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經營協議書(精華)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伙經營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伙經營協議書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伙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伙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經營范圍、經營場所。
第1條合伙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伙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伙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伙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本合伙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經營范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伙人個人承擔。
第5條在執行合伙業務過程中,因合伙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合伙人不能成為其他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7條合伙存續期間,合伙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伙財產,為合伙經營使用。
第8條合伙財產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伙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擔)。
第9條本合伙企業稅后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于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伙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職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企業虧損,按合伙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
第12條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伙人為了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不參加合伙企業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以合伙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伙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被委托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16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伙企業利益活動;合伙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伙企業所有;
第17條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伙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伙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約定其他合伙人的購買權)。
八、入伙與退伙
第18條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約定),并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項以約定合伙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礙合伙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決定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可約定退伙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伙人有權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伙);
(2)全體合伙人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當然退伙:
(1)當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伙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伙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伙企業;不同意,該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伙的,應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條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進行結算后,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伙人財產;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對其退伙前以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伙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業解散:
(1)當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伙企業解散后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后,所余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本合伙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當合伙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年,自合伙協議被批準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選擇退伙)。
合伙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月
合伙經營協議書2
甲方: (控股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入股人、分紅利人) 丙方: (分紅利人)
經甲、乙、丙三方反復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 超市用房,面積約600平方米,通過招投標方式取得后,與乙方、丙方共同合伙經營。
二、入股方式:采取股份制投入。即控股人甲方控股總投入資金的51%;乙方入股總投入資金的49%;丙方負責投標成功,并確保甲方簽定承租合同。
三、分紅利方式:甲方分年紅利50%,乙方分年紅利45%,丙方分年紅利5%。
四、經營方法:采取統一經營、統一管理,實行利潤分紅。股東人員采取崗位工作制,定崗定員(即 ),實行工資加績效獎金制。開銷實行實報實銷。
五、經營管理分工: 負責主持全面工作,主要分管招商、進貨、財務、人事等工作; 分管超市日常管理,協助財務、人事等工作; 負責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的`協調事宜和超市的運轉調控等工作。
六、聯合經營期限以甲方與管委會簽訂的合同為準。乙方、丙方在合同期內無論贏利、虧損不得擅自退股,即利潤共享、風險共擔。如乙方、丙方中途退股造成損失由乙方、丙方自行負責。
七、若中途經營不善,需要轉讓經營權,必須征求甲乙丙三方同意,協商有關事宜后,方可轉讓他人。
八、超市重大決策、投入、人事等須經三方會商后,必須兩方以上同意的基礎上,方可實施。一般日常事宜由甲方全權負責,審批處理。
九、單方違約造成的對方損失,將由違約方全部負責,并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入股資金的兩倍賠償)。
十、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十一、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十二、備注:
甲方簽章: 身份證號: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丙方簽章: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資南溪十二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 ,身份證號:,乙: ,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 項目,總投資為 萬元,甲方以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項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銷售凈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項目債務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按比例在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技術和項目現場有關事宜,甲方負責日常管理;與業主、監理方、設計單位的各種工作聯系(包括協商、簽證等)及日常事務。
第七條 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起訴;
第八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九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4
合伙人:
甲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丙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伙宗旨
合伙人秉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綜藝造型專業美發。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五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及方式
合伙人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以現金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計總投資人民幣29萬元整,即甲方出資11萬元,乙方出資10萬元,丙方出資8萬元。
第五條:盈余分配和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開支、員工工資,所剩盈利由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期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3、盈虧按月結算,盈利有了10%就分紅。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如合伙人要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本店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經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伙債務;
⑤甲方在處理業務及日常事項時,須征得乙方和丙方的認可。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
③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有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內部分歧,有分派現象。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其出資額充公。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限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審美觀點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處;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
1、合伙人在經營合同協議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退股,離開工作崗位,否則,股金一律予以充公。
2、裝修、經營期間,任何股東不得貪污、挪用公款,否則,股金一律充公。
3、在經營期間,店內所有開支及收入都應有三合伙人經手簽字,方才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甲方合伙人(簽字):
乙方合伙人(簽字):
丙方合伙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5
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 ,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
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伙負責人 統
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根據各合伙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
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
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
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
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
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
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在單筆交易額為 萬元內全
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在經營期間,合伙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 賬戶上流轉,
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每 (雙月或一季度)月底結算,
并制作結算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
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例如 1、 2、3、。 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
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
業務獲得利益的 倍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合伙經營協議書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就雙方共同持股的位于_________市江頭東方巴黎廣場______(以下簡稱“美發店”)股份轉讓事宜,雙方進行了誠信、友好的協商,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原股份結構:甲方持有美發店30%的股份,另一股東_________(由甲方引薦加盟)持有美發店40%的股份,乙方持有美發店30%的股份。
二、乙方同意甲方在美發店持有的原30%股份,暫時保留到___年___月___日;之后若甲方欲從該店股份中退出,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人民拾肆萬元受讓甲方30%的`股份及另一股東_________40%的股份(轉讓費包含房租、房租押金及預留卡金及未消費卡金、產品)。
三、若甲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后愿意繼續保留在美發店的30%占股,乙方仍愿意一次性支付捌萬元整受讓另一股東_________40%的股份。
四、雙方約定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美發店由乙方獨立經營,甲方不參與股份贏利分配,甲方承諾在辦理股份轉讓手續后,愿意繼續留在美發店從事設計師工作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如因甲方違約(如在附近另開美發店)造成美發店無法正常經營,甲方須賠償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整。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章):簽約時間:
合伙經營協議書7
經營合作甲方:
經營合作乙方:
1、甲方現承租一間商鋪位于斗門里維埃拉146號鋪房屋(建筑面積80㎡)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交納房屋補償金;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房屋補償金交納期限: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押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每月底(29日)前交納下一個月補償金一次,月金額起算: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3、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并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4、合作雙方的變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則追究乙方責任。
5、在合作期間,乙方以匯款方式向甲方交納房屋補償金,匯款單作為憑證備查。
6、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稅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協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7、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押金并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為;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設備;
(5)違約。
8、乙方違反協議第七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三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占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9、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若要提前終止協議(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補償,如因國家建設或出現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終止協議時,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10、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紀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現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11、協議期滿如不續約,甲乙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期限一到,乙方應無條件將商鋪交回給甲方。經雙方移交無誤后,甲方需退還押金給乙方。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合作乙方: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伙從事×××超市,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伙名稱:×××
經營地址:×××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煙酒副食、日用百貨。
第四條:合伙期限暫定 年,自本合伙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伙期限屆滿,經各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伙經營。提前終止合伙或者延長合伙經營應須提前 個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 ×××超市總投資 萬元(¥元)。
2、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 萬元(¥ ),占總投
資總額的 %。
3、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 萬元(¥ )。乙占
投資總額的 %。
4、 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
5、 本合伙出資甲方占投資總額的 %,乙方占投
資總額的 %,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6、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
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伙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 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伙負責
人,全面負責合伙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
2、 乙方享有對財物賬日的監管權利。
第七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電、租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余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預支每月10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余分配。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伙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合同
經雙方合伙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9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全面實施多方共同投資、組建、合作經營的決策,經過以上多方股東的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第一條:合伙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項目名稱:
經營地: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項目業務范圍為。
第三條:合伙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條:出資額
一、出資總額為:
1、甲方以出資,占合作項目股份的%。
2、乙方以出資,占合作項目股份的%。
3、丙方以出資,占合作項目股份的%。
4、丁方以出資,占合作項目股份的%,
本協議簽訂后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五條:合作人職責:
一、負責;
二、負責;
三、負責;
四、負責;
第六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各方都有權參加該合伙項目經營管理和督導工作,有權知道所有的資金用處和運營情況。日常支出以及采購需經合伙各方同意,擇取市場最優惠價格進行采購。一切合理收入與支出均由收據或發票進行結算。各方可保留每月審核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各方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賬目。如項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給予合理解釋的,項目合伙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賬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各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做賬。
合伙項目每結算一次,除各項開支外,經營狀況做到清結。
第七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股利)。出資各方以占有公司股份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出資份額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每年月份匯總上一度公司盈虧狀況,作為各股東股利分配依據。公司盈虧狀況清算完畢后進行股利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八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為了合作公司更好更快的發展,公司后期會吸納新的合作人入股,在新合作人入伙時,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 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 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合作項目經營期間出現虧損的情況下不允許退伙,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且投資及所占股比不予退還,由其他合伙人按比例稀釋。
2、當然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違約一方的股份不予退還,由其他合伙人按各比例擁有。
① 未按約定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 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轉讓,其他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所有合作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的辦法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相關只能管理部門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份,合作人各執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 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伙經營項目及經營宗旨
1.合伙經營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經營宗旨:甲乙雙方秉承互利共贏、開誠布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二、項目范圍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占總投資額的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占總投資額的______%。
3.雙方的出資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并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雙方方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______%盈余,乙方享有______%盈余。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伙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______%債務,乙方承擔______%債務。
六、新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與新合伙人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5.新合伙人入伙前需評估企業市值,按股數認購;
6.新合伙人入伙所出資額,由原合伙人按原出資額比例分配;原合伙人剩余資金為現出資額,折算現在所持股數。
七、合伙人退伙事項
1、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_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合伙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伙。
3、 合伙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伙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雙方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八、出資轉讓
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人。
九、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托 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協議,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協議;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十一、合伙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 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向其他合伙人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十四、其他
1.甲、乙雙方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內容,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信息。
2.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協議生效及補充變更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協議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11
甲方: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見證人):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丁方(見證人):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甲方在北海市工業園區項目已有多年,目前經營狀況良好,有豐富的客戶資源,因擴大生產規模的需要,擬引進合伙人進行共同經營。經乙方實地考察,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乙方同意投入資金與甲方一起合伙經營位于北海市工業園區項目。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共同制作本協議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伙宗旨:雙方自愿合作、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發展、共同受益、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字號: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四條合伙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以現項目中的實物資產和甲方現有的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甲方實物資產及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價值雙方已確認一致。各合伙人的出資金額、方式和份額如下:
(一)合伙人林某某,以實物資產(具體資產清單見附件1)出資,計人民幣元;以商業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出資,計人民幣元;實物資產及無形資產出資金額合計貳拾捌萬元,享有合伙經營項目的份額比例為70%。
(二)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金額計人民幣拾貳萬元,享有合伙經營項目的份額比例為30%。
(三)本合伙項目出資金額共計人民幣肆拾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金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四)項目如需擴大生產規模的,經雙方一致同意,可按合伙人享有份額比例投入相應的資金,雙方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保持不變。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合伙人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項目份額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特別提示:債務承擔部份,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經營的事由;
④合伙人提前6個月通知其他合伙人,且退伙不影響項目正常經營的;
⑤合伙人提前3個月通知其他合伙人,且支付按出資金額計30%的違約金的;
⑥其他合伙人愿意內部購買其出資份額的。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并支付無過錯合伙人違約金。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經營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項目的剩余財產按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進行結算分配。
(三)出資的轉讓。
1、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2、合伙人享有優先受讓權的期限為7天(自雙方作出一致同意之日起計),過期無效。
3、多名合伙人均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可協商購買比例;協商不成,按原項目的份額比例確定。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全體合伙人決定,推舉林某某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項目年度經營計劃;
3、制定項目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項目的基本管理制度和規章;
5、聘任或者解聘項目生產人員;
6、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全體合伙人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7、擬定項目的財務制度,財務制度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能實施;
8、全體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a、處理合伙企業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設備的。
b、改變合伙項目字號名稱或向工商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的。
c、以合伙人名義或以合伙項目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d、將合伙財產或合伙項目的客戶往來款項借給他人的。
e、決定項目的財務制度;
f、決定合伙負責人的報酬;
g、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對合伙企業進行管理的;
h、聘任全職或兼職會計人員及決定會計人員工資薪酬;
i、決定管理人員、生產工人、銷售人員的工資薪酬;
j、決定合伙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及虧損彌補方案;
k、補充協議約定需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他事項。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按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合伙企業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伙人按退伙處理,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可以繼承按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財產;但不能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指定,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企業所欠稅款;合伙企業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在合伙協議生效后逾期3個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按退伙處理,受讓人不能作為合伙人,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私自轉讓財產份額違約金比例按轉讓的財產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無過錯方。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或對外擔保的,其行為無效,產生的法律責由該合伙人自行承擔;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并支付無過錯合伙人違約金。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或對外擔保違約金比例按出質和對外擔保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無過錯方。
(三)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退伙人可以要求按以下方式確定退伙金額及違約金:
1、按退伙合伙人原出資金額按年利率24%與實際合伙年限計算相應的利息加上出資金額一起支付給退伙合伙人。
2、合伙產生的未分配收益,退伙合伙人仍可享有相應份額。
3、合伙產生的虧損全部由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承擔。
4、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支付退伙合伙人原出資金額30%的違約金。
(四)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并支付無過錯合伙人違約金。違約金比例按擅自退伙合伙人原出資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其他合伙人。
(五)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六)合伙人違反第九、十條規定,應按合伙企業實際損失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叁份,合伙人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名(捺手印):
時間:年月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12
甲方: 身份證: 住址: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丙方: 身份證: 住址: 丁方: 身份證: 住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共同投資人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一、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以乙方名義辦理《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證,并注冊為企業法人。
二、投資期限:共同投資人合伙為長期經營。
三、共同投資人共同自愿合伙投資經營 地址: 。前期預投資 萬元整,人民幣。
甲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占投資總額的 %;
乙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占投資總額的%;
丙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占投資總額的 %;
丁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占投資總額的%。
四、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企業內所有財產為共同投資人共有。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一、合伙期間,共同投資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債權債務與合伙企業無關聯。
三、 合伙共同投資人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
三、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四、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
企業承擔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六、盈余結算,企業內盈余每 (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后按約定比例分配。
第三條 事務執行
一、共同投資人委托XX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二、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負責人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四、負責人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可以對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六、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企業的股份;
(2)、更換事務執行人。
七、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合伙共同投資人協商指定財務負責人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任何支出由合伙共同投資人確認后簽字入賬。
八、經營中,對未經共同投資人管理人員同意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壹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的,由經手人全額承擔賠償。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一、合伙企業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二、共同投資人在。合伙企業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三、、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
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四、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五、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責任事項
在合伙企業的經營中,共同投資人出資購買的車輛(如XX車,現掛XXX名下),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不可預見性的事件,風險責任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共同投資人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由簽約方討論)
第七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共同投資人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 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有效。
二、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四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共同投資人(簽字甲方):____ _____
共同投資人(乙方簽字):_____ ____
共同投資人(丙方簽字):_____ ____
共同投資人(丁方簽字):_____ 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13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丶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市場營運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網店(集市店即C店),主營:飾品項目。投資形式:第一個月甲XX三方每方投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元,用作首月網店運營費用,以后看經營情況,按月投入。
第二條:甲乙兩方原有童裝實體店批發店,甲乙兩方共同負責向網店及XXX平臺提供貨源,并保證貨源品質與貨源充足。貨源資金由甲乙兩方承擔,丙方不承擔貨源資金,丙方負責網店運營與管理。如果甲乙兩方無法正常供貨情況下,丙方努力幫助解決,最后還是無法解決貨源供應,丙方有權暫時聯系第三方貨源,以備網店正常運營,直至甲乙兩方把貨源解決好為止。因網店經營造成的斷碼庫存由甲XX三方共同承擔。
第三條:共同經營的網店項目中,合伙人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共同經營的項目中甲XX三方利潤(凈利潤)分配為:甲方占35%,乙方占35% ,丙方占3%。
第四條:甲XX三方任何一方不得在互聯網上經營與合伙事業相競爭與相關利益沖突的一切事業,甲XX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把網店資源移作私用或者其它與網店無關的業務。
第五條:本合伙網店有效期限_______年,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到期滿前,三方合伙人商量決定。
第六條:在合伙期限內,合伙人在不給合伙網店項目經營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日通知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網店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所有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總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丶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丶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全體合伙人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丶清償債務丶返還出資丶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字訂立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14
甲方:李中平
乙方:肖桂蘇王建偉
丙方:姚珍柏
丁方:呂開勇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企事業及其合伙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丙、丁四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萬佳百貨超市事務。
第二條: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萬佳百貨超市
經營場所,回龍寺鎮建設街106號商貿大廈第一、二樓房屋萬佳超市股份分配為:甲方占四分之一股,乙方肖桂蘇占八分之一股、王建偉占八分之一股,丙方占四分之一股,丁方占四分之一股。
萬佳百貨合伙經營期限依照肖桂蘇、李中平與湯海勇、姚作
全所簽訂的《合伙經營超市協議》規定的'5年期限,即從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合伙人同樣享受與分擔李中平、肖桂蘇與湯海勇、姚作全簽訂的《合作經營超市協議》的權利與義務。
四、合伙人出資:
1. 總投入資金由甲、乙、丙、丁四方以現金出資,按所占股份出資。出資總額由四個股東商定。
2. 萬佳百貨超市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任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合伙人的出資仍歸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五、合伙人分工
合伙人實行明確崗位責任制,并且合伙人有權對其它合伙人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合伙人不得私自得利,如發現有私自得利者,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其進行處罰。
六、盈利分配及債務承擔。
1. 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合伙人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債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清償自己應負責的部分。
七、對于在職的股東以工資的形式支付其勞動報酬。
八、超市內部事務必須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由董事長最后決定。
九、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進行賠償,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超市的貨物及流動資金,合伙人有權對貨物及資金進行抽查。
十、合伙人之間發生爭議,應當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經合伙人簽字生效。
甲
合伙人簽字: 乙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丙 丁
合伙經營協議書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遵循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訂立合伙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伙經營的項目
在甲方現有的(恒通)加工場及在羅湖(五方家私城)的銷售鋪面的基礎上,由乙方注入資金,擴大生產和銷售,合伙經營藝術玻璃的生產和銷售(包括批發、零售)。
二、合伙經營的期限
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至雙方協議解除合伙經營之日止。
三、合伙經營的方式和股權比例:
1、甲方以其現有的(恒通)加工場及在羅湖(五方家私城)的銷售鋪面的使用權、轉讓權、處置權作為誠信的書面證明抵押給乙方,乙方按協議約定分三批注入30萬資金。
①第一批資金為10萬元,在本協議簽定的10日內,注入由雙方共同監管的銀行帳戶;
②甲乙雙方正常合作6個月后,乙方再次注入資金10萬元到雙方共同監管的銀行帳戶;
③本協議簽定1年期滿,項目經營呈現良性發展,乙方最后一次注入剩余的資金10萬。
2、合伙終止時,任何一方的出資均由個人所有,乙方的投資三年期滿后收回成本。
3、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以其現有的.(恒通)加工場及在羅湖(五方家私城)的銷售鋪面的資產評估價值持股40%,以其生產工藝技術和經營經驗,持股20%,
四、利潤分配和債務承擔
1、經雙方協商一致,按乙方資金注入的不同時期分別實行以下的利潤分配方案。
①乙方首批資金注入的至6個月滿,甲乙雙方分別按照80%和20%進行利潤分配;
②乙方第二批資金注入至1年期滿,甲乙雙方分別按照70%和30%進行利潤分配;
③乙方第三批資金注入至合伙經營期滿,甲乙雙方分別按照60%和40%進行利潤分配。
2、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合伙經營期內項目生產和經營產生的風險和債務,其中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資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時,按股權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一方必須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承擔的部分,逾期按當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五、新入伙、退伙及股權的轉讓
1、新入伙必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新入伙人對入伙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甲乙雙方在約定的退伙條件出現或不可抗力的情況下可退伙,退火按現金結算。
3、股權轉讓由經雙方協商同意,向第三人轉讓的,第三方受讓人按新入伙對待。
六、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①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項目的經營權、決定權、監督權、合伙經營積累財產的所有權。 ②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項目涉及的業務、人事和財務管理,擁有重大事項平等表決權。③如甲方經營不善或出現決策錯誤,導致項目出現虧損,乙方享有退股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按協議約定共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作,分擔經營風險,共同承擔因合伙經營的債務。
七、禁止行為
1、未經過合伙人同意,禁止其以項目或合伙人名義進行私下的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的歸雙方共有,對合伙項目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從事與項目同類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任何有損本項目利益的活動。
3、合伙雙方任何一方接單、出單均須經公司財務簽字入電腦管理,不得私自出單。
4、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對合伙項目或另一方造成損失,須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八、合伙的終止及清算:
1、合伙經營期滿或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清算人為與甲乙雙方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15日內雙方未確定清算人的或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項目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項目所欠招用的員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九、協議的補充或修改及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補充或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協商不成可訴諸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名、蓋章(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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