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考核方案合集五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考核方案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考核方案 篇1
為規范教育財務管理,維護財經紀律,促進依法理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充分調動財務管理人員的積極性。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范圍
全縣教育系統各核算點。
二、考核內容
(一)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1.機構與人員管理。學校應按規定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
2.財會人員任職條件:會計機構負責人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歷;財會人員必須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崗。
3.內部控制管理。會計崗位職責明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不相容崗位嚴格分離,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和稽核制度。
4.工作交接管理。會計人員調動工作、離職或因其他原因暫時不能工作時,必須與接管人員交接手續。出納由單位負責人和本單位會計負責監交,會計由主管部門財務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負責監交。
(二)日常財務管理
1.預算編制管理。各核算點應嚴格按照全縣預算編制口徑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其中涉及項目預算的,應根據項目的輕重緩急并結合年度工作計劃進行編制,預算編制做到科學化、精細化。
2.決算編制管理。各核算點應當及時核對年度預算數,清理各項往來款,清查各項財產物資,如實編制年度部門決算報表,保證帳表相符,并在財政規定的時間內上報。
3.專項經費管理。所有項目資金都必須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不得與日常經費混淆;因特殊情況需要改變用途的,必須書面報請教育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后,方可調整使用。專項經費根據批準的預算額度、規定的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以及用途,按照實際發生數列支。
4.日常經費管理。單位的財務收支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不得設立帳外帳,也不得未經批準另外開設銀行帳戶,現金支付必須符合現金開支范圍的規定。所有支出都必須做到內容真實,票據合法。
5.債權債務管理。未經主管部門批準,學校不得舉借債務,也不得將資金外借或為他人提供擔保。
(三)政府采購
1.采購預算管理。各核算點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管理規定編制年度政府采購預算,嚴禁未編采購預算而進行采購。
2.采購程序管理。凡屬政府采購的項目都應按法定程序辦理政府采購。嚴禁先采購后審批行為。
(四)資產管理
1.資產配置管理。嚴格按照(自治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試行辦法)( 政規〔〕2號)第三章相關條款進行單位資產配置,并做好資產驗收、登記、錄入、帳務處理等工作。
2.資產使用管理。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建立資產管理責任制,對實物資產進行定期清查,做到帳帳、帳卡、帳實相符。
3.資產處置管理。所有資產處置活動都必須履行相關報批手續,未經財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處置單位資產。
4.資產信息化管理。及時將各類國有資產信息資料錄入到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建立資產登記檔案,并嚴格按照財政規定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的格式、內容及要求,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狀況定期做出資產統計報告。資產統計報告要做到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五)基建管理
1.基建經費管理。所有基建撥款只能專款專用,未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不能挪作他用。
2.基建項目管理。基本建設項目都必須遵循基建管理的相關規定,包括立項、報批、規劃等相關手續必須齊全。
3.基建決算管理。基本建設項目辦理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手續前,必須進行基建評審工作。單位憑批復的竣工財務決算資料登記固定資產。
4.基建檔案管理。單位的基建檔案必須收歸財務室統一管理,基建檔案包括立項報批資料、項目建設資料、工程決算資料等。
(六)非稅收入管理
1.非稅票據管理。單位在取得非稅收入時,必須使用合法的非稅收入票據并建立票據專管員制度。
2.收入項目管理。各種收費項目和標準必須是依法批準設立的,嚴禁亂收費。
3.收入收繳管理。所有非稅收入(包括資產處置收入)都必須納入預算管理,按規定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并實行收繳分離;單位要建立收入臺帳,保證票款相符。
(七)日常工作管理
1.財務核算管理。嚴格按照(會計法)、(預算法)、(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等法律法規進行業務核算。做到科目使用正確,經濟業務確認與計量準確,財務報表真實可靠,財務分析有針對性和相關性。
2.報表報送管理。各核算點應按照規定的形式和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上報各類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
3.新機制財務核算管理。及時準確更新系統數據,財務數據實行動態管理,每月的10日前上報上月財務數據。學校基本信息分春秋兩季及時更新。
4.政務公開工作管理。各核算點按照財政與編制政務公開的固定格式準確及時上報公用經費、貧困生生活費補助、校舍維修改造和免費教科書等相關資金公示資料。
5.資助資金管理。加強學生助學金工作管理,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報,資料收集完整,發放名冊簽字手續完整。資金發放及時,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
6.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按時申報支付額度,嚴格區分財政直接支付與授權支付范圍;根據財政審核下達的支付方式及支付內容支付資金。
7.每學期協助完成學校食堂財務的清理、審計工作。
8.及時完成布置的其他臨時工作。
三、考核方法
教育局計財股建立“核算點日常工作考查記載簿”,對各核算點財務人員的履職情況進行考核記載。年終教育局、財政局組織專班對核算點工作進行全面考核。綜合平時考查與年終考核情況(平常考查與年終考核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按成績評選出一等獎1個,二等獎2個,三等獎3個。年終對獲獎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獎勵;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單位或個人進行通報批評。
考核方案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內部管理,規范教師考核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發揮良好的導向作用,并有利于教師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崗位職責,提高工作質量。根據區教育局、盤龍教育總支關于教師年度考核工作考評方案的精神,結合我校教育教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方案。
一、考核原則
1、激勵性原則 考核工作堅持有利于促進事業的發展和教師的成長;有利于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激勵教師出滿勤,愛崗敬業,注重師德,鉆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全面性原則 在考核中堅持平時考核和階段考核相結合,領導、教師考核和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法,對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既要防止求全責備,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觀性原則 考核工作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內容真實全面,考核方法科學簡便,考核結果客觀公正。
4、導向性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勵為主,積極引導教師參與考核工作,引導教師立足崗位比奉獻,比貢獻 二、考核內容
我校共有58名教師參加考核。教師年度考核內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師德修養、學識水平及業務能力、教學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個方面進行,對教師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考核的重點是工作實績,也就是教師的政治思想表現和教書育人的工作實績。
二、考核方法和步驟
1、我校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由考核小組部署和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組 長:甘紅枝
組 員:汪 峰 張傳東 鄭 鈞 蘭宏偉 段 毅
鄧建華 羅 銳 楊 剛 鄧惠蘭 舒 霞
2、全體教師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的總結。總結要求全面系統、客觀真實、實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總結材料交考核小組。
3、考核小組匯總考核材料,開始進行考核。在考核稱職的基礎上,按相關要求進行評定優秀。
4、按教師總人數12%的標準我校評定6名教師為優秀。分別從語文組、數學組、綜合組中分別評出2名德能勤績突出的教師。每個組別按照20xx年月考總分、20xx年度獲獎情況、平時工作表現和工作實績提出侯選人;再由全體教師進行民主評議、不記名投票,按得票數評出優秀人選。
5、考核小組將優秀人選公示,充分聽取教師、學生的意見。
6、考核小組進行審核鑒定,簽寫意見,評定等級,匯總結果,上報教育總支。
考核方案 篇3
實行分級責任管理
(一)村居、開發區協稅護稅主要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協稅護稅組織,建立網格化日常管理機制。村居、開發區落實分管及具體工作人員負責協稅護稅具體事務;
2、建立協稅護稅信息平臺。將當前已登記的稅源戶劃分到村居、開發區,建立基礎信息檔案。實行稅源動態管理,按照信息搜集、報送的要求,每月5日前向上報動態信息,及時更新、匯總整理稅源檔案;
3、建立屬地建筑安裝項目、房地產項目臺賬,對進入的施工、房地產項目,督促屬地項目納稅申報,及時填表上報相關項目信息;
4、負責對重點稅源戶的聯系和走訪。對年納稅30萬元以上戶型確定服務聯系人,關注重點稅源戶生產經營狀況,了解其投資、分立、重組、施工建設、企業搬遷意向、變更稅務登記、消減注銷等重要動態信息或異動情況,隨時上報相關信息。
5、及時上報企業本地經營異地注冊納稅的情況。配合上級部門調查漏征漏管戶、核實基礎信息等專項工作。對項目開發、建筑安裝工程建設、招商引資等涉及企業進出的重大信息實行全面信息跟蹤;
6、明確個人出租房屋地方稅委托代征負責人,開展委托代征業務,按照要求定期收繳稅款、向納稅人送達完稅憑證;
7、宣傳上級政策,穩定稅源大戶,挖掘吸引新稅源。負責對協稅護稅人員工作的管理,發揮“信息員、聯絡員、情報員”的作用,定期總結協稅護稅工作情況。
(二)鎮稅源辦主要職責:
1、負責對各村居、開發區協稅護稅任務完成情況、日常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評,保障上級各項稅源建設工作任務的落實;
2、負責及時匯總各村居、開發區上報的稅源動態信息,向區稅源辦整理上報信息。負責及時向各村居、開發區反饋掌握的重點企業的納稅異常情況;
3、負責協調稅源建設工作,協調工商、稅務、招商、城建、規劃等部門涉及稅源的工作。聯系、配合稅務部門開展專項工作。定期通報協稅護稅工作情況,反饋稅源信息;
4、負責個人出租房屋地方稅委托代征相關業務的聯系工作;
5、宣傳上級政策。負責對村居、開發區協稅護稅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培訓,指導協稅護稅具體業務,總結協稅護稅工作情況。
考核獎懲
(一)考核方式
協稅護稅工作納入鎮黨委、政府對村居、開發區的年度目標管理,實行百分制考評。其中:基礎工作20分、收入任務完成55分、重點工作落實25分。由鎮年度目標考核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考核標準附后)。
(二)獎勵辦法
對村居、開發區的獎勵為:工作經費、戶型增量、稅收增量、突出貢獻、年終評比等五類。
1、工作經費獎勵
完成鎮下達稅收任務數、戶型任務數的,按照管理稅源戶數多少,分別為給予工作經費獎勵,等級為:300戶以上的,獎勵5萬元;200戶至300戶的,獎勵3萬元;100戶至200戶的,獎勵2萬元;100戶以下的,獎勵1萬元。主要用于協稅護稅工作經費及協稅護稅人員獎勵。
2、納稅戶增量工作經費獎勵
完成戶型任務,當年每新增一戶鎮所得在3萬元至10萬元的,按所得的5%獎勵;在10萬元至100萬元的,對超過10萬元部分,按所得的3%獎勵;在100萬元至500萬元的,對超過100萬元部分,按所得的1%獎勵;對500萬元以上的戶,按每增加一戶,視情況給予工作經費獎勵。
3、稅收增量獎勵。
完成稅收任務,對超過任務的增量部分給予村居、開發區經費獎勵,分段計算:增量鎮(區)得為10萬元以下的,按40%獎勵;10萬元至30萬元的部分,按30%獎勵;3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20%獎勵;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0%給予獎勵;超過100萬元以上的部分,視情況給予獎勵。
4、突出貢獻獎
對工作到位、主動作為,取得重大增收效果,為完成全鎮任務做出重大貢獻的,由鎮黨委、政府給予特別獎勵。
5、年終評比獎勵
各單位在完成考核任務的前提下,年終根據百分制考評結果,設一、二、三等將各一名,由鎮黨委、政府給予獎勵。
對村居、開發區黨政主要負責人的獎勵,按單位所獲獎勵的比例提取。提取比例由鎮黨委、政府研究確定。
(三)對個人出租房屋委托代征收入,按既定辦法給予給予單項返還。
(四)處罰措施
1、戶型流失
按照戶型增量獎勵的標準,相應扣減經費獎勵。如因工作不到位、不掌握企業動態導致戶型流失的,出現2戶且全年納稅在10萬元以上的,或1戶年納稅在20萬元以上的',取消所在村居、開發區當年評先評獎資格。同時,分別扣繳其黨政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1000元。
2、減收扣減
村居、開發區完不成稅收任務的,按照區(鎮)所得的差額量,從年終獎勵中相應扣抵。
3、因工作不到位,使在我區經營、生產卻不在我區納稅的全年納稅在10萬元以上的戶型,出現1戶,取消所在村居、開發區當年評先評獎資格。同時,分別扣繳其黨政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每戶(含本次清理戶型)1000元。
4、發現注冊在區外,項目開發地、建設施工地在我區的房地產、建安企業稅收未劃入我區的,出現1戶,取消所在村居、開發區當年評先評獎資格。同時,分別扣繳其黨政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每戶(含本次清理戶型)1000元。
其他規定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暫定一年。
考核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以二0一三年縣社工作方案為指導,以和諧創業、發展創新為總抓手,繼續發揚“團結、勤奮、務實、創新”的精神,全面推進基層供銷社事業的發展。
二、原則:
領導包片包鄉,干部包鄉協助;
量化工作目標,實行百分考核;
財務獨立核算,實行自負盈虧;
工資承包解決,實行自收自支;
主任包干負責,確保目標實現。
三、職責要求:
1、積極化解本單位社會不穩定因素,主動配合縣社處理各種矛盾糾紛,確保社會穩定、信訪、安全生產為“零”的目標。
2、完成縣社分配的目標任務。
3、完成縣社下達的其他中心工作任務。
4、按時參加會議,遵守縣社的各項規章制度。
5、加強資產管理,及時上交各種費用(房租、醫保、社保、貨款等)。
6、加強網絡建設發展、管理,配合迎接檢查工作。
四、目標任務:
(一)農資以鄉(鎮)為單位,按一、二、三類分配各基層供銷社任務
1、化肥銷售T。
2、農藥銷售萬元。
以上各基層供銷社任務分配數見附表(1)
(二)煙花爆竹以鄉(鎮)為單位
1、爆竹銷售萬響。
2、煙花銷售萬元。
以上各基層社任務分配數見附表(2)
(三)再生資源任務
各基層社新增再生資源回收網點1個見附表(3)。
五、考核與考核辦法:
(一)考核
1、實行百分制考核。
2、每月以獎代補工資主任300元,付主任150元進行考核。
3、90分為達標,可獲得各項任務考核獎,并可以參加評先,超百分進行獎勵,每超1分獎100元。89分以下—70分按比例扣分。69分以下對該社主任進行降職或免職處理。
4、年終由縣社組織考核組對基層社進行考評記分。
(二)考核辦法。
1、目標任務70分。
①完成煙花爆竹任務40分
A、完成煙花爆竹銷售任務90%以上30分;70%-89%按比例計分;69%以下不計分;各鄉鎮完成任務數按各鄉鎮網點計算。
B、貨款及時結清10分,在每年的4月份以前結清全部貨款得滿分,否則不計分。
②完成農資任務10分。
A、完成復合肥及農藥銷售任務8分;
B、貨款及時回籠2分。
③完成再生資源任務5分。
完成網點任務2分,為公司組織回收利用貨源3分。
④資產管理15分(盤活資產,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及時繳交房租)。
2、中心工作24分。
①社會穩定5分,信訪工作5分,安全生產5分。
A、社會穩定、信訪工作,凡出現一次縣級信訪扣1分,縣級上訪扣1分,市級一次扣2分,省級以上該項工作不得分。
B、安全生產工作出現事故視情況扣分。
②網絡建設及其它中心工作(含配合迎接檢查驗收工作)9分。
3、管理制度6分。
①參加學習、會議3分;
②上交各種信息、材料、報表3分;
六、獎罰措施。
1、以獎代補工資300元/月,其中:主任200元/月、付主任100元/月,考核煙花爆竹銷售,完成90%以上得回考核獎勵;完成70%-89%的按比例發放;69%以下的不發
2、完成了考核任務90%以上為達標,達標的,給予得回以獎代補工資100元/月,付主任50元/月,完成任務70%-89%按比例發放,69%以下的不發。
3、完成了考核任務的由縣社負責繳交主任、付主任社保、醫保,70分以下的由個人繳交。
4、煙花爆竹、農資其它獎勵措施另行規定。
考核方案 篇5
根據安全工作法律法規和市縣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為切實加強我縣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管,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xx縣學校安全穩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目標是減少學校師生意外傷害事故,杜絕各類安全責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為師生員工提供一個安全穩定的環境,確保校園平安穩定,促進平安xx建設。
二、組織領導
成立學校安全穩定年度工作督導考核領導小組,由陳洪榮同志任組長,牟方權、屈長元、韓家驤、丁盟宗、李國榮、盧軍、李保宣、吳比、賀江鵬同志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
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監科,由李保宣兼任辦公室主任,喬治偉任辦公室副主任,譚地權、薛亮等為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及校長督導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對象
全縣各公辦學校,已經審批并通過年檢的民辦學校
四、考核內容及分值
年度考核實行100分制。
(一)基礎性指標100分(具體內容、分值見《考核細則》);
(二)加分和扣分(見本方案第七條獎懲辦法);
五、考核等次
考核分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分數90分及以上為優秀,65分至90分(不含90分)為合格,64分及以下為不合格。
六、考核方式
考核評價工作在教委安全工作督導考核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安監科牽頭組織實施,片區督導員協助,鄉鎮村小由所屬中心校按本規定組織考核,片區督導員督察督辦。民辦學校由職成教科牽頭考核。
考核采取過程督導和年終考核相結合方式進行,年終先由學校根據考核細則自查量分報我委安監科,我委進行核查評估。安監科建立過程督導考核臺帳,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進行過程督導和專項督查,并參考教委相關科室和片區督導員的意見完成學校的督導考核和考核評價。
七、獎懲辦法
(一)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考核“一票否決”范圍。
1.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重特大事故,受縣政府及以上有關政府或部門通報批評或在社會上造成重大影響的;
2.學校未發現或未及時向上級書面報告,造成房屋坍塌或設備設施的原因等造成師生的生命財產嚴重受傷受損的;
3.食品或飲用水不安全,學校沒有及時整改或向上級書面報告造成師生中毒的;
4.發生安全事故報送不及時或有意隱報、不報而造成嚴重后果的;
5. 學校在管理或工作中被市級及以上政府或部門通報、黃(紅)牌警告、掛牌督辦等情形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學校管理疏漏,安全教育不及時或不夠,造成師生重大傷亡的。
(二)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額外扣分范圍。
被考核的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出現一起酌情扣考核分6-10分。
1.安全事故善后處置不及時或不當,致使學生家長3人以上集體上訪給教育帶來嚴重負面影響的;
2.安全事故學校無直接責任,但對學生教育不夠,管理疏漏造成師生意外死亡或重大傷害事故,每學期發生兩起及以上的;
3.學校在管理或工作中存在自身責任問題,在鄉鎮、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門安全檢查中受到通報批評或點名批評、黃(紅)牌警告、掛牌督辦等情形的;
4.鄉鎮、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門提出安全隱患的整改意見或下發了限時整改通知,學校推諉、拖延整治或辦理不及時造成師生受傷或財產受損的;
5.發生安全事故報送不及時或有意隱報、不報造成一定負面影響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學校管理疏漏,對學生教育不夠,造成傷害事故發生的。
(三)學校安全工作加分條件。
1. 代表本系統承擔國家、市、縣安全穩定工作范疇重大活動(含接受檢查督導、觀摩等),分別加3、2、1分(可以重復計算,下同);
2.單位集體受到國家、市和縣政府及相關部門關于安全穩定工作獎勵的(以文件、獎證、獎狀等為準),分別加5、3、1分。
八、結果運用
凡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學校由縣教委給予表彰和獎勵;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學校實行掛黃牌或紅牌督辦和全縣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校長進行誡勉談話,單位及法人代表當年不評優、評先和晉級。連續3年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權限予以免職,班子其他成員給予相應的處理。
九、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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