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年終考核互評自評方案(8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年終考核互評自評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年終考核互評自評方案1
為了切實組織好20xx年年度考核工作,根據臨教9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田橋中心學校20xx年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考核的原則:
20xx年年度考核工作要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分層考核和一票否決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辦法,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三、考核的對象:
20xx年度正式在編在冊的教職工。
四、考核的內容和標準:
1.考核內容:考核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依據的要點有:
①師德測評結果;
②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
③學校平時過程管理,班主任工作考勤等記載結果;
④春秋兩季抽考綜合測評成績;
⑤教研教改工作情況,如學習筆記、公開課(包括打分課)、教研論文等;
⑥學校教職工浮動獎勵工資方案的執行結果;
⑦安全組織教育教學無事故發生;
⑧服從工作安排。
2.考核標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等次分別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業務熟練,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廉潔奉公,履行聘用合同成績突出。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或比較熟悉業務,工作積極,廉結公正,履行聘用合同成績較好。
基本合格:其表現介于合格與不合格之間。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責任心、組織觀念、履行崗位職責一般,工作效率不夠高,基本能履行聘用合同。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確因對工作不負責任,懈怠工作,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可評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3、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進入“優秀”等次入圍名單:
①教育教學過程中有安全事故(包括教學事故)發生者。
②教學質量綜合測評成績,同年級同科有一個班名列倒數第一者。
③班主任工作量化學期年級排名倒數第一、二者。
④教研教改任務沒有完成者:公開課未講;學習筆記不達標;教研論文未完成。
⑤不服從工作安排者。
前三項為硬性指標,其他參考,第四項主要針對班主任。
五、優秀比例和分層辦法:
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一般按15%確定,考核繼續實行分層考核的辦法,
中心學校校長副校長由縣教育局集中考核,并確定等次;其他人員由中心校考核。
六、考核的程序:
1.學校成立相應的考核領導小組。研究落實實施方案的細則。
2.學習動員。考核前組織學習臨教90號文件及本實施方案,進行動員,使考核對象明確考核的目的、意義、內容、方法和步驟。
3.個人總結。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內容,對照崗位職責要求,回顧總結完成情況,寫出書面總結或述職相告,并用碳黑墨水筆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其中被考核人意見欄要簽名并簽意見。
4.綜合評議確定等次。學校年度考核評審委員會全體成員(名單臨時公布)在個人總結、民主評議的基礎上,對照考核內容,依據學校“優秀”等次指標,以材料得分多少,由高到低,確定考核等次并寫出評語,由學校負責人審定簽署意見。
5.反饋考核結果。
6.總結。
七、考核工作的有關要求
1、年度考核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事業單位進行人員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事關工作人員一年工作實績的評價,與工資、職務升降、獎懲、職評等密切相關。各教研組要高度重視,對考核“走過場”或不按規定組織實施的集體或個人,要取消考核結果,并重新進行考核。
2、有關問題的處理:(摘要)
因病、事假、探親假累計超過6個月(含6個月)的工作人員不參加考核。無故不參加考核經通知仍拒不參加考核的,不予考核。受處理的按相關文件執行。
學校年終考核互評自評方案2
一、綜合目標考核
1、師德師風:按師德師風目標責任書的有關規定執行。(如違背實行一票否決)
2、教學成績:(80分)
①平均成績考核分=60×班平均分/年級最高平均分。
②優生率考核分=10×班優生率/年級最高優生率;
③差生避免率考核分=10×班差生避免率/年級最高差生避免率;
3、教學常規20分。
二、其他獎勵:
①村校加1分;
②多科每增加一科加1分;
③進步一個名次加1分,后退一個名次扣0.5分;
④班額加分,按(班人數—40)×0.2加分;包班教師按(班人數×2—40)×0.2加分(如果是負分不扣)。
⑤教研工作加分:(最高5分)
非教學成果類:縣級0.5分每篇;市級1分每篇;省級1.5分每篇;國家級2分每篇。
教學成果類:縣級1分每篇;市級1.5分每篇;省級2分每篇;國家級2.5分每篇。
指導學生成果類:縣級1;市級1.2;省級1.5;國家級1.7。
⑥六年級質量檢測獲縣一等獎(集體或單科)任課教師分別加2分,獲縣二等獎(集體或單科)任課教師分別加1.5分,獲縣三等獎(集體或單科)任課教師分別加1分。
⑦五年級抽考成績進全縣前5名,科任教師加1分。
⑧考勤扣分按學校考勤制度執行。
三、注意事項
沒有上統考科目的教職工,考核分一半由教代會測評量分,另一半由學校領導小組測評量分。學校中層干部,考核分的三分之一看教學工作,三分之二由學校領導小組測評量分。
四、黃牌警告
一、二年級平均分低于75分,三、四、五、六年級平均分低于60分(六年級高于全縣平均水平的.除外),且綜合考核分末位的教師實行黃牌警告。
五、評優評先評骨干選模等辦法
1、參評教職工年度考核分必須進入前八名。
2、評選從年度考核分第一名依次進行。
3、年度優秀每年后勤上給一名,其余的班主任要有一名,六年級教師要有一名。
學校年終考核互評自評方案3
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營造中小學校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穩步推進全縣教育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一)縣直學校類(5所):印中、一中、二中、職校、實驗小學。
(二)學區辦類(17個):龍津、峨嶺、中興、新寨、板溪、杉樹、天堂、沙子坡、刀壩、木黃、合水、紫薇、朗溪、羅場、纏溪、洋溪、楊柳等鄉鎮(街道)學區辦。
(三)其它學校類(3所):思源實驗中學、特校、實驗幼兒園。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季度監測、年終考核、公認度測評三個方面,季度監測占考核分的60%、年終考核占考核分的35%、公認度測評占考核分的5%;工作加(減)分在考核總分中加(減)分。
(一)季度監測
1.監測主體。監測主體為縣教育局17個股室,即辦公室、黨建辦、計財股、組織人事股、教育股、學前教育指導中心、項目建設指導站、教研室、電化教育中心、資助中心、學校安全指導站、縣招生考試院、教師發展中心、教育工會、教育關工委、青少年活動中心、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2.監測內容及分值。由各股室對照20xx年教育局工作要點及股室布置的階段性工作完成情況,采取“基本分±”的方式量分,監測基本分為90分。各股室自行制定評分細則,對照考核對象季度工作開展及完成情況,在基本分(90分)的基礎上進行加分(最多10分)或減分(最多30分),量分結果以整數呈現。
3.組織實施。
(1)各股室于每季度第三個月底完成監測工作,并及時將經分管領導審定簽字的季度監測評分表報送教育督導室辦公室匯總。
(2)教育督導室辦公室于每季度末將各股室量分匯總后,及時公示下發。年終將四個季度監測的平均分按比例折合計入考核總分。
(二)年終考核
1.考核細則。由縣中小學綜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20xx年度中小學校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細則》,并組織考核。
2.組織實施。
(1)自查自評。考核對象圍繞考核指標體系,于20xx年12月上旬完成自查自評工作,12月中旬將自查自評報告及加分佐證材料報送中小學校綜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2)實地考核。實地考核原則上安排在12月中下旬進行,具體由中小學校綜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實地考核將成立若干考核組,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檢查、個別走訪、意見反饋等形式進行。
(三)公認度度測評
組織縣教育局班子成員和股室中層干部,從團結協作、工作態度、工作效果、管理水平四個方面對考核對象進行評價。
(四)加(減)分
對考核對象年度工作中取得的'成績和存在問題進行評定,總加(減)分不超過5分。同一項工作、獲多個獎的按最高獎勵加分,不累計加分;各級領導小組表彰、文藝學術類表彰、報刊發行表彰或個人獲得表彰的,一律不加分。
1.加分內容:
(1)書面表彰獎勵加分。受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或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市委、市政府(或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縣委、縣政府表彰的單位集體分別加2分、1.5分、1分、0.5分;表彰獎勵縣一級的,對主管單位對應加分。以上加分須有正式文號。
(2)市級及以上黨政主要領導批示表揚加分。本單位工作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黨政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的,分別加5分、3分、1分。以上須有表揚、肯定的相關表述。
2.減分內容:
(1)書面通報批評扣分。被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通報的,每次分別扣2分、1.5分、1分、0.5分。以上須有正式文號。
(2)市級及以上黨政主要領導簽批批評扣分。本單位工作被國家級、省級、市級黨政主要領導簽批批評的,分別扣5分、3分、1分。以上須有批評、責令整改等的相關表述。
(五)計分公式
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得分=季度監測得分(滿分60分)+年終考核得分(滿分35分)+公認度測評得分(滿分5分)+加減分(滿分5分)。
三、等次評定
考核對象按縣直學校、學區辦和其它學校三個類別,依據高質量考核得分高低分別評定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其中,評定為“好”等次,不得超過考核對象數的30%,且政治素質考核和黨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需達到“好”等次;考核得分排位靠后,絕對分值差距較大,推動服務促進高質量發展、加強黨的建設成效不明顯,滿意度評價較低的,應評定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排名末位,且發生涉政治安全、意識形態安全或社會穩定、校園安全、公共衛生等事件(事故),造成嚴重影響的,應評定為“差”等次。
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點名或通報批評的,不得評定為“好”等次。
四、結果運用
中小學校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的結果運用,按照《印江自治縣年度考核工作規定(試行)》和《印江自治縣20xx年度綜合考核實施方案》的相關規定執行。
學校年終考核互評自評方案4
為了客觀評價我校教職員工的道德修養與業務水平,充分發揮考核工作在學校管理中的激勵和監督作用,不斷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提升教職員工團隊凝聚力和學校社會影響力。現根據我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核原則
學校年度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合理、公開透明、全面準確的原則,考核的結果與個人的評優、獎懲掛鉤。
二、考核對象
全體工作人員。
三、考核時間
考核時間跨度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考核內容
根據個人年度工作情況,從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突出工作實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紀守法,嚴于律己,自覺抵制不良之風;能否熱愛學校、安心本職、依章執教,嚴謹治學;能否團結同事、關心學生、互助協作、尊重謙讓;能否服從學校安排,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務;能否關心集體、團結協作,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態度、敬業精神和工作紀律等情況。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自覺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中是否有事業心、責任感,精益求精,踏實勤奮;是否積極參加工作會議和業務學習,無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業務技術的運用發揮,業務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識更新等情況。即在工作中能否勝任所承擔的任務并獨立完成;是否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決策、指揮、協調能力及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業務,知識更新快,專業技術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創新。
績(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包括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會效益以及經濟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職崗位職責,積極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沒有出現責任事故。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五、考核標準
1、優秀: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及工作態度好,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工作實績顯著,在工作人員中有突出表現,年度考核分數90分以上。
2、合格: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及工作態度比較好,工作能力較強,廉潔自律,業務水平能勝任本崗位工作要求,較好地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年度考核分數75~89分。
3、基本合格: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沒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誤,年度考核分數60~74分。
六、關于幾種特殊情況的處理
1、病假超過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過考核年度中三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員,不進行考核。
2、新分配的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3、單位派出學習、培訓的人員,由學習、培訓所在單位提供表現材料,原單位對其考核,確定等次。非經單位派出,但經單位同意外出學習,超過半年的,不進行考核。
4、借調(借用)的人員,由借調(借用)單位提供考核材料,原單位對其考核。
5、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未給予處分或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寫評語、補訂等次。
6、受行政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優秀等次;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降低崗位等級)處分期間,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7、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人員,經教育后仍然拒絕參加的,直接確定其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填寫內容要齊全,按照考核內容對自己一年來的實際工作情況填寫,交學校年度考核辦公室。
2、學校考核小組采取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對每一個人一年來的工作進行綜合測評打分,評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3、實行優秀人員公示制度,對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至5個工作日。有異議的,考核領導小組認真調查核實,并向反映人通報調查結果。
4、考核等次意見須通知本人,有本人簽名,否則不予承認。
學校年終考核互評自評方案5
根據縣教育局的安排,我校績效考核同年終考核一并進行。統一定于8月18日————8月23日進行考核。
績效考核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績效考核說明:
1、為實現公平合理的原則,本學年績效考核分三塊進行:
(一)中層領導
(二)中學教師
(三)小學教師(含保育教師)。
2、因特崗教師教師績效工資不進財政專戶,無法同其他教師一起進個人專戶,故本學年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分二塊進行:
(一)特崗教師
(二)在編教師。
3、馬廄主教在小學教師組考核,不再享受領導補貼,可相當于一個教研組長,享受教研組長補貼。
4、中學教導員在中學在編教師組考核,以教學成績同教師排隊,不再享受教導員補貼。
5、寒暑假期、星期日,學校臨時安排值班護校補貼不再納入績效考核,所需補貼由學校預算外資金發放。
6、因本學年特崗教師、新入編教師年終無獎金,故本學年年終獎金各歸本人。
7、因本學年上班時間為9個月,故本學年考核績效以9個月計算,本年2、7、8月按職稱歸入本人。
8、其余績效考核嚴格按照學年初制定的.《石匣學校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方案(修改稿)》執行。
學校年終考核互評自評方案6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校教學質量,給學生創設一個文明、健康的環境,對學生、家長、社會負責,使每位教師能得到客觀、公正的評價,做到有章可循,依章辦事,特制訂如下考核方案:
一、德(5分)
盡職盡責、愛崗敬業,虛心執教、嚴謹治學、為人師表;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校,能積極主動地干好本職工作;關心學生,師生關系融洽,上級領導、社會、家長反映良好,能體貼、理解領導困難;遇事能從大局出發,關心學校,團結同志。嚴格遵守“十條禁令”。
按師德考核細則執行,考核結果為優秀的記5分,合格的計4分。不合格及違反教師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敗壞學校聲譽,本年度取消評優評模資格,一票否決。
二、能(25分)
(一)教學常規工作(20分)
1、備課(6分)分A B C D四個等級,教案能體現課改特色,節節有反思,環節齊全,書寫工整,且無滯后備課現象記A;反思不齊全,環節不明顯,沒有體現教具或板書中的某一環節記B;滯后備課且課改特色不強,書寫了草記C;無教案記D。
2、講課(6分)評分情況與備課類似。按照本校頒發的課堂教學量化評價表,目標意識、主體意識、訓練意識、情感意識、技能意識、效率意識、特色意識都能體現的或受上級表揚的課例記A;沒有很好的使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主體參與意識不強,但其它都符合要求記B;目標重難點不突出,教學方式單一,環節不清楚,教學基本功太差,教學效果不好,教與學比例不恰當,時間控制不合理記C;逃避公開講課記 D。無故推遲三分鐘以上時間進教室或不正常上課,每次扣0.1分,扣完為止。
3、批改(6分)具體操作方法與上一項相似。全批全改,按時批改,日期等級激勵語俱全,作業量適中,有等級區分,批語準確新穎,作業整潔,書寫認真或受到上級表彰記A;全批全改,按時批改,作業量適中,作業較整潔,書寫認真,區分等級,有適當的批語記B;有漏批、誤批、遲批現象,無批語,作業量偏少,作業不整潔記C;作業量太少,批改不足所講課進度的一半,其他方面也不達要求的記D。
4、聽課與評課(3分)也是四個等級,分別記3、2、1、0分。每學年聽課次數達到20次以上,且有聽課記錄,評課實在,有導向作用記A;聽課次數達到14次以上,聽課記錄詳細,認真參與評課活動記B;聽課次數達到10次以上,有記錄,評課活動無缺席現象記C;聽課次數10次以下,無記錄,經常缺席評課活動,記D。
5、教研活動(3分)認真參與教研活動,積極發言,有活動記錄,課題論文質量好記A;認真參與教研活動,主動發言,有記錄,但不詳細,課題論文一般記B;教研活動無故缺席兩次以上,不主動發言,無課題論文記C;教研活動無故缺席四次以上,無記錄,不發言,沒有論文記D
6、輔導與檢查(3分)經常對學生進行檢查和個別輔導,記錄完整記A;經常對學生進行檢查和個別輔導,有記錄痕跡記B;偶爾檢查和個別輔導,并有記錄記C;無檢查和個別輔導記D。
檢查辦法:學校定期查記錄(每學期至少三次,期初、期中、期末),進行等級評價,每項最后取平均分。如個別教師有特殊情況,由校務會成員共同商議評分結果。
(二)教師專業素質考試(5分)
以教師專業素質考試成績的5%記入本項得分。如無此項內容,該分值計入教學成績。
三、勤(10分)
1、病事假累計2天不扣分,超過兩天后,病假累計一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0.5分,全年事假累計夠5天者,每天扣1分,遲到、早退累計1小時扣0.1分,曠工1天扣3分。說明:開會缺席每次扣0.5分/次。
2、請假需有假條,否則曠工。
3、最低分5分。
四、績(50分)
1、有統考成績教師,以兩率一分除以中心校同年級學科總的`兩率一分,所得分數以50%權重記入本項成績(暑假成績占70%,寒假成績占30%;任教兩個年級以上教師計算平均分)。
2、沒有統考成績教師(領導、工勤、學前、小科),在全體有成績教師的平均分基礎上上下浮動。(由班子成員打分,按得分劃為三檔。第一檔以{平均分+(最高分-平均分)÷2}記入本項成績;第二檔以{平均分}記入本項成績;第三檔以{平均分-(平均分-最低分)÷2}記入本項成績。
3、此項成績下不保底,上不封頂。
五、廉(5分)
由領導班子成員給全體被考核人員打分(打分精確到0.1),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以平均分記入本項得分。違反工作紀律被中心校、教育局通報的記0分;收到黨政紀處分的一票否決。
六、其他工作(5分)
學校及班子成員安排的工作完成情況。以過程記錄為準,由學校班子成員進行量化打分。
七、加減分因素
1、畢業班教師加2分,完成中心校目標加4分。
2、上晚自習的教師每學期加1分。
3、論文:國家級的加1.5分;省級的加1分;市級的加0.5分;縣級的加0.3分,獎勵證書(不含論文和課堂評優)綜合獎勵國家、省、市、縣、局分別加4、3、2、1分,單項獎勵國家、省、市、縣、局、學區、本校分別加2、1.5、1、0.5、0.3分(注:取最高項,不累計)。課堂教學評優加1—4分。學區級加0.5分,縣級加1分,市級加2分,省級加3分,國家級加4分。教研活動中心校以上級教研活動中心發言人,依次加0.3、0.5、1、1.5分。獎勵證書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
4、大型活動為校爭光記1—3分。校級領導能盡職盡責,積極主動地工作加1—4分。以班級量化成績為依據每評選一次優秀班級(30%)給班主任加2分。
5、辦公時能按時到位,辦公認真,不涉及與教學無關之事,否則每次扣0.5分。
6、大課間、升旗按時到位,安排臨時工作(如刷卡),每缺席一次扣0.1分。
7、班隊會,班主任定好每次班會主題,認真組織,開足上全,科任教師跟班,并作好記錄,否則每次扣0.1分。
8、校園勞動,學校活動,積極參與,缺席每次扣0.5分。
9、例會,認真聽取會議精神并作好記錄,積極傳達,違反例會制度每次扣0.2分。
八、結果運用
1、指標分配:全體教師分為兩部分,非任課教師占優秀名額總數的20%,任課教師占名額總數的80%。
2、計算全體被考核人員德、能、勤、績、廉等五項總成績,按成績排隊,作為年終考核的主要依據。其它未盡事宜,按當時要求執行。
3、出現安全事故相關責任人和有教育局規定的一票否決的情況的一票否決。
學校年終考核互評自評方案7
根據區教育局20xx年度事業單位人員考核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本校具體情況,特制定20xx年xx中學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范圍:
本年度在職在編的教職工,支教人員、借出人員、調入人員(本年度退休人員不參加考核)。
二、考核辦法:
本次考核采用個人申報、小組推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個人小結(申報)-述職-小組民主測評(包括服務對象滿意度測評)-組織推薦-領導組考核-確定等次-公示-上報審核。個人總結考核表一份,自制表格要求與原表保持一致。
三、考核要求:
1、不能以票定等,要德能勤績全面衡量,由考核領導組綜合考慮確定等次。堅持正確導向,不搞平衡、不搞輪流坐莊。要向踏實工作、不搞關系而工作實績好的同志傾斜,樹立學校正氣,彰顯人品,提高表彰獎勵含金量。
2、要客觀、公正、公平、公開地搞好考核工作,各等次考核結果公示天,不定等次及不合格人員的確定要慎重,要有證據。對優秀、不合格有異議要及時向學校考核組反映,便于核實處理及反饋,杜絕事后信訪。
四、政策說明:
一是優秀比例在總人數的`1%以內(學校20xx年度四星高中創建成功,比例由原12%增加至1%),計算時采用去尾法,不得突破;二是嘉獎在本年度內“優秀”產生,人數為總人數的8%以內。區教育局希望各單位正確掌握政策導向,把真正優秀的同志考核出,其余依然按照通州區教育局97年(271)號精神執行。
五、考核等級:
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未參加考核,受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確定等次;擅自離崗、經常曠職、學校處分的人員、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參加考核的人員,經考核領導小組集體評議,學校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也可以定為基本合格、不定等次、不合格。
六、經學校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建立20xx年考核領導組。
領導組由李達、羌達勛、黃學恭、薛軍、孫鋼、蔡國鋒、黃京寧、周漢平、趙建兵、顧鋒杰、管建新、張卓鵬等同志組成,李達同志任組長。
七、時間部署:
1月9日領導組籌備會議,討論考核相關工作;1月11日前完成個人小結;初定1月12日分組進行個人述職和民主測評(服務對象滿意度測評由領導組安排進行);述職測評結束后各組將個人考核表和民主測評表交校長辦公室劉主任匯總;1月1日領導組綜合考核,確定人員等次;1月14日~xx日優秀、嘉獎人員公示;1月17日考核表、匯總表、等次表送教育局監察科審核。
八、人員分組:(見附一)
九、各組召集人、評優指標及述職地點:(見附二)
學校年終考核互評自評方案8
根據安全工作法律法規和市縣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為切實加強我縣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管,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xx縣學校安全穩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目標是減少學校師生意外傷害事故,杜絕各類安全責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為師生員工提供一個安全穩定的環境,確保校園平安穩定,促進平安xx建設。
二、組織領導
成立學校安全穩定年度工作督導考核領導小組,由陳洪榮同志任組長,牟方權、屈長元、韓家驤、丁盟宗、李國榮、盧軍、李保宣、吳比、賀江鵬同志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
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監科,由李保宣兼任辦公室主任,喬治偉任辦公室副主任,譚地權、薛亮等為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及校長督導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對象
全縣各公辦學校,已經審批并通過年檢的民辦學校
四、考核內容及分值
年度考核實行100分制。
(一)基礎性指標100分(具體內容、分值見《考核細則》);
(二)加分和扣分(見本方案第七條獎懲辦法);
五、考核等次
考核分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分數90分及以上為優秀,65分至90分(不含90分)為合格,64分及以下為不合格。
六、考核方式
考核評價工作在教委安全工作督導考核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安監科牽頭組織實施,片區督導員協助,鄉鎮村小由所屬中心校按本規定組織考核,片區督導員督察督辦。民辦學校由職成教科牽頭考核。
考核采取過程督導和年終考核相結合方式進行,年終先由學校根據考核細則自查量分報我委安監科,我委進行核查評估。安監科建立過程督導考核臺帳,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進行過程督導和專項督查,并參考教委相關科室和片區督導員的意見完成學校的督導考核和考核評價。
七、獎懲辦法
(一)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考核“一票否決”范圍。
1.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重特大事故,受縣政府及以上有關政府或部門通報批評或在社會上造成重大影響的;
2.學校未發現或未及時向上級書面報告,造成房屋坍塌或設備設施的原因等造成師生的生命財產嚴重受傷受損的;
3.食品或飲用水不安全,學校沒有及時整改或向上級書面報告造成師生中毒的;
4.發生安全事故報送不及時或有意隱報、不報而造成嚴重后果的;
5. 學校在管理或工作中被市級及以上政府或部門通報、黃(紅)牌警告、掛牌督辦等情形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學校管理疏漏,安全教育不及時或不夠,造成師生重大傷亡的。
(二)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額外扣分范圍。
被考核的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出現一起酌情扣考核分6-10分。
1.安全事故善后處置不及時或不當,致使學生家長3人以上集體上訪給教育帶來嚴重負面影響的;
2.安全事故學校無直接責任,但對學生教育不夠,管理疏漏造成師生意外死亡或重大傷害事故,每學期發生兩起及以上的`;
3.學校在管理或工作中存在自身責任問題,在鄉鎮、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門安全檢查中受到通報批評或點名批評、黃(紅)牌警告、掛牌督辦等情形的;
4.鄉鎮、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門提出安全隱患的整改意見或下發了限時整改通知,學校推諉、拖延整治或辦理不及時造成師生受傷或財產受損的;
5.發生安全事故報送不及時或有意隱報、不報造成一定負面影響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學校管理疏漏,對學生教育不夠,造成傷害事故發生的。
(三)學校安全工作加分條件。
1. 代表本系統承擔國家、市、縣安全穩定工作范疇重大活動(含接受檢查督導、觀摩等),分別加3、2、1分(可以重復計算,下同);
2.單位集體受到國家、市和縣政府及相關部門關于安全穩定工作獎勵的(以文件、獎證、獎狀等為準),分別加5、3、1分。
八、結果運用
凡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學校由縣教委給予表彰和獎勵;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學校實行掛黃牌或紅牌督辦和全縣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校長進行誡勉談話,單位及法人代表當年不評優、評先和晉級。連續3年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權限予以免職,班子其他成員給予相應的處理。
九、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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