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開發合同(匯編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作開發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作開發合同1
(適用于包括聯合竟買土地的合作開發)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布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后,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 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 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傭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家具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干,超資不補,節余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于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鑒。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后,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傭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筑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筑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證金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賣機構的傭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傭金。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后×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 拍賣成交后,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并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 拍賣成交后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傭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 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后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傭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筑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筑設計單位),簽訂《建筑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托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 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家具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后,按確權的建筑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采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后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一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并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準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范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 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準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后的現象發生。
16.4 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鑒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咨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 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 合作項目完成后,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家具、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后,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合作開發合同2
第一節概述
嚴格說來,房地產行業的合作開發在法律上并不是一個含義十分確定的概念,迄今也沒有關于這一概念的權威解釋。依本文理解,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是指兩個以上民事主體為共同出資開發房地產項目而簽訂的合同。這是在廣義上解讀合作開發的概念。只要是兩個以上的主體共同出資從事房地產開發即可構成合作開發,出資形式既可以是資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權或其他無形財產。在形式上,無論合作各方是以股東名義出資設立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還是不設立項目公司而直接由合作各方共同開發,均屬合作開發房地產之列。當然,已成立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在從事房地產開發時也可理解為是其股東之間的合作開發行為,但這種“合作開發”不具有法律上的特殊性,不包括在本文所稱的合作開發房地產之列。
一、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要內容
由于合作開發房地產形式上的多樣性,其合同內容也隨著合作形式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下面就其中若干必要性條款進行介紹。
1、當事人條款。對合作各方的基本情況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如為企業,應注明其名稱、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記號、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如有)、住所及聯系方式等;如為自然人,則應明確其姓名、身份證件號碼、住所及聯系方式等。
2、合作形式。此為明確合作模式及合作各方主要權利義務的基本條款。合同應明確是成立項目公司進行開發,還是不成立項目公司進行開發,如不成立項目公司,是各方聯名開發,還是有一方或數方隱名參與開發。如成立項目公司,不論是否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均需對其公司的組織形式、主要機構如股東會(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則無股東會的制度安排)、董事會、經營管理人員及其運作機制進行約定。
3、合作條件。合作條件是指合作各方用于合作開發的主要投入,也可以理解為出資。前已述及,用于房地產合作開發的出資主要為資金與土地使用權,也可以是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其他形式的財產。按合作合同約定投入其約定的合作條件是合作方的主要合同義務。
4、土地使用權條款。任何房地產項目成立的基礎均是土地使用權,因此土地使用權條款在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合同應明確合作開發項目的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是由合作一方取得再投入合作開發,還是由合作各方共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支付責任如何承擔;如項目用地原為劃撥用地,應明確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主體及相關費用的負擔。值得注意的是,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與項目的規劃存有密不可分的關系。國土部門通常按照項目的可建面積收取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規劃部門在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權后調整項目容積率,則極有可能需要就增加的建筑面積另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因此如存在調整規劃的可能,則應在合同中對此問題予以明確,以免滋生糾紛。
5、項目工期房地產項目投資巨大,能否按計劃完工對投資各方的利益有著重大影響。合作開發的各方由于在項目中投入的方式不同,追求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在工期方面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如土地使用權投入方則會要求資金投入方盡快投入資金,確保工程盡快竣工,以保障其利益,而資金投入方則可能因融資問題,力圖在工期方面令自己的壓力減輕。因此,在合同中對項目的工期應予明確約定。如由一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則應明確其在工程質量方面的法律責任。
6、收益分配條款。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具體收益分配方式非常多樣化,但總的來說不外乎實物分配與現金分配兩種。如為項目公司型合作開發,則其收益分配應受公司法及外商投資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限制,如非項目公司型合作開發,其收益分配也應以不損害項目債權人合法權益為原則。如采取實物分配方式,則涉及到的稅費金額可能相當巨大,對此也應作出約定。
7、違約責任合作各方的主要可能違約行為便是不按合同約定履行投資義務,相應地違約責任條款也應重點規制這種情況。除此之外,項目公司型合作開發的合作方可能利用其在項目公司董事會或經營管理層中的優勢地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權益,應在合同中明確此種情形的違約責任
二、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屬合同法上的無名合同,由于我國城市土地的國有性質及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嚴格行政管理,有著眾多房地產管理行政法律法規,因而該類合同在相當程度上排除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時也呈現出較強的中國特色。通常說來,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體現出如下法律特征。
1、主體的'復雜性這是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題中應有之義。與單一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房地產開發不同,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體要復雜得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專門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有著嚴格的資質要求,而合作開發則給大量的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介入房地產開發提供了空間。因此,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體呈現出較為復雜的形態,既可以是外國的法人和自然人,也可以是國內的法人和自然人。我國立法并未禁止國內的自然人作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體,但由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限制,故個人只能作為房地產項目公司(非中外合作經營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股東參與合作開發,而不能以個人名義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活動。
2、較強的行政干預性。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行政干預性主要體現在應履行一系列的審批及登記手續,其效力等問題也受到土地、規劃、房屋及建筑管理等方面行政法律法規的諸多限制。具體說來,包括土地使用權制度及其登記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審批及登記制度,此外還有我國相關外商投資經營企業法關于中外合作(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應履行的審批及登記制度等。對房地產開發進行規劃方面的限制是世界
各國通例,而土地制度和外資準入的審批制度等則具有濃郁的中國特色。在我國合同法領域,房地產合同的行政干預性相對較強,而合作開發房地產的行政干預性在房地產合同中又屬相對較強。這是我們在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實踐和理論研究中不能回避的問題。
3、合作形式的多樣性如前所述,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在合作形式上有著多樣性。在組織形式上,既可以是兩個以上民事主體為從事房地產開發而共同出資設立房地產項目公司,也可以是不成立項目公司而是由兩個以上民事主體聯合進行開發,各方對其開發所得房地產屬共有關系;既可以是內資企業之間的合作開發,也可以是中外合作開發;中外合作開發既可以是成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進行開發,也可以是成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進行開發。當然,不論合作形式如何多樣化,萬變不離其宗的就是合作各方均有出資。而出資的形式主要有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和以資金出資兩種,此外還有一種特殊的出資,即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作為出資。我們認為,在目前的環境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也是一種相對稀缺的資源,是無形財產的一種,以此作為出資,并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在實踐中,單純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作為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出資的較少,因為在合作各方擁有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可直接申請獲得,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通常與其他出資形式共同作為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出資。
合作開發合同3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_________項目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_____》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技術內容、范圍和要求
1、技術內容:
(1)新技術。
(2)新產品。
(3)新工藝。
(4)新材料。
2、技術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開發項目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研究開發經費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1、合作各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經費及其他投資: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研究開發經費總額: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經費來源:本合同約定,項目開發經費由_________提供,或者雙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擔提供。
3、支付
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結算方式
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干和經費實報實銷,合同約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
(1)合同經費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經費出現剩余時,結余經費歸受托人所有,經費不足,不足由受托人自行解決。并且受托人的報酬應包含在結余的研究開發經費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報酬。雙方未約定結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處理。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托人應補充支付,經費剩余時,受托人應如數返還。
第五條 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歸屬
1、屬于甲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屬于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同屬于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研究開發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員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員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4、保密條款不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當事人雙方未就保密條款進行約定的,按《_____》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亦應履行法定的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5、無論合同是否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無論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
第八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并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雙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_________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3)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認定風險責任標準為:
(1)課題在現有技術水平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研究開發人在研究開發工作中是否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
(3)其同行業專家的鑒定結論認為研究開發工作的失敗屬于合理失敗。
3、風險責任應由受托人或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承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九條 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_________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按技術秘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秘密的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秘密的轉讓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專利權取得后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式
1、驗收標準: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參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驗收可采用技術鑒定會、專家技術評估。驗收方出具的驗收證明及文件,作為合同驗收通過的依據。
第十一條 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確定,采取以下方式對研究開發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作各方確定,各自為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條件:
1、甲方: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合作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其他合作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轉讓
未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合作一方或多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產生損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 合作各方權利義務
1、義務
(1)合作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
(2)合作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
(3)合作各方應協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2、權利
(1)對研究開發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2)有依研究開發的實際情況,要求做出有利于研究開發項目的計劃方案的修改的權利。
(3)有權對合作開發投資的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4)有權派員參加各方代表組成的協調指導機構,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協調有建議、發言權。
(5)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享有申請專利權,在他方轉讓權利權時有優先受讓權。
(7)共同開發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開發研究成果,并有在使用、轉讓中的受益權。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合作開發中任何一方當事人違反約定不及時進行投資,或者不履行其他約定義務,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當事人一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對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損失。
2、合作開發合同中,一方當事人以技術出資,第三人對投資合作的技術提出侵權要求的,使合作開發合同終止的,他方有權要求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因此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3、對于合同一方當事人不正確履行合同的,他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該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當事人可以拒絕其繼續參加研究開發工作,該當事人還應賠償其他當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4、推出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對于當事人投入合作開發合同中的投資秘密,已經刊發出的技術秘密和技術情報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違反保密義務而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種賠償責任可能是合同責任,也可能使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應當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乙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后續改進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有權利用本合同項目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進行后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標的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屬于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專利申請權歸改進方,改進方應優先向對方以優惠價格許可使用。
4、對于合同技術的改進,改進方申請專利,另一方應該對改進技術保密,并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5、雙方共同對合作技術做出重大改進,專利申請歸雙方共有。
6、雙方共同改進的未申請專利的一般技術成果,需由雙方另定協議來處理使用權和收益分享的問題。
第二十條 項目聯系人
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為甲方項目聯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乙方項目聯系人。
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_________。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名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合同解除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二十二條 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的內容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和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這里所稱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在訂立技術開發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如果是就技術上沒有創新,而只是對現有的產品外形、工藝變更、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訂立的合同,則不在技術開發合同之列。
2、“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發現、技術發明創造和其他技術成果歸誰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問題。
3、“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是指新的技術成果,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
4、“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共同出資、共同參與、共同研究開發完成同一研究開發項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擔風險的合同。
(1)“新技術”,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初次實現的技術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礎上經過改進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進步的技術。
(2)“新產品”,是指在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與舊產品相比有顯著改進的產品。
(3)“新工藝”是指在生產實踐中根據產品設計要求,能使產品符合_____率、低能耗、縮短生產過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經濟效益的制造工藝。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種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進。所謂系統,是指含有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等相組合的系統工程,如自動化生產系統工程、衛星系統工程等。
5、“驗收”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后,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6、“經費的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干和經費實報實銷。
第二十四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的房地產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轉讓協議:
一、甲方轉讓的標的:
土地使用權:位于地塊1畝,合10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法
1、轉讓價款:雙方確定甲方上述房地產項目按占地面積計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報建費在內),轉讓面積___畝,計___平方米,共計轉讓總價款為:壹億零玖佰叁拾玖萬伍千元(10939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積率和報建費,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無條件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2、支付方式: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續及相關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100萬元。為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該款由乙方先交付給___律師事務所轉付給甲方。
自乙方將定金交給律師事務所轉付給甲方之日起45天內,乙方應再將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額的60%,計為人民幣陸仟伍佰陸拾叁萬柒仟元支付給甲方。但該款只能劃入律師事務所的帳號,并由該所監管,只許甲方使用于辦理上述土地使用權過戶所需費用,待甲方辦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并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該款項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在甲方全部辦妥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并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日計起,乙方應在一年內將受讓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數付清給甲方。
三、履行條款
自乙方將轉讓款的60%轉到律師所的提存監管帳戶之日起,甲方承諾在80天內負責辦妥產權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時,必須交一套土地證、規劃許可證等“五證”的正本給乙方。
有關權證轉讓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配合,辦理權屬轉讓所需的'稅費和其他費用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應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應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繳付通知之日起2天內支付,以免延誤交易日期。
律師法律服務費、提存代理費共計人民幣100萬元,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妥項目(含用地證件)開發的一切合法手續,確保乙方順利進行項目開發。在辦理過戶手續時,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稱辦理,甲方同意協助。
四、陳述與保證
1、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甲方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項目無爭議、無抵押、無查封,保證甲方對其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如發生由此引起所有有關資產產權與第三方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乙方損失。
關于上述轉讓事宜,甲方企業股東會、董事會已做出同意的決議。
2、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乙方保證將按合同的約定,誠信履行義務。
乙方保證受讓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
五、保密條款
本轉讓行為過程中協議雙方獲取關于對方的一切文件、數據和資料等信息,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轉讓,則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讓,則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定金歸甲方所有。
七、爭議解決
若因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珠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時生效,交易完畢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需要變更的事項,另以補充合同形式確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另送相關部門各執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資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占_____%;乙方占_____%。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采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五、雙方的具體分工
1.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____%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七、成果歸屬與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1)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3)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銷。
乙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獲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注3:在實踐中,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合同約定成果分享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為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他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占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他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八、合作開發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
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____%;乙方負擔____%。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合同6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保證愛客電子商務、快樂農場平臺和雙方戰略合作服務行為的合法、公正、順利進行,切實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服務相關條例,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委托協議如下:
一、合作內容
1、甲、乙方雙方就在農場(⑴菜園、現代農業基地、綠色農業基地⑵果園、現代園藝場⑶養殖場、現代養殖場,如養雞、養豬、養羊、養牛、養魚、養鴿等養殖場)分包種植合作服務上達成長期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甲方承諾選擇乙方作為甲方快樂農場贛南臍橙園藝場包種業務的主要供應商和分包商之一;乙方承諾為甲方分包的臍橙項目提供最優惠、最有競爭力的價格和最優質的代種代養代管技術服務,并且為快樂農場提供臍橙代種代管外包服務的交鑰匙技術服務。
2、若乙方在自身的市場業務開發中含有與甲方相同或相似的現代農業基地、果園基地等項目,乙方承諾首選甲方作為乙方項目的主要電子商務服務商并建立長期業務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3、乙方承諾可以拿出顆臍橙或畝臍橙場作為甲方網上包種和預購回購業務進行戰略合作;乙方同時承諾為甲方會員提供標準化、規范化、高品質的種植技術服務、采摘服務、配送服務、攝像拍攝、會員上門采摘接待服務等。
4、乙方委托甲方在贛南臍橙園藝場包種業務項目中擔任乙方合作服務商及宣傳服務提供商。具體包括:甲方在所經營服務的包、種、養等快樂農場服務項目中向愿意使用贛南臍橙園藝場包種業務的相關會員、企業推薦使用乙方的贛南臍橙園藝場包種業務與產品。推薦項目的具體種植技術服務、采摘服務、配送服務、攝像拍攝、會員上門采摘接待服務等一系列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甲方可以協助乙方對快樂農場的會員或企業用戶提供服務及技術配合。
二、權利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公司概況、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等與項目有關的必要的文件材料,并保證所提供材料及內容是真實、有效及合法的'。
2、甲方應積極推薦乙方參與甲方快樂農場會員發展和宣傳推廣活動。
3、甲、乙雙方應指定勝任相關業務的代表人員保持聯系,甲方指定的代表是,乙方指定的代表是;乙方應及時與甲方交流探討,以促進包種業務項目的順利進行和提供全程種植外包服務。
4、在種植外包商務服務中,甲、乙雙方對對方的有關商業機密信息及本協議涉及的所有內容負有保密義務。
5、本協議確定的項目(上述第一條,下同),在未另定書面協議更改之前,視為甲方受托服務項目,乙方不得單方面變更。
6、如果甲方快樂農場會員或企業用戶選擇分包分種乙方的臍橙園藝場果樹成功,即以甲方快樂農場會員或企業用戶簽署合同或接受協議為標志,乙方應在甲方會員或企業用戶接受協議或簽署分包種植合同后,依據會員接受協議條款,甲方與乙方簽署正式的分包分種外包種植協議。
7、乙方應在與甲方簽署正式合作協議后日內告知與甲方快樂農場合作的臍橙園藝場進行分區分塊標志管理、按甲方要求對果樹進行會員標簽識別管理、攝像照相圖片采集上傳管理服務等。
8、甲方確認乙方參與甲方快樂農場合作的臍橙園藝場符合要求后,按照甲方會員發展和包種業務數量要求,將按照有關甲方預購回購乙方果樹分包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給乙方作為預付定金。中途施肥、灌溉、松土等服務甲方不支付任何人工費用,統一等待果樹果實成熟進入采摘完成后,整個果樹分包分種業務年度結束,甲方按分包分種預購合同條款和果樹果實實際重量和數量按照原始合同約定回購價格將剩余90%果實回購款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將甲方采摘下來的果實按照標準化包裝紙箱打包裝箱,統一運輸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運輸費用由甲方支付。
9、雙方了解,乙方的權利取決于甲方與會員客戶簽署合同或接受協議的信息,甲方亦了解,由于乙方極可能須對所簽署相關分包分種外包合同的內容負保密義務,因此,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其與客戶簽署的合同或用戶接受協議,甲方同時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所披露合同內容的保密責任。
三、協議變更
1、本協議經簽字蓋章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協議內容,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要變更時,必須經過雙方同意,并通過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的第一階段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有效期為五年,甲、乙雙方均可在第一階段合作期限到期前30天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延長合作期限的請求,雙方經協商之后可延長合作期限,并訂立補充協議。
3、如果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向甲方快樂農場會員提供所需的包種分包技術服務,甲方除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外,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四、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解決,甲、乙雙方均同意由上海市人民法院管轄。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簽補充協議。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作開發合同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復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
第三條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塊_________端。
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筑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后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2、在本協議簽署后_____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3、在本協議簽署后_____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前期工作安排
1、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占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3、落實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4、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6、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8
合作人:X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合作人: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甲、乙雙方為增加友誼、改善環境,在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甲方有名下的XXX北側臨街 平方米土地。雙方在此土地上建造二層商業門臉,以出租的方式獲得經濟效益。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作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及出資方式、期限
第五條 利潤分配及債務承擔
第六條 合伙人的權利
1、甲方權利:
2、乙方權利:
第七條 合伙人的`義務
1、甲方義務:
2、乙方義務
第八條 合伙的終止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合伙期滿。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充分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執 份。
合作開發合同9
甲方:海南扶貧工業開發區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海南善水房地產開發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 海南教師村”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項目用地面積 平方米(約 畝),規劃用地性質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項目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層(包括住宅面積 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 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 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采用合作開發的合作形式。
甲方出土地,乙方負責投資開發,乙方給予甲方固定回報,承擔全部項目開發費用。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預付甲方人民幣XXXXXX 萬元整(¥ 萬元),作為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并獨立享有項目銷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并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項目的相關批文、經審核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項目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四、其他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后,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10
甲方:*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為促進*域經濟的發展,加快以*為龍頭的山水旅游資源的統一開發與利用,推動仙游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設,*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友好協商前提下,共同達成*旅游景區股份合作開發協議如下:
第一章 合作開發模式
第一條 甲方授權批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相關機構( )與乙方以股份合作形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共同成立**旅游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甲方以現有的基礎設施和景區資源使用權作價作為對目標公司的出資,乙方以現金形式出資入股。
第二條 目標公司按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并成立董事會,董事會由5名人員出任,其中甲方出任兩名董事,乙方出任三名董事。董事長由乙方委派擔任,副董事長由甲方委派擔任。董事會依照董事會章程行使公司的所有投資、經營、管理職責。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財務總監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一名由甲方推薦,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條 目標公司成立監事會,監事會將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對*旅游資源的保護、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監事會由五名人員組成,其中甲方推薦二人,乙方推薦三人。董事會成員和目標公司的高層人員原則上不兼任監事,監事會章程和監管辦法由雙方另行協商制定。
第二章 股權比例與投融資
第四條 目標公司注冊資本金為12308萬元人民幣。乙方在3年內投入80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入股,占目標公司股份65%;甲方以*景區現有的基礎設施和景區資源使用權作價入股,占目標公司股份35%,股權比例(以下簡稱股比)原則上不變。目標公司在正式簽訂協議之日起兩個月內完成工商登記注冊手續。今后,目標公司可根據需要增加注冊資本金,增加費用由乙方負責籌措,甲乙雙方股比不變。
乙方所投股份資金原則上根據用款計劃按三年分期到位,到位資金均進入目標公司帳戶。第一期資金不低于3000萬元(其中在正式協議生效日一個月內到位1000萬元,正式協議生效日起六個月內到位1000萬元,剩余1000萬元在正式協議生效日起一年內到位);第二期資金不低于3000萬元,需在正式協議生效后第二年內到位;第三期資金20xx萬元,需在正式協議生效后第三年內到位。
第五條 為了加快景區的建設,在下列條件同時具備的情況下,由目標公司在正式協議簽訂之日起六年內負責籌措或融資2億元人民幣,用于景區的建設投資(不含房地產。如遇政策性調整,另行協商),甲方提供必要的幫助,所需利息經董事會集體研究批準由目標公司承擔,但不作為乙方股份資金,不改變公司股權結構。:
5.1 景區約15-20平方公里的規劃,已獲得主管部門的最后批準實施;
5.2 在法律法規政策允許條件下,完成征地400畝以上,并辦理完相關的用地審批手續;
5.3 由甲方負責的歷史遺留問題(見附件)已全部解決;
5.4 目標公司在融資、貸款時可以將公司的資產和門票收入作為抵押、擔保;
5.5 目標公司承擔向個人、企業或機構的融資利息,原則上融資成本不高于12%的年利息,銀行融資以銀行利率執行;
5.6 如果甲方董事不同意或甲方不批準融資或貸款,其責任不在乙方。
第六條 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目標公司成立8年后可以將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第三方,甲方有優先權。
第三章 合作開發范圍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將*風景區(包括何嶺公路、何嶺古道自然景區)合作開發的總面積確定為15-20平方公里左右,具體范圍及面積,以有權部門批準的規劃紅線圖為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四章 合作開發目標
第八條 通過股份合作引進資金,施行現代旅游發展理念和經營機制,擴大景區范圍,加大景區特色化建設,努力把*風景區開發建設成為全國知名的,集旅游觀光、休閑度假、康健療養、娛樂購物等功能為一體的國家4A級以上旅游景區。通過旅游景區的影響力,提升仙游良好的社會美譽度和知名度,大力推動和改善招商引資工作,促進當地社會經濟全面快速發展。
第五章 經營范圍和期限
第九條 目標公司在景區自然人文景觀和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的前提下,有權按景區規劃,自主選定法律許可的旅游經營范圍,包括旅游地產、酒店、餐飲、娛樂、會議、演出、體育、展覽、購物、園林等。
第十條 雙方合作經營期限為40年,即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50年 月 日止。若雙方同意,合作經營期限可酌情延長。
第六章 雙方責任與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1.1 甲方成立以縣領導為組長的*旅游景區股份合作開發協調小組,專門負責協調股份合作過程中的相關事宜,以保證合作的順利進行。
11.2 甲方須對目標公司在開發建設經營過程中所需要的土地征用、山地租用、樹木、農作物補償費用制定同類土地優惠標準,并行使法律行政手段,確保征、租遷移補償工作順利推進。尤其在土地使用、稅金費征收方面依照 省、 市以及*等各級政府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予以扶持,除房地產開發相關稅收外,在目標公司成立起5年內按照“先征后返”方式全額返還目標公司所繳的其它地方級稅金費收入,返回金額全部用于目標公司投入景區開發建設。
11.3 *景區的遺留問題(具體問題解決方案及期限由本協議附件約定),由目標公司提供人民幣2200萬元,由甲方負責包干解決,不足部分由甲方負責。甲方負責景區規劃范圍勘界立碑、農保地調整、生態林調整、項目立項報批及目標公司審批手續協調等開發工作所需要的相關事宜;同時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做好旅游區的社會治安、交通安全、衛生防疫、環境保護等工作,并在基礎設施建設、旅游環境改造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費用由目標公司承擔。
11.4 甲方配合目標公司做好*旅游開發所需要的總體規劃、修建性規劃及相關經營性策劃的編制工作,并派人全程參與、指導規劃編制工作。甲方已委托 旅游規劃設計院編制的*-景區總體規劃及重點區域修建性詳細規劃自本協議簽訂后整體移交目標公司,所有費用由目標公司承擔,所有規劃經論證后報甲方審批。
11.5 甲方按照控規要求對規劃區內的溪流、水庫、田地、林地加以嚴格管理;嚴格控制在景區規劃區域內的水源周邊及上游新辦可能污染水源的養殖、加工企業,以確保水源的清潔無污染;禁止在通往景區的何嶺公路、古道兩旁一重山的生態林、山地中違章開山采石或違規搭蓋建筑物、修建墳墓、陵園,以保持優美的自然景觀,并負責監督目標公司按*景區開發的相關規劃進行實施。
11.6 甲方為目標公司招聘的相關人員的子女提供必要的就學便利條件。
11.7 甲方負責做好從 高速公路互通口到景區的道路規劃建設,爭取在5年內建成通車。景區內新建和修建污水處理、垃圾處理、水利、農業、林業、道路或舊村改造等基礎設施項目,甲方應負責將其列入本縣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并以政府的名義或支持以目標公司名義上報上級有關部門爭取低息、貼息貸款或者補助資金。
11.8 甲方負責將*景區內道觀廟宇等宗教場所的建設納入景區的統一規劃中,并理順宗教管理體制,確保*道教祈夢文化得以延續和發揚光大并成為景區的主流宗教文化,積極申請省級或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同時,甲方負責根據宗教政策協商制定道觀寺廟等宗教場所管理辦法,并盡量促使*宗教收入大部分用在景區內與宗教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上。
11.9 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景區開發建設所需的用電需求。
第十二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2.1 乙方負責在正式協議生效后3年內按上述第四條約定向景區投入8000萬元人民幣,6年內按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籌措或通過目標公司融資2.0億元以上人民幣(不包括入股的8000萬元),用于景區開發建設、旅游地產(不含房地產)和運營管理等。
12.2 乙方負責在目標公司成立3年內爭取獲評國家4A級旅游景區,費用由目標公司承擔。
12.3 乙方應優先從*景區現有工作人員中聘用所需合格員工,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薪酬福利待遇(含工資、獎金、社保、醫保、公積金等),具體人員由雙方協商確定。
12.4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根據甲方審批的*景區開發相關規劃進行景區開發建設、經營管理等活動,不得進行任何破壞景區資源和景觀的行為或活動,未經目標公司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不得將核心景區(以有權部門審批的規劃為準)內的建設項目或經營性項目轉包第三方經營。為加快景區建設,乙方負責引進有實力的公司與目標公司合作對核心景區外的經營性項目共同投資開發,具體合作方式須經目標公司董事會全體同意。
12.5 乙方負責對景區內原有及后續投資所產生的所有資源和資產進行妥善保護、維護和經營管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轉讓。并須積極配合甲方理順與寺廟、景區周邊居民的關系,互利互惠,共同努力促進景區的建設和經營順利開展。
12.6 乙方保證前8年所有門票以及景區的其他經營性收入全部投入到景區的開發建設與運營管理中,股東不得挪用或分紅。第8年后目標公司方可開始對公司產生的利潤按股比進行分紅。第2年起以景區綜合營業收入的10%以上金額(不足100萬元以100萬計)投入景區的宣傳營銷上。
12.7 乙方負責配合目標公司在3年內首先解決基礎設施改善和景觀形象建設項目(包括第1年內完成規劃設計和開工建設景區內環線步行棧道、景區入口綜合服務區、景區綠化改造、旅游標識系統等;第2年內修建*瀑布擴水的水資源綜合利用工程、2個蓄水設施、 2個停車場、規劃并動工建設300個床位以上四星級酒店1家;第3年內建設景區標志性建筑、文化廣場等),開發相關經營性項目,完善景區接待條件建設項目(修建餐飲購物場所等)。具體項目在*風景區總體規劃和修建性規劃中確認。
12.8 為加快景區建設,乙方在確保按協議約定當年度股份資金足額到位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目標公司可將景區資產用于抵押貸款,融資所得全額用于景區的開發建設,但抵押融資所得不得作為乙方股份資金投資額度,且抵押期限不得超過本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
12.9 乙方負責引進人才,組建強有力的公司經營管理班子,完成目標公司制定的總目標。經過甲乙雙方的共同努力,爭取在目標公司成立的5至7年內整合其他配套項目包裝上市。
第七章 景區的管理
第十三條 在雙方簽訂正式協議生效日起,目標公司擁有*旅游區的資源使用權、開發建設權、經營管理權、品牌使用權、營銷推廣權、碳排林補權等,同時按照法律所允許的經營范圍進行獨立自主經營。甲方對*旅游區行使資源、門票、水利、林政、環保、民居等監督管理權。
13.1 甲方委派相關人員和目標公司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共同收取景區門票,相關人員的工資等待遇由目標公司承擔,門票價格由乙方提議報上級物價部門批準。8年內門票所得收入全額轉入目標公司用以景區的開發建設與營銷活動。
13.2 風景區所在地群眾可憑目標公司統一制作的證件,進出景區從事生產或生活活動。*境內居民可憑有效證件享受不高于5折的門票或年票優惠;具體實施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制定。
13.3 目標公司應尊重景區內宗教場所的自主性和宗教活動,每年提供1300張免費券給九仙祠用于宗教活動(僅限宗教活動使用),非本景區內的人員進入景區參加宗教活動可給予購買優惠門票待遇,具體優惠辦法由甲方牽頭與乙方和道觀寺廟另行商定。
13.4 目標公司應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要求,做好景區安全、升級、達標、創優等工作。
13.5 乙方在完全采取自主經營的基礎上,對于經營所需人員,根據國家有關勞動用工規定優先聘用所在地居民。
13.6 *風景區旅游開發所需山地、林地及農田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有關征租費用由目標公司承擔。
第八章 景區現有資產、債權、債務處理原則
第十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景區與乙方合作之前與相關單位簽訂的有關合約、協議、租約、承諾書等,若有損害乙方利益的,甲方應負責在雙方簽約之前自行妥善處理,具體處理方案經雙方商定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條 本協議生效之前,甲方負責將*旅游景區與銀行等相關單位所形成的債務、擔保、抵押進行剝離和處理,確保*景區以零債務、零擔保、零抵押的狀況交由甲方指定單位與乙方進行合作開發。
第十六條 凡屬于*景區資源、資產的證件或與雙方合作經營有關的文件(甲方確認已征用土地3處,即*現停車場后側10畝,*南北側150畝,承璜公園東西兩側30畝),甲方負責督促有關單位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將其全部移交給目標公司,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轉至目標公司名下。
第九章 合作范圍內的經營性用地
第十七條 甲方同意委托土地收儲中心與目標公司合作,進行前期土地合作開發,并給予目標公司開發收益回報。甲方協助目標公司在5年內根據已批準的*景區總體規劃在景區內按需分期征用土地不少于800畝(其中水田200畝,山地600畝,第1、2、3年均保證每年完成征地200畝以上,第4、5年年均保證每年完成征地100畝以上),所需費用由目標公司承擔。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對征地費用給予優惠,所征土地應服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性質應嚴格按照政府審批的規劃實施,經營性土地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公開招拍掛等方式取得(出讓地塊的出讓金高于掛拍底價部分可作為目標公司受益,受益資金嚴格按照土地出讓金支出規定納入土地出讓金預算和列支,由目標公司負責全額用于景區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
第十章 其它相關項目的投資
第十八條 為了提高景區的知名度和考慮經營本身的需要,甲乙雙方將著手研究在可行條件下(有權部門批準),爭取在*景區規劃范圍內或鄰近地區提供約1300畝的山地,由目標公司租用,截止日期與本協議同步,用以修建體育運動休閑場所及相關配套設施,其中由甲方協助目標公司征用土地300畝(不含十七條中的800畝)用于該項目的配套設施建設。
第十九條 甲方以麥斜巖景區規劃面積10平方公里左右(范圍以紅線圖界定為準)內現有基礎設施和資源使用權作價入股,乙方須追加投資20xx萬元(不含原*股份合作的'8000萬元),乙方投資款到位時一并納入目標公司開發,甲乙雙方股比不變,合作方式和條件原則上與*景區合作模式相同。乙方投資款未到位前, 景區仍由甲方管理,乙方及目標公司均不得干預。乙方20xx萬元投資款到位后, 景區開發管理以及相關文件由目標公司接管(具體條款另行約定)。若乙方未能在本協議生效后2年內全額到位追加20xx萬元的投資款或未能簽約,甲方對麥斜巖景區的開發建設有權另找投資方。
第二十條 為了連線開發*山區旅游資源,壯大旅游產業并以其發揮經濟拉動作用,甲方同意金鐘水庫溫泉開發項目在對外招商引資的同等條件下,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優先考慮與乙方進行合作,合作具體條件雙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條 為了擴大*景區的宣傳,甲方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將仙港大道的部分廣告位跟標交由目標公司使用。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逾期交繳本協議約定的投入股本金,按應支付金額的0.35‰的比例乘以實際逾期天數向目標公司支付滯納金,用于景區的開發建設與運營管理。協議生效后6個月內乙方20xx萬元投資款未全額到位,且逾期達3個月的,本協議自行終止,目標公司按法定程序解散,乙方已投入資金不予退還;本協議生效3年內乙方8000萬元投資款未全額到位,且逾期達6個月的,目標公司按法定程序解散,甲方可終止本協議,乙方承擔1000萬元的逾期賠償金,乙方已投入的所有資金在抵扣該賠償金后不計利息由甲方負責退還乙方。本協議生效后六年內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第五條約定,通過籌措和融資手段完成累計2億元的總投資額(不含入股的8000萬元、不含房地產),且逾期超過6個月的,則乙方應向目標公司賠償相當于所缺投資額的15%的損失用于景區的建設。
第二十三條 因甲方違約使本協議無法履行,如逾期解決遺留問題、土地征租用延期落實,無法制止其他單位或個人在規劃內違章建筑或擅自開發旅游項目等,影響目標公司正常經營活動并損害乙方利益的,甲方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實際評估的經濟損失額度予以賠償)。
第十二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條 雙方合作經營期滿并無延期繼續合作時,或協議終止公司清算時,目標公司合作期間形成的所有經營性資產(有政府審批,確定產權的資產,具體為食、住、購、娛類資產)按股比進行清算處置。景區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及配套設施等(包括寺廟、祈夢等宗教設施)以及目標公司所擁有的對*景區的資源使用權、開發建設權、經營管理權、品牌使用權、營銷推廣權等以零債務、零擔保、零抵押狀態無償收歸甲方。
第二十五條 雙方合作經營期滿并無延期繼續合作時,目標公司應提前半年對合作期間所形成的所有經營性資產進行統計與評估,提前2個月確定資產處置方案,并確保所有資產處于零債務、零擔保、零抵押狀態。對未經甲方許可而轉讓或抵押資產/資源等損害甲方利益的資產處置行為,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相應的補償金(具體補償金額以雙方認可的專業評估公司評估為準)。雙方合作經營期滿或協議終止當日,目標公司所有資產的經營管理權等全部移交甲方,處置后產生的收益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合作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以股份合作等形式進行經營,雙方可再行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取得項目的合作經營權,但應依法與甲方重新簽訂協議。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作為雙方合作的原則性協議,未盡未定事宜將在正式合作協議或補充協議中明確。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即組成工作協調小組,由甲方任組長,負責正式合作協議前所需的工作,包括對景區范圍的界定、總體規劃的確定、遺留問題的解決期限等。
第二十八條 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產生的爭議有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由任何一方將爭議提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分會)或省級以上仲裁委員會仲裁,該仲裁委為終局。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的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八份,正本四份,副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二份,甲方所屬相關部門各執副本一份。
甲方:*人民政府(蓋章) 乙方: (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20xx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述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雙方申明,雙方都已理解并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軟件開發項目的內容、工作進度與安排、價款、交付和驗收方式等由附件載明。
第二條?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規定的工作進度決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該期限。
第三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和方便條件,協助配合乙方進行軟件的開發、調試、安裝及實施。
第四條?雙方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本合同項目的實際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協助,并提供有關的資料,報表及文檔等,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合法。 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軟件開發費用。 甲方有權在軟件驗收之日起一年內,要求乙方對驗收完畢的軟件模塊出現的非人為因素造成的錯誤及故障,進行免費維護。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軟件開發工作。
可以根據甲方的要求幫助甲方舉辦培訓和技術咨詢,具體的操作方式及費用雙方另行簽署協議確認。依合同收取軟件開發費用。
乙方有義務在軟件驗收之日起一年內,對驗收完畢的軟件模塊出現的非人為因素造成的錯誤及故障,進行免費維護。
第五條 甲方在一年的免費維護期之后,需要乙方對軟件模塊進行維護時,乙方可根據情況酌情優惠收取模塊維護費用。
第六條?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幫助。
第七條?本合同涉及的相關程序、文件源碼的版權屬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使用權。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碼,不得復制、傳播、出售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乙方作品及其程序等。乙方可以在業務范圍內使用這些作品。
第八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合同費用,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雙方當事人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商業秘密。
第十條?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乙方返還預付費用并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上述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對合同的解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四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條 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規則。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
合作開發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甲乙丙三方簽訂了合作開發的《意向書》,各方又按《意向書》同意丁方加入了合作。為了進一步予以明確,現上述各方就共同出資合作開發________________地塊(______號宗地)的有關事項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項目簡況
項目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地塊,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商住綜合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 年。由xx市國土資源局以掛牌的形式出讓。
目前已經由甲方出面競得了土地使用權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______市國土資源局簽訂了《______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書》。為合作開發的順利進行,充分發揮乙方的本土優勢和品牌效應,現各方同意本合作開發不再設立項目公司,而是以乙方名義聯合開發經營,有關手續由各方共同協助向政府管理部門辦理;
二、各方出資比例、付款方式及收益分配
受讓該宗土地使用權的款項______萬元(包括市政配套費、代建費),其中甲方已出資金額______萬元(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______形式劃入______帳戶,票據號碼為:______),丁方已出資金額______萬元(于年月日以 形式劃入______帳戶,票據號碼為:______)乙方出資金額______萬元(于年月日以______形式劃入甲方帳戶,票據號碼為:______),丙方出資金額______萬元(于年月日以______形式劃入甲方帳戶,票據號碼為:______),代建費______萬元(由乙丙二方分別承擔______萬元)。
依據上述出資,結合各方前期對合作項目的貢獻情況,各方確定對合作收益的.分配比例分別為甲方____%、乙方____%、丙方_____%、丁方______%。
收益的分配原則上在合作開發結束之后的一個月內進行,特殊情況另行商定。
三、管理形式
合作開發項目由乙方名義負責實施開發,設立開發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為最高權利機構,由5名成員組成,其中甲方2名,乙方、丙方和丁方各______名。
四、其他條款
1.合作四方競得的土地使用權證辦入乙方后,各方出資的購地款由乙方逐步予以歸還。
2.各方借款計息方法與歸還方式:各方借款年利率均按______%計息,在開發成本中列支,計息日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
3.合作各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違反。
4. 未盡事項由四方協商解決,另行書面約定。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由四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四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號地塊項目合作開發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合作開發建設的地塊位于,地塊出讓編號為號,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折合畝,地塊具體四至以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為準,現該土地使用權正由區國土資源局采用掛牌方式出讓,如甲方按本協議規定順利摘取該土地使用權用于商品房開發,則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組建項目公司開發。該地塊四周尚未掛牌的______畝土地在后期能順利摘牌的情況下也納入合作范圍。
第二條 雙方共同出資組建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進行合作開發。
1、項目公司在甲方摘牌競得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后______天內正式按《公司法》組建。
2、項目公司名稱雙方另行協商,最終以工商部門注冊核定的名稱為準。
3、項目公司注冊_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________萬元,占______%,乙方出資_____萬元,占_____%,雙方均以貨幣資金出資。
4、項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翁XX擔任。
5、項目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建立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三級法人治理結構。董事會由5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3人,乙方選派2人,甲方選派人員中推薦1人任董事長。監事會由3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1人,乙方選派2人,乙方選派人員中推薦1人任監事會召集人。各級治理機構按《公司法》規定行使各自職權,其中,對項目規劃、設計單位、施工及設備招標、對外融資、銷售策劃及定價等重大事項須雙方股東研究一致同意后項目公司方可實施。
6、公司的經營班子及財務人員由雙方派員組建,公司總經理、工程部經理、前期部經理、出納由甲方派出,總經理由董事會兼任,常務副總、財務經理、營銷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由乙方派出,雙方派出人員須具備雙方基本認可的崗位勝任能力,其他人員待公司成立后確定。經營班子權限須雙方股東研究一致同意后書面統一授權。
7、項目公司須接受任何一方派出人員或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的審計、評估等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條 項目公司開發的土地為上述
第一條所指地塊,地塊的取得、手續的辦理、地價的確認等具體約定如下:
1、甲方負責該地塊的摘牌,并在項目公司成立以后及時協助完成以項目公司為主體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手續(辦證過程中的相關稅費由項目公司承擔)。
2、鑒于摘牌土地為毛地,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將毛地轉化為凈地的投資建設。所謂凈地是指完成XX通一平(通電、通上水、通下水、通留和XX、通訊、通燃氣、通熱力至開發地塊及地面平整)具備開發建設條件的土地。甲方需保證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場地平整使土地具備開工建設條件,原則上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XX通一平工作。
3、項目公司取得凈地的價格確定為______萬元畝,其構成為實際支付給土管部門的土地毛地出讓金(具體單價以最終的摘牌價為準)、支付給甲方的甲方為取得土地已經發生的各項支出、甲方在將毛地轉化成凈地過程中尚需發生的各項支出。 號地塊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的拆遷和補償,尤其是閑林鎮里項村地塊拆遷和補償由甲方負責,其費用已包括在______萬元畝的凈地價格之中,由甲方承擔。 號地塊的競得價為該幅地塊的總價款,占總價款_____%的可作為基礎設施配套抵扣的款項、及按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額抵扣的征地成本包括在______萬元畝的凈地價格之中,由甲方承擔。
4、如果以_______萬元畝作價的土地總價款中扣除實際支付的土地毛地出讓金及由項目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項用于土地毛地轉化為凈地的支出外,尚有差額的,差額部分由甲方開具正式票據給項目公司,該部分差額如稅務部門認定不能稅前列支,責任由甲方承擔,其所得稅由甲方自行承擔。
前款由項目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項用于土地毛地轉化為凈地的支出,甲方應負責由收款單位向項目公司開出合法的可以計入項目成本的完稅發票,否則,其所得稅由甲方承擔。項目公司支付給甲方的所有費用,甲方均應向項目公司開具合法的可以計入項目成本的完稅發票,否則,其所得稅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有關資金配套、款項支付、利息支出等雙方約定如下:
1、項目公司的資金投入根據雙方的股權比例進行相應配比并及時到位,資金返還也按雙方的股權比例返還。
2、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投入項目公司的相應的配套開發資金應全部匯入項目公司帳戶,項目公司的開發經營支出一律從項目公司的帳戶中支付。
3、項目在具備融資條件時,雙方同意以項目公司為主體對外抵押融資,并保證資金的封閉運作。
4、項目公司開發資金甲、乙雙方應根據項目實際付款需要按各自的股權比例配套投入并承擔,具體約定如下:
(1)注冊資金:以第二條第3款約定的注冊資金總額按股權比例投入。
(2)甲方前期投入:由項目公司在公司成立后______天內支付甲方前期投入______萬元,同時由甲方開具票據。
(3)土地出讓金: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總價一次性由甲、乙雙方按比例配套投入。
(4)未支付的毛地轉凈地開支:即以每畝______萬元的作價與實際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和已支付的______萬元的差額,其中的______萬元在留和XX延伸段開工時支付,其余在項目公司成立后_______個月內由項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土地款以外的項目開支及成本:包括各項規費、管理費用、施工成本等按股權比例配套投入。
5、雙方投入本項目的資金除注冊資金以外作為項目公司向股東借款,由項目公司支付利息費用,利率約定為年息_____%。
第五條 鑒于地塊周邊尚有甲方已征用但未完全取得使用權的土地____畝,雙方約定甲方必須負責以項目公司為主體在________年____月前摘牌取得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國家宏觀土地政策限制除外),土地取得后也按本合同的條件以_______萬元畝的凈地價格進入項目公司,合并進行開發,毛地轉凈地費用同樣由甲方承擔,資金在土地摘牌后由項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鑒于可能在售樓過程中雙方均需在價格上照顧部分業主,雙方約定在售價確定的基礎上安排______萬元作為優惠額度,由甲、乙雙方按同等折扣予以銷售,甲、乙雙方分別按各自的股權比例享受,即甲方_____萬元,乙方_____萬元,任何一方超出本額度,將在項目分利時扣除稅金后按對方股權比例補貼給對方,未用足額度則由乙方以分利時提前享受。
第XX條 考慮到客觀存在的一些因素,雙方約定本項目在合作過程中如出現原則性問題并且雙方無法協商時,任何有異議一方均有權要求終止項目公司并清算,同時有權要求以本項目施工圖為基礎按各自股權比例分配各種類型的房產,所分配房產的單方成本原則按____元計算,單方成本包括土地、建安、小區配套、規費、設計規劃費用、綜合管理費用、資金成本等。
第八條 為體現雙方的合作誠意,乙方同意在簽定本協議之后支付給甲方定金______萬元。如甲方未能摘牌,甲方需在第_____個工作日返還定金,如甲方摘牌,在項目公司成立后第_____個工作日返還定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發生甲方摘得土地后如拒絕按本協議規定與乙方組建項目公司合作開發的,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提出放棄合作,甲方有權沒收全部定金。
2、如由于任何一方原因導致項目公司受
第三方追索使項目公司受到經濟損失的,所有損失由該方承擔。
3、在合作開發過程中,如甲方違反本協議
第三條第2款,使項目延滯開發和銷售,甲方補償乙方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的_____%作為賠償,遲延超過____個月的每月增加___%的賠償比例。
4、項目公司違反本協議
第四條
第一款的規定,不按雙方的股權比例向乙方返還房產投入的配套資金的,應按乙方已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的____%進行賠償,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5、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協議
第四條
第一款的規定不按雙方確定的時間向項目公司投入配套資金的,違約一方應按對方已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的___%進行賠償。如逾期超過5個月的,每月超過1%的賠償比例。
6、甲方違反本協議
第五條的規定,不參加23畝土地使用權的摘牌或參加但不摘取23畝土地使用權的,應按乙方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總額的 %進行賠償,賠償金在明確責任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7、雙方必須就各自派出人員的個人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如發生因個人違法、違規、惡意操作使項目受損,項目公司可通過適當途徑追究個人的經濟與法律責任,派出方同時也須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其他
1、如甲方未摘得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本協議
第八條外,本協議終止履行,任何一方均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2、本協議條款如有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抵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項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經雙方股東一致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提供擔保、借款。
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及時協商,根據協商意見進行修改或補充,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在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合作開發合同14
我國《合同法》第三百三十六條 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本條是對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違約責任的規定。
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假如;當事人一方逾期不進行投資或者不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百三十七條 因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條是對解除技術開發合同條件的規定。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當具備合同解除條件時,因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關系消滅的一種行為。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規定了解除合同的條件。根據技術開發合同的特點,合同法又規定了技術開發合同可以解除的另一種情形,即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履行技術開發合同沒有意義,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合同法起草時,許多科研部門及有關同志提出,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雖然已經公開,但合同訂立后,技術研究開發人已經有所投入并付出了一定的`勞動,在這種情況下,合同可以解除,但應當明確規定賠償技術研究開發人已經付出的有關費用。還有的同志建議,從實際情況出發,對合同訂立后,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已經由他人公開的兩種不同情況分別規定賠償責任。第一,合同訂立后立即發現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已經公開;對此,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不賠或者少賠研究開發人的損失。第二,技術開發人在實施技術開發工作過程中,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被公開,對此,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應當根據研究開發人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考慮到這些同志的意見可以解決實踐中的一些糾紛,因此合同法草案曾規定,“因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承擔因解除合同產生的賠償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雙方均沒有過錯的,由當事人合理分擔。”又考慮到合同解除后產生的不僅僅是賠償問題,還有解除權的行使等問題,合同法總則對合同解除后產生的問題已有明確規定,故對此不再在技術合同一章中重復規定。
在委托開發合同中,如果研究開發人明知受委托的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已有技術,應改為技術轉讓或者技術服務合同。
在合作開發合同中,合作開發的各方當事人有義務將自己知道技術開發的標的已經公開的情況及時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以減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合作開發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礦產資源開采和土地利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就乙方位于市縣鄉村位于的礦山合作開發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開采礦山的范圍及現狀乙方具有合法礦權的礦山面積大約_________________畝,其地理坐標為:X:_________________ Y:_________________ X:_________________ 。 Y: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合作項目總占地面積約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折合約_________________畝。(詳見宗地圖)。
第二條、合作開采礦山的權屬礦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諾對此享有絕對的、合法的礦山權、礦產權及相關物權,并未就該礦山相關權利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擔保,亦未出租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乙方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即承擔甲方為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等)。
第三條、合作開發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礦山資源作為與甲方進行合作開采開發礦山項目,本項目合作期限為6年,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至20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2、在雙方合作開采礦山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采或者轉讓該礦山及礦產,也不得與其他方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開發此礦山項目。
3、甲方負責項目全部開發資金、設備投入和協調各方面關系,確保礦山順利開采。
4、合作開發期限內,甲方對礦山開采過程中,乙方應當確保進出礦山機械設備,運輸車輛所需道路暢通無阻,如有礦山土地權屬與鄰近他人礦山邊界之間的爭議事項發生,乙方應當積極出面協調解決,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礦山相關資源作為合作基礎獲取固定回報,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協助甲方看管礦山不被他人盜挖、盜采。
6、本項目合作期內,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于該項目的開采開發,但乙方必須提供開發此礦山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按約定將場地移交給甲方。否則乙方須承擔甲方為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作開采期內,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導致的開采期延長,本協議的合作期限亦相應順延。
第四條、利潤分配上述合作開發礦山項目中,利潤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純利潤分配時,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每月利潤按純利潤分配,即除去開采成本(挖機費用、工人工資,車輛運輸費用等)后的純利潤分配。第五條、項目的開采與經營管理項目的日常開采經營由甲方成立專門的工程隊負責實施,乙方不參與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甲方負責全面的開采工作;乙方須積極起到協調、配合作用。第六條、協議的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力求息事寧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提交_________________進行裁決。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納印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地址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地址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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