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合伙經營協議書合集10篇
在現在社會,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伙經營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系方式:
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系方式:
丁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系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項目”,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2、乙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3、丙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4、丁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5、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正。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條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閱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閱賬務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四條盈余分配
企業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關于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在企業拓展業務時,每個股東按前期投資比例進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資,則按實際投資額從新定股份,各股東應在提出追加投資之日起一個星期內追加投資;
4、追加投資后,應按新投資額核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六條關于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有限合伙人
參與管理,不參與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并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條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為合伙企業的負責人,合伙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方應充分聽取方的意見,在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九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條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2、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三條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后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為準;
8、財務核算應以審核公司內部賬簿為準。
第十四條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違反本合伙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后,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恤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后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條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
3、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 丁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粘貼處 粘貼處
丙方身份證復印件 丁方身份證復印件
粘貼處 粘貼處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威寧縣職業中學食堂經營管理等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威寧縣職業中學食堂經營管理,威寧縣職業中學內。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學生食堂及其他服務
第三條 入股金額及股份比例:入股金額由甲方全額出資,甲方占有92%的股份,市場信息由乙方負責,乙方占有8%的股份。
第四條 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分攤盈利和虧損。
第五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決定、監督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股份比例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禁止行為: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和第三方進行威寧縣職業中學食堂經營管理業務活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第七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向威寧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裁決。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3
訂立此協議的合伙人: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2、姓名: 身份證號碼:
3、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伙內容:偉星管業咸寧總代理,由三方自愿合伙組建
第二條 合伙名稱:100家裝飾建材
主要經營地:咸寧市永安大道學府華庭元原售樓部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偉星管業咸寧總代理與建材裝飾,室內裝修。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2年,自20xx年5月30日起,至20xx年5月 30 日止。合伙期滿可續訂合伙合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資。
合伙人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元,享有%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伙資格并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15000.00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合伙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三)對于公司在職(全職)的股東以工資的形式支付其勞動報酬,其具體工資額度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而定。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100家裝飾建材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商行的事由。
退伙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偉星管業咸寧總代理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商行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100家裝飾建材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商行的合伙人。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入伙、退伙、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100家裝飾建材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當月盈余于次月1至10日前結算,并制作結算單。
100家裝飾建材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100家裝飾建材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三方確定后,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100家裝飾建材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伙雙方協商確定。
100家裝飾建材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伙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伙雙方協商同意并在備忘錄上簽字。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購進常用物料;
4、支付合伙債務;
5、出差使用經費(如果金額達到500元以上,須由其他合伙人同意之后,才能報銷出差使用經費)。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100家裝飾建材進行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商行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第十一條 合伙經營的繼續
(一) 合伙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伙經營:
1、合伙事業有贏余;
2、合伙事業有轉機;
3、合伙人要求延續;
4、合伙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商行名稱繼續經營原商行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三)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終止后的事項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即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如有贏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果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伙程序退伙,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伙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手印)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簽名(手印):
合伙人 簽名(手印):
合伙人 簽名(手印):
簽名時間:年月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4
合伙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姓名:,身份證號碼:姓名:,身份證號碼: 為保護合伙人的合法權益,經合伙人協商一致,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余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的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 20xx 年 8月16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30 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合伙人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1) ,需要兩個人,工資支付200元/人/天。
(2) ,需要三個人,工資支付150元/人/天。
(3)20xx年8月16日起,所有的車費和開支都由三人承擔。
2.盈余分配,無論投資的多少,三人都一樣分配。
3.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三人分別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協議;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協議期滿,把所有的貨款、貨物全部算清。
第十條 本協議正本壹式叁份,合伙人各執壹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年
日月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伙經營理發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店名、地址及合作期限
1.店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作期限:合作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為期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1、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占總資本的_________%。
2、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占總資本的_________%。
3、店面裝修完工后根據裝修情況多退少補。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
4、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得隨意請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滿后一并結清。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________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3、每月財務由 ________方保管,________方監管,在每月________日核算雙方簽字后,分紅。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后)。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部分。
2、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
②對于雙方合作事業項目有決定權。
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3、為合作人,其權限是:
①參與合伙事業的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②參與合作業務項目決策。
③負責管理財務收支,生產收支財務報表,并通報另一方。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1、需要正當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3、退伙需提前__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人
第六條:合伙的解散與清算
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終止:
(1)合伙期滿;
(2)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3)合伙經營的事業無法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員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出資總額________%的懲罰性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雙方就項目情況不得隱瞞、欺騙對方,不得做有損于對方權益的任何事。如有違背,過錯方需賠付損失。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糾紛解決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協議注意事項
1、理清合伙人的出資合伙人的出資是合伙業務開展的物質基礎。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合伙人的出資數額不一定相等,出資的種類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須將出資按其價值折為若干股份。因此,無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合伙人出資的方式、金額、期限,都應在協議中明確規定。合伙人出資金額的確定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作價,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重要的是在簽訂合伙協議時必須明確載明各個合伙人的出資金額及比例,如此一來,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2、合伙人的主體資格審查審查合伙人的資格,應當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況、資產情況、有無對外大額債務等,這是簽訂合伙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如果合作方是企業,應保留其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果合作方是個人,應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另外,在審查合伙人主體資格時還應注意以下限制性規定:(1)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2)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限合伙企業中,作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承擔;(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人需要有相應的專業資質,如律師事務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從業資格;(4)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
3、禁止使用的字樣在合伙協議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合伙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20xx)》第二條規定,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合伙企業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則具有欺騙性,由此可能影響正常的交易行為。
4、明確約定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1)合伙人的權利主要包括:①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表決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合伙人都有經營權、表決權和監督權。② 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有權按照協議的約定要求分配利潤。利潤是按照出資比例、投入精力還是合伙事務管理職責或其他方式分配,哪怕全體合伙人都默示同意,都應在協議中明確寫明。③ 查閱賬簿的權利對于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伙人享有查閱賬簿的權利。④退伙的權利協議中應當考慮約定退伙的方式、債務的分擔、合伙財產的分割以及因退伙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如何賠償等。(2)合伙人的義務主要包括:① 足額出資合伙人應按照協議約定實際交付出資② 分擔合伙企業的經營損失和債務具體表現為對外的連帶責任,對內的按比例、按約定分擔經營損失和債務的責任。為避免日后產生相互推諉扯皮的情況,在協議中也應盡量明確約定。③ 競業禁止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向競爭的業務。④ 退伙后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我國法律對合伙人退伙后的.保密義務并未明文規定,在合伙協議中協商約定即能對全體合伙人產生約束力。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6
甲方:X X×(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
乙方:X X X(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摩托車修理行,特訂立本契約。
1.車行正式名稱為“宏達摩托車修理行” (以下簡稱“車行”)。經營門面設在×X市X X路X X號 。
2.車行經營范圍為:摩托車修理,摩托車零配件零售。經營方式為:共同投資、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占。
3.合伙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車行總投資為XXX元。甲方投資×X元,占總投資額55%;乙方以XX市X X路XX號私房門面作為投資。作價XX元,占總投資額45%。投資繳付日期為XXXX.XXX年X月X日。
4.合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略)
乙方:(略)
5.合伙雙方的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合伙經營所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6.利潤分紅與風險承擔:(略)。
7.甲乙雙方的分工:(略)。
8.會計、出納的任用及財務管理方式:(略)
9.違約責任:(略)
10.契約糾紛的處理辦法:(略)
11.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XXXX(印)
乙方簽章:XXXX(印)
XX X X年X月×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自愿達成合伙經營網吧協議,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訂此協議書。
一、網吧名定為《xx網吧》,經營地址定在xxxxx大道666-3號。
二、雙方同意由甲方為法人注冊營業執照及辦理相關許可證等各種相關事項。
三、雙方各投資50%,經營利潤分半,虧損即分半承擔。
四、雙方共同經營和管理。
五、每月三十日結算一次,利潤平分,虧損分半平帳。
六、經營過程遇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補充協議。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伙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法人: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
經營范圍:
第四條 合伙期限本次合伙由合伙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伙,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___________________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________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伙人簽單事項合伙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伙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 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 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不聽勸阻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
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9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址:__市(縣)__街道(鄉、村)__號
合伙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合伙人: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萬元,甲出資__萬元,乙出資__萬元,丙出資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三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商議);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4.三人合作餐廳,除各人費用外,餐廳正常費用三人共同負擔(正常費用包括房租、辦公設備、稅務等),業務運作互不干涉
5.合伙企業應當于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計算該年度企業利潤,所獲利潤優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資成本
第四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購進常用貨物;人員工資發放.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五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禁止合伙人消費后以合伙人的名義經行賒賬,嚴重打折等行為
6.禁止合伙人經行任何有損餐廳利益的活動或行為
7(補充)
8.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六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無法經營,餐廳虧本;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目的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簽訂合同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其他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發廊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發廊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發廊,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發廊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于:,面積: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專業美發沙龍,
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甲方為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支付合伙債務;工資為底薪一千元加公司業績百分之五為經營管理策劃待遇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在合作期間,有任何一方未執行好本身職位工作以及合伙人的責任,拖累其他合伙人,可由甲方代表扣除其每月百分之50的分紅及其扣除百分之50的工資。如情況惡劣給公司帶來嚴重后果可甲方代表給予除名,退伙后按照入伙時的資金扣除一半為補償公司的損失。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甲方同意方可執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方為代表,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甲方__合伙人,擔任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10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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