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管理合同【熱】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經營管理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經營管理合同1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商鋪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第二條 委托經營管理商鋪概況
2.1 商鋪名稱:
2.2 商鋪地理位置:
2.3 商鋪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三條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3.1委托經營管理的期限為 年,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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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委托權限
4.1 委托期間,乙方應使用甲方最終確認的《商鋪租賃合同》以甲方名義與小商戶簽訂租賃合同。
4.2 委托期間,乙方負責小商戶的招商、續租、管理等事宜,并協調處理各方之間的關系。
4.3 委托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鋪的整體市場形象。
4.4 委托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等由乙方收取,甲方無權干涉。
第五條 商鋪管理費用
1、委托管理期間,乙方負責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及外立面經行整體裝修,并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層范圍內的商鋪進行整體運營,同時乙方承擔委托期間內的管理費、水電及其他的運營費。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24%的裝修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委托管理期間,乙方每年以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8%作為裝修折舊費返還給甲方。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委托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甲方因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6.2委托管理期間,出租方如需轉讓或變更該商鋪所有權的,應提前30日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時向受讓人披露本合同內容,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約定義務。
6.3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或撤銷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于乙方如約使用該商鋪的行為,或干涉乙方就該商鋪獲得的使用權的處分的,甲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對該商鋪的裝修費用、宣傳推廣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和承擔相關責任。
6.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該商鋪經營所需的租賃、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電信等事務、手續和申辦有關證照,辦理上述手續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5、甲方同意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屋面、樓頂、外墻的使用權歸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棄。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為提高該商鋪商業價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對該商鋪及該商鋪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進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整體規劃、招商、整合運營。
7.2乙方有權通過關、停、并、分立、裝修、與第三方聯營、合作、合伙、承包、轉租、分租、出租柜枱等形式對該商鋪進行經營,由此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7.3乙方根據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無須經過甲方同意,可以對商鋪進行整體規劃、裝修,乙方有權對該商鋪的結構進行調整,出租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7.4為優化整體運營,甲方有權對其管理范圍內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進行合理使用。
7.5 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商鋪定位、業種業態劃分、商品大類結構、布局規劃、招商組貨、商業培訓、機構設置、開業籌備策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6 乙方負責審核招商對象的品牌,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注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托書(適用于批發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書(適用于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7.7 乙方有權收取租金、廣告費、促銷費及其它來源于該商鋪的合法、附屬收益。
7.8 乙方協調解決小商戶、消費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間的沖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9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10在委托管理期限內,有關商鋪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車位使用費等由乙方向物業公司繳納。
7.11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所有協議都應交一份給甲方保留備查。
7.12乙方有義務要求、監督小商戶進行合法經營。
7.13 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甲方負有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按約定的裝修標準進行整體裝修的責任,租賃期限屆滿后,如雙方決定不再續約,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約定的裝修標準(裝修標準如下約定),將該商鋪交付甲方使用。該商鋪交還甲方后,雙方就本協議形成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裝修標準如下:
商鋪裝修標準:
商鋪地面:
供 電:
間 隔:
門 面:
公用設備、設施及公共區域
地 面:
供電供水:
照 明:
消防設備:
通風設備:
乙方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上述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照下述方式處理:
1、乙方以裝飾、設備差價為標準,雙倍賠償;
2、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其他
9.1、 因該商鋪的租賃所產生的有關稅費承擔,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由承租方承擔。
9.2、 雙方均有義務配合與協助該商鋪實際經營者辦理相關經營所涉及的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務、手續和證照申辦。
9.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該商鋪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4、 乙方以本協議甲方所填寫的題述通訊地址發出的書面文件,在發出之日起第3日即視為合法有效送達。
9.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9.6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本協議壹式肆份,經雙方共同簽署后即時生效,出租方執壹份,承租方執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營管理合同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自有產權、位于進賢縣勝利中路39號______層______號房、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的物業,作為帝亞·世豪商業中心的組成部分委托乙方對該物業進行統一經營管理,達成一致意見并簽定本合同。
一、委托前提
1、甲方必須是帝亞·世豪商業中心(下稱“世豪商業中心”)某一商鋪的產權擁有人。
2、甲方簽署本合同時,必須親自到場,如不能前往,受委托人必須持有甲方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及相關資料。在委托期內,甲方不得自行將商鋪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對外租賃經營。如甲方私下利用業主權益或以世豪商業中心名義作經營業務,均屬違反合同行為,甲方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3、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審慎義務,對合同風險充分防范。
二、產權管理
1、甲方對所購物業擁有自主產權,也擁有將該產權抵押、轉讓、贈送、繼承等合法權益,并不因委托乙方經營管理該物業而改變。
2、甲方產權所有的物業有關保險事宜由各產權人自行辦理并承擔費用。
3、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如發生變賣、轉讓、贈送、繼承等導致產權變更的法律事件時,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門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外,還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變動手續,有關變動不得違反下列原則:
3. 1.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繼續履行原業主所簽定的委托合同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至原合同期滿。
3. 2.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受讓人、受贈人或繼承人完成產權變更前,承擔原業主與世豪商業中心的帳務和債務。上述保證原則須以甲方及物業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之文件,交乙方備案后方可辦理產權變動后之各項委托事務。
4、甲方在發生產權變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報,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與買受人或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變更產權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買受人、受讓人或甲方之繼承人確認上述事項之文件,乙方有權拒絕接受其變更、請求。
三、委托內容
1、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將其物業用于商業出租經營,乙方以固定回報方式向甲方支付委托經營利潤。
2、在委托乙方經營期間,甲方明白為配合經營需要,其自有物業的使用權會受到有別于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與制約,具體規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3、甲方委托乙方經營其物業后,乙方將代表甲方就世豪商業中心經營方式、策略、價格、物業保養維護等方面作出決定或調整。基于受托權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內,乙方旨在維護大部分業主共同利益任何作為 或不作為行為,均視為事前已征得甲方授權與同意而無須再另行授權。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并向業主支付其應得的固定回報。
四、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物業的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五年。
五、業主權益
1、.固定回報利潤
甲方采用本合同委托乙方經營管理其物業,在委托期限內乙方按甲方物業購置價10%/年比例,作為對甲方的固定回報利潤。
2、支付回報方式
2. 1委托期內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報在業主購買物業支付部分首期款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后給予支付,抵消相應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報均在該年年底召開業主大會并予以發放。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托方案條款所規定的固定回報利潤分配;
2、在委托期間內,甲方保證不因自己物業的抵押、轉讓、繼受而影響委托合同的執行和世豪商業中心的經營;
3、若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發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4、在委托期間內,甲方除利潤分配權益外,其他有關世豪商業中心經營、物業維護管理之決策與執行等均由乙方全權進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獲得收益而發生的政府稅項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服從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與收費;
7、甲方可采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經營建議,但沒有決策權;
8、甲方應當恪守并認真履行合同及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合同,并承擔乙方經濟損失,終止執行期間因甲方物業的存在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仍須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及物業管理,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擁有世豪商業中心內外的一切空間利用權,如做廣告、掛牌等;
2、負責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協調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系;
4、負責利潤分配方式的制定與實施;
5、保證世豪商業中心各項經營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倘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認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項權利與義務、如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條文作出修改或變更,一方必須先將修改或變更意見書面通知對方,共同協商后方可作出變更。
2、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物業無法正常使用,雙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違反合同,并經對方提出后仍不予改正的,對方可終止執行本合同,并有權對由此而拖欠的費用及造成的相關損失提出追討和索賠。
4、如雙方合作中發生原則性爭議,應盡量協商解決;無法達成協商意見,可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5、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法人變動、重大經營變動、企業轉讓或兼并等情況,必須以書面通知送達甲方,并轉達新的法定權益人是否繼續按本合同規定執行至合同期滿,或提出新的托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單位蓋章:
經營管理合同3
訂立合同雙方 :
______縣________鄉______村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縣______鄉______村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水果生產,增強農民經營果園的責任心,滿足城鄉人民生活和對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體和個人的經濟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認真討論,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果園的地點和數量
甲方將坐落在________的果園_______畝承包給乙方,其中:_________樹____株,____樹____株。土地及果樹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受益權,在合同期內乙方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但不得買賣和出租。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年,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陰歷)止。
第三條 承包費、交費時間及辦法
乙方在承包期內,自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費人民幣____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費人民幣_______元,……。承包期均以現金上交,甲方收費后開出收據。交費時間均為每年的_____月___日(陰歷)以前。
(本條也可采用列表形式,見后表)。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共為乙方提供貸款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撥給乙方上級分配的化肥指標______公斤,農藥指標______公斤,……。
2.甲方提供果園內守護房___間(如果有此條件)供給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執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但不得千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加強對果園的管理,及時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蟲害,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負。
2.加強果樹生長期內的修枝撫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樹勢樹形,以延長果樹的結果期。果樹修枝材歸乙方。
3.乙方有果園的自主經營權,有水果銷售權。如果承包期間國家有派購水果任務,乙方必須優先滿足國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間,乙方應加強守護,日夜有專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損壞、糟踏果樹的人或畜,由甲方協助處理,損壞或糟踏一株果樹,罰款一元,甲乙雙方按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個水果,罰款______元,由甲方協助處理,幾罰款收人歸乙方。
6.在承包期內,果園范圍內的空隙地,乙方新種植的果樹,結果收益甲乙雙方按__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滿后,由甲方一次付給乙方新種果樹年產價值的______倍(或付給______元)。
7.乙方對果樹噴灑藥物,應提前通知周圍群眾,以防發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屆滿,乙方應全部還清貸款并將果園、房屋、工具等物資如數交還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貸款和化肥、農藥……指標,不提供看護果園的房屋(如果有此條款)和工具;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護不善,果樹被偷砍或損害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金______元。
4.乙方通期不交承包費,每逾期___天,應向甲方償付欠交款___%的違約金,并限期____月內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權收回果園另包。
5.乙方噴灑藥物不按農藥使用規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負責。
6.合同期屆滿,乙方如丟失、損壞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應據實賠償。甲方提供房、工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間,果園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致使當年水果減產和絕收,可減少或免交當年承包費;如造成絕收,可減少或免交當年承包費;如造成減產,由雙方協商,據實遞減乙方的承包費。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樹損害,乙方不負責任。
第八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終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滿獷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承包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如重新發包,在同等承包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應交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訂附件 果園經營承包費數量及上交時間表上 交 時 間上交承包費(大寫甲方收費人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共交承包費: (大寫)
經營管理合同4
甲方:___縣電力公司供電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營銷人員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供電所20____年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努力降低經營成本,全面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行業服務工作質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轄區內電力設施維護、巡視、表計抄收經營管理特簽訂本內部管理協議。
一、管理形式:工效掛鉤、月核年兌。
二、管理范圍:
甲方將_______臺區的10KV網絡、配電設備設施及其0.4KV以下的線路、戶表等項目的維護、巡視和抄表管理工作交由乙方負責執行。
三、經濟指標和考核辦法:
(一)經濟指標考核表(見附表)
(二)考核辦法
1、指導性指標考核
考核按售電收入、售電均價、線損、抄表戶數、主管業外收入、維護等六項指標進行。
(1)售電收入工資:占工資總額的30%。按完成售電收入的80%為獲取工資的起點,按照比例拿取售電收入工資,完成計劃售電收入可拿100%售電收入工資,超出計劃售電收入的仍按比例增加售電收入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2)售電均價工資:占工資總額的15%。售電均價=售電收入÷售電量,以完成售電均價的80%為獲取工資的起點,按照比例拿取售電均價工資,完成計劃售電均價可拿100%售電均價工資,超出計劃售電均價仍按比例增加售電均價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3)線損工資:占工資總額的15%。按照完成比例拿取線損工資,完成計劃線損可拿100%線損工資,超出計劃線損仍按比例增加線損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4)抄表戶數工資:占工資總額的25%,按照每抄表一戶獲取抄表戶數工資。
(5)主營業外收入工資:占工資總額的5%。按完成主營業外收入比例獲取相應的主營業外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6)維護工資:占工資總額的10%。對稽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每起扣減維護工資費用的25%,因維護不善造成經濟損失、社會影響以及引起安全事故的扣完全部維護工資。
(7)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各項考核指標加權平均數的80%的,做待崗處理,只發300元基礎工資,并限班學習直至重新上崗。
2、約束性指標考核
(1)服務與投訴:對用戶反映或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和上報所領導,未及時處理和未上報的每次扣50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按其相關規定追究其經濟責任。若投訴屬乙方工作范圍內的問題,投訴到供電所并經查證屬實的每次扣50元;投訴到巴東縣電力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按其相關規定處理。
(2)抄表合格率:月抄表合格率100%。查出漏抄、估抄、多抄等現象,每戶每次扣50元。
(3)增供擴銷及停電工作:用戶新增容量、變更用電地址、臨時用電及停電工作(事故處理按規程規范執行的除外)等未經所領導批準,擅自停電及開展業擴業務的,除按規定補交損失電量電費外,每次扣50元。
(4)“三代”管理:不得請人代抄、代收、代維,一經發現每次扣100元,發現三次及以下者作待崗處理。
(5)“三亂”管理:不得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每出現一次扣200元/次,出現三次及以上的,作待崗處理。
(6)電力設施保護:加強責任區內電力設備的巡視檢查工作、線下建房、被盜竊或遭破壞的電力設施未及時發現并上報的每次扣200元。
(7)非表計抄見電量所收款項不得折算為電量收入,可抵臺區總收入,由甲方掌握考核,一經查出從月兌現工資中全額扣除,扣完為止。
(8)安全生產:按《安全責任書》等內容標準進行考核。
四、工資兌現:
月兌現工資=基礎工資+月績效工資
(1)基礎工資為300元/月。
(2)月績效工資=售電收入工資+售電均價工資+線損工資+抄表戶數工資+主營業外收入工資+維護工資。
(3)月實際發放工資=基礎工資+月績效工資×80%,其余的年終兌現。
五、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巴東縣電力公司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變更協議。
3、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_年___元__月1日至20___年12月31日止。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經營管理合同5
甲方:(XX飯店)
乙方:(XX飯店管理公司)
甲方與乙方經過認真協商,就XX飯店委托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XX飯店)硬件設施、規模等投資概況
第二條 委托經營管理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內容包括:飯店的客房經營、餐飲經營、娛樂設施經營等業務。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飯店營業所必需的一切條件,包括完好的設備、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動資金。
2、負責提供飯店章程、營業執照和有關批準開業的手續和文件。
3、負責提供飯店籌建、開辦和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的各種費用。
4、負責飯店對外的一切債權債務和飯店的經營風險。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負責提供飯店經營管理的先進方法和技術,以確保飯店的軟件管理達到國家規定的"三星級"水平。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飯店的章程,開展合法經營致力于提高飯店的經營設備。
3、派出執行總經理1人、總經理助理1人和部門經理、高級技術人員5-10人,負責飯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4、本著培訓甲方各類專業人員的宗旨,乙方應培訓甲方推薦的總經理人選2-3人和其他專業人員若干人。
5、除正常耗損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歸咎于乙方責任的意外因素,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飯店固定資產的完好,確保飯店設備的正常運轉。
6、按時間向飯店董事會及政府有關部門提供各種報表。包括資金平衡表、利潤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報。
第五條 管理方(乙方)的權限
1、飯店所有管理人員以及高級職員的任免(財務部經理由甲方委派)。
2、飯店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3、根據勞動合同,決定職工的聘用、辭退、獎懲等。
4、為了甲方的利益和經營的需要,經甲方認可,有權出租、變賣、轉讓閑置或報廢的固定資產。
5、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抵制不承擔經濟責任的外部機構或外人的任何干預,有權拒絕占用、挪用、平調飯店財產等不合理的攤派行為。
第六條 下列事項,乙方應報請甲方批準
1、飯店的主要規章制度,包括財務制度、工資福利制度等;
2、試營業開業計劃及開辦費計劃;
3、年度營業計劃和財務收支計劃;
4、飯店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作、聯營、合并等;
5、飯店任何價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固定資產的添置及任何超過人民幣2萬元或等值外匯(按當時調劑價)的開支;
6、舉借超過3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匯(按當時調劑價)的債務;
7、經營飯店章程所規定的業務范圍以外的事項;
8、飯店任何資產的抵押、典質;
9、飯店任何固定資產的租出、變賣、銷毀及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規定的處理;
10、飯店名稱、店徽、商標等的任何改變。
第七條 委托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試營業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正式經營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內,甲方從經營總收入中提取3%的金額作為乙方酬金,從飯店的經營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報表提供數字后1個月內付清;
3、承包經營期間,以 年度會計報表中的純利潤總額為基數,遞增15%作為乙方承包指標;
4、乙方承包經營內達不到承包指標,不足部分,雙方各負擔50%,同理,超出承包指標部分,雙方按1:1分成;
5、飯店試營業前的籌備開辦階段,甲方應付給乙方管理費人民幣5萬元,作為乙方人員工資、差旅費等費用,并負責乙方派出人員的食宿;
6、飯店營業過程中,乙方人員的工資、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擔,從經營成本中列支,總經理工資不超過人民幣5000元,部門經理不超過20xx元,其余按飯店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若雙方就本合同旅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則雙方應互相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交由司法部門裁決,,裁決期間,本合同仍繼續執行;
2、本合同書若需要改動或補充,雙方協商一致后應另行訂立書面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書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4、本合同書打印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經營管理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xxx國際商務中心(暫定名)商務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xxx國際商務中心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范圍:五樓以下(含五樓)全部建筑,共 間客房,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xxx國際商務中心開業后 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 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鑒于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西湖國際商務中心二樓約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三樓全部約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后 天內辦理完畢;并不受本條第 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xxx國際商務中心地下一、二層約 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于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于xx%的年回報額,并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xx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后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經營管理合同7
管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_______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____________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劃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范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 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__________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 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8
甲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公開、公平、公正、誠信、互利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管理《廣州錦潤制衣有限公司》特制訂一下具體事項:
一、合作項目:《廣州市錦潤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二、合作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東華村七隊106國道
三、合作條件:
①、甲方以《廣州市錦潤制衣有限公司》作為前期資本含公司現有設備、裝修、固定資產、營業執照及該執照具備的法律法規效力。
②、乙方自帶現金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人民幣做為前期資金。
③、如公司因業務及其他因素需要再投入資金,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確定認可后,甲乙雙方各自出資一半。
四、合作項目的公司利潤分配
①、甲方為公司法人代表,可分得公司利潤分配占公司的總利潤49%
②、乙方可分得公司利潤分配占公司總利潤的51%50%③、在合作期間,公司的虧損、盈利。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的份額。
五、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采取薪金制,雙方享有同等的酬薪待遇。具體分配由甲乙雙方商定認可。
六、職權職責
①、甲方主要公司外部訂單業務。
②、乙方主要負責公司內部管理事務(含訂單外發必須經甲乙雙方確定許可方能執行)
七、財務管理
①、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借用、挪用公司資金
②、合同簽訂之日起,公司所有票據,必須給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后,方可報銷。
③、公司所有的業務訂單合同,合同的款項歸納為財務管理的范疇。
八、違約責任:
①、在正常經營狀況下,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變賣、轉租公司現有設備、場地,必須經甲乙雙方認可,方可執行。
②、合作期間。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合作經營,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否則,必須賠付對方人民幣貳拾萬元整,且對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合作。
九、《廣州市錦潤制衣有限公司》自本合同簽訂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有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任何關系。
本合同有效期為二年,合同期結束后,甲方對前期出資廠房、設備、裝修、固定資產、營業執照等擁有所有權,乙方合同期結束后,對前期投入的人民幣壹拾萬擁有所有權。(在合同期結束,公司的虧損、盈利。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的份額。)。如有不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商定補充。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9
甲 方:
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方將在 建造 酒店,為能夠有效采用現代酒店
管理模式和管理經驗,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使其能盡快按投入硬件規模和標準達到相應星級酒店的質量標準,創造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擬聘請有經驗的酒店管理公司委托經營管理該酒店;乙方具有經營管理酒店的豐富經驗,有能力并愿意接受委托經營管理 酒店(以下簡稱“酒店”或“企業”)。
據此,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規定條款和條件,訂立 酒店 委托經營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術語定義
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下述含義:
1.1 “酒店”是指甲方擁有資產所有權或合法委托經營權的,又可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的經營實體。位于 ;
1.2 “財務年度”指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公歷年度。第一個財務年度是指從委托經營實際營業日至當年12月31日為止的期間;
1.3 “會計制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財政部頒發的相關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1.4 “營業收入”是指與酒店營業相關的各項營業收入的總和;
1.5 “經營費用”是指與酒店營業相關的各項直接費用及間接費用,包括營業稅金、營業成本、營業費用、工資及福利、行政管理費用及其他間接費用,不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費、物業租金、長期待攤費用攤銷、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改擴建裝修改造費用、大修理費用、采取預提資產翻新資金、房產稅、土地稅、籌資活動的銀行融資利息費用、星評費用(包括硬件改造、添置費用)、發行股票的費用、發行債券的費用、財產及其它保險費用及其他業主費用等非經營費用;
1.6 “經營利潤”(GOP)即調整后經營利潤,是經營性收入減去經營性成本費用后的差額,不包含經營管理者不能控制的業主投資及籌資性費用;
1.7 “進駐日期”是指甲乙雙方正式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后,乙方正式派員進駐酒店的日期,或協議約定的進駐酒店日期,管理公司在進駐酒店后,甲乙雙方必須辦理資產交接手續;
1.8 顧問咨詢管理費是指前期市場調查、市場預測及市場定位,以及協助甲方在設計單位招標、酒店風格選定、酒店硬件標準的確定(按 星級標準)、建筑物(主樓、配套設施等)的建筑設計、內外裝飾裝修設計、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布局提供書面專業性的咨詢方案。
1.9 “籌備期”即從“進駐日期”開始,乙方為酒店的開業而進行準備的期間;(也可解釋為酒店土建及安裝工程基本結束,裝修施工進度超過50%,進入軟件建設、物資采購、人員招聘及培訓,至酒店達到基本營業條件進入試營業的時間。籌備期時間視酒店規模及檔次而定,一般不低于四個月時間。
1.10 “開業日期/試營業期”指酒店硬件已驗收合格,具備一定的經營條件,前期籌備期已基本結束,正式對外營業接待客人并產生營業收入的日期。
第二條 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
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均由甲方提供,并享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資產的完全所有權。甲方將承擔在酒店的所有建設費用、設備安裝費用、內部裝修、設備設施購置及安裝費用以及家具、餐具、經營用品費用,準備開業的各項費用,以及經營必要的流動資金;并負責各項市政能源包括上下水、電、氣、煤氣、通訊、互聯網等條件的提供。
第三條 委 托
甲方委托乙方以 酒店 的名義經營、管理、控制和監督酒店的運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甲乙雙方形成一個“委托經營管理、相互監督、互利雙贏”的局面。
乙方接受這一委托,并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命令,以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來經營管理本企業。
甲方須確保對乙方所做的委托及承諾的合法性,否則,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標 準
4.1 乙方承諾在酒店硬件基本達到___星級標準的前提下,正常經營一年半后酒店的產品質量和軟件運行達到申報國家星級評定委員會認定的____星級酒店標準;
4.2 乙方將自己的標準工作手冊和管理程序頒發給委派的酒店總經理和業主,以便依據貫徹執行,經營管理好該企業和業主的監督;
4.3 通過引進乙方的先進管理標準規范、經驗和技術,形成酒店一套先進的經營管理機制,并逐步達到符合國際水準的標準化、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運作。
第五條 建設階段的專業性服務
甲方酒店正在建設之中,其主體結構已完成。乙方對酒店目前的實際情況進行了察看,并已基本了解。
乙方應本著節約、高效的原則在本合同簽訂后,有義務有責任遵照并協助甲方在設計單位招標、酒店風格選定、酒店硬件標準的確定(按 星級標準)、建筑物(主樓、配套設施等)的建筑設計、內外裝飾裝修設計、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布局提供書面專業性的咨詢方案。
為利于酒店日后的經營管理與服務保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與設計單位進行溝通,并提供咨詢服務。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設計單位的室內外裝飾、裝修設計方案(設計圖及詳細規格)進行審核、酒店的各項配套隱蔽工程及設施設備的配置、安裝、布局等方面向甲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乙方在開業前的工作內容
6.1 編制酒店前期籌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6.2 設計提供酒店經營管理組織機構設置方案;
6.3 設計提供酒店人員崗位編制方案;
6.4 提供酒店人力資源及福利管理制度;
6.5 編制《員工手冊》及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6.6 編制符合國際國內行業標準及符合本地經營特點的規范化管理運作軟件;
6.7 編制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各部門班組業務范圍及職責;
6.8 編制各級員工工作職責、質量標準、業務規范、接待程序、操作流程;
6.9 按經營管理合同規定委派相關管理人員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
6.10 招聘各級各類管理、專業技術服務人員以及其它臨時聘用人員;
6.11 制定培訓大綱,提供培訓教材并組織實施培訓工作;
6.12 提出CI形象設計、廣告、宣傳等策劃意見并負責審定酒店VI設計效果并督促實施,確保VI效果與酒店管理檔次匹配;
6.13 協助完成開業必備的各類營業許可證照及工程驗收審批手續;
6.14 開展公關推廣和市場拓展營銷工作;
6.15 建立先進的客戶網絡及遠程預定系統;
6.16 編制酒店各類經營產品的銷售價格體系;
6.17 編制酒店各類經營產品優惠折扣標準和執行辦法;
6.18 編制籌備工作及經營用品采購資金計劃;
6.19 編制經營預算、財務預算和流動資金預算;
6.20 編制開業年度的經營計劃;
6.21 制定完備嚴謹的消防、安全及預警制度,并形成快速應急處置體系;
6.22 提供各種經營管理所需的文件用表式樣清單;
6.23 提供并辦理經營用具用品包括各種布草、一次性用品、餐具、餐料、飲具、布巾、清潔工具和其它用品清單(品名、規格、花色、數量、質量、出產廠家、(參考)單價)、總價、采購渠道及總概算服務,并應甲方要求協助與主要廠家、供應商聯系,但采購主要由甲方負責;乙方應予協助并有權進行標準質量監督;
6.24 提供酒店各級別員工的工服式樣標準,供甲、乙雙方選定;
6.25協助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交接、結算,并做好工程、設備、技術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6.26 做好開業典禮的安排準備工作;
6.27 提供詳細的開業前籌備工作計劃;
6.28 做好模擬試營業工作;
6.29 上述服務引起的全部費用均應由甲方籌備開業專項費用列支,并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七條 委托經營
7.1 雙方同意在酒店內、外裝修、設備安裝按照設計要求竣工驗收,各種經營設備和用品采購齊全并驗收之后,將完善的文件、資料、檔案、清單移交委托經營管理團隊,簽字確認并收存;
7.2 顧問咨詢管理費及籌備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酒店“開辦費”,此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酒店開業前乙方派駐人員的旅差費、工資報酬、食宿費等。乙方旅差費標準、工資報酬等在費用發生前需經甲方核定確認;
7.3 乙方派駐人員人數及職位、薪酬福利須與甲方商定,薪酬福利根據派駐人員各自崗位納入酒店統一工資薪酬制度管理(乙方所派人員的工資總額按雙方所確定的時間(此費用提前15天支付)按月轉至乙方指定賬戶,由乙方統一實施發放);
7.4 開業前由乙方提出各種經營項目,包括房型、商務、會議、餐飲、康樂等項目、菜單(酒、菜、主食品等)的訂價方案及價格體系,由雙方協商確定,酒店總經理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價格作適當調整;
7.5 開業之前由甲方負責辦理取得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消防安全、環保證明、電梯、鍋爐安全驗收許可證明以及根據政府規定需要辦理的其它執照、許可和證明并支付各項費用,乙方協助申報辦理;
7.6 為經營需要由甲方提供保障經營需要適量的流動周轉資金;
7.7 雙方同意在經過經營籌備、工程驗收、員工培訓、設備調試、營業手續齊備以及試運營后,商定并向公眾統一宣傳正式開業日期。
第八條 經營管理
8.1 酒店經營管理,實行甲方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酒店總經理由乙方委派并經甲方審查確認,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全面全權負責經營管理工作;
8.2甲方根據需要可派出副總經理 名、財務部經理 名、采購部副經理 名、總出納 名;
8.3 為了加強對酒店的經營管理,確立以總經理為核心的,并有總監級以上高級管理職員參加組成的酒店行政管理委員會,亦稱行政管理當局,對酒店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實行民主、集體的科學決策體制,以便減少失誤、互相監督、共同促進;
8.4 開業后,乙方將以專業水準和職業操守來開展所有的經營業務活動,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和營業收入,控制成本費用,節省經營開支,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8.5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委托經營班子將以甲方代理人和代表甲方的身份進行一切經營活動,包括但不限于運用本企業的銀行經營賬戶,收取一切營業收入以及支付任何與經營相關的開支,但不得從事酒店正常經營外的其他活動和發生經營外的其他相關支出,凡對外融資、擔保、產權、股權處置、項目投資等均由甲方決定,乙方或其委派擔任酒店的總經理等均無權做出上述等與酒店正常管理無關的涉及處置甲方權益的決策;
8.6 乙方負責委派總經理到甲方企業任職,酒店總經理全權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工作,酒店總經理工資、福利和住房等費用均由企業經營費用列支;
8.7 乙方按照雙方確定的組織機構和人員編制,負責選派合同規定的由乙方委派的高、中級管理和技術人員。為減少甲方費用,乙方委派人員將根據籌備工作進展情況,分期分批進入;
8.8 委派人員所有報酬福利、工傷醫療保障等待遇,甲乙雙方納入企業統一管理,由企業經營費用列支;
8.9 隨著酒店經營管理進入成熟穩定后,乙方將逐步遞減其所委派的管理職員,同時致力培訓提拔使用甲方委派及當地骨干,最終在保證經營管理水準的前提下,盡量減少人力資源成本;
8.10 財務管理:酒店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的相應規范和要求,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經營管理期間對內、對外發生的各項費用支付,均須經總經理、副總經理(甲方委派)并財務總監、財務經理(甲方委派)審核并聯署簽字后生效支付;
8.11 乙方所派人員在合同期間應盡職盡責,自覺遵守酒店各項管理制度,如違反法律法規及酒店相關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
8.12 為了有效的掌握、指導和檢查監督酒店經營管理情況以及乙方派出人員的工作情況,并能及時與甲方溝通、征詢意見,乙方總部將適時派員到酒店履行公務性職責,甲方應提供食宿接待等方便。
第九條 委托經營管理團隊的責任
9.1 對于所有人員的招聘均按酒店的招聘名額、條件和程序辦理,合格者由企業與應聘者簽署勞動合同,所有聘用員工都應有不少于三個月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半年)。凡是已聘員工都是酒店的員工;
9.2 負責對所有員工的管理、培訓和聘用,尤其重視當地員工的業務、技能培訓工作,建設一支現代化、高素質的員工隊伍;
9.3 負責辦理企業員工的工資、報酬、福利、社會勞動保險等專項;
9.4 負責保存管理員工的資料、檔案;
9.5 負責辦理對企業的資產保險及人員的有關保險事宜;
9.6 負責制定營銷策略和年度經營預算;
9.7 負責組織酒店的全面經營管理工作;
9.8 負責布草、易耗品、食品、飲料和其它經營必需用具、物品的采購和庫存管理;
9.9 負責所有物業和設備的維護修繕工作,以確保經營場所、經營設備、經營設施保持良好狀態,保障高品質的正常經營;
9.10 負責企業的安全保衛及消防工作;
9.11 負責建立、不斷完善和貫徹執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保障酒店良好的運營秩序;
9.12 負責公共關系、廣告宣傳及市場拓展工作,采取有力營銷措施,不斷擴大企業知名度和美譽度,增加營業收入,實現良好的經營效益;
9.13 負責控制所有各類營業收入和成本費用支出以及營業性債權債務管理;
9.14 負責根據國家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財政部頒發的相關會計制度,對企業的經營進行嚴格、準確的會計核算,并按規定編制月、季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決算;
9.15 負責高標準、高規格、高質量地完成各項政府及重大外事、會議接待任務,并提供高水準服務;
9.16 負責質量管理,不斷提高企業管理服務水平,負責開業兩年內通過星級酒店申報、審批掛牌并取得相關證書(因硬件未達標情況除外);
9.17 負責與政府及主管職能部門的相關協調工作,保持企業與外部的良好關系。負責處理好企業與外部的協調關系,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
9.18 負責按照國家的政治體制要求,做好企業內部的黨、政、工、青、婦及計劃生育工作,做好行業性、社會性工作;
9.19 負責完成甲方(業主)布置交待的工作事務,做好對甲方的接待服務工作。
第十條 管理進駐時間
10.1 顧問咨詢管理期間,乙方可在簽訂合同之日起派相關專業人員進行提供專業性的咨詢方案。
10.2籌備期因各部門工作陸續開展,為讓乙方有足夠時間組建管理團隊,甲方需將酒店各項工作進展情況隨時通報乙方,并在需要乙方進駐前一個月來函通知乙方,乙方在來函日二周內將派駐管理團隊成員組成的基本情況通報甲方。
10.3乙方根據酒店籌備工作進展情況,分期分批進入。
第十一條 報 酬
11.1 顧問咨詢管理費
顧問咨詢管理費及工程建設顧問階段服務費(內容詳見第五條);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收取人民幣 萬元整(¥ 000元)的顧問咨詢管理費,此費用一次性支付。相關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布局等書面專業性的咨詢方案將于款到后交付甲方。
11.2 籌備技術服務費
即酒店進入籌備管理期(內容詳見第六條)。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至酒店開業之間的籌備期,乙方派專業團隊全面進場籌備,乙方向甲方收取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籌備技術服務費,此費用按月提前30天支付。
11.3 管理費
酒店全面開業后,乙方按月為核算周期提取管理費,提取比率為GOP的 %,并于核算次月 之前轉入乙方指定賬戶;
11.4 管理費須按時支付乙方,否則乙方每天加收拖欠金額的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十二條 乙方賬戶
本合同所列管理費甲方需在指定時間前匯入乙方以下銀行帳戶。
開戶行:
開戶名:
銀行賬號:
第十三條 經營效益責任承諾
乙方受托經營管理酒店期間,為了保證甲方獲得滿意的經營效益,乙方承諾履行以下經營效益責任:
13.1 乙方受托經營管理酒店工作期間,將自下而上的全面實行責、權、利相統一的《經營效益責任制》,形成企業效益風險共同體,按月結算、按季考核兌現;
13.2 從開業后的第二年度起,如當月未完成甲方批準的營業收入和經營性利潤(GOP)指標,乙方派出管理職員及經營管理團隊自愿將當月的`工資提取20%的基數,按實際效益比例浮動扣罰;
13.3乙方經營管理屆滿一年,則乙方所派人員均享受年終雙薪(指12月份加一個月),上述費用在經營費用中列支,并于次月 10 日前轉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十四條 人事和勞資
14.1 酒店高級管理人員除按本合同8.2條、8.6條、8.7條規定的甲方選派人員和乙方委派人員外,其他均按組織結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由乙方選派,委托經營班子統一招聘,并一律按照人員招聘規定辦理;
14.2 員工統一實行社會招聘和勞動合同制。按照國家《勞動法》以及本企業的規定對員工進行管理;
14.3 員工工資及福利標準由企業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當地同行情況,以及本企業經營狀況提出工資福利和社會勞動保險標準方案,報經甲方審批后執行;
14.4 開業后第二個經營年度,酒店擬實行全員效益責任制管理體系,員工工資待遇將與經營效益掛鉤浮動。
第十五條 工作保障
15.1乙方管理團隊成員在酒店工作期間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公休假、法定假。
15.2甲方負責為乙方管理團隊人員在酒店工作期間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提供因辦公所需的辦公場地、辦公設施(商務傳真、辦公電腦、交通工具)及工裝,及提供因工作需要的通信補貼(執行總經理 元/月、部門總監 元/月、經理 元/月)。
15.3甲方需免費為乙方派出人員提供:
① 伙食:管理人員進駐日起至員工餐廳未能正常使用期間(工作餐每人每天20元)或在住宿處具備做餐條件的,甲方可向乙方一次性提供就餐所需用品(微波爐、氣、灶、鍋、碗、勺、油、米等),及安排一名催事員,每人餐標15元/天。
② 住宿(宿舍為帶衛生間獨立單間或標準間。房間配備:床(1.2m×2m;床上用品(床墊/1床、被褥/1床、枕蕊/1只;床單、被套、枕套各2套);寫字臺、椅、臺燈、衣柜、電視機、空調(冷熱兩用)、洗衣機、淋浴以及必要的安全措施)。
15.4管理人員自進駐之日起,每月往返車旅費予以報銷(1次/月往返)。
第十六條 經營資金及銀行賬戶
16.1 甲方有責任根據合理的而又經過審批的預算向酒店提供建造、籌備和開業必須的資金費用;
16.2 為了經營需要,甲方應以企業的名義在銀行開立賬戶,并授權委托經營管理團隊控制使用,以使其全權代表甲方從事經營的收款和付款。委托經營管理團隊負責將代理權授予酒店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財務經理,所有的應收應付款、采購單、所有的支票、賬單和票據均應由酒店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財務經理審核聯署簽字生效;
16.3 酒店所有的經營費用在預算外或單筆開支額度超過_2_萬元時,須報董事會審批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無效。緊急情況時,如出現特事特辦須事后補報審批并得到確認;
16.4 酒店賬戶始終保留保障經營活動需要的流動周圍轉資金以及應急所需的備用金,剩余資金可轉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預算和決算報告
17.1 在委托經營期間內,每個經營年度開始前30天,委托經營管理團隊應向甲方上報下個年度的經營預算,經董事會審批后,即可執行。此批準后的預算成為企業一年的行動綱領和奮斗目標;
上述預算應包括的主要內容是:
(1)未來年度經營目標、營銷策略及訂價方針;
(2)未來年度的損益預算,包括收入、成本、直接費用、間接費用、營業稅金、管理費、工程設備維修、資產重置費用和經營毛利潤;
(3)本年度預計完成收入和毛利潤預測;
(4)甲方在每年一月二十日前應對《經營預算》書面提出審核意見,逾期未對預算提出意見,委托經營班子則視為已獲批準。
17.2 在委托經營期內,每日將向甲方提交當日經過日審夜審后的《日營業報表》;
17.3 在委托經營期內,每月10日前經營管理團隊向甲方提交上月《經營財務報表》和《企業資產負債表》;
17.4 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日期向甲方報告年度財務決算和注冊會計師的查賬審計報告。
第十八條 稅 收
委托經營管理團隊代表甲方按照國家稅法規定繳納營業稅和代繳企業、個人所得稅以及規定與營業收入有關的其它稅、費。
第十九條 保 險
企業的所有保險事宜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經營需要由委托經營管理團隊提出方案報經甲方審批后辦理。
第二十條 糾紛解決
20.1 如果雙方意見未一致或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時,另一方有權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30天之內做出答復;
20.2 甲乙雙方在合作期內,如發生分歧、爭議或其他糾紛,應首先在內部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0.3 如果雙方的分歧糾紛經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雙方同意通過國家仲裁機構仲裁或管轄法院訴訟判決;
20.4 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不能提出中止合同或實質性中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或實質違約。違約事實成立,如在顧問咨詢管理期,違約方應支付三倍顧問咨詢管理費,如在籌備期內或開業后半年內,違約方應支付合同另一方三倍籌備技術服務費;如在其它經營期間,違約方應支付合同另一方相當于六個月的管理費(即違約前三個月管理費平均值的六倍)的款額作為補償。
20.5 乙方在酒店開業之日起,一年內應建立完善的 星級酒店營運所需各項規范制度,兩年內通過 星級評審,若因乙方原因未能通過 星級酒店的評審并取得相關證書,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時就向甲方返還五萬元的服務費,若因甲方原因酒店硬件及設備未能通過評審,責任不在乙方,通過 星級評審甲方應與乙方五萬元獎勵。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二十二條 合同終止和責任承擔
22.1 如發生國家、社會及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測因素,使企業無法正常經營時,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22.2 其它原則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同時合同終止;
22.3 乙方受托經營管理期間,因乙方在經營中違反本合同約定或違反善良誠信原則,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22.4 甲方無故拖欠乙方管理費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將按照本合同約定和相應法律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賠償責任;
22.5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向對方損失給予賠償;
22.6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與委托經營班子共同負責完成下列事宜:
(1)全面盤點企業的所有財產,列出數量清單,交甲方驗收;
(2)做出合同終止期的財務決算;
(3)乙方派出總經理配合完成離任審計;
(4)做好各種移交工作,辦妥各項移交手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限及合同延續
23.1 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3.2 合同期滿前6個月,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是否續約,若甲方提出續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
23.3 若合同到期不再續約,甲乙雙方按第二十二條22.6款規定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23.4 合同期滿,乙方人員離店時,甲方提供必要的禮遇援助。
第二十四條 其它事項
24.1 如果由于某種原因,雙方同意對合同有關內容做出修改和補充時,合同的整體效力不受影響;
24.2 合同的任何修改都在雙方一致同意之下以書面方式進行;
24.3 酒店名稱商標服務標志及乙方為酒店所建立的各項管理制度,軟件等所有權屬于酒店。
24.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五條 附 件
25.1乙方的建筑設計方案意見、裝飾裝修設計方案意見、設備設施配置方案意見、經營功能布局方案意見及星級標準軟件要求為本合同附件之一;
25.2 乙方提供的酒店經營管理成員及工資標準為附件之二。
第二十六條 生 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稱(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司名稱(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經營管理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機電發展有限公司
為了進一步強化乙方對市場的有效拓展,實現“經營抱怨、創造感動”的質量方針,_______________年度甲方擬建立起以“利潤”為中心的運作機制和激勵機制,最大限度地調動和激勵乙方經營班子的工作積極性、能動性,全面落實公司_______________年度實現銷售_______________億元,出口創匯_______________萬美元,確保利潤_______________萬元的經營目標。在公司章程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年度的經營管理責任書。
一、經營責任制形式
1、甲方以“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形式委托乙方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并以完成“利潤”作為主要考核指標,“銷售收入、產品交付準期率、成品一次交檢合格率、”等為輔助考核指標。
2、經營責任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經營責任指標
1、完成利潤:_______________萬元;
2、銷售收入:_______________臺;
3、產品交付準期率:_______________%;
4、成品一次交驗合格率: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章程約定)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
四、經營者薪、績效與分配
1、經營者薪酬______________
2、經營者績效指標與考核方法______________
3、經營者的收益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
五、責任書變更、解除或終止
1、遇到特殊情況確需變更責任書時,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責任書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后解除本責任書。
3、本責任書期滿后自行終止。
4、在責任書期間因經營者管理不善導致連續(二年)虧損時可隨時終止責任書。
5、經營者在任期內出現嚴重違紀違法事件,或出現瀆職、賄賂行為時立即終止責任書,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解除或終止責任書時須經過審計。
六、其他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4、本責任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5、本責任書的解釋權歸實業公司管理部。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11
合同編號: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商鋪委托經營管理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產權(經營權)的號商鋪(以下簡稱該物業),建筑面積委托給乙方統一招租經營管理。
第二條 商鋪委托經營約定
1、委托期間,甲方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托給乙方處理,乙方可以乙方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商鋪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和轉租權歸乙方所有,甲方認可并接受乙方與第三人簽署的與委托經營有關的任何合同、協議甲方不得自行經營或者另行委托經營管理。
2、在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之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裝修。委托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再繼續維持委托經營關系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甲方同意不恢復的,也可不予恢復)。
3、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有自主經營活動。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合法經營手續和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及時提供與該商鋪有關的證件和資料等(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等手續)。
5、在委托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委托經營期限內的收益由乙方給予固定回報。
7、如乙方在銷售商鋪前已與第三方簽訂租約,則在甲、乙方簽訂該商鋪買賣合同時,視同甲方為認可該租約。
8、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須提前三個月商討續約事宜,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自行經營或委托乙方繼續經營管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9、委托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影響乙方的統一經營、統一管理。在委托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讓、贈與或抵押他人行為時,須提前30日告知乙方,并應將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告知受讓方、受贈方或抵押方,且保證受讓方、受贈方或抵押方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10、委托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于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等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11、在本合同委托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委托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第三條 商鋪經營管理收益權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鋪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商鋪期限為五年。
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經營期間,乙方按以下約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報:
一層內鋪:
第一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二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三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五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二層內鋪:
第一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二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三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五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每年收益領取方式
一層內鋪:
第一年收益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支付于甲方;
第二年收益乙方在2011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12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13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14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二層內鋪:
第一年、第二年兩年收益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12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13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14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于甲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需要將該物業轉售,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承諾新受讓者同意繼續執行本合同期滿,并要求該物業的新受讓者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簽訂該物業《委托經營管理合同》,若新受讓方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乙方有權停止支付固定回報給甲方或新受讓方。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該物業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該鋪位合同房價款的 20% 作為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固定回報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固定回報的25%作為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固定回報,乙方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固定回報的 0.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違約方須承擔所有責任。
第五條 如因乙方違法違規經營導致該鋪位受到相關政府部門查處或處罰的,由乙方承擔所有經濟、行政、法律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取得的客流、人氣、品牌等無形價值全部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雷擊、社會xx等)對物業產生的損失,乙方不承擔甲方任何損失。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共叁頁,一式叁份,由甲、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經營管理合同12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王輝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王輝 聯系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東方商廈”項目委托經營管理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項目
位于新將北路華山公園對面,項目總面積約平方米。“東方商廈”項目,
若“東方商廈”名稱發生變化,不影響本合同執行。
甲方委托乙方對該項目進行商業經營管理,乙方愿意接受委托。
二、項目實施原則:
1、全程合作:從招商階段及后期的商業經營管理階段由乙方全程規劃和實施。 團隊組建以及管理:
三、經營管理顧問的主要工作內容、合作期限和管理費用:
(一)合作內容:
招商階段由商業經營公司公司全程負責,包括市場調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對象的選擇及招商執行。
開業最初的3個月為開業調整期階段,調整、修正各運營環節中的偏差,協調商戶,測算各項運營指標。
乙方履行項目商業經營管理公司的各項經營管理職能,努力實現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各項經營指標。
乙方履行“制定公司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公司章程所賦予的職權
(二)合作期限:
雙方約定合作期限為3年,從年 月日(預計開業之日起計)至 年止。
(三)人員配置:
乙方根據項目體量設立公司組織架構包括但不限于:營運總經理、人事及培訓專員、招商負責人、營運負責人,甲乙雙方確認合作意向后7日內,乙方出各部門職能內容,以及負責當地招聘的各部門相關人員。擬定各公司薪資框架。
(四)合作方式:
開業前的合作方式:
招商階段由甲方全程委托乙方,包括市場調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對象的選擇及招商執行,并且所有工作內容需有詳細的文字報表呈報甲方負責人,乙方嚴格按照擬定時間計劃完成招商相關工作任務,甲乙雙方確認合作意向后7日內,乙
2、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工作計劃(附件一)出工作計劃內容。
開業后乙方負責甲方完成商場五年營運測算
一、第一年營業收入預測(2907.92萬元其中租金收入112.68萬元) 第一年營業收入測算資料見下表。
一樓:20xx年(樓梯口等公用部分做特賣)
二樓:20xx年
3
三樓:20xx年
四樓:20xx年
4
五樓:20xx年
將樂東方商廈一至五樓總合計:
面積:8000 平 總銷售2736不含租金:2;毛利:612.41 平均扣率17%。
二、營業稅金預測(104.401584)稅費由商家出財務代扣或可以租賃的形式形成定稅
1、營業稅:112.68租金收入×5%=5.63 2、增值稅:515.21聯營毛利×17%=87.5857
3、城建稅:93.2157(營業稅額+增值稅額)×7%=6.525099 4、教育費附加:93.2157(營業稅額+增值稅額)×5%=4.660785 三、費用預測(萬元)
1、人員工資(125.28萬元)
在部門設置和定員定編基礎上,人員編制約在46人左右,20xx年-20xx工資總額125.28 萬元,20xx年-20xx年每年遞增5%,
經營管理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管理責任制形式:_____________
一、乙方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1.銷售額(收入)
2.利潤額:
3.流動資金周轉天:
4.必備商品品種:
5.商品流通費用率:
6.流動資金利潤率:
7.流動資金占用率:
8.毛利率:
9.利潤率:
10.全員勞動效率:
11._________
年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二、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在經營上認真貫徹“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總方針,更好地為工農業生產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
2.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模范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
3.按規定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經營。
4.加強對職工的培養教育,做到文明經商。
三、乙方的自主權
1.經營自主權:有權在規定的經營范圍內,多渠道采購商品,擴大經營,增加服務項目。
2.財務管理權:有權按照_________區公司“關于經營責任制單位財務開支權限的規定”開支商品流通費,維修費,物品購置費等費用,以及財產損失的處理。
3.人事管理權:有權在上級批準的編制定員和勞動計劃范圍內,確定機購設置和人員配備。根據國家招工政策招收職工,招用合同工。
4.物價調整權:對殘損變質商品有削價處理權,每次,每類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準權。
5.工資、福利、獎懲權:按國務院頒發的規定,有權給予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行政處分。需要給以降級、減薪、降職、撤職、除名、開除留用以至開除處分的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報公司批準。
四、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蠖ǘ釷保?雌驕?咳薩________元發放獎金,超額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計算。即上繳國家_________%,企業發展基金_________%,上繳公司_________%,集體福利基金_________%,職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應承擔的責任
1.及時傳達和貫徹黨和上級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如貫徹不及時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提供現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隨意調用。
3.根據實際情況經甲方批準購置固定資產,資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數的扣罰辦法
乙方完不成利潤定額時,按其差額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從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發放時再以規定的考核標準積分計獎。因經營不善造成虧損時,適當扣發當月工資,最多不超過扣除基本工資總額的20%。
七、附注
1.簽訂合同的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協議,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時,必需由簽訂合同的雙方經過共同協商,并征得監督部門的意見。
3.遇有國家,地方物價部門調整了商品,服務項目及主要原材料價格,或國家稅制改革,稅率調整對企業經營有較大影響,根據上級規定調整合同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主管人(簽字):_______
主管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監督單位(蓋章):_____
主管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經營管理合同1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范圍:____樓以下(含____樓)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間客房,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開業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________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鑒于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________酒店____樓約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____樓全部約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后________天內辦理完畢;并不受本條第________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層約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于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報額,并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后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15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種類:建造日期:年 月日
總長: 型深:型寬:
總噸: 凈噸: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住址:
《水路運輸許可證》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
編號:身份證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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