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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獎罰制度

時間:2024-07-24 09:35:53 獎罰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獎罰制度【精品15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獎罰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獎罰制度【精品15篇】

公司獎罰制度1

  一、獎勵制度

  第一條 為促進企業員工積極向上的氛圍,激勵企業員工不斷提高自己,表彰和獎勵優秀員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獎勵對象 公司在冊全體員工

  第三條 獎勵條件和程序

  (一)勤工獎:

  對于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當給予勤工獎

  (a)在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節約財資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成績的。

  (b)在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c)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員工利益免受損失的。

  (d)長期遵守紀律,有帶動性作用的。

  (e)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的。

  (f)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秀的員工。 獎勵程序:

  1、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并寫出申請報告;

  2、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人事部核實;

  3、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副總經理審核;

  4、由總經理批準。

獎勵標準:

  勤工獎名額按季度每個部門設一名,由各管理中心季度績效考核為優秀、分數最高的員工獲得。勤工獎每季度評審一次,與季度績效考核同步進行。

  獲得勤工獎的員工,其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二)年終評獎

  每年度年終,評定出部分年度優秀員工獎,進行公開表彰和獎勵,年度優秀員工由四個季度考核累計分數最高的前三名員工獲得。獲得年度優秀員工獎的員工,其基本工資先晉升一個檔次再晉升一個級別。

  (三)行政獎勵

  (1)獎勵辦法: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晉升。

  (2)獎勵標準:嘉獎三次等于記一小功,記小功三次等于記一大功,記大功三次給予職務晉升。

  記小功一次,基本工資晉升一級;記大功一次,基本工資晉升兩級;記大功三次,給予職務晉升,其基本工資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再定檔定級。

  (3)獎勵程序:獎勵由主管領導依據事實提出申請報告,所屬管理中心副總經理根據上報資料經查實后簽署意見,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副總經理復核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后,交人事部存檔,人事部將批準報告傳遞一份給財務部,作為工資發放依據。

  (4)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給予嘉獎,記小功,記大功的獎勵: ①對改善公司管理,提高業務水平有重大貢獻者。 ②在工作中表現突出,創造優良成績者。

  ③在對外接待中,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成績顯著者。 ④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⑤為保護公司財產和顧客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⑥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約成本有顯著成效者。 ⑦其它為公司經營與發展作出貢獻的行為。

  二、問 責 制

  第一條 問責原則:為進一步增強公司各中心、各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進行內部監督和責任劃分,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責任與職權相適應,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把履責和問責結合起來,做到有功有績必獎,失職瀆職必究、必罰,以此樹立良性的責任導向。通過問責,真正建立起較為科學、完備的崗責體系,把公司強化執行力建設工作落到實處,轉變工作作風,改進工作方法,促進公司持續穩定發展。

  第二條 問責范圍

  公司所有決策、管理和生產活動。 第三條 問責對象 公司全體在冊員工。 第四條

  問責措施

  一、管理問責措施: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一)、企業管理中心

  1、司機無故擅離崗位,或不按車隊長派遣的時間出車和回車,或出車遲到影響用車人辦事一次以上的;

  2、司機在出車前未例行檢查車況,導致車輛不能按時出車和正常試用,影響用車人辦事一次以上的;

  3、司機在駕車時無特殊情況接聽電話達三次以上,或在特殊情況下接聽電話時間超過兩分鐘達2次以上;

  4、司機出車后,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既不在第一時間通知車輛管理員,又不說明原因達二次以上的;

  5、司機在出車過程中或回車后,未按規定停車,使車輛持續處于危險境地達2次以上的;

  6、小車班班長在明知司機身體不適、飲酒、嚴重疲勞的情況下仍安排司機出車達兩次以上的;

  7、檔案管理員未按規定整理各類檔案資料,導致檔案資料管理混亂,無法在第一時間找出檔案資料的二次以上的;

  8、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未按公司規定配合財務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固定資產清點和每月進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點,導致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混亂的,賬物以及存放地點不相符一次以上的;

  9、職工食堂管理混亂,當月員工用餐滿意度調查低于85分的;

  10、招聘負責人對應聘人員資料和證件審查不嚴,導致持虛假證的不符合要求人員進入公司達1人以上;

  11、炊事員制作飯菜不注意衛生,被發現飯菜中有不衛生雜物2次以上的;

  12、績效考核負責人和專員在績效考核過程中,發現有不公正或弄虛作假行為一次以上的。

  13、內刊編輯工作粗心,導致當期內刊出現文字性錯誤二處以上或圖片錯誤一次以上的;

  14、印章管理混亂,未經批準就蓋章或審批手續不到位就蓋章兩次以上。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優良以上等級。

  (一)、企業管理中心

  1、司機違章駕駛,危及用車人員安全一次以上的';

  2、司機酒后駕駛一次以上的;

  3、司機無故擅離崗位,或不按車隊長派遣的時間出車和回車,或出車遲到影響用車人辦事二次以上的;

  4、司機在出車前未例行檢查車況,導致車輛不能按時出車和正常使用,影響用車人辦事二次以上的;

  5、司機在駕車時無特殊情況接聽電話達五次以上,或在特殊情況下接聽電話時間超過兩分鐘達五次以上;

  6、司機出車后,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既不在第一時間通知車輛管理員,又不說明原因達三次以上的;

  7、司機在出車過程中或回車后,未按規定停車,使車輛持續處于危險境地達三次以上的;

  8、小車班班長在明知司機身體不適、飲酒、嚴重疲勞的情況下仍安排司機出車達三次以上的;

  9、檔案管理員未按規定整理各類檔案資料,導致檔案資料管理混亂,無法在第一時間找出檔案資料的三次以上;

  10、檔案管理員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資料資料遺失的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未按公司規定配合財務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固定資產清點和每月進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點,導致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混亂的,賬物以及存放地點不相符二次以上的;

  12、固定資產管理負責人粗心大意,造成資產遺失數額較小一次以上的‘

  13、職工食堂管理混亂,當月員工用餐滿意度調查低于75分的;

  14、招聘負責人對應聘人員資料和證件審查不嚴,導致持虛假證的不符合要求人員進入公司達二人以上;

  15、炊事員制作飯菜不注意衛生,被發現飯菜中有不衛生雜物三次以上的;

  16、績效考核負責人和專員在績效考核過程中,發現有不公正或弄虛作假行為二次以上的。

  17、內刊編輯工作粗心大意,導致當期內刊出現文字性錯誤三處以上或圖片錯誤二次以上的;

  18、印章管理混亂,未經批準就蓋章或審批手續不到位就蓋章三次以上。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合格以上等級。

  (一)、企業管理中心

  1、司機違章駕駛,危及用車人員安全三次以上的;

  2、司機酒后駕駛二次以上的;

  3、司機無故擅離崗位,或不按車隊長派遣的時間出車和回車,或出車遲到影響用車人辦事五次以上的;

  4、司機在出車前未例行檢查車況,導致車輛不能按時出車和正常使用,影響用車人辦事五次以上的;

  5、司機在駕車時無特殊情況接聽電話達八次以上,或在特殊情況下接聽電話時間超過兩分鐘達八次以上;

  6、司機出車后,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既不在第一時間通知車輛管理員,又不說明原因達五次以上的;

  7、司機在出車過程中或回車后,未按規定停車,使車輛持續處于危險境地達五次以上的;

  8、小車班班長在明知司機身體不適、飲酒、嚴重疲勞的情況下仍安排司機出車達五次以上,嚴重威脅司乘人員人生安全的;

  9、檔案管理員未按規定整理各類檔案資料,導致檔案資料管理混亂,無法在第一時間找出檔案資料的五次以上;

  10、檔案管理員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資料資料遺失三次以上,或者遺失重要資料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未按公司規定配合財務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固定資產清點和每月進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點,導致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混亂的,賬物以及存放地點不相符三次以上的;

  12、固定資產管理負責人粗心大意,造成資產遺失數額較小三次以上,或者遺失較大數額資產一次以上;

  13、職工食堂管理混亂,當月員工用餐滿意度調查低于60分的;

  14、招聘負責人對應聘人員資料和證件審查不嚴,導致持虛假證的不符合要求人員進入公司達三人以上;

  15、炊事員制作飯菜不注意衛生,被發現飯菜中有不衛生雜物五次以上的;

  16、績效考核負責人和專員在績效考核過程中,發現有不公正或弄虛作假行為三次以上的。

  17、內刊編輯工作粗心,導致當期內刊出現文字性錯誤五處以上或圖片錯誤三次以上的;

  18、違規使用印章,給公司造成較小損失或糾紛。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

  (一)、企業管理中心

  1、司機違章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的,給車輛和司乘人員造成損害的;

  2、司機酒后駕駛三次以上或醉酒駕駛的;

  3、司機在出車過程中或回車后,未按規定停車,使車輛持續處于危險境地造成車輛重大損失的;

  4、小車班班長在明知司機身體不適、飲酒、嚴重疲勞的情況下仍安排司機出車發生事故造成司乘人員人生傷害或車輛損害的;

  6、檔案管理員粗心大意造成公司核心資料或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保密資料遺失的;

  7、固定資產管理負責人粗心大意,遺失重大資產或者違規處理公司電腦、設備給公司造成公司核心資料或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資料外傳等重大影響和損害的;

  8、職工食堂管理混亂不衛生,發生員工集體食物中毒等嚴重食品衛生事件的;

  10、招聘負責人對應聘人員資料和證件審查不嚴,導致持虛假證的不符合要求人員進入公司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11、績效考核負責人和專員在績效考核過程中,發現有串通被考核部門和被考核人員弄虛作假的;

  12、內刊編輯工作粗心,導致當期內刊出現嚴重原則和方向性錯誤,給公司造成較壞影響的。

  13、違規使用印章,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或糾紛。

三、一般性問責措施(全公司通用)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1、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外出的一次以上;

  2、不按規定請、銷假者達一次以上

  3、一個月內無故上班遲到或者早退一次以上;

  4、上班時間內發現打牌賭博、玩游戲的一次以上;

  5、工作態度差,上班時間到其他部門串崗影響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一次以上;

  6、故意浪費或損壞公司財物的;

  7、不注重儀表易容和話語文明影響公司形象二次以上;

  8、會議遲到2次以上或者無故缺席一次以上;

  9、工作責任心差,發生問題相互推諉責任一次以上;

  10、通訊工具不通暢,導致無法及時聯系二次以上;

  11、利用職務便利要求業務單位吃請;

  12、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業秘密一次以上。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優良以上等級:

  1、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外出三次以上;

  2、不按規定請、銷假者達三次以上

  3、一個月內無故上班遲到或者早退三次或曠工一天以上;

  4、上班時間內發現打牌賭博、玩游戲三次以上;

  5、工作態度差,上班時間到其他部門串崗影響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三次以上;

  6、故意浪費或損壞公司財物的,造成較小損失的;

  7、不注重儀表儀容和話語文明影響公司形象三次以上;

  8、會議遲到三次以上或者無故缺席二次以上;

  9、工作責任心差,發生問題相互推諉責任二次以上;

  10、通訊工具不通暢,無法及時聯系導致不能及時安排工作達二次以上;

  11、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業務單位財物500元以下;

  12、因玩忽職守、督導不力或業務疏忽導致3000元以上損失的;

  13、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業秘密二次以上。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不能評為合格以上等級:

  1、上級包庇下屬在辦公秩序方面或績效考核過程中舞弊,或弄虛作假的;

  2、因玩忽職守、督導不力或業務疏忽導致5000元以上損失的;

  3、通訊工具不通暢導致無法聯系,不能及時安排工作影響公司利益較大的;

  4、故意泄漏公司商業秘密的;

  5、損壞或遺失公司重大物品、設備的;

  6、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財物或收受業務單位財物500元以上的;

  7、瞞報、遲報一般突發事件的;

  8、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達五次以上者,或者無故曠工累計達兩天的;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盜竊公司財物,挪用公款;

  2、屢次觸犯公司規章制度、嚴重侵犯公司權益;

  3、泄露公司商業秘密,致使公司遭受較大損失;

  4、煽動他人不服從管理規定或怠工;

  5、以權謀私、利用職權侵占公司財物或收受業務單位財物20xx元以上,或以公司名義招搖撞騙,給公司造成較壞影響和一定損失;

  6、偽造、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

  7、擅離職守,致使公司蒙受損失;

  8、一個季度內連續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或全年月度績效考核不合格超過4次;

  9、瞞報、遲報重大突發事件;

  10、未經公司同意,在其他單位兼職損害公司利益;

  11、通訊不通暢導致無法聯系,影響公司重大利益;

  12、一個月內無故遲到早退10次以上或曠工累計達3天以上;

  13、因違法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五條 以上問責事由中,發生重大經濟損失,或導致嚴重后果的,或者造成公司重大決策失誤的,本中心或者項目指揮部所有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問責程序

  1、員工違紀后,由所在管理中心依據具體違紀事項和制度,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中心;

  2、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后,報公司董事會研究后決定;

  3、董事會決定具體處罰意見后,由總經辦下發執行;

  4、處罰記入員工檔案,并予公告。

  第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董事會,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獎罰制度2

  一、考勤是考查員工工作出勤情況的記錄,公司考勤實行記載式和電子考勤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員工考勤記錄必須真實。

  二、電子考勤打卡:公司員工在上下班、外出辦事等進出公司時必須按規定打卡考勤(包括值班和加班人員)。

  三、記載式考勤:公司各部門(車間)確定一名管理人員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記載考勤。每月考勤核對無誤,并在“考勤員”一欄簽名確認、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行政部。

  四、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所有員工必須做到在職在崗,不得隨意串崗、脫崗、早退、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員工外出辦事必須先報部門負責人或單位負責人,經批準后方可外出;經批準外出辦事或因公出差不能及時回公司打卡的,應在當天或次日回公司后報單位考勤員核實記載。

  外出辦事批準權限:

  1、部長以上,報公司經理同意;

  2、主管、主任,報各部部長同意;

  3、其他員工,報各單位負責人同意。

  六、行政部保衛辦負責監督員工上下班及進出公司打卡情況,對違規打卡行為進行登記后報行政部。

  七、電子和記載式考勤必須嚴格遵守公司人事管理規定,做到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或包R、隱瞞虛假事實,一經發現,扣罰當日工資;屬考勤員或單位負責人審核責任的,追究相應責任,扣罰考核分2分/人次;情節嚴重的,按公司制度嚴肅處理。

公司獎罰制度3

  第一條總則:為嚴明紀律,獎罰分明,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訂本獎罰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罰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罰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月底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處罰,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 ,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門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獎200元;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獎勵200元;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獎勵 元;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獎勵100元;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成績突出者獎勵100元;

  6、堵住公司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獎勵200元;

  7、當月全勤,無請假、曠工、遲到者獎勵60元;

  8、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按成績大小予以獎勵100元至200元;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予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0元;

  2、值班睡崗一次罰款200元;

  3、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10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10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10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2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10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10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不服從分配的罰款2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傳貫徹、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列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或不服從管理者,則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各員工之間相互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200元;

  14、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5、參照員工管理制度,違反制度的罰款200元;

  第九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并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

  損失:

  1、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嚴重;

  3、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

  4、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拒不執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曠工或從事其他兼職的;

  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3、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的;

  15、因行為不當,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的;

  第十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實際損失情況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二條:公司領導職工發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調查、審批員工處罰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形成3日內陳述理由申辯,并以申辯后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準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公司獎罰制度4

  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鞭策落后,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種類

  口頭表揚、加分獎勵(一分等同現金五元)、通報表揚、嘉獎(同時獎勵現金300元和獎分60分)、記大功(同時獎勵現金500元和獎分100分)、晉薪晉級。

  獎勵辦法

  1、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為公司所采納,予以建議獎,獎勵6—20分(同時給予相應的現金獎勵);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顧客財產失竊或拾金不昧的員工,經調查屬實的給予獎勵10—20分(同時給予相應的現金獎勵);

  3.個人業務、經營業績完成情況優異者;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服務熱情,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屢次(2次以上)有具體事實者;從事某一崗位或某一項目艱苦工作成績突出者;給予嘉獎300元現金(同時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5、節約成本方面有突出貢獻者;遇災難事故勇于負責、奮不顧身,做出成績者;檢舉損害公司較大利益者;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績或重大貢獻者;予以記大功獎勵現金500元現金(同時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6、對本職崗位表現突出、業績優異,一年內記兩次大功者;帶領員工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對公司做出突出貢獻者;給予晉薪晉級;

  7、上述條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積極意義的情形,經調查屬實,公司將視情況給予靈活獎勵(方法有加分、獎勵現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學習等)。

  每月評選一次優秀員工,符全以下條件員工均可參加:

  (1)文明禮貌:言談親切、舉止大方、精神飽滿、著裝規范整潔。

  (2)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任勞任怨、責任心強、服務熱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務好、不計時間報酬,兢兢業業工作,有協作精神。為了集體的利益,甚至犧牲個人利益。愛護公司財產,節約意識較強。

  (3)遵章守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工作無失職、失誤記錄。

  (4)團結友愛:尊敬領導、友愛同事(當面背后不講不利于團結友好的言語)。

  2.銷售部門每月評選一次銷售業績總冠軍。

  3.公司每月評選一次優秀集體獎與優秀個人獎。

  (1)本年 以前入職的員工( 到崗人員)。

  (2)本年 日仍在職的員工。

  (3)全年未受過任何處分的員工。

  (4)因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員工不能參評。

  (5)全年累計曠工一天,或遲到、早退5次(含5次),或請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請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參評。

  (6)對公司有突出貢獻者,經總經理批準,條件可適當放寬。

  員工投訴

  員工在工作中無論與同事、領導發生糾紛,對俱樂部各級管理人員有不滿之處或對工作安排不滿,均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本部門、人事部或總經理室投訴,但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不得提供偽證;

  2.不得公開或私底下散布不滿情緒。

  3.不得在事情得到調查解決之前,拒絕執行工作。

  4.不得固執已見,強詞奪理,不服從仲裁。

  二:處罰種類

  口頭警告、罰款、扣分罰款、停崗、降級處理、辭退、追責。

  處罰辦法

  A、考勤類

  1、遲到:在例隊或集合后點名開始時未到者記遲到,遲到一次罰款20元并記紀律單一張,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動之前私自離開,不經直接上司批準,在集合點到時不在者計早退,早退一次罰款20元,計紀律單一張,扣十分;

  3、曠工:未經直接上司批準沒來公司上崗,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記曠工,曠工一次計紀律單一張,扣20分,月累計兩次或連續兩天曠工計自動離職。

  4、調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請調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屬上級批準后才可調休,違者按曠工計;

  5、病假:因身體不適或生病不能來公司上班的,在部門早班例會前打電話向直屬上司申請,待批準后可上班回來時補辦病假手續(病假單、正規醫院病歷表、藥費單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則將視為曠工處理;

  6、事假:凡請事假必須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請單征得直屬上司的批準,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經理批準,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總或總經理批準,簽字后辦完手續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罰100元(有薪者請事假幾天多扣一天工資,由部門負責人考勤上跟進),由部門直屬上司對其開具罰款單;

  7、請假程序:首先到部門主管處申請,待同意后填寫相應假單,按標準簽名后,帶齊相應單據交由人事部簽名備檔,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做考勤記錄。要交罰款的需將罰款交至收銀臺后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備檔。

  8、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任何不符合公司發展需要的`人員,人員辭退后其工資按標準發放,有保證金的給予退回;

  9、自動離職:不按程序辭工或月累計曠工兩次、連續兩天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發放任何補償、工資及保證金;

  10、追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或國家法律法規者,給公司或顧客造成一定或嚴重損失者,公司將立即辭退此員工并有追究其責任的權利或扭送至公安機關的權利。

  B、罰單類型

  1、罰款單:注重罰款為主,以罰款達到警告的目的,一般衛生方面及事假單(無薪者)處理的計罰款單,不計行政處罰記錄及扣分;

  2、紀律單:違反公司各種行為規范或各項規章制度,主要以記過為重點,兼以罰款扣分,月累計三張紀律單將視其平時行為表現處以停崗停薪七天至辭退處理,月統計部門內紀律分最低者將給予直接辭退(紀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幣,紀律單與積分同時進行)

公司獎罰制度5

  一、提成制度:

  1、設計師每個月每人指定任務8萬(必須接待上門客戶七個)

  每個月每人完成公司指定任務的按工程量3.5 %提成,在公司任務的基礎超出3萬按3.8%提成,在公司任務的基礎超出6萬按4.3%提成,在公司任務的

  基礎超出12萬以上按4.8%提成,未完成公司任務量的按3%提成。(以上提成含設計師負責做好估算跟精算提成)

  2、給客戶優惠制度:

  首席設計師以下(含首度設計師)權限:9.5折,如低于9.5成交必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經審批簽字認可。

  部門經理權限:9折,如低于9折成交必須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說明原因,經審批簽字認可。

  在低于公司規定折扣范圍內,9折以下8.8折以上成交設計師和業務員提成扣0.5%,8.8折以下扣1%(某些特殊的單除外,如某些重點開發樓盤的第1戶,公司搞策劃活動期間)

  二、獎金制度:

  月獎:每個月完成公司指定任務的`前提下:超出任務3萬獎200元,超出任務6萬獎400元,超出任務12萬獎800元

  三、處罰制度:

  1、設計師對電腦要做到人走機關,誰的機子誰負責,除加班以外,若有違反者,將處以罰5元/次(由公司抽查)。

  2、設計師所出方案,必須經客戶簽字存檔后方可實施,因圖紙未簽字和設計失誤造成損失由設計師按損失的100%賠償(由公司抽查)。

  3、設計師圖紙所標明的村料必須與預算書所示材料相同,否則由此給公司帶來損失的,設計師承擔100%(工程部統計)

  4、拖延出圖處罰:由公司總經理,部門經理,前臺,業務部經理及業務員分配到每個設計師手上的單,客戶沒有特殊要求的情況下,必須在48個小時內出平面圖及估算,聯系客戶,一旦發現設計師拖延時間,每一次罰20元。

  簽完設計合同后,客戶沒有特需要求的情況下,設計師五天內必須出所有設計詳圖,提前一天傳CAD文件到部分經理手上審定(合格),才可打印出圖,凡拖延時間,自作主張打印出圖,每發現一次罰30元。

  5、成單率不合格處罰:每個設計師對上門客戶必須保持在30%的成單率(上門客戶三個中必須成一個單),如果未達到要求則罰100元/個。

  某些特需情況下的客戶不算成單率(如:1、因單太小公司不做的。2,第一次上門,客戶什么都沒有留的。)

  6、拒單處罰:一個星期內不給予派單,連續二次拒單的一個月內不給予派單。

公司獎罰制度6

  一、獎勵制度

  1、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統一為其提供禮物或活動如統一就餐。

  2、業務技能優秀,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無曠工。

  3、工作積極,團結同事,任勞任怨。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在區域樓層衛生,連續合格數周。

  6、從公司利益出發,為酒店發展出謀劃策,有貢獻,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照月。季。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一下規定,每次處罰二十元。

  1、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內,(三十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月累計曠工3次無全勤)。

  2、在工作時間。玩手機。閑聊。嬉戲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浪費公物,視情節處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對客人指手畫腳,品頭論足,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規定,不標準服務,違規操作。

  (二)。違反一下規定按次罰款五十元。

  1、不服從管理與分配工作。(多次給予開除)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3、隨意進入廚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飲料。

  6、上下班拒絕酒店管理人員或授權人員的檢查。

  7、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

  8、當班時擅自離崗,閑逛,干私人事情。

  9、不請假,隨意曠工。

公司獎罰制度7

  一、考勤制度

  1、按國家規定,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八小時內,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六為工作日,上午8:30上班,下午17:30下班,中午吃飯休息時間為12:00至13:00。

  2、員工必須如實簽到,遲到或早退按1元/分鐘扣除,以此累計,嚴禁代人簽到和讓別人代簽到,如若代簽到被查獲,代人簽到者扣100元,被代簽到者扣200元。(公司出于人性化管理,特殊原因,每位員每個月有兩次遲到機會(30分種內))

  3、事假需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經同意后向行政部報批,按事假天數扣除當事人日工資(基本工資/26天×事假天數)。(公司出于人性化管理,特殊原因,每位員每個月有壹天帶薪請假機會,但必須提前向相關部門領導申請,給予批準方可不扣工資,否則扣除當日工資)

  4、員工生病應及時通知公司,病假必須持有正規醫院開具的病假單方能生效。病假按天數扣除當事人日工資的一半(基本工資/26天×病假天數/2)、

  5、如未能按上述第3、4條執行,則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當事人三倍日工資(3×基本工資/26天),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6、開工作會議遲到每一分鐘罰款10元,不到會這視為曠工。

  7、當月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50元/月(試用期內的員工不享受此待遇)。連續6個月全勤的員工除給予表揚外,一次性獎勵100元,可帶薪調休一天,連續12個月全勤的員工一次性獎勵200元可帶薪調休三天,調休時間安排向行政部報批。

  8、各部門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望員工積極配合相關人員。

  9、合同期內的部門經理或員工自動離職須提前30天向行政部提交書面申請,部門經理經上級,員工經部門主管批準后,上報行政部主管審核、總監、總經理批準后,并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及清算財務單據,方可執行。

  10、上班時間不得登錄私人QQ,工作QQ不得加閑雜之人,不得隨意修改工作QQ密碼,不得隨意刪除工作QQ聊天記錄,保留于客戶溝通的依據。

  11、例會,公司每周六下午4點鐘例會公司全體員工(除請假、跨市出差以外員工)必須參加,不得已“約好客戶”,“工作忙”,“回家趕車”等任何借口不參加例會,如不參加視為曠工一天處理,如有工作事先于客戶做好溝通,做好工作安排。

  二、工資制度

  1、公司實行以下發薪制度,即每月15號~20號發放上月基本工資+崗位工

  資+績效工資+獎金。

  1)試用期員工:只發放基本工資

  2)正式員工工資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補貼—遲到—病假—事假—曠工—罰款-其它。

  2、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在此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不享受各種福利補貼(特別獎除外)業務員有提成獎金。

  4、員工領工資時必須本人當面點清金額并簽字確認,不允許隨意代領。

  三、員工福利待遇

  1、公司同試用期滿三個月的員工按年簽定勞動合同,在合同期內勞資雙方不得擅自違約,如有違約應賠償當事人30天工資及各種福利補貼。

  2、每位公司員工在生日的當天可獲得公司贈送的生日蛋糕或禮物一份;

  3、公司每年組織員工二次外出野外郊游活動,時間安排在春季一次,秋季一次;

  4、按季度評選各部門優秀職員,給予通報表揚及物質獎勵100元/人。每年年終公司將評選年度最佳員工,同時將獲得公司的額外嘉獎。

  5、公司定期為員工組織崗位培訓,包括:廣告策劃知識、印務知識講座、

  市場營銷講座;策劃文案講座;電腦設計制作技能培訓等。

  四、費用報銷制度

  有時因特殊原因,員工需要打車的,應提前向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報銷需詳細填寫報銷申請表。公司將在三日內給予現金報銷。

  五、個人檔案

  公司認為,對人事檔案進行恰當的管理十分重要,因為它體現了公司對每個雇員的重視。為此,每位雇員都有責任:

  在雇傭開始時,真實地填寫員工資料卡。提供不正確或虛假情況者,視為違反誠信方針,這也可以作為被解雇的理由。

  在員工資料卡中所填情況發生任何變化時,及時通知直接主管經理和人事部。

  對個人情況保守秘密。

  除業務所需,不得私下打聽他人的個人情況。

  六、離職

  雇傭終止時,雇員須填寫“交接報告”,將資料交于相關人員,并由相關部門主管簽字后,交于總經理最終簽字,最后交于財務部,才能領取最后一個月的工資。屬于公司的一切財產必須退還給直接行政部和相關部門,包括耐用文具,全部桌柜鑰匙,電腦以及各種文件,資料等等。

  七、公司紀律

  1、口頭警告

  用于針對輕度過失或

  不努力工作,旨在給當事人提供一個立即改正的機會。

  1)上班遲到;

  2)在工作時間扎堆、聊天;

  開會遲到,學習和業務培訓曠課;

  3)在上班時間進入網上的.各類聊天室等;

  4)做有損公司公共衛生之事,如亂扔垃圾等;

  5)上班時間進入商場、商店和其它公共場所閑逛;

  6)損壞公司發出的各種證件、文件和報表;

  7)在辦公室內高聲叫人、說話、唱歌或做不雅動作;

  8)在公司內聚集談論私人的事情。

  2、書面警告

  用于針對較為嚴重的過錯,屢犯過錯或連續不努力工作,在給予這種處分的同時或其后,還可以考慮這樣幾種措施:不予加薪、停職、降級、甚至終止雇傭,直接主管經理可以給予這類處分。

  1)工作態度不認真,工作責任心差,在服務過程中受到客戶投訴或提出書面意見;

  2)不服從命令,拒絕工作或不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或未按要求履行上級的命令;

  3)擅自私用公司的工具、器具;

  4)工作表現較差,或長期不能達到工作要求;

  5)在同事之間,在同事和領導之間,撥弄事非,挑起事端;

  3、終止聘用

  假使過錯十分嚴重,或者工作仍舊不見改進,則可以終止聘用合同。此種情況下的處分只需部門經理上報總經理批準即可。

  1)各種形式或手段向客戶行賄;

  2)危害公司其他人的人身安全;

  3)毆打別人或互相打架或唆使別人打架;

  4)私自向客戶、客人索取報酬;

  5)進行不道德的活動或交易;

  6)泄露公司的機密情況;

  7)惡意欺騙,或騷擾他人;

  8)弄虛作假,開假病假條,或其他假證明,以欺騙領導;

  9)偷竊公司內或同事的財物;

  10)上班干私活,特別是利用辦公設施如電話、電腦及公司資料等干私活;

公司獎罰制度8

  一、獎勵的原則

  1、多獎少罰,獎罰公平

  2、及時獎勵

  3、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

  4、獎勵程度與員工的貢獻相當

  二、獎勵措施

  1、員工貢獻獎(不定期獎勵)

  ①各類合理化建議,對提高管理工作質量確有成效。

  ②工作細致負責,經常獲得客戶的書面表揚。

  ③解決疑難雜癥,降低成本,節約費用。

  ④拾金不昧,見義勇為(救火搶險等表現良好)。

  ⑤維護公司聲譽,受委屈忍辱負重,不計較個人得失。

  ⑥其他應給予獎勵的行為。

  2、月度優秀員工

  每個部門,每月度評選一次,并張貼紅榜,以資鼓勵。

  3、年度優秀員工

  按員工總人數的2%比例民主選舉,投票選出年度最佳員工,附優秀事跡書面報告,上報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部,審核同意后給予獎勵,并頒發由總經理簽署的獲獎證書,并張貼紅榜予以通報表彰。

  4、其他獎勵

  ①義務獻血獎勵

  ②獲得各類榮譽的獎勵

  三、違約金的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部門主管及經理有權按情節輕重提出警告或并扣10元——200元不等的違約金。

  1、遲到或早退。(詳見第四節第三條)。

  2、服裝、儀表、儀容、禮節禮貌不符合本守則的規定。

  3、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聊天,不得使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電話或收費臺聽取信息。

  4、上班時間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報,不得在辦公區域內進食、吃零食、喝酒、抽煙嚼口香糖等。

  5、上班時間未經主管同意私自外出逛街購物。

  6、工作時間擅離本職崗位、串崗,上班后不到規定時間的崗位或扎堆聊天。

  7、注意保持辦公區域的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丟煙蒂、紙屑、雜物,不保持更衣柜內外及環境的整潔,在更衣柜內存放不應放的.物品。

  8、不愛護小區及辦公區域內的一切公共設施,不得浪費公共物品,不得隨意毀壞、涂抹,不得將公共設施及物品據為己有。

  9、禁止高聲喧嘩、污言穢語、言語粗俗、罵人和進行騷擾客人的活動,不經同意擅自進入租戶或業主單元內。

  10、散步不利于團結的言論,發表有損公司聲譽的言論。

  11、對上級分派的工作無故遲緩拖延。

  12、不經請求私自接待外人參觀客戶單位及所屬區域。

  13、在工作區域內(無論上下班)不得進行上網聊天、喝酒、聚賭、打牌、睡覺、下棋、玩電子游戲等。

  14、對下屬不管理、不批評,發現違紀行為不制止,不按規章懲罰處理。

  15、工作時間打瞌睡,夜班當值睡覺。

  16、工作時間沒有按要求完成作業或完成任務。

  17、工作時間手機、呼機應始終調為振動狀態。

  18、一月之內受到二次口頭/書面警告,第二次警告應予以交納違約金。

  19、下班或外出離開是,應收拾好與工作有關的資料文件及個人物品,節約公司一切能源,隨時注意關閉電源、水源開關。

  20、除公司領導配備車輛外,其余車輛必須按規定入庫,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出車。

  21、一月之內連續二次受到客戶或業主投訴,核實后確系員工責任。

  22、經同意私自接受客戶、租戶、客人小費或物品。

  23、違反部門所制定的工作程序或規章制度。

  24、員工不得發型不整、怪異或染色過度;不得濃妝艷抹或佩帶過于繁雜、夸張的飾物;不得在暴露在服裝外的肌膚上紋身;女員工均應淡妝上崗。

  25、由于責任心不強,非故意損壞或丟失工具,價值在500元以下者;500元以上者,酌情予以賠償。

  26、提供不真實的報告、材料。

  27、向外泄露公司機密、遺失公司鑰匙、資料及單據等。

公司獎罰制度9

  一、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對分管部門正常工作未進行指導、監督造成無序工作后果,一次罰款50元—200元。

  二、主管生產領導因管理不善,影響生產任務完成,罰管理不善者500元;造成重大問題報董事會研究處理。

  三、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對公司員工及管理人員反映直接影響公司的消防、安全、生產、質量、聲譽等各類突出事件的'問題,不及時組織指揮解決或解決不了又不上報研究解決方法屬工作瀆職,造成后果根據損失部分罰款20%以上。

  四、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及副主任,經公司領導檢查對照職責確認,對本單位工作不履行職責,工作消極瀆職,完不成日常工作和公司布置的中心工作的;不服從總經理、副總經理分管的工作安排一次性罰款50元,當月發生二次以上取消職務補貼,責成書寫檢查;對員工反映危害公司安全和危害經濟損失的行為隱患不勸阻,不制止,不匯報,不組織,不服從指揮解決的各類突出事件,造成后果的根據損失大小給予10%以上處罰。

  五、專職質檢員、統計員在生產過程中精心工作檢出或發現批質量事故并未出廠前整改完善者一次獎勵100—1000元,如不負責瀆職者罰款100—1000元,二次以上調離工作崗位。

  六、全年完成任務好的除年終獎金外,無事故的各層管理者在中心工作突出,安全預防突出,生產質量突發事故處理及時,未造成損失,維護公司名譽可獎勵200—20xx元。

公司獎罰制度10

  一、行為類

  1、對改善公司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人員招聘有重大貢獻者。

  2、積極鉆研業務技術,革新、發明設備取得成績者。

  3、參加公司、市、省、全國和國際各類比賽,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獎勵形式:精神獎勵(口頭表揚、獎狀、優先學習或培訓)和物質獎勵。

  二、工作紀律類

  1、遲到、早退一分鐘扣5元,遲到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5天工資。

  2、客人交辦的事情,未妥善解決或解決不了未及時反饋并造成一定影響的,每次考核20元。

  3、出現執行力問題,考核20元,重復發生給予加倍考核。

  4、工作中帶情緒上崗者每次考核20元。

  5、工作班次不清,擅自調休者每次考核20元。

  6、因餐后巡檢不認真導致設備出現故障者,根據維修費用額進行考核。

  7、故意搬弄是非,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同事關系者,考核50元。

  8、不服從上級安排,考核50元,嚴重者給予辭退。

  9、當值時間,未請假擅自離工作崗位,按曠工處理。

  10、管理人員上崗期間必須將手機調至振動,違者考核10元。

  三、儀容儀表類

  1、工裝不整潔、不干凈,每次考核5元。

  2、女管理人員要求上崗化淡妝,不符合要求者考核5元。

  3、上班不染指甲油,不留長指甲,指甲長度不可超過指肚,且指甲內不能有積灰,不符合要求者每次考核5元。

  4、上崗必須佩戴工號牌,不得出現歪、斜,違者每次考核5元。

  5、上崗前吃異味食品,致使口腔有異味,每次考核5元。

  四、節能降耗類

  1、管理人員值崗期間未及時關閉空調和走廊燈者每次考核10元。

  2、員工餐應遵循“勤拿少取”的原則,故意浪費者每次考核20元。

  3、管理人員進出廳房未及時關燈者一次考核10元。

  五、執行力類

  1、對領導或者上級布置的工作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進行執行力考核20元。

  2、管理人員對會議上規定的事情沒有及時落實,造成應該立即整改的'問題沒有及時落實,任由事情發生,考核50元。

  3、管理人員上班時間(上午11:30,下午5:30)之前必須佩戴對講機,并保持正常使用,違者考核20元。

  4、當日值班管理人員對于餐后巡臺執行不到位者每次考核20元。

  5、每日質檢允許崗位10項(不同類問題)問題產生,每超1項考核2元。

  6、對于每日餐后對于衛生五常、設施設備的檢查,出現不合格者每次考核5元,重復性發生者每次考核10元。

  7、對于向員工承諾的事情未按時間完成者,造成不良影響每次考核20元。

  六、宿舍管理類

  按照員工宿舍管理進行獎懲。

  七、餐中跟餐類

  1、開餐期間,不允許做私人事情,全部的精力要用在一線工作上,工作流程按照各崗主管每日工作流程表進行,不執行者考核10元。

  2、餐中巡臺,督促指導工作,對于餐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給予糾正。(菜品介紹、臺面衛生等等),未及時糾正者違者考核10元。

公司獎罰制度11

  1、總則

  1.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獎懲的原則

  2.1獎懲的原則是:

  2.1.1獎懲有據的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

  及工作目標(承包指標)等。

  2.1.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2.1.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3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

  2.4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本人,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2.5對員工獎懲采取拖延、推逶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應及時提出處罰建議,下達責任過失單。

  3、獎勵

  3.1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3.2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公司特別貢獻獎三種。

  3.3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3.4行政獎勵包括嘉獎、記功、記大功。

  3.5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它物質獎勵,由董事會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3.6以上三種獎勵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執行。

  3.7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頒發獎金X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嘉獎通報全公司。

  3.7.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7.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3.7.3其他對公司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3.7.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經“公司總經理”評審后為C級應用中取得效果者。

  3.8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功,并頒發獎金X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記功通報全公司。

  3.8.1全年能超額(X%—X%)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8.2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極力搶救并減少公司損失者;

  3.8.3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者;

  3.8.4通過自身努力,避免了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計獲嘉獎三次者;

  3.8.6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的,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者;

  3.8.7經“公司總經理”評審等級為B級的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者。

  3.9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并頒發獎金X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記大功在全體員工大會上宣布。

  3.9.1全年累計獲記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懲戒處理者;

  3.9.2全年能超額(>X%)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9.3承擔巨大風險,挽救公司財產,較十五條(二)款表現更為突出者;

  3.9.4連續三年,年終考核列為優等者。

  3.9.5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重大貢獻者;

  3.9.6通過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

  3.9.7經“公司總經理”評審等級為A級的合理化建議,在實際應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創造重大經濟效益者。

  3.10對為公司建設與發展作出巨大貢獻者,經公司董事會研究另行給予“公司特別貢獻獎“。獎勵內容和獎金額度由董事會一事一人一議,公開通報獎勵。

  3.11任用與提升員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受過獎勵的員工,對德、才兼備者還可破格提升。

  3.12獎勵事項如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獎金按參加人數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3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獎勵,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均需填寫獎勵單。獎勵的核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獎勵實施的辦理見“員工獎勵程序”。

  4、懲戒

  4.1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懲前毖后,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4.2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4.2.1檢查員工遵守公司的各項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的行為構成違紀過失,填違紀過失單。

  4.2.2考查員工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視為責任過失,填責任過失單。

  4.3懲戒的方式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兩種:

  4.3.1經濟處罰分為罰款。

  4.3.2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開除。

  4.3.3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罰款X元。

  4.4.1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之內者;

  4.4.2接聽電話不使用規范用語者;

  4.4.3上班時間串崗聊天者;

  4.4.4說臟話、粗話者;

  4.4.5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衣冠不整、奇裝異服影響公司形象者;

  4.4.6參會人員遲到者;

  4.4.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私自留客在員工宿舍留宿者;

  4.4.9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隨意擺放車輛或堆放雜物者;

  4.4.10在食堂就餐,亂倒飯菜者;

  4.4.11亂扔雜物,破壞環境衛生者;

  4.4.12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4.5各部室第一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并罰款X元。

  4.5.1未能及時傳達、執行公司下發的文件者;

  4.5.2在所管轄區域內,有長明燈、長流水者;

  4.5.3下班后所轄區域或窗戶未關,所用電器(空調等)電源未切斷者;

  4.5.4本部室及所轄區域環境衛生臟亂差者;

  4.5.5部室內發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丟失等,未能及時上報有關部室或主管領導者;

  4.5.6對本部室員工進行行政檢查不力者;

  4.5.7一周內本部室員工有5人次(含)違紀者。

  4.6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以警告處分,同時給予X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警告通報全公司。

  4.6.1未經批準擅自離職怠慢工作者;

  4.6.2妨害現場工作秩序經勸告不改正者;

  4.6.3培訓曠課者;

  4.6.4培訓補考不合格者;

  4.6.5不能按時完成重大事務,又不及時復命,但未造成損失者;

  4.6.6因指揮、監督不力造成事故情節較輕者;

  4.6.7因操作不當,造成儀器、設備損壞者;

  4.6.8私自移動消防設施者;

  4.6.9一個月內違紀三次(含)以上者。

  4.7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同時給予X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記過通報全公司。

  4.7.1工作時間酗酒者;

  4.7.2在公司期間聚眾賭博者;

  4.7.3各種漫罵和相互漫罵者;

  4.7.4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及工作調動者;

  4.7.5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4.7.6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三次以上者;

  4.7.7培訓考試作弊者及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培訓無故曠考者;

  4.7.9在工作場所喧嘩、嘻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4.7.10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與和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X元以內經濟損失者;

  4.7.11泄露公司秘密事項,已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但情節較輕者;

  4.7.12年度內累計警告三次者。

  4.8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大過處分,同時給予X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記大過通報全公司。

  4.8.1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屬實但情節輕微者;

  4.8.2故意損壞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攜帶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入公司者;

  4.8.4在職期間受治安拘留,經查確有違法行為者;

  4.8.5偽造病假單證明或無病謊開病假證明者;

  4.8.6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者;

  4.8.7虛報業績、瞞報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者;

  4.8.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領導失察責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間接接受受到損害者;

  4.8.9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與和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X—X元的經濟損失者;

  4.8.10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4.8.11年度內累計記過三次者。

  4.9員工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予以辭退或開除并扣除當月工資,同時通報全公司,并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1連續曠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十天(含)以上者;

  4.9.2玩忽職守,致公司蒙受X萬元(含)以上經濟損失者,并負賠償責任;

  4.9.3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情節嚴重者;

  4.9.4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

  4.9.5泄露公司秘密事項,已對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6濫用職權,恣意揮霍公司財產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7損公肥私、泄露公司機密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害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8偷盜、侵占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事實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9在執行公務和對外交往中索賄、受賄,收取回扣數額較大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10在公司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4.9.11造謠惑眾詆毀公司形象者;

  4.9.12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4.9.13在職期間刑事犯罪者;

  4.9.14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15年度內累計記大過三次者。

  4.10員工造成公司財物損壞和丟失的,由審計監察室和有關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調查認定,根據具體的情況,酌情處理。

  4.11員工被處罰時,根據其直接上級領導責任大小,給予該直接上級連帶責任處罰。

  4.12管理人員年度被記大過者,將并處以降職或撤職處分,由人力資源部重新考核定崗。

  4.13懲戒的提出人可以是任何有權發現問題的人,落實人必須是其直接上級,核實人必須是審計監察員。核實結果報人力資源部。懲戒實施的辦理見“員工處分處理程序”。

  4.14對當事人的經濟處罰,從當事人的當月工資中直接扣除。

  5、附則

  5.1員工獎懲的核實及手續辦理由審計監察室和人力資源部負責。

  5.2員工考勤的獎懲規定另見《考勤、請假、休假制度》。

  5.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由人力資源部、審計監察部監督檢查。

公司獎罰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執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企業所有員工。

  第二章獎勵

  第3條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第4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獲得獎勵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采納實施,并取得重成果和顯著成績。

  (6)為企業取得重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足為員工表率。

  (7)忠于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

  第5條企業設有“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杰出員工”、“先進員工”、“優秀管理者”等獎項,在每個工作年度結束后,人力資源部組織評選活動,對工作中表現優異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6條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通報,頒發獎金xx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或特殊任務。

  (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

  (3)其他對企業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

  (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條針對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企業設有金額為xx~xx元不等的共五級獎勵,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8條優秀員工每名獎金為xx元。

  第9條對杰出員工獎項,企業金額為xx~xx元不等的三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10條對“優秀管理者”獎項,企業設有金額為xx~xx元不等的兩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三章懲罰

  第11條懲罰包括批評、箭、罰款、降級或降職、辭退。

  第1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崗或竄崗、閑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著裝。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第13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箭、降級或辭退處理

  (1)遲到或早退每次罰款xx元;當月累計達三次及以上,罰款xx元并警告一次。

  (2)曠工一日,除扣發當日基本薪資的xx%外,另罰款xx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罰款xx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并另罰款xx元。

  (4)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損壞考勤卡除按曠工處理外,另每次罰款xx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并加罰xx元。

  (5)未按企業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等視情節輕重處以xx~xx元罰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者予以降級、降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損毀公物除照價賠償外,另處罰金xx元;如查實屬故意行為,視情節輕重加罰xx~xx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給企業聲譽帶來不良影響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8)其他違企業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14條員工獎懲的核實及手續辦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

  修改標記修改處數修改日期

公司獎罰制度13

  一、目的:

  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

  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因個人原因給公司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或公司名譽造成嚴重影響的,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無條件照價賠償,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3)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4)泄露公司機密;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5)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每月曠工達3天(含)以上;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8)在公司內從事不良活動。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9)造謠滋事。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2、一般性處罰:

  (1)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300元。

  (2)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3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員工大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3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3、輕微處罰: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未經許可擅自離崗;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2)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下載電影等占用公司網絡資源的;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3)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值日、值班的;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4)浪費公司財物(下班未關電腦、燈等);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5)未按時上交各項報表、無故不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或任務;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6)開會、培訓無故遲到、缺席;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7)無故不接聽電話或關機(8:00-23:00)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50元或取消當月話費補貼。

公司獎罰制度14

  一、工程質量管理

  1、施工隊在工程項目施工質量上,未按公司施工工藝要求施工,且施工質量不符合有關的質量標準要求,給予施工隊5000—10000元的罰款處理,同時施工隊還要承擔因此而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

  2、施工隊在施工過程中有偷工減料現象,給予施工隊5000—20000元的罰款處理,同時施工隊還要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公司視其情節輕重,對其所屬工地的工程進行凍結。

  3、施工隊未按質檢提出的質量整改意見和隱患整改通知單的要求在限期內完成整改工作的給予施工隊200—1000元的罰款處理,若中途更換施工隊長的,還要承擔因此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

  二、施工現場管理

  1、施工隊長未按公司要求對工人進行崗前培訓,致使工人在施工中違反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給予施工隊長200—500元的罰款處理。

  2、對于不按公司規定持證上崗的水、電工人,一經公司發現將分別給予施工隊長和當事人200元/人次和50元/人次的罰款處理。現場施工人員未按公司要求統一著裝的一經發現公司將分別給予施工隊長和當事人100元/人次和20元/人次的罰款處理。

  3、施工現場禁止吸煙,現場發現一個煙頭,給予施工隊長200元罰款,發現工人在施工現場吸煙發現一次,對當事人罰款20元。施工現場未放置滅火器的,公司給予施工隊長300元的罰款處理。

  4、施工現場不準亂接、亂搭線頭或直接將線頭插入電源,發現一次分別給予施工隊長和當事人200元和50元的罰款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隊長和當事人自負。每日工地負責人未按公司要求做到停水、停電后離開現場的給予施工隊長和當事人300元和100元的罰款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有施工隊長和當事人自行承擔。

  5、未對施工現場已完工項目進行保護,而造成現場成品的損壞和丟失,施工隊長和當事人除照價賠償外,公司將給予施工隊長和當事人500—10000元的罰款處理。施工現場每日完工后,要及時清理現場,做到施工和生活垃圾日產日清,未按公司要求清理/堆放垃圾的現場,給予施工隊長200—500元的罰款處理。

  6、施工現場嚴禁非本工地施工人員進入,一經公司發現給予施工隊長和當事人500元和50元的罰款處理。施工現場未按公司規定張貼公司標識的,給予施工隊長200元的罰款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施工隊長和當事人自行承擔。

  7、施工現場禁止用明火/電爐等做飯、取暖,一經公司發現給予施工隊200元的罰款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隊自行承擔。經客戶允許在施工現場吃、住的施工隊必須及時通知施工管理部登記。未經客戶允許,施工隊私自使用客戶的電器、電話、灶具、潔具等用品及設施,一經發現給予當事人50元的罰款處理。

  三、客戶投訴管理

  1、施工隊長接到客戶質量投訴,應及時去現場妥善處理,不得對公司隱瞞實情,因施工人員現場處理不當,導致客戶向施工管理部投訴的給予施工隊100元—500元的罰款處理;向客戶服務部投訴的'給予施工隊300元—500元的罰款處理;因施工隊處理不當,導致客戶向公司管理部門投訴的,公司給予500元—10000元的罰款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施工隊自行承擔。

  2、因施工隊不守時、守約造成客戶投訴的,給予施工隊100元—500元的罰款處理,并承擔由此給客戶造成的一切損失。施工隊未按公司要求的時間去客戶家維修,且維修結果令客戶不滿意,導致客戶投訴的給予施工隊500元—1000元的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公司將終止與施工隊的合同。

  3、施工隊因擾民施工,引起客戶投訴的,給予施工隊200元的罰款處理,因施工隊處理不當,引起客戶向有關部門投訴的,給予施工隊500元—1000元的罰款處理,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施工隊自行承擔。

  四、其它

  1、施工隊不得擅自接受客戶的禮品和宴請,一經發現,給予施工隊500元—1000元的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公司將終止與施工隊的合同。

  2、施工隊有詆毀公司形象的言行,一經公司發現給予施工隊1000元—20000元的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與施工隊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3、施工隊未經公司允許私自接單(含私自與客戶對工程項目洽商變更),一經公司發現,給予施工隊5000元—20000元的罰款處理,并按公司和施工隊簽定的合同中,有關條款對施工隊進行處理。

  五、獎勵

  1、施工隊在工程項目施工質量方面符合公司質量要求,并得到客戶書面表揚或收到客戶錦旗表揚的,經查屬實,將作為工隊考核的依據之一。

  2、因施工隊現場的模范管理和優質的施工管理給公司帶來新的客戶,經查屬實,給予施工隊該工程造價0。8%的獎勵。

  甲方:xx

  乙方:xx

  經辦人: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公司獎罰制度15

  一、獎勵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跡予以獎勵。獎勵分為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獎勵。

  1.對改善俱樂部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嚴格開支,愛護公物,節約費用顯著成績者;

  4.服務態度好,為俱樂部獲得榮譽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準確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者;

  6.技術革新、改革經營方式有成效者;

  7.為保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8.講文明、樹新風、做好事、維護安定團結、敢于同不良傾向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成績優異者。

  財務考勤管理制度

  1.員工請事假以(時薪*請假時間)扣除。

  2.員工請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須持有醫院證明,否則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4.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5.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與例會無故曠工按兩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內滿勤,公司將給予50元獎勵

  二、處分

  對違紀員工按其錯誤性質、情節、一貫表現和對錯誤的認識態度,給予必要的處分。處分分為經濟處罰(罰款、賠償、扣發獎金)和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薪、開除等)。

  1、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批評、警告、罰款等處分。

  (1)儀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遲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時間擅自離崗位、閑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覺;

  (5)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電話閑談;

  (6)工作時間收聽(看)收音機、錄音機、電視機或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7)在職工食堂以外的俱樂部場所用膳;

  (8)未鍛煉就在公司沖涼者;

  (9)下班后無故在俱樂部內逗留、住宿;

  (10)在俱樂部內高聲喧嘩、影響秩序;

  (11)責任心不強,工作出小差錯,對營業有所影響;

  (12)對客人不夠禮貌,接待不夠熱情;

  (13)不講衛生。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等;

  (14)向會員索取錢物;

  2、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記過、留職察看或開除處分等,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服務態度差,受到會員投訴;

  (2)酗酒、賭博、打架斗毆;

  (3)偷竊俱樂部或會員的錢物;

  (4)嚴重損壞或損耗公物或會員的物品;

  (5)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次

  (6)私自配制俱樂部的鑰匙;

  (7)不接受俱樂部規定的檢查

  (8)不服從分配;

  (9)頂撞領導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員;

  (10)違反俱樂部的保密規定;

  (11)非工作需要單獨與客人接觸;

  (12)偷看或偷走會員遺留的書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響團結和聲譽;

  3、凡犯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辭退或開除處分,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

  (2)工作嚴重失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后果;

  (3)惡意破壞公物或會員物品;

  (4)道德敗壞,不正當男女關系等;

  (5)經常違反俱樂部規定,屢教不改;

  (6)服務態度惡劣,與會員爭吵;

  (7)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俱樂部和社會秩序;

  (8)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分的。

  三、優秀員工評選制度

  1、每月評選一次優秀員工,符全以下條件員工均可參加:

  (1)文明禮貌:言談親切、舉止大方、精神飽滿、著裝規范整潔。

  (2)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任勞任怨、責任心強、服務熱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務好、不計時間報酬,兢兢業業工作,有協作精神。為了集體的利益,甚至犧牲個人利益。愛護公司財產,節約意識較強。

  (3)遵章守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工作無失職、失誤記錄。

  (4)團結友愛:尊敬領導、友愛同事(當面背后不講不利于團結友好的言語)。

  2、銷售部門每月評選一次銷售業績總冠軍。

  3、總公司每年評選一次年終優秀集體獎與優秀個人獎。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單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達的工作任務達90%以上,或高效的為全公司服務,并實現總經理指示下的`對人、財、物的有效控制、監督,為全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贊揚。

  (3)有良好的團隊組織,在團隊中員工能互相學習、支持工作,經常開展寓教于樂的團隊活動,員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積極協助、配合其它部門的工作,勇于承擔急、難任務,并卓有成效。

  (5)全年書面被投訴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現的失誤造成經濟損失達1萬元以上者不能參加評先。

  4、總公司每年評選一次年終優秀先進個人獎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職的員工(3月1日到崗人員)。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職的員工。

  (3)全年未受過任何處分的員工。

  (4)因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員工不能參評。

  (5)全年累計曠工一天,或遲到、早退5次(含5次),或請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請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參評。

  (6)對公司有突出貢獻者,經總經理批準,條件可適當放寬。

  四、員工投訴

  員工在工作中無論與同事、領導發生糾紛,對俱樂部各級管理人員有不滿之處或對工作安排不滿,均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本部門、人事部或總經理室投訴,但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不得提供偽證;

  2.不得公開或私底下散布不滿情緒。

  3.不得在事情得到調查解決之前,拒絕執行工作。

  4.不得固執已見,強詞奪理,不服從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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