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借款合同【熱】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銀行借款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銀行借款合同1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受托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根據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委托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發放____貸款,并在受托范圍與甲方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條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息____計算,按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帳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托人調整貸款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用款計劃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第六條還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還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第七條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金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規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戶帳號為:
第八條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又未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的,則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貸款到期,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日內向委托人申請展期,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后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日向委托人報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發放貸款;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5.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8.乙方應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將停止發放貸款,同時向委托人報告,并按其書面意見處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過本合同約定分次還款計劃未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按委托人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__的利息。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2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法人代表:
出借人:(下簡稱乙方)法人代表:
甲方是一家注冊資本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臵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人民幣)。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借款期限為。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_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八、因本協議產生之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
出借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3
借款人:法人代表: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___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借款期限:從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___止,借款期限為1年。
第三條:借款利率及本息收付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___,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借款利息為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確定的利率(但不得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對委托貸款利率的規定)計算利息。如果甲方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可進行調整。
第四條:甲方權利及責任:
1、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2、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五天應向乙方
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3、甲方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在該事件發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證如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于變更后5日內通知乙方。
5、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6、甲方應在乙方開立賬戶,用于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7、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及責任:
1、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此筆貸款有關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情況及資料;
3、乙方有權檢查甲方使用貸款的具體情況,對此甲方應給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4、當甲方發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或者發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6、乙方保證如變更住所應及時發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第六條: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或者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能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60%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第七條: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的簽訂地為朝陽區,發生爭議由朝陽區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甲方):(蓋章)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簽字:
銀行借款合同4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人:
保證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幣種與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并經過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二手房(二手住房、商業用房)貸款(以下稱貸款),借款幣種人民幣,金額為(大寫)壹拾貳萬元整。
第二條貸款用途。貸款用于借款人購買坐落于_________,《房地產買賣(預售)合同》_________號或房產證號_________的住房(住房、商業用房),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借款期限為180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實際放款日和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則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貸款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幣按中國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4.95‰(上浮或下浮)15%執行,執行利率為4.20xx‰,利率浮動周期為12個月。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人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發放條件:
除非貸款人同意,在以下條件在形式和內容均令貸款人滿意地全部達成之前,貸款人無義務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規定的貸款。
1、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了全部的義務;
2、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已經簽妥有關貸款的全部文件,且所簽之文件為貸款人接受;
3、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已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并付清所有費用;
4、本合同已由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及財產共有人)保證人簽字和蓋章;
第六條貸款撥付。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購房款的名義將貸款分1次以轉賬形式劃入(售房者)在銀行開立的賬戶(開戶行:賬號:),以購買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之房產。貸款人將貸款以轉賬形式劃入借款人指定賬戶,貸款人即履行了本合同項下的放款義務,同時亦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對貸款人的債務。債務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因借款人違約而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共180期,還款日為每月10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1種方式(計算公式見附件)歸還貸款本息。
(1)等額本息還款法;
(2)等額本金還款法;
(3)其他:
第八條借款人在中國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戶名高燕飛,,賬號,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該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果該賬戶內資金不足償還當期款項,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任何其他賬戶中扣收相關款項,直至借款人項下的借款本息、費用全部清償為止。
第九條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貸款人將按當前執行利率基礎上加收50%計收罰息。借款人以長城信用卡歸還貸款本息發生透支,應立即無條件歸還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
第十條借款人不按期償還貸款利息時,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且在貸款發放前,若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貸款人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半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條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本合同應正常履行,借款人應按照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貸款發放后,借款人需提前部分或全額還款的,應提前15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確認后即不可撤銷,并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部分,除計收正常利息外,貸款人有權對提前還款金額部分按照原貸款利率計收一個月利息作為損失補償金。
第十四條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的陳述及保證如下:
(1)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按期、按金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并繳付根據本合同約定應付的其他款項;
(2)借款人保證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一切義務;
(3)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4)當有任何涉及借款人的訴訟或仲裁發生,保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5)按照貸款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貸款人合法權益;
(6)借款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及其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活動均為民事行為,借款人現在或將來均不得以其機構、行為或財產享有豁免權為理由對貸款人采取任何經濟、行政措施,或對任何司法管轄、審判和執行提出異議或抗辯;
(7)借款人的上述聲明與保證是連續的,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履行完畢之前始終有效,并在本合同每次修改、補充、變更之日均視為由借款人重復做出。
2、貸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貸款人基于借款人確切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以及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人、保證人確切履行本合同的條件下,作如下的陳述與保證:
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提供貸款予借款人,但由于貸款人的合理原因導致貸款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貸款人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將不退還。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即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證人發出《提前還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拖欠利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一條至第十四條中的任何條款;
(二)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還款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六)在貸款期限屆滿以前,借款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的;
(七)在本合同訂立時,故意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
(八)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擔保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擔保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擔保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貸款人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九)借款人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人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六條訂立、執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借款人負責支付。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抵押條款
第十七條抵押人聲明與承諾如下:
(一)抵押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抵押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及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活動均為民事行為。抵押人現在或將來均不以其機構、行為或財產享有豁免權為理由對抵押權人采取任何經濟、行政措施,或對任何司法管轄、審判和執行提出異議或抗辯。
(二)抵押人對抵押財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人保證抵押物之上沒有其他共有人,或者雖有共有人但抵押已獲所有共有人的書面許可。
提供之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并且抵押人并不因為在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設置而喪失向其他債權人清償債務的能力,或損害抵押人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利。
(三)抵押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內容,抵押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簽字經過合法的授權。并保證履行本合同抵押條款約定的一切義務與責任。
(四)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五)在抵押人有違約行為發生時或合同項下的借款人有違反合同事件發生時,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將抵押物出賣、出租或用任何方式處理,并有權簽署及訂立任何關于抵押物之文件或契約,或將抵押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因違約而導致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措施,無條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
(六)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預先通知在抵押有效期內發生的任何形式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改變;抵押人不因上述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改變而免除擔保責任。
(七)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準時繳交稅務、有關部門對抵押物所應收之任何稅項、維修保養費用、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保證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八)抵押人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任何設立、變更或注銷登記,應立即通知并將有關登記副本送交抵押權人。
當住所、工作單位以及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以及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并可能對所設定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發生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九)抵押人同意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的抵押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對于抵押權人或其合法代理人按本條約定所處理之任何事務或簽署之任何文件,抵押人及其財產共有人均予以承認。
第十八條抵押人保證以合法擁有的房產(即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列示財產)的全部權益及其房地產的價值全部抵押給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作為償還借款人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之貸款的擔保,并保證承擔法律責任。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抵押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貸款人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宣布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貸款人(即抵押權人)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十九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及因債務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抵押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被擔保債務清償之日。
第二十一條在抵押期間,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管理,抵押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如抵押物發生損毀,不論原因為何,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抵押人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第二十二條抵押期間由于抵押人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或貸款人規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二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自行以轉讓、出租、交換、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分抵押物。擅自處分抵押物的,其行為無效。如因此而發生任何損失,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二十四條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貸款人認為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抵押人、借款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如抵押人、借款人不愿提供新的抵押物,貸款人有權宣布借款全部到期,處置抵押物并向借款人追索。
第二十五條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五條所述情況,貸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貸款而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二十六條抵押人同意按貸款人要求向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指定之險種,保險期限不短于貸款期限,投保金額不低于貸款金額,并以抵押權人作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在保險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抵押權人有權代為續保或投保,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應對因保險中斷或撤銷而致使抵押權人遭受的一切損失承擔全部責任。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于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二十七條本抵押條款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抵押條款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條款的無效或可撤銷而無效或可撤銷。
保證條款
保證人根據借款人的請求,同意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承諾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第二十八條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如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正常還款日或被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提前還款日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十九條保證責任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正費用、執行費用等)因債務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三十條保證期間為以下第方式: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主債務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2、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登記證書交付貸款人之日。
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借貸條款、抵押條款中的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視為主債務到期。在保證期間,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一條保證人在貸款人的網點開立特戶,該賬戶賬號為:,并自愿將此賬戶質押予貸款人。保證人向該賬戶中存入不低于借款人在甲方貸款金額%的保證金,并依法轉移質押物占有權,在借款人未償清貸款人全部貸款本息前,不得銷戶。若保證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從其特戶、結算賬戶或其他銀行賬戶直接扣收相關款項,或向保證人行使追索權利。
第三十二條保證人承諾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并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債務。
第三十三條在借款人有違約事件發生時,保證人不可撤銷地同意承擔還款義務,貸款人求償貸款有自主選擇權,保證人放棄對物的擔保的優先抗辯權,現在或將來均不得以其機構、行為或財產享有豁免權為理由對貸款人采取任何經濟、行政措施,或對任何司法管轄、審判和執行提出異議或抗辯。
第三十四條在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發生變更,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變更后的機構應在上述書面通知內確認承擔保證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如貸款人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后的機構及借款人有義務為貸款人落實可接受的新的保證人,上述新的保證人應當在保證方變更前15天內,向貸款人出具確認承擔保證方在本合同中所有義務的法律文件。如不能確認新的保證人,則視為借款人、保證人違約,貸款人有權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承擔還款責任及其他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貸款人由于國家利率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三十七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按以下第()方式解決。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中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繼續履行。
一、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按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
第三十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3、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商定,在貸款人認為必要的情況下,貸款人可以不經借款人同意,將債權轉讓給保證人或第三人。借款人仍應無條件的遵守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保證人同意接受轉讓的債權,轉讓的價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罰金、違約金等之和。
4、借款人按期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貸款人將協助抵押人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退還抵押人。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后生效。
第四十條借款人、抵押人及保證人違反本合同時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四十一條借款人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貸款人可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責;貸款人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討,并有權從實際支付之日起按照一年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四十二條特別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貸款人已經與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進行了充分的協商。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特別注意有關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并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貸款人已經應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與解釋。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將其本人的信用信息提供給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轄內各機構;
2、合同各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3、保證人(抵押人)必須主動協助貸款人收回貸款本息及處理借款人違約事件;
4、當貸款人因借款人連續三期或累計六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而行使抵押權時,保證人保證以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貸款人貸款本息(含罰息)及貸款人行使債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等的價格回購借款人房屋,償還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所有債務;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抵押人及共有人(簽字)
保證人(蓋章)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合同簽署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5
項目級別: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資金,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給予貸款。為明確雙方經濟責任,控制年度投資,雙方除遵守_________號臨時借款協議外,特簽訂本年度合同。
第一條 借款方根據批準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建設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預計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條 貸款利率為年息_________%,計算復利。
第三條 年度中間,國家調整基建投資計劃和利率等,本合同應作相應修訂和補充。
第四條 建設期間或項目竣工后,雙方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總額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額。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時失效
第五條 本合同正本2份,簽字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報主管部門,總、分行各1份。
借款方(蓋章):________
貸款方(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戶: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6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借款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1、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
1、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利率
1、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_______%,即每_______萬元月利息為_______,月結算一次。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_______%計算利息。
第五條借款擔保
1、借款方以_______抵押,抵押擔保債券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第六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每月_______%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_______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7
合同編號:___ 貸款方:公司財務部內部銀行
借款方:_ ___
借款方為進行__項目施工生產,向貸款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__佰__拾__萬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二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月利率為千分之_5.5_,利息在借款時一次性收取。
第三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時間共__年__個月,自_ 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保證條款與違約責任
1.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歸還借款。借款方如逾期不歸還借款,貸款方有權在借款方在公司內部銀行中賬戶劃款或在工程款收取中沖抵,并按合同規定的利率加收100%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規定減收利息。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項目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合同規定的利率加收100%罰息。情節嚴重的,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 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五條 其它
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公司財務部內部銀行 借款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20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額: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
二、借款期限:從放款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本息收付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借款利息為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確定的利率(但不得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對委托貸款利率的規定)計算利息。如果甲方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可進行調整。
四、甲方權利及責任
1、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2、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3、甲方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在該事件發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證如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于變更后5日內通知乙方。
5、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6、甲方應在乙方開立賬戶,用于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7、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五、乙方的權利及責任
1、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此筆貸款有關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情況及資料。
3、乙方有權檢查甲方使用貸款的具體情況,對此甲方應給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4、當甲方發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或者發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6、乙方保證如變更住所應及時發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或者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能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60%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年__ 月____日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20xx年簽訂銀行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項?
三、借款合同注意事項
1、合同簽約主體
在我國,可以作為出借主體的只有兩類主體:第一類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另一類為國家允許開展借貸業務的公司,需要取得相關的金融牌照,目前這類出借主體主要為:銀行、小貸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典當行、信托公司等。除此之外,其他未取得金融牌照的任何公司開展借貸業務均為違法。
因此,在起草借款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出借人主體資格問題,實踐中有些自然人用自己控制的非金融類公司的名義發放借款是不合法的。
2、借款本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本金為出借金額,借款本金牽涉到以下幾個問題:
(1)砍頭息的問題。在民間借貸的實踐中,出借人往往會在實際出借資金之前將全部/部分利息予以扣除后再發放給借款人,但約定的借款金額卻是本金與扣除過利息之和。根據《合同法》第二百條的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因此,砍頭息這種方式是不被法律所認可的,法律上認可的借款本金為實際出借的金額。
(2)對借款本金的借出,建議采用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操作,不要采用現金方式完成借貸。現金在舉證上難度較大,而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可以很好的保留證據。民間借貸而言,證明自己實際發放借款是借貸關系最為核心的一環,因為只有證明了有資金轉賬記錄,借款合同才能發生法律效力。這一點在《合同發》第二百一十條的規定可以看出:“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也就是說只有實實在在提供了借款,借款合同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3)實際出借金額、借款期限與借款合同約定的不一致,該怎么辦?這種問題,在實踐中常有發生,出借人由于各種原因,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足額發放借款。而《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從法律上來說,若出借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金額發放借款,出借人就是違約,借款人是可以追究出借人違約責任的。
因此,針對出借金額以及借款期限,出借人可以在《借款合同》進行約束,以降低出借人違約的風險。如可以在借款合同中約定“借款人同意:借款人的借款金額以實際發放的金額為準,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金額足額發放借款,出借人不向借款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借款發放時間以借款借據的時間為準,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發放借款,出借人不向借款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借款用途、利率
借款用途只要合法即可以受到法律維護,實際中違法的借款用途較少,一般為賭博/販毒等,出借人在借款合同中可以明確約定借款的用途,用途合法這一點大多數出借人都可以自己識別。
因此,本部分著重強調一下利率條款的設計。對于利率,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6條的規定,利率以24%與36%為界被劃分為“兩線三區”,通俗的講,年利率為24%(含)以下受到法律保護;年利率為24%至36%部分,屬于自然債務區,借款人愿意給,出借人可以收取,出借人收了這部分利息,借款人無權要求出借人返還,若借款人不愿意給,則出借人無法強行收取;超過36%的部分不受法律返還,若借款人已經支付,借款人可以主張要求出借人返還。當然,實踐中,出借人通常采用財務顧問費的形式,或者簽訂居間服務合同的形式,來規避較高利息。
站在出借人的角度出發,雖然法律保護的是年化24%以下的利率,但是出借人可以直接約定按照年化36%的利率計算利息,萬一出現紛爭,就直接采取法律保護的利率來計算利息,也就是24%來計算利息,以最大限度的維護出借人利益。
此外,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一定要把利率或利息放到合同中,因為沒有對利率或利息進行約定的情況下,借款人是不用支付利息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對此種情況作了明確的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4、還款方式
目前,較為常見的還款方式有兩種,等額本息;按月付息,到期還本。除此之外,借貸雙方還可以約定其他還款方式。
5、違約責任
對于借款人的違約,出借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救濟措施:
1)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罰息,并對罰息的計算標準給出計算公司
;2) 要求借款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商定;
3)出借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4)其他等
上述逾期罰息和違約金,出借人可以都約定,也可以二選一,但建議都約定,涉及到訴訟可根據情況進行調整。如上述所說,法律上保護的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年利率24%,不論逾期罰息和違約金如何約定,最終違約金都不可超過這個界限,超出部分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基本不被認可。
另外,需注意在《借款合同》文本中對逾期還款的利率以書面的方式進行明確的約定,以便主張借款到期后的利息。避免因為對利率沒有約定,而引起爭議。
6、律師費的約定
請律師打官司,是出借人自己的選擇。若律師費沒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說明由違約方支付,則律師費需出借人自己承擔;但如果在借款合同中對律師費進行了約定,則在請求借款人支付律師費時,法院會予以支持。
7、通知、送達條款
通知送達條款因為沒有涉及到合同的實體問題,在合同文本中,很容易被忽視。忽視的原因是很多合同起草者不知道該條款的重要性,直到訴訟中才發現無法送達。借款合同不比其他類型的合同,因為借款是事實,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借貸糾紛勝訴并不難,難的是送達難、執行難。因為對借款合同而言,一旦借款人違約,出借人不能按時收回借款,通過訴訟的途徑來主張債權時,首要的問題就是送達,實務中,無法送達的情形經常存在,借款人經常玩失蹤,進而導致最終只能通過公告的方式來解決送達問題,時間成本被無限期延長。
8、管轄條款
管轄條款,為借款人和出借人解決爭議的方式。解決爭議的方式一般有兩種:訴訟或仲裁。這兩種方式各有利弊,具體須看雙方的合同情況以及履行情況而定。對管轄進行約定,也就是解決了打官司在什么地方進行的問題。在沒有對管轄條款進行約定的情況下,只能采用“原告就被告”的訴訟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也就是說,債權人要到債務人的經常居住地去打官司,增加了債權人的訴訟成本。
銀行借款合同9
貸款人與實際使用人不一致的,不會導致借款合同的無效,除非貸款合同存在對使用用途有約定,但在實際當中未按照約定使用的情形方可導致合同無效。貸款合同是否無效,可以參考合同法: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這些銀行借款合同都是無效的。
銀行借款合同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為貸與人的借款合同,又稱為貸款合同、借款合同或信貸合同,它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與借用人(又稱貸款人、借款人)之間關于銀行或金融機構將貨幣出借給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規定的期限內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銀行借款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①借款合同的主體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
②借款合同是轉移貨幣處分權的合同。
③銀行借款合同為有償合同。
④銀行借款合同為諾成合同。
⑤銀行借款合同為雙務合同。
⑥銀行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
⑦銀行借款合同的標的只能是貨幣。
銀行借款合同10
建設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經借款方申請,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明確各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用于_______,預計分年用款為: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第二條、借款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準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貸款方審查憑以供應資金。貸款方保證在核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如因貸款方責任,資金供應不及時,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借款方在貸款方開立帳戶,根據工程情況將貸款按月(季)分次轉到存款戶支用,全部貸款由貸款方監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和收回貸款。
第四條、貸款期限:自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共為__年__個月。其中建設期從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還款期從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分年還款計劃如下: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第六條、還本付息的資金,經各方商定,同意用貸款項目的下列資金償還:____。1、企業自有資金;2、基本建設收入;3、交納所得稅以前的新增利潤和經稅務機關批準減免的稅金;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基金;5、實行投資包干分成部分。(附:貸款項目預計經濟效益表)
借款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___________方式提供擔保。擔保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全部貸款到期,貸款方發出逾期通知3個月后,借款方仍不歸還的,貸款方可以依據擔保協議向借款方或擔保方收回貸款。
第八條、如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產品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協商簽訂變更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后失效。本合同簽訂后借款方如果超過3個月以上不使用貸款,合同即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份;副本___份,借款方主管部門、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執____份。
借款方:(公章)____貸款方:(公章)地址:____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____法人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
公路
借款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______萬元,期限為_____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1.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1.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1.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1.4 本合同項下___________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1.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1.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__的預備費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1.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1.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二條 貸款
2.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的貸款。
2.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于 公路項目建設。
2.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年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利率和利息
3.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3.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四條 提款前提條件
4.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4.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4.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4.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4.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4.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4.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4.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4.1.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4.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4.1.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4.1.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4.1.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4.1.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4.1.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五條 貸款人承諾
5.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5.2 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六條 爭議解決
6.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七條 通訊
7.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7.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7.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8.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字)
貸款人: 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字)
附件一: 承諾函
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__分行:
為了使___________公路項目能夠按照預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__承諾當工程成本超過原定計劃資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資金不足時,本單位將以補充投資或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項目所需的任何資金。
如本單位不能提供該項目所需資金導致項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單位將無條件代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本承諾獨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變更而修改、變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出具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12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擴大生產經營活動,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佰 拾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月。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動資金借款,用于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13
貸款方:交通銀行
借款方:XXXXX有限責任公司
保證方:XXXXX企業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擔保貸款
第二條:借款用途:用于公司資金周轉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參萬(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五,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公司盈利
2,還款方式: 等額本息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交通銀行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XXXX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XXXXX企業
地址:
電話號碼:
銀行借款合同1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借款人與貸款人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 幣種:人民幣。
2. 額(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實際金額以貸款人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3. 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挪作他用。
第二條 利息及計息方法
1. 月利率:_______。
2. 一年期以內的短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本合同利率不作調整。
3. 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長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根據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調整本合同利率。
4. 貸款利息的計算公式:
貸款利息=本合同約定利率放款金額實際占用天數。其中實際占用天數從放款日開始計算。
5. 本合同項下貸款按月結息,貸款人在每月的xx年( )保字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1)由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為溫商銀( )_______年( )抵字______________號]。
(2)由___________(出質人)提供______________(質物)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為溫商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質字______________號]。
第七條 違約事件
7. 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構成本條所稱的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貸款的行為;
(2)借款人拒不接受貸款人正常的財務監督及經營監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虛假材料;
(3)借款人涉及違法活動或刑事案件;
(4)借款人發生第5.3條所列的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影響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的。
(5)借款人經營發生嚴重虧損或拖欠任一金融機構任何信貸合同項下本金或利息的;
(6)抵押財產發生毀損,借款人沒有提供新的有效擔保措施;
(7)借款人或擔保人下落不明或無法聯系。
7.2 有違約事件發生時,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2)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并結清利.
(3)采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2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3 對借款人所欠的貨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及其他費用,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溫州市商業銀行的任何帳戶內扣收。
4 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通知費、催告費、律師費、查詢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他條款
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貸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其本人個人信用報告,用以審核借款人個人貸款申請,并將個人信用信息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
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或蓋章后生效。
4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數份備查。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公章):
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15
行借款合同和民間借款合同分別有其各自的特征,下面對其兩者進行對比:
1、主體不同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只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才能從事金融借貸活動,故銀行借款合同的貸款人只能是國家商業銀行或其他依法可經營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民間借款合同的貸款人只能是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組織不能成為貸款人(但非金融業務的內部借款除外)。
2、是否有償不同
商業銀行或其他經營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發放貸款,除法律規定外,都必須收取一定的利息,故而銀行借款合同是有償的。而民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之間既可以約定借款利息,也可以不約定利息,不必然是有償的。
3、是否要式合同不同
銀行借款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訂立銀行借款合同的,合同應為無效。民間借款合同非以要式為原則,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
4、是否為實踐合同不同
銀行借款合同是諾成合同,只要合同雙方當事人 就借款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而不以標的物的交付為要件。民間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即自貸款人提供貸款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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