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計劃生育合同四篇
時間就如同白駒過隙般的流逝,前方等待著我們的是新的機遇和挑戰,是時候寫一份詳細的計劃了。計劃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計劃生育合同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計劃生育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編號
根據《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居民自治公約》等有關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同意,特簽訂此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法律、法規及人口政策的咨詢服務,做好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提供優生優育咨詢和生殖健康服務。
2、按政策為乙方申辦一孩生育證、獨生子女證,符合生育二孩條件的二孩生育證。
3、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避孕措施。
4、依據的有關法規規定,積極為乙方落實有關的優先優惠獎勵扶助政策。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政策申請生育計劃,持《生育證》懷孕、生育。并繳納履約責任金,申請抱養要符合《條例》和《收養法》規定,經審批后方可抱養。
2、定期接受甲方隨訪服務,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孕婦檢及培訓學習。
3、嬰兒出生7日后,主動向甲方申報出生日期。月底出生的嬰兒,出生24小時內向甲方申報出生,如遇新生兒死亡,應在當日向甲方匯報,并持醫院有關證明登記備案,如有虛假,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發現意外懷孕,應主動采取補救措施(流產、引產手術)。計劃懷孕的,不得自行流產、引產,不得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人工終止妊娠。如有意外,及時通知甲方。
5、女方離開戶籍地30日以上者,要向甲方申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并告知現居住地、聯系電話。
7、順產分娩后在42—90天以內及時落實避孕措施,剖宮產分娩后180—210天內及時落實相應上環(一孩)或結扎(二孩)避孕措施。
三、違約責任
1、出現計劃外生育(或抱養),未到法定年齡生育及非婚生育,按《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2、育齡婦女一次不參加婦檢的按《居民公約》處罰50元違約金,二次不參加按《居民公約》的處罰違約金100元以上。
3、不按規定時間落實上環(一孩)或結扎(二孩及以上)避孕措施,視超期時間長短按《居民公約》向甲方交納50—500元違約金,拒絕落實的交納違約金1000元。否則不予辦理入戶手續。
4、凡私自流產、引產,出生后死亡不向甲方匯報,經查明系溺嬰、棄嬰者,收取違約金并按有關法規進行追究責任。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內容涉及的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的,依據合法性原則,協議雙方約定自動適用新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計劃生育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實行計劃生育是違法行為。為保證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順利展開,特簽訂本合同。
1、甲方安排必要的經費,積極做好計劃生育各項管理工作。
2、乙方自覺遵守生育政策和落實避孕措施(已生育一個子女的首選上環,已生育兩個子女的首選結扎,特殊情況在醫生指導下采用其它避孕措施),并按規定履行環情孕情檢查義務。
3、乙方不符合生育政策規定而懷孕的,應及早采取補救措施。
4、乙方自覺接受節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在規定假期內工資照發,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節育手術的費用的支付按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自覺實行計劃生育,可按規定得到甲方的獎勵;乙方不實行計劃生育或違反《計生法》有關規定,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拒報、遲報個人計劃生育有關情況或違法生育的,一經發現,根據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受法律保護,并從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簽名日期:年月日
計劃生育合同 篇3
甲方: 企業
乙方: 職工
實行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每個公民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根據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及河口區委辦公室、河口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意見》等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履行計劃生育管理職責、督促乙方履行計劃生育義務,維護乙方計劃生育合法權益。
2、為乙方提供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咨詢,提供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識,按規定供應避孕藥具。
3、按有關規定,及時為乙方出具計劃生育方面的證明,依法落實各項計劃生育優先、優惠、獎勵政策。
4、指導乙方或乙方的配偶落實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和必要的補救措施。分期分類組織乙方或乙方配偶進行孕環情檢測等生殖健康檢查。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積極響應國家號召,遵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服務企業計劃生育管理。
2、有依法結婚生育的權利,依法登記結婚后持結婚證、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育情況證明信、三張二寸近期夫妻合影照片到戶籍地鄉鎮或者街道辦事處登記,免費領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3、自覺落實避孕節育措施,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應首選長效避孕措施。不符合法定生育條件懷孕的,應主動終止妊娠。
4、持證在孕的已婚育齡婦女無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非醫學需要的人工終止妊娠現象。
5、自覺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按時參加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組織的孕環情檢測或生殖健康檢查。
6、自覺遵守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的有關規定,進廠務工一個月以上的,必須持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并到計生辦審驗登記。
7、進廠務工時,必須如實申報本人的婚育情況。
三、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計劃生育管理職責,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在規定時間內繼續履行職責。
①對乙方符合一胎生育條件,不出具婚育情況證明的。 ②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或配偶不按規定時間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造成非意愿懷孕的。
③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向乙方通報,導致乙方或配偶不按規定時間參加孕環情檢測等生殖健康檢查的。
④不及時為乙方審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出具證明的。
2、乙方不履行計劃生育義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企業的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①不按規定時間參加孕環情檢測和生殖健康檢查的,或因外出未在規定期限內寄回有效的檢查證明和網上通報的。
②不符合再生育條件懷孕,又不在規定時間內采取補救措施終止妊娠而出現違法生育的。
③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時間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的.。
④不按規定時間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
3、對乙方違反上述規定之一者,視情況可作如下處理:①扣發個月的工資②年內不得評為先進工人③不得在企業公寓居住④不享受企業的任何福利待遇⑤開除。
四、附則
1、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到乙方(女方)年滿49周歲或自動離職的終止。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鎮(街道)計生辦一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 方企業(蓋章)
乙方(簽印)
簽訂日期:年月日
計劃生育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址:
實行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根據《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_______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實施辦法》和《_______縣人民政府關于貫徹<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義務
1、每年三次組織未婚青年進行計劃生育國策教育,發給《國策教育證》;
2、及時協助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3、組織乙方婚前健康檢查,提供新婚知識、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等咨詢服務;
4、建立計劃生育協會會員聯系戶制度,定期訪視;
5、對自覺晚婚晚育的青年,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二、乙方的義務
1、按時參加每年三次的未婚青年計劃生育國策教育;
2、依法登記結婚,不早婚早育;
3、婚前不非法同居,婚前如有非法同居或引、流產的,參加一年三次孕環情檢查;
4、自愿接受段領導、干部和計劃生育協會會員的訪視。
三、違約責任
1、甲方不認真履行計劃生育國策教育、監督職責,具下列行為之一的,必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1)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規定的時間參加國策教育的;
(2)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規定的時間參加國策教育的;
2、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義務,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保證人愿意為乙方作保承擔承擔連帶責任。
(1)不按規定的時間參加國策教育的,逾期一次支付違約金____元;
(2)未婚先孕采取補救措施,每發現一次支付違約____元,并強制落實補救措施。
(3)如有非法同居行為,又不按規定的時間參加孕環檢,逾期一天支付違約金50~100元。
3、乙方未達晚婚年齡交納保證金貳仟元正,直至晚婚年齡批準生育,甲方全數退還保證金。
四、其它事項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送公證部門公證。如一方違約后不支付違約金,另一方經公證部門出具強制執行公證書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可以通過督促程序或訴訟程序追究違約責任。
2、甲方收取的違約金應納入計劃外生育費管理。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縣公路管理段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名并按指印)
保證人:(簽名并按指印)
附:乙方、保證人、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在場經辦人簽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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