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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獎罰制度

時間:2024-07-19 18:10:26 獎罰制度 我要投稿

員工獎罰制度[必備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員工獎罰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獎罰制度[必備15篇]

員工獎罰制度1

  每位員工都是公司的代表,員工在工作期間的個人形象及言談舉止反應了整個公司的精神面貌。我們需要強調的`是每位員工都應該穿戴整潔,舉止大方,并為自己外貌而感到自信。

  個人衛生:儀表大方、整潔。

  面部:清潔、無油膩,男士頭發不超過耳際,不過領,女士發型美觀大方,不留奇

  異發型。

  手指:干凈,指甲勤修剪,不得有污跡或涂指甲油。

  飾物:項鏈戴在衣服內,不戴耳環。

  口腔衛生:上班時不吃含刺激性氣味的食物,口中無異味。

  服裝:上班時應按照規范穿著公司統一定做的制服,夏冬裝全店統一。制服要求:

  干凈、整潔、無褶皺、無紐扣脫落、扣齊所有紐扣、衣領平整無汗跡,衣袖

  及褲腳不得翻卷、挽起。不穿涼鞋和拖鞋等休閑鞋。

  站立姿勢:待客時應精神飽滿站立服務,不能雙臂交抱于胸前,或放在背后。站立時不

  彎腰、不叉腳、不能斜靠在貨架或柜臺上。

  打招呼:員工跟同事或顧客見面打招呼時應熱情、親切、有禮貌。不得在工作場所大聲

  喧嘩,以免影響工作秩序,給顧客造成不好的影響。

  電話禮儀:電話是公司的窗口,響二聲之前去接聽電話,標準用語:“你好,XX店”;

  超過兩聲之后去接電話時,應說“對不起,讓您久等了”;轉接電話時,應說

  “請您稍等”,然后立即進行轉接工作。

員工獎罰制度2

  1.員工獎勵

  (1)獎勵形式

  酒店、KTV通報、大會表揚、授予稱號、頒發獎品與獎金、晉升工資或職務。

  (2)獎勵行為

  ①拾金不昧,為酒店、KTV贏得聲譽。

  ②維護酒店、KTV正常秩序,揭發、檢舉壞人壞事。

  ③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奉公。

  ④積極參加培訓并獲得優異成績。

  ⑤全年出滿勤,安全無事故,表現良好。

  ⑥為客人提供優質服務,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受到客人表揚。

  ⑦發現事故苗頭,及時匯報,防止重大事件發生。

  ⑧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成績顯著。

  ⑨在技術革新、設備改造方面作出貢獻。

  ⑩為酒店、KTV的發展和服務質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并經實施有顯著成效。

  為保護和搶救國家、酒店、KTV、客人財產及生命安全奮不顧身。

  在技術考核方面成績特別優秀。

  努力拓展業務,使酒店、KTV取得較好經濟效益。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貢獻。

  2.員工紀律處分

  (1)口頭警告

  ①進出酒店、KTV拒絕保安部員工的檢查。

  ②上下班不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代替他人打卡。

  ③上班不佩戴名牌工卡。

  ④上班時儀容儀表不整,如歪帶名牌工卡、頭發不整、手插口袋、倚靠墻壁、佩戴除婚戒之外飾物、濃妝艷抹、穿拖鞋上班等。

  ⑤上班遲到、早退。

  ⑥不按指定的員工通道出入。

  ⑦上班時打私人電話或私自會客。

  ⑧上崗前或下班后無故在酒店、KTV內逗留。

  ⑨公共區域逗留串崗,使用客人設施。

  ⑩與客人交談有不禮貌的行為舉止。如在客人面前梳頭、打呵欠、伸懶腰、吹口哨、剪指甲等。

  上班時間吃零食、看報紙、聊天等。

  下班時間私自穿制服在酒店、KTV內消費。

  隨時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雜物。

  在客用場所內粗言穢語、高聲喧嘩、爭吵或嬉笑唱歌。

  工作時服務效率差,工作粗心。

  在非吸煙區吸煙。

  (2)書面警告

  ①一個月內遲到、早退三次。

  ②工作不認真,紀律松懈,工作時間聽、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③對上級有不禮貌言行舉止。

  ④不服從上級的合法、合理命令。

  ⑤與客人發生爭執或對客人不禮貌。

  ⑥工作疏忽使酒店、KTV財產受到損失。

  ⑦擅自動用客人使用的物品或器具。

  ⑧擅自翻動客人物品。

  ⑨出示假病假條。

  ⑩未經部門經理同意擅自調班、調休。

  嚴重違反酒店、KTV員工餐廳或宿舍管理條例。

  非工作需要,未經同意進入客房。

  擅離崗位。

  當班時打瞌睡。

  泄露酒店、KTV機密。

  工作時間喝酒或酒后上班。

  對可能發生的事情不匯報或隱瞞。

  違反酒店、KTV的安全條例與安全管理制度。

  將客人、同事財物遺失、破壞,卻沒有及時上報,對調查提供假信息。

  未經批準在自己的更衣柜內存放酒店、KTV、客人或其它員工財物。

  (3)嚴重警告

  ①一個月內連續曠工三天。

  ②在酒店、KTV內挑撥打架事件。

  ③未經許可擅自使用酒店、KTV長途電話、傳真機、復印機和電腦等。

  ④未經許可擅自將酒店、KTV財產移到別處。

  ⑤拒不接受上級或有關部門的調查。

  ⑥損壞客人與酒店、KTV財產。

  ⑥對聚眾賭博或其它違法行為知情不報,不規勸,互相包庇。

  ⑦管理不善,造成酒店、KTV嚴重損失。

  ⑧違反安全防火規章,造成事故隱患。

  ⑨利用公職謀私利。

  ⑩私自經商,倒買倒賣。

  向客人索取財物、小費等。

  偷錢、偽造單據、與客人串謀損害酒店、KTV利益。

  傳播、收看黃色淫穢書刊、錄像等黃色物品。

  酗酒、賭博。

  (4)開除或辭退

  ①當班時間在酒店、KTV內飲酒。

  ②在酒店、KTV內銷售私人物品。

  ③服務態度惡劣,受到客人書面投訴并經調查屬實。

  ④偷竊財物,未構成犯罪的。

  ⑤私換外幣。

  ⑥涂改、假造單據、酒店、KTV公文,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

  ⑦在酒店、KTV范圍內打架斗毆。

  ⑧蓄意破壞酒店、KTV設備設施。

  ⑨未經批準,私自兼職。

  ⑩不按規定保管或使用劇毒、易燃、易爆物品。

  玩忽職守,違章操作給酒店、KTV造成經濟損失和責任事故。

  因管理指揮不當,造成客人對酒店、KTV服務質量問題進行投訴并經調查屬實。

  在酒店、KTV內外有損害酒店、KTV形象的言行舉止。

  丟失酒店、KTV重要鑰匙、印章、單據。

  明知險情卻不及時報告,或接到命令后未及時執行。

  經常違反酒店、KTV規定,屢教不改者。

  觸犯《治安管理條例》及國家任何法律。

  備注:口頭警告一次扣50元,書面警告一次扣100元,嚴重警告扣200元。

  以上提及的種種行為僅舉例,過失行為不局限于以上所列的范圍。

員工獎罰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增強公司員工的主人翁責任感,鼓勵其自律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公司管理制度的有效執行,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本員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術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員工應當自覺接受公司及所屬部門的管理。

  第三條 公司獎懲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做到以人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規違紀的員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 公司總經辦和工會抓好員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幫助和引導員工學習了解、遵照執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大力宣傳員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跡,同時有力地糾正員工的違規違紀行為。

  第五條 對員工的獎勵和違規違紀的懲處要以事實為依據、公平公正、寬嚴適度、及時到位。無論獎勵還是懲罰,都要起到對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啟示作用。

  第六條 公司員工對他人的獎勵或處罰不當有建議權,對本人的處罰不當有申訴權。

  第二章 獎 勵

  第七條 對于有下列表現的員工給予獎勵:

  (一)在恪盡職守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或服務質量、提高生產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在改進公司基礎管理或專項管理,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經濟效益等方面有突出業績的。

  (三)在改進公司經營管理,開拓市場,擴大銷售或項目建設等方面做出較大貢獻的。

  (四)在生產、科研、工藝設計、產品設計、勞動條件改善等方面有發明、創新、技術改進等行動并取得顯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議或實施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效果的。

  (六)在保護公共財產,預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會組織的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關專項制度中的獎勵規定必須給予獎勵的。

  (八)公司領導認為或基層建議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獎勵可以于年終集中進行,也可以平時分散進行。

  第九條 第七條中的第(一)(二)(三)項于年終進行,結合年度考核工作的開展,分設如下獎項:

  (一)全勤獎: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個工作日,獎勵400元。工作時間不足6個月者沒有全勤獎。

  (二)考核獎: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定三個等次,比例為2∶7∶1。對全勤者,按考核結果獎勵,優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對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計算。工作日時間不足6個月者不參加年度考核。

  (三)先進員工獎:

  (1)按部門人員總數的15%比例評選先進工作者,給予張榜表揚,發給獎金400元。

  (2)按先進工作者總數的`20%比例(相當于全員的3%)評選明星員工,給予張榜表揚,發給嘉獎證書和獎金1000元(不重復享受前項獎金)。

  (3)按明星員工總數的1/3比例(相當于全員的1%)評選模范員工,給予張榜表揚,發給記功證書和獎金3000元(不重復享受前項獎金)。

  (4)其它可設單項工作先進個人,如安全工作先進個人、環保工作先進個人,比例嚴格控制,發給獎狀和400元以下的獎金。

  第十條 第七條中第(五)(七)項的獎勵于平時進行,其獎勵條件、額度遵照公司有關專項制度中的規定執行,除制度中有明確流程規定的以外,由部門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審查,確認的立即兌現,否認的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 第七條中第(四)(六)(八)項的獎勵于平時進行,由部門提出申請,由總經辦組織審查,確認的報公司領導層討論決定、總經理批準后兌現,否認的說明理由。

  第三章 處 罰

  第十二條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揮霍浪費公司資財,使企業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第十三條 員工違規違紀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和對公司或他人造成損害的程度,分為輕微、一般、較重、嚴重四類。

  第十四條 對員工違規違紀行為的教育與處理分為:公開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解除勞動合同五種,并結合經濟處罰。

  第十五條 輕微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容易受客觀因素影響而發生的情節輕微的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具有初犯性和偶爾性(同一 條款中每月累計不超過一次)。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輕微違規違紀行為:

  1.未經請假遲到、早退、或班中短時出廠;會議或培訓中無故遲到、擅自早退等;

  2.到崗后洗漱、做個人衛生;上班中擅自離崗、串崗、睡崗、干私活、玩游戲、看視頻、看小說、玩手機等;

  3.上班中講粗話、臟話、吵鬧喧嘩、聚眾閑談、打搞嬉鬧;

  4.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應請示、匯報的事項不及時請示、匯報;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吃零食、在設備旁存放食品;亂扔雜物、亂倒剩菜剩飯、亂停車輛、亂擺亂放周轉架、玻璃架等;

  6.職員下班時不關電燈、空調、飲水機、復印機、電腦、風扇等用電器;員工非使用狀態下不關水龍頭、電燈、電腦、風扇等;

  7.對來訪者不聞不理、態度生硬;對來賓有不敬行為。

  第十六條 首次出現輕微違紀,一般適用公開批評的教育方式,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 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在一定周期內重復輕微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影響(損害)相對較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一般違規違紀行為:

  1.一月內重復出現輕微違規違紀現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托別人打卡、代別人打卡、與考勤人員(含門衛保安)發生爭執、吵鬧、涂改考勤記錄;月內曠工半天,私自調休、頂班替班一天等;

  3.無故不參加會議或培訓;碎玻璃不以色分類傾倒;不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違規使用液壓車、電瓶車;輕度違規使用叉車、行車;違規使用危險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發生事故或產生危害結果;

  5.未經批準帶無關人員進入生產區(不論是否產生損害結果);

  6.上、下班次間未按正常規定交接、隱瞞工作失誤,但尚未造成公司經濟損失;

  7.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有輕度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負面影響;

  8.不服從領導分工和工作安排,頂撞領導;不配合同事開展應予合作的工作,刁難同事;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陷、偽證,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員語言粗魯、謾罵或侮辱下屬。

  第十八條 首次出現一般違紀行為適用警告處分,并在當事人寫出認識和保證基礎上,視情節和認識態度處以50元至200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九條 較重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多次重復輕微違規違紀行為和重復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影響(損害)較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較重違規違紀行為:

  1.一月內重復出現輕微違規違紀現象3起以上或三個月內重復一般違規違紀現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并強行進出;班中出門無手續或有手續不打卡并強行進出;損毀考勤記錄;不假而別、月內曠工一天或提供虛假的病假條休息滿一天;私自調休、頂班替班兩天;

  3.在廠區禁煙區吸煙但未產生危害結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規定限額領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產生危害結果;

  4.嚴重違規使用叉車、行車,形成安全隱患;違規使用危險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而拒不糾正、損毀消防設施等,且均未發生事故或產生危害結果;

  5.部門或管理者要求不嚴、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嚴重受傷或釀成傷害事故;

  6.隱瞞安全事故、生產事故、設備事故或其它事故;對重大隱患知情不報;虛報業績而蓄意獲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有輕度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上萬元以下或有較大負面影響;

  8.在工作場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區域內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糾紛約定在公司外打架斗毆;

  9.為獲取加班補助,采用不當手段取得加班機會或延長加班時間的;因工作需要延時下班,但未經許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竊取公司或他人財物的(不計多少);采用不當手段謀取私利,侵占、貪污或收受賄賂情節輕微的。

  第二十條 首次出現較重違紀行為適用嚴重警告處分,并在當事人寫出檢討和保證基礎上,視情節和認識態度處以200元至500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 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反復違反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或重復較重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嚴重、影響(損害)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較重違規違紀行為:

  1.一年內重復出現一般違紀3起以上(含3起)或較重違規違紀現象2起以上(含2起);

  2.違反社會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傷社會風化和企業形象,在公司內外造成惡劣影響;

  3.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明知行為會帶來不良后果,仍繼續堅持行動,造成公司萬元以上經濟損失或形成惡劣影響;

  4.破壞、私拿、浪費公司財物、假公濟私、價值在千元以上的;

  5.違反保密或競業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秘密;在公司外為同行業企業服務、利用公司出資培訓證件為其他企業服務;

  6.私拉私接、私開設備、違反操作規程、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釀成事故,造成較大損失的;

  7.煽動怠工或罷工的;在公司內從事賭博等違法活動,限制領導人身自由,不聽勸阻的;

  8.利用病、傷、事假在外從事有收入的活動,經教育不改的.;

  9.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損害公司名譽;

  10.未經授權或批準,將公司的資金、房產、印章、證照、車輛、設施、設備、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贈予、轉租、抵押給其他公司、單位或個人。

  第二十二條 首次出現嚴重違紀者,如認錯態度好,有好的教育預期,適用記過處分,并由當事人寫出檢討和保證,處以500元至20xx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情況嚴重的可并追加績效考核降等和職務降級。

  第二十三條 以上行為適用公司專項制度進行處罰的,按專項制度執行。以上未能列舉的行為,根據情節和影響(損害)程度志所列情形進行比較,參照執行。

  第二十四條 半年內重復出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記過”處分或首次出現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規違紀行為,給公司或同事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或損失,適用解除勞動合同處分,并可處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為體現懲前斃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則,公司慎用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第二十五條 員工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負有直接責任的,應責令其賠償,但每月的賠償額不得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對有侵占、貪污、挪用公款和盜竊、索賄受賄的,應依法全額追繳其違規違紀款額并賠償利息損失。

  第二十六條 處理違規違紀員工,應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誰用工、誰負責、誰處理”的原則進行,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對輕微違紀和一般違紀,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各部門直接處理,由部門負責人簽發,結果報總經辦(備案)。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于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違規違紀的,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總經辦和工會負責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理室批準,由總經理簽發。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于公司中層以下管理人員違規違紀的,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部門和部門工會小組負責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辦審核,由分管副總簽發。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于公司職員、員工違規違紀的,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所在部門或車間及工會小組負責進行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辦審核,擬給予嚴重警告、記過處分的報分管副總批準、簽發;擬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的,請公司法律顧問斟酌并征求總經理和工會的意見,確認后報批準、簽發。

  第二十七條 處理違規違紀員工時,下達處理決定書前,通知被處理者本人;書面處理意見及時轉人事科歸入個人檔案,經濟處罰及時報送財務部門執行;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的員工,同時解除其勞動合同,停止五險一金的交納。

  第二十八條 員工違規違紀處理決定書包括下列內容:

  1.被處理員工的姓名、性別、籍貫、出生年月、職務(工種)、入職時間、工齡等基本情況;

  2.主要違規違紀事實;

  3.處理決定;

  4.不服從處理決定的申訴途徑和期限。

  第二十九條 受處理的員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提出申訴。

  第三十條 員工對處理決定提出申訴的,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應對員工申訴的事實和理由進行認真核查,按本制度有關規定在一個月內處理終結。不得因為員工申訴加重對其處理。

  第三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撤銷違規違紀處理決定或重新處理,該彌補損失的應彌補損失:

  1.違規違紀行為不存在或認定事實不充分的;

  2.處理適用依據嚴重不當、出入較大的;

  3.違反管理權限或處理程序的。

  4.若被處罰員工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經本人申請,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可以提前結束處罰,但被處分時間不得低于應處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罰款數額不得低于應罰數額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所稱違規違紀,是指員工在公司內出現違反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辦法但尚未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員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首次經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及車間代表討論通過,經總經理批準后開始試行,試行中廣泛聽取意見,適時修訂。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員工獎罰制度4

  一、總則

  1.目的:為了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為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會館全體員工。

  3.原則: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4.權責規定:當班經理為獎懲事由核實與操作的負責人。副總辦公室為獎懲的終審部門,并為獎懲申訴的接待部門。總經理辦公會為獎懲申訴的最終評判部門。

  二、獎懲的原則

  獎懲的原則包括獎懲有據原則,獎懲及時原則,獎懲公開的原則和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等原則。

  1.獎懲有據原則:獎懲的依據是會館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員工的崗位流程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原則:為及時地鼓勵員工對會館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會館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會館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1)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會館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會館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員工的表現應達到會館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會館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

  (3)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通知單必須知達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4)對員工獎懲采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在查清事實后并罰,并與當事人溝通后雙方簽字確認,下達過失單。若當事人對處罰有所疑異,則由總辦作為終審部門,重新對處罰事項進行核實并提出終結意見。

  三、獎勵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1.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2.獎勵的方式分為晉升獎勵、經濟獎勵和會館特別貢獻獎三種。

  3.晉升獎勵包括嘉獎、記功、晉升。

  4.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5.會館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他物質獎勵,由會館總經辦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6.以上三種獎勵可分別實行,也可合并執行。

  (1)嘉獎通報全會館,并頒發獎金50元,獎金在通報后一周內發放。

  (2)記功通報全會館,并頒發獎金100元,獎金在通報后一周內發放。

  (3)記大功在全體員工大會上宣布,并頒發獎金300元,獎金在通報后一周內發放。

  (4)對為會館建設與發展作出巨大貢獻者,經會館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另行給予“會館特別貢獻獎”。獎勵內容和獎金額度由總經理辦公會一事一人一議,公開通報獎勵。

  四、懲戒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1.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和完成會館所安排的工作任務。懲前毖后,從而保障會館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2.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流程、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轉載于:小龍文檔網:浴場員工獎罰制度文本)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3.檢查員工遵守會館的各項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的行為構成違紀過失,填寫過失單。

  4.考查員工崗位流程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視為責任過失,填寫過失單。

  5.懲戒的方式書面通告處分和經濟處罰兩種。

  6.書面通告處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

  7.經濟處罰即為罰款。

  8.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9.(輕微)違紀行為,視情況嚴重情況給予10-50元不等的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需負賠償責任。

  10.警告處分,警告通報全會館,同時給予1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需負責賠償責任。

  11.記過通報全會館,同時給予2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

  12.記大過通報全會館,同時給予3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

  13.嚴重違紀行為,予以開除,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通報全會館,并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具體獎懲內容

  工作態度和思想素質類

  六、獎勵的投訴和懲罰的申訴

  在發布獎勵通告后一周內接受全體員工的投訴。若發現獎勵當事人有弄虛作假的行為時,將撤回相關獎勵,并按情節嚴重程度對當事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員工獎罰制度5

  一、行為類

  1、對改善公司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人員招聘有重大貢獻者。

  2、積極鉆研業務技術,革新、發明設備取得成績者。

  3、參加公司、市、省、全國和國際各類比賽,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獎勵形式:精神獎勵(口頭表揚、獎狀、優先學習或培訓)和物質獎勵。

  二、工作紀律類

  1、遲到、早退一分鐘扣5元,遲到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5天工資。

  2、客人交辦的事情,未妥善解決或解決不了未及時反饋并造成一定影響的,每次考核20元。

  3、出現執行力問題,考核20元,重復發生給予加倍考核。

  4、工作中帶情緒上崗者每次考核20元。

  5、工作班次不清,擅自調休者每次考核20元。

  6、因餐后巡檢不認真導致設備出現故障者,根據維修費用額進行考核。

  7、故意搬弄是非,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同事關系者,考核50元。

  8、不服從上級安排,考核50元,嚴重者給予辭退。

  9、當值時間,未請假擅自離工作崗位,按曠工處理。

  10、管理人員上崗期間必須將手機調至振動,違者考核10元。

  三、儀容儀表類

  1、工裝不整潔、不干凈,每次考核5元。

  2、女管理人員要求上崗化淡妝,不符合要求者考核5元。

  3、上班不染指甲油,不留長指甲,指甲長度不可超過指肚,且指甲內不能有積灰,不符合要求者每次考核5元。

  4、上崗必須佩戴工號牌,不得出現歪、斜,違者每次考核5元。

  5、上崗前吃異味食品,致使口腔有異味,每次考核5元。

  四、節能降耗類

  1、管理人員值崗期間未及時關閉空調和走廊燈者每次考核10元。

  2、員工餐應遵循“勤拿少取”的`原則,故意浪費者每次考核20元。

  3、管理人員進出廳房未及時關燈者一次考核10元。

  五、執行力類

  1、對領導或者上級布置的工作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進行執行力考核20元。

  2、管理人員對會議上規定的事情沒有及時落實,造成應該立即整改的問題沒有及時落實,任由事情發生,考核50元。

  3、管理人員上班時間(上午11:30,下午5:30)之前必須佩戴對講機,并保持正常使用,違者考核20元。

  4、當日值班管理人員對于餐后巡臺執行不到位者每次考核20元。

  5、每日質檢允許崗位10項(不同類問題)問題產生,每超1項考核2元。

  6、對于每日餐后對于衛生五常、設施設備的檢查,出現不合格者每次考核5元,重復性發生者每次考核10元。

  7、對于向員工承諾的事情未按時間完成者,造成不良影響每次考核20元。

  六、宿舍管理類

  按照員工宿舍管理進行獎懲。

  七、餐中跟餐類

  1、開餐期間,不允許做私人事情,全部的精力要用在一線工作上,工作流程按照各崗主管每日工作流程表進行,不執行者考核10元。

  2、餐中巡臺,督促指導工作,對于餐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給予糾正。(菜品介紹、臺面衛生等等),未及時糾正者違者考核10元。

員工獎罰制度6

  一、獎勵

  1、提供對店鋪有益的建議;

  2、提供正確的偷盜信息,使店鋪免遭損失,可獲得一定金額的獎勵;

  3、始終保持服務標準,維護店鋪良好的形象;

  4、敢于反映違反店鋪制度的現象,并以身作則,維護店鋪形象;

  5、獎勵由店鋪每月組織評選1名表現優秀者,報送市場部賬務審核,獎勵從店鋪公積金中抽取。

  二、處分類別

  (一)、以下行為為甲類過失

  1、上、下班不考勤或簽到;

  2、不修飾儀表;

  3、在賣場工作時沒有按標準穿工作服;

  4、未按要求佩帶工作證或工牌;

  5、無故遲到或早退;

  6、擅離工作崗位;

  7、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

  8、非緊急情況下使用店鋪電話辦理私人事務;

  9、店堂內沒有執行站立服務標準,站立時靠貨架或其他不規范的動作;

  10、服務態度欠佳,缺乏主動性,責任心;

  11、違反安全守則或店鋪日常紀律(未造成損失者)。

  (二)、以下行為為乙類過失

  1、未通過店鋪服務基本技能考核;

  2、代人或委托他人考勤或簽到;

  3、當班時睡覺;

  4、粗言穢語;

  5、對上級、同事不禮貌,不服從主管或上級的工作分配;

  6、任何對顧客不禮貌的行為;

  7、嬉鬧及聚眾聊天;

  8、在賣場上,倉庫內飲食、吃零食(店鋪指定的位置除外);

  9、故意損耗、損壞店鋪設備或其他財產,損壞顧客的財物;

  10、發表虛假或誹謗之言論,影響店鋪、顧客或其他員工的聲譽;

  11、未經主管批準私自裝、換鎖和配鑰匙;

  12、拾遺不報;

  13、因個人行為影響店鋪正常營運和店鋪形象;

  14、在賣場、倉庫內長時間會客影響自己和同事工作,勸告一次不聽者。

  (三)以下行為為丙類過失

  1、入職后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相關信息資料;

  2、入職提供虛假信息及證件;

  3、入職1個月內不與店鋪簽訂勞動合同;

  4、1個月內連續曠工2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5天;

  5、毆打他人或相互毆斗;

  6、當班時喝酒;

  7、向顧客索取金錢或其他報酬;

  8、偽造單據、文件、意圖行騙;

  9、任何盜竊行為;

  10、提供假資料或報告而使店鋪造成重大損失;

  11、賭博或圍觀賭博;

  12、未經批準,私自兼職;

  13、向外透露店鋪的營業和操作狀況、銷售報表、店鋪資料、文件等商業機密;

  14、利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15、濫用店鋪折扣或利用折扣作弊;

  16、收銀員、店長不按規定存款并有挪用貨款的行為;

  17、在店鋪售賣、寄賣非店輔產品或同類產品;

  18、收銀員利用職務之便,自己或幫助其他人員用信用卡套取收銀臺現金;

  19、收銀員未按收銀程序操作而造成帳務混亂;

  20、店長未按失貨賠償程序而造成帳務混亂;

  21、未按安全守則操作而引起店鋪失竊、失火;

  22、攜帶或收藏一切禁品(如槍械、毒品、利器、贓物、淫穢刊物等);

  23、未按店鋪業務規范操作流程而危及其他員工或顧客的人身及財產損失;

  24、觸犯國家任何刑事法律。

  為達到和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和優質的'服務,員工必須認真服從和履行管理制度及店鋪臨時頒發的各種規定。如行為不檢,將視情節輕重,依據下列規則,予以紀律處分:

  ①口頭警告:對于犯甲類過失者罰款5元,并填寫《店鋪員工違紀處罰單》交由員工確認、店鋪負責人簽字后留檔,處罰款列入店鋪公積金中;

  ②書面警告:三次觸犯甲類過失或初次初犯乙類過失罰款10元,操作流程同上;

  ③辭退:書面警告兩次者,一律罰款50元,累計3次者作“辭退”處理;凡是觸犯丙類過失,店鋪將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并不承擔相關責任,發放《交接通知單》在規定時間內辦好工作交接手續。

  三、員工上訴

  員工對店鋪主管的處分不服,可于警告書發出七天內,以書面形式向上級主管申請申訴,將視情節需要,由上級主管進行核實后裁決。所有獎勵及處罰均由主管店鋪的負責人簽發并留檔。

員工獎罰制度7

  第一章總則

  1、為加強公司經營管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鼓勵和鞭策員工積極上進,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獎懲制度與嚴格管理相結合的方式,以嚴密的考核為依據。在獎勵上,要針對員工為公司做出的貢獻大小,而采取不同的形式獎勵;在懲處上,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者,給予嚴肅處罰。

  第二章獎勵

  第一條:獎勵范圍

  如有下列情況,公司將予以獎勵:

  1、對公司有突出貢獻或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議并取得重大成效者;

  2、為國家、社會立功,為公司的社會形象做出貢獻者;

  3、獲得政府、社會或行業專業獎項,為公司爭得重大榮譽者;

  4、個人業務、工作業績完成優異者;

  5、為公司節約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6、顧全大局,主動維護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團隊協作精神者;

  7、符合公司設立的其他獎勵條件者。

  第二條:獎勵項目

  1、年度業績獎:每年由公司組織對各部門及員工進行年度考核,

  具體考核標準由公司統一制定。獎項設為公司優秀員工、優秀管理者、優秀團隊獎等;

  2、公司根據經營狀況每年評選相應獎項;

  3、即時獎勵: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員工的.表現及時給予的獎勵。

  第三條:獎勵方式

  1、通報表揚:由公司對有關人員進行通報表彰。

  2、即時獎勵:公司根據相關人員的貢獻臨時擬定,以紅包發放。

  3、獎勵假期:除員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還可以得到公司額外的獎勵性假期。

  4、獎勵旅游:由公司負擔獲獎員工的旅游費用。

  第四條:獎勵程序

  員工受獎應由部門評選,部門主管審核,報人力資源部考核,最后上報總經理審批,由總經理決定獎勵級別與方式。員工獲獎情況記入本人檔案。

  公司設立的統一獎勵標準上報董事會審批后,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經總經理核實后在公司內公布獎項。

  第三章懲罰

  對于違犯公司制度的各種行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后果大小、認識態度程度進行懲罰。

  第一條:懲罰種類

  分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經濟處罰包括:罰款、取消獎金;行政處罰包括:批評、警告、記過和辭退。根據員工違紀行為的嚴重性,公司將采取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條:處罰細節

  1、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批評的行政處罰,同時處以經濟處罰。

  1)遲到、早退、不遵守公司工作紀律者。

  2)不能及時、認真清掃自己的衛生區,辦公區(桌面、地面)凌亂,不整潔者。

  3)接聽電話不禮貌,使用不規范用語,影響公司形象者。

  4)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衣冠不整影響公司形象者。

  5)在食堂就餐,浪費食物,亂倒飯菜者。

  6)在所管轄區域內有長明燈、長流水者。下班后所轄區域窗戶未關,所用電器(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電源未切斷者。

  7)工作時間內手機關機,無法取得聯絡者。

  8)工作時間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籍、網站,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9)對上級交辦的工作不及時辦理,不能按時完成任務,又不及時反饋,貽誤工作者。

  10)因指揮、監督不力造成事故情節較輕,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者。

  11)一個月內違紀三次(含)以上者。

  2、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司將根據違紀的嚴重性,處以經濟處罰。

  12)工作中發生意外卻不及時報告公司者。

  13)知情不舉,隱瞞他人的違紀行為者。

  14)搬弄是非、挑撥離間、中傷他人、損害團結、謾罵吵鬧,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

  15)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

  16)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xx元以內經濟損失者。

  17)年度累計違紀三次(含)以上者。

  3、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記過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司將根據違紀的嚴重性,處以經濟處罰。

  18)泄露公司秘密事項,但對公司利益未造成損害、情節較輕者。

  19)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要求,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20)違反部門工作流程,給工作造成損失,且損失在20xx元以下的。

  21)虛報業績、瞞報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者。

  22)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xx—10000元的經濟損失者。

  23)年度累計警告二次(含)以上者。

  4、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辭退的行政處罰,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4)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妨害團體秩序者。

  25)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情節嚴重者。

  26)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財物,或者有貪污盜竊行為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7)濫用職權,恣意揮霍公司財產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8)利用工作之便和業務關系請客、送禮、受賄為個人謀取好處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9)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者。

  30)故意損壞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31)因違犯國家法律法規被司法機關拘留、審查或追究刑事責任者。

  32)以不正當手段竊取公司機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處者。

  33)擅自涂改各種原始記錄、單據、合同者。

  34)無故曠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從或拒絕執行上級指令者。

  35)玩忽職守,致使公司蒙受10000元(含)以上經濟損失者,并負賠償責任。

  36)嚴重違犯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者。

  37)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機密,使公司蒙受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8)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9)參加其他組織,經勸告不改者。

  40)年度內累計記過三次(含)以上者。

  第三條:處罰程序

  對員工處分一般情況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提出,經人力資源部調查

  審核通過,上報總經理決定后執行。

  員工受到懲罰處分時,由人力資源部出具書面懲罰通知,并在公司內公示,同時記過以上的處罰記入本人檔案,受到開除處分時,人力資源部應向勞動人事等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條:處罰申訴

  給予員工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應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公司討論,慎重決定。

  在批準職工處分以后,如果被處分者不服,可以向董事會申訴,但在公司未做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按原決定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定、解釋,并監督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本制度凡有與國家法令、法規有抵觸之處,按國家法律執行。

員工獎罰制度8

  為確保本公司所有規章制度及公司所有業務工作的有效實施,并激勵員工的潛能及工作的積極性,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適用范圍

  適用本公司所有部門。

  第二條:職責

  (一)各部門的獎罰由該部門主管或部長提報,總經理批準。

  (二)人事行政部負責獎罰的歸口管理。

  第三條:獎罰原則

  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后。

  第四條:獎罰術語說明

  (一)罰款定義:

  1、警告:指對管理層和員工一次性罰款20元。

  2、小過:指對管理層和員工一次性罰款50元。

  3、大過:指對管理層和員工一次性罰款200元。

  4、其他:指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超過200元的罰款。

  (二)獎勵定義:

  1、嘉獎:指對管理層和員工一次性獎勵20元。

  2、小功:指對管理層和員工一次性獎勵50元。

  3、大功:指對管理層和員工一次性獎勵200元。

  4、其他:指對公司創造重大價值超過200元的獎勵。

  第五條:獎勵

  (一)獎勵種類:

  通報表揚、物質獎勵、晉升工資或晉級、發放獎金。

  (二)公司將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員工根據情節大小給予獎勵。

  1、對舞弊危害公司權益之事大膽檢舉或制止,使公司減少或減免損失者。

  2、對改革公司管理有好的意見或建議,提高服務質量,技術創新等有重大貢獻者。

  3、維護公司利益、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4、在外服務、接待、工作態度好,為公司創造對外影響良好者。

  5、為公司提供最佳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受到客人多次表揚者。

  6、出現事故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7、嚴格控制開支,為公司節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8、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當月被評為優秀員工者。

  9、對工作流程或管理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10、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11、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

  12、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或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三)獎勵程序:

  1、凡符合上述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跡以書面形式報告上報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核實無誤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2、每季度將對員工進行一次考核,考核成績可作為季度考核依據。如一年內兩次被評為先進者,授予優秀員工稱號,并給予獎勵。

  3、大功或大過以上者公司下發文件并通報表揚。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秀工作者評獎。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但無記大過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益者。

  3、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其他可參選優秀工作評獎者。

  第六條:違紀過失:

  (一)有下列行為者屬于甲類過失(扣款20元)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2、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3、不按公司規定著裝;儀表、儀容不整。

  4、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5、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者。

  6、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8、儀容不整,上班期間不按公司規定著裝、影響公司形象者。

  9、工作期間擅離崗位、閑逛、干私有事情、干擾別人工作者。

  10、工作時間看廣播、錄音、電視、利用公司電話辦理私有事情者。

  11、工作時間喝酒、在指定區域(吸煙區)以外抽煙者。

  12、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影響公共衛生者。

  13、上班時間打瞌睡、工作散慢、粗心大意、服務態度差、受到客戶投訴指責者。

  14、在廠區內高聲喧嘩、發出不雅聲音、做出不雅動作、影響公司整體形象者。

  15、浪費公司財物(料)、能源、例如:不關水源、電源等。

  16、泄露公司機密、污穢公司領導、影響公司對外形象者。

  17、上班時間吃零食、查看與工作無關網頁、視頻、看報紙、聊天、玩游戲、看小說。

  (二)有下列行為者屬乙類過失:(扣款50元)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上班時間睡覺、打鬧、飲酒者。

  7、未經同意私自調班或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或早退(1周超過2次)。

  8、因服務態度差受到用戶投訴時,與用戶爭辯、吵鬧或對業主投訴的處理不當或不及時,引致業主向上級部門領導投訴者。

  9、弄虛作假,涂改單據、證明、記錄、報假學歷。

  10、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并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1、超越職權范圍或違章操作尚未釀釀成事故者。

  (三)下列行為屬于丙類過失(扣款200元)

  1、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及安排,不聽從上級領導指揮監督、與其發生沖突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工作時間喝酒、賭博、打架。

  4、工作范圍內聚眾賭博、變相賭博等。

  5、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6、服務態度極差,與用戶吵架,或累計被用戶投訴3次以上者。

  7、聚眾鬧事妨害、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8、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9、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10、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1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連續曠工2天。

  12、盜竊同仁或公司、客戶財物者。

  13、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5、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6、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18、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著。

  19、故意撕毀公文者、遺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秘密者。

  20、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第七條:部門的罰款

  (一)各部門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按其本身制度予以扣罰。

  (二)泄露本公司秘密或機密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至少大過罰款或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嚴重達不到公司考核指標的',給予該部門至少大過的處罰。

  第八條:獎罰相關規定

  (一)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二)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作為優先考慮對象:

  1、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項社會活動。

  2、學習培訓機會。

  3、職務晉升、加薪。

  (三)各級員工獎懲由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通知單》,員工獎懲,調查核定,經總經理審批執行。

  (四)各項獎懲時間,需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收處罰的員工可在7個工作日內書面形式向兩道申訴,經核查后將處理結果給申訴員工。

  第九條:本制度由總經辦擬定,并負責制度的修訂、解釋、檢查、考核。

  第十條:本制度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時亦同。

員工獎罰制度9

  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需要每位員工有更強的責任感和凝聚力。個人的付出與收獲跟公司的命運息息相關,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為開創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獎勵制度:

  1、工齡獎:在本公司食堂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報銷第二年的`健康證費用。

  2、滿勤獎:員工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獎勵15元,在發放當月工資時發放。

  3、帶薪假日:每位食堂員工每月允許有兩個下午帶薪休息日(須完成中午開餐后的工作)由班組長同意,主管批準:但不具有滿勤獎獲獎資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優秀獎:對食堂各項工作積極主動,愛崗敬業,表現優秀者,公司經予100—200元獎金,每季度評審一次,年終發放。

  5、特別獎:對公司的業務、管理技術、廚房內部存在的問題等提供建議性的改善意見,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經營業績這意見或建議,用書面形式提交公司,經公司分別研計評審后,(包括如下內容)

  1)舉報某領導處事不公正,內部人員問題,收受禮品、回扣;員工假公濟私,私帶公司物品、破壞公物等破壞公物等破壞行業。(公司經予保密)

  2)對廚房運作過程、作業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進方法、有助降低成本、減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實行的。

  3)對公司組織機構提出調整意見,能精簡機構或強化組織功能效益者。

  4)對于公司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提出具體改進建議或方案,具有重大價值可增進收益者。

  5)對于公司未來經營發展提出具體研究報告,或提供有效業務信息;有參考價值可以采納的。

  6、表現優秀、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員工,可以自我推薦,經公司核準培訓合格后經予調整新的工作崗位。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愛崗敬業精神,有管理經驗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訓晉升為管理人員。

  二、懲罰制度(每分1元)

  1、遲到、早退:

  1)遲到、早退時間5分鐘以下者,第一次警告,當月再發現每次扣罰5分。

  2時間在5分鐘以上15公鐘以下者,每次扣罰5分。

員工獎罰制度10

  為了加強學校內部管理,促進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教育和懲制少數或個別人的消極怠工、工作不負責任、不遵守勞動紀律、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學校的'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者,特制定以下處理規定:

  一、關于教職工出勤的獎懲規定

  1、遲到:每次扣10元( 含課間上課遲到 )。 無課教師乘座二班車不算遲到。行管后勤人員必須按規定保證正常工作作息時間。

  2、早退:凡提前離校、、任課教師提前下課者,均要記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療不扣津貼,超過一周的要扣除崗位津貼)。病事假必須事前寫書面假條經分管領導簽字,交教務處登記后方可生效)。

  4、曠工:教師曠工每節課扣40元,其它人員每曠工半天扣40元。晚自習未到扣10元。

  5、缺課:教職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調整課程而耽誤課時,作缺課處理,每節課扣10元,不記曠工。

  備注:1、教職工請假必須要有書面假條交分管校長審批后交教務處登記,并作好調課后方能準假。如有過別特殊情況無法及時當面及時請假者,必須及時用電話通知向校長或教務處請假,作好調課處理。否則造成損失將按曠課處理。

  2、教職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貼,但必須先在教務處請假,每期不得超過三次。政治學習請假要記入考勤。

  二、教職工一般的違紀失職處理:

  1、 教職員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時間不到位、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不按時上交規定表冊,不按時完成布置的臨時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場合吸煙者。(吸煙只能在自己辦公室內,且不能當著學生的面吸煙)。

  3、 教職工穿奇妝異服進入學校者。

  4、 教師有以下行為者:①、教案檢查不合格者;②、課堂教學無板書或板書極為馬虎者;③、教學采用放羊式、課堂內或實習課不管學生或管理效果極差者;④、有體罰學生者;⑤、未經特許坐著上課者。

  5、保衛科人員不注意形象;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社會閑雜人員不予勸出;粗暴對待來訪家長和領導者。

  6、 后勤職員有較嚴重違紀或失職者。

  三、嚴重違紀失職的處理:

  處理金額每次40-80元,特別嚴重者扣除當月所有津貼,并視其態度可并罰扣除期末所有津貼。

  1、 教師曠課一節扣40元,職員曠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沒有事前請假)。教師曠課兩節或職員曠工一天扣80元,依此類推。

  2、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有意扯皮者贊成嚴重后果者。

  3、 教師有以下行為者之一:①、私自調課者造成不良后果者;②、不按時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種重要表冊者;③、教師無教案上課者;⑤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影響和后果者;⑥、因工作不負責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者(指家長或社會單位對某教師提出強烈反映)。

  4、 在校園內酗酒鬧事者、或酗灑后上課者。

  5、 未經許可亂收費,影響較大者。

  6、 有其它嚴重違紀失職,影響較壞者。

  四、處理的執行機構及方法:

  由書記和副校長擔任考核組長,各處室主任和專業部主任為考核員,每天進行不定期檢查,并要作好檢查記錄,每月底交教務處統一登記,并在當月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年級部,后勤行管人員的處理通知交辦公室,統一在當月津貼中扣除。

員工獎罰制度11

  一、制定目標

  1.明確目的:制定員工獎罰制度的目的是激勵員工積極工作,提高工作,增強團隊合作,實現公司長期發展目標。

  2.確定關鍵指標:根據公司業務需要,確定與直接相關的關鍵指標,如銷售額、生產效率、客戶滿意度等。

  二、設定獎罰標準

  1.明確獎勵標準:制定獎勵標準時,應該明確具體的績效要求和獎勵范圍,例如超額完成銷售目標、提高生產效率等。

  2.確定懲罰標準:明確違規行為或績效低下的懲罰標準,例如遲到早退、工作質量不合格等。

  三、建立公正公平的評估體系

  1.明確評估方法:根據關鍵指標和績效要求,確定評估方法,可以采用定期考核、360度評估等方式。

  2.確保公正公平:評估過程中要確保評估者公正客觀,避免主觀偏見和人際關系干擾,可以考慮由多位評估者參與評估,確保公正公平。

  四、激勵員工積極性

  1.獎勵方式多樣化:獎勵不僅可以是物質獎勵,也可以是榮譽獎勵、晉升機會等,多樣化的獎勵方式可以更好地激勵員工。

  2.及時獎勵表揚:對于出色表現的員工,要及時給予表揚和獎勵,以增強員工的自豪感和歸屬感。

  3.建立激勵機制:建立激勵機制,如年度優秀員工評選、優秀團隊獎勵等,可以更好地激勵員工,推動團隊合作。

  五、保持員工士氣

  1.關注員工福利:除了獎勵制度,還應關注員工的福利待遇,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福利待遇,以增強員工的滿意度和忠誠度。

  2.定期溝通反饋:定期與員工進行溝通和反饋,了解員工的需求和問題,并及時解決,以保持良好的.溝通交流和員工士氣。

  3.培養員工發展機會:為員工提供培訓和發展機會,讓員工感受到公司對其成長的關注和支持,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認同感。

  制定員工獎罰制度是激勵員工、提高績效的重要手段。在制定過程中,需要明確目標,設定獎罰標準,建立公正公平的評估體系,激勵員工積極性并保持員工士氣。同時,關注員工福利,定期溝通反饋,并提供培養發展機會,可以全面提升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團隊合作能力,為公司的長期發展做出貢獻。

員工獎罰制度12

  一、獎勵:

  1、受客人書面表揚3次~7次,在原獎金系數上提高0、2,7次以上提高0、5、

  2、銷售業績前十名,按銷售額來計算。

  3、受公司通報表揚的,視情形在原系數上提高0、3~1、

  4、被評為A級的員工,當月可在原系數上提高0、2、

  5、被評為優秀員工或管理人員稱號,可在當月獎金系數上提高0、5、

  6、各店經理可視情況對工作表現好的員工給予提高獎金系數0、1~1、

  7、總公司將拿出當月獎金的8%作為對平時工作表現突出的'員工獎勵基金。

  二、處罰:

  1、凡曠工者,取消當月全額獎金。

  2、事假1天扣當月獎金的30%,二天扣60%,三天或三天以上取消當月全額獎金。

  3、病假須有區、縣級以上醫院單位出具的證明,1天以內,手續齊全者不扣;1天~3天手續齊全扣20%;3天以上~7天以內扣50%;7天或7天以上扣全額獎金,凡手續不齊者按事假處理。

  4、遲到、早退、脫崗每次扣5%。

  5、頂撞上級、不服從領導安排,扣10%~當月全額獎金。

  6、有罵架、偷吃、偷盜、開飛單、受通報批評等重大過失、較大過失者,扣當月全額獎金。

  7、惡意阻礙公司物品回收的,扣當月獎金的50%。

  8、隱瞞事實真相的、知情不報者,扣10%~當月全額獎金。

  9、客人投訴3次以內扣1%~20%,3次以上(含3次)扣當月全額獎金。

  10、凡代打卡者,一經發現扣當月全額獎金。

  11、除此之外,店經理、部門經理對下屬員工可視情節輕重扣1%~100%獎金。

員工獎罰制度13

  一、獎懲制度:

  1、不帶工作帽進操作間,罰款1元/次;

  2、在工作間內吸煙,喝酒者,罰款2元/次;

  3、在操作間打罵,嬉戲,罰款20元/次;

  4、浪費原材料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致開除;

  5、不愛惜廚房工具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至開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時間,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訴,跑單者,罰款10元/次;

  7、因個人原因。沒有在事發前寫入采購單,造成原料沒有,不能出菜者,罰款5元/次(市場缺貨的情況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鬧,造成鄰居投訴者,罰款10元/次,超過兩次開除宿舍,自行解決住宿;

  9、劃菜員不向傳菜員報菜名,桌號,罰款5元/次;

  10、劃菜員報錯桌號或傳菜員報錯桌號,造成本店損失的,按菜譜價格賠償;

  11、不經經理允許,擅自改菜單者,按菜譜上此菜的價格賠償;

  12、下班前不關燈,不關煤氣,或不關抽油煙機,究其責任人責任,罰款10元/次;

  13、衛生檢查不合格者,罰款5元/次;

  14、菜內發現發絲,鐵屑或其他廚房用品,追究負責人責任,如查不出,配菜員,炒菜者和傳菜員平攤此菜的賠償金;

  15、熱菜出菜時不加任何修飾的,打盒者罰款5元/次;

  16、丟失工具者,按工具價格賠償;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顆粒未盡的菜,究其炒菜人員的責任,落實后于以懲罰,如因菜品質量問題,炒菜人員按菜譜價格賠償;視情節,酌情處理。

  二、獎勵制度

  1、提出對廚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切實有效者,獎勵10元/次;

  2、創作出新菜品,并給酒店帶來良好效益者,獎勵50元/次;

  3、連續一個月,衛生檢查全優者,獎勵20元;

  4、及時發現隱患(例如下班前發現煤氣閥門沒關),避免危險發生者,獎勵20元。

  5、酒店員工獎罰的規章制度

  一、獎勵制度

  1、工作積極,團結同事。

  2、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為其贈送禮品。

  3、工作能力優秀,不遲到,不早退,無曠工。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無破損、無丟失。

  6、從酒店的利益出發,為酒店的'發展,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季度、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表彰和現金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以下條款按次進行現金處罰

  1、浪費公物,視情節輕微的。

  2、對客人指手劃腳,品頭論足。

  3、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辨。

  4、與客人爭吵,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6、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7、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隨意撥打電話。

  8、當值時擅離工作崗位,閑逛,干私人事情。

  9、隨意進出廚房、餐廳,到廚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經請假,隨意曠工。

  11、上班時間隨意吸煙,擅離工作崗位,無故遲到、早退。

  12、當班時吃東西、看電視,用酒店電話辦理私人事情。

員工獎罰制度14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應服從上司安排,認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盡量自己將問題圓滿解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11、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隨意在沙發、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時間員工應佩戴工作牌。

  2、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盤頭,保證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襪。

  6、手指應無煙熏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公司衛生:

  1、保潔人員應當在營業之前打掃一次,在工作期間應保證營業區的衛生良好,但不得影響到其他員工工作,不可妨礙到客人。

  五、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六、酒店財產:

  1、員工應清楚自己工作時所需器具的擺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

  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

  安部門處理。

  七、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員工作息時間表》及管理人員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領導允許。

  2、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必須簽到。

  3、嚴禁替他人簽到,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4、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征得部門經理認可,事畢后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工作牌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經理批準后補發新卡,辦理所需費用由遺失工作牌的員工本人承擔。

  6、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職。

  八、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九、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并了解正確使用滅火

  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2、發現火災時,情節較小時,盡快用滅火器處理,情節嚴重時,撥打119。

  十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2、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里。

  3、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臟毯、臟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4、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6、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松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十二、獎罰條例

  為了實現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的高度統一,所有員工應遵守《員工日常行為準則》,在此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會取用一定的資金作為員工的獎金,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月末、季末、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失職的種類,紀律處分: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扣工資、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凡第三次發生甲類失職予以50元的經濟處罰,以后發現一次甲類失職扣除50元,超過五次將不能進行優秀員工評比,六次公司可將該員工辭退;

  3、凡第一次發生乙類失職時予以100—500元的經濟處罰,第二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500—1000元的處分,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相關人員得酌情負責,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被辭退。

  4、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在沙發、座椅上坐躺。違反一次罰款30元。

  5、一經被公司辭退的職員,該月工資將被扣除40%。

  附:失職類型

  甲類失職:

  1、上班遲到,早退,上班不簽到或唆使別人為自己簽到和替別人簽到;

  2、儀表不整潔:A男士留長發,女士不盤發;B手臟;C站立姿勢不正;

  D手插口袋;E衣袖、褲腳卷起;F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3、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或在酒店其它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做不雅的習慣動作,聚眾討論個人事情;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閑蕩,上班時間做私事,看書報和雜志、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5、損壞工作服,將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下班時未將自己工作用品歸位,未關閉電腦、音響、打印機、照明、空調、飲水機等電器電源。

  6、培訓課曠課,不參加單位舉行的集體活動。

  7、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8、不按規定做事,對公司造成一定損失的。

  9、違反《員工日常行為準則》、《辦公人員行為準則》規定情節較輕的。

  乙類失職:

  1、曠工。

  2、營業區、服務生個人、餐具的衛生不合格,影響客人心情的。

  3、上班時間打瞌睡;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4、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5、未經允許在酒店內喝酒,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煙。

  6、在酒店內亂丟東西,故意損壞消防設備,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私自拿公司財產。

  7、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涂改工卡,擅自配置酒店范圍內任何鑰匙,遺失、復制、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8、不遵守消防規定,因對火源、電路、水管未處理妥當,而出現事故的,隱瞞事故,違反安全規定的。

  9、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拒絕執行管理人員的合法的命令,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的。

  10、超過工作范圍與客人過分親近;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作不道德交易。

  11、泄露酒店機密情況;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12、工作表現差或工作效能差。

  13、違反《員工日常行為準則》、《辦公人員行為準則》規定情節嚴重的。

  14、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員工獎罰制度15

  1、規則名詞:

  2、適用范圍:全體從業人員

  3、定義

  3.1獎勵:是對員工工作成績、表現及高尚行為的表彰。獎勵分為:

  (1)書面表揚

  (2)授予獎品

  (3)授予獎金

  (4)授予榮譽稱號

  (5)專項獎勵

  (6)晉級

  以上方式能夠同時獲得。

  3.2懲罰:公司為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對違紀員工進行必須的處罰。依據程度的輕重分為批評勸告、書面批評勸告、警告處分、記過處分、降級處分、解除合同。

  3.3考核工資:依據《員工考核辦法》規定,員工崗位工資的50%為考核工資。

  4、職責

  4.1人力資源部

  4.1.1負責《員工獎懲制度》的制訂與修編。

  4.1.2根據黨群辦對中層領導的考核,依據《員工獎懲制度》,執行對中層領導干部的考核結果。

  4.1.3負責監督、指導、督促各單位、各系統嚴格執行《員工獎懲制度》,保證制度的有效運行。

  4.2公司辦公室根據《員工獎懲制度》,負責對中層領導干部考核并提出獎懲意見。

  4.3品質管理部

  4.3.1根據《員工獎懲制度》,負責制定與產品質量管理相關的獎懲制度,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獎勵或違規違紀情景,按《質量獎懲制度》處理。

  4.3.2負責質量獎懲制度的執行,督促各單位對制度的落實,行使對質量的`獎懲職權。

  4.4各單位負責部門員工的獎懲申請,按要求進行審批。

  5、控制要求

  5.1獎勵

  5.1.1員工貼合下列行為之一者,經審查后給予獎勵:

  (1)在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節能降耗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2)在生產、新品研究、產品設計、工藝技術、設備管理、提高效率、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有發明或改善,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成績顯著;

  (3)在改善企業經營管理,完善管理體制,市場開拓和維護,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

  (4)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

  (5)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持正常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治安,有顯著功績;

  (6)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7)一貫忠于職守,進取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

  (8)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創意,進取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提議,經公司采納,取得明顯經濟效益;

  (9)維護公司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

  (10)敢于制止、揭發各種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1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

  (12)樂于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

  (13)兢兢業業,勤勤懇懇,踏實工作,在本職崗位做出表率作用;

  (14)忍受較差工作環境、認真工作,為企業貢獻的人員;

  (15)公司認為應當表彰的其他行為。

  5.1.2團體表彰

  屬于以下各款之一時,經審查后隨時給予團體表彰:

  (1)團體工作成績優秀、成為其他團體模范的;

  (2)在自然災害或事故發生時,全體成員齊心協力采取妥善措施,使工作免受影響或減少損失;

  (3)有其他模范行為或功勞,公司認為值得表彰時。

  5.1.3表彰的程序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主管部門審核,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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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獎罰制度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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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的獎罰制度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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