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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獎罰制度

時間:2024-03-25 18:47:37 獎罰制度 我要投稿

(推薦)公司獎罰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獎罰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公司獎罰制度

公司獎罰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執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企業所有員工。

  第二章獎勵

  第3條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第4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獲得獎勵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采納實施,并取得重成果和顯著成績。

  (6)為企業取得重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足為員工表率。

  (7)忠于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

  第5條企業設有“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杰出員工”、“先進員工”、“優秀管理者”等獎項,在每個工作年度結束后,人力資源部組織評選活動,對工作中表現優異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6條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通報,頒發獎金xx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或特殊任務。

  (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

  (3)其他對企業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

  (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條針對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企業設有金額為xx~xx元不等的共五級獎勵,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8條優秀員工每名獎金為xx元。

  第9條對杰出員工獎項,企業金額為xx~xx元不等的三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10條對“優秀管理者”獎項,企業設有金額為xx~xx元不等的'兩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三章懲罰

  第11條懲罰包括批評、箭、罰款、降級或降職、辭退。

  第1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崗或竄崗、閑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著裝。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第13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箭、降級或辭退處理

  (1)遲到或早退每次罰款xx元;當月累計達三次及以上,罰款xx元并警告一次。

  (2)曠工一日,除扣發當日基本薪資的xx%外,另罰款xx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罰款xx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并另罰款xx元。

  (4)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損壞考勤卡除按曠工處理外,另每次罰款xx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并加罰xx元。

  (5)未按企業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等視情節輕重處以xx~xx元罰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者予以降級、降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損毀公物除照價賠償外,另處罰金xx元;如查實屬故意行為,視情節輕重加罰xx~xx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給企業聲譽帶來不良影響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8)其他違企業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14條員工獎懲的核實及手續辦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

  修改標記修改處數修改日期

公司獎罰制度2

  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鞭策落后,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種類

  口頭表揚、加分獎勵(一分等同現金五元)、通報表揚、嘉獎(同時獎勵現金300元和獎分60分)、記大功(同時獎勵現金500元和獎分100分)、晉薪晉級。

  獎勵辦法

  1、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為公司所采納,予以建議獎,獎勵6—20分(同時給予相應的現金獎勵);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顧客財產失竊或拾金不昧的員工,經調查屬實的給予獎勵10—20分(同時給予相應的現金獎勵);

  3.個人業務、經營業績完成情況優異者;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服務熱情,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屢次(2次以上)有具體事實者;從事某一崗位或某一項目艱苦工作成績突出者;給予嘉獎300元現金(同時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5、節約成本方面有突出貢獻者;遇災難事故勇于負責、奮不顧身,做出成績者;檢舉損害公司較大利益者;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績或重大貢獻者;予以記大功獎勵現金500元現金(同時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6、對本職崗位表現突出、業績優異,一年內記兩次大功者;帶領員工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對公司做出突出貢獻者;給予晉薪晉級;

  7、上述條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積極意義的情形,經調查屬實,公司將視情況給予靈活獎勵(方法有加分、獎勵現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學習等)。

  每月評選一次優秀員工,符全以下條件員工均可參加:

  (1)文明禮貌:言談親切、舉止大方、精神飽滿、著裝規范整潔。

  (2)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任勞任怨、責任心強、服務熱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務好、不計時間報酬,兢兢業業工作,有協作精神。為了集體的利益,甚至犧牲個人利益。愛護公司財產,節約意識較強。

  (3)遵章守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工作無失職、失誤記錄。

  (4)團結友愛:尊敬領導、友愛同事(當面背后不講不利于團結友好的言語)。

  2.銷售部門每月評選一次銷售業績總冠軍。

  3.公司每月評選一次優秀集體獎與優秀個人獎。

  (1)本年 以前入職的'員工( 到崗人員)。

  (2)本年 日仍在職的員工。

  (3)全年未受過任何處分的員工。

  (4)因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員工不能參評。

  (5)全年累計曠工一天,或遲到、早退5次(含5次),或請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請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參評。

  (6)對公司有突出貢獻者,經總經理批準,條件可適當放寬。

  員工投訴

  員工在工作中無論與同事、領導發生糾紛,對俱樂部各級管理人員有不滿之處或對工作安排不滿,均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本部門、人事部或總經理室投訴,但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不得提供偽證;

  2.不得公開或私底下散布不滿情緒。

  3.不得在事情得到調查解決之前,拒絕執行工作。

  4.不得固執已見,強詞奪理,不服從仲裁。

  二:處罰種類

  口頭警告、罰款、扣分罰款、停崗、降級處理、辭退、追責。

  處罰辦法

  A、考勤類

  1、遲到:在例隊或集合后點名開始時未到者記遲到,遲到一次罰款20元并記紀律單一張,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動之前私自離開,不經直接上司批準,在集合點到時不在者計早退,早退一次罰款20元,計紀律單一張,扣十分;

  3、曠工:未經直接上司批準沒來公司上崗,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記曠工,曠工一次計紀律單一張,扣20分,月累計兩次或連續兩天曠工計自動離職。

  4、調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請調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屬上級批準后才可調休,違者按曠工計;

  5、病假:因身體不適或生病不能來公司上班的,在部門早班例會前打電話向直屬上司申請,待批準后可上班回來時補辦病假手續(病假單、正規醫院病歷表、藥費單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則將視為曠工處理;

  6、事假:凡請事假必須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請單征得直屬上司的批準,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經理批準,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總或總經理批準,簽字后辦完手續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罰100元(有薪者請事假幾天多扣一天工資,由部門負責人考勤上跟進),由部門直屬上司對其開具罰款單;

  7、請假程序:首先到部門主管處申請,待同意后填寫相應假單,按標準簽名后,帶齊相應單據交由人事部簽名備檔,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做考勤記錄。要交罰款的需將罰款交至收銀臺后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備檔。

  8、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任何不符合公司發展需要的人員,人員辭退后其工資按標準發放,有保證金的給予退回;

  9、自動離職:不按程序辭工或月累計曠工兩次、連續兩天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發放任何補償、工資及保證金;

  10、追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或國家法律法規者,給公司或顧客造成一定或嚴重損失者,公司將立即辭退此員工并有追究其責任的權利或扭送至公安機關的權利。

  B、罰單類型

  1、罰款單:注重罰款為主,以罰款達到警告的目的,一般衛生方面及事假單(無薪者)處理的計罰款單,不計行政處罰記錄及扣分;

  2、紀律單:違反公司各種行為規范或各項規章制度,主要以記過為重點,兼以罰款扣分,月累計三張紀律單將視其平時行為表現處以停崗停薪七天至辭退處理,月統計部門內紀律分最低者將給予直接辭退(紀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幣,紀律單與積分同時進行)

公司獎罰制度3

  一、行為類

  1、對改善公司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人員招聘有重大貢獻者。

  2、積極鉆研業務技術,革新、發明設備取得成績者。

  3、參加公司、市、省、全國和國際各類比賽,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獎勵形式:精神獎勵(口頭表揚、獎狀、優先學習或培訓)和物質獎勵。

  二、工作紀律類

  1、遲到、早退一分鐘扣5元,遲到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5天工資。

  2、客人交辦的事情,未妥善解決或解決不了未及時反饋并造成一定影響的.,每次考核20元。

  3、出現執行力問題,考核20元,重復發生給予加倍考核。

  4、工作中帶情緒上崗者每次考核20元。

  5、工作班次不清,擅自調休者每次考核20元。

  6、因餐后巡檢不認真導致設備出現故障者,根據維修費用額進行考核。

  7、故意搬弄是非,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同事關系者,考核50元。

  8、不服從上級安排,考核50元,嚴重者給予辭退。

  9、當值時間,未請假擅自離工作崗位,按曠工處理。

  10、管理人員上崗期間必須將手機調至振動,違者考核10元。

  三、儀容儀表類

  1、工裝不整潔、不干凈,每次考核5元。

  2、女管理人員要求上崗化淡妝,不符合要求者考核5元。

  3、上班不染指甲油,不留長指甲,指甲長度不可超過指肚,且指甲內不能有積灰,不符合要求者每次考核5元。

  4、上崗必須佩戴工號牌,不得出現歪、斜,違者每次考核5元。

  5、上崗前吃異味食品,致使口腔有異味,每次考核5元。

  四、節能降耗類

  1、管理人員值崗期間未及時關閉空調和走廊燈者每次考核10元。

  2、員工餐應遵循“勤拿少取”的原則,故意浪費者每次考核20元。

  3、管理人員進出廳房未及時關燈者一次考核10元。

  五、執行力類

  1、對領導或者上級布置的工作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進行執行力考核20元。

  2、管理人員對會議上規定的事情沒有及時落實,造成應該立即整改的問題沒有及時落實,任由事情發生,考核50元。

  3、管理人員上班時間(上午11:30,下午5:30)之前必須佩戴對講機,并保持正常使用,違者考核20元。

  4、當日值班管理人員對于餐后巡臺執行不到位者每次考核20元。

  5、每日質檢允許崗位10項(不同類問題)問題產生,每超1項考核2元。

  6、對于每日餐后對于衛生五常、設施設備的檢查,出現不合格者每次考核5元,重復性發生者每次考核10元。

  7、對于向員工承諾的事情未按時間完成者,造成不良影響每次考核20元。

  六、宿舍管理類

  按照員工宿舍管理進行獎懲。

  七、餐中跟餐類

  1、開餐期間,不允許做私人事情,全部的精力要用在一線工作上,工作流程按照各崗主管每日工作流程表進行,不執行者考核10元。

  2、餐中巡臺,督促指導工作,對于餐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給予糾正。(菜品介紹、臺面衛生等等),未及時糾正者違者考核10元。

公司獎罰制度4

  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需要每位員工有更強的責任感和凝聚力。個人的付出與收獲跟公司的命運息息相關,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為開創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獎勵制度:

  1、工齡獎:在本公司食堂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報銷第二年的健康證費用。

  2、滿勤獎:員工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獎勵15元,在發放當月工資時發放。

  3、帶薪假日:每位食堂員工每月允許有兩個下午帶薪休息日(須完成中午開餐后的工作)由班組長同意,主管批準:但不具有滿勤獎獲獎資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優秀獎:對食堂各項工作積極主動,愛崗敬業,表現優秀者,公司經予100-200元獎金,每季度評審一次,年終發放。

  5、特別獎:對公司的業務、管理技術、廚房內部存在的問題等提供建議性的改善意見,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經營業績這意見或建議,用書面形式提交公司,經公司分別研計評審后,(包括如下內容)

  A舉報某領導處事不公正,內部人員問題,收受禮品、回扣;員工假公濟私,私帶公司物品、破壞公物等破壞公物等破壞行業。(公司經予保密)

  B對廚房運作過程、作業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進方法、有助降低成本、減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實行的。

  C對公司組織機構提出調整意見,能精簡機構或強化組織功能效益者。

  D對于公司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提出具體改進建議或方案,具有重大價值可增進收益者。

  E對于公司未來經營發展提出具體研究報告,或提供有效業務信息;有參考價值可以采納的。

  6、表現優秀、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員工,可以自我推薦,經公司核準培訓合格后經予調整新的工作崗位。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愛崗敬業精神,有管理經驗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訓晉升為管理人員。

  二、懲罰制度(每分1元)

  遲到、早退:

  A、遲到、早退時間5分鐘以下者,第一次警告,當月再發現每次扣罰5分。

  B、時間在5分鐘以上15公鐘以下者,每次扣罰5分。

  C、時間在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10分。

  D、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20分。

  E、時間在60分鐘以上者,按情節輕重扣罰25-40分。

  2、請假:廚房員工請假時間在一天之內,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員批準,報公司備案;一天以上應報公司批準,請事假應提前一天報批。

  3、曠工:未請假或未經批準而不上班的,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當月累計曠工達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離職:廚房員工離職應提前15天用書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報請公司經理批準,公司在15天內給予批復結算工資,在此期間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罰。

  5、員工未經批準擅自無故離開工作崗位,參照第一條給予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按損失程度給予扣罰20-30分,并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損失的,給予扣罰30-50分,并給予記過處分;造成誤餐等重大事故的給予扣罰100分,并給予記大過處分。

  6、爐灶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非有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使用爐灶等設施;廚師等有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爐灶等設施,下班前應對有關設備進行全面清潔,并檢查水、電、煤氣的閥門是否關好;定期對有關設備進行檢查保養,違者每項給予30分以下處罰;造成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20-50分處罰,并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廚房工作人員應遵守廚房員工獎罰制度,上班時應注意儀容儀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長發;應穿整潔制服、膠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違者每項每次扣罰5-30分。

公司獎罰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根據國家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深圳市政府有關的勞動法規和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2條(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第二章責任與權限

  第3條(責任與權限)

  3-1對在公司生產經營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物質獎勵;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2此規則的解釋權歸行政及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運營程序

  第4條(獎勵)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獎金獎勵。

  4-1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拓展銷售渠道,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或發明創造取得顯著成績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通過技術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4-3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的。

  4-4為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于向破壞行為作斗爭,有顯著功績的。

  4-5因其它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榮譽稱號和獎金分為以下三等:

  等級獎金額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對有特殊貢獻的集體也可以采用集體獎勵的辦法。例如采用集體記功的形式予以獎勵

  4-7有特殊貢獻的也可在給獎金的同時輔之以晉級獎勵。

  4-8獎勵人員由所在部門申報書面材料,對可以直接計算出經濟效益的,給予榮譽稱號和獎金,提獎額應與創造的效益額掛鉤,各部門申報的材料交人事部核準,由人事部提出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第5條(處罰)

  對有違紀行為的員工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第6條(處罰細則)

  6-1工作責任心不強或違反生產技術操作規程,造成產品降級、報廢、返工或設備損壞事故的`,視其一次造成損失的嚴重程度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一次損失金額較小但一個月內多次發生的可以合并計算)。

  直接損失價值處分種類

  100元-500元書面警告

  500元-1000元書面嚴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2工作嚴重失職或違章辦事,在公司物資供應、產品銷售活動中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視其在事故中所應承擔責任的大小,責令其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并根據其損失金額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

  損失金額處分種類

  100元-1000元書面警告

  1000元-20xx元書面嚴重警告

  20xx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3不服從公司的正常工作調動,公司下達調動通知后過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崗的予以書面嚴重警告。書面嚴重警告后無悔改表現三天內仍不到崗的予以辭退。

  6-4員工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級以上人員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1)不按規定佩戴勞動安全防護用品者,罰款50元。

  2)在上班時間睡覺者,罰款50元。

  3)上班時間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報刊、雜志、影碟者,罰款50元。

  4)在非吸煙區內吸煙者,罰款50元。

  第7條(處分)

  違紀人員由所在部門(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門)向人事部申報書面材料提出意見,經人事部研究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8條員工受獎勵或處分的有關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裝入員工人事檔案,作為考核員工的依據。

公司獎罰制度6

  一、考勤是考查員工工作出勤情況的記錄,公司考勤實行記載式和電子考勤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員工考勤記錄必須真實。

  二、電子考勤打卡:公司員工在上下班、外出辦事等進出公司時必須按規定打卡考勤(包括值班和加班人員)。

  三、記載式考勤:公司各部門(車間)確定一名管理人員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記載考勤。每月考勤核對無誤,并在“考勤員”一欄簽名確認、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行政部。

  四、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所有員工必須做到在職在崗,不得隨意串崗、脫崗、早退、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員工外出辦事必須先報部門負責人或單位負責人,經批準后方可外出;經批準外出辦事或因公出差不能及時回公司打卡的',應在當天或次日回公司后報單位考勤員核實記載。

  外出辦事批準權限:

  1、部長以上,報公司經理同意;

  2、主管、主任,報各部部長同意;

  3、其他員工,報各單位負責人同意。

  六、行政部保衛辦負責監督員工上下班及進出公司打卡情況,對違規打卡行為進行登記后報行政部。

  七、電子和記載式考勤必須嚴格遵守公司人事管理規定,做到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或包R、隱瞞虛假事實,一經發現,扣罰當日工資;屬考勤員或單位負責人審核責任的,追究相應責任,扣罰考核分2分/人次;情節嚴重的,按公司制度嚴肅處理。

公司獎罰制度7

  1、規則名詞:

  2、適用范圍:全體從業人員

  3、定義

  3.1獎勵:是對員工工作成績、表現及高尚行為的表彰。獎勵分為:

  (1)書面表揚

  (2)授予獎品

  (3)授予獎金

  (4)授予榮譽稱號

  (5)專項獎勵

  (6)晉級

  以上方式能夠同時獲得。

  3.2懲罰:公司為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對違紀員工進行必須的處罰。依據程度的輕重分為批評勸告、書面批評勸告、警告處分、記過處分、降級處分、解除合同。

  3.3考核工資:依據《員工考核辦法》規定,員工崗位工資的50%為考核工資。

  4、職責

  4.1人力資源部

  4.1.1負責《員工獎懲制度》的制訂與修編。

  4.1.2根據黨群辦對中層領導的考核,依據《員工獎懲制度》,執行對中層領導干部的考核結果。

  4.1.3負責監督、指導、督促各單位、各系統嚴格執行《員工獎懲制度》,保證制度的有效運行。

  4.2公司辦公室根據《員工獎懲制度》,負責對中層領導干部考核并提出獎懲意見。

  4.3品質管理部

  4.3.1根據《員工獎懲制度》,負責制定與產品質量管理相關的獎懲制度,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獎勵或違規違紀情景,按《質量獎懲制度》處理。

  4.3.2負責質量獎懲制度的執行,督促各單位對制度的`落實,行使對質量的獎懲職權。

  4.4各單位負責部門員工的獎懲申請,按要求進行審批。

  5、控制要求

  5.1獎勵

  5.1.1員工貼合下列行為之一者,經審查后給予獎勵:

  (1)在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節能降耗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2)在生產、新品研究、產品設計、工藝技術、設備管理、提高效率、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有發明或改善,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成績顯著;

  (3)在改善企業經營管理,完善管理體制,市場開拓和維護,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

  (4)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

  (5)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持正常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治安,有顯著功績;

  (6)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7)一貫忠于職守,進取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

  (8)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創意,進取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提議,經公司采納,取得明顯經濟效益;

  (9)維護公司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

  (10)敢于制止、揭發各種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1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

  (12)樂于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

  (13)兢兢業業,勤勤懇懇,踏實工作,在本職崗位做出表率作用;

  (14)忍受較差工作環境、認真工作,為企業貢獻的人員;

  (15)公司認為應當表彰的其他行為。

  5.1.2團體表彰

  屬于以下各款之一時,經審查后隨時給予團體表彰:

  (1)團體工作成績優秀、成為其他團體模范的;

  (2)在自然災害或事故發生時,全體成員齊心協力采取妥善措施,使工作免受影響或減少損失;

  (3)有其他模范行為或功勞,公司認為值得表彰時。

  5.1.3表彰的程序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主管部門審核,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公司獎罰制度8

  一、目地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

  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懲:更好地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2、是公司各項規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是公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范圍

  1、行為規范類:適用于所有員工;(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具有管理職能的員工;(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于各部門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四、獎懲項目設置

公司獎罰制度9

  一、目的

  為創建公司高效工作團隊,獎勵先進,促進落后,規范員工行為與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XXX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職責

  (一)公司行政處負責按公司行政制度對全體員工執行獎懲;負責受理各部門提報的獎懲申請;

  (二)各部門最高負責人負責提報部門員工各項考核的獎懲申請;

  (三)行政處協理負責獎罰項目的初審,總經理或授權人員負責獎罰項目的最后審批。

  四、管理要求

  (一)獎勵分為五大類:

  1、嘉獎;

  2、記功;

  3、記大功;

  4、調薪;

  5、晉升。

  1.1嘉獎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不僅限于以下事實)予以嘉獎:

  1.1.1完成任務及時出色者;

  1.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1.1.3助人為樂,熱心服務,義務奉獻,有具體事實者;

  1.1.4具有優秀品德,可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員工樹立良好風氣者;

  1.1.5對公司財物能悉心愛護,表現突出者;

  1.1.6能夠為公司獻策獻力,對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

  1.1.7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能顧全大局,對其它部門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協助者。

  2.1記功

  有下列事實之一(但不僅限于以下事實)或產生直接經濟效益在500~5000元之間者,予以記功并獎勵300元。

  2.1.1全年度嘉獎達到五次者記功一次,由行政處統計后,報總經理或授權人員批準者;

  2.1.2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采納,產生經濟效益;

  2.1.3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

  2.1.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災害事故等,能臨機應變,措施得當,具有功績者;

  2.1.5從事對公司有顯著貢獻的特殊行為者;

  2.1.6檢舉或制止違規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在經營管理或質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2.1.7敬業精神或協調能力出色,部門凝聚力強,工作成績突出,足可為公司楷模者;

  2.1.8員工連續一年未請假或遲到早退者,經審查確認后授予全勤記功獎者;

  2.1.9對提高公司的聲譽有特殊功績者;

  2.1.10大膽實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產品質量,有突出貢獻者。

  3.1記大功

  有下列事實之一(但不僅限于以下事實)或/和直接經濟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記大功,并獎勵800元。

  3.1.1全年度內記功達到五次者記大功一次,由行政處統計后,報總經理或授權人員批準者;

  3.1.2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能奮不顧身,不避災難,敢冒風險,救護人員及公司財產脫離危險,因而減少損失者;

  3.1.3對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建議改進,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施行,成效卓著者;

  3.1.4在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貢獻者;

  3.1.5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4.1調薪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不僅限于以下事實),予以調薪,增加工資。

  4.1.1達到晉升條件,但暫時職位沒有空缺者;

  4.1.2一年內記大功達到兩次及以上者;

  4.1.3工作成績突出,但尚不足以晉升者;

  4.1.4工作性質發生變化,工作量有較大增加者;

  5.1晉升

  對工作認真負責,業務水平高,能起模范帶頭作用,管理水平和協調能力突出的員工,可予以升職,并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

  5.1.1晉升條件

  5.1.1.1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術能力;

  5.1.1.2相關的工作經驗和資歷;

  5.1.1.3相應的管理水平、敬業精神和協調能力;

  5.1.1.4職位所需的相關培訓。

  5.1.2晉升程序

  5.1.2.1協理(不含)級別以下人員,可由本人或其直屬提出申請,部門最高負責人簽署意見,交行政處核實,報總經理或授權人員批準;必要時,可由總經理直接予以晉升委任;

  5.1.2.2協理(含)以上級別人員,由副總經理或以上級別人員提議,經董事會討論核定后予以實施;

  5.13晉升的員工接到調職通知單后,應于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5.1.4凡因晉升變動其職務,其薪酬自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5.1.5年度內有記大過行為者,取消晉升資格。

  (二)懲罰

  懲罰的種類有六種

  1、警告;

  2、記過;

  3、記大過;

  4、工資降級;

  5、降職;

  6、開除。

  1.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不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1.1.1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10元罰款

  1.1.1.1質量記錄填寫有錯漏者,且造成輕微后果者(每次);

  1.1.1.2不符合定置管理標識要求,有錯標、漏標、擺錯或亂擺現象者(每宗);對追查不到責任人的,將處罰該部門直接主管人員;

  1.1.2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30元罰款

  1.1.2.1由于工作失誤、拖延或責任心原因,影響到相關部門的工作,情節輕微者;

  1.1.2.2不能適時完成工作任務,情節輕微者;

  1.1.2.3布置的工作,但屆時未完成造成輕微后果,事后無合理解釋者;

  1.1.2.4擅離職守,閑游或上班打瞌睡者;

  1.1.2.5丟失質量體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責任人不清時,由部門直接主管承擔);

  1.1.2.6責任心不強,缺乏敬業精神,情節輕微者;

  1.1.2.7對專檢項目,質檢員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誤檢或漏檢,情節輕微者(注:生產人員由于自檢不嚴,質量或成本欠控制,處罰措施相同)。

  1.1.3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50元罰款

  1.1.3.1妨害生產工作或團體工作秩序,情節輕微者;

  1.1.3.2在公司內喧嘩或口角而影響正常秩序,制造糾紛或不和諧之氣氛的,情節輕微者;

  1.1.3.3不服從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導,情節輕微者;

  1.1.3.4未經許可,擅自在廠內或生活區推銷物品者;

  1.1.3.5任何違背質量體系文件運作要求的行為,情節輕微者;

  1.1.3.6不能嚴格控制成本,造成輕微損失者;

  1.1.3.7缺乏團隊協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見,情節輕微者;

  1.1.3.8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公司參觀者;

  1.1.3.9在任何時間內,借給(用)他人廠牌進出公司者;

  1.1.3.10違反一切

  安全管理

  制度者;

  1.1.3.11工作時間內從事與本工作無關的事情,或在上班時間內干私活者;

  1.1.3.12成品出廠后,引起客戶投訴,但尚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直接責任者(生產員工及質檢員等同處理)

  1.1.4由于疏忽大意等責任原因,直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300以內的,可處以實際損失100%的處罰,以上條款如出現與該條款有沖突的,以該條款為準。

  2.1記過

  警告五次作為記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僅限于以下情況)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01~3000元之間者,予以記過。

  2.1.1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100元的罰款

  2.1.1.1未經許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2.1.1.2未經許可擅取同事或企業財物,情節輕微時,除追繳原物品或賠償原物品價值外,另處以100元的罰款。

  2.1.2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200元的罰款

  2.1.2.1違背體系運作要求,情節嚴重者(嚴重不合格、屢犯或拒不改善);

  2.1.2.2工作中酗酒,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2.1.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費,雖尚未造成重大損失,但情節惡劣者;

  2.1.2.4缺乏團隊協作精神或敬業精神,不能聽取別人意見我行我素,影響相關部門運作,情節惡劣,但尚未構成辭退的;

  2.1.2.5故意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2.1.2.6機器、車輛、儀器等具有技術性的工具,非經負責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構成損失者;

  2.1.2.7制造事端,引起爭斗或有打架行為者;或行為粗暴、侮辱其他員工者;

  2.1.2.8有嚴重的失職行為者;

  2.1.2.9更改或偽造企業通告,尚未造成負面影響或經濟損失者。

  2.1.3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300元的罰款

  2.1.3.1由于工作失誤或拖延或責任心原因,影響到相關部門的工作,情節嚴重者;

  2.1.3.2造謠中傷,散布謠言及不正確或含有惡意事件,而有損他人的尊嚴者。

  3.1記大過

  記過五次作為記大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構成開除者,予以記大過。

  3.1.1連續曠工兩天,或每月曠工累計超過4天者,如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開除的,將記大過一次,給予一次性罰款200元;

  3.1.2擅離職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3.1.3怠忽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3.1.4不服從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損失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3.1.5因疏忽大意,致使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的,情節嚴重,但尚未構成開除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3.1.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嚴重浪費,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但尚未構成開除的,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4.1工資降級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資降級處理。

  4.1.1達到降職條件的,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降職者;

  4.1.2一年內記大過達到兩次,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以開除的。

  5.1降職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但不僅限于以下情況),予以降職。

  5.1.1對于嚴重違反紀律或者有嚴重失職行為,使企業利益受重大損失,不宜繼續擔任現任職務者;

  5.1.2管理水平不足以勝任者;

  5.1.3技術水平不足以勝任者;

  5.1.4敬業精神和團隊協作能力不足以勝任者;

  5.1.5不采取主動措施或措施不當,影響生產進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1.6違背體系運作要求,雖多次糾正,但無有效預防措施或預防措施不當者;

  6.1開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開除,并視必要訴諸法律。

  6.1.1對同事使用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或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情節惡劣者;

  6.1.2偷竊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實者,情節較嚴重者;

  6.1.3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足以構成開除的;

  6.1.4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6.1.5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6.1.6一年中記大過兩次者;

  6.1.7連續曠工兩天或每月累計曠工超過4天者;

  6.1.8挑撥勞資雙方感情,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6.1.9吸食毒品者;

  6.1.10偽造或盜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利益、形象受損害者;

  6.1.11攜帶刀槍、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入廠者;

  6.1.12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6.1.13參加非法的組織者;

  6.1.14擅離職守或不服從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足以構成開除者;

  6.1.15擅自操作機器、車輛、儀器等技術性工具,構成重大損失者;

  6.1.16凡違犯法律,導致公司聲譽或業務受損者;

  6.1.17利用職權受賄的,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6.1.18因不采取主動措施或措施不當,影響生產進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足以構成開除的。

  (三)員工功過相抵消規定

  公司員工的同年度功過可以抵消,以發生于同一年度內者為限,具體規定如下:

  1、嘉獎與警告抵消;

  2、記功五次或嘉獎五次,抵消記過一次或警告五次;

  3、記大功一次或記功五次,抵消記大過一次或記過五次;

  (四)說明

  1、公司設立專項資金,專款專用,行政處每月公布一次資金的去向,以及結存,確保資金的合理利用;

  2、“獎勵申請單”填寫時要說明獎勵的原因及獎勵類別,行政處認真核實獎勵事實,并簽署意見呈請總經理或授權人員批準后,交財務處予以實施;

  3、“處罰通知單”填寫時要說明處罰的原因及處罰結果,行政處認真核實處罰事實,并簽署意見呈請總經理或授權人員批準后,交財務處予以實施;

  4、財務部根據經有效審批的“獎勵申請單”或“處罰通知單”予以實施獎懲,處罰在當月的工資中體現,獎勵金以現金支付;

  5、一項事故或責任,若牽連到多個部門或個人,可依據情節,分攤罰金;

  6、若獎勵事項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獎金按參加人數進行平均分配;

  7、若各部門對獎懲不公或獎罰不明現象,可在3天內直接向行政處投訴糾正,投訴最終仲裁部門為總經理室;

  8、隨公司管理的不斷深入,將逐步制訂出具體量化的考核方案,作為本制度補充和完善。

  五、本規定推行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公司行政處將進行必要的補充與修改,并負責本規定的解釋。

  六、本規定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七、附件:

  記錄表格

公司獎罰制度10

  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鼓勵先進,懲罰"三違",公司制定獎罰條款如下:

  一、獎勵:

  1、凡創雙標、單標的項目,都必須是目標管理內工程項目,其建筑面積在2500M2以上,建筑結構層次不限。

  2、確定創標項目,發包與承包雙方必須簽訂創標獎罰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3、創標項目確定后,分級上報主管部門,有分級主管部門分期到現場驗收考核,一般分基礎設施初建階段、主體工程驗收階段、拆架子前期階段,有施工單位向分級主管部門報告聯系驗收考核。

  4、獎貼金兌現,憑主管驗收部門發證為依據(文件)由總公司年終表彰大會上兌現,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施工過程中分期預付合同規定的部分金額。

  5、在市級以上大檢查中被通報表揚的工程項目,獎勵20xx元。

  6、獎貼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確定的金額極大部份是補貼施工單位增設現場設施的,也可以從獎額中抽出一部分獎給施工現場有關管理人員,以鼓勵大家創標的積極性,獎額有項目承包者自行決定。

  7、獎貼金由公司負責兌現,公司、辦事處預付。

  8、對創標的.施工單位,在今后業務分配上建議從優。

  9、公司組織質安大檢查中的獎罰,由檢查組臨時決定。

  10、合同創標,經主管部門驗評不達標的工程項目,按合同規定處罰條款處罰,有發包方負責收取,此款全部上交總公司,年終清交匯算時結清,同時對承包者將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

  二、處罰:

  1、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工地其項目經理給予行政上降級及在一年內給予少分業務或不給業務的處分,情節惡劣清退,經濟處罰依據簽具的《工程項目承包合同》和簽具的工程管理目標責任承諾的有關條款處理。

  2、在省級大檢查中被通報批評者罰現金10000元,在市級大檢查中被通報批評者罰現金5000元,在總公司例行的大檢查中按《標準》打分不滿75分者罰,缺一分罰100元。

  3、安全職能部門出具的整改單,必須按規定日期整改好,然后回執報出具部門復查驗收,若不送回執又不如整改者處50元-200元的罰款(獎罰款由安全部門開收付憑證,收付款由財務科負責辦理)。

  附:違章處罰細則

公司獎罰制度11

  一、目的:

  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

  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因個人原因給公司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或公司名譽造成嚴重影響的,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無條件照價賠償,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3)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4)泄露公司機密;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5)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每月曠工達3天(含)以上;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8)在公司內從事不良活動。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9)造謠滋事。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2、一般性處罰:

  (1)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300元。

  (2)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3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員工大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3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3、輕微處罰: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未經許可擅自離崗;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2)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下載電影等占用公司網絡資源的;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3)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值日、值班的;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4)浪費公司財物(下班未關電腦、燈等);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5)未按時上交各項報表、無故不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或任務;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6)開會、培訓無故遲到、缺席;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7)無故不接聽電話或關機(8:00-23:00)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50元或取消當月話費補貼。

公司獎罰制度12

  一、工程質量管理

  1、施工隊在工程項目施工質量上,未按公司施工工藝要求施工,且施工質量不符合有關的質量標準要求,給予施工隊5000—10000元的罰款處理,同時施工隊還要承擔因此而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

  2、施工隊在施工過程中有偷工減料現象,給予施工隊5000—20000元的罰款處理,同時施工隊還要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公司視其情節輕重,對其所屬工地的工程進行凍結。

  3、施工隊未按質檢提出的質量整改意見和隱患整改通知單的要求在限期內完成整改工作的給予施工隊200—1000元的罰款處理,若中途更換施工隊長的,還要承擔因此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

  二、施工現場管理

  1、施工隊長未按公司要求對工人進行崗前培訓,致使工人在施工中違反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給予施工隊長200—500元的罰款處理。

  2、對于不按公司規定持證上崗的水、電工人,一經公司發現將分別給予施工隊長和當事人200元/人次和50元/人次的罰款處理。現場施工人員未按公司要求統一著裝的一經發現公司將分別給予施工隊長和當事人100元/人次和20元/人次的罰款處理。

  3、施工現場禁止吸煙,現場發現一個煙頭,給予施工隊長200元罰款,發現工人在施工現場吸煙發現一次,對當事人罰款20元。施工現場未放置滅火器的,公司給予施工隊長300元的罰款處理。

  4、施工現場不準亂接、亂搭線頭或直接將線頭插入電源,發現一次分別給予施工隊長和當事人200元和50元的罰款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隊長和當事人自負。每日工地負責人未按公司要求做到停水、停電后離開現場的給予施工隊長和當事人300元和100元的罰款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有施工隊長和當事人自行承擔。

  5、未對施工現場已完工項目進行保護,而造成現場成品的損壞和丟失,施工隊長和當事人除照價賠償外,公司將給予施工隊長和當事人500—10000元的罰款處理。施工現場每日完工后,要及時清理現場,做到施工和生活垃圾日產日清,未按公司要求清理/堆放垃圾的現場,給予施工隊長200—500元的罰款處理。

  6、施工現場嚴禁非本工地施工人員進入,一經公司發現給予施工隊長和當事人500元和50元的罰款處理。施工現場未按公司規定張貼公司標識的,給予施工隊長200元的罰款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施工隊長和當事人自行承擔。

  7、施工現場禁止用明火/電爐等做飯、取暖,一經公司發現給予施工隊200元的罰款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隊自行承擔。經客戶允許在施工現場吃、住的施工隊必須及時通知施工管理部登記。未經客戶允許,施工隊私自使用客戶的電器、電話、灶具、潔具等用品及設施,一經發現給予當事人50元的罰款處理。

  三、客戶投訴管理

  1、施工隊長接到客戶質量投訴,應及時去現場妥善處理,不得對公司隱瞞實情,因施工人員現場處理不當,導致客戶向施工管理部投訴的給予施工隊100元—500元的罰款處理;向客戶服務部投訴的給予施工隊300元—500元的罰款處理;因施工隊處理不當,導致客戶向公司管理部門投訴的,公司給予500元—10000元的罰款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施工隊自行承擔。

  2、因施工隊不守時、守約造成客戶投訴的,給予施工隊100元—500元的罰款處理,并承擔由此給客戶造成的一切損失。施工隊未按公司要求的時間去客戶家維修,且維修結果令客戶不滿意,導致客戶投訴的給予施工隊500元—1000元的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公司將終止與施工隊的合同。

  3、施工隊因擾民施工,引起客戶投訴的,給予施工隊200元的.罰款處理,因施工隊處理不當,引起客戶向有關部門投訴的,給予施工隊500元—1000元的罰款處理,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施工隊自行承擔。

  四、其它

  1、施工隊不得擅自接受客戶的禮品和宴請,一經發現,給予施工隊500元—1000元的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公司將終止與施工隊的合同。

  2、施工隊有詆毀公司形象的言行,一經公司發現給予施工隊1000元—20000元的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與施工隊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3、施工隊未經公司允許私自接單(含私自與客戶對工程項目洽商變更),一經公司發現,給予施工隊5000元—20000元的罰款處理,并按公司和施工隊簽定的合同中,有關條款對施工隊進行處理。

  五、獎勵

  1、施工隊在工程項目施工質量方面符合公司質量要求,并得到客戶書面表揚或收到客戶錦旗表揚的,經查屬實,將作為工隊考核的依據之一。

  2、因施工隊現場的模范管理和優質的施工管理給公司帶來新的客戶,經查屬實,給予施工隊該工程造價0。8%的獎勵。

  甲方:xx

  乙方:xx

  經辦人: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公司獎罰制度13

  全體員工年終紅利獎勵辦法:

  一、年終紅利分配方案:年終紅利總額=全年實際回款利潤xx5%(該百分比經股東會決議可以在年終扎賬前作上浮調整);

  二、個人年終紅利=上班月數的平均百分比xx年終紅利總額xx上班月數;

  三、未回款部分的利潤在次年回款后,按回款當月的百分比按同樣的辦法進行紅利分配;

  四、在紅利分配之前辭職或被公司辭退者不參與紅利分配;

  設計部、財務部和行管部獎勵辦法:

  一、按公司月營業額的1%提取獎勵基金;

  二、每月月底三個部門所有員工采用無記名交叉投票方式確定個人表現分

  三、個人表現分÷表現分總額=個人表現百分比

  四、個人表現百分比xx表現獎總金額=個人表現獎;

  五、新員工試用期不參與表現獎分配;

  六、本部門不參與本部門的投票,除這三個部門之外參與投票的成員:總經理和工程部負責人;

  七、節假日公司安排加班且無法安排補休的按日工資的雙倍發放獎金;

  工程部獎勵辦法

  一、公司每月拿出工程部業績總額的4%作為工程部的業績獎金;

  二、業績獎金分配方法:按照多勞多得的原則分配業績獎金,每個人每月的業績獎金=業績獎金xx個人當月業績百分比:

  三、個人當月業績百分比=個人當月業績÷工程部業績總額;

  四、工程部工作范圍:輸出范圍以外的所有制作和安裝都屬于工程部工作范圍,含油漆噴涂、雕刻、刻字、包繩子、打扣眼(需要拼接的畫面)、寫真裱板、焊接、制作、安裝等;

  制作部獎勵辦法

  一、噴繪每平方米獎勵0、2元,寫真每平方米獎勵0、5元,條幅每米獎勵0、5元;

  二、制作部工作范圍:負責完成公司安排的.所有寫真、噴繪、條幅輸出;寫真裱膜;條幅縫涵洞;

  獎勵制度管理規定

  一、個人當月業績計算方法:每筆業務發生時,業務流程單跟著業務進度走,每一個環節完成后參與作業者簽字后轉交給下一個環節的負責人,業務完成后請客戶在業務流程單上簽字并將簽字后的業務流程單上交財務部;因客戶經辦人或主管不在或其它原因未能簽字的,業務流程單亦應及時上交財務部,向財務部說明情況,事后在月底前完成客戶簽字后重新上交財務部,客戶未簽字的業務流程單不能記入當月業績;

  二、工程部參與制作或安裝的人員在技術水平、工作時間和工作強度都大致相同時,按人平均分配業績;特殊情況由負責人與參與作業者自行協商業績分配比例;

  三、月底由財務統一核算工程部和制作部每個人當月的業績和業績百分比,個人

  每天可自行記錄和核算自己的業績,次月12日前與財務進行核對,如有異議可向負責人或公司申請核實;

  四、工程部暫設兩個負責人,業務量大或公司規模擴大后負責人可另行增加,但工程部負責人的數量不得超過工程部總人數的三分之一;

  五、負責人的確定方式:競爭上崗;民主選舉;公司指定;

  六、工程部負責人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負責人有權決定參與作業的人數和人選;

  3、因輸出、制作或安裝產生質量事故導致業務款無法收回時,該筆業績不參與分配,相關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辦法詳見《懲罰制度》),在分配業績次月后才發現質量事故的在次月的業績中扣除;

  4、業務完成后48小時內不上交簽字的業務流程單則視為自動放棄該項業務的業績分配權利;當月未完成的業務自動轉入下個月業績;

  5、公司采用公平合理的方式分派工作任務,不得對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務挑肥揀瘦,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管理和安排,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七、取消加班費和工作餐補助、水費、高空作業補助費等;

  八、基本工資由公司根據每個人的技術和能力進行核定;

  九、工程部負責人和制作部責任人無法承接或沒有時間承接的業務,公司有權對外發包;

  十、所有公司正式員工必須與公司簽定聘用合同;

  十一、個人承接業務按毛利潤的30%進行獎勵;

  十二、在本制度試運行階段,根據市場行情及公司經營狀況,公司保留修改業績獎勵提成比例的權利;保留修改和補充該制度相關條款的權利,但修改和增補條款之前須先征求相關負責人或管理人員的意見,并提交股東大會討論決議后在次月生效執行。

公司獎罰制度14

  1、組織各臨床學科參照國內外本學科進展及我省“三甲”醫院制定的常見疾病的診療指南,制定我院常見疾病的'診療指南,全面啟動以診療指南為指導的規范化醫療活動。

  2、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嚴格執行各種診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程常規。

  3、重點對以下關鍵性制度的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4、醫技科室要建立標本簽收、查對、質量隨訪、報告雙簽字及疑難典型病例討論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藥劑與臨床聯合討論制度。

  5、健全醫院感染管理制度和傳染病管理,疫情登記報告制度,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和無菌操作規程。

  6、特別警惕重點醫療場所、重點環節、重點病人群體的醫療安全規范,要采取督導檢查、落實制度等多種方式保障重點場所,重點環節和重點病人群醫療質量安全。抓好急診、手術、醫技與病歷質量的提高四個重要環節。

  7、資產、后勤保障部門切實保證醫療物資特別是急救物品的供應及保障工作。

公司獎罰制度15

  一、獎勵制度

  第一條 為促進企業員工積極向上的氛圍,激勵企業員工不斷提高自己,表彰和獎勵優秀員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獎勵對象 公司在冊全體員工

  第三條 獎勵條件和程序

  (一)勤工獎:

  對于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當給予勤工獎

  (a)在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節約財資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成績的。

  (b)在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c)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員工利益免受損失的。

  (d)長期遵守紀律,有帶動性作用的。

  (e)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的。

  (f)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秀的員工。 獎勵程序:

  1、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并寫出申請報告;

  2、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人事部核實;

  3、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副總經理審核;

  4、由總經理批準。

獎勵標準:

  勤工獎名額按季度每個部門設一名,由各管理中心季度績效考核為優秀、分數最高的員工獲得。勤工獎每季度評審一次,與季度績效考核同步進行。

  獲得勤工獎的員工,其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二)年終評獎

  每年度年終,評定出部分年度優秀員工獎,進行公開表彰和獎勵,年度優秀員工由四個季度考核累計分數最高的前三名員工獲得。獲得年度優秀員工獎的員工,其基本工資先晉升一個檔次再晉升一個級別。

  (三)行政獎勵

  (1)獎勵辦法: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晉升。

  (2)獎勵標準:嘉獎三次等于記一小功,記小功三次等于記一大功,記大功三次給予職務晉升。

  記小功一次,基本工資晉升一級;記大功一次,基本工資晉升兩級;記大功三次,給予職務晉升,其基本工資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再定檔定級。

  (3)獎勵程序:獎勵由主管領導依據事實提出申請報告,所屬管理中心副總經理根據上報資料經查實后簽署意見,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副總經理復核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后,交人事部存檔,人事部將批準報告傳遞一份給財務部,作為工資發放依據。

  (4)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給予嘉獎,記小功,記大功的獎勵: ①對改善公司管理,提高業務水平有重大貢獻者。 ②在工作中表現突出,創造優良成績者。

  ③在對外接待中,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成績顯著者。 ④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⑤為保護公司財產和顧客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⑥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約成本有顯著成效者。 ⑦其它為公司經營與發展作出貢獻的行為。

  二、問 責 制

  第一條 問責原則:為進一步增強公司各中心、各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進行內部監督和責任劃分,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責任與職權相適應,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把履責和問責結合起來,做到有功有績必獎,失職瀆職必究、必罰,以此樹立良性的責任導向。通過問責,真正建立起較為科學、完備的崗責體系,把公司強化執行力建設工作落到實處,轉變工作作風,改進工作方法,促進公司持續穩定發展。

  第二條 問責范圍

  公司所有決策、管理和生產活動。 第三條 問責對象 公司全體在冊員工。 第四條

  問責措施

  一、管理問責措施: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一)、企業管理中心

  1、司機無故擅離崗位,或不按車隊長派遣的時間出車和回車,或出車遲到影響用車人辦事一次以上的;

  2、司機在出車前未例行檢查車況,導致車輛不能按時出車和正常試用,影響用車人辦事一次以上的;

  3、司機在駕車時無特殊情況接聽電話達三次以上,或在特殊情況下接聽電話時間超過兩分鐘達2次以上;

  4、司機出車后,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既不在第一時間通知車輛管理員,又不說明原因達二次以上的;

  5、司機在出車過程中或回車后,未按規定停車,使車輛持續處于危險境地達2次以上的;

  6、小車班班長在明知司機身體不適、飲酒、嚴重疲勞的情況下仍安排司機出車達兩次以上的;

  7、檔案管理員未按規定整理各類檔案資料,導致檔案資料管理混亂,無法在第一時間找出檔案資料的二次以上的;

  8、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未按公司規定配合財務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固定資產清點和每月進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點,導致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混亂的,賬物以及存放地點不相符一次以上的;

  9、職工食堂管理混亂,當月員工用餐滿意度調查低于85分的;

  10、招聘負責人對應聘人員資料和證件審查不嚴,導致持虛假證的不符合要求人員進入公司達1人以上;

  11、炊事員制作飯菜不注意衛生,被發現飯菜中有不衛生雜物2次以上的;

  12、績效考核負責人和專員在績效考核過程中,發現有不公正或弄虛作假行為一次以上的。

  13、內刊編輯工作粗心,導致當期內刊出現文字性錯誤二處以上或圖片錯誤一次以上的;

  14、印章管理混亂,未經批準就蓋章或審批手續不到位就蓋章兩次以上。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優良以上等級。

  (一)、企業管理中心

  1、司機違章駕駛,危及用車人員安全一次以上的;

  2、司機酒后駕駛一次以上的;

  3、司機無故擅離崗位,或不按車隊長派遣的時間出車和回車,或出車遲到影響用車人辦事二次以上的;

  4、司機在出車前未例行檢查車況,導致車輛不能按時出車和正常使用,影響用車人辦事二次以上的;

  5、司機在駕車時無特殊情況接聽電話達五次以上,或在特殊情況下接聽電話時間超過兩分鐘達五次以上;

  6、司機出車后,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既不在第一時間通知車輛管理員,又不說明原因達三次以上的.;

  7、司機在出車過程中或回車后,未按規定停車,使車輛持續處于危險境地達三次以上的;

  8、小車班班長在明知司機身體不適、飲酒、嚴重疲勞的情況下仍安排司機出車達三次以上的;

  9、檔案管理員未按規定整理各類檔案資料,導致檔案資料管理混亂,無法在第一時間找出檔案資料的三次以上;

  10、檔案管理員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資料資料遺失的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未按公司規定配合財務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固定資產清點和每月進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點,導致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混亂的,賬物以及存放地點不相符二次以上的;

  12、固定資產管理負責人粗心大意,造成資產遺失數額較小一次以上的‘

  13、職工食堂管理混亂,當月員工用餐滿意度調查低于75分的;

  14、招聘負責人對應聘人員資料和證件審查不嚴,導致持虛假證的不符合要求人員進入公司達二人以上;

  15、炊事員制作飯菜不注意衛生,被發現飯菜中有不衛生雜物三次以上的;

  16、績效考核負責人和專員在績效考核過程中,發現有不公正或弄虛作假行為二次以上的。

  17、內刊編輯工作粗心大意,導致當期內刊出現文字性錯誤三處以上或圖片錯誤二次以上的;

  18、印章管理混亂,未經批準就蓋章或審批手續不到位就蓋章三次以上。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合格以上等級。

  (一)、企業管理中心

  1、司機違章駕駛,危及用車人員安全三次以上的;

  2、司機酒后駕駛二次以上的;

  3、司機無故擅離崗位,或不按車隊長派遣的時間出車和回車,或出車遲到影響用車人辦事五次以上的;

  4、司機在出車前未例行檢查車況,導致車輛不能按時出車和正常使用,影響用車人辦事五次以上的;

  5、司機在駕車時無特殊情況接聽電話達八次以上,或在特殊情況下接聽電話時間超過兩分鐘達八次以上;

  6、司機出車后,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既不在第一時間通知車輛管理員,又不說明原因達五次以上的;

  7、司機在出車過程中或回車后,未按規定停車,使車輛持續處于危險境地達五次以上的;

  8、小車班班長在明知司機身體不適、飲酒、嚴重疲勞的情況下仍安排司機出車達五次以上,嚴重威脅司乘人員人生安全的;

  9、檔案管理員未按規定整理各類檔案資料,導致檔案資料管理混亂,無法在第一時間找出檔案資料的五次以上;

  10、檔案管理員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資料資料遺失三次以上,或者遺失重要資料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未按公司規定配合財務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固定資產清點和每月進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點,導致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混亂的,賬物以及存放地點不相符三次以上的;

  12、固定資產管理負責人粗心大意,造成資產遺失數額較小三次以上,或者遺失較大數額資產一次以上;

  13、職工食堂管理混亂,當月員工用餐滿意度調查低于60分的;

  14、招聘負責人對應聘人員資料和證件審查不嚴,導致持虛假證的不符合要求人員進入公司達三人以上;

  15、炊事員制作飯菜不注意衛生,被發現飯菜中有不衛生雜物五次以上的;

  16、績效考核負責人和專員在績效考核過程中,發現有不公正或弄虛作假行為三次以上的。

  17、內刊編輯工作粗心,導致當期內刊出現文字性錯誤五處以上或圖片錯誤三次以上的;

  18、違規使用印章,給公司造成較小損失或糾紛。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

  (一)、企業管理中心

  1、司機違章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的,給車輛和司乘人員造成損害的;

  2、司機酒后駕駛三次以上或醉酒駕駛的;

  3、司機在出車過程中或回車后,未按規定停車,使車輛持續處于危險境地造成車輛重大損失的;

  4、小車班班長在明知司機身體不適、飲酒、嚴重疲勞的情況下仍安排司機出車發生事故造成司乘人員人生傷害或車輛損害的;

  6、檔案管理員粗心大意造成公司核心資料或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保密資料遺失的;

  7、固定資產管理負責人粗心大意,遺失重大資產或者違規處理公司電腦、設備給公司造成公司核心資料或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資料外傳等重大影響和損害的;

  8、職工食堂管理混亂不衛生,發生員工集體食物中毒等嚴重食品衛生事件的;

  10、招聘負責人對應聘人員資料和證件審查不嚴,導致持虛假證的不符合要求人員進入公司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11、績效考核負責人和專員在績效考核過程中,發現有串通被考核部門和被考核人員弄虛作假的;

  12、內刊編輯工作粗心,導致當期內刊出現嚴重原則和方向性錯誤,給公司造成較壞影響的。

  13、違規使用印章,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或糾紛。

三、一般性問責措施(全公司通用)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1、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外出的一次以上;

  2、不按規定請、銷假者達一次以上

  3、一個月內無故上班遲到或者早退一次以上;

  4、上班時間內發現打牌賭博、玩游戲的一次以上;

  5、工作態度差,上班時間到其他部門串崗影響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一次以上;

  6、故意浪費或損壞公司財物的;

  7、不注重儀表易容和話語文明影響公司形象二次以上;

  8、會議遲到2次以上或者無故缺席一次以上;

  9、工作責任心差,發生問題相互推諉責任一次以上;

  10、通訊工具不通暢,導致無法及時聯系二次以上;

  11、利用職務便利要求業務單位吃請;

  12、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業秘密一次以上。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優良以上等級:

  1、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外出三次以上;

  2、不按規定請、銷假者達三次以上

  3、一個月內無故上班遲到或者早退三次或曠工一天以上;

  4、上班時間內發現打牌賭博、玩游戲三次以上;

  5、工作態度差,上班時間到其他部門串崗影響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三次以上;

  6、故意浪費或損壞公司財物的,造成較小損失的;

  7、不注重儀表儀容和話語文明影響公司形象三次以上;

  8、會議遲到三次以上或者無故缺席二次以上;

  9、工作責任心差,發生問題相互推諉責任二次以上;

  10、通訊工具不通暢,無法及時聯系導致不能及時安排工作達二次以上;

  11、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業務單位財物500元以下;

  12、因玩忽職守、督導不力或業務疏忽導致3000元以上損失的;

  13、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業秘密二次以上。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不能評為合格以上等級:

  1、上級包庇下屬在辦公秩序方面或績效考核過程中舞弊,或弄虛作假的;

  2、因玩忽職守、督導不力或業務疏忽導致5000元以上損失的;

  3、通訊工具不通暢導致無法聯系,不能及時安排工作影響公司利益較大的;

  4、故意泄漏公司商業秘密的;

  5、損壞或遺失公司重大物品、設備的;

  6、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財物或收受業務單位財物500元以上的;

  7、瞞報、遲報一般突發事件的;

  8、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達五次以上者,或者無故曠工累計達兩天的;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盜竊公司財物,挪用公款;

  2、屢次觸犯公司規章制度、嚴重侵犯公司權益;

  3、泄露公司商業秘密,致使公司遭受較大損失;

  4、煽動他人不服從管理規定或怠工;

  5、以權謀私、利用職權侵占公司財物或收受業務單位財物20xx元以上,或以公司名義招搖撞騙,給公司造成較壞影響和一定損失;

  6、偽造、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

  7、擅離職守,致使公司蒙受損失;

  8、一個季度內連續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或全年月度績效考核不合格超過4次;

  9、瞞報、遲報重大突發事件;

  10、未經公司同意,在其他單位兼職損害公司利益;

  11、通訊不通暢導致無法聯系,影響公司重大利益;

  12、一個月內無故遲到早退10次以上或曠工累計達3天以上;

  13、因違法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五條 以上問責事由中,發生重大經濟損失,或導致嚴重后果的,或者造成公司重大決策失誤的,本中心或者項目指揮部所有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問責程序

  1、員工違紀后,由所在管理中心依據具體違紀事項和制度,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中心;

  2、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后,報公司董事會研究后決定;

  3、董事會決定具體處罰意見后,由總經辦下發執行;

  4、處罰記入員工檔案,并予公告。

  第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董事會,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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