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員工獎罰制度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獎罰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員工獎罰制度1
一、獎懲制度:
1、不帶工作帽進操作間,罰款1元/次;
2、在工作間內吸煙,喝酒者,罰款2元/次;
3、在操作間打罵,嬉戲,罰款20元/次;
4、浪費原材料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致開除;
5、不愛惜廚房工具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至開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時間,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訴,跑單者,罰款10元/次;
7、因個人原因。沒有在事發前寫入采購單,造成原料沒有,不能出菜者,罰款5元/次(市場缺貨的情況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鬧,造成鄰居投訴者,罰款10元/次,超過兩次開除宿舍,自行解決住宿;
9、劃菜員不向傳菜員報菜名,桌號,罰款5元/次;
10、劃菜員報錯桌號或傳菜員報錯桌號,造成本店損失的,按菜譜價格賠償;
11、不經經理允許,擅自改菜單者,按菜譜上此菜的價格賠償;
12、下班前不關燈,不關煤氣,或不關抽油煙機,究其責任人責任,罰款10元/次;
13、衛生檢查不合格者,罰款5元/次;
14、菜內發現發絲,鐵屑或其他廚房用品,追究負責人責任,如查不出,配菜員,炒菜者和傳菜員平攤此菜的`賠償金;
15、熱菜出菜時不加任何修飾的,打盒者罰款5元/次;
16、丟失工具者,按工具價格賠償;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顆粒未盡的菜,究其炒菜人員的責任,落實后于以懲罰,如因菜品質量問題,炒菜人員按菜譜價格賠償;視情節,酌情處理。
二、獎勵制度
1、提出對廚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切實有效者,獎勵10元/次;
2、創作出新菜品,并給酒店帶來良好效益者,獎勵50元/次;
3、連續一個月,衛生檢查全優者,獎勵20元;
4、及時發現隱患(例如下班前發現煤氣閥門沒關),避免危險發生者,獎勵20元。
5、酒店員工獎罰的規章制度
一、獎勵制度
1、工作積極,團結同事。
2、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為其贈送禮品。
3、工作能力優秀,不遲到,不早退,無曠工。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無破損、無丟失。
6、從酒店的利益出發,為酒店的發展,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季度、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表彰和現金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以下條款按次進行現金處罰
1、浪費公物,視情節輕微的。
2、對客人指手劃腳,品頭論足。
3、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辨。
4、與客人爭吵,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6、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7、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隨意撥打電話。
8、當值時擅離工作崗位,閑逛,干私人事情。
9、隨意進出廚房、餐廳,到廚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經請假,隨意曠工。
11、上班時間隨意吸煙,擅離工作崗位,無故遲到、早退。
12、當班時吃東西、看電視,用酒店電話辦理私人事情。
員工獎罰制度2
為引導員工積極向上,嚴明勞動紀律,維護食堂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獎優罰劣,促進經營管理工作的開展,制定本條例。
第一章獎勵
第一條獎勵的種類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二條精神獎勵包括:表揚、通報表揚、通令嘉獎;
第三條物質獎勵包括:發放獎金、晉升工資;
第四條在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表揚并發給50元以上100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端正、服務質量高,當月受到客戶書面表揚累計達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級交辦的重要工作事項,效果突出,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好評的;
(3)拾金不昧,及時設法將物品歸還失主,金額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
(4)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及時制止各種不良現象和違紀行為,影響突出的;
(5)維護公司及食堂利益,及時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經濟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團結互助、關心他人和集體,當月為員工食堂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執行公司及食堂各項規章制度,6個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病事假和違章處罰記錄;
(8)帶病(病情經醫生證明應該休息的)堅持工作,1個月內累計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點不計報酬、不要補休,當水累計達3個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積極舉報違紀違法案件,經部門經理室核查,情況屬實的;
(11)完成任務好,當月受到公司領導表揚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現突出,在部門進行的評選活動中,被評定為部門優秀員工的;
(13)其他類似于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表揚并發給100元以上200元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好,服務優良、當月受到食堂書面表揚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時獎物品上繳并幫助查找失主,金額在3000元以上;
(3)見義勇為,及時制止違法犯罪和各種破壞活動,抓獲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為食堂及餐飲部著想,為食堂及餐飲部排憂解難或使客戶避免人身損害及經濟損失,受到客戶表揚的;
(5)當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時檢查發現并排除設備故障或消防隱患,避免食堂遭受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擴大食堂影響、宣傳食堂形象、創造社會效益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為食堂及餐飲部贏得榮譽的;
(8)自覺維護食堂及餐飲部利益,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以及降低經營管理成本方面作出優異成績,得到領導和員工一致好評的;
(9)愛護公物,在設備維護保養、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
(10)一貫工作表現突出,全年被評為區域優秀員工達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終考核中,考核等級為優秀的;
(12)其他類似于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給予通令嘉獎并考慮申請晉升工資;
(1)在年終優秀員工評比中被評選為食堂優秀員工的;
(2)在食堂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中,作優異成績,受到食堂或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的';
(3)維護食堂利益,使食堂避免直接經濟損失,成績突出的;
(4)見義勇為,積極同損害食堂利益和客戶安全的行為作斗爭,作出突出貢獻受到公安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通報表揚的;
(5)拾金不昧,及時、主動地將物品上繳部門或歸還失主,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書面表揚10次以上,事跡突出的;
(7)其他類似于上述情形,應予獎勵的。
第二章處罰
第八條處罰種類:分為口頭警告、罰款、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辭退;
第九條違反公司及食堂規章制度情節較輕,夠不上行政處分的,處以罰款。罰款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條給予行政處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時處以罰款,當月發生違章違紀行為2次及其以上的給予加倍處罰或從重處分;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首次處以口頭警告,2次及以上處以書面警告及罰款:
(1)不按規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員工證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規定著裝的;
(3)儀容不整、不修邊幅、衣冠不整潔的;
(4)談吐和舉止粗魯的;
(5)缺少食堂職業意識遇到上級領導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講禮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禮貌用語的;
(7)當班時走路姿勢不正或與他人搭肩牽手而行的;
(8)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含3次)以上或曠工一天以內的;
(9)當月上下班不按規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別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電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間的;
(12)穿工作制服離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員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隨身帶包進店離店、不主動地向保安展示包內攜帶物品的;
(15)當班時擅離崗位的;
(16)當班時用食堂聯系私人事務或接聽私人電話時間超過5分鐘的;
(17)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的;
(18)參加會議無故遲到的;
(19)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的;
(20)攀越圍墻、欄桿、門窗的;
(21)在更衣柜內存放食堂用品的;
(22)下班不離開食堂,無故在食堂逗留的;(23)本部員工在營業場所消費、娛樂的;
(24)在工作崗位大聲喧嘩或聊天的;
(25)當班時間收看電視或收聽收錄機或看與工作業務無關書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情節較輕的;
(27)工作粗心,出現輕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頭投訴的;
(28)管理人員、督導不力,產生工作事故,負有領導連帶責任的;
(29)管理人員有侮辱、體罰員工行為,遭到投訴的;
(30)其他類似于上述情形,應予處罰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并處以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并罰款:
(1)當月遲到、早退累計5次(含5次)以上或曠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偽造病假單,騙取病假或編造理由,騙取其他假期的;
(3)請假超過規定時間一天以上的;
(4)損壞公物和客人物品,價值在500元以內的;
(5)對客戶不禮貌,與客戶爭辯的;
(6)拾遺不報,金額在500元以內的;
(7)服務質量差,業務技能不熟練,未能及時為客人提供滿意服務,遭到客人投訴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的;
(9)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行上級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11)違反操作規程,給食堂造成損失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給食堂成損失的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羞辱他人,影響團結的;(14)侮辱、謾罵、恐嚇他人,影響惡劣的;
(15)當班時擅自離崗,給工作帶來影響的;
(16)攜帶食堂物品離店的;
(17)上班時睡覺的;
(18)發現危害食堂及餐飲部和客人的行為不及時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時向有關人員和部門報告的;
(19)使用食堂電腦玩游戲的;
(20)下班或離崗,不鎖門或忘記關閉電源、水龍頭開關的;
(21)鋪張浪費,不節約水、電給食堂帶來損失的;
(22)在食堂工作和生活區域亂寫亂畫的;
(23)損壞食堂及餐飲部聲譽和形象,情節較輕的;
(24)違章違紀不接受教育或處罰的;
(25)參加會議無故缺席的;
(26)其他類似于上述情節應予處罰的;
第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并罰款:
(1)在營業場所吵鬧,擾亂食堂秩序的;
(2)涂改、偽造單據和證明的;
(3)工作粗心,出現工作或服務質量的事故的;
(4)對檢舉違章紀行為的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5)拾遺不報金額在1000元以內的;
(6)工作中與客戶爭吵,造成不良影響的;
(7)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8)勞動紀律松散,當月被口頭警告2次(含2次)以上的;
(9)玩忽職守,導致發生責任事故的;
(10)不按規定收發,登記保密文件的;
(11)工作消極怠工,當月工作失誤或完不成工作任務2次(含2次)以上的;
(12)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損壞,損失金額在1500元以上的;
(13)遇到壞人壞事或他人求助時,有意躲避的;
(14)發現損害食堂及餐飲部利益的行為不制止,不報告的;
(15)違反消防規定,導致出現責任事故,情節較輕的;
(16)丟失工作制服或員工飯卡或更衣柜鑰匙,隱瞞不報的;
(17)背后對領導和同事不負責任的亂發議論,列中生有,進行人身攻擊的;
(18)造謠生事,寫匿名信,誣蔑陷害他人的;
(19)工作中弄虛作假,欺騙組織和同事的;
(20)其他類似上述情形,應予處罰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辭退:
(1)工作嚴重失誤,給食堂及餐飲部和客人帶來損失的;
(2)工作中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損壞,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
(3)工作中違反治安規定和工作失職,導致食堂及餐飲部財產或客人財物被盜,損失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4)工作中違反消防規定或工作失職,未能及時發現或排除消防患,使食堂發生火警,成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
(5)參與或變相賭博,被公安機關處罰的;
(6)在食堂打架、斗毆的;
(7)觀看或傳播淫穢書籍、錄像的;
(8)酗酒、吸毒的;
(9)經常違反勞動紀律,屢教不改的;
(10)借工作之便,損公肥私、中飽私囊的;
(11)蓄意破壞公物或客人物品的;
(12)惡語傷人、侮辱謾罵或毆打客人與同事的;
(13)拒不服從工作分配,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14)工作嚴重失職,造成不良影響的;
(15)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的;
(16)年終考核為不稱職的;
(17)當月曠工3天(含3天)以上的;
(18)當月遲到、早退累計達8次(含8次)以上的;
(19)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給食堂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嚴重損害食堂聲譽的;
(20)違反計劃生育規定,超計劃生育或無計劃生育的;
(21)品質惡劣、道德敗壞,造成不良影響的;
(22)其他嚴重違紀行為,應予辭退的。
第三章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食堂的獎勵和處罰工作由部門經理具體組織實施,經理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和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掌握政策并及時收集員工的反映,不斷改進和提高執法水平;
第十六條各區域可以根據食堂獎罰條例確定的獎罰標準和原則,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區域獎罰條例或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對員工給予通令嘉獎以上獎勵或通報批評以上處分,需由人事部調查核實,再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十八條對員工給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獎勵或罰款的,由員工所在區域報部門經理,經核查,再報行政辦公室,由行政辦公室下發獎罰單;
第十九條各區域根據所在部門獎罰條例對員工進行獎罰,獎勵或處罰金額在50元以下,由區域自行決定,報行政辦公室備案;50元以上報由行政辦公室核準,下發獎罰單。
備注:以上罰款統一公司財務室在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作為部門活動經費,留作為獎勵員工的獎金和員工活動用;
第四章申訴和申訴的受理
第二十條獎勵或處罰,如果與事實不符,員工可以向行政部申訴,申訴可以以書面形式進行,有關具體事項請按照《金果灣食堂員工獎罰條例》。
員工獎罰制度3
1、目的: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保障公司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使企業的經營體系在穩定有序的環境中得到高速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一條獎勵分類:
a、經濟獎勵;b、行政獎勵;c、公司特別貢獻獎。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一定的行政獎勵或發放相關紀念品。
(1)工作努力,業務嫻熟,能完成交辦的重大或特殊任務者;
(3)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4)對公司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5)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重大貢獻者;
(6)通過自身努力,避免了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
(7)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并減少公司損失者;
第二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10元起)
(1)全年能超額(10%――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具體請細看《公司各個部門員工超產獎細則》。
(2)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者;獎勵30元。當月執行。
(3)全年行政獎勵累計達到3次或3次以上者;獎勵元―年終執行。
(4)各個部門衛生檢查在一個月連續3次或3次以上被評為優者。獎勵20元。當月執行
(5)全年累計獲記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懲戒處理者;獎勵元―執行。
(6)連續3年年終考核列為優等者;獎勵元年終執行益者,獎勵50元。
(7)每個月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者,獎勵50元。
第三條公司特別貢獻獎。
(1)個人對公司的合理化建議,在實際應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創造重大經濟效效益者。獎勵元―年終執行。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四條員工處罰制度
一、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一、重量級處罰: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辭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減薪100元。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二、一般性處罰:
1、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5、在公司內喧嘩、擾亂秩序、吵架、不服糾正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6、連續3次不參加公司重要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7、連續曠工2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8、對各級領導態度傲慢,言語粗暴;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三、輕微處罰: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30元―100元。
2、教育培訓無故缺席;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3、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4、浪費公司財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300元。
5、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離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
6、服裝儀容經常不整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200元。
7、多次發生遲到早退現象,不按規定請假、銷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8、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簽到。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員工獎罰制度4
一、制定目標
1.明確目的:制定員工獎罰制度的目的是激勵員工積極工作,提高工作,增強團隊合作,實現公司長期發展目標。
2.確定關鍵指標:根據公司業務需要,確定與直接相關的關鍵指標,如銷售額、生產效率、客戶滿意度等。
二、設定獎罰標準
1.明確獎勵標準:制定獎勵標準時,應該明確具體的績效要求和獎勵范圍,例如超額完成銷售目標、提高生產效率等。
2.確定懲罰標準:明確違規行為或績效低下的懲罰標準,例如遲到早退、工作質量不合格等。
三、建立公正公平的評估體系
1.明確評估方法:根據關鍵指標和績效要求,確定評估方法,可以采用定期考核、360度評估等方式。
2.確保公正公平:評估過程中要確保評估者公正客觀,避免主觀偏見和人際關系干擾,可以考慮由多位評估者參與評估,確保公正公平。
四、激勵員工積極性
1.獎勵方式多樣化:獎勵不僅可以是物質獎勵,也可以是榮譽獎勵、晉升機會等,多樣化的獎勵方式可以更好地激勵員工。
2.及時獎勵表揚:對于出色表現的'員工,要及時給予表揚和獎勵,以增強員工的自豪感和歸屬感。
3.建立激勵機制:建立激勵機制,如年度優秀員工評選、優秀團隊獎勵等,可以更好地激勵員工,推動團隊合作。
五、保持員工士氣
1.關注員工福利:除了獎勵制度,還應關注員工的福利待遇,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福利待遇,以增強員工的滿意度和忠誠度。
2.定期溝通反饋:定期與員工進行溝通和反饋,了解員工的需求和問題,并及時解決,以保持良好的溝通交流和員工士氣。
3.培養員工發展機會:為員工提供培訓和發展機會,讓員工感受到公司對其成長的關注和支持,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認同感。
制定員工獎罰制度是激勵員工、提高績效的重要手段。在制定過程中,需要明確目標,設定獎罰標準,建立公正公平的評估體系,激勵員工積極性并保持員工士氣。同時,關注員工福利,定期溝通反饋,并提供培養發展機會,可以全面提升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團隊合作能力,為公司的長期發展做出貢獻。
員工獎罰制度5
一、目地
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
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懲:更好地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是公司各項規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是公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是全員積極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范圍
行為規范類:適用于本公司、特殊崗位可以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懲:約束全員行為)
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經營效益類: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業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員工獎罰制度6
一、獎勵
1、提供對店鋪有益的建議;
2、提供正確的偷盜信息,使店鋪免遭損失,可獲得一定金額的獎勵;
3、始終保持服務標準,維護店鋪良好的形象;
4、敢于反映違反店鋪制度的現象,并以身作則,維護店鋪形象;
5、獎勵由店鋪每月組織評選1名表現優秀者,報送市場部賬務審核,獎勵從店鋪公積金中抽取。
二、處分類別
(一)、以下行為為甲類過失
1、上、下班不考勤或簽到;
2、不修飾儀表;
3、在賣場工作時沒有按標準穿工作服;
4、未按要求佩帶工作證或工牌;
5、無故遲到或早退;
6、擅離工作崗位;
7、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
8、非緊急情況下使用店鋪電話辦理私人事務;
9、店堂內沒有執行站立服務標準,站立時靠貨架或其他不規范的動作;
10、服務態度欠佳,缺乏主動性,責任心;
11、違反安全守則或店鋪日常紀律(未造成損失者)。
(二)、以下行為為乙類過失
1、未通過店鋪服務基本技能考核;
2、代人或委托他人考勤或簽到;
3、當班時睡覺;
4、粗言穢語;
5、對上級、同事不禮貌,不服從主管或上級的工作分配;
6、任何對顧客不禮貌的行為;
7、嬉鬧及聚眾聊天;
8、在賣場上,倉庫內飲食、吃零食(店鋪指定的`位置除外);
9、故意損耗、損壞店鋪設備或其他財產,損壞顧客的財物;
10、發表虛假或誹謗之言論,影響店鋪、顧客或其他員工的聲譽;
11、未經主管批準私自裝、換鎖和配鑰匙;
12、拾遺不報;
13、因個人行為影響店鋪正常營運和店鋪形象;
14、在賣場、倉庫內長時間會客影響自己和同事工作,勸告一次不聽者。
(三)以下行為為丙類過失
1、入職后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相關信息資料;
2、入職提供虛假信息及證件;
3、入職1個月內不與店鋪簽訂勞動合同;
4、1個月內連續曠工2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5天;
5、毆打他人或相互毆斗;
6、當班時喝酒;
7、向顧客索取金錢或其他報酬;
8、偽造單據、文件、意圖行騙;
9、任何盜竊行為;
10、提供假資料或報告而使店鋪造成重大損失;
11、賭博或圍觀賭博;
12、未經批準,私自兼職;
13、向外透露店鋪的營業和操作狀況、銷售報表、店鋪資料、文件等商業機密;
14、利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15、濫用店鋪折扣或利用折扣作弊;
16、收銀員、店長不按規定存款并有挪用貨款的行為;
17、在店鋪售賣、寄賣非店輔產品或同類產品;
18、收銀員利用職務之便,自己或幫助其他人員用信用卡套取收銀臺現金;
19、收銀員未按收銀程序操作而造成帳務混亂;
20、店長未按失貨賠償程序而造成帳務混亂;
21、未按安全守則操作而引起店鋪失竊、失火;
22、攜帶或收藏一切禁品(如槍械、毒品、利器、贓物、淫穢刊物等);
23、未按店鋪業務規范操作流程而危及其他員工或顧客的人身及財產損失;
24、觸犯國家任何刑事法律。
為達到和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和優質的服務,員工必須認真服從和履行管理制度及店鋪臨時頒發的各種規定。如行為不檢,將視情節輕重,依據下列規則,予以紀律處分:
①口頭警告:對于犯甲類過失者罰款5元,并填寫《店鋪員工違紀處罰單》交由員工確認、店鋪負責人簽字后留檔,處罰款列入店鋪公積金中;
②書面警告:三次觸犯甲類過失或初次初犯乙類過失罰款10元,操作流程同上;
③辭退:書面警告兩次者,一律罰款50元,累計3次者作“辭退”處理;凡是觸犯丙類過失,店鋪將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并不承擔相關責任,發放《交接通知單》在規定時間內辦好工作交接手續。
三、員工上訴
員工對店鋪主管的處分不服,可于警告書發出七天內,以書面形式向上級主管申請申訴,將視情節需要,由上級主管進行核實后裁決。所有獎勵及處罰均由主管店鋪的負責人簽發并留檔。
員工獎罰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根據國家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深圳市政府有關的勞動法規和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2條(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第二章責任與權限
第3條(責任與權限)
3-1對在公司生產經營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物質獎勵;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2此規則的解釋權歸行政及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運營程序
第4條(獎勵)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獎金獎勵。
4-1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拓展銷售渠道,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或發明創造取得顯著成績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通過技術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4-3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的。
4-4為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于向破壞行為作斗爭,有顯著功績的。
4-5因其它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榮譽稱號和獎金分為以下三等:
等級獎金額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對有特殊貢獻的'集體也可以采用集體獎勵的辦法。例如采用集體記功的形式予以獎勵
4-7有特殊貢獻的也可在給獎金的同時輔之以晉級獎勵。
4-8獎勵人員由所在部門申報書面材料,對可以直接計算出經濟效益的,給予榮譽稱號和獎金,提獎額應與創造的效益額掛鉤,各部門申報的材料交人事部核準,由人事部提出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第5條(處罰)
對有違紀行為的員工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第6條(處罰細則)
6-1工作責任心不強或違反生產技術操作規程,造成產品降級、報廢、返工或設備損壞事故的,視其一次造成損失的嚴重程度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一次損失金額較小但一個月內多次發生的可以合并計算)。
直接損失價值處分種類
100元-500元書面警告
500元-1000元書面嚴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2工作嚴重失職或違章辦事,在公司物資供應、產品銷售活動中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視其在事故中所應承擔責任的大小,責令其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并根據其損失金額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
損失金額處分種類
100元-1000元書面警告
1000元-20xx元書面嚴重警告
20xx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3不服從公司的正常工作調動,公司下達調動通知后過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崗的予以書面嚴重警告。書面嚴重警告后無悔改表現三天內仍不到崗的予以辭退。
6-4員工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級以上人員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1)不按規定佩戴勞動安全防護用品者,罰款50元。
2)在上班時間睡覺者,罰款50元。
3)上班時間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報刊、雜志、影碟者,罰款50元。
4)在非吸煙區內吸煙者,罰款50元。
第7條(處分)
違紀人員由所在部門(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門)向人事部申報書面材料提出意見,經人事部研究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8條員工受獎勵或處分的有關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裝入員工人事檔案,作為考核員工的依據。
員工獎罰制度8
1、明確公司薪酬戰略定位:將人員隊伍的薪酬收入控制在市場中上水平,保證公司現有人員隊伍的穩定,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并且形成一定的外部吸引力。
2、調整薪酬掛鉤原則,建立基于崗位價值、人力資源價值、工作業績的價值分配體系,使員工收入水平向崗位價值、人員素質、工作貢獻方向傾斜。
3、建立職位等級制度,開辟員工橫向發展跑道,滿足在職位晉升機會不足的情況下員工個體發展的需求。
4、調整薪酬體系中固定收入與浮動收入的'比例,在設計上保證員工收入水平較大漲幅,但增加員工浮動收入的比例,增強薪酬的激勵效應,促進公司薪酬制度與市場接軌。
5、引入多元化的“激勵模式,充分利用薪酬杠桿調節,充分調動員工潛能與工作熱情。
6、完善公司福利制度,調整福利制度的靈活性,建立在適度集中的基礎上自助式福利體系,滿足員工多元化的需要,將福利制度引導到增強員工歸屬感和忠誠度、促進其個人成長的道路上來。
7、依據企業組織變革、中期經營效益以及市場薪資行情的變化等因素適時對薪酬體系進行調整,保持薪酬體系的動態漲跌,促使公司薪酬制度逐步實現市場化、企業化。
員工獎罰制度9
為進一步提高酒店員工素質,規范工作行為,激勵員工積極性,特制訂此制度。
一,獎勵制度
1、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統一為其提供禮物或活動如統一就餐。
2、 業務技能優秀,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無曠工。
3、 工作積極,團結同事,任勞任怨。
4、 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 所在區域樓層衛生,連續合格數周。
6、 從公司利益出發,為酒店發展出謀劃策,有貢獻,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照月、季、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一下規定,每次處罰二十元。
1、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內,(三十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月累計曠工3次無全勤)。
2、在工作時間、玩手機、閑聊、嬉戲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浪費公物,視情節處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對客人指手畫腳,品頭論足,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規定,不標準服務,違規操作。
(二)、違反一下規定按次罰款五十元。
1、不服從管理與分配工作。(多次給予開除)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3、隨意進入廚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飲料。
6、上下班拒絕酒店管理人員或授權人員的檢查。
7、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
8、當班時擅自離崗,閑逛,干私人事情。
9、不請假,隨意曠工。
(三)、違反一下條款給予辭退或開除,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原價賠償,觸碰刑法的提交司法機關。
1、偷盜同事財務或公有財物。
2、對上司或同事實施暴力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動。
3、蓄意破壞酒店或他人財務。
4、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指揮、無理取鬧影響工作秩序。
5、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工具設備浪費原材料,趙成經濟損失較大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較大的。
7、包庇員工,對員工所犯錯誤視而不見,屢教不改的。
8、道德敗壞,向客人索取小費或物品,與客人吵架的。
9、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三天的
10觸動刑法,造成影響的,移交司法機關。 以上獎罰項目均由總經理主持并進行落實。 酒店員工考核獎罰制度6
(一)處罰種類分為:
1、行政處罰:告誡、警告、辭退。
2、經濟處罰:各類行政處罰附帶相應的經濟處罰。
①告誡:罰款 5~50元;
②警告:罰款 100~200元;
③辭退:只發放按出勤日計算的基本工資;
(二)獎勵種類分為:
1、行政獎勵:通報表揚、嘉獎、晉級。
2、經濟獎勵:各類行政獎勵附帶相應的經濟獎勵。
①通報表揚:獎金 50~100元;
②嘉獎:獎金 150~300元;
③晉級:原有崗位工資晉升一級(并不代表職位變動);
二、實施細則
(一)處罰細則:
告誡過失
1) 由于工作失誤或不慎,引起客人投訴的;
2) 工作推諉、懈怠,工作被動導致服務工作受影響;
3) 在服務中漫不經心;
4) 沒有正當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職工作的;
5) 工作時飲酒或睡覺;
6) 為個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經許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來人員的;
8) 個人的'儀容儀表沒有達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員工宿舍規定;
10) 不遵守酒店著裝規定;
11) 上下班不按時簽到;
12) 無故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內的;
13) 工作時在工作地點以外地區游逛;
14) 違反酒店制度規定;
15) 擅自在公共場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擾他人的行為;
16) 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17) 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及其它不衛生習慣;
18) 不維護工作區域,員工宿舍,更衣室等地點的衛生;
19) 未經許可進入非公共區域(如:廚房、餐廳等); 20)報告工作時不誠實;
21) 隨意使用酒店客人設施;
22) 工作時干私活;
23) 管理干部所管轄的直接下屬一個月內合計3次以上告誡過失的;
24) 管理干部發現員工過失不予糾正或隱瞞不報的;
25)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屬有重大違紀現象的; 警告過失
1) 由于違規操作或不慎造成財產輕度損失或客人投訴;
2) 未經許可隨意使用酒店電腦,國際/國內直撥電話或其它設備造成公司損失的;
3) 未經酒店或客人許可進入賓客房間;
4) 未經許可,擅自或帶外來人員在客房內過夜的或使用酒店設施設備。(需同時繳納等額的房款);
5) 未經許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丟失酒店樓層房卡或工作間鑰匙;
7) 未遵守酒店經營程序,導致酒店,客人或員工損失;
8) 浪費酒店財物,如紙張,易耗品等;
9) 制造或傳播有損酒店、客人或員工的閑言碎語;
10) 未經管理人員許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關人員而無故缺勤一天,未對工作造成較大影響的;
12) 違反或拒絕接受酒店領班以上領導的決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 不參加酒店有關部門規定的活動;
14) 違反國家或酒店防火規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5) 為其他員工簽到;
16) 拿取酒店或客人的財務,尚不構成盜竊的; 辭退過失
1) 同客人吵架或當客人的面爭吵;
2) 對客人粗魯或頂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費;
4) 為個人目的向客人兜售物品;
5) 欺騙或騷擾客人;
6) 未經許可復制酒店鑰匙;
7) 未經酒店許可受雇其它公司或從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酒店管理人員的情況下,無故缺勤連續兩天或本月累計兩日;
9) 故意不向酒店報告自己的傳染性疾病;
10) 拾遺不交,據為已有,情節較嚴重,如現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進行個人交易,從而與飯店利益發生沖突;
12) 在酒店質量監測活動中有弄虛作假等欺詐行為或知情不報、管理不善;
13) 偷竊行為;
14) 騷擾、欺辱,危害酒店客人或員工;
15) 斗毆或慫恿打架斗毆;
16) 從事任何違法活動,如賭博等;
17) 違反國家其它法令;
18) 由于失職,造成酒店較大損失或賓客投訴的。
備 注:
1、在告誡處分有效期內,重犯類似錯誤將給予警告處分;
2、在警告處分有效期內,再犯任何錯誤將同時給予留店察看處分,崗位工資下調一級;
3、留店察看期間,有違紀現象的酒店將對其進行辭退處理;
4、處分的有效期:告誡1個月,警告3 個月,留店察看6個月。 (二)獎勵細則:
通報表揚
1) 由于優質服務而得到賓客表揚的;
2) 一慣工作表現好,得到領導認可的;
3) 拾金不昧;
4) 連續四個月沒有違紀現象的;
5) 積極參加部門文化和業務培訓,業務和文化考核達標并名列前三名的;
6) 服務技能優越,能夠帶領其他員工共同進步的;
7) 為維護社會公德和酒店秩序見義勇為的; 嘉 獎
1) 對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證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時發現苗頭或采取相關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發生的事故或損害酒店的事件的;
3) 見義勇為且為酒店挽回較大經濟損失的;
4)4個月內連續3次以上受到通報表揚的;
5) 其他表現優異或貢獻突出的;
晉 級
1) 發現事故苗頭或采取相應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為酒店挽回重大損失的;
2) 1年內連續多次以上受到表揚及嘉獎的;
3) 服務技能優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賓客多次表揚或事跡突出的;
員工獎罰制度10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注,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1
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1
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1
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1
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1
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1
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并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嚴重;
3、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4、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拒不執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貪污、盜竊、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曠工或從事其它兼職的;
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3、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的;
15、因行為不當,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的。
第十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實際損失情況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二條:公司領導職工發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形成后____日內陳述理由申辯,并以申辯后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員工獎罰制度11
一、目的:
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
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因個人原因給公司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或公司名譽造成嚴重影響的.,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無條件照價賠償,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3)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4)泄露公司機密;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5)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每月曠工達3天(含)以上;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8)在公司內從事不良活動。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9)造謠滋事。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2、一般性處罰:
(1)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300元。
(2)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3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員工大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3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3、輕微處罰: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未經許可擅自離崗;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2)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下載電影等占用公司網絡資源的;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3)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值日、值班的;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4)浪費公司財物(下班未關電腦、燈等);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5)未按時上交各項報表、無故不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或任務;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6)開會、培訓無故遲到、缺席;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7)無故不接聽電話或關機(8:00-23:00)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50元或取消當月話費補貼。
員工獎罰制度12
一、引言
在餐飲行業,員工的工作表現直接影響企業的經營業績和聲譽。因此,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獎罰制度對于激勵員工、提高服務質量至關重要。
二、餐飲員工獎罰制度的重要性
1.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獎罰制度可以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工作熱情和主動性。
2.激發員工工作潛力:適當的獎勵可以激發員工的工作潛力,使其充分發揮個人能力和才干。
3.提升服務質量:獎罰制度可以促使員工提升自身服務質量,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提高顧客滿意度。
三、餐飲員工獎罰制度的實施方法
1.設定明確的獎勵內容:獎勵內容應該與員工的工作表現相匹配,包括提升、表現出色、提高顧客滿意度等。
2.設定公平的獎勵標準:獎勵標準應該公平合理,避免對員工造成不公平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的不同職位和崗位要求進行差異化設置。
3.確定獎勵方式:獎勵方式可以包括物質獎勵(如獎金、禮品等)和非物質獎勵(如表彰、晉升等),根據員工的喜好和實際需求進行選擇。
4.建立透明公正的獎罰機制:建立透明公正的獎罰機制,確保員工能夠清晰了解獎罰的依據和流程,并能夠對自己的行為有所調整和改進。
5.及時有效的反饋機制:建立及時有效的反饋機制,及時向員工傳達獎勵和懲罰的結果,并對員工的表現給予及時的肯定和指導。
四、餐飲員工獎罰制度的管理與評估
1.獎罰制度的'管理:建立專門的獎罰制度管理部門或崗位,負責制度的實施、監督和評估,確保制度的有效運行。
2.獎罰制度的評估:定期對獎罰制度進行評估,根據員工的反饋和實際效果進行調整和改進,以確保制度的科學性和公正性。
五、結論
餐飲員工獎罰制度對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激發工作潛力、提升服務質量具有重要作用。通過設定明確的獎勵內容、公平的獎勵標準和獎勵方式,建立透明公正的獎罰機制,并進行及時有效的反饋,可以幫助餐飲企業建立健全的獎罰制度,提升員工的工作動力和服務質量,進而提升企業的經營業績和競爭力。
員工獎罰制度13
1、規則名詞:
2、適用范圍:全體從業人員
3、定義
3.1獎勵:是對員工工作成績、表現及高尚行為的表彰。獎勵分為:
(1)書面表揚
(2)授予獎品
(3)授予獎金
(4)授予榮譽稱號
(5)專項獎勵
(6)晉級
以上方式能夠同時獲得。
3.2懲罰:公司為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對違紀員工進行必須的處罰。依據程度的輕重分為批評勸告、書面批評勸告、警告處分、記過處分、降級處分、解除合同。
3.3考核工資:依據《員工考核辦法》規定,員工崗位工資的50%為考核工資。
4、職責
4.1人力資源部
4.1.1負責《員工獎懲制度》的制訂與修編。
4.1.2根據黨群辦對中層領導的考核,依據《員工獎懲制度》,執行對中層領導干部的考核結果。
4.1.3負責監督、指導、督促各單位、各系統嚴格執行《員工獎懲制度》,保證制度的有效運行。
4.2公司辦公室根據《員工獎懲制度》,負責對中層領導干部考核并提出獎懲意見。
4.3品質管理部
4.3.1根據《員工獎懲制度》,負責制定與產品質量管理相關的獎懲制度,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獎勵或違規違紀情景,按《質量獎懲制度》處理。
4.3.2負責質量獎懲制度的執行,督促各單位對制度的落實,行使對質量的獎懲職權。
4.4各單位負責部門員工的獎懲申請,按要求進行審批。
5、控制要求
5.1獎勵
5.1.1員工貼合下列行為之一者,經審查后給予獎勵:
(1)在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節能降耗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2)在生產、新品研究、產品設計、工藝技術、設備管理、提高效率、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有發明或改善,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成績顯著;
(3)在改善企業經營管理,完善管理體制,市場開拓和維護,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
(4)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
(5)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持正常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治安,有顯著功績;
(6)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7)一貫忠于職守,進取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
(8)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創意,進取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提議,經公司采納,取得明顯經濟效益;
(9)維護公司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
(10)敢于制止、揭發各種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1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
(12)樂于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
(13)兢兢業業,勤勤懇懇,踏實工作,在本職崗位做出表率作用;
(14)忍受較差工作環境、認真工作,為企業貢獻的人員;
(15)公司認為應當表彰的其他行為。
5.1.2團體表彰
屬于以下各款之一時,經審查后隨時給予團體表彰:
(1)團體工作成績優秀、成為其他團體模范的;
(2)在自然災害或事故發生時,全體成員齊心協力采取妥善措施,使工作免受影響或減少損失;
(3)有其他模范行為或功勞,公司認為值得表彰時。
5.1.3表彰的程序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主管部門審核,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員工獎罰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自營店面日常經營活動中事務處理的基準及流程,使其經營得以合理、有序的進行.并結合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自營店面的日常經營管理.
第三條事務范圍.日常經營管理的事務范圍如下:
1.店面員工的管理事務;
2.從入庫、盤點到銷售為止的一切與店面日常經營有關的事務;
3.因日常店面銷售而發生的與商品銷售相關的統計事務;
4.店面商品管理事務
第二章店面日常守則
第四條營業員工作職責.
1.為顧客提供優良的服務,努力完成公司銷售目標;
2.保持店面清潔,維持現場整齊;
3.主動出樣并及時更換樣品;
4.及時整理顧客弄亂的樣品,并保持造型美觀;
5.參與收貨進庫及驗貨;
6.整理倉庫,保持倉庫整齊整潔;
7.收集顧客資料及提供斷貨商品信息;
8.提供顧客咨詢服務及對商品需求之咨詢;
9.參與店內盤點工作;
10.根據公司要求進行賣場促銷的布置;
11.負責店內商品和店內物品的保管工作;
12.保持個人儀容儀表整潔,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13.參與商品宣傳資料的發放工作以及其他廣告宣傳工作;
14.每日制作日報表,及時向上級主管匯報日常銷售情況及重大事項;
15.切實完成店長交辦的事項;
16.遵守營業員守則.
第五條店長工作職責.
1.通過對店員的管理與監督,掌管專賣店的日常銷售活動;
2.以達成營業目標為最高責任,根據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制定落實到人、到日的月銷售計劃明細表并追蹤考核;
3.每日庫存報表制作,檢查店內暢銷產品貨源是否充足,并及時與項目經理協調溝通;
4.每日檢查核對營業員制作的日報表是否準確,并及時反饋給項目經理.
5.安排店員進出貨品,并核對進出貨品的準確性;
6.監督檢查價格牌的價格是否正確,價格牌填寫方式是否按照公司要求及當地物價局要求執行;
7.監督檢查商品陳列、廣告宣傳品、道具擺放是否按照要求執行,并及時糾正;
8.監督檢查店員口語、音樂播放是否按照公司要求執行;
9.準時完成公司要求的各類報表;
10.對店內各類單據的追蹤管理;
11.做好每日銷售記錄,填寫銷售周(月)報表,向直屬主管匯報工作要點,產品銷售動向,促銷活動效果,提出工作建議;
12.留意商圈內競爭品牌,競爭店銷售動向,及時向公司反饋;
13.監督做好每日現金盤點工作;
14.負責安排落實每月店內盤點工作;
15.對店內銷售情況進行分析,檢查每天上柜貨品是否充足,并據此向公司申請要貨,并做好每日補貨工作的追蹤;
16.監督檢查促銷贈品的.領用、發放和記錄工作;
17.做好每班的清點貨品工作,如有差異一定要有記錄,并及時上報,按公司制度賠償;
18.妥善處理售后服務.
第六條儀容守則
1.頭發:頭發必須保持整齊清潔.女營業員留長發者須將頭發束起來,不得披散,需使用發飾將頭發進行裝飾.
2.面部:女營業員上班時須化淡妝;口紅接近唇色,不可過于鮮艷.
3.指甲:修剪整齊干凈,可采用顏色鮮艷及前衛的指甲油;
4.首飾:營業員不得佩戴過于夸張的首飾.
5.服裝:營業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著統一服裝,正確佩戴工作牌,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潔;不得穿著高跟鞋.
6.站姿:營業員服務時必須保持站姿,站姿要端正,精神飽滿,面帶微笑,儀態自然大方.禁止抱胸、叉腰,不得倚靠貨架、墻壁.
第七條獎勵.獎勵方式分為通報表揚,發放獎金,獎品,晉升等.
以下行為者,公司將進行獎勵:
1.忠于職守,廉潔奉公,模范執行和遵守管理制度者.
2.努力工作,優質服務,多次獲顧客表揚者.
3.在服務過程中,創造優異成績,為企業贏得較高榮譽者.
4.品德高尚,拾金不昧者.
5.出勤滿,工作表現突出,超額完成任務者.
6.維護財經紀律,厲行節約,業績突出者.
7.以主人翁精神關心企業,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踐后有顯著成績者.
8.及時處理緊急突發事件,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第八條處罰.處罰條例分為警告,記過,罰款,留用察看,開除等.員工有以下過失的,初犯者進行警告,并罰款十元
1.上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在10分鐘之內者.
2.違反個人著裝及儀表儀容規定.
3.營業時間看書,報紙,雜志等.
4.營業時間在店鋪內吃東西.
5.在店鋪內聚集聊天,高談闊論,唱歌,吹口哨.
6.站姿不標準,接待顧客時動作不規范.
7.違反員工用餐時間規定(40分鐘).
8.違反調班規定,擅自調班.
9.在貨架,柜臺內存放個人物品.
10.營業時間會客超過20分鐘.
11.在崗期間接打私人電話,利用店內電話聊天.
12.無故亂竄崗位.
13.接聽電話時態度不禮貌,語言不規范.
14.不注意保持店內衛生.
15.未定期清潔、更換樣品的,造成樣品污損的.
16.做事粗心大意,開錯單據的.
17.交接班出錯的.
18.未按淡妝要求上崗者(眉毛、口紅或唇色、眼影、腮紅、頭發).
19.未按要求在日期內上交各項報表者和未按公司要求填寫各項報表者.下班后未按要求匯報銷售情況者.
20.每天賣場衛生不打掃或不干凈,展品上有灰塵.
21.凡看到顧客從專柜前過而未喊客者.
22.未按公司規定或店長要求執行者.
23.未按規定著裝:工作時間穿規定以外的服裝上崗.
24.工服不整:工服皺、領扣不系、缺衣扣、卷袖子、卷褲腳.
25.女員工不允許長發散發、披肩發、頭發未梳理整齊.
26.佩戴首飾不適度:女員工只準配一副耳釘或者小號耳圈.
27.站姿站位靠、趴、蹬柜臺或者貨架雙手抱肩、單腳站立、托腮、叉腰、翹腿、脫鞋.
28.在貨區蹲著、坐著,在崗照鏡子,在崗化妝,在崗梳頭,在崗剪指甲,在崗更衣、試衣,在崗會私客,賣場臟亂,倚靠貨架。
29.不注意口腔衛生,工作前吃蒜等致使工作期間口腔異味者。
以下情況發生現場處以30元處罰。
1.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在10到30分鐘之內。
2.上班時間睡覺,干私活,逛街者。
3.不服從領導,不服從分配。
4.諷刺挖苦顧客,對顧客有不禮貌行為。
5.利用工作之便,使用店內商品或出售其他非本店品。
6.不及時補貨或因對商品不熟悉而影響銷售者。
7.未及時接待進入店鋪顧客者。
8.在工作時間上網,聊qq(包含手機上網,聊qq).
9.空崗、上班時間購物者。
10.遇到顧客投訴不及時處理者。
11.違反規定擅自給顧客打折者。
12.遇事不上報,隱瞞事實,造成不良影響者。
凡有以下情節者,給予開除且扣發當月所有工資。
1.曠工半天以上者
2.泄露公司商業機密數據,文件,資料者。
3.工作時間打架斗毆,造成他人損傷者。
4.與外人協同欺騙公司,作假賬,收取回扣者(為公司帶來損失,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5.盜竊公司及同事財物,擅自挪用銷售款,貨品及包裝物品等。
6.私藏顧客遺忘財物。
7.觸犯國家刑事法律者。
8.在崗期間多報、少報或私吞公司錢財。
9.在崗期間兼職者;在崗期間散布灰諧語言,詆毀公司者。
第三章待遇篇
第九條實習員工工資1800試用期一個月.
第十條營業員.營業員工資=底薪+全勤獎100+交通補助50+電話補助50+3%銷售提成。
底薪標準:
一星:1900
二星:20xx
三星:2100
四星:2200
五星:2500
備注:星級評定由公司考核認定,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需書面遞交晉升申請。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管理制度由進出口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負責解釋.第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員工獎罰制度15
1. 獎罰制度的重要性
獎罰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激勵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具有重要作用。首先,獎罰制度能夠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使員工在工作中更加努力和投入。其次,獎罰制度能夠幫助企業建立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激發員工的工作動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最后,獎罰制度能夠幫助企業實現目標的達成,促進企業的發展和持續競爭優勢。
2. 獎罰制度的設計原則
(1)公正:獎罰制度應該公正、公平、透明,避免任何不公平的現象出現,確保員工對獎罰制度的公正性有信心。
(2)激勵:獎罰制度應該能夠有效激勵員工,使員工積極主動地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3)可操作性:獎罰制度應該能夠被員工理解和接受,并且能夠操作和執行。
(4)適應性:獎罰制度應該能夠適應企業的發展和變化,能夠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改進。
3. 獎罰制度的實施方法
(1)設立明確的獎勵標準:企業應該設立明確的獎勵標準,讓員工清楚知道什么樣的行為和成績可以得到獎勵。
(2)獎勵方式多樣化:在獎勵制度中,應該多樣化獎勵方式,例如物質獎勵、榮譽獎勵、晉升機會等,以滿足不同員工的需求。
(3)建立有效的懲罰機制:企業應該建立有效的懲罰機制,讓員工知道不良行為和成績將受到相應的懲罰,以避免員工的不良行為和成績對企業造成損失。
(4)及時反饋和認可:企業應該及時給予員工反饋和認可,讓員工感受到自己的努力和付出得到了認可和重視。
4. 獎罰制度的監督與評估
(1)建立監督機制:企業應該建立獎罰制度的監督機制,對獎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確保獎罰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2)定期評估與改進:企業應該定期對獎罰制度進行評估和改進,根據實際情況和員工的反饋進行調整和改進,提高獎罰制度的適應性和有效性。
(3)員工參與:企業應該鼓勵員工參與獎罰制度的評估和改進,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增加員工對獎罰制度的認同感和參與感。
企業員工獎罰制度的重要性不可忽視,它能夠激勵員工積極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設計獎罰制度需要遵循公正、激勵、可操作性和適應性等原則。實施獎罰制度需要設立明確的獎勵標準,多樣化獎勵方式,建立有效的懲罰機制,及時反饋和認可員工的努力。同時,企業應該建立監督機制,定期評估與改進獎罰制度,鼓勵員工參與。只有科學合理地實施獎罰制度,才能激勵員工,推動企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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