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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資上市公司經營合同書

時間:2022-12-28 09:43:45 經營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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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資上市公司經營合同書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中外合資上市公司經營合同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中外合資上市公司經營合同書

中外合資上市公司經營合同書1

  甲方(學校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方):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目前正尋求工學結合的辦學模式,為了幫助甲方更好地培養出支手能力較強,社會實踐經驗更為豐富的人才,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共識協議,希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管理模式

  1、甲方在乙方設立甲方學校的分教點,為甲方學生提供教學和生活上管理工作;

  2、乙方負責提供教學場地和實習崗位,盡量為學員創造適宜的學校和實習環境。

  二、招生

  1、甲方為乙方提供年滿16周歲的實習學員,甲方須向每位到乙方實習的學員派發《實習通知書》,乙方依據加蓋甲方印章的《實習通知書》接收學員,甲方學員經乙方考核合格后乙方方可安排上崗;

  2、每位學員須具備身份證原件,每位學員都應身體健康,能吃苦耐勞,遵紀守信。

  三、職責與義務

  (一)甲方職責

  1、負責學員在往返甲、乙雙方途中的安全;

  2、甲方采取輪流派遣授課老師到乙方授課,每門功課的授課時間安排應集中在某一段時間內完成(甲方應根據教學計劃安排授課時間長短),在這段時間內可以派二至三名老師到乙方授課,以完成整個學期的教學計劃為準;

  3、甲方除安排授課老師外還應派遣一名長駐企業的老師,在生活上、思想上對學員進行輔導與管理,學員下班后的一切活動由甲方駐廠老師負責安排和管理;

  4、負責教育實習學員在實習期間嚴格遵守乙方各項規章制度,如因學員有違法或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而造成乙方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負責協調處理相關事項;

  5、負責監督學員在實習期間未經甲、乙雙方審核同意,不得擅自離廠。

  (二)乙方職責

  1、負責安排給甲方獨立的教學場所(理論課),提供駐廠教師的辦公室和宿舍及學員的生活場所、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2、負責承擔甲方學員第一次到乙方的乘車費用;

  3、負責派遣有經驗的技師到甲方進行為期______天的免費崗前培訓工作;

  4、負責安排甲方學員的實習工作,不得將學員安排在有毒、有害等危險崗位,實習期間乙方為甲方學員購買團體意外險;

  5、負責提供技能訓練所需的設施及帶班人員,做好學員的技能訓練及各實習崗位的知識培訓;

  6、協助甲方做好教學管理工作,指派一些專業性、實操性更強的老師(如:乙方各部門經理或各部門的優秀職員)給學員輔導或開班授課;

  7、負責每月向學校發放學員實習報酬,甲方再根據乙方統計各學員工作時間及工作量等綜合因素決定給予多少勞動報酬。

  四、學員工作時間和實習報酬

  (一)工作時間

  1、實習學員每周上班時間為______天,周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______小時,如生產貨期特別趕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必須事先征求學校老師同意方可安排;

  2、在不影響乙方生產的前提下,雙方協商妥善安排學員的上課時間,每周安排一晚(2小時)由乙方安排經驗豐富的員工給學員授課;

  3、學員在實習期間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要求的標準放假。

  (二)實習報酬

  1、甲方學員在乙方實習前三個月的薪酬核算采取計件保底制(第一個月只要計件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即可享有______元的保底工資,第二個月只要計件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即可享有______元的保底工資,第三月則需要達到______市最低工資標準,但若學員的計件工資若是達不到以上條件,則以實際計件工資核算工資),第四個月開始按企業現行的工資制度執行;

  2、實習學員被安排到除車縫崗位以外的崗位實習,其實習報酬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核算。

  五、其他事項

  1、甲方按每______名學員配備______名老師的標準派遣長駐廠老師,乙方向甲方駐廠老師負責提供食宿,其食宿標準按乙方一般管理人員執行,乙方每月向長駐老師提供______元的駐廠津貼;

  2、甲方學員享受與乙方的員工相同的食宿標準待遇;

  3、學員在實習期間,乙方為每位學員購買團體意外保險,若學員是屬非工作因素受傷或患重大疾病,由甲方負責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4、協議期間,雙方協商溝通達成一致,并提前______日通知的,可提前結束本協議,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六、合作時間

  甲乙雙方合作時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首次合作結束后,雙方可共同商議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七、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和公平合理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合作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外合資上市公司經營合同書2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_________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____銀行

  英文: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

  第三條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并提供咨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辟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和經濟建設服務。

  第三條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準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資本

  第六條資本構成

  銀行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占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占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占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占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____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包括_________。

  (3)_________和____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注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退少補。

  銀行成立后,銀行董事會應盡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賬、壞帳和銀行成立后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____協助清理并負責償還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____和_____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稅后利潤至少提取_________%,經董事會決定后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條有進一步規定),并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_________元。

  第七條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后(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30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標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后30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期30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日期,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日期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日期。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后,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并經審批機構核準。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說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注冊資本更改

  如注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一條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銀行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10人組成,中方5人,丁方5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任期3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范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準上一年度的年報、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于銀行,銀行擬投資于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并。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于_____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抵觸。

  第五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總裁、執行副總載

  銀行設總裁1人,執行副總裁1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務?偛、執行副總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3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銀行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助總經理工作?偨浝、副總經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偨浝、副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并組織領導銀行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務工作。根據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項: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會委任的職員,并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準后貫徹執行。

  5.起草年度業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后監督該計劃的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金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準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業務

  第十九條業務范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1.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2.本、外幣投資業務;

  3.外幣和外幣票據兌換;

  4.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5.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

  6.信托、保管箱業務;

  7.本、外幣擔保業務;

  8.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9.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托收;

  10.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11.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12.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13.其他經申請批準的業務。

  第七章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經有關審批機構批準,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現有附屬機構

  現有_________和_________成為銀行在_________的子公司,_________改名為_________。該兩子公司分別在_________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的法律分別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數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偨浝、副總經理負責向董事會和銀行的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

  銀行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系,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稅收和提留準備金后,所余純利應交給銀行;如發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范圍內自行處理。

  第八章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_____和____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銀行開展業務并為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_____和_____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于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銀行董事會視銀行業務發展需要及_________和_________的.條件而作出適當的決定。

  第九章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銀行設施

  為了順利執行董事會制訂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戶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咨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利潤

  第二十四條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繳納稅款后,經董事會決定將稅后利潤至少提取_________%撥作準備金,并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余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于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戶。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紅利用_________幣在交稅款后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戶。

  第十一章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財務會計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銀行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為_________幣,除編制_____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折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_____幣之間的兌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審計與報表

  銀行的賬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閱。銀行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審核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及證明。銀行將免費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審核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表。

  第三十條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核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并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年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稅務

  第三十二條稅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任何免稅或減稅亦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免交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三十四條減稅、免稅及退稅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_________的免稅或減稅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稅或辦理退稅手續。

  第十三章保險

  第三十五條保險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并經董事會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至于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準。付給保險公司或由保險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銀行職員雇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審批及注冊

  第三十七條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后,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有關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準,發出批準證書后方能生效,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注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準證書后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1.本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2.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3.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4.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銀行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并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余資產。清算委的報告經董事會批準,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并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盡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采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并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中方和丁方相互協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協助事項,丁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我國政府法律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內部調解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著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和仲裁,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后30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事件提交_________仲裁按照聯合國1976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后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內聯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_________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為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護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最后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應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條款:_________

  第五十條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后,呈交審批機關批準,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前寫合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準正式生效后,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議或照會等,如與合同相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丁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律師(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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