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罰制度【通用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獎罰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獎罰制度1
一、獎勵制度
1.1 個人獎勵
1.1.1 優秀員工獎
根據員工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評定,每月評選優秀員工,獲獎員工將獲得獎金和榮譽證書,同時在公司內部宣傳表彰。
1.1.2 卓越貢獻獎
對于在特定項目或任務中作出杰出貢獻的員工進行表彰和獎勵,獎勵形式可以是獎金、晉升機會、培訓機會等。
1.1.3 創新獎
對于提出創新想法、改進工作流程或者設計出創新產品的員工進行獎勵,獎勵形式可以是獎金、專利申請、推薦信等。
1.2 團隊獎勵
1.2.1 優秀團隊獎
對于在團隊合作中表現出色、達到或超過預期目標的團隊進行表彰和獎勵,獎勵形式可以是團隊旅游、團隊建設活動等。
1.2.2 項目獎勵
對于成功完成重要項目的團隊進行獎勵,獎勵形式可以是獎金、晉升機會、公開表彰等。
二、懲罰制度
2.1 警告
對于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違背團隊合作原則或者工作失職的員工,進行口頭或書面警告,提醒其改正錯誤。
2.2 扣款
2.2.1 遲到扣款
對于遲到超過規定時間的員工進行扣款處理,扣款標準根據遲到時長和遲到次數來確定。
2.2.2 曠工扣款
對于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的員工進行扣款處理,扣款標準根據曠工時長和曠工次數來確定。
2.3 停職
對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造成較大損失或者嚴重干擾工作秩序的員工,暫時停職以進行進一步調查和處理。
2.4 開除
對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重復犯錯或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員工,直接予以開除處理。
三、獎罰制度的執行
3.1 公平公正
公司將建立一個公正的評選機制,確保獎勵和懲罰的公平性。評選委員會由公司高層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根據事實和數據進行評定。
3.2 及時執行
獎罰制度將及時執行,對于獲獎員工,獎勵將在評選結果公布后的一個月內發放;對于受罰員工,相應的處罰將在違規行為發生后的一個月內實施。
3.3 激勵與警示并重
獎罰制度的目的在于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同時也起到警示作用,提醒員工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通過建立完善的'員工獎罰制度,可以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同時,合理的懲罰制度也能夠保持公司的工作秩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促進公司的持續發展。公司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適合自身的獎罰制度,確保公平公正,并及時執行,才能最大程度地發揮獎罰制度的作用。
員工獎罰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樹立公司整體形象,加強和規范企業管理行為,造就和培養一支紀律嚴明、素質過硬的員工隊伍,促進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凡公司從業人員的管理事項,除法規及公司其它規章制度另有規定外,均應遵守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三條聘用是公司根據生產、經營以及對相關專業人員的需用,而對外進行一種招聘的用工行為。
第四條公司聘用人員應按聘用程序審核、審查核定,合格后才可聘用。
第五條公司聘用人員,應辦理求職登記手續,并交齊如下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學歷證明和職稱證明;
3、二寸免冠照片2張。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治審查不合格者;
2、受公安機關管制或在案被通緝者;
3、身份不清或無身份證明者;
4、未到法定工作年齡者(十六周歲);
5、患有精神病,傳染病或其他有重疾無法恢復健康者;
6、公司認為不宜聘用人員者。
第七條公司聘用人員應先經試用六個月(特聘人員除外),期滿經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并簽訂勞動合同。
第三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員工的權利:
1、享受法律賦予的公民權利;
2、享受公司規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的權利;
3、享受對公司發展提合理化建議和對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提意見的
權利;
4、參加公司組織的活動和了解公司公布的信息權利;
5、對違法違紀的人或事進行制止和舉報的權利;
第九條員工的義務:
1、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充分發揮各自的聰明才智、盡心盡責地完成自己所承擔的工作,為公司的發展貢獻力量;
3、自覺地維護公司的形象、信譽和利益。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
業、忠誠企業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進的良好氛圍與企業同發展共命運;
4、自覺遵守保密規定,不準泄露公司的機密和公司的信息;
5、發現事故隱患和發生意外情況,應立即報告公司有關部門,及
時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有效防止;
6、以公司利益為重,辦任何事情,都要牢記節約,杜絕浪費;
7、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相互幫助、相互配合、求同存異、顧全大局,正確處理好集體與個人的關系。
第四章請假
第十條公假:
1、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參加的會議;
2、須應到政府有關部門急需辦理的事情;
第十一條事假、病假:
1、員工因事請假,須事前向所在班組車間(部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組長簽名,車間(部門)批準;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報綜合辦公室備案。上班后應主動消假。
事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工資,事假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企業負責介繳的社保費由本人自理。事假期間,不得搞第二職業和損害公司的利益活動,一經發現均作曠工處理。
2、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應及時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組長簽名,車間(部門)核準;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門領導核準,報綜合辦公室備案。上班后應出示醫院證明,補辦病假手續,按權限審批進行消假。一個月內病假一到五天的(含五天)發給合同日工資的80%;六到十天的(含十天)發給合同日工資的70%;十一天以上的發給合同日工資的65%;連續病假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發給合同工資60%;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以上,依據《勞動法》和按勞動合同第六條第三款規定辦理。員工病假期間,必須在家療養休息,不得搞第二職業和損害公司的利益活動,一經發現,均作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工傷假:
因公致傷、致殘者,憑醫院證明消假。員工工傷,須經所在班組、車間(部門)證明,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調查核實,方可作工傷處理,并逐級填寫工傷事故報告單及證明,工傷以一次性痊愈為止,工傷期間發給本人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工資。工傷療養期間,不得從事第二職業,一經發現取消工傷待遇。
第五章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公司執行每周四十小時工作制,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
第十四條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第十五條公司實行考勤制度,其考勤辦法:
1、上班前員工本人須在門衛考勤機內刷卡考勤,如因故忘記考勤,必須及時向考勤人員說明情況,否則作為遲到一次記錄;
2、員工必須本人考勤,不得叫別人幫考勤,如有發現類似情況對舞弊行為者兩人均扣除一天工資;
3、考勤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不得徇私舞弊,如有發現扣除當天工資;
4、中途離廠,須憑中途離廠準假單,到考勤人員處刷卡后離廠,并注明事因,否則作早退缺勤處理;
5、員工如遇遲到或早退必須補辦和辦理請假手續。遲到或早退每
次不足二小時的按二小時計算,超過二小時不足四小時的按四小計算,當月累計后作缺勤處理。
第十六條員工無故缺勤作曠工處理。當月曠工在二天以內按工資200%扣除,超過二天按300%扣除。
第十七條廠區內嚴禁吸游煙和隨地大小便。
第十八條上班時間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時間不準喝酒(業務接待除外)。
第十九條工作時間不得看與工作業務無關的書籍等。
第二十條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開生產區域,不準串崗、脫崗、打磕睡、睡覺。
第二十一條上班時間佩帶胸卡,有規定的部門必須穿工作服或其他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工藝操作規程。
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所屬部門、班組負責人在其職權范圍內的工作調動和管理,不服從調動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門主要領導有權通知其待崗或下崗處理。
第六章文明生產、安全保衛
第二十四條按公司生產現場管理考評細則要求,搞好文明生產。做到工后場地清,地面無煙蒂、雜物,保持廠區、車間和生產班組現場,道路通道暢通無阻,搞好包干區環境衛生和綠化。
第二十五條愛護公司財物,不準任意將公司的財物拿為己有或私吃公司產品、嚴禁偷盜、有意損壞和浪費公司財物。
第二十六條員工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尊重、互相幫助、文明禮貌。
第二十七條自覺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和信譽,上班和工作時間、不準穿拖鞋、不準赤腳、赤膊或穿著不整齊等不良行為。
第二十八條嚴格遵守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嚴禁惹事生非,無理取鬧,起哄,散布謠言、消極怠工,擾亂正
常生產工作秩序,嚴禁在廠區內賭博、斗毆等違紀違法行為。
第三十條廠區內嚴禁騎自行車、助動車、摩托車,進出廠門應下車推行。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應自覺遵守門衛管理制度,攜帶各類物資、產品出廠時主動出具產品出廠證,不準帶小孩進入公司生產(工作)場地。
第三十二條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第三十三條入廠新工人及變換工種的人員,均應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后上崗,專業崗位或特殊工種應經專業培訓和考試合格,憑證上崗。
第三十四條認真執行消防管理細則,不得私自動用各種消防設施和器材、器具,禁煙區內嚴禁攜帶火種入內。
第三十五條安全用電,非電工人員不準亂接、拆裝電器,嚴禁使用非生產(工作)性電爐。
第三十六條保安人員有權在廠區范圍內進行檢查,發生治安案件,及時進行報告和查破,有關人員都應積極協助,對外來人員未經公司綜合辦公室同意批準不得擅自留宿。
第七章獎勵
第三十七條對于有下列表現和情形之一者予以獎勵:
1、在改革、改進生產工藝,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產品質量等方面有技術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成效顯著者;
2、在節能降耗、節約原輔物料有具體成效者;
3、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員工人身安全和公司利益免受更大損失者;
4、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維護社會治安中見義勇為,有顯著功績者;
5、維護公司信譽,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6、對在生產現場管理工作中,經考核評定表現突出成績顯著者;
7、模范執行公司規章制度,關心企業,勇挑重擔,出色完成本職工作者。
第八章處罰
第三十八條對于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5—100元經濟處罰:
1、廠區內吸游煙、隨地大小便、騎自行車、助動車、摩托車、帶小孩進入工作(生產)場所,禁煙區內攜帶火種入內者;
2、上班不佩帶胸卡、工作時間干私活、吃零食、看工作無關的書籍者;
3、上班和工作時間穿拖鞋、赤腳、赤膊者;
4、工作時間擅自離崗、脫崗、打磕睡、睡覺或不按規定要求穿戴工作服和勞動防護用品;
5、因責任性不強造成的長明燈、長流水、永動扇、下班后未關庫門者;
6、私吃成品、半成品,破壞綠化,非生產性使用電爐者。
第三十九條凡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可依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作出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1、不服從正常的管理,毆打或侮辱管理人員者,或在工作期間發生斗毆、吵罵者;
2、故意損壞機器、工具、原材料、產品或公司內其他物品者;
3、故意泄露公司工藝、技術、業務上的秘密,使公司利益受損者;
4、利用取權營私舞弊,在承辦業務與事業中,向客戶索取、收受回扣等影響公司生產或信譽,致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5、因工作疏忽,管理監督不力,造成產品質量或設備,安全等重大事故者;
6、借病、事假往他處工作者;
7、非法煽動罷工、怠工,影響生產秩序者;
8、竊取公司知識產權或侵占、盜竊公司財物者;
9、連續曠工達三日或一年內曠工累計達十五日者;
10、上班酗酒、聚賭或傷風敗俗者;
11、非法攜帶或擁有危險品或違禁品(如彈藥、刀械、等)進入公司者;
12、觸犯法律被司法機關處理者。
第九章其它
第四十條公司員工違反本制度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并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遺失、損失公司物品者,必須照價賠償。
第四十二條各職能部門和班組管理范圍與工作職責另附。
第四十三條各工種安全與工藝操作規程另附。
第四十四條未盡事宜,另作規定。
第四十五條本管理制度已經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后生效并從年月日起實施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管理條例的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員工獎罰制度3
為了加強學校內部管理,促進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教育和懲制少數或個別人的消極怠工、工作不負責任、不遵守勞動紀律、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學校的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者,特制定以下處理規定:
一、關于教職工出勤的獎懲規定
1、遲到:每次扣10元( 含課間上課遲到 )。 無課教師乘座二班車不算遲到。行管后勤人員必須按規定保證正常工作作息時間。
2、早退:凡提前離校、、任課教師提前下課者,均要記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療不扣津貼,超過一周的要扣除崗位津貼)。病事假必須事前寫書面假條經分管領導簽字,交教務處登記后方可生效)。
4、曠工:教師曠工每節課扣40元,其它人員每曠工半天扣40元。晚自習未到扣10元。
5、缺課:教職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調整課程而耽誤課時,作缺課處理,每節課扣10元,不記曠工。
備注:1、教職工請假必須要有書面假條交分管校長審批后交教務處登記,并作好調課后方能準假。如有過別特殊情況無法及時當面及時請假者,必須及時用電話通知向校長或教務處請假,作好調課處理。否則造成損失將按曠課處理。
2、教職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貼,但必須先在教務處請假,每期不得超過三次。政治學習請假要記入考勤。
二、教職工一般的違紀失職處理:
1、 教職員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時間不到位、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不按時上交規定表冊,不按時完成布置的臨時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場合吸煙者。(吸煙只能在自己辦公室內,且不能當著學生的面吸煙)。
3、 教職工穿奇妝異服進入學校者。
4、 教師有以下行為者:①、教案檢查不合格者;②、課堂教學無板書或板書極為馬虎者;③、教學采用放羊式、課堂內或實習課不管學生或管理效果極差者;④、有體罰學生者;⑤、未經特許坐著上課者。
5、保衛科人員不注意形象;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社會閑雜人員不予勸出;粗暴對待來訪家長和領導者。
6、 后勤職員有較嚴重違紀或失職者。
三、嚴重違紀失職的'處理:
處理金額每次40-80元,特別嚴重者扣除當月所有津貼,并視其態度可并罰扣除期末所有津貼。
1、 教師曠課一節扣40元,職員曠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沒有事前請假)。教師曠課兩節或職員曠工一天扣80元,依此類推。
2、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有意扯皮者贊成嚴重后果者。
3、 教師有以下行為者之一:①、私自調課者造成不良后果者;②、不按時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種重要表冊者;③、教師無教案上課者;⑤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影響和后果者;⑥、因工作不負責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者(指家長或社會單位對某教師提出強烈反映)。
4、 在校園內酗酒鬧事者、或酗灑后上課者。
5、 未經許可亂收費,影響較大者。
6、 有其它嚴重違紀失職,影響較壞者。
四、處理的執行機構及方法:
由書記和副校長擔任考核組長,各處室主任和專業部主任為考核員,每天進行不定期檢查,并要作好檢查記錄,每月底交教務處統一登記,并在當月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年級部,后勤行管人員的處理通知交辦公室,統一在當月津貼中扣除。
員工獎罰制度4
第一條
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
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
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
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七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經常性遲到、早退的罰款;
2、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
3、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
4、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
5、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
6、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7、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8、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進行處罰;
10、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
11、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
(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
(頒發榮譽證書)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獎罰制度5
一、獎罰規定及執行程序
1、獎罰由分來計算每一分為人民幣1元。
2、各類管理人員根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員工的實際表現給予適當的獎勵或懲罰,并告知當事人,做好記錄由部門主管統計后交經理簽字后報財務由工資中扣除。
3、若有對處罰決定不服者當事人不得當場抗拒或頂撞,可事后逐級投訴。
4、領班5—10分;副理10—50分;經理50—100分;總經理100—200分。
二、獎勵制度
1、能盡職盡責的做好本職工作,能互相幫助,積極搞好團結工作,并能堅持不懈者,獎勵5—10分。
2、為本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議或意見,被采納后經實施創造出顯著成績者,獎勵10—20分。
3、為本公司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者,獎勵5—10分。
4、發現事故苗頭、隱患,能及時通知上級主管部門或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根據情節獎勵5—20分。
5、拾到貴重物品或現金,及時主動的上交部門主管,視其金額或價值,給予5—20分獎勵。
6、保護公司安全或客人的人身安全,見義勇為者獎勵10—20分。
7、嚴格開支、節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獎勵5—10分。
8、被評為本公司,部門或班組遵守規章制度的模范表率者獎勵5—10分。被評為本酒店“優秀員工”、“服務明星”、,帶薪休假1天并獎勵20—50分。
8、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主動協助其他部門或上級領導,使工作完善并達到一定的成效者獎勵5—10分。
10、不利于本公司的人和事,及時制止或向有關部門舉報者獎勵5—20分。
11、其他值得獎勵的事情獎勵5—20分。
三、懲罰制度:
(一)、凡有以下表現,一律扣減100—200分,并立即給予辭退。
1、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
2、威脅、恐嚇或暴力加諸于本公司、同事或客戶者。
3、貪污、謾罵、索賄及一切打架、斗毆,尋釁滋事者。
4、強行向客人索取小費或其他報酬者。
5、組織、煽動員工罷工或打架斗毆、聚眾鬧事者。
6、有企圖的損壞、偷竊公司、同事、客戶的財務者。
7、私自外出兼職,私配公司鑰匙,圖謀不軌者。
8、違背公司的規章制度,行為不端且屢教不改,作風不正者。
9、有意無單出品,造成重大損失并據損失賠償者。
10、私自偷拿客人的酒水、物品者,原物退回外,一次罰20分。如果價值超過200元,立即除名。
11、拾到客人物品不及時上交據為己有者,立即除名。
12、故意超收客人費用者,立即除名。
13、利用各種票據、單據、貴賓卡舞弊者,立即除名。
14、私拿或故意撕毀各種票據、單據、考勤記錄本等,立即除名。
15、利用職權公報私仇者,立即除名。
16、道德極其敗壞者,立即除名。
(二)、二級處罰
凡有下列行為、表現者,一次處罰20—50分。
1、違反本酒店規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
2、慫恿、挑撥同事和他人斗毆者。
3、制造謊言或惡意中傷其他員工者。
4、店內從事私人食品酒水、香煙的買賣者。
5、表達不實或對本酒店不利的言論者。
6、蓄意損害本酒店或客人物品者。
7、因違反安全、衛生要求,致使本酒店或客人遭受中等程度的負面沖擊者。
8、對本酒店設施損壞或事故隱患視而不見,知而不報者。
9、提供虛假不真實的參考資料或信息給上級主管或相關部門。
10、服務中因操作不當,將湯汁、酒水、煙灰等掉在客人身上或衣物上一次罰10—20分,造成的損失另行處理。
11、原材料及設備管理不善而造成損失者。
12、不服從上級的管理、安排、拒不執行上級的指導者。
13、對客人不禮貌并與客人爭執,造成不良影響者。
14、上班時間消極怠慢者。
15、無理吵鬧、粗言,違反公共秩序,擾亂營業場所者。
16、工作準備不充分,影響正常經營者。
17、在酒店內搞裙帶關系,拉幫結派,處事不公者。
18、私自享受空調、卡拉OK、包間等客用物品者。
19、工作中擅自離崗,閑逛、聊天、工作無責任心者。
20、因信息傳達不及時、不準確,導致工作失誤、中斷者。
21、工作中將臺布、小方巾或其他物品做非正常用途者。
22、管理人員發現下屬有違反紀律、規定而不處理或不按細則處理者。
23、請假中有騙假行為,造成不良影響者。
(三)、三級處罰凡有下列行為、表現者,一次處罰5—10分。
1、遲到、早退者:儀容儀表不符合酒店標準,不佩帶工牌者。
2、將閑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或私自留宿他人者。
3、衛生工作不仔細。同時在所屬區域內發現3處不合格者。
4、不在規定地點用餐,浪費較大者。
5、工作中打鬧、嬉戲、唱歌、看電視、看報紙者。
6、受到顧客投訴,經核查責任屬我方的員工者。
7、背后模仿、議論、嘲諷客人者。
8、未經同意或非工作需要私自使用客用設備者。
9、對客人的詢問或要求不予理睬或漫不經心者。
10、工作時間私自接打電話、閑聊者。
11、帶情緒上班、態度不端正,操作中毛手毛腳者,處罰外停工一天。
12、偷吃客人剩余食品、酒水者。
13、工作中與同事爭吵并不聽勸阻者。
14、工作中頂撞上級,不服從管理者。
15、工作時間在營業場所吃東西者。
16、未按時、按質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17、工作傲慢、粗心大意、上錯臺號者,處罰外自己買單。
18、下班后,所屬工作責任內的水、電、氣、門窗未關閉者。
19、在營業場所內跑步前行者。
20、在營業場所或營業過程中未使用普通話者。
21、上班未帶齊工具,如開瓶器、打火機、圓珠筆等者。
22、服務中不使用托盤托物品或托盤掉地者。
23、站姿不符合規定,在公共場所高聲喧嘩,吹口哨等不雅觀行為者。
24、進包間前未敲門者。
25、服務員在客人來時不向客人問好,客人走時不歡送者。
26、點估清菜品、菜式,開錯單號。
27、隨意簡化服務程序,不按服務規范操作者。
28、買單時未對照菜卡、酒水單,未退客人未上的菜品或酒水者,除處罰外,造成經濟損失領行負責。
29、在上菜前未能發現酒水或菜品明顯問題者。
30、工作中借故偷懶者。
31、因報錯價格或解釋不清,造成客人投訴者,造成經濟損失另行負責。
32、其他違反酒店規章制度,情節輕微者。
33、私自進入廚房使用味料者。
34、早餐過時5分鐘者。
35、上班時間在廚房未戴帽子者。
36、營業時間在營業場所吸煙者。
37、出現脫崗、竄崗等亂崗現象者。
38、菜品出現頭發、鋼絲球等雜物者。
39、分量不準者。
40、刀工差錯者。
41、配錯菜者。
42、上號提訴者。
43、小菜清洗不干凈者。
44、水臺衛生差、菜源浪費者。
45、菜品投訴者。
46、衛生不合格(點心、蒸菜、案板、涼鹵等)。
47、浪費水、電、氣等者。
48、庫里物品亂放者。
49、餐具亂扔亂放者。
50、大掃除衛生或當班衛生不做或做不徹底者。
51、開會遲到者。
52、嘴里嚼口香糖、牙簽等者。
53、在廚房洗頭、洗臉者。
員工獎罰制度6
一、獎勵條件
(一)對改進飯店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二)在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三)為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多次受到賓客表揚者。
(四)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五)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和賓客安全者。
(六)恪盡職守,拾金不昧,建功敬業,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設中有突出貢獻者。
(七)每月被飯店評為最佳員工者。
(八)勵行節約,控制成本有顯著成績者。
(九)其他應予以獎勵者。
二、獎勵方式:
獎勵方式: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授予獎金、晉級、加薪等。
三、獎勵程序:
(一)部門獎勵由部門經理提出、批準、報總經理審批。
(二)飯店嘉獎,由部門經理提出,評審無違反員工守則之規定,報總經理批準。
(三)凡獲飯店表彰獎勵的員工,其事跡記入檔案,以備查考。
四、紀律處分:
(一)輕度違紀:口頭警告。
1、上崗時,衣冠不整、不佩帶工號牌。
2、當班時未經許可撥接電話或用酒店電話辦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遺留食品或酒店贈品。
5、無故遲到、早退者(包括不參加班前、班后衛生)
6、未經許可,隨意玩弄場內設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時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務。
8、當天沒按指定崗位打掃衛生者。
9、未經管理人員批準私自調班者。
10、班前會及大掃除無故缺席。
11、當班期間不注意言談舉止,大聲喧嘩,講不雅語言。
12、未經同意離開工作崗位而無合理解釋。
13、逗留他處偷懶或閑聊,離崗者。
14、開單或送食品時出現差錯。
15、在營業場所奔跑者。
16、亂寫亂畫破壞公共設施。
17、不按規范招呼服務客人。
18、對工作不主動使之失職。
19、當班時用廁時間超過10分鐘。
20、不按規范站立或站立時間未準時。
21、開餐前未按要求進行餐前檢查、餐前準備。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盤者。
23、未及時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當班時間聚堆聊天。
25、接聽電話不規范或不禮貌。
26、遇到客人無主動問候意識。
27、不保持儀表的整潔及制服整齊或未淡妝上崗。
28、服務未用敬語、禮貌用語或用禁語。
29、當班吸煙、吃東西,未按規定時間用餐。
30、當班時辦理私人事務,打私人電話,翻閱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雜志,看電視,聽錄音機等。
31、當班期間聚堆閑談、聊天、打鬧等。
32、隨地吐痰、亂拋雜物或大聲喧嘩。
33、酒后當班帶有醉態或當班睡覺。
34、當班時間打瞌睡或擅離崗位。
35、違反規定攜帶私人物品上崗
36、在飯店內粗言穢語。
37、下班后無故逗留在飯店,
38、不遵守飯店關于宿舍及更衣室有關規定。
39、違反安全規定或部門制度,未造成飯店經濟或聲譽損失。
40、其它應給予口頭警告的.輕微過失。
口頭警告:處以1分—5分處罰,每分1元并記錄在案。
(二)重度違紀:書面警告
1、不遵守飯店規章制度,崗位職責,操作服務程序。
2、未將已發生的事故及異常情況向領導匯報。
3、當月無故遲到,早退,累計3次或曠工一天
4、因失職造成飯店重大損失或影響。
5、不服從上級合理指令。
6、散布虛假言論,對飯店同事的名譽進行惡意。
7、和同事吵架或破壞工作秩序。
8、其它應處于書面警告的嚴重過失。
9、對客人不禮貌或與客人爭吵。
10、其它應給予重度違紀的書面警告。
書面警告:部門簽發處罰單,并處以5--20分以上處罰,累計3次書面警告,飯店保留限時辭退的權利。
(三)嚴重違紀:即時辭退或開除。
1、酗酒、、打架者。
2、無故曠工一天以上。
3、偷盜、占用或損壞飯店及他人財物。
4、因操作或管理不善,導致食物中毒等意外傷害,造成重大損失
5、惡意破壞飯店聲譽。
6、觸犯任何刑事罪案,造成刑事責任的。
7、因在外兼職而影響本職工作的,或經營與本職有關對飯店造成損失的。
8、其它應予以辭退或開除的嚴重過失
9、對客人不禮貌或與客人爭吵。
10、擅自張貼或涂改酒店通告或指示者。
11、蓄意破壞公物或客人物品者。
12、工作差或服務欠佳,受到客人投訴者。
13、發表虛假或性言論,從而影響客人或酒店同事的聲譽者。
14、營業期間無正當理由早退者。
15、私自領用客人存酒據為己有者。
16、其它應給予嚴重違紀的過失。
(四)違紀處理程序
1、輕度違紀:由部門經理備案。
2、重度違紀、嚴重違紀: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查實,總經理批準生效。
(五)員工申訴
員工不服紀律處分,可直接或書面向總經理申訴,調查核實后由總經理裁決。
員工獎罰制度7
1. 引言
餐飲行業是一個競爭激烈的行業,員工的表現直接影響到企業的利益和聲譽。因此,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獎罰制度,對于提高員工積極性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義。
2. 制度設計的`原則
2.1 公平公正原則:獎罰制度應該公平公正,不偏袒個別員工,遵循公平競爭原則。
2.2 目標導向原則:獎罰制度應該與企業目標相一致,能夠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和責任感。
2.3 客觀評價原則:獎罰制度應該基于客觀評價標準,避免主觀偏見和不公正。
2.4 可操作性原則:獎罰制度應該具有可操作性,能夠被員工理解和接受,并且易于執行。
3. 制度內容
3.1 獎勵制度
3.1.1 獎勵: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完成的任務進行評估,并給予相應的獎勵,如獎金、晉升機會等。
3.1.2 榮譽獎勵:對于在工作中表現出色的員工進行表彰,如優秀員工獎、最佳服務獎等。
3.1.3 學習培訓獎勵:鼓勵員工參加相關培訓和學習,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質。
3.2 處罰制度
3.2.1 警告制度:對于輕微的違規行為給予口頭警告,提醒員工注意工作紀律和規范。
3.2.2 罰款制度:對于較為嚴重的違規行為,可以采取罰款措施,以警示員工并維護企業形象。
3.2.3 合同解除制度:對于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嚴重失職的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 實施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4.1 員工參與:在制定獎罰制度的過程中,應該充分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提高制度的可接受性和執行效果。
4.2 透明公開:獎罰制度應該公開透明,員工應清楚制度內容和執行標準,避免產生誤解和不公平情況。
4.3 及時反饋:對于員工的工作表現,及時進行評價和反饋,讓員工了解自己的優點和不足,以便改進和提升。
4.4 有針對性培訓:針對員工的不足之處,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和指導,幫助員工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質。
餐飲員工獎罰制度的設計與實施對于提高員工積極性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義。通過遵循公平公正原則、目標導向原則、客觀評價原則和可操作性原則,制定合理的獎罰制度,并在實施過程中注意員工參與、透明公開、及時反饋和有針對性培訓,能夠有效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和責任感,促進餐飲行業的發展。
員工獎罰制度8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注,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1
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1
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1
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1
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1
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1
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并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嚴重;
3、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4、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拒不執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貪污、盜竊、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曠工或從事其它兼職的;
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3、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的;
15、因行為不當,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的'。
第十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實際損失情況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二條:公司領導職工發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形成后____日內陳述理由申辯,并以申辯后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員工獎罰制度9
一、制定獎罰規章的目的
1.激勵員工,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
2.規范員工的行為,防止違規行為,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3.營造和諧的工作氛圍,減少員工之間的摩擦和矛盾,增強集體凝聚力。
4.保證企業利益,有效遏制員工不良行為。
二、獎勵措施
1.獎勵對象:表現優異,認真負責,工作積極主動的員工。
2.獎勵形式:可采取表揚、獎金、獎品等多種形式。
3.獎勵標準:獎勵標準要公開透明,根據員工的實際表現來確定。
三、懲罰措施
1.懲罰對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個人素質和工作表現不佳的員工。
2.懲罰形式:可以采取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罰款、扣除獎金、降薪、開除等方式。
3.懲罰標準:懲罰標準要遵循公司的規章制度,全面公正,權威可信,以實際發生的問題、不良行為、損失為依據。
四、獎罰規章制度表
1.勤奮勞動、文明生產行為標準:
(1)按時到崗,按時下班;
(2)認真執行生產計劃任務;
(3)認真遵守工作流程;
(4)保持生產場地清潔衛生。
若員工能夠認真遵守以上四項行為標準,則可獲得公司的表揚或相應的'獎金。
2.不良違規行為標準:
(1)私自調換設備或更改生產流程;
(2)擅自外借公司工具或設備;
(3)下崗期間私自離崗。
若員工存在以上違規行為,則可根據根據公司規章制度予以相應的懲罰。
五、獎罰制度的重要性
生產車間的員工獎罰制度,對于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秩序、增強員工凝聚力、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都有一定的重要意義。在制定獎罰制度時,應該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作出具體規定,并不斷完善和改進,確保其能夠起到想象中的效果,讓大家在有序的生產環境中,共同為企業的發展貢獻力量。
員工獎罰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1、為加強公司經營管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鼓勵和鞭策員工積極上進,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獎懲制度與嚴格管理相結合的方式,以嚴密的考核為依據。在獎勵上,要針對員工為公司做出的貢獻大小,而采取不同的形式獎勵;在懲處上,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者,給予嚴肅處罰。
第二章獎勵
第一條:獎勵范圍
如有下列情況,公司將予以獎勵:
1、對公司有突出貢獻或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議并取得重大成效者;
2、為國家、社會立功,為公司的社會形象做出貢獻者;
3、獲得政府、社會或行業專業獎項,為公司爭得重大榮譽者;
4、個人業務、工作業績完成優異者;
5、為公司節約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6、顧全大局,主動維護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團隊協作精神者;
7、符合公司設立的其他獎勵條件者。
第二條:獎勵項目
1、年度業績獎:每年由公司組織對各部門及員工進行年度考核,
具體考核標準由公司統一制定。獎項設為公司優秀員工、優秀管理者、優秀團隊獎等;
2、公司根據經營狀況每年評選相應獎項;
3、即時獎勵: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員工的表現及時給予的獎勵。
第三條:獎勵方式
1、通報表揚:由公司對有關人員進行通報表彰。
2、即時獎勵:公司根據相關人員的貢獻臨時擬定,以紅包發放。
3、獎勵假期:除員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還可以得到公司額外的獎勵性假期。
4、獎勵旅游:由公司負擔獲獎員工的旅游費用。
第四條:獎勵程序
員工受獎應由部門評選,部門主管審核,報人力資源部考核,最后上報總經理審批,由總經理決定獎勵級別與方式。員工獲獎情況記入本人檔案。
公司設立的統一獎勵標準上報董事會審批后,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經總經理核實后在公司內公布獎項。
第三章懲罰
對于違犯公司制度的各種行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后果大小、認識態度程度進行懲罰。
第一條:懲罰種類
分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經濟處罰包括:罰款、取消獎金;行政處罰包括:批評、警告、記過和辭退。根據員工違紀行為的嚴重性,公司將采取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條:處罰細節
1、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批評的行政處罰,同時處以經濟處罰。
1)遲到、早退、不遵守公司工作紀律者。
2)不能及時、認真清掃自己的衛生區,辦公區(桌面、地面)凌亂,不整潔者。
3)接聽電話不禮貌,使用不規范用語,影響公司形象者。
4)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衣冠不整影響公司形象者。
5)在食堂就餐,浪費食物,亂倒飯菜者。
6)在所管轄區域內有長明燈、長流水者。下班后所轄區域窗戶未關,所用電器(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電源未切斷者。
7)工作時間內手機關機,無法取得聯絡者。
8)工作時間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籍、網站,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9)對上級交辦的工作不及時辦理,不能按時完成任務,又不及時反饋,貽誤工作者。
10)因指揮、監督不力造成事故情節較輕,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者。
11)一個月內違紀三次(含)以上者。
2、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司將根據違紀的嚴重性,處以經濟處罰。
12)工作中發生意外卻不及時報告公司者。
13)知情不舉,隱瞞他人的違紀行為者。
14)搬弄是非、挑撥離間、中傷他人、損害團結、謾罵吵鬧,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
15)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
16)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xx元以內經濟損失者。
17)年度累計違紀三次(含)以上者。
3、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記過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司將根據違紀的.嚴重性,處以經濟處罰。
18)泄露公司秘密事項,但對公司利益未造成損害、情節較輕者。
19)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要求,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20)違反部門工作流程,給工作造成損失,且損失在20xx元以下的。
21)虛報業績、瞞報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者。
22)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xx—10000元的經濟損失者。
23)年度累計警告二次(含)以上者。
4、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辭退的行政處罰,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4)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妨害團體秩序者。
25)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情節嚴重者。
26)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財物,或者有貪污盜竊行為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7)濫用職權,恣意揮霍公司財產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8)利用工作之便和業務關系請客、送禮、受賄為個人謀取好處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9)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者。
30)故意損壞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31)因違犯國家法律法規被司法機關拘留、審查或追究刑事責任者。
32)以不正當手段竊取公司機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處者。
33)擅自涂改各種原始記錄、單據、合同者。
34)無故曠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從或拒絕執行上級指令者。
35)玩忽職守,致使公司蒙受10000元(含)以上經濟損失者,并負賠償責任。
36)嚴重違犯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者。
37)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機密,使公司蒙受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8)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9)參加其他組織,經勸告不改者。
40)年度內累計記過三次(含)以上者。
第三條:處罰程序
對員工處分一般情況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提出,經人力資源部調查
審核通過,上報總經理決定后執行。
員工受到懲罰處分時,由人力資源部出具書面懲罰通知,并在公司內公示,同時記過以上的處罰記入本人檔案,受到開除處分時,人力資源部應向勞動人事等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條:處罰申訴
給予員工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應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公司討論,慎重決定。
在批準職工處分以后,如果被處分者不服,可以向董事會申訴,但在公司未做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按原決定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定、解釋,并監督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本制度凡有與國家法令、法規有抵觸之處,按國家法律執行。
員工獎罰制度11
一、目的:
實施的目的'在于督促全體員工都能嚴格遵守美容院規章制度,維護員工的切身利益,從而保證美容院維持一流的服務水準。
二、方式:
本美容院實行缺勤,過失記分制
重大過失100分/次;嚴重過失20分/次過失6分/次;輕微過失2分/次;曠工20分/次(不足4小時按半天計);
當月記分作為當月效益核發依據,每分相應扣減5元,年度內累計記分作為參加年終評比的依據,超過60分,不參加年終評比。年度內累計記分達到80分,自達到之日起給予觀察半年或一年的.(因患重病或其它特殊原因,經總經理核準可放寬處理)。
年度內累計記分達到100分,給予勸退或除名(因患重病或其它原因,經總經理核準可放寬處理)。調薪升級考核期限內,年累計過失記分達到30分以上者,取消其調薪升級的資格,調薪試用期為3個月。違紀扣罰的金額列入美容院福利金(包括沒有按規定每月定時寫信給總經理的罰金)。
三、輕微過失,有下列內容之一者或違反美容院規章制度(另行制定)者,記1-2分,情節嚴重,增加記分,不受2分限制;
1、上,下班不主動簽到及簽退者;每月累計遲到超過10分鐘者,每分鐘扣2分。
2、上班時間打瞌睡,在客人面前打呵欠,伸懶腰,挖鼻孔,剪指甲。
3、上班時間,在工作區內嚼口香糖。
4、上班時間內非經批準打私人電話,私自會見親友;
5、上班不按規定佩戴工號牌,不穿制服或不經批準不更換美容服,以及在服務和營業區內穿著自己的衣服和攜帶私人挎包的(特殊人員例外);
6、工作時不保持工作狀態,串崗或聚集聊天,吃零食。
7、無故遲到,早退。未經批準擅自在規定地點以外用餐。
8、員工不按規定束發,化妝,佩戴飾物(經批準特殊工程除外)。
9、在美容院內,坐時蹺腳搖腿,行走時拉手搭望,成群奔跑,搖頭晃腦,大聲喧嘩或其他聲音;
10、不按照美容院規定的操作規和為客人服務。不遵循使用美容院物品,器具應輕拿輕放;
11、不按照規定程序請假。當班時使用市井俗語,講粗話、臟話。
12、特殊情況下需離開工作崗位而未告知上級領導。
13、未得到上級領導通知前就擅自提前下班。上班時間在工作區域內接打呼機或手機。
14、在為客人服務時,交頭接耳,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
四、過失重犯上類過失,有下列內容之一者;記6分,情節嚴重,增加記分,不受6分限制;
員工獎罰制度12
第一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經營管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國畜的`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獎懲制度與嚴格管理相結合的方式,以嚴密的考核為依據。在獎勵上要針對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大小,而采用不一樣的形式獎勵;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員工,要給予嚴肅處罰。
第二節獎勵
第一條、獎勵范圍:
如有下列情景,公司將予以獎勵:
a)對技術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善,提出有益的合理化提議并取得成效時;
b)預防災害或救災有功時;
c)為國家、社會立功,為公司的社會形象做出重大貢獻者;
d)獲得社會、政府或行業專業獎項,為公司爭得重大榮譽者;
e)對公司業務推進有重大貢獻者;
f)個人業務、經營業績完成情景優異者;
g)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或完成重要突擊任務者;
h)遺留問題解決有重大突破者;
i)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為公司取得顯著效益者;
j)為公司節儉很多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k)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戶投訴事件者;
l)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提議,經采納有實際成效者;
m)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具有高度奉獻和敬業精神者;
n)顧全大局,主動維護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團隊協作精神者;
o)培養和舉薦人才方面成績顯著者;
p)滿足公司設立的其它獎勵條件者。
第二條、獎勵項目:
公司設立的主要獎勵項目包括:
a)年度專業成就獎:以公司內各個系統的工作環節為基礎,每年由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在每個業務系統內評選,具體評選標準和體系由公司各職能部門制定,獎項設為公司優秀員工、優秀管理者、創新獎、優秀團隊獎等等;
b)公司根據企業經營狀況每年組織評選相應獎項。
員工獎罰制度13
一、 促進和保持公司員工工作積極性和自覺性,貫徹企業精神和經營宗旨,保證公司目標實現,特制定阿曼尼。
二、 獎懲原則:獎優罰劣、鼓勵上進、鞭策落后。
三、 獎勵:分獎勵,小功、大功、晉級。
四、 有以下事跡之一者,給與嘉獎(獎勵20元):
1. 模范遵守規章制度者;
2. 勤奮耐勞,任勞任怨并自始至終;
3. 維護公司聲譽有具體事實;
4. 責任心強,勇挑重擔,愿承擔最艱苦的工作;
5. 刻苦鉆研,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意見。
五、 有以下事跡之一者,給予記小功(獎勵50元):
1. 因優質服務或拾金不昧而受消費者表揚為公司贏得贊譽者;
2. 維護公司消費者利益,避免或挽回較大損失者;
3. 遇有突變,勇于負責并指揮得宜;
4. 檢舉揭發毀壞或偷竊公司財務行為或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
5. 為公司節約資金和原材料超過一定數額;
6. 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效益顯著者。
六、有以下事跡之一者,給予記大功(獎勵100元):
1. 在關鍵時刻能不顧個人利益奮不顧身執行任務;
2. 對于有危害公司利益和權益事件,能事先舉發和防止而使公司減少損失;
3. 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或節省費用降低經營作為較大成績者;
4. 研究發明并對公司有重大貢獻。
5,檢舉和揭發他人嚴重違法亂紀行為。
七、有以下事跡者,給予晉級(獎勵200元):
1. 有出色的組織能力并有一年以上管理經驗;
2. 對于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
3. 十二個月內記大功二次;
4. 具有其它特殊功績。
八、獎勵申報:由部門提出申請,人事行政部審核,審批。
九、公司對員工在職時間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通報批評,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開除等處分。
十、公司對違紀現象及因處理問題不當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將追究連帶責任,即對發生問題的部門相關人員的`上兩級領導進行連帶性處罰。
處罰標準為:當事人100%;直接領導人20%;間接領導人5%。
十一、違反以下規定者,給予警告一次處理(罰款20元):
1. 在規定場所未佩戴工作證及工作服,或不按要求著裝,儀容不整者等;
2. 在工作時間及宿舍內高聲喧嘩、嬉戲、吵鬧但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3. 在工作區內亂扔紙屑、煙葦、果皮、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等;
4. 在宿舍內私拉電線、電纜、存放或使用大功率電器等;
5. 未經批準,擅自更換床位及房號;
6. 私自撕揭公司公告,通知及張貼文告等;
7. 未經批準未安排班表上班;
8. 上班時間內頂撞顧客,服務態度差,一經查實,情節較輕者;
9. 上班時間擅自竄崗,聚集影響其他員工工作者;
10.工作時間到處亂坐、聊天、說笑、打鬧、背靠門、墻或其他物品,雙手叉腰、挽手者;
11.未經許可私自更改工作服原有的式樣者;
12.在工作崗位上照鏡子、梳頭、化妝者;
13.存包員在保管行李過程中,不安流程辦理或粗心大意令顧客包裹或物品丟失,必須照價賠償并處以警告。
十二、違反以下規定者,給予嚴重警告一次處理(罰款30元):
1. 上班時間內頂撞顧客,服務態度差,一經查實,情節較重者;
2. 公司管理人員因疏忽大意,管理不善,造成公司損失輕微者,除照價賠償損外另加行政處罰;
3. 包庇違反規章制度之人員;
4. 未經允許挪用其它部門物品;
5. 不服從上級管理人員安排,消極應付,出言頂撞者;
6.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害,制造事端但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7. 利用公司計算機發送與公事無關的電子郵件及擅自安裝或卸載計算機軟件;
8.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證履行義務;
9. 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及非公事在他人工作點,值班點逗留,影響他人工作者;
10.發現商品卻少,未在半小時內報告上一級領導及管理部。
十三、違反以下規定者,給予記小過一詞處分(罰款50元):
1. 私自擅自帶外人進入寢室區者;
2. 在工作期間私自離崗,干私活,偷懶或打瞌睡;
3. 未經允許,私自將本部門器具搬至其他地方使用;
4. 不遵守操作規定,投機取巧及隱瞞蒙騙,弄虛作假者;
5. 利用公司計算機玩計算機游戲,擅自更改計算機設置及硬件,及計算機使用規定者;
6. 以上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
十四、違反以下規定者,給予記大過一次處分(罰款100元):
1. 私自涂改、偽造、轉借公司證件或其它者;
2. 非蓄意破壞公共設施,破壞公司財物或傷及他人者;
3. 攜帶違禁品,危險物品進入公司區或宿舍但未造成傷害者;
4. 在公司區或宿舍區內打架及斗毆、聚眾賭博,但未有嚴重后果者;
5. 未經允許,亂動、亂開公司及其設備,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6. 泄露公司機密或技術資料、文件等,但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7. 不遵守管理人員的合理合法命令者;
8. 違反安全規定操作,不聽勸告者;
9. 未經核驗將公司產品、物料丟入廢料處及浪費公司財產者;
10.不遵守計算機使用規定造成病毒侵害及發送帶有病毒的電子郵件者;
11.對同事惡意攻擊,暴力威脅或恐嚇但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12.拒絕聽從人員的合理安排與監督,經勸導仍不服從;
13.在公司內有不道德行為者;
14.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造成不良后果者;
15.管理人員在處理顧客投訴時,若有不禮貌或與顧客發生爭吵,造成不良影響者;
16.對于損失公物,按其物品或物品價格做出賠償,情節較輕者;
17.發現員工及顧客有偷竊行為,不制止,不報告者;
19.未經許可私自動用商品作其它用途,視情節較輕者;
20.工作失職,謊報商情,使公司蒙受損失輕微者;
21.利用職務之便,侵害公司利益,使公司蒙受損失輕微者;
22.丟失公司重要文件者;
23.對同事惡意中傷或陷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24.拉幫結派,對公司的予以抵觸,給公司的經營管理造成影響者;
25.故意不服從上級的領導和工作安排情節較重者;
26.丟失或找回物品而未及時記報者;
27.因濫用職權,執法不當,造成不良后果;
28,公司范圍內男女勾肩搭背等不雅行為;
員工獎罰制度14
一、總則
1.目的:為了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為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會館全體員工。
3.原則: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4.權責規定:當班經理為獎懲事由核實與操作的負責人。副總辦公室為獎懲的終審部門,并為獎懲申訴的接待部門。總經理辦公會為獎懲申訴的最終評判部門。
二、獎懲的原則
獎懲的原則包括獎懲有據原則,獎懲及時原則,獎懲公開的原則和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等原則。
1.獎懲有據原則:獎懲的依據是會館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員工的崗位流程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原則:為及時地鼓勵員工對會館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會館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會館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1)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會館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會館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員工的表現應達到會館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會館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
(3)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通知單必須知達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4)對員工獎懲采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在查清事實后并罰,并與當事人溝通后雙方簽字確認,下達過失單。若當事人對處罰有所疑異,則由總辦作為終審部門,重新對處罰事項進行核實并提出終結意見。
三、獎勵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1.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2.獎勵的方式分為晉升獎勵、經濟獎勵和會館特別貢獻獎三種。
3.晉升獎勵包括嘉獎、記功、晉升。
4.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5.會館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他物質獎勵,由會館總經辦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6.以上三種獎勵可分別實行,也可合并執行。
(1)嘉獎通報全會館,并頒發獎金50元,獎金在通報后一周內發放。
(2)記功通報全會館,并頒發獎金100元,獎金在通報后一周內發放。
(3)記大功在全體員工大會上宣布,并頒發獎金300元,獎金在通報后一周內發放。
(4)對為會館建設與發展作出巨大貢獻者,經會館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另行給予“會館特別貢獻獎”。獎勵內容和獎金額度由總經理辦公會一事一人一議,公開通報獎勵。
四、懲戒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1.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和完成會館所安排的工作任務。懲前毖后,從而保障會館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2.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流程、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轉載于:小龍文檔網:浴場員工獎罰制度文本)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3.檢查員工遵守會館的各項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的行為構成違紀過失,填寫過失單。
4.考查員工崗位流程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視為責任過失,填寫過失單。
5.懲戒的方式書面通告處分和經濟處罰兩種。
6.書面通告處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
7.經濟處罰即為罰款。
8.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9.(輕微)違紀行為,視情況嚴重情況給予10-50元不等的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需負賠償責任。
10.警告處分,警告通報全會館,同時給予1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需負責賠償責任。
11.記過通報全會館,同時給予2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
12.記大過通報全會館,同時給予3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
13.嚴重違紀行為,予以開除,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通報全會館,并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具體獎懲內容
工作態度和思想素質類
六、獎勵的投訴和懲罰的申訴
在發布獎勵通告后一周內接受全體員工的投訴。若發現獎勵當事人有弄虛作假的行為時,將撤回相關獎勵,并按情節嚴重程度對當事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員工獎罰制度15
1、規則名詞:
2、適用范圍:全體從業人員
3、定義
3.1獎勵:是對員工工作成績、表現及高尚行為的表彰。獎勵分為:
(1)書面表揚
(2)授予獎品
(3)授予獎金
(4)授予榮譽稱號
(5)專項獎勵
(6)晉級
以上方式能夠同時獲得。
3.2懲罰:公司為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對違紀員工進行必須的處罰。依據程度的輕重分為批評勸告、書面批評勸告、警告處分、記過處分、降級處分、解除合同。
3.3考核工資:依據《員工考核辦法》規定,員工崗位工資的50%為考核工資。
4、職責
4.1人力資源部
4.1.1負責《員工獎懲制度》的制訂與修編。
4.1.2根據黨群辦對中層領導的考核,依據《員工獎懲制度》,執行對中層領導干部的考核結果。
4.1.3負責監督、指導、督促各單位、各系統嚴格執行《員工獎懲制度》,保證制度的有效運行。
4.2公司辦公室根據《員工獎懲制度》,負責對中層領導干部考核并提出獎懲意見。
4.3品質管理部
4.3.1根據《員工獎懲制度》,負責制定與產品質量管理相關的獎懲制度,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獎勵或違規違紀情景,按《質量獎懲制度》處理。
4.3.2負責質量獎懲制度的執行,督促各單位對制度的.落實,行使對質量的獎懲職權。
4.4各單位負責部門員工的獎懲申請,按要求進行審批。
5、控制要求
5.1獎勵
5.1.1員工貼合下列行為之一者,經審查后給予獎勵:
(1)在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節能降耗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2)在生產、新品研究、產品設計、工藝技術、設備管理、提高效率、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有發明或改善,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成績顯著;
(3)在改善企業經營管理,完善管理體制,市場開拓和維護,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
(4)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
(5)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持正常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治安,有顯著功績;
(6)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7)一貫忠于職守,進取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
(8)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創意,進取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提議,經公司采納,取得明顯經濟效益;
(9)維護公司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
(10)敢于制止、揭發各種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1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
(12)樂于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
(13)兢兢業業,勤勤懇懇,踏實工作,在本職崗位做出表率作用;
(14)忍受較差工作環境、認真工作,為企業貢獻的人員;
(15)公司認為應當表彰的其他行為。
5.1.2團體表彰
屬于以下各款之一時,經審查后隨時給予團體表彰:
(1)團體工作成績優秀、成為其他團體模范的;
(2)在自然災害或事故發生時,全體成員齊心協力采取妥善措施,使工作免受影響或減少損失;
(3)有其他模范行為或功勞,公司認為值得表彰時。
5.1.3表彰的程序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主管部門審核,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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