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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經營合同

時間:2022-12-04 18:17:29 經營合同 我要投稿

【精】特許經營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特許經營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精】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1

  特許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經貿有限公司

  受許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______________”系列用品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1.合同釋義

  本合同中下列名詞應有如下含義:

  1.1知識產權:品牌、商標、標志、商號及________企業視覺形象系統,________連鎖經營管理模式等;

  1.2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統一設計,包括旗幟、招貼、宣傳品、吉祥物、廣告宣傳等用品;

  1.3產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其它產品。

  2.授權

  2.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開設_________特許專營店;

  2.2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特許專營店商號、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和規范下從事_________用品專營店的經營活動;

  2.3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乙方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于當地設立_________用品特許專營店。

  3.2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有特許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3____用品專營店須按統一的標準及規范從事經營活動。

  3.4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天內,在當地工商辦理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_________用品特許經營店。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甲方對有損________企業形象和商譽的情形實施監督和維護的權力;

  4.1.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2甲方的義務:

  4.2.1負責_________用品特許專營店產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產品;

  4.2.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用品特許專營專業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并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_______用品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

  4.2.4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_________用品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甲方的網站、刊物和其它宣傳品無償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5.1.1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

  5.1.2有權擁有特許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負責特許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有權在自己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配貨額可作為乙方的進貨量,并給予_______________的銷售返利。

  5.2 乙方義務

  5.2.1乙方自配置全國直拔電話機和傳真機或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5.2.2乙方按_________用品特許專營店的統一形象裝修,甲方提供店內裝修方案效果圖,店面燈箱制作圖,乙方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可作出具體的裝修調整,并保持_________用品專營店整體的風格和色彩;

  5.2.3乙方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甲方無關。

  5.2.4在特許店內必須經營甲方產品和甲方許可的產品,不得銷售有損甲方品牌形象的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不得銷售和甲方產品有競爭的產品;

  5.2.5積極參予甲方統一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它有益的活動;

  5.2.6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產品時必須于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產品質量驗收。如有問題須在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確認。由于運輸途中導致損壞的由送貨公司負責賠償。產品由于質量問題可以在一個月內返回發貨地。

  6.特許加盟費用、保證金

  6.1為快速發展市場甲方全額免收乙方加盟費用________元,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此款甲方在合同期內分_____次返還乙方:簽合同之日起前_____個月內累計進貨量達_____

  萬元時返還_____元,第_____個月到第_____個月累計進貨量達_____萬元時返還元,第_____個月到第_____個月累計進貨量達_____萬元以上返還_____元。此款應由甲方簽訂合同時以先進或支票形式全額交納。

  6.2在第_____月到第_____個月均未達到以上進貨量,可以全年累計核算,累計進貨量達_____萬以上,一次性返乙方_____元保證金。(進貨總量=累計進貨量-累計退貨量)

  7.產品訂貨、補貨及調換

  7.1訂貨方式:

  a.首批訂貨可由總部建議最暢銷的產品或根據當地市場情況自行訂貨;

  b.網上采樣訂貨;

  c.由公司總部發樣品采樣定貨;

  d.寄發彩色圖片定貨;

  e.補貨由乙方自主決定

  乙方開業首次配貨量標準: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_______元左右的金額標準向甲方提出訂購申請;一般首批進貨最低不得低于_____萬元。

  7.2為降低運輸成本,乙方每次補貨按進貨價應不低于_____元/次。

  7.3 乙方如因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產品滯銷,甲方對乙方產品在不影響第二次正常銷售的情況下可以調換。

  7.4首批進貨、換貨、補貨運輸費用乙方承擔。

  8.承諾及保證

  8.1甲方對各地_________用品特許專營店的商號、商標及浴之韻特許經營模式等所有無形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和更改;

  8.2甲方必須堅持區域保護發展原則,甲方不得在雙方約定的乙方加盟店辦店區域內再發展其它加盟店;

  8.3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8.4 合同期內,乙方應提前一周向甲方定貨。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后,應在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發貨。

  8.5合同期內乙方收到甲方所配發的商品時,必須及時準確的核對,配合甲方做好產品核查工作。

  9.違約責任

  9.1乙方須經營________公司許可的產品,如連續兩個月以上沒有補貨,則以違約論;

  9.2乙方違反第9.1條款違約,或年進貨量未達合同約定的要求,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繳納給甲方;

  9.3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8.2、第8.4條,對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9.4為確保各經營店統一形象,統一管理,乙方在開業一個月內必須將經營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店面照片(三張),經營店具體地址以快件方式郵至公司總部,否則視乙方違約。

  10.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_____小時內將事情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的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書面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若執行該合同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一般條款

  12.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實時生效;

  12.2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滿后,無違約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________經貿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2

  區域特許授權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區連鎖發展商: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愿成為甲方之省(市)級地區連鎖發展商,甲方通過對乙方經營理念、營銷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同意乙方成為其地區連鎖發展商。經雙方共同協商,約定條件如下,并共同遵守:

  一、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授予和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 連鎖體系”的區域特許經營發展商,享有在省(市)級區域使用 連鎖體系開設直營店并發展區域加盟店的權利,但該項權利只能在雙方已確定的 省(市)行政區域內使用。

  2、甲方授權乙方使用“ ”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和商號,并在上述特定地區授權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并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甲方對乙方的上述服務支付相應的報酬。

  二、特許經營授權的內容、期限及地域

  1、內容:

  甲方同意乙方以特許加盟的方式成為甲方的地區連鎖發展商,使用甲方統一的商標、商號及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CIS),依甲方之經營模式并按本合同及標準作業手冊的規定進行本合同確定的業務。

  業務范圍包括:

  (1)、在甲方的指導下,乙方在特定省市區域內開設自己投資的直營店;

  (2)、發展“ ”加盟商,同時向加盟商提供管理、培訓、技術支持和指導等服務,履行其區域連鎖發展商的職責;

  (3)、在特定省市范圍內經銷甲方的產品,并向其區域內加盟商提供產品配送服務;

  (5)、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業務。

  2、期限:

  自公元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共 年)。

  3、地域和地址

  授權的地域范圍是: 省(市) 市(區);

  三、各種費用及支付方式

  1、加盟金:

  加盟金是乙方加盟甲方,獲得甲方商標、商號、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和管理手冊的使用權并享受甲方提供的所有支持和服務,而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第一筆款項。加盟金為人民幣 萬元,應于本合同簽訂后某日內支付。

  2、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作為保證本合同確實履行的費用。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本保證金應在簽訂本合同后一年內以支票或電匯等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拖欠甲方的任何款項,甲方有權以保證金中相應數額充抵。合同終止后,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區域加盟金分成

  區域加盟金是指在乙方參與下,甲方與區域內加盟商簽訂特許合同中規定的加盟金的總和。分成方式為甲乙雙方各占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該分成作為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并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的報酬。

  4、權利金

  權利金是乙方使用甲方的各項權利并得到各項支持服務而應按年度定額向甲方繳納的費用。乙方須在每個經營年度(經營年度是指簽訂合同的次日至下一年度的當日)結束后某日內向甲方繳納該年度權利金。權利金的標準為: 。

  5、區域權利金分成

  區域權利金是指在乙方參與下,甲方與區域內加盟商簽訂特許合同中規定的權利金的總和。分成方式為甲乙雙方各占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該分成作為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并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的報酬。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其所提供之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所有權屬于甲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區域加盟商按照規定統一使用甲方的企業識別系統。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及區域加盟商的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同時,甲方有權委托其他住址和機構代為行使上述權利。

  4、甲方負責輔導乙方運營的整體規劃,包括加盟發展規劃、人力資源配置、業務開發流程、經營管理方案等內容。

  5、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標準作業手冊》。

  6、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公司及店面做營運輔導,并擬出報告給乙方參考。

  7、甲方應向乙方配送其體系內有特色的、乙方享有經銷權的產品。甲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向國家審核合格的供應商購買。

  8、為提升品牌形象與乙方效益,甲方應在全國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廣告宣傳。甲方在作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時,應提前通知乙方(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是指由甲方統一策劃,并在全國所有農化產品營銷公司范圍內統一實施的廣告促銷活動)。

  9、甲方為乙方提供關于培訓、研修等服務。

  (1)、甲方負責提供營運期間的各種崗位及技能培訓。

  (2)、培訓費用分擔:培訓如在乙方所在地舉辦,則師資、教材、場地等關于訓練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如在甲方所在地舉辦,上述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統一的商標、商號、管理軟件、經營作業手冊及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CIS)的使用權,并有權獲得甲方的營運輔導。

  2、乙方有權使用“ ”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甲方所提供之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

  3、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特定產品在特定區域內的經銷權,并享受營銷中的各種優惠。

  4、乙方在經營期間為提升其經營效益及效率,可要求甲方對其提供的各種營運報表和資料,給予確切的經營分析和診斷,及時協助乙方提升管理水平。

  5、乙方應自行承擔營業所需之一切資金及營業上之盈虧。

  6、乙方使用“ ”商標時,應與甲方提供的商標標識一致;乙方不得申請注冊與被許可使用的商標標識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為確保農化產品營銷連鎖店的整體外觀統一風格,乙方公司及區域加盟商的裝修應符合甲方企業識別系統之要求。

  8、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及當地制定的法規及政策開展經營活動,保證所銷售的產品不包含假冒偽劣過期失效等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產品。同時,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發展加盟商或者經銷未經甲方授權經營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政策和營運規章,嚴格執行作業手冊、制度規章的規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權組織和機構的監督、指導,并對其直營店和區域加盟商的產品品質、服務品質進行嚴格的控制和管理,以維護“ ”品牌形象。

  六、區域發展規劃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乙方在特定區域內協助甲方發展區域加盟店不少于 家,第二年發展到 家,第三年發展到 家,第四年發展到 家,第五年發展到 家。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乙方向甲方購貨不少于 萬元,以后每年按 % 的比例遞增。

  七、知識產權的保護

  1、甲方授予乙方 商標和標識的使用權。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商標、商號和標識等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2、甲方為乙方提供《 連鎖店CIS手冊》,并提供標準化店面裝修設計指導和特定的標識用品及特定設施、設備,其施工費用、材料費用、制作費用和相關成本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需自行制作相關標識用品,須事先報甲方批準,嚴格按《 連鎖店CIS手冊》的規定設計制作,通過甲方的審定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不得將 商標和標志再許可任何個人或組織使用,也不得以轉讓、出借、轉賣等其他任何形式將上述商標和標志授予他人使用。

  5、乙方不得自行制作或使用與 商標和標識相似或變形的商標和標識。

  6、乙方不得擅自擴大 商標和標志的使用范圍,未經許可不得與其它商標及標志組合使用。如果發現第三方非法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和標識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制止上述非法行為。

  7、有關甲方商標的許可使用情況見本合同附件,即《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八、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

  1、乙方享有甲方統一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支持的權利,同時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組織的廣告宣傳和特賣促銷活動及其它統一的活動。

  2、甲方在廣告中列名宣傳、介紹乙方,公告乙方及區域加盟店加盟連鎖店成員身份。

  3、乙方可以自行策劃實施適合本地市場的廣告宣傳及促銷等活動,但必須經甲方書面審核同意后方可實行。

  4、乙方需要發布有關甲方及連鎖事業的對外廣告和宣傳材料時,須使用由甲方正式提供或經甲方書面認可的資料,并按甲方指定或認可的方式進行。

  九、合同的轉讓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并繼續承擔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義務。

  2、甲方有權在合同期內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且無須經過乙方同意,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并繼續承擔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

  十、保密條款

  1、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經營模式等內容為商業秘密,乙方對此有保密義務。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復制、記錄或者以其他方式將上述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乙方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不得將其所知道的甲方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式等向他人透露。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等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全部履行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后某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并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十二、續約和終止

  1、如乙方要求續約,其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可自主選擇是否與乙方續約,并有權對合同內容加以變更。

  2、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后將屬于甲方授權使用的物品交還甲方,包括屬于甲方提供給乙方之設備物品及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的有關文件、手冊、資料及招牌等。

  十三、違約責任

  雙方應該真誠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十四、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十五、 其它

  1、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盡事宜及雙方協議修改之內容,經雙方協商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蓋章后生效。

  4、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特許經營合同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總部與加盟店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_______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于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建筑物______層,面積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月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于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準,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準,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后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后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個月,并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于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咨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采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采購或制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并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購,并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采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采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采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范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布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采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采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準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采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征得總部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布批準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并報請總部批準后,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志,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后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并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志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制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制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制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秘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秘密的權利。

  商業秘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秘密的范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秘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于總部規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秘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秘密;

  (四)《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秘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并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秘密人員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秘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秘密或對總部商業秘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并由總部許可其他網絡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秘密。

  第六十四條 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系結束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條 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后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后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 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并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秘密。

  第六十七條 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 專利

  第六十八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 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后,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 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秘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并視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秘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秘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為商業秘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并參照國家專利局《關于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為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 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并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采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調查,搜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并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由總部根據侵權的范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加盟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指示,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采取措施。除因情況緊急而需要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采取的任何措施均應按總部的指示行事。

  第八十條 報告

  加盟店發現本區域內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后果等情況報告總部。

  因情況緊急而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第八十一條 訴前保全

  加盟店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八十二條 費用負擔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及相關費用,按下列規定先行支付:

  (一)由加盟店行使訴權的訴訟費、律師費由總部支付;

  (二)其他費用由加盟店支付;

  (三)總部與加盟店根據個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八十三條 賠償金的分配

  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所獲得的賠償金原則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損失”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受到損害的網絡成員按比例分配;

  (二)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總部參照網絡成員受到的損失及案件訴訟情況等合理分配;

  (三)加盟店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開支,從獲得的賠償金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四條 第三人起訴

  因第三人主張總部知識產權侵權而對加盟店采取的法律程序,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之內報告總部。

  加盟店應按照總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時,總部有權指定專業人員作為案件的代理人參與有關的法律程序。

  因總部知識產權構成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而裁決加盟店承擔責任的,其賠償責任及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總部負擔,否則按第八十三條的規定執行。但是,因加盟店或加盟店的越權行為所導致的任何訴訟或結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 其他訴訟

  加盟店與第三人之間產生的下列糾紛,應當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一)有關產品(服務)質量的糾紛;

  (二)有關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糾紛;

  (三)涉及特許經營系統形象與聲譽的其他糾紛。

  第十五章 廣告與費用

  第八十六條 廣告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特許經營系統的品牌、商標及產品(服務),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總部負責系統的廣告計劃、廣告策略、廣告設計及全國性廣告的發布,加盟店按照總部的要求在本店發布促銷廣告,開展促銷活動。

  第八十七條 廣告控制

  總部對加盟店廣告活動享有控制權利,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總部對廣告的控制,按照總部的規定開展廣告活動。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發布廣告。加盟店發布廣告,其廣告內容和方案均應事先報告總部,經總部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八十八條 廣告基金

  總部建立一項全國性的廣告基金,用于開展廣告活動的費用。全國性廣告基金由總部負責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基金來源與繳付金額(或比例)

  繳付時間

  總部每年度繳付不少于____元

  總部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的____%

  總部廣告基金的____%

  供應商支付的廣告與促銷費用

  第八十九條 廣告基金的用途

  廣告基金限于支付宣傳特許經營的品牌、商標、產品(服務)的廣告支出及促銷與公關費用。

  廣告基金不得用于支付總部推銷加盟的廣告費用,如果在由廣告基金支付費用的廣告中包含了推銷加盟方面的內容,則應當按照其所占比例,由總部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九十條 廣告基金的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實行獨立核算,設立單獨的銀行賬戶,由總部或其委托的機構進行管理。廣告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保留全部資料,存檔備查。

  廣告基金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合理的財務手續從廣告基金中獲取補償,補償項目包括:因賬目管理、審計、提交報告及法律費用等開支。

  供應商支付給總部的廣告費,作為總部廣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時應當遵照供應商的要求。

  第九十一條 廣告基金的審計

  總部應于當每年的第一個季度提交一份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上一年度廣告基金收支情況的財務報告,并將正式副本提交加盟店審查。

  第九十二條 基金的歸屬

  本年度節余的廣告基金,應當按照廣告基金的交納金額予以返還或抵扣下一年度應當交納的廣告基金。

  第十六章 特許經營費用

  第九十三條 加盟費

  加盟商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支付金額為_______元的加盟費用,其中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加盟商進行培訓的費用,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加盟店進行商圈調查及指導加盟店籌備、開業與運營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加盟店接受特許經營權的費用。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加盟店均無權要求總部返還加盟費。

  第九十四條 特許權使用費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額使用費;

  (二)按照加盟店銷售額的_________%交納。

  總部有權在上述收費標準范圍內進行調整,加盟店應當遵照執行。按照本合同規定計算的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于次月15日前交納。

  銷售額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收入(包括進貨回扣、銷售返利等),扣除給予客戶的現金折扣、價格折扣、實物折扣的合計金額,無論是否已經收訖。

  第九十五條 特許權使用費的審核

  總部根據加盟店每月報送的財務報表核算特許權使用費。按照加盟店月報表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與年度審計報告確定的特許權使用費之間出現的差額,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對加盟店所申報的銷售收入,如果與總部統一供應或配送的產品、包裝物的數量及其他情況明顯不符,而加盟店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總部有權對銷售額予以合理調整,并視為違約行為予以處罰。

  第九十六條 保證金

  為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加盟店應當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交納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如加盟店拖欠總部的債務(特許權使用費、服務費、貨款、罰款、違約金等),總部有權以保證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充抵債務的通知后,應當立即向總部支付與充抵債務數額相同的現金,補足保證金。

  第十七章 財務管理

  第九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加盟店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并按照總部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九十八條 財務報表

  加盟店應當于次月_________日前向總部報送加盟店當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加盟店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加盟店應當于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總部提交上一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及_________。

  第九十九條 財務監督

  總部每年(季)對加盟店的財務進行一次檢查,于每年(季)結束后_________日內進行;總部根據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可以于選定的工作時間對加盟店進行財務檢查。

  加盟店應當予以充分地合作,向檢查人員提供所有相關的資料和文件,并如實回答檢查人員提出的問題。

  第一百條 財務審計

  加盟店提交給總部的年度財務報表中,其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以及_________報表,應當經注冊會計師依法審計。

  對加盟店的財務會計報表有疑義時,總部有權指定注冊會計師對有關問題進行審計,審計結論對加盟店具有約束力,并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審計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由于加盟店對審計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審計所需的資料,致使審計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作出審計結論的,視為加盟店未履行如實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的義務。

  第一百零一條 支付方式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的所有款項,一律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手續費由加盟店負擔。總部最遲在收到款項后10日內向加盟店開具發票。

  第十八章 信息披露

  第一百零二條 信息披露的要求

  總部和加盟店均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提供的有關信息披露的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一百零三條 總部的披露

  總部承諾并保證,總部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為了說明開展特許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加盟店展示的《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和各種文件、資料、圖片、數據,以及在刊登的廣告中表達的內容,都是真實可靠的,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該等信息中包含了不確定的內容或表述,加盟店予以理解,且得到總部作出的進一步闡明,并無因此產生的任何誤解。

  總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將總部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系統的經營情況書面通報加盟店。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加盟店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總部應當在合理時間內將該等重大事件的有關情況向加盟店通報,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調整;

  (二)總部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總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總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總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總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六)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總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八)總部股東變動情況和持股比例;

  (九)總部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總部的重大訴訟;

  (十一)可能對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四條 加盟店的披露

  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向通過《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其他資料向總部披露的信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盟店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將加盟店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總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時,加盟店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總部報告,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加盟店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二)加盟店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加盟店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三)加盟店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四)加盟店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五)加盟店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六)加盟店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七)加盟店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八)涉及加盟店的重大訴訟;

  (九)可能對加盟店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五條 質詢

  總部或加盟店如果有證明或理由表明對方有應當披露的信息而未披露或者對方披露的信息不實,可以向對方提出書面質詢。

  受質詢的一方應當在收到質詢函后7個工作日內及時就質詢的事項提交書面的報告或說明,并說明未披露或未如實披露的原因。

  第一百零六條 虛假披露

  總部或加盟店在披露信息時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致使對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經理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九章 合同轉讓

  第一百零七條 合同轉讓的定義

  本章所稱合同轉讓是指總部或加盟店將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總部或加盟店不得將本合同權利或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第一百零八條 總部轉讓合同

  加盟店承諾:總部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總部或第三人,而無需在轉讓時經加盟店同意。

  轉讓合同簽訂后,總部應當立即將轉讓決定及由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書面通知加盟店,總部與受讓人對披露的信息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加盟店轉讓合同

  未經總部事先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轉讓本合同。

  加盟店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報告總部,由總部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第一百一十條 受讓人的條件

  無論根據何種情形進行轉讓,受讓本合同的第三人應當符合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條件,并同意簽署總部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及相關文件。

  第一百一十一條 優先權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總部或總部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在總部向加盟店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后,加盟店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加盟店在_________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第一百一十二條 合同文本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總部重新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使用合同轉讓時總部制定的新版合同文本,但新合同應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合同修訂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三條 轉讓補償費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時,受讓人應當向總部支付一筆_________元的轉讓補償費,作為總部對因轉讓而發生的費用的補償,包括對受讓人進行初始培訓和前期支持的費用。

  第一百一十四條 股權變動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加盟店需合并、分立或股權變動時,應當將合并、分立或股權變動的方案及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經總部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一百一十五條 經營方式

  加盟店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加盟店的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將加盟店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第二十章 合同變更

  第一百一十六條 系統變革

  加盟店認識到,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適時地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富有成效的變革,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是系統共同的目標。

  對系統的變革,應當在保持系統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下,以提高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系統的經營效益,提高系統的市場競爭力為原則,更好地實現特許經營的目標。

  第一百一十七條 合同變更

  因系統變革的需要,總部經總部同意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限于經營手冊規定的范圍,并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抵觸。

  第一百一十八條 變革的實施

  對系統進行變革時,應當將變革的方案和作出變革的`原因、意圖、可行性、試營情況及有關事項,于規定的變革實施時間前______天通知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在加盟店實施系統變革,并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總部。

  第一百一十九條 合同續約時的變更

  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總部有權以總部制定的新的特許經營合同代替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修訂應基于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且新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應當適用于整個特許經營系統。這不應被理解為是對加盟店續約權的限制或損害。

  第二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百二十條 合同終止的情形

  本合同除因下列情形而終止之外,總部或加盟店均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

  (一)不可抗力;

  (二)合同期限屆滿;

  (三)總部與加盟店協商終止;

  (四)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五)多數加盟店連續兩年發生經營虧損;

  (六)法院、政府行政決定要求加盟店終止營業;

  (七)因一方違約行為而被仲裁機構裁決解除本合同;

  (八)用于特許經營的主要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后,要求終止合同的一方應當與對方協商一致,方可終止合同。未能協商一致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由仲裁機構作出裁決。

  第一百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加盟店有下列重大違約行為之一的,總部可以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行使解除權:

  (一)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參與競爭的;

  (二)未經總部同意轉讓本合同或轉讓其股權的;

  (三)未經總部同意進行分立、合并的;

  (四)未經總部同意以承包、租賃、合作等方式轉移經營權的;

  (五)故意向第三人泄漏總部的重大商業秘密的;

  (七)未經總部同意出讓用于特許經營的主要財產的;

  (八)逾期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超過_________天的;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連續兩年未能完成銷售指標的,以及總部對加盟店的違約行為進行處罰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有權解除合同:

  (一)超過總部規定的期限仍未作出令人滿意的改進的;

  (二)在一年內受到總部_________次以上處罰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二條 保留解除權

  在加盟店發生破產、無力償還債務及其他情形時,未經總部的預先書面同意,任何第三人都不能獲得本合同中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不論債權人對加盟店享有何種權利或持有任何形式的法律文書,否則,總部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一百二十三條 加盟店的解除權

  總部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下列重大違約行為之一的,加盟店有權解除本合同:

  (一)違反區域保護的規定使用特許經營權的;

  (二)無故停止向加盟店配送產品或原料的;

  (三)許可使用的商標因未續展而喪失商標專用權的;

  (四)許可使用的專利因未交納年費而失效的;

  (五)公開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盟店亦可解除本合同: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被撤銷注冊的;

  (二)許可使用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

  (三)喪失許可使用的著作權的;

  (四)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非因第三人原因被公開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終止的執行

  總部或加盟店要求終止本合同的,應當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說明終止合同的理由,并與對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方可終止本合同。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經仲裁裁決終止本合同的,方可終止本合同,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對方是否發生足以解除合同的違約行為,總部或加盟店違反上述規定終止本合同履行的,視為其單方違約解除合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____日內,加盟店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停止行使因本合同享有的權利;

  (二)撤除與總部商標(品牌)有關的內外裝修、招牌、廣告牌等標志;

  (三)將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徽記、標志、廣告等交還總部;

  (四)將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涉及總部商業秘密的文件交還總部;

  (五)返還總部指定的使用總部商標與品牌的商品;

  (六)清算對總部、供應商、客戶的債務;

  (七)將租賃的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未履行前款第二項義務時,總部可自行執行,所需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第一百二十五條 優先受讓權

  在本合同終止時,總部對加盟店的下列財產或財產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一)辦公場所的所有權(或承租權);

  (二)加盟經營場所房屋的所有權(或承租權)及_________的所有權;

  (三)戶外廣告牌的發布權;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財產的轉讓價格按市場價格執行。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應共同委托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按照評估價格執行

  第一百二十六條 存貨處置

  在本合同終止時,總部沒有義務回購加盟店的存貨,但應允許加盟店以特許經營系統的名義在合理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銷售存貨。

  第一百二十七條 保證金的返還

  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后,在加盟店按照本合同第一百二十四條全部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完成后滿____個月,總部將保證金返還加盟店

  第二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一百二十八條 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因一方的違約行為構成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對方除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外,有權要求違約方同時或單獨償付違約賠償金。

  違約賠償金按照違約行為發生時上一年度特許權使用費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數的倍數計算,但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倍。合同履行期限不足一年的,特許權使用費以_________為標準計算。

  第一百二十九條 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加盟店延期向總部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款項(包括罰款),將追加每日1‰的滯納金,自該款項應付之日起開始計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第一百三十條 罰款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總部有權責令其改正,并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在下列處罰標準的范圍內酌情予以處罰:

  序號

  違約行為

  處罰標準(元)

  1

  違反規定使用總部知識產權

  2

  超出特許區域開展業務

  3

  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

  4

  違反工作指令

  5

  未按規定簽訂保密協議

  6

  未按規定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7

  違反規定行使訴權

  8

  不按規定行使訴權

  9

  侵犯消費者權益

  10

  違反規定發布廣告

  11

  不按照規定開展廣告與促銷活動

  12

  違反規定采購商品

  13

  銷售不符合質量的產品

  14

  不執行規定的銷售價格

  15

  不履行售后服務的職責

  16

  公開發表不利于總部及系統形象與聲譽的言論

  17

  不按規定報送財務報表

  18

  拒不接受財務審計

  19

  拒不接受檢查

  20

  不按規定披露信息

  21

  擅自中止加盟店的營業

  22

  不按規定參加培訓

  23

  不按規定處理消費者的投訴

  24

  不按時支付供應商的貨款

  25

  違反規定向客戶收取費用

  26

  對員工的違規行為不予以處罰

  27

  ……

  對上表以及經營手冊未規定處罰標準的違約行為,總部有權在修訂經營手冊時參照上述標準作出規定。

  加盟店受到處罰后,應當及時予以改進,在總部規定的時間內未改進的,視為新的違約行為,總部有權再次予以加倍處罰。

  第一百三十一條 類推適用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規定,或本合同雖然未明確規定但其行為損害了總部及特許經營系統的形象或利益,總部可以比照最相類似的行為對加盟店予以罰款。

  第一百三十二條 減輕與免予處罰

  對加盟店的違約行為,總部可以根據加盟店的悔改態度、補救措施等情節,減輕或免予處罰。

  第一百三十三條 加盟店對員工的處罰

  加盟店對員工應予處罰的行為,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處罰。所得罰款作為加盟店獎勵基金使用。

  加盟店怠于履行對員工的處罰職責,總部有權根據該員工的違規行為對加盟店處以_________倍以內的罰款。

  加盟店員工的行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視為加盟店的違約行為,由加盟店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三十四條 告知與申辯

  總部在對加盟店作出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加盟店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和擬處罰的結果,并告知加盟店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加盟店應當在收到總部擬作出處罰的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提出陳述和申辯意見。

  總部應當充分聽取加盟店的陳述和申辯,對加盟店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加盟店提出的理由成立的,總部應當采納。總部不得因加盟店的申辯而加重對加盟店的處罰。

  第一百三十五條 處罰時效

  總部對加盟店違約行為的處罰,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處罰決定,逾期不得予以處罰。

  第一百三十六條 解除權的放棄

  總部或加盟店因對方的違約行為享有解除合同權而不解除合同時,不影響其要求對方承擔解除合同以外的違約責任,但權利人在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后不得再以此為由解除合同。

  第一百三十七條 處罰的執行

  根據本合同所作出的處罰,加盟店應當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總部交納罰款。所得罰款作為_________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總部要求加盟店作出的改進,加盟店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實施,并將改進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總部在必要時,將對加盟店改進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

  第二十三章 爭議與解決

  第一百三十八條 協商

  總部和加盟店均充分地認識到,在長期的合作中產生爭議是不可避免的,協商是解決爭議的最佳方式,雙方均愿意本著公平的原則與合作的態度解決發生的爭議,共求發展。

  第一百三十九條 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未能協商解決,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雙方一致認識到,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爭議,是消除分歧,保障合同順利執行的有效途徑,不得因為將爭議提交仲裁而影響雙方的合作。

  第一百四十條 仲裁前置

  總部或加盟店如需解除本合同,應當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如未能協商一致,只有經仲裁裁決解除合同的,方可終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在未經仲裁裁決前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否則,擅自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將喪失勝訴權,并承擔解除合同的全部違約責任。

  第一百四十一條 擱置爭議

  加盟店同意,因總部按照本合同規定對加盟店進行處罰的爭議,加盟店應自處罰決定書送達加盟店之日起經過___________日,方可申請仲裁。

  第一百四十二條 訴訟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知識產權許可使用的范圍,制造、銷售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產品(服務)的行為,不屬仲裁協議管轄的范圍,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四十三條 仲裁(訴訟)費用

  總部或加盟店依據本合同規定提起的訴訟、仲裁,敗訴的一方應負擔勝訴方因此而發生的合理的開支,包括律師費、調查費、鑒定費、公證費、差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但不超過勝訴金額的_________%。

  上述費用的負擔,可以在提起訴訟、仲裁時一并提出,也可以在案件裁決之后向對方提出付費要求。如未在提起訴訟或仲裁時一并申請裁決,因此而發生爭議,應按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章 其他規定

  第一百四十四條 送達

  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送達文件,應當將原件直接送達收件方,或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的方式送達。收件方收到文件后應當立即簽署送達回證并加蓋公章,將送達回證交送達方收存或傳真給送達方。

  收件方拒絕提交送達回證的,送達方可以掛號信函、特快專遞或電報的方式送達,信件或電報發出即視為送達。特殊文件需要公證送達的,公證送達。電報送達和公證送達的費用由收件方負擔。

  第一百四十五條 合同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由總部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總部作出的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一百四十六條 可分割性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無效或因任何理由、在任何范圍內無法執行,除另有約定之外,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或履行。

  發生上述情形時,總部可以有效條款代替無效條款,或者將無效條款修改為合法有效的條款。

  第一百四十七條 標題

  本合同中的所有章、條的標題是為了便于對合同條款的理解,并非本合同條款的一部分,不作為解釋合同條款的依據。

  第一百四十八條 接替營業

  如總部認為加盟店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總部有權派出代表臨時接替加盟店的營業。經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營業后,將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總部接替加盟店營業期間產生的收益和損失,以及總部因此產生的費用,均由加盟店承擔。

  第一百四十九條 雇傭限制

  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直接或間接地雇傭特許經營系統內的現職雇員(含兼職),以及被總部及網絡成員開除或除名的雇員。加盟店在不知情的情形下雇傭的,在知悉情況后,應當立即解除雇傭關系。

  第一百五十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包括一系列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簽署的其他文件:

  (一)《特許店經營手冊》;

  (二)《商標許可使用協議》;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

  (四)《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

  (五)《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

  (六)《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

  (七)加盟店及其董事、經理、_________簽署的《保密協議》;

  (八)加盟店及其董事、經理、_________簽署的《競業禁止協議》;

  (九)《擔保協議》;

  (十)《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及附屬文件;

  (十一)《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附屬文件;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五十一條 替代責任

  由于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及其他行為損害了第三人權益時,加盟店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人因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與品牌而向總部主張權利的,總部應當盡力維護系統的合法權益。總部因此而被要求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按照過錯責任原則,具體確定系統內部承擔責任的當事人。如屬加盟店過錯的,加盟店應當承擔總部對外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總部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第一百五十二條 擔保

  保證人對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擔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責任期間為二年,自加盟店應當履行債務的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五十三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投保險別、投保金額和投保范圍辦理有關財產、人身保險。其中,_________保險應指定總部為受益人

  第一百五十四條 非盈利保證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向加盟商詳細說明了開辦加盟店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困難及合同內容。總部在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并非對加盟店開展業務作出的盈利保證。

  第一百五十五條 商業風險

  加盟商認識到投資特許經營的商業風險,特許經營并非簡單的復制,而是一項依賴于加盟商的獨立努力、商業判斷與技能、市場條件等因素的商業活動。加盟商將通過培訓等途徑使自己掌握加盟店的操作規范與方法。加盟商將與總部同心協力以完成本協議的宗旨和目標。

  第一百五十六條 不可抗力

  總部或加盟店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不可抗力發生后24小時之內,總部或加盟店應當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情況簡要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結束后_________日內,應將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及影響程度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除非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無法通知的情形之外,如未按時通知,則不得援引不可抗力條款作為免除責任的理由。

  第一百五十七條 合同文本

  總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二份,總部和加盟商各保存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總部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商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店確因工作需要增加合同副本,應當向總部申請,加盟店不得復制本合同。

  加盟商應當對本合同文本采取保密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統一保管,加盟店有關人員需查閱本合同文本,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查閱制度,經加盟商(負責人)批準后,在指定地點查閱。

  因訴訟所需,可以將本合同復印件提交仲裁委員會、代理案件的律師,但應與代理律師簽署保密協議。

  第一百五十八條 聲明

  加盟店聲明:加盟店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經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了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二十五章 附則——術語定義

  本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以及合同附件的總稱。

  主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不包括合同附件。

  附屬協議——本合同附件中標明“協議”字樣的附屬文件。

  特許店——指特許經營系統設立的營業機構,包括直營店和加盟店。

  加盟商——指向總部提出加盟申請,與總部簽訂本合同的當事人。如加盟商以自己名義設立加盟店,則加盟商與加盟店指向同一主體。

  加盟店——指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設立的營業機構。

  網絡成員——特許經營系統內除總部之外的所有獨立核算的單位,包括直營店、加盟店、配送中心等。

  第三人——依照本合同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主體以外的個人或組織。

  通知——指以傳真、電報、電子郵件或書面形式發出給對方的文件。

  書面通知——指加蓋單位印章并由主管人員簽名的書面文件,其中有關財務方面的通知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其他通知一律加蓋公章。

  設備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實際使用,但不向客戶銷售的產品。

  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制造商按照特許人特定的要求(種類、規格、品牌等)制造,提供給網絡成員使用的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使用的除專用設備與物品以外的設備與物品。

  產品——特許經營系統對外銷售商品,包括有形的商品與無形商品(服務)。

  工作指令——總部、總部按照管理權限向網絡成員發出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通知、指示、決定等書面文件。

  處罰——特許經營系統內對輕微違約行為的罰款,即要求違約方償付違約金。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4

  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制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筑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二條 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

  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伙人。

  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使用代表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為……專利的制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_____名字/標志的權利;

  (c)查閱并使用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__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d)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e)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筑物中行使。

  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和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 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筑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

  ——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年。

  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月發出通知。

  用掛號信或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不發出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二部分 總則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圍之內,他們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并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制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

  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筑物

  9.1.1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

  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負擔。

  在本協議履行之間,特許人對于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9.1.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并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筑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志,包括特許人 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志。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 項如何適用。

  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名稱。

  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志的形象。

  9.3關于客戶的形象

  為了尊重客戶關于網絡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按照適用于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不影響第26.1條規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戶的需要;

  ——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并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客戶的關系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格,這些規格載于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

  ——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應付金額;

  ——不影響第11條規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絡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于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對于供應的不符合本協議附件2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商業方法

  9.4.1從第五節和第六節所述的技術、商業和管理角度看, 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方法。

  受許人除為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服務)外不得為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使用它們。

  9.4.2為了維護網絡的共同身份和名譽,受許人應就可能發生的不在第9.4.1范圍內的任何問題,要求特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

  9.4.3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 監督程序

  9.5.1 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筑物,使特許人得以確保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

  為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的協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

  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

  在受許人方面,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9.5.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盡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商務、財務或技術狀態的全部要求的資料。

  每____(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文件:

  會計報表

  ……

  對其余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后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文件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 條所規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受許人承擔義務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的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受許人(或特許人)負擔。

  在事前書面通知后,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不允許競爭

  11.1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地區內:

  ——直接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為一雇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如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活動,從而按本協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于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定的義務,他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他必須事先用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后,第1條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12條秘密

  12.1 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系中所獲得的一切信息,無論此種信息的形式和目的為何,均視為秘密。但是,對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適用于:

  ——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眾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眾所周知的信息。

  當特許人傳達信息給受許人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該項信息并能證明其本人確已持有的信息。

  ——由有權透露的第三方透露給受許人的信息。

  12.2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秘密信息傳達給任何第三者,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人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須的信息除外。

  12.3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下屬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使用秘密信息于本協議規定的使用范圍之外。

  12.4按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被視為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人。

  12.5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人員搜集信息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的信息秘密性質。

  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信息之前就應該遵守秘密信息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采取直接行動。

  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后或這些雇員離職以后)。

  12.6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開,受許人不應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與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間和終止后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么。本條亦適用于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第三部分特許使用費/價格

  第13條初始費用

  為了獲得其受許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權利,受許人必須付給特許人一筆_____金額的特許使用費。

  特許使用費在本協議簽字時以支票支付。這筆一次總付的金額包括特許人為執行特許(協助、培訓等)而給予受許人的所有好處,不包括第1條所述商品(服務)的供應和第9.1.1條所述受許人的費用。

  第14條分期支付

  14.1為了回報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處,受許人應當每月(或每季)付給特許人相當于上月營業額的_____%,營業額的計算性參照受許人開給客戶的帳單總額,無論是否已兩訖。

  帳單金額即實際價格(已扣除不包括現金折扣在內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費用(例如包裝、運輸、保險等等)和進口關稅或其他稅,這些費用、關稅或其他稅在發票中分別調及。

  營業額是特許人開給受許人的帳單金額,無論是否付訖,不包括進口關稅或其他稅。

  14.2特許人按第9.5.2條規定在從受許人獲得的信息的基礎上應在每月(季)末開出____天內應付的發票。

  以特許人特定的貨幣開出的發票須用同一貨幣支付并按開票當日最高匯率計算。

  在特許人的總部由_____辦理支付事宜。

  14.3任何六個月期限(年)的特許費用總額不得少于____法郎。

  此最低金額將于每年在簽訂本合同的周年時按下列指數予以調整,無需事先通知。

  如有必要,特許人每六個月開具一張規范化發票,按第14.2條規定支付。

  14.4如遇不付情況,對所欠款項應罰付利息每月______,不需事先書面通知。

  14.5受許人應從由特許人指定的一家銀行,即______(享有國際聲譽的銀行)取得對受許人可按本合同規定應予支儲的全部金額的一項聯合責任擔保,最高金額限為______。最遲于本合同簽字后_______天,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交全部銀行單據。

  第四部分品牌、商標(專利)

  第15條獨家(非獨家)使用權

  特許人按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和第4條關于地區的規定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品牌、商標(專利)的獨家權利[(非獨家權利)] ……但此種使用權限于第1條所規定的對產品(服務)之銷售。

  第16條特許人義務

  ——第3條所述之品牌和商標已按本合同附件5關于登記的規定在指定地區合法登記在案,此項登記將在及時支付所有特許合作費和及時續登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他是品牌、商標持有人(有使用權);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

  ——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并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的地區內的權利。

  ——在合同簽訂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聲稱對品牌或商標擁有權利的行動或者未來有任何可以預見的行為。

  16.2特許人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和直到特許經營終止前暫借給:

  ——使用品牌或商標招牌或標志、尺寸_______,按附件4規定的條款豎立在辦公樓外面。

  ——顯示品牌或商標的內部招牌。

  16.3特許人應在國內外宣傳品牌或商標。

  特許人將全力保證使受許人從此種宣傳中得到,特別是他對受許人的業務予以認定。特許人應每年一次向受許人提供他的宣傳計劃和廣告運動,并要求后者提出必要的建議或意見,以保證此一運動卓有成效。

  一旦每次言行運動開始,特許人應盡快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資料(招牌、小冊子、標語牌、小紀念品、樣板、樣品等);費用由前者負擔。

  第17條受許人義務

  受許人應根據本協議第9.3條在規定的地區內宣傳品牌和商標,并在年度預算中至少撥出___法郎以完成此項任務。

  第18條協作

  雙方同意相互協商和合作,以便操作提高品牌和商標在公眾中的知名度。

特許經營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除非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并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于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及公司等。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于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廣告等。

  “商標”,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登記注冊的商標。

  “專利”,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乙方開業和經營的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制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復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準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條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復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占性

  □不具有獨占性

  第三條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_______省(市)_______縣(區)東至_______路、西至_______路、南至_______路、北至_________路的區域。(見附件一:(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變更其加盟店的營業地,如經批準乙方僅可在特許區域內變更加盟店的地址。

  第四條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申請對本合同延期的,應至少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延期合同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用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支付。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_____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3.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收取的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或違約金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采用下列第_________項方式支付:

  □ 現金;

  □ 支票;

  □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后,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六條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 商標。

  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商標注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專利。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專利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其他。

  二、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在加盟店內懸掛、張貼甲方授權使用的特許標識。

  三、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規范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請注冊與甲方商標或特許標識近似、變形或淡化的商標標識。

  五、特許標識或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且無須對乙方作出補償。

  六、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條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___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八條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并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九條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布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條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后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一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經營模式、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

  第十二條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三條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筑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十四條乙方認可并同意承認和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十五條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在加盟店內設置并公布監督電話。

  第十七條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須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八條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保持完整與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乙方的交易記錄、會計資料、納稅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二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于_________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乙方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二十四條甲方發布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二十六條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二十七條信息披露

  一、_________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_________方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四、_________方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商業秘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乙方及其雇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并與接觸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二十九條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條乙方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乙方需增售不屬甲方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核準;未經甲方書面核準,不得向其他廠商采購或自行制造。

  第三十一條乙方向甲方采購特許產品,須提前_________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二條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要求采購產品或維修設備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照乙方要求發出指定產品或派出專人赴乙方營業地進行維修。維修累計_________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三十三條甲方應對所提供和配送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當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支付相當于保證金數額的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1.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

  2.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保證金。

  第三十七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支付相當于保證金數額的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_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_________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1.扣除保證金;

  2.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

  3.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八條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三十九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四十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甲方時生效:

  i.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全套運營體系;

  ii.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

  iii.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iv.喪失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v.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并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vi.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vii.累計_________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viii.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的;

  ix.被指控為刑事犯罪;

  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后續的培訓;

  五、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七、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業秘密的行為;

  八、故意向甲方陳述不完整的、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九、被指控為刑事犯罪;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四十三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復制品。

  第四十四條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四十五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四十六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七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九條聯系信息與送達

  xi.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方式,在投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七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于另一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

  xii.雙方同意可以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及約定承辦事宜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五十一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補充條款

  附件二(特許區域附圖)(略)

  附件三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附件四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附件五甲方(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附件六甲方(專利證)或其他權利證明復印件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條款為提示性條款,供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特許經營權當事人雙方約定采用。

  二、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本示范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三、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的行為。

  四、特許經營涉及的專業性較強、法律規范較多,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全面、嚴密。

  五、在正式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已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供了真實、準確的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及有關經營能力的資料。

特許經營合同6

  特許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許可區域內作為甲方的區域代理商一事達成一致。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獲得甲方的許可,在區域內(以下簡稱本區域)作為甲方的獨家代理商開展特許經營業務,發展由臨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項目“***說”***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共同拓展市場,以達雙贏目的。

  第二條 特許經營

  項目甲方根據其自主開發并經營***”餐飲連鎖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說”為代表的特許經營項目,并將該項目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使用。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甲方與乙方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乙方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業務,執行本合同。乙方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業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甲方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在簽訂本合同和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五條 使用方式

  甲方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以以下兩種方式使用特許經營權:

  一、設立直接投資的直營店;

  二、許可加盟商設立加盟店

  第六條 許可形式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甲方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該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許經營權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 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本區域內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服務。

  第七條特許加盟代理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向甲方支付金額為元(人民幣)的加盟費。其中 元作為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的費用,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乙方均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加盟費。

  第八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共2份,雙方各1份。 甲乙雙方應當對本合同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向無關第三方透漏本合同的內容。本合同20xx年 月日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甲方地址:

  乙方簽字:

  乙方地址: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7

  甲方(特許人):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經營范圍: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經營范圍: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XX",是指乙方在認同并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招牌(XX鋪標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XX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XX招募手冊》、《XX務操作手冊》、《產品制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XX,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XX,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復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XX,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準開設加盟XX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 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復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占性

  不具有獨占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 省(市) 縣(區)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區域。(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XX。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XX的地址為 。

  三、加盟XX的面積為 。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 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 元;

  按照加盟XX當月/當年營業額的 %,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采用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現金;

  支票;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后,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業秘密保護

  第六條 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商業秘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乙方及其雇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 加盟XX的開業

  第八條 設立加盟XX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XX的,加盟XX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XX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XX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XX的,必須在加盟XX開業前的 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并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并愿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并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 注冊商標用作加盟XX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XX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加盟XX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XX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并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 加盟XX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XX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布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XX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 加盟XX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XX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XX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后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XX。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XX樣式、XX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XX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 加盟XX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 加盟XX開業的條件

  加盟XX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XX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筑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XX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 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于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加盟XX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XX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條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采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 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 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盟XX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XX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 加盟XX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XX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XX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加盟XX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XX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于 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XX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加盟XX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名稱: ,《商標注冊證》編號: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專利。

  專利名稱: 《專利證》編號: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注冊商標的有效性,并及時辦理注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范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注冊與甲方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 特許標識或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 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 加盟XX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 乙方認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XX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在加盟XX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 因加盟XX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 甲方發布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在轉讓之日起 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于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XX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第四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并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XX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后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業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第十一部分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九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五十一條 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終止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 乙方獲準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加盟XX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后 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復制品。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或清除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 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乙方自行處理;

  第五十九條 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后 年內,除約定的加盟XX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 聯系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甲方: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六十四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提交 解決。

  上述三項未作選擇的,視為約定第一項方式。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條 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乙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簽于: 簽于:

特許經營合同8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省市 區 街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即在 年 月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并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并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負責c的原材料采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并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并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負責在一定的范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并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復;

  5.1.5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并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制的貨架、標志、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并得到甲方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5.2.5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后,乙方應妥善保管,并負責驗收后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后服務;

  5.2.6派專人管理貨物并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并獲取協議利潤;

  5.2.8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xx%,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并由甲方審批后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xx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后,組織發貨;開店之后,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周期不少于x天。

  8.承諾及保證

  8.1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追回貨款;

  9.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即時生效。

  12.3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年,從年月 日至年月 日。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月日

特許經營合同9

  特許人: 連鎖酒店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

  受許人: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提出申請,就乙方自愿加盟經營XXXX一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宗旨,經認真商討,達成共識。

  第一條 獨立的當事者

  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許授權書》,乙方在開業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好合法經營的手續。乙方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經營中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復制、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閱江A家連鎖酒店特許加盟專用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在省 市區(縣) 號 層(面積 平方米)開設加盟店,使用XXXX字號、標識及招牌。對外名稱為:XXXX 分店(以下簡稱加盟店)。

  第三條 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認經營模式、商標資產屬于甲方所有,為甲方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征,受法律保護。

  2、乙方僅在 省 市 區(縣) 號 層(面積平方米)使用XXXX字號、標識、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統資產。

  3、XXXX 店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統一形象,統一標識,統一對外宣傳,統一管理,統一配送,達到裝修風格、硬件配置、員工著裝、管理體制、營銷理念等方面的一致性,從而維護企業品牌的形象及聲譽。

  第四條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簽追加建店的特許經營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具體支持及技術援助

  1、甲方對乙方的營建支持為:

  (1)選址規劃 (2)平面布置圖 (3)設備方案 (4)裝修方案 (5)采購方案

  2、甲方對乙方的營運支持為:

  (1)可行性分析 (2)盈虧平衡分析 (3)營業業績評估 (4)營運問題診斷 (5)成本控制分析 (6)營業額預估

  3、甲方對乙方的培訓支持為:

  (1)管理人員訓練 (2)員工訓練評估 (3)業務技能提升 (4)前臺技術培訓

  4、甲方對乙方的企劃支持為:

  (1)開業企劃方案 (2)開業促銷方案 (3)節假日促銷方案 (4)廣告樣張 (5)公益活動方案

  5、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冊支持為:

  (1)經營管理手冊 (2)財務手冊 (3)工程手冊 (4)營銷手冊 (5)服務手冊

  6、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支持為:

  (1)低質易耗品配送 (2)企業文化裝飾配送 (3)服裝配送 (4)物品配送(詳見《XXXX必配物資清單》)

  7、乙方于開業前必須派出人員參加甲方規定的培訓研修,分別是:店長一名,領班或主管兩名,財務經理一名,以獲得經營加盟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詳見《加盟店培訓須知》)。

  8、甲方派出店面執行督導經理____ 人,主管_____人,收銀______人。于開業前30天到達加盟店,總督導時間為__天。乙方承擔支持人員往返差旅費(火車硬臥)及食宿費用。

  9、加盟店有義務參加定期經營會議和臨時經營會議,甲方應提前通知。

  10、加盟店開業后,如總部有研修指示,乙方應按指示派遣職工參加進修提升,差旅費自理,并向甲方支付進修所需的相關費用。

  11、合同期內,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導人員檢查加盟店的經營情況。

  12、甲方新開發的酒店管理系統及會員系統資產應及時傳授給加盟店使用,以達到資源共享。

  第六條 加盟店開發的相關事項

  1、為維護總部形象的統一性,通過集中采購降低成本,獲得利潤,乙方同意從甲方物流配送中心必須購買所需的設備、家私、服裝、床上用品、榮譽牌、裝飾等物品,具體項目見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復制、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閱江A家連鎖酒店特許加盟專用

  本合同第二十條。

  2、除必須在甲方購買的物品外,在不影響甲方統一形象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乙方可在當地就近購置其它物品。

  3、確認第六條所列各項購買資金及運雜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加盟店訂貨,應將貨款提前匯到甲方帳戶,否則甲方不予發貨。

  4、開業后,甲方收到貨款后開始組織采購,并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交發運。否則甲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專屬訂購物資根據生產日期提前20天訂貨)

  5、甲方應將發貨清單及收據隨車托運或在貨物發運后以傳真形式送達乙方。

  第七條 銷售價格的設定

  乙方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銷售。如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與加盟店當地消費水平不符,甲方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價格建議。

  第八條 加盟金與標準

  品牌使用按先收費后使用的原則執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幣元(大寫:)。加盟金一經收取,無論是合同期滿或者中途解約,還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還。

  第九條 加盟權益金

  為保障對乙方的后續支持和服務,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每 向甲方交納加盟權益金人民幣 元(大寫: )并匯入甲方指定帳號。第一次交納的時間為年 月 日,以次類推。

  第十條 加盟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后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之行為,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充抵。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內予以追補足額,在合同期內,始終保持保證金的數額達到本合同規定之數額。如乙方不能足額追補,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時,甲方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證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標識三個月后歸還剩余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4、乙方無違反協議之行為,合同期滿后,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圖片標識,并歸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資料、各類合同原件、VI光盤、榮譽銅牌等一個月后,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一條 物資款及營運費用

  1、乙方在甲方訂購的各項物資費用必須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甲方方能給乙方備貨、發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營運服務前,乙方應提前支付由此產生的差旅、工資等其它費用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

  3、以上費用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權經營時限為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乙方欲繼續從事XXXX加盟經營,應提前使用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函件上郵戳時間為準。

  3、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書面申請,則視為乙方放棄續約的權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復制、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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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乙方。

  第十三條 廣告宣傳及促銷分擔金

  1、加盟店要進行宣傳、促銷、展示等活動,應事先向總部說明活動內容和進行方法,并把宣傳樣稿和方案傳給總部審批。

  2、甲方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總部加盟商全體利益為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3、廣告宣傳費用按“誰受益,誰分擔”的原則進行分攤,乙方于促銷活動前付清廣告宣傳分擔金。

  第十四條 拖欠損失金

  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或其它債務時,應按相應數額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五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給乙方提供的經營管理(酒管、會員)資產秘密。

  2、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秘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條款及價底。

  4、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地點直徑三公里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違約,應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裝修工程預算,甲方應予以協助,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加盟店前期籌備督導,后續支持,往返差旅費、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設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稱應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授權書》中的表述一致。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事后追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地址或經營場所規模。

  3、未經甲方簽發區域授權合同,乙方不具有區域代理權。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規定地點外另行開設“XXXX”即構成侵權行為,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內打擊或配合總部打擊假冒“XXXX”品牌及侵犯“A家”商標專用權行為的義務。

  5、雙方聯手打擊前述違法行為時,乙方只負責甲方人員在當地的食宿費,產生的其它費用(如訴訟費等)由雙方均攤。如獲賠償,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進行分配。

  6、乙方為適應當地消費者的需要,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經營項目,應提前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后實施。否則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一萬元。

  7、合同期內,乙方若需轉讓加盟店,應與第三方一同到總部變更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對本合同條款提出變更,應將變更理由、變更事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十日內就是否同意變更作書面回復。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回復,則視為同意變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2)雙方協商一致;(3)經法院判決解除;(4)加盟店自行停止營業30天以上而未報公司備案記錄;(4)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5)加盟店如有下列行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勸告終止或改正其行為仍無改善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伍萬元以內)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許加盟經營資格同時撤消。

  a、拖欠應交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及其它債務;

  b、不接受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統一制作物品;

  c、其它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復制、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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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未得甲方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營業權;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經營秘密,或讓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文件或電腦軟件等;

  f、嚴重損害總部的形象及名譽、信譽。

  第十九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實:在甲方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絕對成功的承諾。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簽定本合同以后,乙方應及時或按商定時間將本合同第八、九、十條的款項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帳號后,本合同生效。費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財務確認款項到帳為準。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按成本加運費的原則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資,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XXXX物資必配清單》進行定購。

  2、加盟店招牌及廣告宣傳應有“全國加盟電話:0595-82162888 0595-88896669”字樣。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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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經營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合同總則

  1.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商品的銷售市場,甲方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1.2甲方根據加盟計劃,鑒于乙方申請,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柜特許經營權。

  1.3乙方自愿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柜的特許經營權,并自愿成為“_________”商品特許專賣之成員。

  1.4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2.加盟細則

  2.1專賣店規模

  2.1.1簡約型。面積_________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2標準型。面積_________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3豪華型。面積_________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4旗艦型。面積_________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2專賣店選址

  2.2.1乙方可根據甲方專賣店選址方略自行選定專賣店,專柜地址,并真實填寫《“_________”加盟申請表》提交甲方審核,甲方根據乙方填寫的《“_________”加盟申請表》進行店址實地考察。

  2.2.2乙方加盟“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甲方不收取加盟費。雙方認可后再進一步簽訂下列協議。

  2.3裝修及費用

  2.3.1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裝“_________”專賣店,專柜裝修方案。

  2.3.2裝修方式:

  2.3.2.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裝修方案設計要求自行進行裝修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2.3.2.2甲方根據乙方申請,甲方負責進行裝修的,按標準型或簡約型規模進行,費用由甲方支付。

  2.3.3裝修獎勵返利:凡乙方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裝修的,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獎勵返利乙方裝修費用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再獎勵返利乙方裝修費用_________元。

  2.3.4裝修保證金及返還:凡甲方承擔費用并進行裝修的,乙方需在甲方進行裝修前支付與裝修規模等額的裝修保證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經營業績,返還乙方裝修保證金。

  2.3.4.1如屬標準型規模裝修,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返還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再返還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

  2.3.4.2如屬簡約型規模裝修,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一次性返還。

  2.3.5本協議采納的裝修方式是:乙方自行裝修;甲方按標準型規模裝修,乙方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甲方按簡約型規模裝修,乙方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簽訂本協議時需進行選擇,用“∨”,“”表示)。

  2.4商品發貨

  2.4.1在本合同簽訂后的二月內,店鋪裝修完成后1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4.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并提前一周傳達至甲方。

  2.4.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2.4.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2.5商品退換

  2.5.1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并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2.5.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2.5.3合同有效期內

  ,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后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2.5.4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裝修保證金不再返還,并追回乙方進貨余款。

  2.6貨款結算

  2.6.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2.6.1.1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后進行商品配送。

  2.6.1.2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采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于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周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余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后結清(第二次及以后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6.2本協議采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簽訂本協議時需進行選擇,用“∨”,“”表示)。

  2.6.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終止“_________”旅游商品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余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2.7銷售獎勵

  2.7.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3%;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5%;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8%。

  2.7.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3.保證與要求

  3.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3.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于“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甲方提供“_________”產品的統一市場零售指導價格(市場零售指導價是指商品經過甲方試銷后,被認定基本合理的價位),供乙方參考。

  4.合同及經營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5.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范圍

  5.1甲方特許乙方于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柜使用“_________”之商標,商號,并以“_________”商品限定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

  5.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范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 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6.專賣店地址

  6.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專柜。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及營業執照復印件交甲方存檔。

  6.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雙方協商后解決。

  6.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必須報經甲方同意,雙方補充簽訂(或修改)原加盟合同。

  7.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7.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7.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7.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柜裝修方案。

  7.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8.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

  8.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范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8.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

  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

  8.4乙方應保持甲方制定的統一裝修標準和店面裝修的完整性。

  8.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核同意。

  9.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9.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注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9.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柜內使用“_________”的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的標簽或招牌。

  9.3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志,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10.合同解除及終止

  10.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10.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并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10.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0.3.1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10.3.2乙方在專賣店內未經允許,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10.3.3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10.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志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11.不可抗力

  11.1如因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等意外事件,并導致雙方的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合同時,遇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11.2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必須清算清理貨物及帳款,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后一個月內,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專營店標牌箱廣告等。

  12.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3.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14.保密條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5.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約中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后,即視為送達。

  16.附則

  16.1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甲乙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

  16.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公司乙方(蓋章):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并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制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復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準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條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復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占性

  □不具有獨占性

  第三條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__個月

  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的區域。(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加盟店的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

  □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_____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采用下列第_________項方式支付:

  □現金;

  □支票;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后,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及商業秘密保護

  第六條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商業秘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乙方及其雇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_____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并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并愿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并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_________注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并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布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后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筑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于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采購特許產品,須提前_________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_________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于_________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商標注冊證)編號:_________,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專利。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專利證)編號:_________,專利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其他。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注冊商標的有效性,并及時辦理注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范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注冊與甲方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特許標識或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乙方認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在加盟店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甲方發布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在轉讓之日起____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于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_________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六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并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后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業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部分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_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條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終止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乙方獲準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____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復制品。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或清除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乙方自行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九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后_________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聯系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六十四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提交_________解決。

  上述三項未作選擇的,視為約定第一項方式。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條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乙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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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2

  (特許區域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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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3

  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4

  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5

  甲方(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6

  甲方(專利證)或其他權利證明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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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上海市商業特許經營合同說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條款為提示性條款,供商業特許經營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商業特許經營涉及的專業性較強、法律規范較多,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全面、嚴密。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本示范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作刪除。

  三、本合同所稱“商業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的行為。

  四、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系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2.擁有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的權力;

  3.具備向被特許人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的能力;

  4.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兩家經營一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營店;

  5.需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的特許經營,特許人應當具有穩定的、能夠保證品質的貨物供應系統,并能提供相關的服務。

  6.具有良好信譽,無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欺詐活動的記錄。

  五、被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系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2.擁有與特許經營相適應的資金、固定場所、人員等。

  六、本合同所稱“注冊商標”是指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

  七、本合同所稱“專利”是指經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

  八、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九、本合同所稱“專有技術”是指未公開過、未取得工業產權法律保護的制造某種產品或者應用某種工藝以及產品設計、工藝流程、配方、質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術知識。

  十、在正式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已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供了真實、準確的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及有關經營能力的資料。雙方可在提供上述資料前先簽訂(保密協議)。

特許經營合同12

  特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并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_________品牌經營模式,以特許經營的形式授予乙方從事_________品牌產品經營活動。

  二、協議宗旨

  1.甲、乙雙方只有在簽訂本協議后,乙方才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本協議規定的地點、期限、范圍從事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的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屬于特許經營關系,乙方享有按本協議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帶來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三、乙方受許特許經營權需具備條件

  1.乙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市)工商管理部門批準注冊的合法單位,并具有相應經營范圍的資格。

  2.乙方須在_________(市)繁華商業地段擁有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經營場所,按甲方要求的專賣店統一標準形象進行裝修布置并專營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

  3.乙方首批進貨資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天內將首批進貨資金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4.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點銷售由甲方供應的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乙方的年度銷售回款額不得低于(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經甲方書面認可的_________品牌標識、文字、圖案和文稿在本協議特許地區、期限內,用于店鋪門頭、櫥窗、店內裝修布置。許可乙方用_________品牌標識印制手提袋及包裝物,允許乙方使用_________品牌標識在本協議特許地區內作各種傳播媒介開展有利于提高_________品牌品牌形象的廣告宣傳。

  2.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物后如發現貨物與發貨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7日內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詢,否則按甲方無誤處理。

  3.本協議規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的唯一供貨方。

  4.乙方增設、遷址、重修_________品牌(包括:專賣店、專柜、店中店),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遷址的詳細地址并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和要求完成店面裝修,經甲方認可合格后方可開店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停止供貨,直至解除該合同。

  6.乙方在開設_________品牌專賣店或店中店、專柜期限內只能銷售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不得銷售其他品牌產品,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并且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7.乙方不得向本協議規定區域范圍_________以外地區銷售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如違反,甲方有權對乙方停止供貨,情節嚴重者,取消特許經營資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產、銷售、轉移、藏匿、倉儲、運輸假冒_________品牌產品。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商譽、商標、打假費用等方面的全部經濟損失。

  9.乙方有義務維護_________品牌的聲譽和形象,有義務協助甲方打擊假冒_________品牌產品。

  10.乙方不得將甲方傳授給乙方的產品資料和經營機密泄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并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乙方必須每月與甲方進行對帳,乙方必須在收到對帳單7日內將對帳結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對帳結果,則視為乙方認同甲方對帳單的全部內容和金額。

  1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模式,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_________品牌產品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協議規定的銷售回款指標,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規定的開店計劃和店面翻新計劃,甲方有權終止供貨、解除合同,并有權許可第三方在乙方經營_________品牌產品的市場上從事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業務。

  14.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破壞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體系,或出現重大債務問題無法正常經營,以及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或吊銷營業執照不具備經營資格,或經營所需其他條件未達到甲方要求,或違反甲、乙雙方期貨合同條款及甲方相關的管理辦法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乙方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資格。

  15.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償還所有欠甲方的貨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貨款外還需按未付貨款的日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將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人,轉讓第三人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并有權了解乙方與第三人簽訂的_________品牌合作協議條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不利于甲方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18.甲方統一設計制定_________品牌專賣店的門頭、燈箱、店內外裝修、貨架、促銷品、廣告品、產品展示等并協助乙方實施。

  19.甲方將實施統一的廣告、推廣活動作為宣傳,并統一_________品牌專賣店識別系統,維護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體系的名譽和統一形象。

  20.乙方必須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出當月的銷售、庫存報表。乙方應將本地區市場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

  五、獎勵及調貨條款

  1.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條款并年銷售回款額(不含特賣)達壹佰萬元以上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_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伍拾萬元以上,壹佰萬元以下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_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叁拾萬元以上,伍拾萬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價_________折供貨的優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貨物形式支付。

  2.乙方看樣訂貨。凡乙方向甲方訂購的貨物除質量問題或甲方錯發以外,甲方有權不予退換,如乙方確有困難,可在收到該批貨4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調換申請,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但是:

  (1)申請調換的數量不能超過乙方年購貨量的_________%

  (2)打折產品、特價產品和樣品不能調換。

  (3)調換商品須經甲方確認同意后方可執行。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退貨,甲方有權不予認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調換商品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乙方專賣店裝修給予支持。(按_________招商手冊有關規定執行)裝修費以貨物形式支付。但必須在兩年后憑甲方企劃部簽字認可的裝修結算書到公司報銷。

  六、供貨及運輸

  1.供貨地點:甲方倉庫。

  2.運輸方式:自提或代辦托運,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3.收貨要求:乙方收到貨后,必須在每件開箱前稱重(按裝箱單標重),重量相符,開箱驗貨;如重量不符不得開箱,并立即通知甲方或向運輸部門查詢、索賠。否則,開箱后出現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以后要貨必須以傳真為據,如無傳真甲方有權不予發貨。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包括火災、水災、戰爭、政府行為、意外事件、勞工問題等,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之一,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并在3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原因,逾期按違約處理。

  八、協議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九、協議期限、續簽和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另一方提出延長協議之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續簽協議。

  3.協議到期后,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簽協議,則甲、乙雙方的特許經營關系自然終止。

  4.本協議終止后,乙方原有_________品牌庫存產品限一個月期限內自行處理,一個月以后乙方不得再銷售________品牌產品。

  5.本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現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解決,由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傳真):_________

  聯系電話(傳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13

  特許經營合同糾紛管轄

  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本質上屬于合同糾紛,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條的原則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實踐中,當事人往往對管轄問題作出約定,人民法院經審查合法有效的,不違反關于知識產權案件專屬管轄和級別管轄規定的(上海為楊浦區法院,北京為朝陽區法院),可以按照約定確定管轄法院。

  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法律適用

  處理該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是《合同法》第124條和總則部分相關規定,以及《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注意事項

  特許經營合同在我國是一種比較新型的合同類型。特許經營在買踐中往往被稱為加盟經營或者特許連鎖。對于特許經營的類型和具體范圍,各國認識并不完全一致。特許經營作為一種合同行為,在我國合同法上并沒有作出明確界定,但作為一種市場經營行為,已經普遍存在而且有不斷擴張、蓬勃發展的明顯趨勢。在我國,原國內貿易部曾于xx年11月14日頒布《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20xx年12月30日商務部令第25號發布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20xx年2月6日國務院令第485號發布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自20xx年5月I日起施行),這個行政法規是我國目前專門規制特許經營的最高層級的規范性文件。

  參照我國有關的行政法規并結合國外立法例和一些學術理解,特許經營應當具有如下特征:

  (1)特許人與被特許人之間為合同關系;

  (2)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并進行營業指導和援助;

  (3)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即被特許人服從特許人的控制);

  (4)被特許人向特許人支付報酬;

  (5)兩當事人是獨立的經營者,被特許人依其自有資本進行經營,但并不排除特許人的資金支援。

  雖然特許經營也被稱為特許連鎖,但并非連鎖經營都構成特許經營,直營連鎖因連鎖店屬于總部自有、非獨立經營而不屬于特許經營范疇。特許經營與特約經銷、特約代理、獨家經銷(如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也有所不同。特許經營是總部將商標、商號、專利、經營訣竅等的使用許可和經營指導等作為組合提供與加盟店的,由此獲得加盟店支付的使用費。與此相反,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是基于定型合同(格式合同),就附有某一制造商商標的特定商品進行持續性地買人、再賣出,或者受其委托經銷該產品。在特許經營中,必須要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即總部對加盟店的經營給予全面的指導、援助;在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中,也有制造商對其進行指導、援助的,但這只不過是制造商附隨商品的批發銷售的二次行為,該行為自身通常不能請求支付使用費。

  特許經營本身是一項民商事行為(合同行為),本質上屬于民商事法律的調整范圍。特許經營的核心內容是涉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等的許可使用問題。因此,對于因特許經營引發的糾紛,除了適用(合同法》以外(盡管特許經營合同不屬于《合同法》列名合同),一般情況下都會涉及《商標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知識產權法律的適用問題,而其他相關法律多是偶爾或者附帶涉及。可以說,因特許經營產生的糾紛一般情況下都是直接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合同糾紛或者侵權糾紛。因此,《規定》將之列入知識產權合同糾紛。

特許經營合同14

  甲方(特許方): 服裝有限公司

  乙方(受許方):

  第一章 總 則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 品牌系列服飾授權乙方在 省 市街道(以店鋪為中心半徑 公里,商場專柜除外),獨家特許經銷的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授權許可

  1、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指定范圍內獨家經營甲方品牌系列服飾,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乙方經營的范圍內不得另行設立經銷商,但是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經營,甲方有權另行安排。

  2、本合同中許可權指甲方同意乙方以全資形式,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開設專賣店,且只以零售方式獨立經營。

  3、許可權不包括:制造、批發、郵購、寄賣及任何形式的直銷、傳銷或推銷等許可權范圍外的權利。

  第二條 合同保證金

  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應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向甲方交納合同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作為履行本合同書之保證金,本合同以乙方支付保證金為成立的必需條件。

  第三條 供貨價格

  1、 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的品牌系列產品只能在雙方約定的市場區域內銷售,乙方同意甲方以下二種價格方式供貨

  A,供貨折率為甲方所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統一市場零售價的 起供貨(特價類貨品及輔料除外) 。

  B,甲方按指定的供貨價供貨給乙方。

  2、上述甲方的二種供貨價格均為不含稅價格。

  3、甲乙雙方終止協議后乙方不得將存貨退回,且甲方不負責所有之經營管理的投入費用。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經營性質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并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雙方約定自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天內乙方必須保證店鋪開業,如逾期,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條 品牌使用

  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使用專賣店的名稱。

  2、乙方經銷點選址在 市 街 號,營業面積為 平方米。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變更店鋪地址及面積或開設新的經營場所均屬違約行為。

  3、乙方從甲方所獲得的特許經營權不得私自轉讓買賣,對于乙方私自轉讓特許經營權而開辦的經銷點,甲方不予承認,視為乙方違約,并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整。

  4、乙方經銷點內只能專賣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及與商品有關的配飾品。乙方從甲方所進貨品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銷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售其它區域市場,否則視為違約。

  5、甲方品牌的商譽系甲方無形資產,乙方在本合同期內須維護甲方品牌的商譽。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品牌商譽的行為,對甲方品牌商譽的宣傳須限定于本合同所指定的專賣區域內,不得侵害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標專用權,否則將被視為違約,并向甲方賠償一切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轉向(如資產重組),需向甲方申報并獲甲方書面認可后,方可實施,否則視為違約。

  第三條 店鋪裝修要求及貨架款返還

  1、店鋪確定后,為配合品牌形象的全國統一,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平面圖,甲方負責店鋪形象,裝修圖紙等設計工作,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和規定進行店鋪裝修。乙方必須在設計圖紙確認后先支付貨架全款。

  2、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權為乙方安排配置的貨架、模特、燈具,許可經銷名稱的招牌字樣(以下簡稱“家私用品”)有關項目、型號、數量等由甲方決定。乙方負責家私用品的運輸,安裝費用以及日常維護,翻新和增補,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合同期內,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營業場地作整體或局部的裝修、翻修,需經甲方審批后按設計圖紙嚴格實施。

  4、貨架款返還:

  A,甲方所提供貨架的貨架款,甲方分三年三次返還,第一次返還30%、第二次返還30%、第三次返還40%:第一次返還在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一年后,且乙方在這期間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終止合同,第二次在滿二年并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第三次在滿三年后并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

  B,乙方在甲方審批確定的重點拓展區域的地級市開設面積120平方米以上的專賣店,按照加盟政策規定裝修且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可向甲方申請分兩年兩次各返還50%貨架款,未經批準的地級市,縣不享受此政策優惠。

  C,上述返還均為到期日后一個月內,甲方把款項打進乙方在甲方公司開設的帳戶中,并用作沖抵當季貨款。

  第四條 關于商標及商品

  1、乙方發現假冒的商品,或者他人使用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公司、商店或商品名稱并足以造成誤認的,應該及時通知甲方,并主動協助甲方調查取證,不得擅自采取任何不利于甲方的行為。

  2、乙方不得制造存儲、經銷,隱匿假冒的商品,也不得為上述行為提供任何幫助和便利。

  第四章 市場拓展

  1、乙方如開新店甲方應給予支持及跟進拓展。

  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而私自向其他市場供貨,開發任何形式的專賣店或批發網點均屬違約行為,甲方不予承認。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章 物流管理

  第一條 貨品訂購

  1、甲方以鋪貨形式向乙方店鋪提供產品,為保證專賣店的品種齊全之形象。所配貨品基數及品種乙方全部不得更改,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申報補貨。

  2、乙方可在甲方不定期舉辦的訂貨會訂貨,乙方必須在訂貨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訂貨金額的20%訂金才能得到入貨保證,否則甲方不保證乙方所訂貨物之數量。乙方所支付的訂金在該批訂貨最后一批貨品發貨時轉作貨款支付。

  第二條 貨品運輸

  1、為使貨品能快速、安全、準確運抵乙方銷售市場,原則上要求乙方親臨甲方提貨。如乙方不能親臨提貨,乙方可指定相關的貨運單位并授權甲方人員辦理托運手續,但甲方人員不承擔運輸風險及費用,發貨數量以甲方的出庫單及指定的物流公司開具的托運單為準,乙方在收到貨物后24小時內核查,并親自或授權其他人在托運單上簽收確認,否則,如有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2、退換貨方式:

  A、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后,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為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并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B、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后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C、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污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第三條 貨款支付方式

  不論是由甲方配給乙方專賣店的貨品基數或者是乙方自訂之貨品,甲方每次出貨給乙方,乙方必須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先行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收到款后,三天內安排發貨給乙方。

  第四條 貨品包裝

  乙方從甲方購置的貨品,每件服飾均免費配送塑料外包裝袋。

  第五條 價格及促銷管理

  1、必須按甲方所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進行售賣甲方貨品,不可以自行上浮價格。如甲方查出乙方有上浮甲方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則視為乙方違約,并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

  如乙方因銷售情況所需對甲方貨品進行打折處理時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及處理方案,經甲方批準后方可實行,否則視為違約。

  2、甲方公司進行統一的促銷活動時,乙方必須按甲方相關陳列要求對店鋪進行布置,并在促銷活動結束后對甲方相關意見反饋表進行認真填寫回傳。

  3、乙方店鋪自行開展促銷活動時應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并得到甲方的批準方可執行,相關陳列宣傳品必須是由甲方公司統一設計。

  第六章 培訓支授

  1、合同簽訂后,乙方可選派有關人員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接受培訓,受訓期間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投入運營后,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鋪做員工培訓,指導有關物流管理、賣場陳列、信息及財務管理等。

  2、甲方人員在乙方店鋪工作,乙方須負責安排甲方人員的伙食及住宿。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一條 報表制度

  1、為使甲、乙雙方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及貨品進銷存信息情況,乙方須每日向甲方報告銷售報表。另外,甲方不定期對乙方所存貨物進行一次盤點,如乙方不及時提供相應報表,甲方則取消對乙方的各項優惠待遇,甚至終止合同;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每月定期的財務核對工作,并將核實結果于收到甲方核對報表之日起三天內傳真至甲方財務部。

  第二條 商業信息

  乙方不得隨意泄露專賣店的銷售情況、庫存資料及甲方所提供的文件、傳真、圖片、電子郵件、宣傳資料及培訓手冊等,否則屬違約行為。

  第八章 廣告事宜

  1、甲方在媒體上自行設計、發布的廣告,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資料、手冊,數量由甲方確定。如乙方有超額部分需求,則由甲方以成本價提供給乙方。

  3、乙方根據經銷點所在市場狀況,由甲方負責設計,發布的廣告或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策劃及實施的活動,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章 商業秘密的保護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所指的商業秘密

  1、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

  2、甲方的各類傳真、圖片、通知、信函及電子郵件、宣傳及培訓手冊,各類數據及分析報告等。

  3、甲方的生產、銷售網絡。

  4、甲方未推向市場的服裝款式、促銷方式等。

  5、其他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能夠給甲方帶來利益的信息、數據及其他載體。

  6、上述內容在任何時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展示、傳閱或復印。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交國家司法機關。

  第十章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乙方續約,需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如乙方未按時提出續約申請,甲方有權決定將乙方所在地的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條 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前兩個月,若乙方未書面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本合同到期后自動終止。

  第二條 違約終止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章中的任何一條約定,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2、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第九章約定的行為,即視為嚴重違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并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3、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 乙方因國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店鋪消失,而未能在三個月內重新開設經甲方確認的店鋪的;

  (2) 乙方的股權轉讓、兼并、分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影響到本合同履行的;

  (3) 乙方或乙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欺騙甲方或對甲方實施不正當的行為且情節嚴重的。

  第三條 終止程序

  1、甲乙雙方如需終止合同,終止方均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屬違約,另一方可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2、乙方應于本合同終止之日起7天內,將雙方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文件、手冊、規章、通知、由甲方免費提供的一切陳列用品和美術用品以及其它企

  業識別系統等相關企業資料歸還給甲方,同時,乙方應將戶內外廣告招牌、店鋪形象標志等拆除,并將拆除后的照片提供給甲方。乙方的所有貨架、收銀臺、模特道具以及經銷名稱的招牌等陳列用品及家私用品均由乙方自行處理。

  3、乙方履行上述2款所列義務后,甲方將乙方在甲方財務系統的貨款及保證金,按合同約定在一個月內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二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第一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與本合同有關或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未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以將爭議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簽訂地是 。

  第十三章 法律效力

  第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的協議以附件的形式作為本合同的補充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條 雙方在此之前簽署的其它協議合同,凡與本合同相抵觸的一律作廢,本合同所列條款為準。

  第十四章 聲明條款

  第一條 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授權的經營范圍及權限。

  第二條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條款向乙方做了說明,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清晰并充分理解。

  甲 方: 服裝有限公司(蓋章) 乙 方:(指模)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署代表: 簽署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公司地址: 店鋪地址: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15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許方式和內容

  1.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1.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2.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2.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3.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3.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4.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4.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5.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5.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5.3乙方應按月將 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6、保密

  6.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6.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違約與處罰

  7.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7.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8、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8.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8.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9、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9.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9.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

  9.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1、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附則

  12.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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