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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

時間:2022-12-11 17:39:51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集合1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集合15篇)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

  為建立健全教育教學質量監測體系,完善評價激勵機制,進一步增強廣大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和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切實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通過建立科學的監測及評價獎勵機制,進一步強化“質量興縣”“質量興教”意識,構建“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良性發展平臺,促進我縣教育持續、協調、健康發展,整體提高我縣中小學校(含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

  二、評價依據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為基本依據。

  三、評價原則

  (一)全面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二)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三)導向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的原則。

  (四)考核與考試相結合的原則。

  (五)監測性與激勵性相結合的原則。

  四、評價內容

  (一)綜合考核及評價。

  (二)教學質量監測及評價。

  五、評價辦法

  (一)綜合考核與評價

  從德育管理、智育管理、體育鍛煉、美育熏陶、勞動教育和控輟保學等多個方面進行量化評價,簡稱“5+1”評價(“5”即五育: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育,“1”即控輟保學)。

  1.德育管理。大力開展理想信念、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民族團結進步教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生態文明、心理健康教育等,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引導少年兒童聽黨話、跟黨走。突出政治啟蒙和價值觀塑造,用好紅色文化、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先進典型和英雄模范等資源,打造社會實踐大課堂和線上德育學堂等。結合實際情況,創新性開展德育工作,增強德育工作的主動性、實效性,構建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參與的德育模式,努力形成學校德育工作特色。

  2.智育管理。學校積極提升學生智育水平,實施創新素養教育,培養認知能力,促進學生創新思維、創新方法形成。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實施教學,確保學生達到規定學業質量標準。發揮教師主導作用,上好每一堂課。突出學生主體地位,注重保護學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發學習興趣,提高學習能力。加強科學教育和實驗教學,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讀書活動。質量監測和督導,堅決防止學生學業負擔過重。

  3.體育鍛煉。學校嚴格落實學生體質健康合格標準和監測制度。開齊開足體育課,開展校園普及性體育運動和特色體育項目,多形式發展體育健身,讓每位學生掌握1-2項運動技能,推進體教融合。強化學生健康綜合干預與監測,青少年近視率達到防控目標,肥胖率控制到全國平均水平以下。

  4.美育熏陶。嚴格落實國家藝術課程設置相關要求,結合地方文化設立藝術特色課程,推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藝術傳承學校建設,廣泛開展校園藝術活動,幫助每位學生掌握1-2項藝術技能、會唱主旋律歌曲。

  5.勞動教育。加強學生生活實踐、勞動技術和職業體驗教育。開設勞動教育必修課程,每周不少于1課時,每學年設立勞動教育周,堅持學生值日制度。因地制宜組織學生開展家務勞動、校園勞動、校外勞動和社區志愿服務實踐活動。

  6.控輟保學。各學校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扎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杜絕學生流失,確保在校學生的鞏固率。

  (二)教學質量激勵

  1.為促進學校教育質量提升,加強學校的日常管理,對我縣中小學校、管理者、學科教師、班主任予以教學管理、教學質量獎勵激勵,以績效獎勵性工資增量方式進行,具體發放方案由學校制定,同時報縣教育體育局審核備案。

  2.優秀初高中畢業生獎勵。在我縣初、高中就讀的學生,按“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育人標準,從當年初高中畢業生中評選出若干名品學兼優的學生給予獎勵。具體方案由學校、縣教研室制定,同時報縣教育體育局審核備案。

  六、資金來源

  (一)本實施方案所獎勵學校和教師的資金由縣財政通過單列績效增量的形式劃撥。學校獲得的績效增量獎勵資金由學校按有關規定統籌支配使用。

  (二)鼓勵企業及社會各界人士向武宣縣慈善總會捐贈資金,加大“金秋助學”力度,獎勵品學兼優及家庭困難學生等。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

  為落實好教育質量監測和評價激勵工作,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教育體育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教育體育局、縣財政局、慈善總會等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武宣縣中小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監測及評價激勵機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體育局,由縣教育體育局主要領導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人員組成,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定期做好評價等工作。

  (二)科學評價正確導向

  各評價細則和設獎項目,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文件精神為基本依據。應本著培養人格健全、合格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為導向,實施細則和實施過程由縣教育體育局結合我縣學校實際情況作相應調整。

  八、本辦法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本辦法執行期間,若遇國家、自治區和來賓市對中小學校有關政策調整或形勢發生變化的,應按相關政策和武宣縣實際情況修改。

  九、本辦法自20xx年起實施,原武政發〔20xx〕42號自行廢除。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2

  一、考核原則

  1、激勵性原則 考核工作堅持有利于促進事業的發展和教師的成長;有利于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激勵教師出滿勤,愛崗敬業,注重師德,鉆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全面性原則 在考核中堅持平時考核和階段考核相結合,領導、教師考核和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法,對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既要防止求全責備,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觀性原則 考核工作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內容真實全面,考核方法科學簡便,考核結果客觀公正。

  4、導向性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勵為主,積極引導教師參與考核工作,引導教師立足崗位比奉獻,比貢獻

  二、考核內容

  我校共有58名教師參加考核。教師年度考核內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師德修養、學識水平及業務能力、教學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個方面進行,對教師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考核的重點是工作實績,也就是教師的政治思想表現和教書育人的工作實績。

  三、考核方法和步驟

  1、我校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由考核小組部署和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2、全體教師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的總結。總結要求全面系統、客觀真實、實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總結材料交考核小組。

  3、考核小組匯總考核材料,開始進行考核。在考核稱職的基礎上,按相關要求進行評定優秀。

  4、按教師總人數12%的標準我校評定6名教師為優秀。分別從語文組、數學組、綜合組中分別評出2名德能勤績突出的教師。每個組別按照20xx年月考總分、20xx年度獲獎情況、平時工作表現和工作實績提出侯選人;再由全體教師進行民主評議、不記名投票,按得票數評出優秀人選。

  5、考核小組將優秀人選公示,充分聽取教師、學生的意見。

  6、考核小組進行審核鑒定,簽寫意見,評定等級,匯總結果,上報教育總支。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3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并實施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普通中小學教育質量監測評價體系,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進中小學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促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向縱深發展,促使各中小學全面落實國家課程方案,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等方面和諧發展,以致全面育人,不斷提高我縣中小學課程實施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整體提升全縣教育核心發展力。

  二、監測目標

  盡快在全縣逐步建立由縣、鄉、校三級組成的基礎教育質量監測體系,為全縣教育科學決策和管理提供依據,引導全縣基礎教育事業健康和諧發展。

  三、監測依據

  東平縣普通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監測依據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教基[20xx]17號)、《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號)、《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課程實施水平評價方案(試行)》(魯教基字[20xx]21號)和《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基本素養評價方案(試行)》等有關文件。

  四、監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

  監測體系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遵循教育教學的基本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體現素質教育的要求,使監測有利于學生了解自己,做到全面發展、個性發展、特長發展、自主發展;有利于教師轉變教育觀念和教育教學行為;有利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具體說,是根據高中、初中和小學教育目標、教學任務設置評價指標。高中著眼于升學教育、就業預備教育;初中著眼于綜合素質培養,為升學教育、就業預備教育奠定基礎;小學著眼于基礎教育和習慣的養成,注重學生素質的多元開發。

  (二)發展性原則

  監測目的重在了解各學校整體教育教學質量狀況。由于各校的辦學條件、師資、生源等因素的差異,必然會導致教育教學質量的差異,承認差異看進步,在原教育質量的基礎上,通過質量監測和分析為各學校進行動態發展提供建議。以達到調整教學管理措施、改進教學方法,促進學校發展、教師發展、學生發展的目的。對測評結果的分析,重在分析年度發展水平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不做橫向結果對比分析。

  (三)綜合性原則

  既要關注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科學、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等學科的評價,更要關注技術、藝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的評價;既要關注國家規定課程的評價,更要關注校本課程的評價;既要關注知識與技能的評價,更要專注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過程與方法的評價,既要關注學科學習目標的評價,更要關注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

  (四)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根據學科特點,有的學科以定量評價為主,輔以定性評價,有的學科以定性評價為主,輔以定量評價。能夠量化評價的內容,也要從量化數據中關注質的分析與把握。除常規的紙筆測試評價外,還要采用表現性評價手段,進行質性評價,做到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全面評價教育教學質量。

  (五)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對學生學習成績的測評,既要有關注結果的終結性評價,更要有關注過程的形成性評價。通過形成性評價,獲得教與學的反饋信息,改進教與學,實現質量控制。通過終結性評價,了解一個教學階段的質量狀況,完善教學管理措施,改進和調整教學策略及教學方法。

  (六)可操作性原則

  遵循簡便易行、客觀公正、逐步深化的基本思路,避免繁瑣和形式化的評定方式方法。在評價指標嚴密的科學性和普遍的可操作性的兩難選擇之間、在評價內容的無限復雜性和有限的可控性的兩難選擇之間,傾向于選擇后者,保證監測的信度和效度。

  五、監測范圍

  東平縣普通小學、初中、高中三個學段的所有學校全部納入監測范圍。以縣直高中、初中各學校、縣直小學和鄉鎮中心小學為主。

  六、監測體系

  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的教育質量評價體系,主要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個方面。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義務教育階段的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如下: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環境保護。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交流與合作能力。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去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根據《山東省普通高中基本素養評價方案(試行)》,普通高中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如下:

  (1)道德品質。

  1、思想政治素養: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能分清善惡、是非,具有科學的世界觀、正確的價值觀、積極的人生觀;熱愛集體,積極參加集體活動,維護集體利益;關心國家及世界大事,維護國家利益和國家形象。

  2、道德素養:尊敬老師,孝敬父母,尊重他人;誠實守信、公平公正、不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個人利益;團結友愛、助人為樂、待人真誠。

  (2)公民素養。

  1、民主與法制素養:理解法律知識,具有法制觀念;遵守紀律,能運用法律維護他人和自身的利益;具有民主平等理念;

  2、環保意識:了解環保知識,并主動宣傳環保知識;有保護環境的意識和責任感,自覺保護環境;

  3、社會責任感:維護社會公德;關心社會和他人,愿意為他人和社會服務;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4、文明習慣:舉止文明,待人有禮貌;講究衛生,愛護公物。

  5、職業與創業意識:具有職業興趣,獲得職業信息,進行職業準備;學會生涯規劃,培養創業意識。

  (3)交流與合作。

  1、交流:會以正確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思想和觀點,并能理解和尊重他人的觀點;與家人、同學、老師的關系和諧。

  2、合作:能把自己當作集體的一員,和他人共同確立目標,并努力實現目標;在實現目標的過程中,能正確評價和調節自己的行為,和他人共同努力,直至實現既定目標。

  (4)學習能力。

  1、學習興趣與態度:學習態度端正,具有濃厚的求知欲和學習興趣;學習積極、主動、勤奮、認真,努力克服學習中的困難。

  2、學習方法與習慣:掌握有效的學習方法,學習有目的、有計劃、有系統性;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能自覺完成學習任務;能夠進行研究性學習,并掌握進行研究的初步方法。

  3、學習能力:能有效地獲取和處理信息;善于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結果進行總結和反思。

  4、實踐與創新能力:會運用已有的知識技能,獨立地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并解決問題;具有一定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5)運動與健康。

  1、身體素養:有健康的生活方式,沒有不良嗜好;堅持鍛煉身體,積極參加體育活動;掌握一定的運動技能;身體健康,精力充沛。

  2、心理素養:能正確認識自己,評價自己,悅納自己;情緒穩定,能有效地調節情緒;堅強、有恒心、有毅力,能積極應對挫折;自尊、自信、自立、自強。

  (6)審美與表現。

  1、審美情趣:具有審美意識;有健康的審美情趣和審美情調。

  2、審美能力:掌握一定的審美知識;善于發現美,能欣賞美,具有一定的藝術鑒賞力。

  3、美的表現與創造:能以各種方式表現美和創造美。

  各校可根據自身的歷史傳承和發展追求,盡快編制獨具個性特色的基礎性發展目標體系。小學階段可根據學生的年齡特征和認知水平,按低年級、中年級和高年級分別制定評價目標體系。

  (二)學科學習目標:

  對學科教學質量的監測以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本學科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達到的目標為依據。

  學科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的學業發展,也要關注學生的基礎性發展和個性特長。學科學習目標和基礎性發展目標不能截然分開,在評價實施的過程中盡量做到兩者的有機融合,體現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方面的基本要求。

  對學科課程的評價,在關注基本科目的基礎上,重點關注體育與健康、技術、藝術、綜合實踐活動、校本課程等科目的評價。

  七、組織實施

  “東平縣普通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監測中心”負責全縣監測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并依據監測結果,形成年度教育教學質量監測報告。

  監測人員由東平縣教研室三個學段的教研員、體衛藝教研員和東平縣教育教學專家服務團中相關專家組成,按照相對固定與動態調整相結合的原則形成項目測評隊伍,必要時聘請縣外有關專家參與。監測中心對監測人員進行培訓,明確要求、熟悉程序、嚴明紀律,對監測人員發放聘書,每年一聘。

  東平縣教研室三個學部和體衛藝辦公室在監測中心統一組織和協調下,制定相應測評項目、測評標準和測評程序,組織編制相應測評材料。

  各學校設專門人員組成質量檢測、監測辦公室(可掛靠在教務處),負責此項工作,配合縣監測中心搞好項目測評。

  縣監測中心實施監測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對各學校實施的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進行監督和評價,如:查閱學校制定的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方案及相關評價材料和評價結果;查閱學生成長記錄袋;查看課程開設情況;查看作業及試卷批改情況等;二是針對某些具體評價項目及指標通過筆試、口試、答辯、模擬實踐、情景測驗、實驗操作、課內及課外行為觀察、問卷、多方訪談等進行實時實地測評,獲取第一手資料。

  建立全縣初中、小學學科教學質量抽測制度。抽測是質量監控的重要措施。能夠及時反映教學中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進行有效調控。一般采用以下三種抽測方式:一是學科抽測。抽測某一學段某個或某幾個學科。二是聯片抽測。抽測某一學段某一區域或某幾個區域的全部開設課程。三是年級抽測。抽測全縣某個年級的全部課程。

  對高中學段進行普測或抽測。

  全縣性教學質量檢測每個學期安排1~2次,具體考試科目、時間與要求提前一周通知學校。抽測與普測的時間一般安排在每個學期前期、中期、后期,可以對學科綜合能力進行測試,也可就學科單項能力進行測試。

  全縣性教學質量檢測(抽測或普測)由縣質量監測中心組織命題、印制試卷、集中閱卷、完成成績統計。閱卷采取統一或交叉、流水作業的形式進行。閱卷結束后,組織專人做好成績統計、搞好分析。

  八、結果使用

  測評結果由教育局發布,主要為全縣教育決策和各單位教育發展服務,只對有限相關管理人員公開。將各單位測評結果記錄在檔,長期保存,為各單位教育發展規劃和教育教學管理隨時提供參考。

  測評結果納入對各學校年度教育督導。對各學校的測評結果為年度考核、評優樹先提供參考依據。

  九、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建立質量監測制度、搞好質量監測的重要意義,加強對本單位質量監測工作的領導,確保質量監測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等。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4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緊密圍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扭轉唯分數、唯升學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引導聚焦教育教學質量、遵循教育規律,以全面客觀的監測數據支撐教育決策、服務改進教育教學管理,促進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立德樹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突出“五育并舉”,拓展監測學科領域,構建全面覆蓋德智體美勞教育質量的監測指標體系。

  (二)服務質量提升。緊扣課程標準(或指導綱要),監測學生各學科領域的發展水平及核心素養,系統挖掘影響學生發展質量的關鍵因素,精準服務教育質量提升。

  (三)注重方法創新。充分運用人工智能與大數據、腦科學等領域前沿技術方法,開展計算機網絡測試、人機交互測試等,探索多領域綜合評價和跨年度增值評價,推動監測工作更加科學高效。

  (四)強化結果運用。堅持問題診斷和示范引領并重,建立監測問題反饋和預警機制,督促問題改進;推廣典型地區經驗案例。推動各地建立結果運用機制,有效發揮監測診斷、改進、引導功能。

  三、監測學科領域及周期

  監測學科領域主要包括德育、語文、數學、英語、科學、體育與健康、藝術、勞動、心理健康。

  每個監測周期為三年,每年監測三個學科領域。第一年度監測數學、體育與健康、心理健康,第二年度監測語文、藝術、英語,第三年度監測德育、科學、勞動。

  四、監測對象

  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或指導綱要)中的學段劃分情況,考慮學生認知和學習能力發展的階段性特征,監測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四年級和八年級學生。

  五、監測內容

  對照《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和義務教育課程標準(或指導綱要),主要開展學生發展質量和相關影響因素監測。

  (一)學生發展質量監測。圍繞學生全面發展要求,重點監測學生德智體美勞教育質量狀況。德育主要監測學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為規范以及基本國情常識掌握情況等。語文主要監測學生掌握語文基礎知識情況、閱讀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等。數學主要監測學生掌握數學基礎知識和思維方法情況、運算能力、問題解決能力等。英語主要監測學生掌握英語基礎知識情況,閱讀、寫作等綜合語言運用能力等。科學主要監測學生掌握科學基礎知識和思維方法情況、科學探究能力等。體育與健康主要監測學生身體形態、機能、體能狀況以及健康生活習慣等。藝術主要監測學生掌握藝術基礎知識情況,通過藝術作品和活動感受美、表達美的能力,審美趣味和審美格調。勞動主要監測學生勞動觀念、勞動知識和能力、勞動習慣和品質等。心理健康主要監測學生情緒、人際交往等發展狀況以及常見的心理行為問題等。

  (二)相關影響因素監測。調查影響學生發展質量的相關因素,如各學科領域的課程或教育活動開設、學生學業負擔、教學條件保障、教師配備、教育教學、學校管理以及區域教育管理情況等。

  六、主要環節

  (一)工具研制

  組織專家研制測試卷、相關因素調查問卷以及表現性測試工具。測試卷監測學生在有關學科領域的發展水平,重點關注學生探究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相關因素調查問卷調查影響學生發展水平的相關因素,分為學生問卷、教師問卷、校長問卷、區縣教育管理者問卷等。表現性測試工具用于體育與健康、科學、藝術等學科領域,通過學生現場項目參與和演示,監測運動、操作、演唱能力等。

  (二)樣本抽取

  根據我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學生量大、面廣的特點,采取分層不等概率抽樣方法,分三個階段進行抽樣。其中,根據人口總量、經濟發展水平和教育發展狀況,在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抽取樣本縣(市、區),占全國總縣數十分之一左右(每年約340個)。根據地理位置、城鄉分布、學校類型等因素,采用按規模成比例概率抽樣方法,在樣本縣(市、區)抽取樣本學校,原則上每個樣本縣(市、區)抽取12所小學、8所初中。在樣本學校隨機抽取學生,原則上每所樣本小學抽取30名四年級學生、樣本初中抽取30名八年級學生,樣本個人信息嚴格保密。

  (三)現場測試

  為了保證測試操作規范,所有樣本縣(市、區)、樣本校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開展統一測試,測試總時長為一天半。測試安排在本校,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綜合考慮學習內容的完整性和便于組織測試等因素,原則上每年測試時間安排在5月下旬。

  (四)水平劃定

  根據課程標準和學生答題的實際表現,對學生學業水平進行等級劃分和具體描述。參照國際監測通行方式,結合我國教育教學實際,將學生學業表現劃分為水平Ⅳ(優秀)、水平Ⅲ(良好)、水平Ⅱ(中等)、水平Ⅰ(待提高)四個水平段。

  (五)數據分析

  在監測數據掃描錄入基礎上,經過數據清理、跨年對比、數據鏈接等環節生成監測數據庫,運用多種統計分析方法深入挖掘數據,形成監測結果。

  (六)報告研制

  根據報告目的、內容和閱讀對象的不同,主要研制形成國家監測報告、分省監測報告、區縣監測診斷報告、政策咨詢報告四類報告。

  1. 國家監測報告。呈現全國學生在各監測學科領域發展水平的總體狀況、影響學生發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關分析,以適當方式向社會發布。

  2. 分省監測報告。分省(區、市)呈現學生在各監測學科領域的發展水平、影響該省(區、市)學生發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關分析。該報告主要供省級人民政府和有關教育部門使用。

  3. 區縣監測診斷報告。分縣(市、區)呈現學生在各監測學科領域的發展水平、影響該縣(市、區)學生發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關分析,診斷教育質量問題。該報告主要供縣級人民政府和有關教育部門使用,供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參考。

  4. 政策咨詢報告。針對教育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結合一線教育實際深入分析并提出改進建議。該報告主要供有關領導和部門參閱,供地方調整教育政策參考。

  (七)結果運用

  1. 服務決策咨詢。向國務院領導和有關部門呈送國家監測報告和政策咨詢報告,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調整提供支撐。

  2. 督促問題改進。向各省級人民政府反饋監測發現的主要問題清單和分省監測報告,督促問題整改。建立監測預警機制,對全面發展質量不佳、質量下滑趨勢明顯的地區進行預警,對有關責任人員約談問責。

  3. 支撐督導評估。監測結果直接應用于督導評估工作,作為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等工作的重要參考。

  4. 引領質量提升。宣傳推廣監測發現的典型地區經驗案例,搭建監測學習交流平臺。加強監測數據挖掘運用,鼓勵開展監測相關學術研究,引領推動教學改革、改進教育管理。

  七、組織實施

  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由各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組織實施。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統籌規劃、政策指導和過程監督,委托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承擔業務培訓、工具研發、數據采集、報告研制等工作。省級教育督導部門負責本地區的測試組織和過程監督。市級教育督導部門負責本地區的測試協調和指導。縣級教育督導部門負責組織現場測試。

  探索監測結果與政策調整的聯動機制。各地建立省級統籌、區縣為主的監測結果運用制度,教育督導部門牽頭加強與有關部門協同聯動,積極探索適合本地區的監測結果運用模式。建立并完善地方監測機構,探索對地方監測機構在監測工具研發、抽樣等方面技術標準的認定。

  八、紀律與監督

  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嚴肅工作紀律,堅持公平公正,確保工具安全,杜絕模題應考、干擾抽樣、弄虛作假等行為,廣泛接受學校、師生和社會的監督。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省級教育督導部門對監測組織工作的規范性、工具保密性進行全程監督,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受理舉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5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加強黨的建設為統領,以《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為行動綱領,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等國家教育目標為基本標準,科學評估全縣義務教育質量,充分發揮教育質量評估的激勵導向作用,進一步優化學校管理,引導學校注重培養學生核心素養,促進學校內涵發展,全面提升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水平。

  二、評估原則

  導向性原則。以問題為導向,堅持面向全體、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目標,樹立科學的質量觀、發展觀。

  整體性原則。考核評估內容注重過程評價和終結評價并舉,工作績效和工作流程兼顧,確保質量評估的完整性、發展性和科學性。

  公正性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以事實性資料為佐證,以相關統計數據為依據。考評程序規范透明,考評結果公開公正。

  激勵性原則。評估體系的建立與實施,旨在激發學校的辦學活力和潛能,形成“比追趕超”的發展局面,推動全縣義務教育質量整體提升。

  科學性原則。利用評估工具,對數據及資料進行全面細致分析,科學評估學校黨的建設、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為學校的發展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

  三、評估對象

  全縣范圍內的中心學校、縣直義務教育學校、局直屬學校。

  四、評估內容

  (一)黨的建設。權重分60分,評估分100分。

  (二)教育教學。權重分90分,評估分310分。

  以上兩項權重總分為150分。

  五、評估方式

  依據學校質量評估指標體系,教育局將成立專門的考評組織和聘請第三方評估機構,對轄區學校進行學校質量評價;有關評估細則將另行下發。

  另外,在年度工作期間,轄區學校因工作不力受到省級及以上通報批評的每次扣權重分3分,受到市級通報批評的每次扣權重分2分,受到縣級通報批評的每次扣權重分1分,轄區內教職工因違規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每人次扣權重分0、5分。

  六、結果呈現及運用

  (一)結果呈現

  依據綜合評估得分結果,結合學校實際發展水平,將各單位分為A、B、C、D四個等次。

  (二)結果運用

  根據綜合評估結果,對A、B、C三個等次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及在教育教學中做出突出貢獻者予以獎勵,具體獎勵標準為:A等次獎勵30萬元,主要用于獎勵做出突出貢獻教職工,其中獎勵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2萬元;B等次獎勵20萬元,主要用于獎勵做出突出貢獻教職工,其中獎勵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1萬元;C等次獎勵10萬元,主要用于獎勵做出突出貢獻教職工。D等不予獎勵。

  實施重點管理制度。對質量綜合評估為最后3名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實施重點管理,當年對學校班子進行集體約談;連續兩年評估為最后三名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降為副職使用,主持中心(縣局直屬)學校工作;連續三年評估為最后三名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予以免職,作為中心校一般工作人員使用。

  學校質量綜合評估結果,作為單位表彰、校長任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學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表彰獎勵實行一票否決

  1、主要負責同志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的;

  2、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3、違反師德師風造成嚴重后果的;

  4、在評估過程中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的。

  被一票否決的學校直接降至D等次,中心(局直屬)學校校長當年不得評先、晉升職稱,義保經費較上年酌情核減。

  七、評估時限

  20xx-20xx學年度,學年度末開展評估。

  八、說明

  1、提升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賦分權重。此項賦分由原來4分,提升至10分(太和三中、民族中學、北城中學、太和九中、南城中心學校、北城中心學校,以上6個單位此項得分以全縣鄉鎮中心學校控輟保學得分的平均分予以記分)。對于上報虛假失學輟學數、勸返數等信息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實行一票否決,該單位評估結果直接認定為D等,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2、增加學前教育普及普惠評估項目。無公辦學前教育教學業務的太和三中、民族中學、北城中學、太和九中、開發區,以上5個單位此項得分以南城中心學校、北城中心學校學前教育得分之和的平均分予以記分。

  3、在計算學業成績得分時,沒有初中的中心學校,按其小學學業成績得分,進行相應比例的折算,即學業成績總得分(不含藝術素養和體育鍛煉)=小學學業成績得分×2。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6

  為加強學校教學質量管理,提高教師質量意識,規范我校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工作,客觀評價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目的

  (一)通過科學、客觀的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全面反映教師的業務表現和工作實績,獲得全面、綜合的教學質量信息。

  (二)發揮正確的導向和激勵作用,進一步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提高業務水平和教學質量。

  (三)為教師評聘職稱、評優評先、考核獎懲等提供基本依據。

  二、考核原則

  (一)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堅持遵循教育教學規律,結合我校教學工作實際,制訂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實事求是地評價教師的教學工作,客觀公正地反映教學情況。

  (二)目標、過程與效果相結合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把教師教學工作過程、教學效果和工作目標聯系起來,對教師進行全面的分析和評價。

  (三)科學性、導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則

  既力求考核指標體系和標準科學嚴謹,準確反映教師教學工作實際,又對教師提高業務素質提出導向性要求,同時,應簡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全校專職教師和兼職教師。

  四、考核分值

  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滿分110分,由學生對教師的“評教”分(40分)、教學督導組的“評教”分(15分)、各學院教學質量考評小組考評分(25分)、教學工作量評定分(20分)和教學工作獎勵分(10分)組成。

  五、考核記分辦法

  (一)學生“評教”記分辦法

  學生“評教”的記分滿分為40分。通過網上評教系統與紙質評教表相結合的方式對任課教師進行評分。

  (二)教學督導組“評教”記分辦法

  教學督導組“評教”的記分滿分為15分。教學督導組由學校、學院兩級督導員組成,按照學校教學督導辦公室的工作安排,每學期教學督導組至少對每一位任課教師進行一次以上的隨機聽課,并進行打分。

  (三)學院教學質量考評小組考評記分辦法

  學院教學質量考評小組(含同行評價)考評的記分滿分為25分。其中,教師授課整體質量和學生學習效果分值20分,積極參與學院安排的各項教學活動分值5分。各學院考評方式和評分細則可根據本專業教學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并報教務處備案。

  (四)教學工作量記分辦法

  教學工作量的記分滿分為20分。

  1.達到學校要求的基本工作量,即周平均8學時,記16分,學院可根據各專業實際情況制定滿分的周平均學時上限,超過部分不再記分。兼職教師記16分(經批準的特殊情況兼課,周課時4學時以上部分每增加1學時加1分,至20分為止)。

  2.達不到周平均8學時的專職教師(沒有課程教學任務的教師不參加計算),每減少1學時扣1分。

  (五)教學工作獎勵記分辦法

  教學工作獎勵的計分滿分為10分,教學獎勵分在文件確定的當學期一次性記分,同時參加多項者累加,總分不超過10分,同一項以最高級別記分。

  1.教學工程項目:國家級記10分;省(部)級記8分;校級記3分。

  2.教學成果獎:國家級記10分;省(部)級記8分;校級記3分。

  3.教學研究項目:國家級記8分;省(部)級記5分;校級記2分。

  4.教師職業技能比賽:國家級記8分;省(部)級記5分;校級一等獎記3分,二等獎記2分,三等獎記1分。

  5.輔導學生比賽獲獎:國家級一等獎記10分,二等獎記8分,三等獎記6分;省(部)級一等獎記8分,二等獎記6分,三等獎記4分;校級一等獎記4分,二等獎記2分,三等獎記1分。

  以上第1、2、3項中,國家級項目按前10名計分,省(部)級項目按前7名計分,校級項目按前5名計分,按照排名次序依次遞減0.5分,最低0.5分。第4、5項按項目計分。

  六、考核等級

  (一)學期考核等級

  1.優秀

  教學質量考核分值在本學院前30%且達到相應職稱考核優秀最低標準分值、無教學事故的教師,學期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優秀。

  2.良好

  教學質量考核分值在本學院30%至70%之間且無教學事故的教師,學期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良好。

  3.合格

  教學質量考核分值在本學院70%之后且無二級以上(含二級)教學事故的教師,學期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合格。

  4.不合格

  考核學期內出現二級以上(含二級)教學事故的教師,學期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等級

  1.優秀

  (1)各學院學年度考核優秀名額為在本部門參加考核教師人數的30%。

  (2)各學院將學年內兩學期教學質量考核均為良好等級以上且至少有一次優秀、考核分值均達到相應職稱考核優秀最低標準分值教師的兩學期考核分值之和進行排序,按照本部門優秀名額確定年度教學質量考核優秀等級教師。

  2.良好

  學年內兩學期教學質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學院前70%,年度教學質量考核等級未評定為優秀且無教學事故的教師,年度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良好。

  3.合格

  學年內兩學期教學質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學院70%之后且無二級以上(含二級)教學事故的教師,年度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合格。

  4.不合格

  學年內出現二級以上(含二級)教學事故的教師,年度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七、有關規定

  (一)學生對教師的“評教”分值、教學督導組的“評教”分值、各學院教學質量考評小組考評分值均為原始滿分100分按照40%、15%和25%折算后的分值。

  (二)教學工程項目的類別以河南省教育廳文件為準;教學成果獎可參評及獲獎項目以河南省教育廳文件及我校校級評選及推薦為準;教學研究項目以河南省教育廳立項建設及我校校級立項及推薦項目為準。

  (三)在考核學期內沒有課程教學任務的教師不參加考核(帶隊實習教師除外)。

  (四)帶隊實習教師和經學校同意有特殊任務的教師考核,由教務處、各學院根據教師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定(評定細則另行制定)。

  (五)輔導員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按照《焦作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輔導員工作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優秀率按照學校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辦法規定的前30%執行。

  (六)課程教學工作質量評價按照《焦作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教師課程教學工作質量評價實施辦法》(校教文〔20xx〕1號)精神執行。

  (七)各職稱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優秀最低標準分值:教授考核優秀最低標準分為90分,副教授考核優秀最低標準分為85分,講師以下考核優秀最低標準分為80分。

  (八)其他非歸屬學院的教研室(科)按照考核標準對任課教師單獨進行考核。

  (九)各學院各考核等級人數按照規定比例采取四舍五入辦法確定。

  (十)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分值一個學年內連續兩個學期在學院排名前5%,且兩個學期學生評教平均分值高于38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學年校內津貼按照本職級升一級標準發放(教授職級升一級的,標準按照副教授升教授職級差執行),于下一學年執行,同時不再享受《焦作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校內津貼補充規定(試行)》(校政文〔20xx〕102號)規定的獎勵;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分值一個學年內連續兩個學期在學院排名后5%(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等級為不合格的,學院排名定為后5%),且兩個學期學生評教平均分值低于34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學年校內津貼按照本職級降一級標準發放(助教職級降一級的,標準按照講師降助教職級差執行),于下一學年執行。

  八、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以往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7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校教學質量,增強辦學活力,給學生創設一個文明、健康的環境,對學生、家長、社會負責,真正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使每位教師能得到客觀、公正的評價,做到有章可循,依章辦事,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內容(滿分100分)

  職業道德(10分)、教學工作(50分)、教科研工作(25分)、立體評價(10分)、教育教學管理工作(5分)。

  二、考核細則

  1.職業道德(10分)

  盡職盡責、愛崗敬業、虛心執教、嚴謹治學、為人師表;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校、能積極主動的做好本職工作;關心學生,師生關系融洽,上級領導、社會、家長反映良好,能體貼、理解領導困難;遇事能從大局出發,關心學校,團結同志。(滿分)

  出現下列情況則進行扣分:

  (1)全體教職工會、其他集體活動,無故缺席1次扣1分;

  (2)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2分;

  (3)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每次扣2分;

  (4)賭博打架,做出有損師表形象,影響學校聲譽的事,一次扣10分;

  (5)無正當理由,故意躲避學校安排的重要工作,如任課、監考、招生等每次扣3分;

  2.教學工作(50分)

  (1)工作量15分。

  ①學科系數:語文、數學、英語、專業理論課每節課按1.3節計算,其余科目按1節計算;

  ②周課時基數:副校級4節,中層正職6節,中層副職8節,科長辦事員10節,其他老師12節

  ③代足課時基數,滿工作量者10分,未滿工作量,因學校方面原因,按滿工作量計算;因教師個人原因(除學校同意外),按工作量比例扣分。超出課時基數1節,附加0.5分。本條目累分后總分不超過20分。

  (2)備課5分

  根據實際教學進度確定應備教案課時數,每少一課時扣0.5分。教師做到課前備課,按要求,根據教材和學生實際,做到目標明確,重難點突出,注重導學,注重學生能力的培養和訓練5分。不按規定備課,課后補充教案視為無教案。上課無教案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項扣完為止。

  (3)上課15分

  課堂教學能按課程標準和教學大綱要求,結合課程特點,根據教材和學生實際,嚴格執行教學進度做到重點突出,注重能力的培養和訓練,注重使用多媒體教學手段,教學方法靈活多樣,學法指導到位,完成教學目標,記15分。不按規定授課,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項扣完為止。

  發現教師無故曠課一次扣2分、接打手機、上課遲到、提前下課等違反教學常規的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4)作業批改5分

  根據實際上課時間確定應做作業次數,認真據實填寫作業批改記錄,足量優質完成者得滿分;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為止。

  附作業次數規定(文化、專業理論課):

  語文:作文每月2篇,每學期8篇,作業每周1至2次,每月6次,每學期24次。

  數學:每周2至3次,每月10次,每學期40次,中職班減半。

  英語:每周2次,每月8次,每學期30次(含作文每月1-2篇,每學期6篇)。

  大專業(每周開課4節以上):每周1-2次,每月6次,每學期24次,小專業:每周1次,每月4次,每學期16次。

  附:作文批改按班級實際人數與所帶班級折算,人數超過45人加0.5分,超過2個班級語文加1分,總加分不超過2分。

  (5)教學成績評價15分

  參加考試科目的按專業部提供的各科教師歷次成績平均分的15%比例納入評價總分(如:甲教師一學期語文教學成績的四次平均分為90分,則該教師的教學成績評價分為90×15%=13.5分。乙教師四次平均分為80分,則教學成績評價分為80×15%=12分);實訓課按實訓處有關考核方案累計教學成績計分,質量評價等級分數(15、11、7、3、0);考查科目則按10%計算,質量評價等級分數(10、6、6、6)。

  (6)考試工作(5分)

  能夠嚴格按照《教考分離方案》組織考試,服從制卷、監考、閱卷工作安排,班主任認真布置考場并及時督促學生上交考試總結的得5分。以下情況扣分:

  制卷工作拖延的扣1分,未完成制卷的扣5分;監考遲到或早退的扣1分,考場出現作弊被巡視人員發現的扣5分,閱卷遲到或早退的扣1分,無故不參加監考或閱卷工作的扣5分,班主任考場布置未到位及未督促學生上交考試總結分別扣1分

  3.教科研工作(25分)

  (1)聽課、評課4分

  分四個等級:A(3.5-4分);B(2.5-3.4分);C(1.5-2.6分)D(0-1.4分)

  每學期聽課次數達到20次以上,且有聽課記錄,評課實在,有導向作用記A;聽課次數達到15次以上,聽課記錄詳細,認真參與評課活動記B;聽課次數達10次以上,有記錄,評課活動無缺席現象記C;聽課次數10次以下,無記錄,經常缺席評課活動記D。

  (2)學習進修2分

  能積極參加國家、省、市、縣、校組織的各級各類培訓進修,能主動提高個人的專業修養,得滿分。消極工作,不能主動要求進步者酌情扣分。

  (3)教科研論文、課題占5分。

  以獲獎證書、結題證書為依據。任現職以來參加教育主管部門評選或授權評選的教科研論文,獲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積5、4、3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積4、3、2分;縣級一、二等獎分別積3、2分。課題結題,省、市、縣、校級主持分別積4、3、2、1分,參與分別積2.5、2、1、0.5分。論文發表在國家級、省級、市級刊物上的分別積5、4、3分,增刊、專輯、論文集、非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管主辦的內刊上發表的文章及復習資料、輔導材料、試題集等性質的出版物,在非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在冊的期刊上發表的論文,均不作為申報評審的材料。發表的論文應提交刊物合法證明打印件佐證。該項總分超過5分則取5分。

  (4)參加各級基本功競賽,開設各級公開課、示范課、優質課、講座5分。

  以相關文件、證書、學校職能部門的證明為依據。任現職以來參加基本功競賽獲得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積5、4、3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積4、3、2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積3、2、1分,校級一、二等獎分別積2、1分。開設公開課、示范課、優質課、講座,省、市、縣分別積5、4、3分,校級分別積1分,公開課、示范課、優質課、講座不累計次數計分。該項總分超過5分則取5分。

  (5)本人或輔導學生參加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或教師業務)大賽,占5分

  以獲獎證書為依據。本人參加專業技能獲省一、二、三等獲獎分別加5、4、3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輔導學生參加技能大賽獲獎降1檔加分。省級一、二、三等獎每人次分別加4,3、2分,市級一、二、三等獎每人次分別加3,2、1分,凡多人輔導的,則根據輔導教師人數,以均分分值形式加給輔導教師。本條目累分后總分上不超過10分。

  (6)輔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競賽(不含技能大賽)或發表作品占4分。

  以獲獎證書為依據。任現職以來輔導學生參加省、市級競賽或發表作品,獲得一等獎每人次分別加4、3分;二等獎每人次分別加3、2分;三等獎分別加每人次2、1分。本條目累分后總分上不超過10分。

  4.立體評價(10分)

  實行學生評教、教師互評、學校行政(領導)評價三方面綜合立體評教(權重:6:3:3),評價依據為本校制定的教學管理規定中的三類評教“教學情況調查表”的內容。每學期由教務處組織學生對任課教師的教學工作進行二次評價(滿分60分,每次滿分30分,兩次評分均分累加),每位教師由20名學生代表評價。擔任一個班級教學任務的教師由該班級學生代表評價。擔任二個班級以上教學任務的教師由每個班級派出學生代表評價;每學期教師互評一次(滿分30分);每學期學校行政(領導)評教一次(滿分30分)。按綜合立體評教三類評教累分/10計分。

  5教育教學管理工作(5分)

  任現職以來積極參與教學教學管理,擔任學校班主任、中層及以上職務、教研組長、學生科長、學生社團輔導老師等,盡職盡責。質量評價等級分數(5、3、1、0)。

  三、教師考核的結果和使用

  1.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每位教師的教學質量綜合評價等級:優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優秀率不超過教師總數的15%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為優秀。

  A:有無故曠課現象者;

  B:一學期遲到早退20次以上者;

  C:出現一般性教學事故者;

  D:每學期請假超過教育局規定天數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

  A:考核總分在60分以下;

  B:出現較嚴重的教學事故;

  C:一學期曠課在3節以上;

  D:一學期遲到早退在30次以上;

  E:當年受到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2.評價結果的使用

  與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崗位聘用、職務晉升、績效考評等掛鉤。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在校長室。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8

  為了提高教學質量,保證教學任務的完成,結合學校的實際,根據各級教學常規管理實施細則,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升目標:

  為使我校總體教學成績得以提升,我校教師共同努力,爭取期末成績在全鎮排名前四,各科成績均爭取有所提升。

  二、提升措施:

  (一)、切實加強課程管理:

  要嚴格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課程、課時計劃,把各種課程開足開全,絕不隨意加課減課。學校對每天的教學活動實行全天侯管理,學校領導每天從早讀開始到放學結束,進行巡視檢查,如發現私自調課、不按教學常規上課,課堂環節脫節、不完整,隨意上自習或者未按照規定時間放學等現象,都做為教學事故記錄在冊,并根據學校獎懲條例進行處理。

  (二)、切實加強課堂教學管理:

  教學質量的提高,關鍵是課堂教學質量的提高。教師要根據各年級、各學科學生的基礎和共同特點,制定教學目標,使“向四十分鐘要質量”的口號真正落實到每一節課上,充分發揮課堂的主渠道作用。

  針對本校教師課堂教學中暴露出的問題具體安排如下:

  1、把功夫下在課前。教師上一節課并不難,上一堂有質量的課就不容易,經常上高質量的課就更不容易。其功夫應該下在課前。教師要認真鉆研教材,仔細備課。必要時采取集體討論的方式備課。備詳細教案、備教學目標、備教學環節、備可能出現的教學中的意外情況、備教法和學法、備板書設計,必須嚴格做到六個統一,即教學計劃、教學內容、教學進度、教學資料、測驗考試和教學目標的統一。

  2、把力量放在課內。教師每堂課盡可能做到優質高效,必須遵守以下幾點原則:①必須明確本堂課教學目標;②必須讓學生積極參與教學活動;③必須當堂檢查、反饋和鞏固。

  學校對課堂教學質量的管理本辦法是:①隨堂聽課,不打招呼,聽后個別交換意見,提出要求和建議;②組織青年教師評優課活動,促進教學質量的進一步提高。全校校老師都可以聽,然后進行評課,共同研討課堂教學改革的經驗和做法。

  3、把補困加在課后。在教學過程中,要求全體學生完全掌握所學的知識是不現實的,總會有那么幾個學生在學習上有困難跟不上其他同學。教師絕不放棄每一位學生,不僅要幫助學生解決學習上的疑難問題,而且更要幫助學生解決思想問題。建議采取如下措施:①建立后進生成長檔案;②任課教師必須對任課班中的后進生做到心中有底,教學時要分層次教學;③教師必須利用課余時間對后進生進行個別輔導;④經常與后進生談心,鼓勵他們克服心理障礙,只要他們有進步,就給予肯定和鼓勵。

  4、精選課堂教學例題、習題、作業題。學校要求教師對課堂教學的例題、習題、作業題做到精選精改,注重效率。

  5、加強過程管理。對教師的教學工作除了平時的常規檢查、隨堂聽課外,加強對個別青年教師、不安心教學的教師的管理,采取分階段、有重點、有針對性的轉變其思想,提高其業務能力。

  方法為:一聽(聽課堂教學);二看(看備課筆記、作業批改);三座談問卷(開學生座談會、問卷調查、了解教師的教學情況);四總結提高(在上述調查基礎上,指導其總結成功的教學經驗,以發揚光大,指出其在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和意見)。全面解決“教”和“學”之間存在的實際問題,保證學校教學活動有秩序、高質量地正常開展,有培養全體教師嚴謹、認真、一絲不茍的教學作風,加強課堂教學管理。

  (三)、加大對后進生轉化力度,提高整體成績:

  后進生是影響學校教學質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后進生的轉換方面再次做出具體安排:

  1、教師要耐心細致地做好后進生的思想工作,讓后進生樹立信心。任課教師每周要利用課余時間,與后進生進行談話,在課堂上對差生要多啟發誘導,多提問差生,多檢查他們的課堂作業。對他們取得的每一點進步都要及時進行鼓勵,讓他們找回自尊和自信,樹立奮發向上的動力。

  2、自我提升。開展“一幫一、齊進步“結對子活動,后進生主動找”先進生“,取得他們的幫助,提高自身的成績。

  3、家庭幫助。調動家長的積極性,耐心做孩子的思想工作,提高孩子的學習成績。

  各位任課教師必須高度重視并認真執行本措施,由于個人不執行此項措施和執行教學常規不力,導致教學質量滑坡或不達標,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當事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9

  一、考核原則

  1、激勵性原則

  考核工作要有利于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和教師的`成長;有利于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激勵教師出滿勤,使滿勁,注重師德,鉆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有利于克服管理機制中的平均主義傾向,推進學校內部管理的改革;有利于全面貫徹黨教育方針,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全面性原則

  在考核中應堅持平時考核和階段考核相結合,領導、教師考核和家長、學生評議相結合的方法,對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既要防止求全責備,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觀性原則

  考核工作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內容真實全面,考核方法科學簡便,考核結果客觀公正。

  4、導向性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勵為主,以物質獎勵為輔,積極引導教師參與考核工作,引導教師立足崗位比奉獻,比貢獻。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德、能、勤、績,工作負荷,班主任工作等方面進行。考核總分100分,附加分40分。

  考核的重點是工作實績,也就是教師的政治思想表現和教書育人的工作實績。

  根據考核內容及其考核細則,匯總后作為學期及年終獎金發放,評優選先,工作調整的重要依據;教師年度考核等第按教育局名額,分班主任和其他教師兩組按一定比例由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列。

  三、考核方法

  1、中心小學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由考核小組部署和組織實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組由校長、副校長、教務主任、政教主任、總務主任、少先隊輔導員、學科教研組長、遠程教育管理教師參加。

  2、一般可采取觀察、聽課、座談、民意測驗與查閱教案、聽課記錄、學習筆記、學生作業、考卷、會議記錄、出勤記載、教研活動等有關資料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考核。

  3、考核工作中要在充分聽取學校領導、同行教師、被考核教師本人以及學生和學生家長意見的基礎上,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0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落實《關于進一步提高溫州市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若干意見的通知》(溫政辦〔20xx〕137號)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確保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激發教師從事教學工作的積極性,增強教師教學工作責任心和質量意識,特擬定河天一小教學質量考核評估方案。

  一、考核原則

  1、堅持“全面考評”與“重點考評”相結合的原則。在考評中注意考評內容的全面性,防止主觀片面,特別要對平均分、優生率、合格率、進步值等四個方面進行綜合考評。

  2、堅持鼓勵先進與鞭策后進相結合的原則。對該項考評成績達到或超學校給予通報批評。

  3、堅持評估與指導相結合的原則。在客觀評估的基礎上,針對我鎮小學各學科的工作實際,對下屆小學各學科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

  二、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三、考評辦法

  實施考核評估由學校考核小組組織考核,每學期考核一次。教學質量計算方法為優秀率、平均分、合格率、進步值等四項按一定的比例權重計算。其中,優秀率占比重的30%,平均分占比重的50%,合格率占比重的20%。考核分A、B、C三檔

  (一)三至六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科學學科教師教學業績考核具體考核方法如下:

  1.教學業績計算公式:

  教學業績得分=(平均分×50%+優生率×100×30%+及格率×100×20%+進步值)×權重

  2.各子項目計算方法:

  (1)平均分

  平均分是指本班參加考試科目單科成績與參考人數的平均值。

  平均分=單科成績總分÷參考人數

  (2)優生率

  優秀率=優秀人數÷參加考試人數×100

  (優秀分以原各年級優秀分為標準)

  (3)合格率

  參加考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

  合格率=合格人數÷參加考試人數×100

  (4)進步值

  ①進步率指任教學科學生成績在原有基礎上提高的數值。

  ②評價范圍為:統測科目的平均分、優秀率、合格率。

  進步分=[本次統測考試數值(平均分)—上次統測考試數值(平均分)+本次統測考試數值(優秀率)—上次統測考試數值(優秀率)+本次統測考試數值(合格率)—上次統測考試數值(合格率)]÷3

  (5)任教科目權重(指統測科目)

  ①任教兩個及以上主科科目以及跨級段教學的,權重為1.1。如語文兩個班級,數學三個班,英語、科學四個及以上班級的,權重為1.1。

  ②任教兩個或兩個班級以上的教師,對任教的班級均進行評估,教學質量評估分取幾個班級的平均值。

  (二)一二年級語文數學科教師教學業績考核具體考核方法如下:

  根據學校《河天一小一二年級游考辦法》組織學生考核,根據學生得星量評定等級。一、二年級如有進行檢測,以檢測結果為準。

  (三)其他學科教師教學業績考核具體考核方法如下:

  1.任教音、體、美、綜合實踐、品德、信息技術等學科的專職老師,以學科為單位進行等級考核,分A、B、C三檔。

  2.根據學期教學要求確定考核內容。由考核小組對任教班級進行學業質量考核,體育學科以國家《體質健康標準》要求進行考核,并以所任教各班級平均分為標準。

  四、獎勵辦法

  分低段、中段、高段三個級段,其中A檔(占30%),學業質量考核加20分;B檔(占50%),學業質量考核加18分;C檔(占20%),學業質量考核加16分,并計入個人學期目標考核。

  本方案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1

  一、考核目的

  通過對教師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的考核,加強對教學全過程的監督,促進中澳星火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

  二、考核的內容

  對教師的基礎知識、教學態度、教學素質、教研與科研業績、教學工作業績,本學期教學情況等進行的全方位綜合評價。

  三、考核的原則

  1、力求簡單易行,便于寫作。

  2、考核兼顧歷史與現實,以現實變化為主。

  3、力求以事實為考核依據,減少主觀評價。

  四、考核的指數體系

  考核分三部分,共計100分。

  第一部分:學生評教,占50%,由學生對教師的教學質量進行綜合評定。

  第二部分:教務處考核,占25%,主要對教師的教學態度、教學組織及表達能力進行評價。

  第三部分:教學質量考核,占25%,主要對教師的教學態度、教學素質、教學工作業績進行評價。教學質量考核分教研室同行評價、教研組長評價。

  五、考核的組織和實施

  1、考核在教學處長的領導下,由教務主任牽頭,各教研組具體組織實施。

  2、教務處考核使用“表一:教務主任評價表”,教務處評價在教務處長指導,由教務主任對所有教師考評,并交教務處復核。

  教學質量考核使用“表二:教研組同行評價表”,教研室同行評價由本教研室所有教師進行綜合評價。

  學生評教使用“表三:學生評教表”,由任課教師授課所有班級學生評定。

  3、中澳星火任課的所有全職及兼職的任課教師均參

  4、具體實施:

  (1)教務主任、班主任負責組織開展考核工作。

  (2)教務處獲得的信息全部提供給各學科教研組,供教研組作綜合考核時參考。

  (3)學生參評人數必須超過總人數的80%才有效。

  (4)必須保證在考核截止日完成考核工作。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

  (1)教學質量考核可促進教師進一步了解自身存在的優缺點,并幫助發揚或改正。

  (2)教學質量考核將引導教師在教學工作中積極參與教研、科研活動,不斷地提高自身的教學水平和學術水平。

  (3)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結果納入“任課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表”,并存入教師檔案。

  (4)任課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是教師聘用、評優、晉升、評職稱的材料之一。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2

  一、考核內容

  考核指標內容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由保障機制、學校發展、教師培養、學生成長、學生關愛、個性指標等內容組成。并按照以上指標內容分別設置指標體系。考核指標體系由縣教育科技局各股(室、中心)擬定,經考核辦匯總初審,分管領導審核,黨組會研究同意后印實施。(見附件2)

  二、考核程序方法

  赫章縣教育系統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按照確定考核指標、每月調度、季度監測、半年評估和年終考核5個程序進行,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組織實施。考核工作結束后,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按照縣考核辦要求,通過適當方式向考核對象反饋考核(評價)結果。考核對象有異議的,可向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申請復核。

  (一)指標設置。考核指標設置在本年度第一季度,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的方式,根據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發展定位、職能職責,著重圍繞教育服務管理更加優化、教育質量穩步提升、師德師風建設更加有力、中小學校(園)教育多樣特色發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等要求,結合黨中央、國務院、教育部及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廳、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分解,形成可量化、可比較、能定責、可追責的分類考核指標。根據資源稟賦、發展階段、功能定位等不同特點,將考核對象分為教育集團類、中小學類、特殊教育學校類、育新學校類、幼兒園、中職學校類6個類別分類設置評價指標體系。

  (二)每月調度。由縣教育科技局相關職能股室(中心)對所牽頭負責的指標按月進行調度,并采取發函提醒、掛牌督辦、限期整改等方式,對未按時序推進的工作進行提醒督辦。

  (三)季度監測。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負責,按季度匯總考核對象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有關指標季度推進情況,進行審核評分。對未按時序進度要求推進工作或監測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及時提醒,跟蹤整改落實;確需督辦的,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報縣教育科技局黨組審核,以適當的方式進行督辦。

  (四)半年評估。考核對象于本年度7月20日前對照年度考核指標進行自查并形成半年工作自查報告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根據平時工作調度和掌握情況,結合指標涉及股(室、中心)意見或建議,進行審核評分,形成半年評估結果進行通報,對突出問題督促整改落實。

  (五)年終考核。由縣教育科技局統一組建考核組,于本年度年底或次年年初對考核對象開展年終考核,綜合月調度、季度監測、半年評估等平時考核結果及動態考核等情況,形成年度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和等次建議,報局黨組會審核。

  三、計分方式

  (一)計分項目。

  單位年度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項分為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指標考核得分、動態考核得分、滿意度測評得分、教育質量得分。

  (二)計分方法。

  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指標得分按照60%比例計入總分、動態考核評價得分按照30%比例計入總分、滿意度測評得分按照10%比例計入總分。計分公式為:

  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得分×60%+動態考核得分×30%+滿意度測評得分×10%+教育質量得分。其中,教育質量得分直接計入單位年度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總分。

  滿意度測評意見分為“滿意”“較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四個等次,分別對應90—100分、80—89分、60—79分、

  60分以下。

  測評主體及分值權重為:班子成員、各股(室、中心)負責人占30%;教師、家長、學生測評占70%。滿意度測評計分方式為:(“滿意”票數×1+“較滿意”票數×0.8+“基本滿意”票數×0.6)÷有效票數×100,“不滿意”票數不計分。

  動態考核基礎分為100分,計分公式為:

  動態考核得分=基礎分+加分事項得分-減分事項扣分。加減分項包括表彰獎勵、表揚肯定、宣傳報道、通報表揚、活動承辦及示范創建、通報批評、不良記錄,考核標準對照附件1執行。按照百分比一定比例計入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總分。得分。

  教育質量得分由縣教育研究室牽頭制定教育教學質量檢測方案并提供考核結果,得分上限不超過10分。

  中心小學類考核計分方法。中心小學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中心小學校本部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60%+轄區內村級學校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平均得分×40%。考核組實地考核時,轄區內村級學校有3個及以上的,至少考核3個;轄區內村級學校低于3個的需全部考核。

  四、等次評定

  根據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高低,教育集團和中小學幼兒園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等次建議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評定為“好”等次,考核得分達到90分以上,且政治素質考核和黨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達到“好”等次;評定為“較好”等次,考核得分達到80分以上,且政治素質考核和黨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達到“較好”等次;評定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達到70分以上,且政治素質考核和黨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達到“較好”等次;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且發生涉及政治安全、意識形態安全或校園安全、師德師風等事件(事故),造成嚴重影響的,及學生入學鞏固率達不到規定標準的,應評定為“差”等次。

  受到黨中央、國務院(含中辦、國辦)、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廳、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縣委、縣政府書面通報批評(有正式文號)的,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等次不得評為“好”等次。

  考核結果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提出等次建議,上黨組會議研究審定,考核(評價)結果作為年度綜合考核結果的重要組成部分。

  五、有關要求

  (一)嚴格執行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單位提供的考核材料及數據,應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隱瞞等情況,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應堅持公道正派、實事求是和客觀公正的原則,不得偽造或擅自更改考核結果,不得隱瞞、歪曲事實真相,不得泄露考核秘密,不得在考核(評價)中謀取私利。

  (三)對違反考核(評價)紀律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并對違紀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或造成重大影響的,將移交相關部門嚴肅處理。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3

  一、指導思想

  以《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為指導,以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為中心,以提高教育質量為宗旨,深化教育改革,更新教育觀念,穩定學生在校鞏固率,加快推進教育發展,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質量管理,最大限度的調動學校和教師的工作能動性、積極性,增強提高教學質量的緊迫感和使命感,《獎懲辦法》以激勵為主,懲戒為輔,促進全鎮教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依據

  1、九年級以中考成績和完成職教招生任務數為依據。

  2、七、八年級以縣質量檢測成績為依據。

  3、小學以每學期參加縣上及鎮質量檢測的成績為依據。

  4、每學年度小學檢測年級縣鎮不重復,確保每個年級在學年度都受到公平公正的檢測。

  (二)考核科目

  一、二語文、數學2科;三至六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綜合(語數英之外的學科)4科;初中以縣上檢測的科目為準。

  (三)計算辦法

  1、小學全鎮質量檢測的成績:單科成績=鞏固率(10%)人均分(50%)+優秀率(20%)+前50名人數(20%)。

  2、小學、初中參加縣上質量檢測的按縣上計算辦法計算成績。

  3、參評學生數以秋季入學班級學生數為準。

  三、獎勵標準

  (一)九年級質量獎:

  1、先進集體管理獎與目標任務獎,獎勵到人。

  先進集體管理獎:九年級綜合考評居全縣前8名予以獎勵。第一名獎勵6000元,第二、三名獎勵4000元,第四、五名獎勵20xx元,第六、七、八名獎勵學校1000元。

  2、目標任務獎:

  1完成統招縣中及商中的任務指標為:定向名額指標的50%。

  2完成教體局分配的定向名額指標以外,上縣中及者商中目標任務,獎勵年級組10000元,每超1名且完成縣上三項指標任務的加獎500元。

  3定向名額指標是指教體局分配到九年制學校中考(上縣中)的定向指標數。

  4凡是單科成績排名低于全縣參考學校總數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參與分配獎金,所占獎金由其他管理人員共同分配。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獎勵給學校校長(35%)、分管教學的副校長(10%)、教導主任(10%)、年級組長(5%)、包級領導(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學班級為準,獎金=30%總數/上線學生數x本班上線個數〉。

  3、學科獎,獎勵給學科教師。九年級單科成績居全縣前10名的教師予以獎勵。第1-3名的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4-6名的學科教師獎勵800元,第7-10名的學科教師獎勵500元。(體育、理化試驗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4、職教招生任務獎,獎勵給班主任及參與招生人員,學校自行制定辦法。全年累計完成職教招生任務數,每生獎勵100元。

  (二)七、八年級質量獎:

  1、先進集體管理獎,獎勵到人。

  ①七、八年級綜合考評位居全縣前8名予以獎勵。第一名獎勵學校20xx元,第二、三、四獎勵學校1000元,第五、六、七、八名獎勵學校500元。

  ②凡是單科成績排名低于全縣參考學校總數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參與分配獎金,所占獎金由其他管理人員共同分配。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獎勵給學校校長(35%)、分管教學的副校長(10%)、教導主任(10%)、年級組長(5%)、包級領導(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學班級為準,獎金=30%總數/本校前50名學生數x本班前50名學生數〉。

  2、學科獎,獎勵給學科教師。七八年級單科考評位居全縣前10名的學科教師予以獎勵。第1-3名的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4-6名的學科教師獎勵800元,第7-10名的學科教師獎勵500元。(體育、安全、書法等學科如有參考,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三)小學質量獎:

  1、全縣統考:

  (1)先進集體管理獎,獎勵到人。

  獎勵標準:

  在第一組(校本部)綜合考評中位居全縣前10名的學校予以獎勵,第一至三名的獎勵1500元,第四至六名獎勵800元,第七至十名獎勵600元。

  在第二組(完小、教學點)綜合考評中位居全縣前20名的學校予以獎勵,第一至五名的獎勵20xx元,第六至十名獎勵1000元,第十一至二十名獎勵500元。

  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

  ①(校本部)獎勵給學校校長(35%)、分管教學的副校長(10%)、教導主任(10%)、年級組長(5%)、包級領導(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學班級為準,獎金=30%總數/本校前50名學生數x本班前50名學生數〉。

  ②(完全小學)獎勵給學校校長(35%)、教導主任(或教導負責人)(20%)、班主任(45%)。

  ③(教學點)獎勵給教學點負責人及班主任各(50%)。

  凡是單科成績排名低于全縣參考學校總數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參與分配獎金,所占獎金由其他管理人員共同分配。

  (2)單科獎:

  ①縣統考獎:對單科考評名列全縣第一組前10名(校本部)、第二組(完小、教學點)前20名的學科教師予以獎勵。第一組位居全縣第1名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2-3名的獎勵800元,第4-6名的獎勵6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第二組位居全縣第1-3名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4-9名的獎勵800元,第10-15名的獎勵6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2、全鎮統考

  (1)先進集體管理獎,獎勵到人。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同縣統考一樣。

  獎勵標準:鎮質量檢測總評第一名的獎勵學校1000元,第二名獎勵學校800元。

  鎮內如若有平行班級,即增加1個參評單位,任同一科目的按照1個科目計算,2人同任同一科目的分開計算,班主任獎勵分開計算。

  (2)鎮統考獎:

  鎮內檢測考評前兩名的學科教師予以獎勵。鎮內質量檢測位居第一名的學科教師獎勵800元,位居第二名的學科教師獎勵5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分值比例獎勵)

  (四)設立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獎,全鎮每學年評選若干名。優秀班主任每名獎勵300元,優秀教師獎和先進教育工作者每名獎勵300元。

  (五)包校人員教學質量管理獎:凡在縣、鎮質量檢測總評受到表彰獎勵的學校(或者全鎮綜合質量評比第一名),獎勵包校人員獎勵500元。(教學點不參與學校總評)

  四、處罰辦法

  縣級質量檢測處罰:

  1、學校總評:

  第一組年級總評位居全縣后6名的學校校長、分管教學副校長(或年級包級領導)、教導主任、包校人員分別處罰300元。

  第二組年級總評位居全縣后15名的學校校長、分管教學副校長(或年級包級領導)、教導主任、包校人員分別處罰300元。

  2、單科成績;

  第一組罰后6名:倒數第一處罰500元,倒數第二、三名處罰300元,倒數第四、五、六名的處罰200元(體育、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

  第二組罰后15名:倒數第一名至倒數第三名處罰500元,倒數第四至倒數第九處罰300元,倒數第十至倒數第十五名處罰2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

  鎮質量檢測處罰:

  凡在鎮上組織的小學質量檢測中倒數后兩名的教師予以處罰,倒數第一名的科任教師處罰300元,倒數第二名的科任教師處罰2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分值比例處罰)。若鎮內受罰學科的分值處在全鎮平均分值5分之內的免于處罰。

  學校總評位居倒數第一名的學校校長、教導主任、包校人員分別處罰200元。若學校總評分值處于全鎮平均分值10分之內的可以免于處罰。

  凡在縣鎮受到處罰的教師當年不得評優樹模,不得評職晉級。凡在縣鎮受到處罰的管理人員權衡全校整體位次,超過1/3(含1/3)不得評優樹模,不得評職晉級。當年凡在縣、鎮組織的質量檢測中受到兩次或兩科以上處罰的教師,根據總體影響程度,原則上予以調整到相對偏遠學校工作。凡總評處于全縣處罰位次和全鎮總評倒數第一的完全小學校長和分管教學人員調整到邊遠學校;連續兩年總評處于全縣處罰位次和全鎮總評倒數第一的完全小學校長和分管教學人員免去職務。若學校總評分值處于全鎮平均分值10分之內的可以免于處罰。

  五、附則

  1、全鎮小學質量檢測的核算辦法。

  單科成績=單科成績=鞏固率(10%)人均分(50%)+優秀率(20%)+前50名人數(20%)。

  學校總評=鎮質量檢測各年級各科目得分之和。

  2、各學校嚴格按照《山陽縣進一步加強教師管理的暫行規定》要求,校長、副校長、中層要帶足節次。

  3、在質量檢測時,必須讓所有學生參加檢測。

  4、按照縣上文件規定,全鎮設立專項“教育質量獎勵基金”,每年從學校經費提取5%納入基金管理(所罰資金一并納入基金管理)用于全鎮教育教學質量獎勵。

  5、原《色河鋪鎮提高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管理辦法》(色九校【20xx】19號文件同時廢止。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4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充分調動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進一步端正辦學思想,規范辦學行為,更新教育教學理念,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確保全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均衡發展,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從20xx年始試行,原方案(汝教〔20xx〕15號)同時廢止。

  一、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中小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的領導,特成立領導小組。由縣委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任顧問,教育局局長任組長,教育局分管基教和教研的領導任副組長,教育局局務會成員及其他任實職的副科領導和基教股長、教研室主任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基礎教育股,具體負責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和獎罰的日常事務。由分管基教的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分管教研的領導和基教股長、教研室主任任副組長。

  二、評價和獎罰對象及獎項設置

  1、縣六中、一完小、二完小,設特等獎和貢獻獎。

  2、除縣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鄉鎮初級中學、九年一貫制學校、鄉鎮中心(完全)小學分類設獎,設一、二、三等獎。

  3、縣高中階段學校:高三設高考獎、高二設學業水平考試獎、高一質量監測獎;職中設高考獎、技能測試獎。

  三、評價和獎罰時限

  一個學年度,即上一年9月至當年8月的教育教學質量情況。

  四、評價辦法

  1、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按《汝城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教學質量量化評分細則》(附件)實施。

  ①縣六中按評分細則量化,如量化排全縣初中學校第一名且初三畢業學業考試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數均高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特等獎;如量化排第一名,初三畢業學業考試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數只有一項高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貢獻獎;如按量化排第一名以后或者畢業學業考試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數均低于前兩年平均值,則不評獎。

  ②一完小、二完小按評分細則量化,如量化排全縣小學第一名且評估方案中文化基礎知識質量分高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特等獎;如量化排全縣小學第一名且評估方案中文化基礎知識質量分低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貢獻獎;如量化排全縣小學第二名且第一名為城區學校、評估方案中文化基礎知識質量分高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貢獻獎;如量化排全縣小學第三名及以后,則不評獎。

  ③除縣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其他鄉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評分細則量化排名,一、二、三等獎分別評1所學校。

  2、普通高中和職業中專學校設高考獎,按《汝城縣高考獎勵辦法》(汝辦〔20xx〕53號)執行。如獎勵辦法修改則按新辦法執行。

  3、普通高中肄業班設高二學業水平考試獎、高一質量監測獎,高二學業水平考試獎按一次性合格率分別在全市同類學校的排名計算,獎前6名;高一質量監測獎,按學年期末學生質量監測成績人平分、合格率、優秀率三項指標分別在全市同類學校的排名量化計算(注:計算辦法三項名次除以3四舍五入后作為獎懲名次),獎前6名。

  4、職業中專學校設肄業班(二年級)技能測試獎,按合格率在全市同類學校的排名計算,獎前6名。

  五、獎罰措施

  教育教學質量評價結果將作為學校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與學校領導表彰獎勵、干部獎懲任免、責任追究及教師工資晉級、福利待遇、評優評先、教師專業職務評聘、升遷調動等掛鉤。

  (一)獎勵辦法

  1、高考獎:按《汝城縣高考獎勵辦法》(汝辦〔20xx〕53號)執行。

  2、高二學業水平考試獎、高一質量監測獎、職業中專肄業班(二年級)技能測試獎:對一至六名給予獎勵,獎勵標準三項一致,獎金數據實確定,2-6名按10%遞減。

  3、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獎:獎金數據實確定,一等獎至三等獎獎金按25%遞減,特等獎按一等獎獎勵,貢獻獎按三等獎獎勵。

  4、對獲獎學校的校長及分管教學副校長按獲獎等次給予一定的獎金獎勵,獎金數據實確定,一至三等獎按25%遞減。

  5、對名列第一名至第三名的學校,或榮獲一等獎的學校,獎勵當年年度考核學校評優指標2個;第四名至第六名的學校,或榮獲二、三等獎的學校,獎勵當年年度考核學校評優指標1個。

  (二)處罰辦法

  1、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得分排全縣倒數最后三名內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給予該校通報批評和對校長及分管教學的副校長進行警示談話處理,并取消該校當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學校領導班子考核及校長和分管教學的副校長評優評先資格;若連續兩年排最后一名的,給予該校校長和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免職處理(注:對科級干部,縣教育局將向縣委組織部提出處理意見。下同),當年不得晉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若連續兩年排倒數第二、第三名的,給予該校校長和分管教學的副校長誡勉談話處理;若連續三年排倒數第二、第三名的,給予該校校長和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免職處理,當年不得晉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

  2、對高考在全市同類學校排后二位的高中階段學校、高二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一期末監測在全市同類學校排后二位的普通高中學校,技能測試在全市同類學校排后二位的職業中專學校,校長必須向縣教育局作出書面說明,教育局核減該校年度考核評優指標1-2個。

  3、學校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重大事件的,或在省、市督導評估中被評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實行評獎一票否決。

  (三)結果運用

  此方案將列入《汝城縣年度學校目標管理考核評估方案》,分值占50%。

  六、工作要求

  1、基教股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及高二學業水平考試的評價,考試院負責高考獎的評價,教研室負責高一質量監測獎的評價,職成教股負責職中技能測試獎的評價。

  2、各相關股室每年8月5日前要按量化評分細則內容向基教股提供市級以上各校獲獎情況(含學校集體榮譽、學生競賽獲獎等)的獲獎文件及統計表,作為記分依據。

  3、各學校要以本方案為依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校學年度具體詳細的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和獎罰方案,經學校校務會(或教代會)討論通過,報教育局聯系點領導審核和局相關領導同意后實施。獎勵額度應根據學校的財務狀況具體確定。

  4、參與此項工作的工作人員要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量化評分,不得徇私舞弊;工作要認真,努力杜絕差錯。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5

  質量是教育工作的永恒主題,為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切實增強教學質量意識,積極構建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的中小學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形成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的評價方法,推動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改革和均衡發展,全面落實《涇源縣教育教學質量目標考核辦法》,構建系統、科學、有效的質量監控體系,引導學校全面推進創新教育,特制定本辦法。

  一、義務教育段教學質量監測與監控評價的目的

  1、實施教學質量監測與監控評價有利于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提高教師的專業化發展水平,改進課堂教學,提升我縣中小學教學的水平。

  2、促進學校加強教學管理,深化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課程領導力和執行力,提高學校的管理效能,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3、建立面向全縣的中小學教學質量監測和數據采集分析平臺,用技術手段保證發展性評價的有效進行。形成促進學生、教師、學校發展的教學質量監測和評價體系。

  4、及時掌握全縣中小學教學質量的總體狀況,暢通教學質量管理的信息渠道,建立中小學教學經驗推廣與教學問題“預警”的機制。

  5、盡快在全縣建立由縣、鄉、校三級組成的基礎教育質量監測體系,通過長期監測不斷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使教學質量監測系統始終處于不斷完善和改進狀態,為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二、不斷完善中小學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網絡

  要充分利用大數據,信息化手段,完善縣、校、教師三級監控體系,形成有效溝通、有機結合、有序運行的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網絡。

  1、完善縣級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系統。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局教育股和縣教師發展中心具體負責全縣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工作,制定操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主管局每學年根據監控情況分析,召開2次教學質量監控工作會,組織協調全縣中小學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工作,做好學情、教情分析,提出相關整改意見。

  2、完善學校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工作。小學以鄉鎮中心校為單位,初中以校為單位全面負責本地(校)范圍內教學質量監控工作,每學期召開2次專題會議,重點研究教學質量監控相關的制度、計劃、實施、檢查、反饋、改進等工作。校長要樹立質量為本的思想,探索監控教學質量的新策略、新方式。要加大對教學質量的監控力度,提高質量監控信度,有效控制影響教學質量的諸多要素,為提升教學質量提供有力保證。鄉鎮中心校全面負責鎮轄學校的教學質量監控,建立有效的單元、月考監控制度,確保教育教學質量均衡、同步提高。

  3、完善任課教師對教學質量的監控。任課教師通過座談、個別談心、問卷、作業及單元、月考檢測等方式,適時監控學科教學質量。要增強質量意識,養成有效教學和教學反思的習慣,提高有效教學和教學反思的能力;要強化民主教學意識,經常聽取學生的意見、建議;要努力研究學生學習質量的問題,改進提高教學質量的策略、方法,不斷提高教學效率。

  三、健全中小學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制度

  1、小學畢業質量監測管理制度

  進一步完善全縣小學畢業質量監測考試管理辦法,健全小學畢業班的學籍審核、考試報名、考試組織、考試巡視、統一閱卷、學業成績評價、考試質量分析、劃片錄取等制度。加強小學畢業質量監測考試的過程管理,對嚴重違反小學畢業質量監測考試管理制度的學校進行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小學畢業質量監測考試科目設置及組織形式應體現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落實課程計劃和推進素質教育的理念;要有利于鞏固和提高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小學段成果,促進小學教育的均衡發展;要有利于小學課程目標的有效實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初中畢業班質量管理制度

  縣教師發展中心要對初中畢業班教學進行重點調研指導,制定切實可行的中考備考方案,幫助學校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畢業班教學工作,每學年對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進行重點質量分析,并召開相關工作會議進行通報。中考結果作為學校辦學水平評估和校長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各初中要成立畢業班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畢業班教學質量管理制度和措施,擬定畢業班教學及復習備考工作計劃,保障畢業班教學工作的正常、有效開展,著力提高教學效率和質量。

  3、期末統一測試質量分析制度

  全縣中小學應進一步加強期末統一測試組織工作,強化過程管理,努力提高考試的信度,確保測試成績的真實性。要充分利用期末統測成績分析資料,召開教學質量專題分析會,對轄區內各學校、各年級、各學科進行全面質量分析,找差距,研對策,為今后的教學教研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

  4、各年級教學質量抽測制度

  全縣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學質量抽測由主管局分管局長負責,縣教師發展中心和教育股具體落實。我縣中小學教學質量抽測實行縣、鎮(直屬學校)二級管理。

  縣級抽測:縣教師發展中心負責抽測試卷的命題、制卷、閱卷、質量分析、結果通報和質量分析反饋等工作;教育股負責抽測的人數核定。抽測的具體要求是:

  (1)小學每學年對非畢業年級至少進行1次抽測,抽測的學科為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科學與思品合卷);每次抽測至少一個年級的兩個學科。

  (2)初中每學年對7-8年級至少進行1次抽測,抽測學科為數學、語文、英語、物理、思品、生物、歷史、地理。每次抽測至少一個年級的兩個學科。

  (3)縣級抽測評價作為形成性評價,其結果只作為學校教學質量綜合評價使用,不參與縣級終結性評價表彰。

  鎮級抽測:各鄉鎮每學期要對轄區內的所有小學開展1次抽測,每次抽測至少包括兩個年級的兩個以上學科。對抽測結果要進行分析研究,提出進一步改進教學的意見,抽測結果要應用到對教師績效量化考核之中。各中學分年級進行不定期抽測。每學期,各鎮和初中要將開展抽測的相關材料和有關數據報縣教師發展中心備案。

  5、實施教學質量管理月報制度

  為了全面落實控輟保學相關政策,切實落實控輟保學學校、教師的主體責任,充分發揮大數據、學籍管理系統、質量監測在控輟保學中的作用,切實做好“監”教學質量,“控”輟學學生的作用,全面實施教學質量月報制度。

  (1)全縣中小學都要實施嚴格的月考制度,月考每學期進行三次,每次月考全縣中小學統一擬定在次月的第一周。

  (2)月考必須由各中心校,直屬中心校統一安排,結合縣級抽測、鄉鎮級抽測統一進行。

  (3)每次月考結束后,對各鄉鎮中心校、直屬中心校都要以全縣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為標準,建立月考數據庫和質量臺賬,并按照統一的質量臺賬要求對所屬學校認真填報,并在次月的第二周將監測數據上報縣教育股和教師發展中心。

  (4)教育股和縣教師發展中心要組織教研員對上報數據進行認真分析,按照教學質量監測和控輟保學監控將全縣各學校監測結果在次月第三周在全縣進行通報。

  (5)全縣各中小學要按照監測結果進行認真整改,按照控輟保學相關規定對輟學學生進行勸返,對問題嚴重的相關責任人按有關規定進行問責處理。

  6、校長、教學管理干部聽課檢查制度

  要進一步落實中小學校長、教學管理干部隨堂聽課制度,樹立課堂教學必須“有效”的思想。校長應帶頭走進課堂,把握課堂教學的方向,提高課堂教學質量。主管局每學年對初中和中心小學校長、教學管理干部聽課情況進行1次專項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在全縣進行通報。各鄉鎮學區中心校每學期要堅持對轄區學校教學管理干部聽課情況進行檢查,并把校長、教學管理干部聽課檢查結果與績效量化考核掛鉤。

  7、教學常規管理檢查評價制度

  縣教師發展中心每學年要對初中和中心小學(縣直屬學校)的教學管理工作進行一次檢查評價。依據《涇源縣中小學教學管理規程》,通過聽課、評課,檢查備課、作業、教研組活動記錄,師生座談等,對學校的教學管理狀況、教學質量狀況,提出改進意見,并作現場反饋和書面反饋。學校要按照反饋意見,及時研究,向主管局提交整改措施并組織落實。每學年將檢查評價情況通報全縣。各學區中心校全面負責鎮轄各學校教學管理工作的檢查評價,要健全制度、制定標準、形成規范、落實責任。

  四、把握中小學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內容

  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內容包含教學管理工作評價、非畢業年級教學質量抽測評價、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評價和教學質量綜合評價等四個方面。

  1、教學管理工作評價:教學管理工作評價實行分級管理。縣教師發展中心負責對全縣中學和縣直小學進行教學管理工作評價;鄉鎮學區中心校負責對所屬小學進行教學管理工作評價。教學管理工作主要評價以下四個項目:

  (1)教學常規:主要評價學校及其教學組織的管理能力、課程開設、計劃、活動、教學常規檢查及評價等方面工作情況。

  (2)教學過程:主要評價教師的備課、上課、輔導、作業、考試、評價等方面工作情況。

  (3)校本教研:主要評價學習型組織建設和校本教研的制度建設、教師專業發展、集體備課、評課議課、校本課程開發、承擔或參與區域教研協作活動、校本教研成果展示活動等方面工作情況。

  (4)教育科研:主要評價學校課題立項、課題研究過程、到期課題結題、研究成果等方面工作情況。

  五、落實中小學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責任

  1、主管局將加強對中小學期末檢測、畢業質量監測、期末教學質量抽測、教學質量管理月報制度等的管理。把提高教學質量當作教育工作出發點和立足點,全面搜集教學質量監控工作的先進經驗,樹立典型,不斷改進工作。

  2、縣教師發展中心要把提高教學質量作為工作重心,對中小學教學質量中的問題進行專題研究,采用多種形式調研各學科教學質量狀況,及時提出教學改革的建議和要求;要積極組織教學質量的檢測、調研與研討活動,多形式加強對學校的教學監控,及時發現學校教學質量管理中的問題,督促學校加以改進。

  3、教學質量監控的主體是學校。責任主體是學校校長、全縣中小學校長都要樹立教育教學質量是學校生命的思想,強化責任意識,研究教學質量監控的內容、方式、方法,樹立全員監控、全面監控、全程監控的觀念,充分發揮師生在監控過程中的主觀能動性,強化教學全過程的管理,使教學成為不斷反饋、調節、改進的動態過程,推動學校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六、結果使用

  全縣中小學教學質量監測與監控評價結果由主管局發布,主要為全縣教育決策和各單位教育發展服務,只對有限相關管理人員公開。將各單位測評結果記錄在檔,長期保存,為各單位教育發展規劃和教育教學管理隨時提供參考。

  測評結果將依據《涇源縣教育教學質量目標評價辦法》納入對各學校學年度考核內容。并作為各學校年度考核及評優評優的考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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