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協議書[集錦15篇]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借款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借款協議書1
借款人(全稱)
貸款人(全稱)
擔保人(全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合同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
第一條 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購買汽車。所購汽車基本情況如下:
汽車品牌: 汽車型號:
發動機號: 車牌照號:
汽車顏色: 購車合同號:
購車價格: 購車用途: 運輸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二年 (□年/□月/□日),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
(1)浮動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上/□下)浮 %,執行年利率 %.
合同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筆借款采取以下第②種方式調整利率。因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相應調整本筆借款執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準利率調整日起,借款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行利率;
②貸放日生效,中長期貸款實行一年一定。自基準利率調整后的次年借款發放對應日,按照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行利率,一年內有多次利率調整的,以最后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
(2)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 (□上/□下)浮 %,執行年利率 %.合同期內不隨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的調整而相應調整。
2.逾期貸款的罰息依逾期貸款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計算,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執行。
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依違約使用貸款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執行。
4.本合同采用浮動利率方式的,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貸款人有權根據罰息計算方式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因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相應調整本筆借款罰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 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四條 提款條件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并辦妥相關手續。
2.借款人已按不低于貸款人規定的比例向汽車經銷商支付首期購車款,并向貸款人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擔保的,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有關登記、公證、保險等法律手續且有關手續持續有效。貸款采用抵押擔保的,已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保險單和其他相關材料交貸款人保管。貸款采用質押擔保的,已將質押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貸款人保管。
4.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本提款條件的設立,并不代表貸款人有義務據此條件放款,貸款人未滿足提款條件的放款,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第五條 劃款方式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結算賬戶,戶名 ,賬號 .
2.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1 種方式劃款:
(1)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資金劃入本條第一款賬戶后,再將全部借款資金以借款人購車款的名義劃入以下賬戶(戶名 公司,賬號 ,開戶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購車合同項下的款項。
(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資金以借款人購車款的名義直接劃入以下賬戶(戶名 ,賬號 ,開戶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購車合同項下的款項。
3.本合同的劃款授權是不可撤消的,貸款人的劃付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第六條 還款
1.借款人同意以下列第 4 種方法還款:
(1)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半年/□年)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本金一并結清。
(3)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還款,每期還款數額相同,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還款日為每月的 20 日。每期還款額計算方法為: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 ]/[(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1]
(4)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還款,每期歸還的貸款本金數額相同,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并逐月結清。還款日為每月的 20 日。每期還款額計算方法為: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借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額)×月利率。
2.借款人委托貸款人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中直接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扣款賬戶戶名: ,賬號: .借款人應于每期還款日前在上述賬戶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應還借款本息款項。如借款人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凍結、扣劃、變更、余額不足等情況而造成貸款人無法全額扣收本息及相關費用的,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新的還款賬戶或及時補足賬戶余額,如借款人要變更還款賬戶,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3. 貸款人扣劃所得款項按先前期、后當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順序抵充借款人應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的同意。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本金,貸款人不退還已計收的利息。
2.提前還款,應先償還逾期及當期借款本息,再償還其他款項。
3.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結欠本金的,貸款人除收取當期應收本息外,對其余結欠本金不再計息。
4.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借款的,提前還款本金應為一萬元的整數倍。
5.借款人要求提前歸還部分本金的,借款人、貸款人與擔保人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提前還款后的剩余本金,約定剩余本金的還款期數和月還款額。提前歸還部分本金后縮短剩余還款期數的,剩余的貸款本金仍適用本合同約定利率。
6.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借款人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 %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1.有權按合同的約定取得貸款。
2.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的日常監督檢查,按貸款人的要求如實提供各種資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3.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況發生變化、出現重大不利于貸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5.應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費、抵押登記費、評估費、鑒定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6.維護和保養好本合同項下的車輛,每年按時年審和辦理保險,并承擔相關一切費用。
7.當發生事故時,借款人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案,通知貸款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使損失減到最小。
8.車輛發生部分損失時,保險賠款應用于修復汽車至正常狀態,若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或被盜搶時,保險賠款應優先用于清償貸款本息,如保險賠款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借款人應繼續履行還本付息義務,直至貸款本息完全清償。
第九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2.應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經營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情況。
4.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連續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關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書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貸款并按約定處分抵押物。
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擔保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十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同時在適用的下列擔保方式前的方框內打鉤確認)
1.履約保證保險
(1)借款人向貸款人認可的 保險公司購買履約保證保險,保單編號為: .保險單必須注明貸款人為被保險人。保險期限應長于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
(2)保險單正本由貸款人保管。
2.抵押擔保
(1)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 (詳見抵押物清單)
(2)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到期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孳息等。
(4)抵押人應與抵押權人共同向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關材料由抵押權人保管。
(5)抵押人應當于本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按貸款人要求到貸款人認可的保險機構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財產保險。保險期限應當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險金額應當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抵押人應當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履行維持保險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6)抵押物由抵押人負責保管,抵押人應當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貸款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及抵押物的狀況,抵押人應予以配合。
(7)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采取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處置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用于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和貸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的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如非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抵押人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應當優先用于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和貸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如發生任何可能影響抵押人擔保責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證在得知該情形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0)抵押人承擔本合同項下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鑒定、公證、估價、登記、過戶、保管、提存、訴訟費用等,貸款人有權從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中直接扣收。
(1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提前到期),債務人未履行償付債務本息及其他費用義務的,貸款人可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抵押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
(12)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而抵押物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諾對未清償的債務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13)其它約定事項:
3.質押擔保
(1)本合同項下的質押物為: (詳見質押物清單)
(2) 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到期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本合同質權的效力除及于質物本身,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孳息等。
(4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工作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質物及其從物或出質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交付質權人。
(5)出質人應當于本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按貸款人要求到貸款人認可的保險機構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質押物財產保險。保險期限應當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險金額應當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出質人應當將質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履行維持保險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6)質物由貸款人占有和保管,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在被擔保債權收回之前,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管質物。
(7)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處分質物;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質人處置質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用于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或向出質人和貸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出質人的行為足以使質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停止其行為、恢復質物價值、采取積極措施防止質物價值減少,或者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非出質人的行為致使質物價值或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或其它補救措施。質物發生毀損、滅失所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應當優先用于清償本合同債權,或向出質人和貸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因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出質人承擔,貸款人有權從其處分質物所獲得的價款中直接扣收。
(10)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履行償付債務本息及其他費用義務的,貸款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質物,或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拍賣或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本合同債務。處分質物所得價款超過擔保范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
(11)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行使質權后,如果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出質人為第三人的,出質人在此承諾對未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12)其它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人未按時足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有權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3.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擔保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連續三期(含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蹤或被宣告失蹤而無財產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4)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5)擔保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對擔保物做出贈與、轉讓、出租或其他任何對擔保物不利的處分。
(6)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或發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4. 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1)擔保人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拖欠稅款或工程款等情況;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擔保物;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的行為。
5、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債務,并可依法行使擔保權。
6、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擔保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7、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8.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第十二條 其它條款
1.本合同中“履約保證保險、抵押擔保、質押擔保”條款的內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它條款的效力;同時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的擔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條款效力的影響。
2.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
(3)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3.本合同項下擔保為抵押擔保時,擔保人即為抵押人;本合同項下擔保為質押擔保時,擔保人即為出質人;本合同項下擔保為保證擔保時,擔保人即為保證人。
4.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以上地址,均視為已送達,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于十日內通知簽約各方。
5.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條款時,須經各方當事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約定的除外。雙方約定終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違約導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時,本合同之規定仍可以適用于合同項下任何尚未歸還的借款。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 抵押 時間從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2) 貸款未還清,該車要接續購買保險全保險種,由貸款方代辦保險手續,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或借款人支付,如違約保費則從其保證金支付。約定投保公司為梧州中保營業部、梧州太保蒼梧支公司。保險第一受益人為梧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長洲信用社。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各方當事人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書面通知其他合同當事人,并經各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六條 附則
1.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借款借據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借據記載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叁 份,借款人 壹 份、貸款人 壹 份,車管所 壹 份。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特別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內容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不存在異議。
借款人(簽章) 貸款人(簽章)
身份證件名稱:
身份證件號碼: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或授權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擔保人(簽章) 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 身份證件名稱:
身份證件號碼: 身份證件號碼:
住所地: 住所地: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
身份證件號碼: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借款協議書2
甲方(出借人):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住址: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及出借方式:
出借金額(大寫):()。
通過下列()種方式出借資金:
1、微信轉賬,出借人微信賬號:
借款人微信賬號:
2、銀行轉賬,出借人銀行賬戶:
借款人銀行賬戶:
3、現金支付,另有借款人開具的收據作為現金收訖證據。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月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甲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的違約責任。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協議書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乙方貸給甲方幣(大寫)________,于________前交付甲方。
(2)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________
(4)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
(5)違約責任:________
(6)爭議解決方式:________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_區(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以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協議書4
一、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互協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投資時間及金額: 投資時間共________年零____月。自19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19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投資實際數額以支用憑證(并作為合同附件)分__次或一次支用。投資總額____萬元。其中甲方投資____萬元,乙方投資____萬元。
四、供貨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產品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資金利息及償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附加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方執__份,乙方執__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方有效。 甲 方:__________ (蓋章) 乙 方:__________ (蓋章) 地 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借款協議書5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乙方由于流動資金周轉困難,于二0年月日向甲方借款人民幣萬元整,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為乙方的借款提供擔保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借款金額及期限:甲方同意借給乙方人民幣萬元整。從二0年月日至二0年月日止。
二、乙方應按期一次性歸還上述借款本金給甲方。
三、為確保甲方的有關權益,現丙方同意以其所有的(依法有權處分的)(以下稱抵(質)押物)為乙方向甲方提供抵(質)押擔保。
四、(抵)質押擔保的范圍
1、借款本金
2、實現債權的費用(指:實際發生的律師代理費、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資產評估費、交通費、打印費、差旅費等)。
3、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損失費用。
五、抵(質)押物
1、質押物事項
(一) 名稱:
(二) 數量、質量:
(三) 狀況:
(四) 所在地:
(五) 所有權(使用權)歸屬:
(六) 其他:
2、抵(質)押物的`價值依據雙方認可的《資產評估報告》,評估價值為,雙方商定質押物的權利價值為。
3、對抵(質)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甲方依本協議對抵(質)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甲方行使質押權的任何限制。
六.乙方逾期未還,丙方同意甲方處置丙方抵(質)押財產。
七、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丙方各壹份。
九、本協議由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借款協議書6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地址:,
會議主席:
為了切實保障債權人的利益,給債務人xx商貿公司重振的機會,共謀發展。甲乙雙方經過反復協商,就xx商貿公司整頓和解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商貿公司將以公司近兩年的盈利作為償還債務的主要來源。另外,還包括近期從其債務人處追討來的欠款。
2.清償債務的辦法。每季度xx商貿公司與債權人會議結算一次,清償的債款由債權人會議按比例分配給債權人。
3.清償債務的期限。近兩年內必須償還債權總額的旦%,剩余款項必須在三年內還清。
4.關于債務的.減免數額。全體債權人一致同意免除債款利息部分。
5.在整個整頓期間,債務人將接受債權人會議的監督。xx商貿公司一切重大經營決策的變化必須征求債權人會議的意見,并按月呈報企業財務狀況的有關會計報表,
不得有任何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發生。
以上各項經人民法院許可生效后,對債權人、債務人均有約束力。和解協議對該協議產生法律效力以后形成的債權人不發生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會議主席:
借款協議書7
借款人:____________(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實收資本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臨時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柒拾萬元整(按借款人需要臨時性借款)
二、借款期限:
從年9月11日至年3月31日止,借款到期后本合同終止。
三、借款利息及還款方式:
1、借款為無息借款
2、借款人在資金充足時還清上次借款。
四、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處理:
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收回借款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蓋章)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協議書8
甲方(貸款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擔保人):
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丙各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信原則,就乙方向甲方借款并由丙方擔保事宜簽訂如下合同,嚴格遵守。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整,用于。
第二條:借款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借款利息為月息%,自乙方借款之日起計息,逾期還款或乙方違約的乙方應按逾期款的日千分之二向甲方交納滯納金。乙方所還款項優先扣除利息及滯納金部分。
第四條:各方約定,乙方采用下述第種還款方式:
1、一次性還款方式,還款期限為年月日;
2、按月等額分期還款方式,分為期,自借款發放的次月開始還款,還款日為每月日,每月還款額為大寫元整。
3、按月分期遞減還款方式,分為期,還款時間額度見附件。
第五條:保證條款
1、乙方以自有財產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產權證書見附件)
2、乙方必須嚴格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進行違法活動。甲方有監督檢查權,有權隨時了解乙方經營及財務狀況及資金使用情況,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甲方報告借款使用情況、進度及經營、財務資金情況。
3、丙方自愿為乙方的擔保人自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另提供自有財產作為抵押物(產權證書見附件)。
第六條:其他約定
1、乙方如出現任何一期未及時或足額償還款項或出現預期違約(如出現財務、經營風險)時,甲方有權單方決定提前收回所有欠款。
2、乙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未向甲方報告使用情況及進展時,甲方有權單方決定提前收回所有欠款。
3、乙方保證不存在重大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經濟糾紛,在還款期內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單方決定提前收回所有欠款。
4、因本借款合同及相關事宜所發生的'費用均有乙方承擔。
5、提前收回貸款的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利息,并自提前收回日第2二日起計算剩余款項的滯納金至全部借款清償之日止。
6、各方確認:本合同簽訂后就合同及相關協議,由公證處辦理具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各方承諾嚴格遵守合同全部條款,如違約自意接受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因合同及附件爭議產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丙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
年月日
借款協議書9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愿貸與乙方人民幣貳拾萬元元整,于訂立本約生效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壹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如屆期未能還款,逾期計算復利并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四、借款用途:用于店鋪經營,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五、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店鋪資金。
2、還款方式:現金還款。
六、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七、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協議書10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因經營(家庭)需要向甲方借款,丙方為乙方歸還借款提供擔保,現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甲方出借人民幣__________元給乙方。
2、借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3、利息按月息計算,乙方應當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利息支付給甲方。
4、乙方逾期支付利息或到期的本金的,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歸還余下未付的本金及未付的利息。自乙方逾期的次日起,乙方除按本協議第3條規定繼續支付利息外,還應當按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余下的本金及到期利息為基數,按每日千分之三計算,直到付清為止。
5、丙方對乙方向甲方歸還借款、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限為兩年。保證期限內,如甲方與乙方就借款的期限、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事項等達成新的協議的,無須經過丙方同意,丙方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因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清遠仲裁委員會在東莞仲裁。因乙方違約導致的訴訟、仲裁,甲方的律師費、仲裁費用、調查取證、擔保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各方的送達地址為:公司的送達地址為公司注冊地,個人的送達地址為身份證登記的地址。
7、本協議自三方簽署之后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本協議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
借款協議書1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因擴大生產規模、急需資金;的法定代表人 特向借用現金¥ (人民幣)。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一) 、 將自有現金¥ (人民幣 )借給使用。借款本金為:¥ (人民幣 );借款開始日期為:年 月日;借款到期日期為: 年 月 日;借款期限為: ;借款利息為:(即 ,每月利息為元),壹拾貳個月的利息總共為¥ (人民幣);借款到期時本金加利息共計:¥元(人民幣 )。
(二)、在借款中途, 如遇特殊情況、急用資金時,應提前三天通知;此時 必須立即歸還 全部借款,利息按實際借用日期計算。
(三)、 自愿用其擁有的 的資產和個人的財產作為此項借款的抵押。在借款到期時, 必須將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歸還給 ;如果乙方遇到特殊情況、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時,由乙方的家屬( )承擔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按期歸還 全部借款和利息。如 在借款到期時不能將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一次性全部歸還給 ,從借款到期日起到借款全部歸還日止,按本協議規定利息的'二倍計息。在借款到期時如果乙方(或其家屬)不能歸還 全部借款和利息,甲方將向有關部門提出訴訟,甲乙雙方發生訴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以從乙方(或其家屬)所擁有的公司資產和個人財產中獲得賠償。
(四)、本協議簽訂日期為:年月日。本“借款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受法律保護;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借人): (簽字、按手印)
乙方(借款人): (簽字、按手印)
乙方家屬: (簽字、按手印)
日期:年月日
借款協議書12
甲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為
乙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為
丙方(擔保方): ,身份證號為
乙方因經營(家庭)需要向甲方借款,丙方為乙方歸還借款提供擔保,現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甲方出借人民幣 元給乙方。
2、借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利息按月息 計算,乙方應當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利息支付給甲方。
4、乙方逾期支付利息或到期的本金的,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歸還余下未付的本金及未付的利息。自乙方逾期的次日起,乙方除按本協議第3條規定繼續支付利息外,還應當按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余下的本金及到期利息為基數,按每日千分之三計算,直到付清為止。
5、丙方對乙方向甲方歸還借款、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限為兩年。保證期限內,如甲方與乙方就借款的期限、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事項等達成新的協議的,無須經過丙方同意,丙方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因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清遠仲裁委員會在東莞仲裁。因乙方違約導致的訴訟、仲裁,甲方的律師費、仲裁費用、調查取證、擔保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各方的送達地址為:公司的送達地址為公司注冊地,個人的送達地址為身份證登記的地址。
7、本協議自三方簽署之后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簽訂
借款協議書13
出借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借款人配偶: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保證人之配偶: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借款人于年月日向出借人申請借款事宜,借款人之配偶、保證人及其配偶對借款人對出借人之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雙方就本借款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借款
1、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 元(大寫: 元整),用途為。
2、借款人收款賬號為:
3、借款人如使用微信或支付寶賬戶收款的,收款賬戶為:
4、如借款人收款賬戶為其他人的,則出借人向本協議指定賬戶或借款人另行指定賬
戶支付出借款項的,視為出借人已經向借款人履行完畢出借義務。
5、本協議簽訂后日內,出借人將出借款項支付給借款人。
6、本借款期限為年,自收到出借人支付借款之日起計算。
第二條利息
1、借款期內,借款人按年息%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利息按月支付,借款人在每月日前支付本月利息。
2、借款期屆滿或視為借款期限屆滿后,借款人還未償還完畢本息的,雙方在本協議
中直接確認確認將未償還的本息總金額計算為新的借款本金,利息按新的借款本金作為計算基數,不再另行簽訂協議。
3、出借人利息收款賬戶為:
4、如出借人另行指定收款賬戶的,以出借人書面指定為準。
5、借款期屆滿或視為借款期屆滿后,借款利息為期款期內利息上浮50%。
第三條還款
1、借款期限屆滿或視為借款期限屆滿的,借款人應立即還款,先息后本。
2、借款人每月還款,超出當月利息的,剩余部分視為借款人歸還的下月利息,以此類推;除非借款人在借款期內償還的借款期內所有利息償還完畢的,剩余部分才視為歸還的本金。
3、借款人未按期還款的,借款人之配偶、保證人及其配偶有義務在履行期滿后日內償還,包括借款人應按月支付利息而未支付的情形。
第四條擔保
1、借款人及其配偶對借款人債務承擔共同清償責任;保證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之配偶對保證人的連帶保證責任承擔共同清償責任。
2、借款人提供以下財產提供擔保,并在本協議簽訂后日內辦理抵押登記:
3、擔保及保證的范圍為:借款本金(含本協議第二條第2款約定的新的借款本金)、利息、債權人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律師費、差旅費、復印費、公證費等相關費用)、訴訟費、保全費等。
4、保證人的保證期限為自借款人還款期限屆滿后三年。
5、保證人提供以下財產提供擔保,并在本協議簽訂后日內辦理抵押登記:
6、就抵押物、擔保物拍賣變賣后的價款清償順序為利息、債權人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律師費、差旅費、復印費、公證費等相關費用)、債權人墊付的訴訟費及保全費、借款本金(含本協議第二條第2款約定的新的借款本金)。
第五條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的,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或其配偶、保證人或其配偶,被發現在本借款前有不誠信或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2)借款人與配偶離婚的,含協議離婚、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以一方立案起訴時即已視為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人或其配偶有涉訴(被告)、執行(被執行人),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含10萬);
(4)保證人或其配偶有涉訴(被告)、執行(被執行人),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含20萬元);
(5)借款人或其配偶的投資可能出現較大可能虧損,虧損金額可能在50萬元以上的(含50萬元);
(6)其他可能影響出借人債權安全的情形的。
2、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發函后日內,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證人及其配偶有義務償還借款本息及合理費用。
3、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發函要求償還借款本息之日,即視為借款期屆滿。
第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項下的文書、法院傳票、判決書及其他相關法律文書的,送達至以下收件地址,任何人簽收的,均視為已經送達。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保證人及其配偶:
第八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五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各方簽字后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保證人及其配偶:
借款協議書14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尤其是用黑體字表明的條款,對于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貸款人征詢,貸款人將進行解釋。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二條貸款用途。貸款用于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 ‰,利息從貸款放款之日起開始計算并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無論法定利率是否調整,均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利率,不分段計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貸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貸款發放日根據當天的法定利率確定應執行的利率,貸款人將在營業場所對法定貸款利率調整情況進行公告。
第四條貸款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義將貸款以轉帳形式劃入 在銀行開立的帳戶(開戶行: ;帳號: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用途之款項。上述行為視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一次性還本付息除外),還款日為每月 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 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如放款日與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歸還本息之和元;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首期歸還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遞減;
(三)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第七條借款人在中國銀行開立 帳戶,戶名 ,帳號,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貸款人于每月還款日從該帳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果該帳戶內資金不足償還當期款項,貸款人即可將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帳戶內的資金與貸款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布的匯率折算。貸款人為上述扣收行為時,應通知借款人。
第八條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上浮%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借款人以長城信用卡歸還貸款本息發生透支,應立即無條件歸還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貸款人有權按追償信用卡透支款辦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條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借貸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后方可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有關費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擔:
抵押條款
第十一條抵押人自愿將其享有處分權的財產抵押給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之借款的擔保,并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
第十二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償還貸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并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四條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于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或貸款人規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人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十六條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貸款人;抵押人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征得貸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貸款人的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與貸款人、保證人合作。
第十八條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所述情況,貸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貸款而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十九條借款人須向 保險公司辦理保險,并以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為防止保險中斷,貸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險費用由借款人承擔,保險權益屬貸款人。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于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二十條本抵押條款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抵押條款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條款的`無效或可撤銷而無效或可撤銷。
保證條款
保證人根據借款人的請求,同意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承諾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第二十一條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十二條保證責任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歸還貸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保證期間從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到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債務最后一期還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經過兩年。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若保證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追索,而且僅需通知,貸款人即可將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的資金與擔保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布的匯率折算。
第二十五條保證人承諾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并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債務。
第二十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商定,在貸款人認為必要的情況下,貸款人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將債權轉讓給保證人或第三人。保證人同意接受轉讓的債權,轉讓的價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罰金、違約金等之和。
第二十七條貸款人由于國家利率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一)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項所列人民法院起訴。
1、 被告所在地;
2、 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后生效。
第三十一條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貸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
方式進行強制執行:
(一)通過公證直接強制執行,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二)經司法機關裁決后進行強制執行
第三十一條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征信系統提供貸款信息;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有權通過向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登記、公證機構各存檔一份。
貸款人(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簽章):抵押人(簽章):
保證人(蓋章):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署日期:年 月 日
(蓋章):
簽字時間:年 月 日
借款協議書15
甲方(借款人):華夏銀行北京市分行
地址:__,法定代表人:__,電話:__
乙方(貸款人):中鋁公司
地址:__,法定代表人:__,電話:__
丙方(擔保人):中關村擔保公司
地址:__,電話: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方為保證“印度尼西亞銅礦山開發項目”業務的順利開展,向乙方申請貨物購銷流動資金借款,丙方為甲方借款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借款給甲方,支付方式為電匯,該款項用于甲方銅礦山購銷業務,甲方將每月發貨的提貨單質押給乙方委托的專門負責人,經乙方核查甲方與第三方所簽銷售合同之后,乙方返還甲方該發貨提單,并支付給甲方該筆提貨單所列貨物不含稅價的80%數額的借款,借款利息為月息2%,借款一筆一付,借款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為止。
第二條甲方與第三方所簽訂的貨物買賣合同中必須約定“第三方所支付的貨款打入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賬戶”,乙方有權對甲方與第三方所簽訂的貨物買賣合同進行核查,如果合同中未約定該事項,乙方對該筆貨物買賣不給予借款。
第三條由于銅礦的.銷售價格極不穩定,本著公平的原則,在乙方支付下筆借款之前,甲方應補齊上筆貨物買賣實際所得貨款的80%與上筆借款之間的差額;而且乙方在支付下筆貨款時,應扣除甲方上筆借款發放之日起至下筆貨物買賣簽訂之日的借款利息。
第四條甲方將本公司銷售合同、財務印章交給乙方委托的專人負責,該委托人為甲乙雙方辦理業務,承辦業務過程中所發生的業務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有權檢查借款使用情況。乙方檢查時,甲方對調閱有關文件、賬冊、憑證和報表,查核貨物庫存和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積極配合。
第六條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和相關借款規定,乙方有權停止借款的發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第七條甲方應于每筆貨物簽訂銷售合同之后3日內償還乙方所支付的對應該筆貨物買賣的借款,如甲方未能按期清償借款,應按該筆借款的%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簽訂后,任何與本協議各項條款相沖突或相抵觸的協議條款為無效條款。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丙方:(蓋章)
代表人:__代表人:__代表人: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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