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經營協議書常用[15篇]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伙經營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伙經營協議書1
合伙人(甲): 男身份證號
合伙人(乙): 男身份證號
合伙人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甲、乙一致同意共同經營東營區濟南路百貨大樓五樓餐廳土耳其烤肉。
(三)甲乙雙方都出資柒萬元作為啟動資金,雙方各占50%的股份。
(四)甲、乙協商一致,決定聘請一名店長,全面負責合伙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員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店長享有每月3000元人民幣的工資待遇,年底給予店長20%的盈余分成。
(五)甲主要負責與“土耳其烤肉”項目的百貨大樓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的開展。
(六)乙享有對合伙經營項目財物賬目的監督權利。對于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 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每月進行對賬),須甲、乙協商一致之后方可進行。
(七)賬目管理:合伙人約定在土耳其烤肉項目運作期間,()甲、乙分別負責對賬目和現金進行管理。甲負責賬目,每一筆開支都得有甲簽字才能從乙方取得現金。
(八)甲乙雙方應該嚴守土耳其烤肉的配方秘密,不得私自送與他人。對有意加盟本店的雙方協商后方可決定。
(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甲、乙商定每年年底進行一次盈余分配。分配時間:暫定為12月31日。甲、乙加店長三方的`盈余分配比例四:四:二。
2、若經營不善,債務按照甲乙各自股份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3、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①合伙期限屆滿;②合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③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確定無法完成。
(十一)違約責任:①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②合伙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伙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名(甲): 合伙人簽名(乙):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伙經營協議書2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系方式:
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系方式:
丁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系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項目”,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2、乙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3、丙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4、丁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5、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正。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條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閱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閱賬務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四條盈余分配
企業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關于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在企業拓展業務時,每個股東按前期投資比例進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資,則按實際投資額從新定股份,各股東應在提出追加投資之日起一個星期內追加投資;
4、追加投資后,應按新投資額核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六條關于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有限合伙人
參與管理,不參與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并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條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為合伙企業的負責人,合伙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方應充分聽取方的意見,在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九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條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2、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三條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后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為準;
8、財務核算應以審核公司內部賬簿為準。
第十四條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違反本合伙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后,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恤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后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條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
3、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 丁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粘貼處 粘貼處
丙方身份證復印件 丁方身份證復印件
粘貼處 粘貼處
合伙經營協議書3
合伙各方:
甲方:xxx 乙方:xxx,身份證號碼:丙方:xxx,身份證號碼:就甲、乙、丙三方合伙經營砂石場的相關事宜,經三方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伙經營的項目
甲、乙、丙三方在位于鎮11村4組共同出資開辦一砂石場,共同經營砂石的生產、銷售及相關附屬業務。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項目完成并完成項目清算之日或三方共同確認之日止。
三、出資金額、方式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元;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已于本協議簽署之前交齊并已投入到合伙項目中。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xx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合伙事項的決策
合伙經營過程中,有關合伙事項的決策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
商一致決定。
五、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甲、乙、丙三方各三分之一的比例進行承擔。
3、甲、乙、丙三方一致確認,因經營砂石場尚有如下合伙債務未清償:1、尚欠xxx青苗、果樹賠償款13000元未支付;2、開辦砂石場前期使用挖機、裝機、雙橋車等機械,尚有元機械費用未支付。
六、現場連砂的銷售
現場連砂銷售價格確定為xx元/車(車箱長度不超過5.6米,車廂高度為1.2米加0.3米圍板)。
連砂的銷售一律執行現款現貨,任何人不得賒欠。
七、銷售款的保管及分配
甲、乙、丙三方共同委托xxx(身份證號碼: )負責保管砂石場的銷售款項,每收足銷售款xx萬元分配一次。
本協議第五條所述債務及其他合伙債務未清償之前,三方均不得分配銷售款項,所收銷售款項應優先用于償還合伙債務。
八、特別約定
1、由于合伙項目以外的原因,現場有一淘金船,任何人不得同意該船在我方現有場地內淘取各種砂料(包括我方撤場后),如要淘取需給我方支付相應費用后方可進行。
2、經丙方申請,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因合伙項目以外原因使用砂石場現場道路,但丙方應額外承擔一定費用,同時,還應負責道路旁
泄洪溝涵管的安埋,確保道路暢通。
3、生產隊現有一水泥路,前期建砂石場被損,我方撤場后應予以修復。由于丙方和船方因合伙項目以外原因也需使用該路,因此,丙方和船方應與我方共同承擔該路的修復義務,費用分擔屆時協商。
4、合伙事項完成后,合伙財產一律變現處置,不得租借。
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簽署日期:二0xx年xx月xx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4
協議合伙人: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共同合伙人為三方,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賓館,合伙人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一、合伙的經營項目、賓館住宿、經營地址:
二、賓館經營宗旨:
共同經營,并獲得滿意的利潤為宗旨;
三、合伙期限:
自xx年至xx年,共xx年。
四、投資方式:
1、金額:(大寫xx)合伙人每份投資額xx。(合伙人的資金可分成兩小股,為一方投資的資金,需提供投資人的姓名及身份證但不得參與管理、經營方式)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2、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大寫),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設立投資存取賬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共有賬戶,并設立合伙方的手機短信業務。
五、合伙共同協商管理人。
管理須敬業,負責的態度管理好賓館。按時上賬、打款、盈利分紅、按投資比例分紅。由于合伙人為五戶聯保,取得農村信用社信用貸款,管理人須按時清息還款。
六、合伙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所占股金比例分配取得分紅;
2、經營過程中先以還清貸款后現金每月分紅;
3、各合伙人貸款期限到期前一個月,盈利不足以還清貸款時,各合伙人須負擔還清自己名下剩余貸款;
4、不得影響他人信譽度或以后的發展。
七、合伙負責人事務。
1、為合伙負責人,要對合伙事件進行日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帳目管理等。
2、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伙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生效。
3、財務須每日每月客戶數目清楚。
4、每月月底合伙人要對管理人帳目核查,簽字后生效。
八、合伙人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共有;
2、共同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債務;
3、合伙人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九、退出轉讓
1、需要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
2、如要退出,折舊與增值三方同意,由余下兩方由回股份方可退出;
3、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出;
4、不得在淡季退出(每年11月、12月、1月、2月)
5、不得轉讓他人,否則按退出方式對待;
6、未經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出造成損失,應當賠償損失;
7、退伙后,以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十、合伙退出清算
1、合伙期間解散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合伙人擔任。如有清算不成由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3、清算后如有剩余資金,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所占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還清債務,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認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合伙協議經合伙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姓名及簽字:
xx年xx月xx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伙經營項目及經營宗旨
1.合伙經營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經營宗旨:甲乙雙方秉承互利共贏、開誠布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二、項目范圍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占總投資額的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占總投資額的______%。
3.雙方的出資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并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雙方方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______%盈余,乙方享有______%盈余。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伙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______%債務,乙方承擔______%債務。
六、新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與新合伙人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5.新合伙人入伙前需評估企業市值,按股數認購;
6.新合伙人入伙所出資額,由原合伙人按原出資額比例分配;原合伙人剩余資金為現出資額,折算現在所持股數。
七、合伙人退伙事項
1、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_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合伙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伙。
3、 合伙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伙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雙方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八、出資轉讓
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人。
九、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托 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協議,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協議;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十一、合伙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 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向其他合伙人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十四、其他
1.甲、乙雙方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內容,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信息。
2.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協議生效及補充變更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協議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6
全體合伙人經協商,對共同出資養殖水產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養殖經營場地及概況
養殖經營場地: 面積:大約 畝。
二、養殖經營場地的性質
養殖場地為租用,租期20年,從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9月18日。租金:每年每畝交納承包費折黃谷800市斤,每年10月底共交納黃谷58480斤。
三、股東姓名、出資額及股份設置
1、養殖總資本280萬元,每出資1萬元按1股計算。
2、股東姓名、出資額、所持股份
股東姓名 出資額(萬元) 所持股份 股東姓名 出資額(萬元) 所持股份
四、養殖經營:人員分工,工資計發,待遇和財務管理
因現有政策限制,租用養殖場地由全體股東委托 作為代表,將租用養殖場地登記人為 。 作為名義上的租地人,應按全體股東的表決意志決定養殖的種類、聯營、入股、出租、轉讓等事務的具體辦理流程,不得擅自處置養殖場,否則應向全體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養殖經營總負責人為 ,養殖 主要由 負責指導、養殖其它魚類,具體負責人為 。工作范圍:負責管理好養殖場的各種投放、捕撈、售魚等工作。財務管理由 任出納, 為會計。
工資計發: 月工資暫定為2000元,招聘的`工作人員為3名,工資暫定每月1500元。
財務管理:
1、出納、會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凡發生收入和支出必須堅持完善手續(總負責人簽批),做到帳、卡、據相符。
2、投放魚苗的價格和售魚的價格應需有三位股東以上(包括總負責人)同意并簽字。其它1000元以下的開支需有兩位股東同意并簽字。小額開支 1個月報一次帳。
五、出資方式:
先出資所持股份70%的股金,剩余30%在20xx年4月30日前付清。
六、股份的轉讓和以后增股:
1、股東若轉讓股份需經其它股東同意方能有效。
2、若以后有新參股人員,具體事宜由股東會商量決定。
七、終止清算:本協議在租期滿后,應予終止并按下列順序進行清算。
1、所欠在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
2、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3、股東按所持股份比例分配紅利或承擔虧損債務;
4、股東按所持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九、本協議經股東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未盡事宜,在實施中逐步完善。
各股東簽字:
持本協議股東簽字:
年 月
合伙經營協議書7
甲方:
乙方:
xx(以下簡稱甲方)與xx(以下簡稱乙方)共同投資經營酒店,甲方先期投資x萬元人民幣,乙方先期投資xx元人民幣,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酒店合作經營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
合作伙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資合股以及適當的經營中的管理,協助甲方提高酒店業務發展和贏利,實現雙方在利益方面的多贏局面。
二、甲方和乙方的初期合作為,甲方投資xx萬元人民幣,乙方投資xx萬元人民幣,就其投資比例對酒店的贏利景象年終分紅以及酒店的經營管理權利(職務)。其所有投資都將用于酒店的原始投資(房租、裝修、經營類手續辦理、進貨、員工開支等),甲方不得擅自挪用和他借甲方和乙方的共同投資款項。乙方可在甲方實施每筆資金開支時提出監督和審查的權利,甲方必須提供相應的票據和開支證明。在次期間出現因資金開支不明而發生的糾紛,按照此協議判定有過錯一方,由過錯方向另一方賠償5%的股份,以解決糾紛。
三、甲方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照最初協議雙方的共同協商后的意愿,投資xx萬元用于酒店的開發和各類費用的支出,由于甲方為擁有股份最多一方所有人,在酒店的經營管理中應享有最高發言權和決定權,但不擁有財務管理權利和財務隱私權。應嚴格遵守財務公開制度。
2.甲方在酒店的發展和經營管理過程中,應在各類事項,如采購、雇傭、裝修、辭退、選拔、財務管理、發展意向等應積極地乙方協商爭得乙方的意見。不得擅自決定各類事項的最終決定。
3.甲方擁有酒店發展和財務的知情權和決定權,可隨時就酒店經營發展中出現的情況召開管理層會議,決議。
4.甲方擁有酒店在酒店經營發展中需要簽署各類合同的首席權和簽名權,但必須讓乙方知情和在場。
5.股份分紅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資比例進行,甲方擁有的股份分紅比例的準確數額應透明,不得在財務上進行弄虛作假的'行為以提高個人的分紅數額。
6.甲方應想乙方提供適當的職位和管理權利,遵照友善和睦的原則,共同管理共同發展。
四、乙方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最初協議雙方的共同協商后的意愿,投資xx萬元用于酒店的開發和各類費用的支出,乙方擁有酒店的管理資格,依據本協議乙方可自愿擔任由甲方提供的酒店管理職務(職位),但不享有財務管理權和隱私權。應嚴格遵守財務公開制度。
2.乙方在酒店的發展和經營管理過程中,應在各類事項,如采購、雇傭、裝修、辭退、選拔、財務管理、發展意向等應積極地聽取甲方的意見和建議,不得擅自決定各類事項的最終決定。
3.乙方擁有酒店發和財務管理的知情權,有權利參與酒店的經營管理,有權利參加酒店經營中的各類會議、決議,有權利在會議決議中發表個人意見和建議,但不具備決定權。
4.乙方不具備酒店在經營發展中簽署其他各類合同的簽名權,但有權利知情和在場。
5.股份分紅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資比例進行,乙方擁有的股份分紅比例的準確數額應透明,不得在財務上進行弄虛作假的行為以提高個人的分紅數額。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繼續投資,在此協議期間內,應積極參與酒點的開發和投資。
五、按照本協議,甲方乙方應如實履行各自的義務,投資比例有一方不符或者投資數額要求分期支付應提供相應理由,如理由不充分,將視為自動退出本合作。分期支付時,每筆金額間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星期,超過則向另一方支付金額3000元。如已經按照本協議履行各自的義務和權利,在履行的過程中出現沒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執行的情況,違約者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股份分紅比例的5%。提前退出本合作,或未到本協議期滿,自動撕毀、退出,將不享受當年分紅,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最初投資金額數目的50%。協議期限: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經過甲方乙
方雙方協商,因酒店的經營和發展的需要,本協議期限頂為xx年,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滿。協議期滿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甲方(蓋章)
簽字
地址:
電話:
年月日
乙方(蓋章)
簽字
地址:
電話:
年月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8
甲方:王
乙方:曾
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資南溪____________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1、三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并以甲方的名義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資經營該砂石廠,同時按照三方確定的投資金額進行營運。
3、本合作項目期限為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三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_____萬元,乙方負責砂石廠的生產和管理。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丙三方分別占砂石廠經營所得40%、30%、30%的純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一年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后續發展資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甲、乙、丙三方各承擔虧損所產生的40%、30%、30%資金。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經三方協商決定由乙方于現場進行生產管理,每月工資4000元。
第五條:砂石廠的具體經營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訂,三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月30日三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經營、生產、財務等情況,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九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該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合伙經營協議書9
合伙人(甲方)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合伙人(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_______品牌________型號的車輛一輛(以下簡稱為“合伙車輛”),合伙車輛裸車總價款為___________元,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購買車輛,由甲方負責辦理登記。
第三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車輛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3.甲方因需聯系貨源、應酬等一些業務工作。車輛每趟(往返為一趟)附加陸百元為甲方固定費用。
4.該車駕駛員確定為乙方,該車駕駛員的工資由甲、乙雙方共同支付。
5.駕駛員工資按照總運費扣除罰款、輪渡費、信息費后的百分之十
6.分紅按每__ 個月結算一次。
第四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1、合伙期滿;
2、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3、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_______ (簽字)
乙方合伙人:_______ (簽字)
___年__月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10
合伙人:(以下簡稱甲方)
合伙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本著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老誠一鍋羊蝎子圍場加盟店,地址:圍場縣圍場鎮南吉星底商18號。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羊蝎子火鍋。
第四條、合伙期限,自20____年5月24日起,至20____年5月24日止,共5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韓冰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2、合伙人肖剛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3、各合伙人的出資,必須于20____年8月5日以前交齊。
4、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請求分割。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利潤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1:1的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額為依據,按1:1的比例分擔。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共同決定,韓冰和肖剛共同商議所有合伙事務,委托一名能夠為加盟店實現經濟效益的事務執行人,合伙人隨時有權更換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對合伙事務進行日常管理,飯店日常管理由事務執行人代為執行,遇到疑難問題必須請示后再做決定;
2、購進常用原料、飯店所需作料由事務執行人監督購買或直接購買,所購物品必須是飯店專用、總店提供的原料必須正規渠道從總店購進;其他日常使用作料一律從正規超市購進并開具購貨單或者發票;其他飯店銷售的商品必須從正規渠道購進。合伙人根據原料、作料購進票據核算財務收支情況。
3、財務管理由事務執行人第一經手人,事務執行人必須建立專用賬單賬戶,賬目清晰準確,票據明細清楚準確;事務執行人每日向合伙人上報收支情況,并在規定時間內上交運營資金。飯店所需數額超過一千元以上必須有合伙人共同簽字。如當時來不及簽字事后及時補簽。
4、人事管理:人員招聘由事務執行人負責挑選,進入飯店的工作人員必須進行登記、監督和管理,外出培訓的人員必須由合伙人共同決定,工資待遇仿照周圍飯店的同等待遇進行定價,其他管理、獎勵措施仿照總店規章制度執行。特殊情況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5、事務執行人負責飯店所有事務管理,新的提議和建議必須有書面記載,由合伙人簽字后實施。合伙人提出的建議和改進事務執行人必須無條件執行,如有現實問題開會研究決定。
6、事務執行人擅自做主處理重要事務,如合伙人監督不到由合伙人共同承擔責任,如合伙人發現問題事務執行人未及時改正,出現問題由事務執行人承擔責任。
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第八條、合伙人共同決定,以于秋紅的名義辦理企業工商登記、稅務、食品安全等各項登記事宜,合伙人共同協調、處理合伙企業對外事務。
合伙企業登記在于秋紅名下,以于秋紅名義與北京老城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加盟協議,以合伙財產支付加盟費用共計六萬元,加盟期限為20____年6月1日至年20____年6月1日,共計5年。
登記在于秋紅名下的合伙企業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有競爭的業務。
飯店出現各種問題由合伙人共同承擔,與法人于秋紅無關。
第九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加盟權利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全體合伙人共同決定,合伙期間不接受新合伙人入伙。
2、退伙。
(1)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3、出資的轉讓。不允許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否則,以退本協議第九條2、(2)③的約定對待轉讓人。
第十一條、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第十二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潤前,應當提取利潤的20%作為合伙企業運營資金,其余按本協議第六條1的約定進行分配;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
第十四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滿三十天;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1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2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兩個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作為退伙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除名。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加盟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11
經營合作甲方:
經營合作乙方:
1、甲方現承租一間商鋪位于斗門里維埃拉146號鋪房屋(建筑面積80㎡)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交納房屋補償金;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房屋補償金交納期限: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押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每月底(29日)前交納下一個月補償金一次,月金額起算: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3、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并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4、合作雙方的變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則追究乙方責任。
5、在合作期間,乙方以匯款方式向甲方交納房屋補償金,匯款單作為憑證備查。
6、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稅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協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7、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押金并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為;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設備;
(5)違約。
8、乙方違反協議第七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三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占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9、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若要提前終止協議(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補償,如因國家建設或出現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終止協議時,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10、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紀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現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11、協議期滿如不續約,甲乙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期限一到,乙方應無條件將商鋪交回給甲方。經雙方移交無誤后,甲方需退還押金給乙方。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合作乙方: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12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店鋪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面積: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烤魚,范圍包括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一、本次合作并無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合約視為終止。
二、在沒有三方同意終止該合同時,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內不得轉讓給他人。
第五條 出資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__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 _ __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 _年 月_ _日已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__ _ 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所有財產為
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店鋪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面積: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烤魚,范圍包括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一、本次合作并無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合約視為終止。
二、在沒有三方同意終止該合同時,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內不得轉讓給他人。
第五條 出資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__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 _ __元(人民幣大寫: ),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 _年 月_ _日已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__ _ 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所有財產為
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一)退資
1. 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注: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及承諾。如:對店鋪所有事情不管不問,消極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項造成經濟損失; ;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資處理。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 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二)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經營期間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務及相關勞動,各家人員不得無故缺勤,上班 否則扣出當日工資,一個月內累計缺勤3天者,扣10天工資
五天者扣15天工資,5天以上者扣一個月工資,(重大特殊情況出外,事假者必須征得另外兩方同意方可離開,此情況不算于累計缺勤)
5.經共同協商討論,各合作人必須有一定的人員參與日常經營及工作,
如相關兩方工作人員多于另一方,其兩方人員必須給予支付工資,金
額以大家商定為準,或不支付兩方工資,而扣取另一方工資,金額以大家商定為準。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最后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未到約定日期而轉讓給另一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字蓋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2)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如果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
財產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用于清償債務或其他執行原因,合伙人實際不能繼續履行其出資義務,與此對應的權利也應因之而喪失,所以合伙人實際上也就退伙了。)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這個是時間的問題了,就是說上邊的情況一旦發生,那么就以發生的時間為退資時間。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這個意思是說:在沒有經得大家的同意,以合作的名義搞其他的業務得的錢要歸全合作人所有,由于這個事情給大家造成損失要全部賠償。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就是說除掉你們大家簽訂的協議或其他的約定,還有沒有經大家的同意,你們合作人當中的任何一個人不得與自己的合作企業進行交易,就是經營往來,也就是做自己企業的生意。
2. 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就是說因為其他的原因必須對大家的財產進行清算,就是散伙的意思了,那么這種情況的清算人就應該由全體合伙人來清算,或者合伙人大家有超過一半的人同意大家合伙人里的其他人來清算,合作的店面解散15天內,必須指定大家同意的清算人或與大家合作的另一方來清算財產,也可以律師、會計師等第三方當清算人,這個情況主要是大家為了公平公正和不想麻煩而找的。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一)退資
1. 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注: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及承諾。如:對店鋪所有事情不管不問,消極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項造成經濟損失; ;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資處理。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 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二)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經營期間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務及相關勞動,各家人員不得無故缺勤,上班 否則扣出當日工資,一個月內累計缺勤3天者,扣10天工資
五天者扣15天工資,5天以上者扣一個月工資,(重大特殊情況出外,事假者必須征得另外兩方同意方可離開,此情況不算于累計缺勤)
5.經共同協商討論,各合作人必須有一定的人員參與日常經營及工作,
如相關兩方工作人員多于另一方,其兩方人員必須給予支付工資,金
額以大家商定為準,或不支付兩方工資,而扣取另一方工資,金額以大家商定為準。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最后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未到約定日期而轉讓給另一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字蓋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伙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伙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經營范圍、經營場所。
第1條合伙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伙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伙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伙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本合伙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經營范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伙人個人承擔。
第5條在執行合伙業務過程中,因合伙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合伙人不能成為其他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7條合伙存續期間,合伙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伙財產,為合伙經營使用。
第8條合伙財產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伙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擔)。
第9條本合伙企業稅后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于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伙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職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企業虧損,按合伙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
第12條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伙人為了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不參加合伙企業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以合伙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伙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被委托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16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伙企業利益活動;合伙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伙企業所有;
第17條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伙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伙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約定其他合伙人的購買權)。
八、入伙與退伙
第18條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約定),并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項以約定合伙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礙合伙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決定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可約定退伙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伙人有權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伙);
(2)全體合伙人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當然退伙:
(1)當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伙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伙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伙企業;不同意,該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伙的,應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條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進行結算后,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伙人財產;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對其退伙前以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伙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業解散:
(1)當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伙企業解散后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后,所余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本合伙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當合伙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年,自合伙協議被批準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選擇退伙)。
合伙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月
合伙經營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三人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共識,特擬此協議:
一、三人本著一切有利于三人合伙的原則,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伙人以勞動力出資的方式,甲方以資金出資方式。
三、退伙條件:
1、需正當理由經過合伙團體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人不利時退伙;
3、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四、____為合伙負責。其權利是:
1、對外開展業務,委托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人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人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五、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利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團體簽訂其他有損合伙團體利益的協議。
六、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協議:
1、全體合伙人同意解除合伙關系;
2、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工程一切資料具有長期加密性,未經全體合伙人運行,不得擅自外泄。
七、糾紛及其解決:
1、自行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可尋求相關部門解決;
八、利潤分配原則:
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總工程運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則;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各合伙人每人各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日期
合伙經營協議書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
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
第三條 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第六條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
獲得最佳經濟效益。(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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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伙經營范圍用語
不規范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合伙經
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合伙期限為 年。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伙人共 個,分別是:
12證件名稱:,
第十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 (可填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
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
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 個月內繳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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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人: 。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 (可填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
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
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 個月內繳足。
(注:可續寫) 。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以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 委托 (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委
派 、其他組織合伙人委派 (注:可根據實際續寫,如無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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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合伙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注:如果全體合伙人都執行合伙事務,此內容應刪除)。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全體合伙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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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十九條 的出資。方式) 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該條;否則,刪除該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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