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精選22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1
一、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采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三、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四、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柜,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五、食品展示衛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六、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九、衛生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2
一、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五、根據《關于在全省推廣使用食品安全監管“票證通”系統的通知》,食品批發商、安裝“票證通”的零售商可以將“票證通”系統作為進貨檢查驗收記錄臺賬,沒有安裝“票證通”的零售商可以將“票證通”購貨憑證裝訂成冊作為進貨檢查驗收記錄臺賬,并不再另外建立任何形式的紙質臺賬,但“票證通”數據質量要準確,符合進貨檢查驗收要求。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3
第一條 為確保食品質量合格、來源合法和可追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進貨時,認真查驗供貨商主體資格及食品合格證明文件,嚴把食品質量關,做到“三查三看三不”:
1、查證明文件,看供貨商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是否齊全有效,不從無合法生產經營資格的供貨商處進貨;
2、查食品質量,看每個批次的'食品是否有質量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文件,不購進《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經營的食品和無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的食品;
3、查食品包裝,看所購食品包裝和標簽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是否與食品相符、是否標注QS認證標志等,不購進假冒偽劣食品。
第三條 在進貨時向供貨方索要下列票證:
(一)供貨商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二)供貨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質量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文件;
(四)綠色、無公害、有機食品相關證書復印件;
(五)銷售發票或憑據;
(六)其他有關票據、證明。
第四條 按照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要求,分類、規范保存上述票證。
第五條 嚴格執行食品經營企業(個體經營者除外)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予以保存。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第六條 積極使用食品安全電子追溯系統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和索證索票制度。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4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文件。
(二)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三)索取和查驗的文件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貨日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選擇賬簿登記、單據粘貼、電子文檔等其中一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并追回已經售出的食品。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5
一、與初次交易的供貨者交易時.本店負責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索取、查驗以下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并復印留存每年核對一次是否有效;
(一)營業執照;
(二)食品生產許可證
(三)食品流通許可證
(四)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注冊證、專利、綠色或無公害食品的證明
(五)強制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如QS);
(六)生豬定點機械化屠宰廠證書: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
二、每次進貨時,接驗員要詳細檢驗食品外包裝是否符合國家《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規定,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分別索取、查驗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復印留存
(一)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二)檢疫(檢驗)證明:
(三)進貨票據。對不能提供相關質量證明或包裝不規范、破包、透氣等的食品拒絕進貨。
三、接驗員對所進商品的種類、規格、數量應與供貨方出具的發票及清單逐一核對。
四、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綠色食品等稱號的優質食品,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只在初次交易時索取票證直接進店銷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證。
五、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六、食品經營者發現有毒有害、污染、變質、不合格食品要詳細造冊登記立即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質量檢驗檢疫、衛生行政等執法機關并按照規定予以銷毀或者退回供貨商處理。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6
一、采購部要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進行登記、驗證,查看供貨者的生產許可證(屬于生產許可證產品)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文件。無食品生產許可證和相應合格證明文件的原輔材料一律不得采購。
二、采購員、保管員分別對采購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許可證的編號及其有效期、采購產品生產日期、批號以及合格證明文件的`簽發時間等內容進行登記并建立臺賬。
二、采購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由專人負責管理,并及時到當地質檢部門登記備案,不備案的不準使用。嚴格按規定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并填寫使用記錄。
三、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原料,要依法進行檢驗,記錄檢驗結果并保存檢驗記錄,保證食品原料質量合格。
四、杜絕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五、對經檢驗達不到合格要求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律返回供貨商或廠家,并做好記錄。
六、生產負責人和管理部有關人員要加強采購驗證情況的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強化監督和管理,確保原輔材料等符合要求,保證產品質量安全。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7
1、建立并落實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 和臺賬記錄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采購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法律規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的要求。
2、采購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設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貨方索取生產經營資質(許可證)和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明,同時按照相關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查驗。長期定點采購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3、所索取的檢驗合格證明由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4、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霉生蟲、有害有毒、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料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志不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購。
5、無《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衛生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不得采購。
6、采購乳制品、肉制品、水產制品、食用油、調味品、酒類飲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劑以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應當索證的其他食品等,均應嚴格索證索票。生肉、禽類應索取獸醫部門的檢疫合格證,進口食品及其原料應索取口岸監督部門出具的建議合格證書。
7、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的營業執照、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8、應當查驗所購產品的感官、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分門別類建立臺賬。鼓勵建立電子臺賬。臺賬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單位、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9、采購乳品及含乳食品的,應當建立單獨的乳品及含乳食品進貨臺賬。
10、應當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臺賬,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時間、名稱、數量、用途、稱量方式,使用人應當簽字確認,食品添加劑的購進、使用、庫存,應當賬實相符。
11、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順序有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和臺賬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8
一、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指定本制度。
二、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只消費者經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糧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飲料和酒類食品。
四、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料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此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五、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六、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2.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3.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量。
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存期)和失效期。
5.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顧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七、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和衛生標準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驚醒無害化處理。
八、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金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格來源的食品,應當拒絕進貨,發現有虛 假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9
第一條 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五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并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對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加強食品進貨檢查。
第二條 本企業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作為對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進行查驗的書面證明,應當真實。
第三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進貨時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進貨日期等內容。
第五條 本企業須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或者銷售票價,且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條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有企業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11
1.庫房要由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庫房物資的驗收、出入庫、儲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認真做好出入庫登記。嚴禁采購腐敗、變質、過期及標識不全的食品。
2.庫房物資實行“先進先出”的原則,并按物資類別決定物資的儲存方式及擺放位置。
3 .庫房管理人員每周對庫房內的物資進行檢查,對地面、貨架、門窗、墻壁進行全面清潔。發現變質、破損、過期等物資要立即進行處理。
4 .入庫干雜調料要分類整理,嚴禁食品與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墻(大于20厘米)、離地(大于30厘米),整齊存放,并標明品名及入庫的時間。檢查生產日期和有效期(保質期)。
5.庫房內所有的`貨架、貨墩、貨柜都必須貼上標簽,在標簽上注明品名及規格,并在進出標簽備注欄上注明進貨批次、數量、日期及發貨的數量、日期。
6.嚴格控制庫房內的溫度,隨時對庫房內的溫度進行檢查,保證通風良好,防止因溫度過高或受潮而引起庫存物質過早過期霉變。
7.庫房內嚴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庫房內存放私人物品及從事與庫房貯藏無關的活動。
8.采購食品時必須向商家索要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明等資料備案存檔。
9.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必須有產品說明書和產品標識,標出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
10.運輸包裝、容器應符合衛生要求,運輸車輛應專用清潔,不得與有毒物、污物混運,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劑存放在固定場所或櫥柜并上鎖,包裝上應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專人保管。添加劑的使用須由專門制作加工人員操作,嚴禁其他人員擅自取用,對其使用種類及數量須由專人記錄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溫度范圍的要求。 13.食品冷藏、冷凍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存放,應有明顯區分標志。
14.食品在冰箱(柜)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使用時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15.用于冷藏、冷凍食品的冰箱(柜),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其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12
一、與初次交易的供貨者交易時,本店負責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索取、查驗以下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并復印留存,每年核對一次是否有效:
(一)營業執照;
(二)生產許可證;
(三)衛生許可證;
(四)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注冊證、專利、綠色或無公害食品的證明;
(五)強制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如QS);
(六)生豬定點機械化屠宰廠證書;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
二、每次進貨時,接驗員要詳細檢驗食品外包裝是否符合國家《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規定,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分別索取、查驗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復印留存:
(一)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二)檢疫(檢驗)證明;
(三)進貨票據;
(四)農產品產地來源證明。對不能提供相關質量證明或包裝不規范、破包、透氣等的食品拒絕進貨。
三、接驗員對所進商品的種類、規格、數量應與供貨方出具的`發票及清單逐一核對。
四、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綠色食品等稱號的優質食品,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只在初次交易時索取票證直接進入超市銷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證。
五、食品經營者發現有毒有害、污染、變質、不合格食品,要詳細造冊登記,立即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質檢驗檢疫、衛生行政等執法機關,并按照規定予以銷毀或者退回供貨商處理。商品質量管理員對進貨人員索取的票證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記錄,分管質量管理的負責人在食品入庫或上架前查驗記錄,并自行組織食品抽查。并對索證索票情況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
六、食品批發商將加蓋公章的進貨票據直接裝訂成冊建立進貨臺賬,供貨商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本品種本批次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單和進口食品的商檢證明查驗備案。將加蓋公章的銷貨票據裝訂成冊建立銷售臺賬。
七、食品零售商將加蓋公章的進貨票據直接裝訂成冊建立進貨臺賬,非本市供貨商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本品種本批次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單和進口食品的商檢證明查驗備案。
八、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食品經營企業應留有企業總部提供的進貨查驗證明或配送單據備查。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13
一、為了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該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包括: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要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放按照產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活潑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三、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2、產品自量檢驗合格證明,認證認可標志;
3、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生產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4、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標破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四、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五、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者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六、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七、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工作,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應統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八、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傷行政管理部門。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14
為了保證公司進購的原輔料符合食品標準,保證公司利益,使公司的運行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而制定本規定:
1、采購人員采購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向供方索取其生產許可證的復印件(無需辦生產許可證的產品除外)和與該批次產品相適應的合格證明文件并交于品質部做好記錄。對于不能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品質部通知化驗室,對要采購的原輔料根據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則采購,不合格則拒絕采購。
2、品質部負責對供方生產許可證等資質進行驗證,并做好相應的驗證記錄和保管好相應的`資質。驗證不合格或無生產許可證產品(無需辦生產許可證的產品除外)禁止采購。
3、品質部如實記錄所采購原輔料的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信息并做好歸檔管理。
4、對于審查發現虛假信息的原輔料應立即停止采購。
5、對于資質齊全的供方,生技部按計劃采購其提供的物資。
6、物品采購進廠后,按《檢驗管理制度》中原輔料的檢驗規程進行檢驗,并由化驗室做好相應的檢驗記錄;品質部負責做好進貨查驗記錄。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15
一、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監督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
二、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指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 豆制品飲料和酒類等食品。
四、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作出規定。
五、 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三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六、食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七、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八、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九、開辦者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十、市場開辦者要指導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進貨查驗工作的落實對經營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工商部門的檢查。
十一、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管理機關。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16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進行實地查驗。
第三條購進食品時,要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完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食品索證索要制度》作出規定。從“總經銷”、《總代理》供貨商采購食品的,還必須檢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權文書,并將文書復印留存歸檔備查。
第四條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將含量和瀝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鑒別是否存在已經腐`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話;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五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六條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要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并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七條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八條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要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要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向所屬經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17
煤礦飯堂物品進出檢查驗收制度
1、目的
為了確保各類食品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使用職工有個良好的生活條件和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眾興公司一煤礦
3、物品入出庫內容
(1)對面粉出庫管理
(2)各類肉品的入出庫管理
(3)各類蔬菜出入庫管理
4、各類物品檢查、驗收制度
(1)物品進出庫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做到帳卡、物相符。經分礦抽查和不定期現場檢查,發現一次帳卡、物不相符時,按公司制度罰主管負責人50元,當班炊服人員每人30元,同時在月均按機動員工處理;
(2)物品存放必須分類整齊,面粉油類、蔬菜類、生熟食品類,均按《國家衛生法》規定要求逐項存放,不能混合,發現一次對各類物品存放不整齊或混合存放時,對食堂管理員罰款30元,當班炊服人員每人20元,當月考核按機動遇工處理;
(3)庫存面、米食品在鼠、蟲害時,對食堂管理面直接罰款50元后限期處理整改,否則加倍處罰后待崗;
(4)購進的蔬菜和肉食品,一旦發現有毒變和腐爛現象后,繼續售給職工者,將從重處罰,發現一次罰食堂管理員100元,各炊服人員每人50元后均按機動員工處理,情況嚴重時按待崗處理;
(5)不論任何物品,食堂管理員購進入庫或出庫時,均由當班炊服人員按所購進數量或出庫數量核實后雙方簽字,對未簽字的條據不得入帳。
(6)要保持良好的'食品設備、設施、個人和公共場所衛生,確保職工身心健康和良好的生活條件與環境,爭創甲級職工食堂。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18
食品經營者應當嚴格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仔細驗明食品質量證明,確保主體資格合法,購入食品質量合格。
一、索取并查驗供貨商資質證明文件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商交易前,應當索取并仔細查驗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商標注冊證、專賣(直銷、專營等)授權證明文件,并保存復印件,以后每年核對一次。
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并由供貨商加蓋公章。對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得進貨。
二、索取并查驗食品質量證明文件
對購進的食品,應當按食品種類和生產批次索取并仔細查驗食品質量合格證明或法定檢驗、檢疫、檢測機構的檢驗、檢疫、檢測、鑒定報告等證明文件并保存復印件。對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得進貨。
向種植戶、養殖戶購入自產自銷的`食用農產品,應當索取并仔細驗供貨商的身份證明。對需要進行檢驗檢疫的食用農產品,就當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三、索取銷售憑證
應當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發貨單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保留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19
一、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采購、查驗以及臺帳記錄等工作。
二、進行采購檢查和進貨驗收的食品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主要為畜禽產品、蔬菜、豆制品、糧油制品、調味品、食品添加劑等。
三、凡教體局統一配送的八大類食品(大米、面粉、食用油、醬油、蔬菜、豬肉、豆制品、冷凍食品),必須按教體局統一配送要求在準入供應商中自主選擇供應商配送,憑著“我選擇,我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采購驗收工作。并向相關配送供應商索取以下證件:有效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等復印件及供應商與教育服務中心簽訂的合同復印件。在食品配送中,還應索取以下證件:
①蔬菜:農藥殘留量檢測報告。其中豆芽菜還需索取生產企業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②鮮豬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檢疫合格標志。大塊的豬肉必須蓋有藍色的檢疫合格驗訖印章。
③豆制品:生產企業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④大米、面粉、食用油、醬油、冷凍品:批次產品檢驗合格證明。以上證件的復印件都要加蓋相關配送供應商的公章。
四、禁止采購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堅決杜絕無QS標識的相關食品進入學校食堂,嚴格執行《關于學校食堂禁購禁用食物成品、半成品的通知》。
五、學校自主零星采購的食品,必須到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采購,并現場查驗產品一般衛生狀況和包裝、標識,購買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品。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送貨單,發票或購物憑證等。
六、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
1、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2、從固定供應基地或供應商采購的,應當留存每筆供應清單,前款信息齊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記記錄。
3、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20
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經營管理規范》等有關規定,為保證進貨查驗記錄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驗收人員應經過,熟悉醫療器械法律及專業知識,考試合格上崗。
二、醫療器械驗收應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的規定辦理。對照商品和送貨憑證,進行品名、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批號生產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產品注冊證號、數量等的核對,對貨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固、標示模糊等問題,不得入庫,并上報質管部門。
三、醫療器械驗收應符合以下規定:
1、供貨單位必須提供加蓋供貨單位的原印章《醫療器械注冊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登記表》等的復印件。
2、進貨查驗檢查項目:
1核對進口醫療器械包裝、標簽、說明書,進口醫療器械需有中文說明書及標簽
2標明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是否與產品注冊證書規定一致
3說明書的適用范圍是否符合產品注冊證中批準的適用范圍
4產品商品名的'標注是否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管理規定》
5標簽和包裝標示是否符合國家、行業標準或注冊產品標準的規定。
6采購采購記錄
3、驗收首營品種應有首批到貨同批號的醫療器械出廠質量檢驗合格單。
5、醫療器械驗收記錄必須保存至超過有效期或保質期滿后2年。無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
植入類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和銷售記錄應當永久保存。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21
一、目的
為加強對所采購原材料的進貨驗收,確保原材料能符合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
二、范圍
本廠內原材料進貨查驗適用本制度。
三、內容
(一)采購的原輔材料應當進行查驗,經驗證合格后方可入庫。
(二)在進貨查驗原輔材料時,應查驗供貨方主體資格的合法有效證件、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及有關票據。
(三)進貨查驗記錄包括以下內容: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對本企業自行檢驗食品原料的,要記錄檢驗結果集保存檢驗記錄。其中,聯系方式中應當注明供貨者聯系電話和聯系地址。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的食品原料,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不得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四)對原輔材料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內容包括:
1、預包裝食品包裝標簽是否標注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產品標準代號;貯存條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生產許可證編號等內容。
2、食品添加劑標簽是否標注使用范圍、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標簽上載明“食品添加劑”字樣。
3、經感官鑒別是否存在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
4、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末檢驗、檢疫,是否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情況。
5、進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標簽,是否有標注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已經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
6、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過檢驗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采購。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由供貨者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方可采購進貨。
(五)加強原輔材料的外觀質量檢查,對包裝不嚴、破損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變質的,不得入庫,并立即停止進貨和使用,進行返廠或無害化處理。
(六)在進貨查驗時,發現產品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應拒絕驗收,發現有假冒偽劣時,應及時報告。
(七)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進貨查驗記錄規章制度 篇22
為了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確保所采購的原輔材料符合本公司生產工藝和衛生質量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衛生部《餐飲業食品索證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1、凡是本公司購進原輔材料都必須遵守本制度,一律應當實地查驗。
2、質檢部負責原輔材料、食品添加劑及包裝材料的檢驗和質量監督以及執行質量問題的處罰工作。原料倉主管負責記錄原輔料進貨臺賬。
3、質檢部應及時收集原輔材料及食品添加劑的有效的執行標準。
4、質檢部應按規定及時抽樣檢驗,認真填寫原輔料檢驗記錄,檢驗合格的原輔料,應通知原料倉庫入庫并及時填寫進貨臺賬;如有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應通知原料倉庫退貨;發現有假冒偽劣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5、檢驗員應經過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6、檢驗員應檢查所采購的原輔材料的三證(營業執照、產品生產許可證和檢驗報告),要求供貨方提供貨物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復印件。
7、檢查原輔料包裝標識是否有品名、生產日期、執行標準、保質期、生產廠家、合格證等,具體請參考《食品標識管理規定》。
8、檢查所采購的原輔材料是否新鮮,無污染,無病蟲害,無腐爛,無異味,無蟲蛀等變質現象。
9、檢查盛裝原輔材料的包裝材料,是否完整無破損,是否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無毒無害。
10、檢查原輔材料與添加劑是否分類存放,不得混裝,不得與有礙食品衛生的物品放在一起。
11、檢查已入庫的原輔材料與添加劑有無掛牌明示,標識牌上的項目有無填寫完整。
12、檢查原輔材料的使用是否做到先進貨先使用。
13、未經檢驗合格的原輔材料不準投入生產使用。
14、檢驗員檢查必須認真負責,嚴格把關,不準弄虛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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