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集錦14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1
一、為了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該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包括: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要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放按照產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活潑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三、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2、產品自量檢驗合格證明,認證認可標志;
3、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生產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4、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標破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四、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五、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者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六、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七、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工作,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應統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八、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傷行政管理部門。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2
一、與初次交易的供貨者交易時.本店負責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索取、查驗以下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并復印留存每年核對一次是否有效;
(一)營業執照;
(二)食品生產許可證
(三)食品流通許可證
(四)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注冊證、專利、綠色或無公害食品的證明
(五)強制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如QS);
(六)生豬定點機械化屠宰廠證書: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
二、每次進貨時,接驗員要詳細檢驗食品外包裝是否符合國家《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規定,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分別索取、查驗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復印留存
(一)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二)檢疫(檢驗)證明:
(三)進貨票據。對不能提供相關質量證明或包裝不規范、破包、透氣等的食品拒絕進貨。
三、接驗員對所進商品的種類、規格、數量應與供貨方出具的發票及清單逐一核對。
四、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綠色食品等稱號的優質食品,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只在初次交易時索取票證直接進店銷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證。
五、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六、食品經營者發現有毒有害、污染、變質、不合格食品要詳細造冊登記立即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質量檢驗檢疫、衛生行政等執法機關并按照規定予以銷毀或者退回供貨商處理。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3
一、采購部要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進行登記、驗證,查看供貨者的生產許可證(屬于生產許可證產品)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文件。無食品生產許可證和相應合格證明文件的原輔材料一律不得采購。
二、采購員、保管員分別對采購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許可證的編號及其有效期、采購產品生產日期、批號以及合格證明文件的簽發時間等內容進行登記并建立臺賬。
二、采購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由專人負責管理,并及時到當地質檢部門登記備案,不備案的不準使用。嚴格按規定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并填寫使用記錄。
三、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原料,要依法進行檢驗,記錄檢驗結果并保存檢驗記錄,保證食品原料質量合格。
四、杜絕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五、對經檢驗達不到合格要求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律返回供貨商或廠家,并做好記錄。
六、生產負責人和管理部有關人員要加強采購驗證情況的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強化監督和管理,確保原輔材料等符合要求,保證產品質量安全。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4
第一條 為確保食品質量合格、來源合法和可追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進貨時,認真查驗供貨商主體資格及食品合格證明文件,嚴把食品質量關,做到“三查三看三不”:
1、查證明文件,看供貨商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是否齊全有效,不從無合法生產經營資格的供貨商處進貨;
2、查食品質量,看每個批次的食品是否有質量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文件,不購進《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經營的食品和無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的食品;
3、查食品包裝,看所購食品包裝和標簽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是否與食品相符、是否標注QS認證標志等,不購進假冒偽劣食品。
第三條 在進貨時向供貨方索要下列票證:
(一)供貨商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二)供貨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質量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文件;
(四)綠色、無公害、有機食品相關證書復印件;
(五)銷售發票或憑據;
(六)其他有關票據、證明。
第四條 按照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要求,分類、規范保存上述票證。
第五條 嚴格執行食品經營企業(個體經營者除外)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予以保存。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第六條 積極使用食品安全電子追溯系統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和索證索票制度。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5
一、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指定本制度。
二、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只消費者經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糧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飲料和酒類食品。
四、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料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此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五、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六、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2.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3.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量。
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存期)和失效期。
5.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顧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七、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和衛生標準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驚醒無害化處理。
八、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金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格來源的食品,應當拒絕進貨,發現有虛 假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6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對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加強食品進貨檢查。
第二條 本企業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作為對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進行查驗的書面證明,應當真實。
第三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進貨時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進貨日期等內容。
第五條 本企業須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或者銷售票價,且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條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有企業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7
1.庫房要由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庫房物資的驗收、出入庫、儲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認真做好出入庫登記。嚴禁采購腐敗、變質、過期及標識不全的食品。
2.庫房物資實行“先進先出”的原則,并按物資類別決定物資的儲存方式及擺放位置。
3 .庫房管理人員每周對庫房內的物資進行檢查,對地面、貨架、門窗、墻壁進行全面清潔。發現變質、破損、過期等物資要立即進行處理。
4 .入庫干雜調料要分類整理,嚴禁食品與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墻(大于20厘米)、離地(大于30厘米),整齊存放,并標明品名及入庫的時間。檢查生產日期和有效期(保質期)。
5.庫房內所有的貨架、貨墩、貨柜都必須貼上標簽,在標簽上注明品名及規格,并在進出標簽備注欄上注明進貨批次、數量、日期及發貨的數量、日期。
6.嚴格控制庫房內的溫度,隨時對庫房內的溫度進行檢查,保證通風良好,防止因溫度過高或受潮而引起庫存物質過早過期霉變。
7.庫房內嚴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庫房內存放私人物品及從事與庫房貯藏無關的活動。
8.采購食品時必須向商家索要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明等資料備案存檔。
9.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必須有產品說明書和產品標識,標出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
10.運輸包裝、容器應符合衛生要求,運輸車輛應專用清潔,不得與有毒物、污物混運,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劑存放在固定場所或櫥柜并上鎖,包裝上應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專人保管。添加劑的使用須由專門制作加工人員操作,嚴禁其他人員擅自取用,對其使用種類及數量須由專人記錄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溫度范圍的要求。 13.食品冷藏、冷凍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存放,應有明顯區分標志。
14.食品在冰箱(柜)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使用時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15.用于冷藏、冷凍食品的冰箱(柜),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其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8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文件。
(二)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三)索取和查驗的文件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貨日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選擇賬簿登記、單據粘貼、電子文檔等其中一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并追回已經售出的食品。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9
一、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五、根據《關于在全省推廣使用食品安全監管“票證通”系統的通知》,食品批發商、安裝“票證通”的零售商可以將“票證通”系統作為進貨檢查驗收記錄臺賬,沒有安裝“票證通”的零售商可以將“票證通”購貨憑證裝訂成冊作為進貨檢查驗收記錄臺賬,并不再另外建立任何形式的紙質臺賬,但“票證通”數據質量要準確,符合進貨檢查驗收要求。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10
1、建立并落實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 和臺賬記錄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采購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法律規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的要求。
2、采購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設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貨方索取生產經營資質(許可證)和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明,同時按照相關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查驗。長期定點采購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3、所索取的檢驗合格證明由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4、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霉生蟲、有害有毒、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料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志不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購。
5、無《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衛生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不得采購。
6、采購乳制品、肉制品、水產制品、食用油、調味品、酒類飲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劑以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應當索證的其他食品等,均應嚴格索證索票。生肉、禽類應索取獸醫部門的檢疫合格證,進口食品及其原料應索取口岸監督部門出具的建議合格證書。
7、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的營業執照、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8、應當查驗所購產品的感官、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分門別類建立臺賬。鼓勵建立電子臺賬。臺賬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單位、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9、采購乳品及含乳食品的,應當建立單獨的乳品及含乳食品進貨臺賬。
10、應當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臺賬,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時間、名稱、數量、用途、稱量方式,使用人應當簽字確認,食品添加劑的購進、使用、庫存,應當賬實相符。
11、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順序有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和臺賬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11
一、與初次交易的供貨者交易時,本店負責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索取、查驗以下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并復印留存,每年核對一次是否有效:
(一)營業執照;
(二)生產許可證;
(三)衛生許可證;
(四)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注冊證、專利、綠色或無公害食品的證明;
(五)強制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如QS);
(六)生豬定點機械化屠宰廠證書;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
二、每次進貨時,接驗員要詳細檢驗食品外包裝是否符合國家《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規定,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分別索取、查驗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復印留存:
(一)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二)檢疫(檢驗)證明;
(三)進貨票據;
(四)農產品產地來源證明。對不能提供相關質量證明或包裝不規范、破包、透氣等的食品拒絕進貨。
三、接驗員對所進商品的種類、規格、數量應與供貨方出具的發票及清單逐一核對。
四、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綠色食品等稱號的優質食品,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只在初次交易時索取票證直接進入超市銷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證。
五、食品經營者發現有毒有害、污染、變質、不合格食品,要詳細造冊登記,立即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質檢驗檢疫、衛生行政等執法機關,并按照規定予以銷毀或者退回供貨商處理。商品質量管理員對進貨人員索取的票證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記錄,分管質量管理的負責人在食品入庫或上架前查驗記錄,并自行組織食品抽查。并對索證索票情況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
六、食品批發商將加蓋公章的進貨票據直接裝訂成冊建立進貨臺賬,供貨商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本品種本批次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單和進口食品的商檢證明查驗備案。將加蓋公章的銷貨票據裝訂成冊建立銷售臺賬。
七、食品零售商將加蓋公章的進貨票據直接裝訂成冊建立進貨臺賬,非本市供貨商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本品種本批次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單和進口食品的商檢證明查驗備案。
八、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食品經營企業應留有企業總部提供的進貨查驗證明或配送單據備查。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12
第一條 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五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并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13
為了保證公司進購的原輔料符合食品標準,保證公司利益,使公司的運行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而制定本規定:
1、采購人員采購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向供方索取其生產許可證的復印件(無需辦生產許可證的產品除外)和與該批次產品相適應的合格證明文件并交于品質部做好記錄。對于不能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品質部通知化驗室,對要采購的原輔料根據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則采購,不合格則拒絕采購。
2、品質部負責對供方生產許可證等資質進行驗證,并做好相應的驗證記錄和保管好相應的資質。驗證不合格或無生產許可證產品(無需辦生產許可證的產品除外)禁止采購。
3、品質部如實記錄所采購原輔料的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信息并做好歸檔管理。
4、對于審查發現虛假信息的原輔料應立即停止采購。
5、對于資質齊全的供方,生技部按計劃采購其提供的物資。
6、物品采購進廠后,按《檢驗管理制度》中原輔料的檢驗規程進行檢驗,并由化驗室做好相應的檢驗記錄;品質部負責做好進貨查驗記錄。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14
一、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采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三、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四、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柜,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五、食品展示衛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六、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九、衛生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食品銷售安全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距離非水沖式廁所、開放式糞池、垃圾堆(場)等場所的直線距離25米以上,并設置密閉的垃圾容器,及時清除垃圾,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確保環境整潔。
2、《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應懸掛于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3、食品陳列設施布局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無”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4、散裝食品銷售必須按“生熟分離”原則,分類設置散裝食品銷售區。按銷售品種配備足量的容器,并符合衛生條件。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塵材料遮蓋。應在盛放食品容器的顯著位置或隔離設施上設置“散裝食品標識牌”,標識出食品的名稱、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做到“一貨一牌、貨牌對應”。銷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必須由專人負責,為消費者提供分揀和包裝服務,提供給消費者符合衛生要求的小包裝。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專用工具取貨。
5、生鮮食品銷售配備貨架、保溫柜、冷藏柜和冷凍柜等陳列設施,配備符合要求的檢測設備。
6、熟食制品銷售間入口處設預進間,設更衣及洗手、消毒設施,采用非手動式的水龍頭。配備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食品冷藏設施和專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塵材料遮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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