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經營協議書范文匯總五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承包經營協議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1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簽訂的書面材料。以下是“承包經營管理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的到您!
發包人: (下稱甲方)
承包人: (下稱乙方)
保證人: (下稱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的xx洗浴的中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
甲方將座落于 的xx洗浴的中心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對甲方所有的xx休閑中心的現狀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經營甲方的上述休閑中心,并保證合法經營。
二、經營方式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
三、承包期限
1、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根據法律規定或本協議書約定,提前解除或終止協議書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金及繳納方式
乙方承包洗浴的中心經營的承包金為______元/年,采取先繳納后使用原則;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繳納承包金: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協議約定的方式收取承包金,
2、甲方于本協議簽字之日將xx洗浴的中心經營所需的各種證照交給乙方。
3、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及時將xx洗浴的中心移交給乙方使用。
4、甲方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督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金。
2、乙方應當在工商管理部門和甲方的授權范圍開展各項經營活動。
3、乙方經營期間的水電費用、證照的年檢相關費用及其他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設施、設備享有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5、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則后果與經濟責任自負。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7、乙方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xx洗浴的中心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8、乙方不得以洗浴的中心名義對外進行擔保或從事與經營范圍無關的經營活動。
9、乙方對于洗浴中的心消防設備設施應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對于因消防設施不達標而引起的災難由乙方自行負責。
10、乙方應在本協議書解除或終止之日將有效證照全部移交給甲方。
七、擔保或保證金
丙方自愿為乙方在本協議框架類的全部義務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丙方提供擔保的期間為二年。
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_____元,乙方違約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主張退還。乙方無違約行為的,甲方應在協議解除或終止后及時退還保證金。
八、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協議書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或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______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九、 其它
1、協議期滿后,甲方如重新對外發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2、協議期滿或解除后,原有設備及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甲方可折價取得該部分設備設施。
3、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
十、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一、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擔保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 公司 (總公司)
乙方: 公司 (上饒承包人的公司)
經雙方友好協商,為拓展建筑市場業務,商定甲方在上饒省成立分公司由乙方負責承包經營。立足上饒,面向全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共同達成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雙方平等自愿,以資共同遵守。
一、經營區域:上饒市。
二、經營項目范圍:甲方所有資質證書所許可的資格范圍(若公開招標或甲方己派員聯系的業務、已跟蹤的業務,乙方不得參與競爭,以信息反饋記錄為依據)。
三、承包經營方式: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四、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暫定為 年,即自 起至 止。
五、承包經營目標:
1.經營指標: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每個經營年度完成財務產值不低于 千萬元。總公司對分公司給予扶植政策,鼓勵分公司在上饒創造業績、擴大公司在本地的影響力,為樹立品牌企業打下堅實基礎。
2、在承包期內乙方向甲方交納管理費指標:上繳底數為每年 萬元人民幣(無論完成財務產值或施工產值多少都要保證),在經營年度第一個月十日前上繳給甲方。
3、乙方出資承攬施工項目,每年保底管理費外,在承攬工程超過1億元業績的部分按照施工合同額的 收取管理費。
4、由分公司聯系跟蹤運作,總公司出資并施工的項目,其利潤分配原則為:總公司與分公司分別得利潤的 和 。在承包合作經營期間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乙方承包經營區域內直接承攬與分公司經營業務沖突侵害乙方區域經利益。
5、合同履約率:合同履約率為100%。
6、質量、安全指標: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達100%;杜絕重大工程質量、環境、安全事故及群體職業病現象發生,安全輕傷事故率控制在0.2%以內,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10‰以下。
7、在經營期內,分公司負責的工程項目獲省級優質工程質量獎,總公司獎勵分公司 萬元;分公司負責的工程項目獲市級優質工程質量獎,總公司獎勵分公司 萬元,獲得國家級優質工程質量獎及魯班獎的視投入資金精力確定。
六、甲、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A、提供在上饒工商部門注冊分公司的證件及合法手續,辦理“省外建筑業企業駐上饒分支機構備案”和政府建設職能等其他部門要求辦理的入市備案手續和中標施工備案手續。負責提供乙方承接業務和拓展市場投標、施工項目報建、與業主函件、驗收所需的印章、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建造師證書及其施工業績等各種證件和相關資料,委托和授權乙方在經營區域內投標。甲方為乙方辦理投標所需的各項證明書。
B、按照上饒市場需要為乙方在上饒開立總公司一般轉賬賬戶,繳納上饒地方營業稅、收支工程款和及時進出投標保證金,方便乙方財務人員使用在上饒開立的一般帳戶銀行印簽章。
C、甲方保證及時將乙方匯入甲方基本賬戶的投標保證金及時匯至招標業主指定賬戶,業主退回的投標保證金應及時退還給乙方原匯入帳戶,不挪用乙方投標保證金。
D、甲方應辦理乙方要求開具的“外出經營稅收活動管理證明,稅收外經證”,除印花稅外,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E、根據施工合同的規定要求甲方開具銀行保函的:a、現金保函,乙方與甲方協商現金比例。b、合同履約保函,甲方要求乙方現金擔保不能超過保函額度的20%現金。
F、協助乙方職業技能培訓,辦理崗位證書,乙方為工程技術人員繳納的社保甲方應及時辦理手續。
2.乙方職責:
A、自覺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充分發揮一切有利因素,積極參與市場競爭,抓好市場開拓和施工任務的承接工作。
B、負責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系工作、協助甲方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負責人變更、各種備案和每年度的年檢工作。
C、誠實守信,認真全面履行與業主簽訂的項目施工合同,并承擔履約的全部責任。足額納稅,守法經營。
D、負責認真貫徹執行甲方的合同、質量、技術、安全、財務、印章等管理制度、措施和辦法,回避經營風險,確保承包經營目標的實現。
E、負責按甲方勞動人事管理部門的規定選擇和使用具備相應資質的勞務班組,并按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規定與合同約定發放勞務人員的工資。
F、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頒發的有關城管、環保、消防、治安、勞動管理、計生等管理規定和甲方的有關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甲方的監督、檢查、指導。承擔辦理上述范圍內有關手續費用支出,以及因違犯其規定導致的經濟、行政處罰與法律責任。
G、負責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為自有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統籌及其他一切保險,并按照國務院第375號《工傷保險條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辦法之規定,為施工項目勞務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否則,乙方應承擔其經濟損失與民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因乙方施工項目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違反法律法規、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不按時繳納給總公司管理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要求賠償損失。
2、因甲方保障服務時效問題影響到乙方信譽,例如甲方財務人員不能及時轉帳、保函和外出經營稅收活動管理證明不能及時開出、投標資料更新不能及時到位、投標文件變更不能及時加蓋公章、因拖拉時間耽誤開標、或個別有意刁難等問題,乙方有權終止合同要求賠償損失。
八、其它:
1、為保證本合同實施,乙方應備足資金,在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向甲方繳納 萬元年承包費用,并在三日內準備好分公司辦公房屋,待甲方辦理完畢分公司、入上饒各種備案手續后三日內將年承包費的余款轉入總公司基本帳戶。總公司為乙方開具經營年承包費收據。
2、乙方在承包經營分公司中的經濟合同,原則上由乙方自己簽訂,若確需甲方法人簽訂的,乙方郵寄或到上饒簽訂,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具體建設工程施工履約過程中需對外簽定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及購貨合同等,原則上不以分公司的名義簽定,如確需簽定的,應當予以登記并且甲方有權監督。
4、乙方為分公司配備的工作人員數量應滿足業務拓展需要,辦公設備和交通車輛、工程機械等一切開支經費均有乙方出資。
5、自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名義的上饒分公司的承包經營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資,甲方確認分公司名下的實有財產均屬乙方所有,甲方以無形資產作為出資方式進行投資,實有投資均由乙方自行負責,本協議期滿后雙方結算時分公司實有財產由乙方自行處理。
6、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分公司及下屬項目工程部與建設單位等發生的合同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而進行的法律訴訟,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應的證件、授權委托訴訟和協助,因提供協助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墊付,待訴訟結束后由具體責任方承擔,如因甲方拖延使乙方錯過有利時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則甲方負責相應責任。
7、乙方對分公司按規定配備相應的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具有對分公司的人事任免權,制定各部門、各管理人員的責任制度和相應的工作流程,并及時將人事資料報甲方備案。積極培養引進人才,特別是建造師、項目經理、工程師和各類工程技術管理人才。
8、為使分公司發展正規化、制度化,乙方必須嚴格貫徹執行甲方實施的質量認證體系規范要求,保證企業的質量管理和質量體系標準化。
9、甲方委派的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對乙方在技術、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進行幫助指導檢查督促,如發現乙方在施工及經營管理中存在問題,有權提出整改意見、或責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有必要時甲方可以參加乙方負責的工程竣工驗收。
10、乙方承包經營期屆滿,雙方未續簽承包經營協議,則自本協議終止之日起兩年內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畢,在清算期間為有利于乙方回收債權,乙方可繼續使用公司相關手續。
11、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發生但尚未收取的債權由乙方享有,甲方應當對乙方催收債權提供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發生但尚未支付的債務由乙方承擔,如甲方墊付,則有權向乙方追償。
13、乙方確認在甲乙雙方結算之前,分公司及其所屬項目部的工程款、工程借款和用上述款項購置的財產(包括賒帳購買的建材等財產)屬于乙方財產,嚴禁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侵占、挪用,否則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附件:
1、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期滿終止或提前解除,乙方應無條件移交由公司承辦的所有資料,甲方無條件將乙方資金歸還到乙方指定帳戶。
3、本協議自乙方辦自行理完畢入上饒手續,乙方領取《建筑業企業進上饒分支機構備案手冊》并繳納保底年承包經營費用后合同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4、本合同壹式 4 份,甲方執2 份,乙方執2份,并經雙方法定代理人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1、甲、乙方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甲方法人對乙方承包經營區域投標授權書。
3、甲方為乙方投標提供的證書原件、印章、資料的雙方簽字的交接清單。
4、甲方提供的基本公司賬戶和在上饒的一般帳戶。
5、甲、乙方公司法人簽字的的證照等復印件。
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拓展建筑裝飾工程業務,實現優勢互補、效益共贏的合作經營目標,甲乙雙方就“北京______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下稱分公司)的設立及承包經營事宜,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分公司的設立
1、甲方授權乙方在設立分公司,分公司成立后交由乙方承包經營,獨立核算。
2、設立分公司需要總公司提供的總公司的相關工商資料及設立申請書等注冊文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3、設立公司需要資金、場地、辦公設施等由乙方負責出資準備,合作協議終止按約定清償相關債務注銷分公司后,剩余資產歸乙方所有。
二、承包經營的范圍、形式與權限
1、乙方承包分公司的經營區域為 ,但凡是涉及特定公司的項目均由總公司承建,包括本條所述的分公司經營區域內的該公司項目。
2、分公司主要經營甲方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核定的建筑裝飾工程設計與施工,乙方在營業和資質規定的范圍內,全面負責分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
3、分公司的承包形式為經濟責任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乙方負責經營、業務、辦公、勞資、稅務等所有運營費用,承擔分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和經濟、法律責任。
4、乙方需要保證合法經營,健全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并接受甲方監督。每季度第一個月 0號以內,乙方應將分公司上一季度的工程報表、財務對賬單與流水賬冊、業務管理報表等復印件交給甲方備案,如有必要,甲方有權要求核實原件和相關憑證。
4、分公司的出納由甲方指定或更換,公章由甲方指定的出納管理,分公司應建立相關公章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乙方也應嚴格遵守相關制度,出納崗位的的工資標準由甲方確定,工資和相關社保福利由甲方支付。
三、承包期限、承包費與承包抵押
1、乙方承包分公司的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乙方承包分公司期間每簽約形成一筆工程款在300萬以下的'業務,應按工程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承包費,如工程款在300萬以上,則按工程款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承包費。如合同簽約價和竣工驗收后實際價款不同,以實際價款為準。
分公司每收到一筆合同款后,應于日內按前款所述比例,將已收到合同款的相應承包費支付給甲方。
乙方對外簽訂的所有合同、協議,均應在日內交一份給甲方備案。
3、甲方承建的特定公司的項目,甲方應把合同價款的百分之五劃給分公司,如合同簽約價和竣工驗收后實際價款不同,以實際價款為準。甲方應于收到該公司項目的每筆合同款后日內將上述款項劃到分公司。
4、承包風險抵押。承包期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價值不低于萬元的財產抵押,并按規定辦理抵押登記。
如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時支付相關稅款、未及時支付員工工資及社保、未及時清償經營期間的債務、未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等,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支付相關債務或挽回損失。
本協議終止滿月,甲方初步確認乙方無經營期間遺留的債務后,甲方應配合乙方解除前款所述抵押。
四、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乙方承包經營提供營業、資質等法定依據,協助乙方辦理分公司注冊、備案等必要的手續。
2、根據甲方的現有條件,提供承接裝飾工程業務所需的各種證件、資料,做好業務支持、服務與配合工作。
3、對分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和指導,派出專駐出納履行監管職責,促進分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發展。
4、負責財務的支持和配合工作,辦理銀行開戶和外出經營稅務等手續,按規定代扣代繳各項稅費,并監督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確保工程款專款專用。
5、有權對分公司所承接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必要時派出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6、為乙方提供承包經營所需要的其他工作服務。
7、按本協議約定收取相關承包費。
五、乙方權利義務
1、負責辦理分公司在當地的登記注冊、備案、銀行開戶等手續并承擔其所發生的費用(如手續費、備案費、勞務工資保證金等),負責辦理分公司本身經營活動中其他手續的申報、申辦事務。
2、負責分公司辦公場所、辦公設施的設置和人員的配備,負責分公司日常經營業務的拓展,承擔分公司的一切投資與運營費用,辦公場所選址后報甲方審批確定。
3、嚴格遵守國家與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納稅,信守工程合同,維護甲方的利益和信譽。
4、遵守甲方的業務、工程、財務等管理規定,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按時支付承包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保證工程款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并確保工程資金專款專用,按時上報工程報表、財務對賬單與流水賬冊、業務管理報表等。
5、負責分公司所承接工程的施工組織管理,擔當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與質量、環境、安全健康貫標負責人的職責,認真把好安全、質量關。同時做到施工資料與施工進程同步,建立完整的施工資料檔案,并在竣工后日內將相關的工程檔案資料移交甲方存檔。
6、負責在建項目與建設方、監理方及其他施工單位的溝通、協調工作,處理好內部勞資關系和對外供求購銷關系,不拖欠工人工資,不拖欠材料貨款。
7、負責甲方領導對分公司的常規巡視、專用或職能人員對在建工程的例行檢查、以及協辦分公司事務出差人員的差旅、食宿、差補等費用。
8、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不得將分公司轉包他人或設立分支機構,不得私刻甲方印章及偽造公司證明、文件,不得將工程款挪為他用或隱瞞、截留建設方支付的工程款,不得以分公司名義對外融資、借貸與擔保,不得對外簽訂低于成本價的低價工程合同及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合同、文書、文件等。如有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或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資格并追究乙方相應的責任,乙方承擔的經濟與法律責任可延伸至本協議期滿之后。
六、經營稅金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分公司所有項目的稅金和各項費用由乙方負責分公司直接自行支付。如由于分公司項目需要由甲方支付稅金或相關費用的,應由分公司提前把相關款項支付給甲方,如由甲方為分公司墊付的,乙方應負責由分公司在日內將相關墊付款支付給甲方。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范圍和經營區域經營,如乙方超出約定的經營區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超出經營區域項目價款的______%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合法規范經營,確保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維護甲方及分公司的聲譽,如乙方經營期間發因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等原因給甲方及分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3、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接受甲方監督管理,如拒絕接受本協議約定的相關監督管理措施,經甲方催告后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4、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支付相關款項,逾期支付的,按日千分之一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八、其他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同等的效力。
2、在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乙方應就是否續約事宜與甲方商議。如雙方同意續約,另行簽訂協議;如雙方不再續約,乙方在協議期滿后結清所有應繳稅、費,清理債權債務后,乙方可自行處理分公司里屬于自己的財產,并辦理相關的移交手續(包括工程檔案資料及分公司證照、證件等)。
3、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可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X X X(乙方) 甲方欲在設立分支機構,暫定名稱為有限責任公司(具體名稱以將來工商登記為準)。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乙方自愿承包經營該分支機構,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內容:分公司可以在 乃至周邊范圍在經營范圍內承接相應的工程。
二、承包經營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數額: 承包方按承接工程合同的總造價,當年度承包工程的合同總造價在 %的比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承包金,當年度承包的合同總造價在 萬以上至以下的部分按的合同總價在為每年的 月 月結算、交付當年全部承包金。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風險抵押金。承包者須于每年的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六、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者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管理職權;
2、根據乙方要求,及需要負責向乙方提供設立淮南分公司的工商登記的審批手續、資料,費用和分公司財產、經營場所等由乙方自行解決;
3、工程項目乙方自行組織完成有困難并申請甲方委托工程管理人員協助完成的,甲方應派出人員,甲方派出人員的報酬、差旅費等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由乙方提供具有相應資質的管理人員擔任淮南分公司的公司負責人,甲方審查后對符合條件的對其任命。
5、 接待工程業主對乙方承接項目工程業績的考察,其接待費用由乙方負擔。
6、 甲方具有對乙方承接項目合同的審核權,技術方案審批權,質量監控權。甲方對乙方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進行隨時監督、檢查的權力。
7、 當乙方需要甲方提供項目經理時,甲方負責安排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擔任項目經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8、 甲方在 地區為乙方設立獨立財務賬戶并由乙方安排專人負責管理。乙方每次有工程款進賬時,需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可安排財務人員前來檢查工程款支付情況,要求做到專款專用。
(二) 承包方:
1、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該企業分支機構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并行使一切經營管理職權。
2、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發包企業的監督,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須自覺接受甲方的質量監督、財務監督、遵守法律監督;
3、在承包期間不得擅自改變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和經營范圍,如確實需要改動, 應經發包方書面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4、負責地區的工程項目承接業務,自行承擔各項經營費用及承擔風險,包括承擔工程的各項費用,自負盈虧。
5、 承包期內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出租、贈送等。
6、 承包經營期間,不得以被承包上級企業及分支機構的名義進行擔保、貸款簽訂與建設工程無關的合同。
7、 所得承包收入應依法繳納各種稅金。
8、 應每_________月(季)的_________日前據實向發包方報送企業分支機構的財務報表。
9、 分公司所有的印章全部由甲方提供。合同期滿或解除后三日內交還給甲方提供的印章、證照(分公司公正、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及相關工程資料。乙方不得刻制發包方、分公司任何印章(含項目部等印章),不得制作jia證件、假資料、假文件等。
10、 承包期間,乙方聯系承接的項目應及時于案,隱瞞不報的,雙倍支付承包金。并另付 萬元違約金。
11、 工程竣工或保修費,工程竣工至保修期內,乙方按相關規定要求,履行保修義務,乙方必須有專人保修人員為工地服務,否則甲方將按實際開支從保修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七、違約責任:
1、發包方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長承包期限;
2、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造成承包方無法正常經營的,,承包方有權終止合同;
3、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逾期 天內不能足額交付承包金的,發包方有權收繳承包者的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并有權解除合同、要求承包人補足承包金、并支付承包金延期期間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違約金。
4、承包方嚴重違反合同或嚴重違背法律、法規的,發包方除有權收繳承包方的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外,還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方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5、承包方違反約定刻制發包公司、分公司印章的,制作購買jia證件、假資料、假文件等的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發包方經濟損失的,承包方應予以賠償。乙方因此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 承包期間,乙方聯系承接的項目應及時于10日內到甲方備案,隱瞞不報的,雙倍支付承包金、另外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給甲方
7、 乙方以甲方名義及分公司的名義簽訂借款合同,因此所形成的債權債務,甲方概不負責往來結算。如因此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除賠償損失外,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支付違約金。
8、 乙方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現安全事故則由乙方負責處理、負擔賠償金,乙方承諾不給甲方造成影響,因此給甲方帶來損失的,或者造成其他負面影響的,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八、 合同變更、終止和解除
1、 合同期滿雙方不續簽合同,或者承包的分支機構被吊銷經營資格,本合同自行終止;
2、 乙方施工的工程。因質量問題,整改后仍不能通過驗收,并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
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5
甲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 方:
住 址: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在 設立分公司,分公司的管理、業務開拓均有乙方承包經營,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目的
為了擴大總公司規模,增強效益,同時規范分公司的運營,防范經營風險,促進乙方的責任心及積極態度而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 承包方式與期限
1、甲方在 設立分公司,任命乙方為分公司經理,全面負責 分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
2、甲方可以根據需要派一名內勤人員駐分公司辦公,其他分公司人員有乙方聘用;
3、分公司設立的事宜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4、分公司設立后的經營資金、費用及分公司人員的工資、保險等均有乙方承擔;
5、分公司承包建設施工工程由甲方提供一切證件、手續;
6、分公司必須保證在一年內將不少于3人以上的建造師注冊到總公司(與建造師相配套的技術負責人、十大員、特殊工種等)。
7、總公司應及時通知分公司所有人員參加各類培訓(如:建造師、三類人員安全培訓等),所發生的費用有分公司自理。
8、承包期限與甲方經營期限相同。
第三條 乙方承包經營范圍、管理費用及交納方式
1、乙方承包經營范圍與甲方經營范圍相同;
2、管理費收取為比例提成制,乙方按照分公司承包工程工程款的0.5%向甲方交納管理費;
3、管理費的交納日期為分公司每次收到工程款的當日內,工程款分批支付的,乙方按照分公司每批收到的工程款的比例交納管理費;項目主體工程結束前,剩余部分需一次性交完 (工程造價 100萬元以內的簽訂合同時,一次性全額交清管理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可以根據情況更換、派駐分公司的內勤人員;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分公司的經營;
3、甲方有權制定分公司的財務制度和管理制度;
4、甲方應當根據分公司的經營需要提供印鑒、證照、帳戶等;
5、甲方應當配合乙方進行經營、管理及處理相關法律問題;
6、甲方可以根據分公司具體情況審核、查閱分公司與經營有關的所有材料和公司賬目;
7、甲方不得在 區域內再設立分公司,并不得在本區域內自營相同業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自主聘用公司工作人員;
2、乙方可以自主選擇承包的工程項目并使用甲方的資質進行招投標;
3、乙方交納管理費后的盈利歸乙方自由支配;
4、乙方參與招投標的或未招投標的所有項目合同、中標通知書等均應申報甲方登記、備案存檔;
5、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交納分公司的各種稅費;
6、乙方應當遵守分公司的各項財務制度、管理制度及甲方對分公司的管理制定;
7、乙方應做到盡職盡責的管理施工項目,保證履行 《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8、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勞動制度給分公司人員發放工資并交納各項費用;
9、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對外簽訂與經營無關的各種合同。
第五條 協議的解除
1、乙方不按約定交納管理費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2、乙方不遵守公司財務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3、乙方利用分公司從事犯罪活動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4、乙方不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組織施工建設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5、乙方不如實申報招投標項目或未招投標的項目合同等資料的及申報項目結果不實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同時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6、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對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簽訂與經營無關的各種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7、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對外設置虛假債務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及根據情形要求國家機關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8、乙方因其他原因無法正常經營、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9、甲方在 區域內另行設立分公司或在本區域內自營相同業務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0、甲方無故拒絕配合乙方經營分公司業務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分公司承包工程、建設施工等行為導致甲方向第三人承擔責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
2、因分公司聘用工作人員、施工人員等用工導致甲方承擔工資、保險、人身損害賠償等責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
3、乙方不如實申報招投標項目或未招投標項目資料及招投標結果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項目的造價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因乙方對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簽訂與經營無關的各種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損失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對外設置虛假債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損失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因乙方其他
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受到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7、因甲方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義務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給予賠償。
第七條 協議的終止
本協議自甲方免去乙方分公司經理職務或乙方辭去分公司經理職務時終止;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自愿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因本協議被解除、終止的,雙方對與分公司承包工程施工有關問題發生爭議,自愿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開具外經證程序
按照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的通知,自 年1月1日起,凡工程中標簽定施工合同后,一個月內必須開具《外出經營許可證明》,超過期限罰款5000-50000元。
第十條 施工合同的訂立生效
凡今后各分公司所中標工程必須有法定代表人到場簽字方為有效,法定代表人有事確實不能到場的,有法定代表人指定其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第十一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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