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協議協議書模板匯總七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借款協議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1
甲方(出借人):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乙方因信用卡還款,急需一筆資金周轉。(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續費,按次收取,借款額的1.5%) 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 。本次借款手續費為: 。 乙方必須于20xx年____月____日,前還清甲方。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交給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續費,按次收取,借款額的1.5%,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按天加收利率0.5% 。
權利義務
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 電話:
乙方簽字: 電話:
簽定日期:20xx年 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2
甲 方(委托方、賣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乙 方(委托方、買 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丙方(受托方):深 圳 市 諾 信 融 資 擔 保 有 限 公 司 電話:82949786 傳真:82949901
地址:深 圳 市 福 田 區 新 聞 路 深 茂 商 業 中 心 15 樓
甲乙雙方因買賣房產,為確保本次房產交易順利進行,特委托丙方提供現金贖樓、過戶、抵押等服務,經三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各方均對合同條款的文意及法律意義完全理解一致。
第一條 甲方與乙方已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甲方出售位于 的房產(房產證號:)(以下簡稱該房產)給乙方,出售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該房產交易條件完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丙方對該房產交易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用以下方式支付購買該房產的價款:
a.()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b.()銀行按揭貸款方式,乙方首期支付人民幣(大寫)元,監管在甲乙方認可的銀行 支行元),向 (以下簡稱按揭貸款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人民幣(大寫) 元,并以過戶到乙方名下的該房產為按揭貸款銀行設定抵押。 c.()銀行按揭貸款方式,乙方首期支付人民幣(大寫)元(其中:甲方收取定金監管在甲乙方認可的公司 元,由甲方自行向監管公司提請結付。)向 (以下簡稱按揭貸款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人民幣(大寫) 元,并以過戶到乙方名下的該房產為按揭貸款銀行設定抵押。
第三條 甲方已將該房產作為其向 銀行(以下簡稱原貸款銀行)貸款人民幣(大寫)元(以下簡稱原抵押貸款)的抵押物進行了抵押登記(以下簡稱原抵押登記)。目前尚有部分貸款本息余額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以下簡稱原貸款余額)未還清。
第四條 甲方向丙方申請用現金人民幣(大寫) 元(以下簡稱贖樓款)代甲方提前還款贖樓。
第五條 丙方有權決定在具備如下之全部或部分條件時為其提供現金贖樓服務:
1.甲、乙雙方已向丙方提出書面的申請,并向丙方提交各種資料(詳見第六條);
2.貸款銀行已與乙方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出具了同意按揭貸款的承諾書;
3.原貸款銀行已經同意甲方提前償還原抵押貸款;
4.乙方已支付或監管達到丙方認可比例的購房首期款;
5.該房產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被禁止或限制轉讓、抵押的任何情形;
6.甲方、乙方已經按丙方的要求提供了反擔保;
7.甲乙方承諾在業務辦理期間內無作為被告的財產訴訟,并向丙方出具承諾書;
第六條 甲乙方同意按丙方的要求提供下列相關資料:
1.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
2.該房產原《按揭合同》、原《買賣合同》、房產證復印件,房產評估報告;
3.該房產原抵押貸款的還款存折記錄及銀行出具的還款清單、水電物業管理費清單;
4.甲乙雙方簽訂的該房產《買賣合同》、購房定金收據、購房首期款監管協議;
5.原貸款銀行同意提前還款的批文、貸款銀行同意貸款的批文/貸款合同;
6.丙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第七條 甲乙方應當向丙方出具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用于代為辦理相關事項;
第八條 甲乙方保證:
1.甲乙各方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本合同是甲乙各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甲乙各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如因虛假而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向丙方賠償損失。
3.甲方對該房地產的任何處分行為均享有合法的處分權。若該房地產為共有,其處分行為已得到共有權人同意并授權。若該房產處于出租狀態,該房產的現承租人已書面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
4.在委托事項辦理期間甲方如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情況,丙方依據本合同辦理受托事項仍然有效。
第九條 甲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贖樓服務費在贖樓至業務辦理完成時天內按丙方提供現金贖樓金額的 %計算收取,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受理費人民幣(大寫) 元,由甲方在贖樓前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元,如超過 天每天按 (金額)加收費用。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同意丙方為貸款提供現金贖樓服務的收費按每1個月為一個收費時間單位,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九條中約定的費用每隔1個月收取一次現金贖樓服務服務費。
第十一條 在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代為處理事務過程中發生的應由甲乙各方承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交易契稅、抵押登記費、查檔費、評估報告費用等),甲乙各方在收到丙方或相關部門、機構的繳付通知后自行及時繳付。
第十二條 甲乙各方同意,本合同簽署后,丙方進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之一:
①審查了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
②調查了該房地產的產權狀況;
無論該筆貸款最終是否成立或房產買賣是否成立或本合同是否被解除,丙方有權收取全部現金贖樓服務費用,甲乙雙方均無權要求返還或減免。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同意將首期款存入丙方(戶名賬號 開戶行 )或丙方認可的賬戶。甲乙各方有違約造成丙方損失的,丙方有權主張以該筆首期款優先受償。 第十四條 丙方在贖樓后,如因乙方的購房款未被有效監管等非因丙方原因致使本房產交易不能順利進行,甲方不能收回贖樓款時,甲方、乙方同意丙方重新以該房辦理抵押貸款以償還丙方的現金贖樓款,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 為確保本合同約定事項的順利進行,甲乙各方同意委托丙方代為辦理該房地產提前還款、查檔、注銷原抵押登記、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申領房地產證、重新抵押等相關手續。在上述過程中,該房地產權利證書由丙方持有、保管。甲乙各方授權委托丙方后,未經丙方同意,不得取消丙方的委托授權或自行辦理委托事務或另行委托第三人辦理。否則,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甲方提前償還贖樓款或獨立處理該房地產并以所得價款提前償還贖樓款。
第十六條 各方明確,本合同排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關于“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之規定的適用,除依本合同約定或三方協商一致得以解除外,不得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 有證據證明甲方或乙方有提供虛假資料、隱瞞真實情況的情形,或甲方不符合所要求的條件,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依據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的,丙方未進行贖樓的,不再提供贖樓服務,丙方已經完成贖樓的,甲方必須向丙方償還贖樓款項并承擔相應利息,乙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丙方已經收取現金贖樓服務費和受理費的,甲乙各方不得向丙方主張返還;因合同解除造成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應當賠償。
第十九條 甲方違約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向丙方支付相當于贖樓金額50%的違約金。如果該房產不能完成過戶或不能設定抵押,甲方應當提前償還丙方的贖樓款;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二十條 乙方違約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當于贖樓金額50%的違約金;如果該房產不能完成過戶或不能設定抵押,甲方不能提前償還丙方的贖樓款,乙方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二十一條 甲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應向丙方支付相當于贖樓金額50 %的違約金;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二十二條 在丙方持有、保管甲乙各方的房地產證等房產權屬證明文件期間,甲乙各方不得謊報遺失或辦理掛失手續,若發生上述行為,則視為違約行為,丙方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外,還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相當于贖樓金額50%的違約金。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二十三條 擔保條款:擔保人 (身份證號: )自愿為本合同項下甲方應承擔的所有相關費用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第二十四條 因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各方需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經各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由丙方蓋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保證責任解除時終止。
第二十六條 附加條款 甲方(賣 方) 乙方(買方) 丙 方(受 托 方)擔 保 人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有權簽字人)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3
甲方:xxx市xxx區xxx小學
乙方:
甲方修建xxx市xxx區xxx小學教學綜合樓建設工程,為確保工程建設按期完成并投入使用,故向乙方借款用于修建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現達成借款協議如下:
1、借款金額及用途:甲方向承建xxx市xxx區xxx小學教學綜合樓建設工程的乙方借款人民幣貳佰萬元(小寫xxxx元),用于修建工程。
2、借款時間及返還方式:乙方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三日內從乙方公司賬戶向甲方基建賬戶轉款人民幣貳佰萬元(小寫xxxxx元),甲方在借款到賬后七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簽訂施工合同。該借款由甲方在施工過程中按施工進度逐步歸還給乙方,不計息。
3、①若乙方中標后不履行借款協議,則投標保證金甲方不退還乙方,作為違約金處理。②若乙方中標后履行了借款協議,但乙方在借款到甲方基建賬戶后七個工作日內不能按招標文件、借款協議書和中標文件的要求與甲方簽訂施工合同,甲方廢除借款協議,退還借款,但甲方不退還乙方投標保證金。
4、本協議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自乙方中標后借款到甲方基建賬戶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借款還清之后自動失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本協議由乙方簽字、蓋章后在開標時提交給招標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4
第一條 本協議為(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借款合同(下稱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償還協議書。
第二條 借款方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貸款到期不能如期歸還時,可簽訂本協議。
第三條 展期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原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第五條 展期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第六條 展期借款利率:月息________‰。 第七條 原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 展期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 在展期內,借款方應主歸還借款。到期不還,不再重新展期,按逾
期貸款處理。
第九條 原合同為保證借款合同時,保證人必須提供認可證明。
第十條 其他約定
借款方:(公章)貸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共同還款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
電話:
乙方:
身份證:
電話:
保證方:
身份證:
電話: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元整,乙方用于建房投資,甲方于xx年4月23日將現金壹拾萬元整交付于乙方(乙方以出據為準)。
二、借款利息:按月息 %(即壹拾萬元每月利息壹千元)計算。
三、借款期限:xx年4月23日xx年4月23日。
四、還款日期及違約責任、有關事項:
①乙方需在xx年4月23日將到期借款壹拾萬元和資金利息壹萬貳千元共計壹拾壹萬貳千元按時交付給甲方(甲方以出據為準)。
②如遇特殊情況在該合同到期后乙方不能還清時,該合同即順延,但在順延期間的借款利息按月息2%計算(每半年結息一次)至本息結清、還清后,該合同即終止。
③乙方承諾用家庭財產及住房(實物)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申請)處理抵押品家庭財產及房產;乙方到期如數歸還甲方的本金及利息,抵押權終止。
五、保證條款:
①乙方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得用于違法活動。
②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③甲方有向保證人追償的權利,保證人有履行連帶責任的義務。
④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六、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地址:
乙方(簽字):
地址:
保證方(簽字):
地址: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6
借款人名稱: 借款人名稱: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電 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接受 (以下稱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發放 (幣種)資金委托貸
款。甲、乙雙方按 年 字第 號《委托貸款委托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托
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托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
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利率、期限如下:
幣 種: 項 目:
種 類:
金 額(大寫): (小寫):
用 途:
利 率:
期 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開立帳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存款帳戶,用于
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
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 個工作日內將貸款
按額放出,轉入甲方帳戶,甲方用款計劃如下:
日 期 金 額
1. 年 月 日 萬元
2. 年 月 日 萬元
3. 年 月 日 萬元
4. 年 月 日 萬元
第四條 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 2. 3.
第五條 還款計劃。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按額歸還借款本息。
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日 期 本 金 利 息
1. 年 月 日 萬元
2. 年 月 日 萬元
3. 年 月 日 萬元
4. 年 月 日 萬元
第六條 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
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利率調整(或
調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托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
項下貸款利率,并從調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 貸款的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
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7
合同編號:
借款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中國銀行分(支)行
保證人:
身份證件號碼:
抵押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尤其是用黑體字表明的條款,對于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貸款人征詢,貸款人將進行解釋。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二條貸款用途。貸款用于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 ‰,利息從貸款放款之日起開始計算并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無論法定利率是否調整,均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利率,不分段計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貸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貸款發放日根據當天的法定利率確定應執行的利率,貸款人將在營業場所對法定貸款利率調整情況進行公告。
第四條貸款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義將貸款以轉帳形式劃入 在銀行開立的帳戶(開戶行: ;帳號: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用途之款項。上述行為視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一次性還本付息除外),還款日為每月 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 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如放款日與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歸還本息之和元;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首期歸還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遞減;
(三)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條借款人在中國銀行開立 帳戶,戶名 ,帳號,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貸款人于每月還款日從該帳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果該帳戶內資金不足償還當期款項,貸款人即可將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帳戶內的資金與貸款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布的匯率折算。貸款人為上述扣收行為時,應通知借款人。
第八條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上浮%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借款人以長城信用卡歸還貸款本息發生透支,應立即無條件歸還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貸款人有權按追償信用卡透支款辦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條借款人需提前還款的,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確認后即不可撤銷。同時,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計收損失補償金。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布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證人發出《提前還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款,足以使貸款人認為借款人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歸還貸款本息的義務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據本合同擔保條款約定,因擔保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擔保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貸款人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八)根據合同法第68條規定,貸款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人貸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條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借貸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后方可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有關費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擔:
抵押條款
第十三條抵押人自愿將其享有處分權的財產抵押給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之借款的擔保,并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見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
第十四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償還貸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并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六條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于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或貸款人規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人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十八條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貸款人;抵押人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征得貸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貸款人的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與貸款人、保證人合作。
第二十條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所述情況,貸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貸款而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二十一條借款人須向 保險公司辦理保險,并以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為防止保險中斷,貸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險費用由借款人承擔,保險權益屬貸款人。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于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二十二條本抵押條款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抵押條款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條款的無效或可撤銷而無效或可撤銷。
保證條款
保證人根據借款人的請求,同意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承諾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第二十三條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十四條保證責任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歸還貸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二十五條保證期間從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到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債務最后一期還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經過兩年。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六條若保證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追索,而且僅需通知,貸款人即可將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的資金與擔保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布的匯率折算。
第二十七條保證人承諾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并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商定,在貸款人認為必要的情況下,貸款人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將債權轉讓給保證人或第三人。保證人同意接受轉讓的債權,轉讓的價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罰金、違約金等之和。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由于國家利率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
第三十條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一)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項所列人民法院起訴。
1、 被告所在地;
2、 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自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后生效。
第三十三條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約定的債務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告終止。貸款人將協助借款人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退還借款人。
第三十四條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不依本合同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貸款人享有追索權。貸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三十五條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貸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
方式進行強制執行:
(一)通過公證直接強制執行,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二)經司法機關裁決后進行強制執行
第三十六條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征信系統提供貸款信息;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有權通過向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登記、公證機構各存檔一份。
第三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貸款人(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簽章):抵押人(簽章):
保證人(蓋章):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署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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