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開發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旅游開發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旅游開發合同1
甲方:xx縣人民政府
乙方:李小東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xxxxxxxxx)
為促進區域經濟的發展,加快xx縣旅游資源的開發與利用,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投資開發期限、項目內容及投資規模
乙方在xx縣楊樹鄉界牌村(大堰寺山場)分兩期開發別墅群、會廳、特色小吃樓、果園、養殖場等旅游項目(涉及湖區開發以65米水位計算),面積為45畝,總投資為1000萬元(具體界址以乙方與權屬單位簽訂的合同或國土部門發放的`土地證為準)。整個工程建設分兩期開發:
第一期開發時間為~年4月至~年3月;開發內容為:基礎設施建設、果園、養殖場、會所、特色小吃樓,開發林地面積為15畝,投資500萬元;
第二期開發時間為~年4月至20xx年3月;開發內容為:別墅20幢,開發林地面積為15畝,投資500萬元;
第二條 投資方式及合同期限
1、乙方采用獨資方式投資,開發區域內的土地、水面、林木風景資源采用租賃或出讓方式。
2、乙方投資xx旅游資源開發土地出讓的期限為40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租賃(出讓)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延長使用時間,雙方可再行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取得開發地的使用權。但應與甲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支付使用費。
第三條 土地、林木、水面出讓(租賃)標準
(一)土地出讓標準
旅游項目開發范圍內購買土地應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由乙方與相關職能部門簽訂出讓合同,到國土部門依法辦理征地報批手續。征地補償費、報批規費、土地出讓金概由乙方繳付,土地出讓金標準按評估價執行。
(二)林木植被處理
1、乙方在林地上進行基本建設時,須報經甲方書面同意,并須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如需間伐林木的,還應履行相關的批準手續。
2、乙方在土地上種植其它林竹和觀賞植物,免收植被補償費。
第四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
1、甲方在合同簽訂生效后應按合同要求及時將乙方所需土地交付給乙方經營使用。
2、甲方保證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負責乙方享受有關招商引資和旅游開發的一切優惠政策,并幫助協調乙方與當地各有關部門的關系。
3、甲方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為乙方適當優惠安裝程控電話、有線電視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開發區內的有關資料,在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進行開發時,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的未履行部分(不可抗力因素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直至廢除合同,收回土地、林地、水面的使用權。
旅游開發合同2
甲 方:xx縣xx鎮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 方:xx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身份證號:
為了開發xx鎮xx村境內xxxx及其溫泉等旅游資源,使其成為集旅游休閑、度假養生旅游勝地,加快xx旅游經濟的發展,甲、乙雙方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招商引資引進乙方作為投資主體,實施xxxx及xx溫泉等景區的投資開發建設和經營。
第二條
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旅游開發區域交與乙方用作旅游項目開發:
(1)xxxx 景區、xx 溫泉;
(2)景區內休閑棧道建設;
(3) 景區內星級賓館和文化娛樂等固定設施建設;
(4)連接景區的基礎設施建設。
第三條
本合同中的旅游開發特許經營權為:在項目的規劃范圍內,乙方享有旅游開發區專營權,包括旅游景區、旅游配套設施。
第四條
乙方在旅游開發范圍內綜合開發及經營活動,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
乙方自行負責聘請有資質的單位編制“xxxx 溫泉”等修建性總規詳規報甲方審批,并以詳規為依據進行旅游綜合開發。
第六條
乙方投資總規模預計2.7億元人民幣,分兩期建設。
第七條 項目用地(林地)和土地(林地)價格核心區打造選址在xx溫泉及周邊,規劃面積約xx平方公里,用地采取征用出讓方式取得;土地價格按每畝3.5萬元確定,用地手續由甲方協調,乙方負責費用的方式進行辦理;涉及拆遷的,按甲方已出臺的拆遷補償辦法執行,乙方承擔相關費用,征地(林地)補償標準按甲方已出臺的政策標準執行。
第八條
項目經營方式xxx溫泉旅游區的資源可以實行租賃,一次性買斷或雙方合伙經營的方式進行,期限為50年(具體方式雙方協商進行)。
第九條
項目開發時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在項目規劃方案審批通過后,6 個月內開始實施,并在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乙賬戶打入壹佰萬元作為項目保證金(待項目完成50%投資后分期退還保證金)。
第十條
乙方可以成立集團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在集團公司的管轄下,個別單項的子項目,可由下屬子公司經營。但乙方未經甲方批準不能將第二條規定范圍內的項目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取得合作的利潤(或租賃費)。
2、甲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對經營區域進行管理。
3、甲方有權無償進入景區范圍開展公益性活動和政務工作。
4、甲方負責根據乙方制定的項目規劃,將規劃方案范圍內的農業用地和國有林地,調整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鎮規劃,并保證按項目規劃要求依法變更為國有建設用地,在每年國有建設用地出讓供地時,保證指標滿足乙方項目用地的需要。
5、甲方有權對乙方項目實施進行監督。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項目開發和經營期間,享有投資開發經營的收益權和管理權。
2、乙方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和開發建設。
3、乙方有權在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隨著市場的需求和觀念更新,對已審批的規劃方案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乙方將補充、修改和完善的規劃方案報甲方同意。
4、乙方有權在甲方所在地成立集團公司及子公司,并在甲方所在地依法納稅。
5、乙方在開發建設期間,加強景區安全生產,并承擔相應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所需的用電量協調供電部門安裝供電線路和變壓器到乙方指定的景區地點,費用由甲乙雙方、供電部門進行協商,乙方根據用電量支付電費。
第十四條
甲方負責協調通信部門開通景區的移動電話,通信部門按規定收取的`相關費用應由乙方負責支付的,由乙方自行負擔。不由乙方支付的,乙方不再支付費用。
第十五條
乙方在投資建設和經營管理期間,享受省、市、縣給予的招商引資、省市縣旅游投資等相關優惠政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時間完成所定金額投資,或因乙方原因導致項目超過約定期限達6個月未動工開發的,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交甲方處理(因甲方原因除外),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甲方批準的規劃進行開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未經甲方批準擅自將景區主要開發項目轉讓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未按乙方項目規劃方案調整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鎮規劃并依法變更為國有建設用地,影響乙方建設進度并發生損失,乙方有權停止投資并要求甲方給予賠償。
5、甲方未能保證國有建設用地指標供給乙方,造成乙方損失,乙方有權停止投資并要求甲方給予賠償。
6、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約定的,乙方有權停止投資并要求甲方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
本合同解除時,乙方在經營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乙方在此期間投入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必須保證已形成的固定資產完好無損。
第十八條
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年限屆滿,若乙方要求繼續經營的,應于經營年限屆滿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與乙方續簽合同;若乙方提出順延申請,則由雙方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協商處理相關事宜。
第十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人或委托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旅游開發合同3
甲方:*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為促進*域經濟的發展,加快以*為龍頭的山水旅游資源的統一開發與利用,推動仙游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設,*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友好協商前提下,共同達成*旅游景區股份合作開發協議如下:
第一章 合作開發模式
第一條 甲方授權批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相關機構( )與乙方以股份合作形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共同成立**旅游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甲方以現有的基礎設施和景區資源使用權作價作為對目標公司的出資,乙方以現金形式出資入股。
第二條 目標公司按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并成立董事會,董事會由5名人員出任,其中甲方出任兩名董事,乙方出任三名董事。董事長由乙方委派擔任,副董事長由甲方委派擔任。董事會依照董事會章程行使公司的所有投資、經營、管理職責。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財務總監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一名由甲方推薦,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條 目標公司成立監事會,監事會將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對*旅游資源的保護、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監事會由五名人員組成,其中甲方推薦二人,乙方推薦三人。董事會成員和目標公司的高層人員原則上不兼任監事,監事會章程和監管辦法由雙方另行協商制定。
第二章 股權比例與投融資
第四條 目標公司注冊資本金為12308萬元人民幣。乙方在3年內投入80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入股,占目標公司股份65%;甲方以*景區現有的基礎設施和景區資源使用權作價入股,占目標公司股份35%,股權比例(以下簡稱股比)原則上不變。目標公司在正式簽訂協議之日起兩個月內完成工商登記注冊手續。今后,目標公司可根據需要增加注冊資本金,增加費用由乙方負責籌措,甲乙雙方股比不變。
乙方所投股份資金原則上根據用款計劃按三年分期到位,到位資金均進入目標公司帳戶。第一期資金不低于3000萬元(其中在正式協議生效日一個月內到位1000萬元,正式協議生效日起六個月內到位1000萬元,剩余1000萬元在正式協議生效日起一年內到位);第二期資金不低于3000萬元,需在正式協議生效后第二年內到位;第三期資金20xx萬元,需在正式協議生效后第三年內到位。
第五條 為了加快景區的建設,在下列條件同時具備的情況下,由目標公司在正式協議簽訂之日起六年內負責籌措或融資2億元人民幣,用于景區的建設投資(不含房地產。如遇政策性調整,另行協商),甲方提供必要的幫助,所需利息經董事會集體研究批準由目標公司承擔,但不作為乙方股份資金,不改變公司股權結構。:
5.1 景區約15-20平方公里的規劃,已獲得主管部門的最后批準實施;
5.2 在法律法規政策允許條件下,完成征地400畝以上,并辦理完相關的用地審批手續;
5.3 由甲方負責的歷史遺留問題(見附件)已全部解決;
5.4 目標公司在融資、貸款時可以將公司的資產和門票收入作為抵押、擔保;
5.5 目標公司承擔向個人、企業或機構的融資利息,原則上融資成本不高于12%的年利息,銀行融資以銀行利率執行;
5.6 如果甲方董事不同意或甲方不批準融資或貸款,其責任不在乙方。
第六條 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目標公司成立8年后可以將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第三方,甲方有優先權。
第三章 合作開發范圍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將*風景區(包括何嶺公路、何嶺古道自然景區)合作開發的總面積確定為15-20平方公里左右,具體范圍及面積,以有權部門批準的規劃紅線圖為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四章 合作開發目標
第八條 通過股份合作引進資金,施行現代旅游發展理念和經營機制,擴大景區范圍,加大景區特色化建設,努力把*風景區開發建設成為全國知名的,集旅游觀光、休閑度假、康健療養、娛樂購物等功能為一體的國家4A級以上旅游景區。通過旅游景區的影響力,提升仙游良好的社會美譽度和知名度,大力推動和改善招商引資工作,促進當地社會經濟全面快速發展。
第五章 經營范圍和期限
第九條 目標公司在景區自然人文景觀和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的前提下,有權按景區規劃,自主選定法律許可的旅游經營范圍,包括旅游地產、酒店、餐飲、娛樂、會議、演出、體育、展覽、購物、園林等。
第十條 雙方合作經營期限為40年,即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50年 月 日止。若雙方同意,合作經營期限可酌情延長。
第六章 雙方責任與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1.1 甲方成立以縣領導為組長的*旅游景區股份合作開發協調小組,專門負責協調股份合作過程中的相關事宜,以保證合作的順利進行。
11.2 甲方須對目標公司在開發建設經營過程中所需要的土地征用、山地租用、樹木、農作物補償費用制定同類土地優惠標準,并行使法律行政手段,確保征、租遷移補償工作順利推進。尤其在土地使用、稅金費征收方面依照 省、 市以及*等各級政府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予以扶持,除房地產開發相關稅收外,在目標公司成立起5年內按照“先征后返”方式全額返還目標公司所繳的其它地方級稅金費收入,返回金額全部用于目標公司投入景區開發建設。
11.3 *景區的遺留問題(具體問題解決方案及期限由本協議附件約定),由目標公司提供人民幣2200萬元,由甲方負責包干解決,不足部分由甲方負責。甲方負責景區規劃范圍勘界立碑、農保地調整、生態林調整、項目立項報批及目標公司審批手續協調等開發工作所需要的相關事宜;同時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做好旅游區的社會治安、交通安全、衛生防疫、環境保護等工作,并在基礎設施建設、旅游環境改造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費用由目標公司承擔。
11.4 甲方配合目標公司做好*旅游開發所需要的總體規劃、修建性規劃及相關經營性策劃的編制工作,并派人全程參與、指導規劃編制工作。甲方已委托 旅游規劃設計院編制的*-景區總體規劃及重點區域修建性詳細規劃自本協議簽訂后整體移交目標公司,所有費用由目標公司承擔,所有規劃經論證后報甲方審批。
11.5 甲方按照控規要求對規劃區內的溪流、水庫、田地、林地加以嚴格管理;嚴格控制在景區規劃區域內的水源周邊及上游新辦可能污染水源的養殖、加工企業,以確保水源的清潔無污染;禁止在通往景區的何嶺公路、古道兩旁一重山的生態林、山地中違章開山采石或違規搭蓋建筑物、修建墳墓、陵園,以保持優美的自然景觀,并負責監督目標公司按*景區開發的相關規劃進行實施。
11.6 甲方為目標公司招聘的相關人員的子女提供必要的就學便利條件。
11.7 甲方負責做好從 高速公路互通口到景區的道路規劃建設,爭取在5年內建成通車。景區內新建和修建污水處理、垃圾處理、水利、農業、林業、道路或舊村改造等基礎設施項目,甲方應負責將其列入本縣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并以政府的名義或支持以目標公司名義上報上級有關部門爭取低息、貼息貸款或者補助資金。
11.8 甲方負責將*景區內道觀廟宇等宗教場所的建設納入景區的統一規劃中,并理順宗教管理體制,確保*道教祈夢文化得以延續和發揚光大并成為景區的主流宗教文化,積極申請省級或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同時,甲方負責根據宗教政策協商制定道觀寺廟等宗教場所管理辦法,并盡量促使*宗教收入大部分用在景區內與宗教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上。
11.9 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景區開發建設所需的用電需求。
第十二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2.1 乙方負責在正式協議生效后3年內按上述第四條約定向景區投入8000萬元人民幣,6年內按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籌措或通過目標公司融資2.0億元以上人民幣(不包括入股的8000萬元),用于景區開發建設、旅游地產(不含房地產)和運營管理等。
12.2 乙方負責在目標公司成立3年內爭取獲評國家4A級旅游景區,費用由目標公司承擔。
12.3 乙方應優先從*景區現有工作人員中聘用所需合格員工,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薪酬福利待遇(含工資、獎金、社保、醫保、公積金等),具體人員由雙方協商確定。
12.4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根據甲方審批的*景區開發相關規劃進行景區開發建設、經營管理等活動,不得進行任何破壞景區資源和景觀的行為或活動,未經目標公司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不得將核心景區(以有權部門審批的規劃為準)內的建設項目或經營性項目轉包第三方經營。為加快景區建設,乙方負責引進有實力的公司與目標公司合作對核心景區外的經營性項目共同投資開發,具體合作方式須經目標公司董事會全體同意。
12.5 乙方負責對景區內原有及后續投資所產生的所有資源和資產進行妥善保護、維護和經營管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轉讓。并須積極配合甲方理順與寺廟、景區周邊居民的關系,互利互惠,共同努力促進景區的建設和經營順利開展。
12.6 乙方保證前8年所有門票以及景區的其他經營性收入全部投入到景區的開發建設與運營管理中,股東不得挪用或分紅。第8年后目標公司方可開始對公司產生的利潤按股比進行分紅。第2年起以景區綜合營業收入的10%以上金額(不足100萬元以100萬計)投入景區的宣傳營銷上。
12.7 乙方負責配合目標公司在3年內首先解決基礎設施改善和景觀形象建設項目(包括第1年內完成規劃設計和開工建設景區內環線步行棧道、景區入口綜合服務區、景區綠化改造、旅游標識系統等;第2年內修建*瀑布擴水的水資源綜合利用工程、2個蓄水設施、 2個停車場、規劃并動工建設300個床位以上四星級酒店1家;第3年內建設景區標志性建筑、文化廣場等),開發相關經營性項目,完善景區接待條件建設項目(修建餐飲購物場所等)。具體項目在*風景區總體規劃和修建性規劃中確認。
12.8 為加快景區建設,乙方在確保按協議約定當年度股份資金足額到位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目標公司可將景區資產用于抵押貸款,融資所得全額用于景區的開發建設,但抵押融資所得不得作為乙方股份資金投資額度,且抵押期限不得超過本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
12.9 乙方負責引進人才,組建強有力的公司經營管理班子,完成目標公司制定的總目標。經過甲乙雙方的共同努力,爭取在目標公司成立的5至7年內整合其他配套項目包裝上市。
第七章 景區的管理
第十三條 在雙方簽訂正式協議生效日起,目標公司擁有*旅游區的資源使用權、開發建設權、經營管理權、品牌使用權、營銷推廣權、碳排林補權等,同時按照法律所允許的經營范圍進行獨立自主經營。甲方對*旅游區行使資源、門票、水利、林政、環保、民居等監督管理權。
13.1 甲方委派相關人員和目標公司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共同收取景區門票,相關人員的工資等待遇由目標公司承擔,門票價格由乙方提議報上級物價部門批準。8年內門票所得收入全額轉入目標公司用以景區的開發建設與營銷活動。
13.2 風景區所在地群眾可憑目標公司統一制作的證件,進出景區從事生產或生活活動。*境內居民可憑有效證件享受不高于5折的門票或年票優惠;具體實施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制定。
13.3 目標公司應尊重景區內宗教場所的自主性和宗教活動,每年提供1300張免費券給九仙祠用于宗教活動(僅限宗教活動使用),非本景區內的人員進入景區參加宗教活動可給予購買優惠門票待遇,具體優惠辦法由甲方牽頭與乙方和道觀寺廟另行商定。
13.4 目標公司應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要求,做好景區安全、升級、達標、創優等工作。
13.5 乙方在完全采取自主經營的基礎上,對于經營所需人員,根據國家有關勞動用工規定優先聘用所在地居民。
13.6 *風景區旅游開發所需山地、林地及農田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有關征租費用由目標公司承擔。
第八章 景區現有資產、債權、債務處理原則
第十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景區與乙方合作之前與相關單位簽訂的有關合約、協議、租約、承諾書等,若有損害乙方利益的,甲方應負責在雙方簽約之前自行妥善處理,具體處理方案經雙方商定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條 本協議生效之前,甲方負責將*旅游景區與銀行等相關單位所形成的債務、擔保、抵押進行剝離和處理,確保*景區以零債務、零擔保、零抵押的狀況交由甲方指定單位與乙方進行合作開發。
第十六條 凡屬于*景區資源、資產的證件或與雙方合作經營有關的文件(甲方確認已征用土地3處,即*現停車場后側10畝,*南北側150畝,承璜公園東西兩側30畝),甲方負責督促有關單位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將其全部移交給目標公司,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轉至目標公司名下。
第九章 合作范圍內的經營性用地
第十七條 甲方同意委托土地收儲中心與目標公司合作,進行前期土地合作開發,并給予目標公司開發收益回報。甲方協助目標公司在5年內根據已批準的*景區總體規劃在景區內按需分期征用土地不少于800畝(其中水田200畝,山地600畝,第1、2、3年均保證每年完成征地200畝以上,第4、5年年均保證每年完成征地100畝以上),所需費用由目標公司承擔。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對征地費用給予優惠,所征土地應服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性質應嚴格按照政府審批的規劃實施,經營性土地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公開招拍掛等方式取得(出讓地塊的出讓金高于掛拍底價部分可作為目標公司受益,受益資金嚴格按照土地出讓金支出規定納入土地出讓金預算和列支,由目標公司負責全額用于景區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
第十章 其它相關項目的投資
第十八條 為了提高景區的知名度和考慮經營本身的需要,甲乙雙方將著手研究在可行條件下(有權部門批準),爭取在*景區規劃范圍內或鄰近地區提供約1300畝的山地,由目標公司租用,截止日期與本協議同步,用以修建體育運動休閑場所及相關配套設施,其中由甲方協助目標公司征用土地300畝(不含十七條中的800畝)用于該項目的配套設施建設。
第十九條 甲方以麥斜巖景區規劃面積10平方公里左右(范圍以紅線圖界定為準)內現有基礎設施和資源使用權作價入股,乙方須追加投資20xx萬元(不含原*股份合作的8000萬元),乙方投資款到位時一并納入目標公司開發,甲乙雙方股比不變,合作方式和條件原則上與*景區合作模式相同。乙方投資款未到位前, 景區仍由甲方管理,乙方及目標公司均不得干預。乙方20xx萬元投資款到位后, 景區開發管理以及相關文件由目標公司接管(具體條款另行約定)。若乙方未能在本協議生效后2年內全額到位追加20xx萬元的投資款或未能簽約,甲方對麥斜巖景區的開發建設有權另找投資方。
第二十條 為了連線開發*山區旅游資源,壯大旅游產業并以其發揮經濟拉動作用,甲方同意金鐘水庫溫泉開發項目在對外招商引資的同等條件下,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優先考慮與乙方進行合作,合作具體條件雙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條 為了擴大*景區的宣傳,甲方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將仙港大道的部分廣告位跟標交由目標公司使用。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逾期交繳本協議約定的投入股本金,按應支付金額的0.35‰的比例乘以實際逾期天數向目標公司支付滯納金,用于景區的開發建設與運營管理。協議生效后6個月內乙方20xx萬元投資款未全額到位,且逾期達3個月的,本協議自行終止,目標公司按法定程序解散,乙方已投入資金不予退還;本協議生效3年內乙方8000萬元投資款未全額到位,且逾期達6個月的,目標公司按法定程序解散,甲方可終止本協議,乙方承擔1000萬元的逾期賠償金,乙方已投入的所有資金在抵扣該賠償金后不計利息由甲方負責退還乙方。本協議生效后六年內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第五條約定,通過籌措和融資手段完成累計2億元的總投資額(不含入股的8000萬元、不含房地產),且逾期超過6個月的,則乙方應向目標公司賠償相當于所缺投資額的15%的損失用于景區的建設。
第二十三條 因甲方違約使本協議無法履行,如逾期解決遺留問題、土地征租用延期落實,無法制止其他單位或個人在規劃內違章建筑或擅自開發旅游項目等,影響目標公司正常經營活動并損害乙方利益的,甲方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實際評估的經濟損失額度予以賠償)。
第十二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條 雙方合作經營期滿并無延期繼續合作時,或協議終止公司清算時,目標公司合作期間形成的所有經營性資產(有政府審批,確定產權的資產,具體為食、住、購、娛類資產)按股比進行清算處置。景區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及配套設施等(包括寺廟、祈夢等宗教設施)以及目標公司所擁有的對*景區的資源使用權、開發建設權、經營管理權、品牌使用權、營銷推廣權等以零債務、零擔保、零抵押狀態無償收歸甲方。
第二十五條 雙方合作經營期滿并無延期繼續合作時,目標公司應提前半年對合作期間所形成的所有經營性資產進行統計與評估,提前2個月確定資產處置方案,并確保所有資產處于零債務、零擔保、零抵押狀態。對未經甲方許可而轉讓或抵押資產/資源等損害甲方利益的資產處置行為,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相應的補償金(具體補償金額以雙方認可的專業評估公司評估為準)。雙方合作經營期滿或協議終止當日,目標公司所有資產的經營管理權等全部移交甲方,處置后產生的收益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合作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以股份合作等形式進行經營,雙方可再行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取得項目的合作經營權,但應依法與甲方重新簽訂協議。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作為雙方合作的原則性協議,未盡未定事宜將在正式合作協議或補充協議中明確。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即組成工作協調小組,由甲方任組長,負責正式合作協議前所需的工作,包括對景區范圍的界定、總體規劃的確定、遺留問題的解決期限等。
第二十八條 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產生的爭議有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由任何一方將爭議提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分會)或省級以上仲裁委員會仲裁,該仲裁委為終局。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的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八份,正本四份,副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二份,甲方所屬相關部門各執副本一份。
甲方:*人民政府(蓋章) 乙方: (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20xx年 月 日
旅游開發合同4
甲方:
乙方:
丙方:
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__旅游走廊,充實、豐富、提高這一黃金旅游線路,可以推動全省旅游業的發展。__位于省市發展要求的核心地帶,旅游資源較為豐富,經濟基礎較好,有條件發展旅游業及相關配套產業。
甲乙雙方為了落實省、市的發展要求,加快__區及__鎮社會全面協調發展,增加當地群眾收入和就業機會,決定合作對___這一世界地質名山進行綜合性保護開發,建設__地質公園風景區。該項目預計總投資約15.6億元(含單體項目招商引資),年總收入1.2億元,年利稅5000萬元,為當地增加1000個勞動就業機會,可以帶動__鎮經濟、社會和諧全面發展。雙方協議如下:
一、合作項目名稱:
__地質公園風景區
二、合作內容及地域范圍:
㈠、__地質公園風景區分為以下五個主要內容:
1、__地質公園;(含世界及國內地質展館及科普區)
2、大學學者、科研專家生活服務區;
3、省土礦廳__地質示范區;
4、__民俗文化村;
5、__鎮城鎮改造;
6、__河__段綜合治理。
㈡、項目地域范圍:
__地質公園風景區總占地約6平方公里,以__主峰為核心,北至__鎮駐地,西至京福高速,南至小劉村南山,東至蓮臺山風景區(詳見附圖)。其中:
1、__地質公園,以__主峰為核心內容,占地約1.3平方公里,其中,地質展館、科普區,北起104國道,東臨大學學者、科研專家生活服務區,南至饅頭山,西接二期別墅區,占地約350畝(詳見附圖);
2、大學學者、科研專家生活服務區:第一期北起104國道,東臨大沙河,南靠__,西接地質展館、科普區,占地約600畝;第二期,北靠__,東至104國道,南到小劉村南山,西至京福高速公路,占地約2000畝(詳見附圖)。
三、合作方式:
__區__鎮人民政府作為土地供應方,__集團作為規劃投資方,對上述合作地域范圍內土地進行策劃、規劃,并進行基礎設施開發。待現狀地塊變為具備開發條件的建設用地后,由甲乙雙方進行項目招商,并將土地向市場進行招標、拍賣或掛牌,雙方自招拍掛的土地收益中獲得直接收益,并帶動當地經濟的全面發展。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用地規劃設計之后,由甲方辦理該項目用地由一般農田向規劃建設用地的轉變,甲乙雙方共同報批項目立項。
2、乙方拿出規劃設計后,甲方報批規劃。
3、協助用地單位為合作范圍內內的各具體項目,辦理立項等手續。
4、與乙方共同對項目內土地進行轉讓招標、拍賣或掛牌。
5、負責協調當地各方關系,解決各種行業糾紛,確保乙方對項目正常運作。
6、通過對土地的招、拍、掛獲取收益。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合作地域范圍內的土地進行統一規劃,聘請國內外高水平規劃設計單位,對各具體項目策劃、包裝、宣傳和招商,并支付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對合作地域范圍內的土地進行基礎設施投資,包括道路、橋、管網、臨水、臨電等。
3、招商后,與甲方共同對合作地域范圍內的土地進行招拍掛,并從中獲取收益。他公路)。
六、項目實施步驟:
1、由乙方撰寫立項報告,甲方配合立項。
2、由乙方聘請日本大阪大學等國內外高水平規劃設計單位對合作地域范圍內土地進行一次性全面規劃并報批。
3、甲方對土地性質由一般農田向規劃建設用地轉變。
4、規劃批準后,乙方對合作地域范圍內土地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由生地變為具有建設條件的土地。
5、由乙方對具體項目策劃包裝宣傳并對國內外招商,雙方通過對項目用地的轉讓,從中獲得收益。
七、土地轉讓(含出讓)收益:
雙方約定,土地招拍掛后,按照以下原則進行收益分配。
1、扣除濟南市級(含)以上收取的征地成本費。
2、扣除乙方基礎設施投入及規劃費。
3、全部土地收益扣除上述兩項規定費用后,甲乙雙方按3:7的比例進行分配。
八、對項目土地轉讓(含出讓),須由甲乙雙方共同書面確認方可進行。
若土地轉讓后乙方所得收益達不到乙方基礎設施投入及規劃等費用,由甲方財政補足,并保證乙方投入總額10%的投資收益; 或者甲方保證乙方在長清城區范圍內以基準地價獲得與乙方投資總額相當的房地產開發建設用地使用權。
九、丙方對甲乙雙方的合作予以全面認可,并有責任監督和支持甲方對本合同的履行。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十二份,三方各執四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旅游開發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為促進區域經濟的發展,加快_______縣旅游資源的開發與利用,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投資開發期限、項目內容及投資規模乙方在_____縣________分兩期開發別墅群、會廳、特色小吃樓、果園、養殖場等旅游項目,面積為45畝,總投資為1000萬元。整個工程建設分兩期開發:
第一期開發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開發內容為:基礎設施建設、果園、養殖場、會所、特色小吃樓,開發林地面積為15畝,投資500萬元;
第二期開發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開發內容為:別墅20幢,開發林地面積為15畝,投資500萬元;
第二條投資方式及合同期限
1、乙方采用獨資方式投資,開發區域內的土地、水面、林木風景資源采用租賃或出讓方式。
2、乙方投資_______旅游資源開發土地出讓的期限為____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租賃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延長使用時間,雙方可再行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取得開發地的使用權。但應與甲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支付使用費。
第三條土地、林木、水面出讓標準土地出讓標準旅游項目開發范圍內購買土地應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由乙方與相關職能部門簽訂出讓合同,到國土部門依法辦理征地報批手續。征地補償費、報批規費、土地出讓金概由乙方繳付,土地出讓金標準按評估價執行。林木植被處理
1、乙方在林地上進行基本建設時,須報經甲方書面同意,并須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如需間伐林木的,還應履行相關的批準手續。
2、乙方在土地上種植其它林竹和觀賞植物,免收植被補償費。
第四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
1、甲方在合同簽訂生效后應按合同要求及時將乙方所需土地交付給乙方經營使用。
2、甲方保證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負責乙方享受有關招商引資和旅游開發的一切優惠政策,并幫助協調乙方與當地各有關部門的關系。
3、甲方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為乙方適當優惠安裝程控電話、有線電視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開發區內的有關資料,在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進行開發時,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的未履行部分,直至廢除合同,收回土地、林地、水面的使用權。
乙方
1、乙方全權負責項目開發及生產經營管理。乙方一切經營管理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_縣旅游開發管理若干規定》,并受其制約和保護。依法自主地開展業務,進行經營管理活動,不受任何組織或個人干涉。
2、為加快項目開發進度,確保項目開發的科學性、合理性,乙方開發的項目必須符合____縣旅游總體規劃,建設項目須得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正式批復后方可實施。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在二個月內拿出項目可行性報告、開發總體規劃和平面效果設計圖,按規定程序上報市計委批準立項后方可動工興建,一期工程必須在________年內全部完成投資,并建成對外開放。
3、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在一年內未動工建設,甲方將收取乙方10元/2的`閑置費,________年內未動工或開工建設未達到合同投資總額1/4以上或未達開發面積的1/3,甲方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4、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一次性向_____縣旅游局交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未按時交納履約保證金,合同自動失效。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按規定程序完成規劃設計和基礎設施動工后返還50%,在一期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再返還50%.
5、乙方注冊登記費繳納期限和標準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武發3號文件有關招商引資的旅游開發優惠政策辦理。乙方按國家稅法規定在甲方指定地點依法納稅,稅收優惠按國家稅法和武發3號文件的有關稅款優惠政策辦理。
6、乙方與土地、山林、水面權屬單位簽訂好出讓協議后,應及時交付征地補償費、土地出讓金和報批規費或租賃費。出讓的土地費用必須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全部付清。
7、乙方必須有效保護開發區域內的林木風景資源和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質污染,未經批準不得破壞開發區域原有植被,對所排放的廢水要進行處理,達到國家標準后方可排放。乙方在開發期間按國家環保標準對生活、建筑垃圾進行處理或配合縣有關部門對廢水、廢氣、生活、建筑等垃圾進行處理。對開發范圍內的文物、各類古樹、各類珍稀動植物應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并給予保護。
8、乙方所需員工,應優先聘用所在地居民,也可由乙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用工規定進行招收。須按國家規定辦理員工的各項保險。
第五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條款,如有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處理。
第六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修改與補充,應征得甲、乙雙方同意,經協商一致,形成書面材料,雙方簽字后方可生效,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有關土地報批、水面使用、證照辦理等相關手續由楊樹鄉政府和旅游局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本合同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4、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縣旅游局、招商局、國土資源局、林業局、水產局、楊樹鄉政府等各執副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代表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或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開發合同6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開發商: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作開發范圍為進一步發展旅游事業,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發揮資源優勢,增加財稅,甲方提供所轄鄉內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區域)的山場、土地、河流、水庫與乙方合作進行綜合旅游開發;
二、開發經營期限旅游合作開放經營年限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三、旅游開發投資規模旅游開發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內資金投入不少于_________萬元(包括:規劃費用、廣告投入、人員培訓、旅游促銷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從開業開始,前________年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占_________%,村委會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占_________%,村委會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以后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占_________%,村委會占_________%);
2、____區門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經營收入,甲方不參與利益分配,屬投資商所有;
五、雙方義務甲方義務:
1、負責向上級旅游主管部門申報金川鄉旅游開發項目有關事宜和相關手續;
2、保證乙方的經營性用地(停車場、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廁等)、旅游開發所需建設用地征用木材甲方應負責支持乙方落實,除國家法律規定的規費外,鄉政府及村委會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村民的青苗補償費由乙方按最優惠價格負責補償;
3、負責與村委會簽訂旅游開發委托書(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4、負責____區公路的建設、維修,徽派民宅的維修保護;
5、負責旅游區內的'林政管理;
6、協助處理社會治安;
7、負責協調處理好與當地村民關系;
8、負責動員村民配合旅游開發種植所需的農作物;
9、協助乙方落實該____區旅游規劃的具體執行;
10、保證____區內的三通問題,即路通、電通、水通;乙方的義務:
1、負責____區開發的所有投入;
2、負責提供____區整體規劃,并報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門審批、備案;
3、有按期繳交甲方門票收入分成的義務;
4、有按開發項目和開發時間完成旅游開發的義務;
5、負責建設____區內的旅游步道;
6、有保護當地資源的義務;
7、有照章繳交稅費的義務;
8、有引導當地村民發展旅游經濟的義務;
9、負責落實四統一標準即統一規劃、統一經營、統一管理、統一營銷;
六、違約處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導致乙方無法開發、經營,除負責賠償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資金費用外,另補償乙方所投資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乙方所有投資的全部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項:
1、甲方必須確保在開發范圍內,不準他人在____區公路沿線、游步道和景點興建任何建筑;
2、旅游開發合作經營期內,甲方不得再與任何單位和個人簽訂本合同規定范圍內的合作內容;
3、在____區內如甲方新增其他行業開發項目,不得影響旅游____區的規劃與經營開發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執行;
4、經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于乙方續包,如乙方未能繼續承包,其投資經營的基礎設施(門樓、停車場、游步道、)無償交給甲方,投資____區配套的服務設施,乙方全權處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5、乙方在開發中涉及有關林木問題,需事先報告甲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經濟嚴重損失,以致無力繳納規費和門票收入,雙方可協商解決或提請仲裁機關解決。
八、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旅游局一份,____區所在村委會各一份,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九、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補簽協議,并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__(簽字)乙方代表: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旅游開發合同7
甲方:住所:聯系電話:乙方:住所:聯系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為了達到雙贏的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乙方同意將___________農場馬路邊的_______畝及半島的`荒坡地_______畝,共計約_______畝,承包給_______集團公司用于開發旅游項目及產品開發,雙方約定承包期為________年,租金價格每畝每年_______元(含青苗費等其他一切費用),合計_______畝每年_______萬元,________年共計為_______萬元,具體約定條款如下:
二、雙方約定責任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乙方保證在________年底前該地塊性質轉為商住用地或旅游用地,并保證由甲方以補交出讓金的形式取得開發權。如轉為商住用地,甲方保證每畝加_______萬元付給乙方,如轉為旅游用地每畝加_______萬元付給乙方。此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要求加價或補償。
三、關于小島后山的山地畝分(面積)計算情況,超出坡度_______。不能計算面積,但必須無償長期提供給甲方作為附屬地使用。
四、關于河流治理及水系工程,由乙方出面協調有關村莊工作及上報主管部門審批手續工作。如水位上升后,即河面上升后使用權歸屬的解決,必須得到水利及河道主管部門的權屬認可。
五、該地塊內的職工住房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拆遷完畢,并且由乙方自行安排場地,甲方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補償金,乙方負責將其原有的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全部過戶到甲方的名下。
六、乙方保證在合約期內甲方的正常運營操作,乙方保證當地所屬民眾不會干擾甲方正常工作和經營項目的開發;如該甲方在承包期內因乙方及乙方所屬民眾原因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承包款和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七、甲方在取得上級政府部門同意開發項目批文的情況下,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完善相關批文和手續。在土地性質沒有變更前乙方同樣應協助甲方辦理相關證照或手續(如國土、建設、規劃、環保、水利、林業、農業、商務、公安等),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加價等條件。
八、甲方承諾在同等條件下,盡量照顧乙方安排有關空余勞動力就業工作。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九、該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將上述兩地塊以任何名義與他人或單位簽訂(出租、承包、出讓等)合同,如乙方違約應賠償甲方_______萬元。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開發合同8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快我縣旅游資源開發進程,推進全縣旅游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按照“誰投資、誰管理、誰受益”原則,經甲乙雙發協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部分土地旅游開發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開發土地
開發土地為________________部分土地,面積以雙方實際丈量未準。乙方按縣政府的總體要求進行規劃、設計和建設(古典式建筑模式),并綠化美化承包區,乙方得規劃和設計方案待縣政府審批后方可實施。
二、甲方將土地使用權租賃給乙方,期限為________年。乙方在租賃期滿后按國家有關規定可優先承包。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三、乙方必須年內開工建設并完成。總投資100萬元。乙方在國家得法律、法規及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旅游開發和經營活動,承包期內不得改變經營性質。
四、乙方應加強景區設施、植被得保護;甲方應搞好宣傳和推介。
五、甲方對乙方資金到位情況和建設進度進行監控,自協議簽定后兩年內乙方不開發建設或不按協議執行的,甲方按照有關法律程序和國家土地政策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甲方保證“三通”即(水、電、路)。
七、若乙方在中途出讓或轉讓使用權,甲方提請縣政府研究決定同意后方可進行,否則不準在中途出讓或轉讓使用權。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當發生爭議和糾紛時,雙方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提請當地仲裁機構仲裁或司法解決。
九、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檔一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旅游開發合同9
甲方:縣旅游局
乙方:
為了加快我縣旅游資源開發進程,推進全縣旅游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縣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培育壯大特色產業的實施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按照“誰投資、誰管理、誰受益”原則,經甲乙雙發協商一致,就蓮花黃河游樂園內部分土地旅游開發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開發土地
為黃河游樂園內“黃河人家”南面部分土地,面積以雙方實際丈量未準。乙方按縣政府的'總體要求進行規劃、設計和建設(古典式建筑模式),并綠化美化承包區,乙方得規劃和設計方案待縣政府審批后方可實施。
二、甲方將土地使用權租賃給乙方,期限為40年。乙方在租賃期滿后按國家有關規定可優先承包。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三、乙方必須年內開工建設并完成。總投資100萬元。乙方在國家得法律、法規及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旅游開發和經營活動,承包期內不得改變經營性質。
四、乙方應加強景區設施、植被得保護;甲方應搞好宣傳和推介。
五、甲方和蓮花鎮政府對乙方資金到位情況和建設進度進行監控,自協議簽定后兩年內乙方不開發建設或不按協議執行的,甲方按照有關法律程序和國家土地政策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甲方保證“三通”即(水、電、路)。
七、若乙方在中途出讓或轉讓使用權,甲方提請縣政府研究決定同意后方可進行,否則不準在中途出讓或轉讓使用權。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當發生爭議和糾紛時,雙方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提請當地仲裁機構仲裁或司法解決。
九、協議x式x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檔一份。
甲方:縣旅游局(蓋章)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xxxx年xx月xx日
旅游開發合同10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協商就******、****、****等周邊****農業與旅游等項目開發合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負責協調當地政府與農民的關系,及開發過程中政府手續的協調和批復等有關涉及政府和農民及農民組織的協調工作。以自己名義辦理土地流轉(所需資金乙方提供)及必要土地建設指標的爭取。提供現有已經承包的'土地(具體面積雙方另行商定)。
二、乙方負責籌集開發資金,及利用自己多年研究、探討的農業集約化、企業化經營的農場群開發模式,對上述項目開發工作進行全盤統籌:從政策研究、市場調研、可行性研究、開發規劃、招商銷售、滾動經營、建設規劃、建筑設計、環境優化、設計與營造、農場整體生產及生活環境打造、直至營業手續辦理等農場群開發一系列交鑰匙工程,以及指導后續的生產、物業服務、管理工作與統一綠色產品商標,統一銷售農產品等相關工作。對上述同類相似項目及配套的滾動開發經營旅游、休閑、商務等項目乙方也負責整體開發運作工作。對涉及到的相關策劃與設計顧問、施工管理、招商與銷售服務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三、乙方應當就本項目向國家相關部門爭取相關配套扶持資金,爭取政策支持,爭取相關榮譽,以使項目開發增加保障。
四、協議簽訂后,乙方根據工作需要派遣決策、執行團隊工作班子進駐現場,即時開展工作。甲方就近提供工作、生活以及交通等設
施。方派出主管甲務財人員進現駐場,他人其員由方派遣乙相關。隊人員的工團由資方承擔。乙乙方當應在協議本生效后個月內完成整體2開發規,劃交提甲方乙,方能未在規時間定完內成的甲,方可解除以本同。
五、有開發的程關序及以相擴大土關的地范,由圍乙根方市據情場提況出后甲與協方決定。商關財有計劃由乙務方根據發需開要籌,并由集甲方批;準資使金用計劃實行前申報提與開月報支告制度如乙。方不按期能足額入投資的金導,項目無致法續繼開展,的方甲以解除本可合同對于乙方,經已投入資的,甲金在方除扣資金總的額20作%為約違后金剩,余退回方,乙有項目所產歸資方甲。
六、作合收益分,配甲獲得方作收合益 的,乙%方獲合作得收益的 % 。合作益=合作收項目總的入-合收項目作總的本。
七、雙方合應協力,作共推進項目進行。同工當需要作方乙出退,時甲方結完退出算方乙進已項目各行收項益,之雙方后進行要的交接。
八、關未有事盡以及開發中出現的新問項、細題問節題由等雙方協商決定,為作本協議的補充。
九、本議雙協方字簽章蓋后生。
甲方:********* 方乙**:*******
代表簽: 字 代表 簽:字
日期 : 日 期:
旅游開發合同11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開發商: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作開發范圍
為進一步發展旅游事業,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發揮資源優勢,增加財稅,甲方提供所轄鄉內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區域)的山場、土地、河流、水庫與乙方合作進行綜合旅游開發;
二、開發經營期限
旅游合作開放經營年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旅游開發投資規模
旅游開發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三年內資金投入不少于_________萬元(包括:規劃費用、廣告投入、人員培訓、旅游促銷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從開業開始,前_________年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占_________%,村委會占_________%,),第_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_年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占_________%,村委會占_________%);第_________年以后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占_________%,村委會占_________%);
2、景區門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經營收入,甲方不參與利益分配,屬投資商所有;
五、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負責向上級旅游主管部門申報金川鄉旅游開發項目有關事宜和相關手續;
2、保證乙方的經營性用地(停車場、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廁等)、旅游開發所需建設用地免費征用木材甲方應負責支持乙方落實,除國家法律規定的規費外,鄉政府及村委會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村民的青苗補償費由乙方按最優惠價格負責補償;
3、負責與村委會簽訂旅游開發委托書(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4、負責景區公路的建設、維修,徽派民宅的維修保護;
5、負責旅游區內的'林政管理;
6、協助處理社會治安;
7、負責協調處理好與當地村民關系;
8、負責動員村民配合旅游開發種植所需的農作物;
9、協助乙方落實該景區旅游規劃的具體執行;
10、保證景區內的“三通”問題,即路通、電通、水通;
乙方的義務:
1、負責景區開發的所有投入;
2、負責提供景區整體規劃,并報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門審批、備案;
3、有按期繳交甲方門票收入分成的義務;
4、有按開發項目和開發時間完成旅游開發的義務;
5、負責建設景區內的旅游步道;
6、有保護當地資源的義務;
7、有照章繳交稅費的義務;
8、有引導當地村民發展旅游經濟的義務;
9、負責落實“四統一”標準即統一規劃、統一經營、統一管理、統一營銷;
六、違約處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導致乙方無法開發、經營,除負責賠償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資金費用外,另補償乙方所投資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乙方所有投資的全部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項:
1、甲方必須確保在開發范圍內,不準他人在景區公路沿線、游步道和景點興建任何建筑;
2、旅游開發合作經營期內,甲方不得再與任何單位和個人簽訂本合同規定范圍內的合作內容;
3、在景區內如甲方新增其他行業開發項目,不得影響旅游景區的規劃與經營開發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執行;
4、經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于乙方續包,如乙方未能繼續承包,其投資經營的基礎設施(門樓、停車場、游步道、)無償交給甲方,投資景區配套的服務設施, 乙方全權處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旅游開發合同12
甲方:________縣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促進區域經濟的發展,加快_________縣旅游資源的開發與利用,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投資開發期限、項目內容及投資規模
乙方在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____鄉__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__山場)分兩期開發別墅群、會廳、特色小吃樓、果園、養殖場等旅游項目(涉及湖區開發以65米水位計算),面積為45畝,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_____元(具體界址以乙方與權屬單位簽訂的合同或國土部門發放的土地證為準)。整個工程建設分兩期開發:
第一期開發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開發內容為:基礎設施建設、果園、養殖場、會所、特色小吃樓,開發林地面積為_____畝,投資__________元;
第二期開發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開發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投資方式及合同期限
1、乙方采用獨資方式投資,開發區域內的土地、水面、林木風景資源采用租賃或出讓方式。
2、乙方投資_____旅游資源開發土地出讓的期限為40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租賃(出讓)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延長使用時間,雙方可再行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取得開發地的使用權。但應與甲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支付使用費。
第三條土地、林木、水面出讓(租賃)標準
(一)土地出讓標準
旅游項目開發范圍內購買土地應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由乙方與相關職能部門簽訂出讓合同,到國土部門依法辦理征地報批手續。征地補償費、報批規費、土地出讓金概由乙方繳付,土地出讓金標準按評估價執行。
(二)林木植被處理
1、乙方在林地上進行基本建設時,須報經甲方書面同意,并須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如需間伐林木的,還應履行相關的批準手續。
2、乙方在土地上種植其它林竹和觀賞植物,免收植被補償費。
第四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
1、甲方在合同簽訂生效后應按合同要求及時將乙方所需土地交付給乙方經營使用。
2、甲方保證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負責乙方享受有關招商引資和旅游開發的一切優惠政策,并幫助協調乙方與當地各有關部門的關系。
3、甲方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為乙方適當優惠安裝程控電話、有線電視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開發區內的有關資料,在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進行開發時,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的未履行部分(不可抗力因素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直至廢除合同,收回土地、林地、水面的使用權。
(二)乙方
1、乙方全權負責項目開發及生產經營管理。乙方一切經營管理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____縣旅游開發管理若干規定》,并受其制約和保護。依法自主地開展業務,進行經營管理活動,不受任何組織或個人干涉。
2、為加快項目開發進度,確保項目開發的科學性、合理性,乙方開發的項目必須符合________縣旅游總體規劃,建設項目須得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正式批復后方可實施。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在二個月內拿出項目可行性報告、開發總體規劃和平面效果設計圖,按規定程序上報市計委批準立項后方可動工興建,一期工程必須在2年內全部完成投資,并建成對外開放。
3、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在一年內未動工建設,甲方將收取乙方10元/m2的閑置費,2年內未動工或開工建設未達到合同投資總額1/4以上或未達開發面積的1/3,甲方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4、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后15日內一次性向________縣旅游局交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履約金為投資總額的1%),未按時交納履約保證金,合同自動失效。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按規定程序完成規劃設計和基礎設施動工后返還50%,在一期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再返還50%。
5、乙方注冊登記費繳納期限和標準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武發(20xx)3號文件有關招商引資的.旅游開發優惠政策辦理。乙方按國家稅法規定在甲方指定地點依法納稅,稅收優惠按國家稅法和武發(20xx)3號文件的有關稅款優惠政策辦理。
6、乙方與土地、山林、水面權屬單位簽訂好出讓(租賃)協議后,應及時交付征地補償費、土地出讓金和報批規費或租賃費。出讓(租賃)的土地費用必須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全部付清。
7、乙方必須有效保護開發區域內的林木風景資源和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質污染,未經批準不得破壞開發區域原有植被,對所排放的廢水要進行處理,達到國家標準后方可排放。乙方在開發期間按國家環保標準對生活、建筑垃圾進行處理或配合縣有關部門對廢水、廢氣、生活、建筑等垃圾進行處理。對開發范圍內的文物、各類古樹、各類珍稀動植物應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并給予保護。
8、乙方所需員工,應優先聘用所在地居民,也可由乙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用工規定進行招收。須按國家規定辦理員工的各項保險。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條款,如有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處理。
第六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修改與補充,應征得甲、乙雙方同意,經協商一致,形成書面材料,雙方簽字后方可生效,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有關土地報批、水面使用、證照辦理等相關手續由楊樹鄉政府和旅游局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本合同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4、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縣旅游局、招商局、國土資源局、林業局、水產局、楊樹鄉政府等各執副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或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游開發合同13
甲方:xx-x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xx-x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中原經濟區崛起,加快鄭州市城鎮一體化建設步伐,發展鄭州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增強xx-x市社會主義新農村集體農莊的建設力度,改善農民居住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根據xx-x市xx生態旅游區招商推介書及“xx-x”規劃的建設目標,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xx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規劃綱要》等法律、法規與政策,就xx-x生態旅游景區股份合作開發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項目概況
第一條 項目位置:位于______,東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南抵________________,北達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用地面積:項目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及周邊區域,總面積約
_________平方公里,其中,耕地________畝,荒山坡地_______畝,總計約________畝;項目涵蓋_______個行政村,______個村民小組,______戶,________口人。
第二章 合作開發模式
第三條 甲方以項目規劃區內現有基礎設施和土地、森林、河流等資源使用權折價入股,乙方出資______元人民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共同成立萬山生態旅游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目標公司在正式簽訂協議之日起兩個月內完成工商登記注冊手續。
第四條 目標公司按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并成立董事會,董事會由______名人員出任,其中甲方出任_____名董事,乙方出任_____名董事。董事長由乙方委派擔任,副董事長由甲方委派擔任。董事會依照董事會章程行使公司的所有投資、經營、管理職責。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財務總監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一名由甲方推薦,由董事會任命。
第五條 目標公司成立監事會,監事會將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對萬山生態旅游資源的保護、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監事會由_____名人員組成,其中甲方推薦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人。董事會成員和目標公司的高層人員不兼任監事,監事會章程和監管辦法由雙方另行協商制定。
第三章 股權比例與投融資
第六條 目標公司注冊資本金為__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在_____年內總共投入
_______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入股,占目標公司股份_____%;甲方以規劃區內現有的基礎設施和景區資源使用權作價入股,占目標公司股份______%,股權比例(以下簡稱股比)原則上不變。甲方內部村民個人/家庭的具體持股比例,由甲方根據村民原有承包經營權、宅基地及住房置換、其它建筑物構筑物等不同合理確定。
第七條 乙方所投股份資金原則上根據用款計劃按______年分期打入目標公司帳戶。第一期資金不低于_______萬元,于正式協議生效日起______月內到位;第二期資金不低于______萬元,必須在正式協議生效后第二年內到位;第三期資金_______萬元,必須在正式協議生效后第三年內到位。
第八條 為了加快景區的建設,在正式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年內,由乙方具體負責目標公司籌措或融資______億元人民幣,用于集體農莊和萬山生態旅游景區其他項目的開發建設,甲方提供必要的幫助,所需利息經董事會集體研究批準后由目標公司承擔,但不作為乙方股份資金,不改變公司股權結構。
第九條 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目標公司成立_____年后可以將股權轉讓他人,甲方享有優先權。
第四章 合作開發目標
第十條 通過股份合作引進資金,由目標公司籌資_____億元人民幣,在五年內完成以xx-x為軸線的由文化養生中心、集體農莊、現代特色農業經濟區、休閑度假村以及大型生態林區所構成的“四區一中心”項目,致力于打造一個集觀光農業、高效種植、生態體驗、文化旅游為一體的綜合性生態示范景區。通過旅游景區的影響力,提升滎陽的知名度,樹立xx-x良好的社會形象,大力推動和改善xx-x的'招商引資工作,促進xx-x社會經濟全面快速發展。
第五章 經營范圍和期限
第十一條 目標公司在景區自然人文景觀和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的前提下,有權按景區規劃,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自主經營。
第十二條 雙方合作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經甲乙兩方協商一致,合作經營期限可酌情延長。
第六章 雙方責任與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3.1 甲方成立以市領導為組長的xx生態旅游景區股份合作開發協調小組,專門負責協調股份合作過程中的相關事宜,以保證合作的順利進行。
13.2 甲方須對目標公司在開發建設經營過程中所需要的土地征用、山地租用、樹木、農作物補償費用制定同類土地優惠標準,并行使法律行政手段,確萬山生態景區開發建設工作順利推進。尤其在土地使用、稅金費征收方面依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滎陽市人民政府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予以扶持。
13.3甲方負責景區規劃范圍勘界立碑、農保地調整、生態林調整、項目立項報批、集體農莊建設用地審批及目標公司審批手續協調等開發工作所需要的相關事宜,所需費用均由目標公司承擔;同時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做好整個規劃區內的社會治安、交通安全、衛生防疫、環境保護等工作,為投資方提供安全、寬松的開發建設和經營管理環境。
13.4 甲方配合目標公司做好萬山生態旅游開發所需要的總體規劃、修建性規劃及相關經營性策劃的編制工作,并委派人員全程參與、指導規劃編制工作,并協助目標公司完成規劃的審批工作,所需費用由目標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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