堅持典型引路、推動整體、講求實效,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發現、解決突出問題。
三、考核對象
本方案適用于青島市嶗山區西韓小學全體在職教職工。
四、考核類別和內容
(一)考核類別
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日考核實行動態管理,實時記錄教師的日常表現,為每一名教師建立師德檔案。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
(二)考核內容
以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為依據,參照《青島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師德考核參考內容(正面清單)》和《青島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師德考核負面清單》,根據學校實際,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校考核標準。(附件1、附件2)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成立考核小組
學校成立師德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教師師德考核的指導與審核;對本校師德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小組成員由學校領導及一線教師代表組成。考核小組成員共9人,其中,一線教師代表應民主推選產生,不低于考核小組人員的50%。
(二)制定考核細則及評分標準
學校師德考核小組對照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上述考核內容,結合各類崗位特點和本校師德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經學校全體教職工大會表決通過后公布并實施。
(三)組織評議
學校考核小組組織教師、學生和家長開展師德評議。
(1)教師自評。學校組織教師進行自我評議。
(2)民主評議。學校組織教師對照師德考核內容要求進行互評。
(3)服務對象評。以班級為單位,組織學生、家長對班級任課教師及班主任進行無記名評議打分,學生參評人數不低于全班人數的80%,對于小學低年級教師,應根據教育對象的特點采取適當的方式進行。家長參評人數不低于全班人數的50%。
(4)考核小組評。學校考核小組根據教師日常師德表現,對每個教師作出客觀評價,對被考核人師德表現考評打分。
教師自評、民主評議、服務對象評、考核小組評四項得分分別按20%、20%、30%、30%折算后得出被考核人師德年度考核基礎成績。另被考核人年度內獲得區市級以上師德榮譽稱號或者見義勇為、拾金不昧、孝老愛親、志愿服務等行為被區市級以上媒體宣傳報道的,可視社會影響力予以加分,但加分不得超過基礎考核總分的5%。
六、確定等次
(一)考核結果分優秀(90分以上)、合格(80-89分)、基本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個等次。
(二)對照《負面清單》,被考核人在年度內涉及任意一條情形,實行“一票否決”,直接認定師德考核等次為不合格。
(三)公示備案
考核結果在本校范圍內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在校內以適當方式公布。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應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師反饋考核評價意見,教師對師德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向學校考核小組申請復核或向學校主管部門申訴。
考核結果公示無異議后,記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并存入教師個人檔案。
七、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教師師德考核結果納入教師學年度考核,作為教師資格定期登記、職務評審、崗位聘任、績效工資發放、表彰獎勵等的重要依據,師德考核等次為優秀的,學年度考核方可評為優秀等次。
(二)師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師學年度考核應定為不合格,當年不得晉升職務、崗位等級、不得評先評優,按有關規定扣發績效工資,必要時可調整工作崗位。教師違反師德規范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應給予相應處分,按規定撤消教師資格,直至解聘。
八、考核時間
師德考核每年一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學年度考核同步進行。
本方案自通過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8月31日。
小學教師平時考核方案8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規定的小學教師任職條件為依據,以建設一支師德高、師風正、師態慈、師志堅、師技精的教師隊伍為目標,以加強學校的科學管理為保證,以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人才為方向,以全面提高四十八鎮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為宗旨。
二、考核目的:
引入競爭機制,實行動態管理,做到獎優罰劣,優質優教,提高工作效率和學校整體辦學水平。
三、考核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科學性和可行性、易操作性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平時考核與階段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考核與聘任、晉職、評優、評先相結合的原則。
四、考核內容及總量指標分配:
1、師德師風(10分)
2、出勤(10分)
3、培訓學習(20分)
4、教育科研及常規(20分)
5、教學效果(40分)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采取平時考核與階段性考核相結合,每學期全面考核一次,平時檢查、考核記入階段性考核中。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考核采取聽、看、訪、查、議的方式,經考核小組集體評議后定分(個別項目除外)。考核評語及結果與被考核者見面,簽字后有效。無故不參加考核者按棄權處理,后果自負。經批準的病事假、公出后要及時補考。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不得無理取鬧或犯自由主義,否則考核結果按末位處理,對考核中的疑難問題可向有解釋權的負責人詢問。
(三)、教學效果:套用教學質量評估辦法進行評分。
六、加減分對象、依據、幅度為鼓勵學校中層領導和教師積極工作,獎優罰劣,特作加減分規定。
(一)中心小學中層領導擔任主課教學工作的加2分。
(二)學生流生一人,班主任扣2分,課任教師扣1分。留級學生以及不辦理轉學手續、無回執的均按按流失生算。
(三)培養特長生獲省、市、縣獎勵的`每生輔導教師加3、2、1分。
(四)制做教具獲省、市、縣獎加3、2、1分。
(五)體罰學生造成影響的全鎮通報,師德修養項為零分。
(六)違法犯罪一票否決。
(七)因失職給單位造成較大損失的扣10分。
(八)違紀受上級處罰的扣10分。
(九)在社會上或學生中散布錯誤言論,造成較壞影響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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