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借款協議書范文匯總六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相關的協議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借款協議書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借款協議書 篇1
編號:______年[________] 字______號
貸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
第二條 貸款用于乙方購買坐落于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鎮)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房間的現(期)房物業,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 貸款的發放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__________號和______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后,以乙方購樓款的名義將貸款分_________次劃入售房者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以購買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之房產。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后且在貸款發放前,如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一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 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三章 貸款的歸還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 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歸還,每期金額 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條 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戶,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甲方于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戶中以第八條規定的方法扣收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乙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罰息。
第十二條 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三條 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為當期應付本息之整倍數,并在還款日__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即為不可撤銷,并作為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四條 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的利息。
第十五條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良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利息。
甲方:乙方:日期:
借款協議書 篇2
借款人(全稱)
貸款人(全稱)
擔保人(全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合同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
第一條 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購買汽車。所購汽車基本情況如下:
汽車品牌: 汽車型號:
發動機號: 車牌照號:
汽車顏色: 購車合同號:
購車價格: 購車用途: 運輸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二年 (□年/□月/□日),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
(1)浮動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上/□下)浮 %,執行年利率 %.
合同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筆借款采取以下第②種方式調整利率。因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相應調整本筆借款執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準利率調整日起,借款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行利率;
②貸放日生效,中長期貸款實行一年一定。自基準利率調整后的次年借款發放對應日,按照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行利率,一年內有多次利率調整的,以最后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
(2)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 (□上/□下)浮 %,執行年利率 %.合同期內不隨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的調整而相應調整。
2.逾期貸款的罰息依逾期貸款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計算,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執行。
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依違約使用貸款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執行。
4.本合同采用浮動利率方式的,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貸款人有權根據罰息計算方式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因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相應調整本筆借款罰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 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四條 提款條件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并辦妥相關手續。
2.借款人已按不低于貸款人規定的比例向汽車經銷商支付首期購車款,并向貸款人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擔保的,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有關登記、公證、保險等法律手續且有關手續持續有效。貸款采用抵押擔保的,已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保險單和其他相關材料交貸款人保管。貸款采用質押擔保的,已將質押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貸款人保管。
4.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本提款條件的設立,并不代表貸款人有義務據此條件放款,貸款人未滿足提款條件的放款,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第五條 劃款方式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結算賬戶,戶名 ,賬號 .
2.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1 種方式劃款:
(1)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資金劃入本條第一款賬戶后,再將全部借款資金以借款人購車款的名義劃入以下賬戶(戶名 公司,賬號 ,開戶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購車合同項下的款項。
(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資金以借款人購車款的名義直接劃入以下賬戶(戶名 ,賬號 ,開戶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購車合同項下的款項。
3.本合同的劃款授權是不可撤消的,貸款人的劃付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第六條 還款
1.借款人同意以下列第 4 種方法還款:
(1)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半年/□年)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本金一并結清。
(3)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還款,每期還款數額相同,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還款日為每月的 20 日。每期還款額計算方法為: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 ]/[(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1]
(4)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還款,每期歸還的貸款本金數額相同,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并逐月結清。還款日為每月的 20 日。每期還款額計算方法為: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借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額)×月利率。
2.借款人委托貸款人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中直接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扣款賬戶戶名: ,賬號: .借款人應于每期還款日前在上述賬戶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應還借款本息款項。如借款人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凍結、扣劃、變更、余額不足等情況而造成貸款人無法全額扣收本息及相關費用的,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新的還款賬戶或及時補足賬戶余額,如借款人要變更還款賬戶,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3. 貸款人扣劃所得款項按先前期、后當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順序抵充借款人應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的同意。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本金,貸款人不退還已計收的利息。
2.提前還款,應先償還逾期及當期借款本息,再償還其他款項。
3.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結欠本金的,貸款人除收取當期應收本息外,對其余結欠本金不再計息。
4.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借款的,提前還款本金應為一萬元的整數倍。
5.借款人要求提前歸還部分本金的,借款人、貸款人與擔保人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提前還款后的剩余本金,約定剩余本金的還款期數和月還款額。提前歸還部分本金后縮短剩余還款期數的,剩余的貸款本金仍適用本合同約定利率。
6.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借款人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 %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1.有權按合同的約定取得貸款。
2.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的日常監督檢查,按貸款人的要求如實提供各種資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3.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況發生變化、出現重大不利于貸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5.應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費、抵押登記費、評估費、鑒定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6.維護和保養好本合同項下的車輛,每年按時年審和辦理保險,并承擔相關一切費用。
7.當發生事故時,借款人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案,通知貸款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使損失減到最小。
8.車輛發生部分損失時,保險賠款應用于修復汽車至正常狀態,若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或被盜搶時,保險賠款應優先用于清償貸款本息,如保險賠款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借款人應繼續履行還本付息義務,直至貸款本息完全清償。
第九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2.應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經營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情況。
4.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連續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關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書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貸款并按約定處分抵押物。
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擔保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十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同時在適用的下列擔保方式前的方框內打鉤確認)
1.履約保證保險
(1)借款人向貸款人認可的 保險公司購買履約保證保險,保單編號為: .保險單必須注明貸款人為被保險人。保險期限應長于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
(2)保險單正本由貸款人保管。
2.抵押擔保
(1)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 (詳見抵押物清單)
(2)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到期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孳息等。
(4)抵押人應與抵押權人共同向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關材料由抵押權人保管。
(5)抵押人應當于本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按貸款人要求到貸款人認可的保險機構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財產保險。保險期限應當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險金額應當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抵押人應當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履行維持保險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6)抵押物由抵押人負責保管,抵押人應當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貸款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及抵押物的狀況,抵押人應予以配合。
(7)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采取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處置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用于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和貸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的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如非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抵押人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應當優先用于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和貸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如發生任何可能影響抵押人擔保責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證在得知該情形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0)抵押人承擔本合同項下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鑒定、公證、估價、登記、過戶、保管、提存、訴訟費用等,貸款人有權從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中直接扣收。
(1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提前到期),債務人未履行償付債務本息及其他費用義務的,貸款人可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抵押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
(12)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而抵押物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諾對未清償的債務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13)其它約定事項:
3.質押擔保
(1)本合同項下的質押物為: (詳見質押物清單)
(2) 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到期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本合同質權的效力除及于質物本身,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孳息等。
(4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工作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質物及其從物或出質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交付質權人。
(5)出質人應當于本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按貸款人要求到貸款人認可的保險機構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質押物財產保險。保險期限應當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險金額應當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出質人應當將質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履行維持保險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6)質物由貸款人占有和保管,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在被擔保債權收回之前,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管質物。
(7)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處分質物;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質人處置質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用于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或向出質人和貸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出質人的行為足以使質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停止其行為、恢復質物價值、采取積極措施防止質物價值減少,或者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非出質人的行為致使質物價值或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或其它補救措施。質物發生毀損、滅失所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應當優先用于清償本合同債權,或向出質人和貸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因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出質人承擔,貸款人有權從其處分質物所獲得的價款中直接扣收。
(10)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履行償付債務本息及其他費用義務的,貸款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質物,或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拍賣或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本合同債務。處分質物所得價款超過擔保范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
(11)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行使質權后,如果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出質人為第三人的,出質人在此承諾對未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12)其它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人未按時足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有權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3.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擔保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連續三期(含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蹤或被宣告失蹤而無財產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4)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5)擔保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對擔保物做出贈與、轉讓、出租或其他任何對擔保物不利的處分。
(6)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或發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4. 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1)擔保人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拖欠稅款或工程款等情況;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擔保物;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的行為。
5、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債務,并可依法行使擔保權。
6、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擔保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7、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8.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第十二條 其它條款
1.本合同中“履約保證保險、抵押擔保、質押擔保”條款的內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它條款的效力;同時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的擔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條款效力的影響。
2.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
(3)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3.本合同項下擔保為抵押擔保時,擔保人即為抵押人;本合同項下擔保為質押擔保時,擔保人即為出質人;本合同項下擔保為保證擔保時,擔保人即為保證人。
4.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以上地址,均視為已送達,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于十日內通知簽約各方。
5.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條款時,須經各方當事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約定的除外。雙方約定終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違約導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時,本合同之規定仍可以適用于合同項下任何尚未歸還的借款。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 抵押 時間從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2) 貸款未還清,該車要接續購買保險全保險種,由貸款方代辦保險手續,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或借款人支付,如違約保費則從其保證金支付。約定投保公司為梧州中保營業部、梧州太保蒼梧支公司。保險第一受益人為梧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長洲信用社。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各方當事人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書面通知其他合同當事人,并經各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六條 附則
1.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借款借據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借據記載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叁 份,借款人 壹 份、貸款人 壹 份,車管所 壹 份。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特別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內容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不存在異議。
借款人(簽章) 貸款人(簽章)
身份證件名稱:
身份證件號碼: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或授權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擔保人(簽章) 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 身份證件名稱:
身份證件號碼: 身份證件號碼:
住所地: 住所地: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
身份證件號碼: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借款協議書 篇3
借款人(甲方):
出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期限及用途
1、1借款用途:
1、2借款金額(大寫)(小寫)
1、3借款期限為:
即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應由甲方在到期日前一次性償還完畢。
第二條 借款利率、計息和結息
2、1借款利率:借款利率執行月利率1.8%。
2、2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權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按借款利息的三倍向甲方收取違約金,借款利息照常計取;本合同項下借款逾期歸還的,乙方有權照常計取借款利息,并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利息的五倍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2、3結息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月結息,第一次結息日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往后順延30天,第二次結息日再順延30日,以后以此類推。甲方須于每一結息日前付清當期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三條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乙方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乙方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本合同項下借款有保證擔保的,保證合同已簽訂并生效,且保證人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了合法有效的文件材料。
第四條 甲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4、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擠占、挪用借款。
4、3向乙方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4、4甲方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行為,應當提前書面通知乙方,并經乙方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4、5甲方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并落實乙方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4、6甲方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4、7甲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乙方的債務。
4、8甲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范圍變更等事項,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9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保證人出現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損,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4、10為實現本合同及項下擔保合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5、1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等情況,要求甲方提供近期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甲方必須對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的真實和完整負責!
如若有錯,甲方負責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5、2甲方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不利行為或情形,乙方可以停止出借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3甲方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乙方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違約金或費用。
5、4甲方未履行還款義務,乙方可以就甲方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六條 違約及其救濟措施
6、1甲方發生下列任一情況,均構成違約:
6、1 、1 甲方未按約定償還借款本息或支付其他應付款項;
6、1、2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無效的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或資料的;
6、1、3 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其收入或信用情況進行核實的;
6、1、4甲方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乙方認為可能或已經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
6、1、5甲方低價轉讓、無償轉讓或隱藏財產、減免第三方債務、怠于行使債權或其他權利,乙方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
6、1、6甲方未履行對乙方負有的其他到期債務,或乙方發現甲方有其他拖欠債務的行為的;
6、1、7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事件,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為表明將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6、1、8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6、2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的,構成甲方違約:
6、2、1違反保證合同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的;
6、2、2保證人拒絕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的;
6、2、3保證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6、2、4保證人喪失或可能喪失保證能力的其他情形。
6、3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的,構成甲方違約:
6、3、1因第三人行為、國家征收、沒收、征用、無償收回、拆遷、市場行情變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抵押財產或權利毀損、滅失、價值減少;
6、3、2抵押財產或權利被查封、扣押、凍結、扣劃、留置、拍賣、行政機關監管,或者權屬發生爭議;
6、3、3抵押人違反抵押合同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的;
6、3、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權或質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6、4擔保不成立、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擔保人違約或者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為表明將不履行其擔保責任,或擔保人出現部分或全部喪失擔保能力、擔保物價值減少等乙方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其他情形,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的,視為甲方違約。
6、5違約救濟措施
出現上述任一違約情形,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任一項或同時行使幾項權利:
6、5、1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6、5、2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償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6、5、3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并賠償相應損失;
6、5、4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6、5、5行使擔保權利;
6、5、6委托第三方或通過任何公眾媒體發布公告等方式進行催收或追償;
6、5、7以法律手段追償借款本息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6、5、8解除合同;
6、5、9有權采取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七條 借款但保的具體約定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由甲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或第三方方式,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是單位或其他組織的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個人印章)、乙方簽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每份4頁,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第九條 通知
9、1在本合同任一方當事人傳遞給另一方的通知,須按本合同所列的通迅地址、聯系電話或其他聯系方式進行。
9、2甲方通迅地址、聯系方式如有變動,應于發生變動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發生通知甲方的事項時,可采用書面、郵寄、新聞媒介公告、乙方張貼公告等方式通知。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選擇由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一條 合同雙方基本信息
11.1借款人(甲方):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地: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11.2出款人(乙方):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將此筆借款匯至以下賬戶并保證以下賬戶的準確及有效性。
開戶行全稱:
賬號:
戶主姓名:
借款人(甲方):
出借人(乙方):
(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協議書 篇4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用途
利率
期限 年 個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貸款前, 應向乙方提交具體提款計劃,并按提款計劃提款。
乙方應在甲方按提款計劃辦理提款后 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一、
二、
三、
四、
第四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乙方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調整后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獲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 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有擔保人的,應經擔保人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付給乙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應最遲于 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等合同(協議)的研究。甲方如果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并由受讓單位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后 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乙方營業部門辦理提款手續,又為和乙方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議,應根據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乙方百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 %的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也未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有權限期或主動追回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加收 %的利息。
四、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五、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后,不按新的利率計付利息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六、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五項、第六項的約定,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六項約定,對方均可要求違約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七、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它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它資料不真實,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十、上列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貸款,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對于逾期貸款,需要其它金融機構協助扣收時,可商請其它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十一、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協調解決。協商或者協調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分期提款和還款計劃、分期提款憑證、雙方簽訂的延期還款協議書和其它有關變更合同條款的協議,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由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借款協議書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 ________號《抵押合同》項下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萬元
已經為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________萬元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協議書 篇6
合同編號: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
電話_____;
郵政編碼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
為確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___年___月___日
附抵押財產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契約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借款協議書范文匯總六篇】相關文章:
關于借款協議書范文匯總9篇05-04
關于借款協議書范文匯總8篇05-03
關于借款協議書范文匯總7篇05-02
關于借款協議書范文匯總五篇05-02
關于借款協議書范文匯總6篇05-02
關于借款協議書范文匯總5篇05-01
關于借款協議書范文匯總八篇04-29
關于借款協議書匯總九篇04-24
關于借款協議書模板匯總六篇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