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獎罰制度(精選16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廠獎罰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廠獎罰制度 1
1、總則
1.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鞭策落后,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工廠全體員工。
2、獎懲的原則
2.1獎懲的原則。
2.1.1獎懲有據的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工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1.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工廠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2.1.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員工的表現達到工廠對員工的基本要求,視為盡職盡責,表現較大的超過基本要求,即給予獎勵。
2.3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工廠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
2.4為懲戒員工所采取的處罰措施和手段,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3、獎勵
3.1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以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3.2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3.3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3.4行政獎勵包括嘉獎、記功、記大功。
3.5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加薪等物質獎勵,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3.6以上三種獎勵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執行。
3.7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頒發獎金,資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3.7.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獎勵元;
3.7.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獎勵元;
3.7.3維護工廠形象,對工廠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并具有事實證明者,獎勵元;
3.7.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者,獎勵元;
3.7.5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在應用中取得顯著效果者,獎勵元。
3.8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功,并頒發獎金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并通報全廠。
3.8.1全年能超額(10%-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8.2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極力搶救并減少工廠損失者;
3.8.3檢舉揭發違反工廠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工廠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者;
3.8.4通過自身努力,避免質量事故、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計獲嘉獎三次者;
3.8.6對維護工廠榮譽,塑造工廠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在中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和口碑,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者;
3.8.7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在應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3.9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并頒發獎金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記大功在全體員工大會上宣布。
3.9.1全年累計獲得記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懲戒處理者;
3.9.2連續三年,年終考核列為優等者;
3.10對工廠建設與發展作出巨大貢獻者,經全體股東研究給予特別嘉獎,上調薪資以及提升職務,并公開通報獎勵。
4、懲戒
4.1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懲前毖后,從而保障工廠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4.2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4.2.1懲戒的方式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兩種。
4.2.2經濟處罰為罰款,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開除。
4.2.3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3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罰款元。
4.3.1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之內者;
4.3.2上班時間串崗聊天者;
4.3.3說臟話、粗話者;
4.3.4參會人員遲到者;
4.3.5私自帶客到工作場所或在宿舍留宿者;
4.3.6亂扔雜物,破壞環境衛生者;
4.3.7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4.3.8在工作場所從事聚眾賭博打牌娛樂者;
4.3.9在工作場所抽煙者;
4.3.10在過程中造成產品損傷、缺陷等現象,但未造成損失者。
4.4各崗位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并罰款元。
4.4.1未能及時傳達、執行工廠下達的任務者;
4.4.2在所管轄的區域內,有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資源現象者;
4.4.3下班后所轄區域窗戶未關,所用電器電源未切斷者;
4.4.4本部門及所轄區域環境衛生臟亂差者;
4.4.5發生重大事件(如物品、產品、材料丟失等)未能及時上報者;
4.4.6一周內本部門員工有5人/次違紀者。
4.5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同時給予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警告通報全廠。
4.5.1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崗位怠慢工作者;
4.5.2妨害現場工作秩序經勸告不改正者;
4.5.3不能按時完成重大事務,又不及時上報,但未造成損失者;
4.5.4因操作不當,造成工具、儀器、設備損壞者;
4.5.5在生產過程中造成產品批量缺陷、次品者;
4.5.6曠工和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6次(含)以上者。
4.6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同時給予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處分通報全廠。
4.6.1工作時間酗酒者;
4.6.2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及工作調動者;
4.6.3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4.6.4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三次以上者;
4.6.5在工作場所喧嘩、嘻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4.6.6在生產過程中造成產品批量報廢,給工廠造成損失者;
4.6.7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與和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工廠利益受到2000元以內經濟損失者;
4.6.8泄露工廠秘密事項,已對工廠利益造成損害但情節較輕者;
4.6.9年度累計警告三次者。
4.7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大過處分,同時給予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處分通報全廠。
4.7.1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屬實但情節輕微者;
4.7.2故意損壞工廠財物者;
4.7.3私自攜帶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工廠轄區者;
4.7.4在職期間受到治安拘留,經查有違法行為者;
4.7.5偽造病假單證明或無病謊開病假證明者;
4.7.6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者;
4.7.7虛報業績、瞞報事故或蓄意妄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者;
4.7.8在工作與對外交往中索賄、受賄,收取回扣者;
4.7.9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工廠利益直接或間接受到損害者;
4.7.10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與和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工廠受到2000-10000元經濟損失者;
4.7.11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陷、偽證、制造事端者;
4.7.12年度內累計記過三次者。
4.8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辭退或開除,同時通報全廠,并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8.1使用虛假的證件蒙騙,使工廠遭受損失者;
4.8.2連續曠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十天(含)以上者;
4.8.3玩忽職守,致工廠蒙受1萬元(含)以上經濟損失者,并負賠償責任;
4.8.4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情節嚴重者;
4.8.5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
4.8.6泄露工廠秘密,已對工廠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8.7偷盜、侵占同事或工廠財物經查事實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8.8在工作與對外交往中索賄、受賄,收取回扣數額較大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8.9造謠惑眾詆毀工廠形象者;
4.8.10在工廠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4.8.11未經許可兼任或兼營與本工廠同類業務者;
4.8.12在職期間刑事犯罪者;
4.8.13偽造、變造、或盜用工廠印信嚴重損害工廠權益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8.14參加違法組織,經勸告不改者;
4.8.15年度內累計記大過三次者。
5、附則
本獎懲制度參照《工廠規章制度》和《工廠考勤、請假制度》以及《各工種操作規程》等執行。
工廠獎罰制度 2
一、獎勵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跡予以獎勵。獎勵分為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獎勵。
1、對改善俱樂部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嚴格開支,愛護公物,節約費用顯著成績者;
4、服務態度好,為俱樂部獲得榮譽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準確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者;
6、技術革新、改革經營方式有成效者;
7、為保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8、講文明、樹新風、做好事、維護安定團結、敢于同不良傾向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成績優異者。
財務考勤管理制度
1、員工請事假以扣除。
2、員工請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須持有醫院證明,否則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4、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5、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與例會無故曠工按兩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內滿勤,公司將給予50元獎勵
二、處分
對違紀員工按其錯誤性質、情節、一貫表現和對錯誤的認識態度,給予必要的處分。處分分為經濟處罰(罰款、賠償、扣發獎金)和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薪、開除等)。
1、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批評、警告、罰款等處分。
(1)儀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遲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時間擅自離崗位、閑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覺;
(5)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電話閑談;
(6)工作時間收聽(看)收音機、錄音機、電視機或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7)在職工食堂以外的俱樂部場所用膳;
(8)未鍛煉就在公司沖涼者;
(9)下班后無故在俱樂部內逗留、住宿;
(10)在俱樂部內高聲喧嘩、影響秩序;
(11)責任心不強,工作出小差錯,對營業有所影響;
(12)對客人不夠禮貌,接待不夠熱情;
(13)不講衛生。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等;
(14)向會員索取錢物;
2、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記過、留職察看或開除處分等,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服務態度差,受到會員投訴;
(2)酗酒、賭博、打架斗毆;
(3)偷竊俱樂部或會員的錢物;
(4)嚴重損壞或損耗公物或會員的物品;
(5)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次
(6)私自配制俱樂部的鑰匙;
(7)不接受俱樂部規定的檢查
(8)不服從分配;
(9)頂撞領導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員;
(10)違反俱樂部的保密規定;
(11)非工作需要單獨與客人接觸;
(12)偷看或偷走會員遺留的書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響團結和聲譽;
3、凡犯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辭退或開除處分,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
(2)工作嚴重失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后果;
(3)惡意破壞公物或會員物品;
(4)道德敗壞,男女關系等;
(5)經常違反俱樂部規定,屢教不改;
(6)服務態度惡劣,與會員爭吵;
(7)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俱樂部和社會秩序;
(8)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分的。
工廠獎罰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員工遵紀守法的主動性、自覺性,規范員工行為,提高員工素質,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獎勵
第三條獎勵范圍。
對有以下表現者之一的、員工均給予獎勵: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在技術、產品、專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顯著成績的;
3、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4、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5、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
6、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7、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8、全年出滿勤的;
9、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10、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第四條獎勵種類。
公司可以設立如下獎勵項目。
1、精神獎勵
(1)記大功;
(2)記小功;
(3)嘉獎(獎狀、獎品);
(4)授予榮譽稱號。
2、物質獎勵
(1)一次性獎金;
(2)加薪;
(3)晉級;
(4)其他(旅游、培訓機會、住房)。
第五條獎勵規則。
1、記大功對象。
(1)對公司或國家有重大貢獻者;
(2)對公司業務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對危害公司和國家事件事先舉報或阻止,避免重大損失者;
(4)對天災、人禍、犯罪等現象,不顧安危,見義勇為者;
(5)開拓公司業務,經營業績(利潤、營業額)驕人者;
(6)獲得社會重大榮譽者。
2、記小功對象。
(1)對公司或國家有較大貢獻者;
(2)對公司業務有較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者;
(3)對危害公司和國家的事件,及時制止,避免較大損失者;
(4)見義勇為,獲得好評、稱贊者;
(5)開拓公司業務,經營業績優良者;
(6)拾金不昧且價值較高者;
(7)本職崗位工作表現優異者。
3、嘉獎對象。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公司之敬業楷模;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條獎勵標準。
第七條其他獎勵規定。
1、凡獲社會各類獎勵或榮譽稱號,其待遇按頒獎機關規定執行;
2、依照獎勵標準,員工1年內獎勵分累計滿10分,可晉升一級工資;
3、公司對有突出貢獻者,可授予稱號;
4、公司可設董事長獎、總經理獎,設定獎勵額度,每年頒發給工作優異者,起到類似諾貝爾獎的效應;
5、公司可通過獎勵汽車、住房、出國培訓、出國旅游等實物形式嘉獎勉勵先進員工。
第八條獎勵程序。
1、員工有符合獎勵條件的,由其所在部門及時提出申請,報人事部;
2、人事部審核決定,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3、討論決議經總經理簽字后生效;
4、凡獲得獎勵的員工均由公司發給獎狀或證書,并張榜公布;
5、獎勵事宜記入員工檔案;
6、員工獎金在頒布時發放,獎勵提成在其業績完成后1個月內兌現。
第三章處罰
第九條處罰種類。公司可設立如下處罰項目:
1、精神處罰。
(1)口頭警告;
(2)書面警告;
(3)記小過;
(4)記大過。
2、物質處罰。
(1)一次性罰金;
(2)降級、撤職(減薪);
(3)留用察看;
(4)辭退。
第十條過失分類。
(一)甲類過失。
1、記大過后仍再犯;
2、因觸犯法律被勞教、管制、罰金、判刑;
3、盜竊財物,挪用公款;
4、觸犯公司規章制度、嚴重侵犯公司權益;
5、連續曠工達5天或1個月內累計達10天;
6、煽動他人不服從規定或怠工;
7、多次欺詐、謾罵、威脅主管;
8、利用職權謀私、受賄,以公司名義招搖撞騙;
9、有重大泄密行為。
(二)乙類過失。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5、泄露公司機密;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導不力導;
工廠獎罰制度 4
第一條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工廠獎罰制度 5
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后。
一、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團隊獎:每年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部門內及與其他部門間的協作溝通等指標進行考核,全面達標的團隊,獲得最佳團隊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1.優秀管理者獎:根據公司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審核標準,參考績效考核成果,年終評出優秀管理者,予以獎勵。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2.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積累,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3.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總經理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4.特殊貢獻獎:為保衛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于職守者;開發新項目有詳細實施方案,且實施后獲得顯著效益者;為公司解決排除社會上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總經理授予特殊貢獻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一定數量的獎金。
二、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實行懲罰積分與罰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時罰款的辦法,(1分為10元)
1、對下列違紀行為一次扣1-4分及相應罰款:
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在公司或客戶面前大聲喧嘩或指手畫腳者
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者
上班時間未經允許從事娛樂活動者
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辦公用品碼放凌亂者
上班時間穿拖鞋者
高空作業不帶安全帶或安全帶沒有帶好者
空調安裝好后沒有搞好衛生及補好墻洞者
2、對違反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應罰款
工作時間干私事,睡覺者
對非本職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協助者
不服從主管領導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對客戶、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團隊及同事團結者
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投訴者
3、對下列行為一次扣10-19分即相應罰款
對各級反饋的情況,經查屬實拒不簽字承認者
在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公司組織的娛樂性質的`集體活動除外)
上班時間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禮物者。
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因過失泄漏公司機密者
違反規定私自動用公司辦公設備及車輛者
知情不舉,隱瞞他人嚴重違紀行為者
4、對下列行為一次扣罰20分,并予以除名處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后果者
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故意泄漏公司機密者
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有盜竊、貪污行為或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者
散布對公司不利言論,或從事損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為者
5、受懲罰的員工可根據其表現,經研究給以留職察看處分者
6、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非故意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
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其它造成公司損失者,視情節予以賠償
7、懲罰的實施
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部門經理對上述過失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紀情況做出處理決定,經行政部核查后予以處罰;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同時對受處罰員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受罰員工相同罰分,凡主管和部門經理對違紀員工包庇、開脫的,處以受罰員工兩倍的罰分;
8、違紀罰款的繳納:
對于員工違紀的處罰,部門經理應督促員工按照處罰額及規定的時限上繳部;
罰款必須在罰單下達后5日內繳納,逾期未交將加倍處罰;
對拒不繳納罰款的人員將予以除名處理;
9、員工申訴
認為公司處罰不當或有過失之員工,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準備相應的申訴材料向總經理提起申訴,在總經理接受申訴期間,員工可以暫緩履行處罰。
工廠獎罰制度 6
第一條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獎勵方式:通報表彰、發獎狀和頒發獎金,可單獨獎勵,也可以同時獎勵,不限名額。
一、優秀團隊獎: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工作業績等進行評審。總的要求是管理規范有序、服務及時到位,組織紀律嚴明,工作業績突出,團隊協作良好,部門配合協調,無客戶不滿投訴,無重大經濟損失,無嚴重安全事故,這樣的團隊,可獲最佳團隊獎。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根據業績情況確定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二、優秀管理者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能以身作則,勇挑重擔,遵章守紀,業績突出,業務精進,組織能力強,能很好地帶領一個團隊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被評為優秀管理者的,應給予以獎勵,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還應給予1000元的獎勵。
三、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執行力度,遵守規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現良好者,予以獎勵,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應給予600元的獎勵。
以上三個獎項屬年度獎,年終獎勵一次,由董事長親自表彰和發放獎勵。
四、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管理人員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此獎為即時獎勵,即時舉報,即時授予。
五、特殊貢獻獎:為保衛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于職守者;為公司解決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董事長授予特殊貢獻獎。
此獎為隨時出現,隨時授予。
六、全勤獎:員工在一個月內無曠工或消極怠工現象,遲到在2次共10分鐘以內,休假加病事假不超過2天的,公司應給予當月100元的獎勵,在當月工資金中發放,并通報表章,由行政部門負責此項獎勵,1月1次。
第二條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懲罰方式分為口頭警告、通報批評、罰款三種,實行一次警告或通報批評、二次罰款的處罰政策。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累教不改的,應一次罰款20元:
1、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2、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3、車間工具、物品擺放、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碼放凌亂者
4、在上班時間內,對辦理非本職工作不服從者
5、衛生沒有及時打掃或打掃不干凈者
6、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聽者
7、請人代打卡或給別人打卡者
8、9點鐘前沒有打掃完衛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100元
1、對客戶、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2、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投訴者
3、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4、因過失泄漏公司機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規章制度較為嚴重的行為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罰款400~800元,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2、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后果者
3、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機密者
6、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7、員工與客戶勾結,損公肥私,一經發現,除收繳不正當收入外,另處以罰款
8、其它嚴重錯誤行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規定有處罰項目和金額的.,按有關規定和制度執行
五、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1、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正常使用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如是設備質量的原因,則不承擔賠償。
2、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第三條懲罰的實施
1、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2、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該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員工相同的懲罰。
3、違紀罰款的繳納:對于受到罰款處罰的員工,由行政部門下達處罰通知,送達員工簽字生效,如員工拒絕簽字,可強制執行,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第四條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工廠獎罰制度 7
第一條:對學生進行獎勵和懲罰都必須注重教育效果,公正合理,使人信服又得到學生群體的支持。
第二條:對德、智、體全面發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績,為學校、社會、國家做好事或有一定貢獻的.學生,學校給予適當的獎勵。成績突出者可報上一級有關部門進行表彰獎勵。獎勵可分為口頭表揚,發獎狀或獎品等。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定期評選各種學生獎勵,以激勵學生進步。學校鼓勵學生自擬獎勵名稱,自主申報獎勵。
第三條:凡學生受到校級(包括校級)以上部門獎勵,記入學生學籍表。并將有關事跡及獎勵材料存入檔案。
第四條:對違反紀律或犯有錯誤的學生,應耐心批評教育、疏導,幫助他們改正錯誤。一般不輕易處分,對極少確實有嚴重錯誤或者經常違反“學生守則”、違法亂紀,而又屢教不改的學生,酌情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
第五條:對學生給予處分前,要召開由校長,教導主行,班主任,大隊輔導員,家長,學生本人及相關人員參加的聯席會議,研究通過處分等級及家校配合的教育方法。
第六條:對學生給予處分或撤銷處分需經以上聯席會討論通過,校長批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七條:學生在受處分一年內確實改正了錯誤,進步顯著,可撤銷處分。
第八條:凡給予學生記大過以上,其處分決定一式兩份,分別存入學生檔案和學校文書檔案,并在學校公布。撤銷處分應注明何時撤消處分,并記入檔案。
工廠獎罰制度 8
為了嚴肅廠紀廠規,確保生產正常運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所有車間成員均須遵守。
1、上班時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牌,不允許短褲、赤背或衣帽不整,進出生產車間必須立即隨手關門,工作服不得穿出廠區,違者罰款10元。
2、職工應按時上班,遲到、早退或曠工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3、各級工作人員上班時間不得隨意離崗、串崗,因事短時間離崗時必須經上級批準并安排熟悉本崗位的人員接替并已做好交接工作,方可離開,違者每次罰款10元。
4、不得在車間工作時與車間管理人員爭吵,或與其它職工相互打罵、吵鬧,違者一次罰款30元,并作檢查。態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三次者予以解雇。
5、酒后上班鬧事和影響工作者,罰款50元,寫檢查。態度不好或一個月累計兩次予以解雇。
6、車間內嚴禁吸煙,違者每次罰款3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經濟、行政及刑事責任。
7、完不成當日生產任務的工序或班組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記夜班費,完不成任務強走者每次罰款30元。
8、生產時嚴禁帶小孩或無關外人進入車間,違者對相關當事人罰款30元。
工廠獎罰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觀念,公司實行統一的考勤和休假制度。
第二條公司辦公室處負責匯總全公司員工考勤、休假情況,掌握員工出、缺勤動態,并對各部門執行考勤、休假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由行政部進行監督核查。
第二章考勤
第三條公司實行統一的點名簽到考勤制度。除特定人員外,均須按部門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
崗位界定:
生產一線工人:指生產車間的車間工人其余人員均為非生產一線工人。第四條工作計薪時間
生產一線工人:實行計件計時工作制(即當月考勤天數以當月實際上班天數為基準,滿勤天數為當月整月天數扣除公休天數。)
辦公室人員:實行6天工作制,周日休息。(月考勤天數以當月實際天數扣除周日天數為基準,滿勤天數為當月整月天數扣除公休天數)
工程部人員:每月原則休息兩天,根據實際情況休息,如有工作需要,安排調休或計算加班。
倉庫人員:實行輪休,必須保證生產供給或銷售發貨。后勤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如有工作需要,安排調休或計算加班注:工程部經理、倉庫人員與后勤人員的考勤天數與辦公室人員一致。
門衛:每月休息日,必須找到確實的代值班人員,在保障工廠的
安全前提下,方可休假,否則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每日工作時間:
公司每天工作8小時,上下班時間分為冬季時間和夏季時間。冬季時間:(每年10月01日起至次年04月30日)
上午時間:08:00———12:00下午時間:13:30———17:30夏季時間:(每年05月01日起至本年09月30日)
上午時間:08:00———12:00下午時間:14:00———18:00第五條員工上下班一律按規定考勤,個人的考勤記錄不全,按曠工處理,若虛構他人考勤(到崗、請假、外出、公事、公差),虛構涉及雙方另外各扣款200元。
第七條新入職員工在公司工作未滿7天離職者,不計算薪資。第八條員工因公事外出,必須向廠長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經同意后,在辦公室處填寫考勤說明單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擅離職守處理。
第九條考勤員每天對前一天簽到情況進行統計(考勤表)備案;
1.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05-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者,每分鐘扣1元
2.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10-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者,每分鐘扣1.5元;
3.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30-60分鐘以內(含6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5.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每月累計超過3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第十條
曠工處理:
1.曠工定義:各部門員工在沒有向廠長請假,或者沒有在辦公室處填寫請假單的情況下,擅自無故缺勤,按曠工處理。
2.固定工資工作人員:曠工一天,按三天扣薪,曠工三天以上扣發全月所有薪資項目,同時公司給予辭退處理;
3.計件工資生產人員: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平均日計件工資(當月計件工資總額除以當月實際出勤天數)三倍,曠工三天以上扣發全月所有薪資項目,同時公司給予辭退處理;第十一條以下幾種情況可免于考勤:
1.經總經理特殊批準,可免于考勤并在辦公室處備案者;
2.因公事出差,經廠長批準后,在辦公室完整填寫“(出差/公辦/其他)考勤說明單”并備案者;
3.員工因公事不能按時返回,廠長需在辦公室處備案;
第十二條公司各崗位工作與薪金是平衡對稱的,員工必須按月完成相關工作,如因生產任務緊,工時急或領導明確要求加班,需先填寫加班單申請,由廠長簽字同意,并報辦公室處登記后,視情況可安排調休或核算加班工資,否則不計算加班。
第三章請假
第十三條員工辦理請假手續,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非突發事件或特殊情況嚴禁先假后請,未能在辦公室處辦理正式請假手續,或未能征得廠長同意就擅自休假者,視同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公司執行的假期類別為:事假、病假及其它公假。不帶薪假期:
事假:
1、員工需請事假,必須經廠長同意、辦公室處登記后,方可休假;
2、廠長以上級別人員需請假時,必須經總經理批準,辦公室處登記后,方可休假;
3、員工一月之內的事假時間累計超過2天(含2天),生產一線工人
當月所有薪金發放80%,每增加一天,當月薪金遞減5%,非生產一線工人當月沒有考核工資。
4、事假期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不到崗者,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時間從其實際休假時間開始計算。
5.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夠到公司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通知廠長,由廠長通知辦公室處登記,休假結束后的上班第一天12:00之前,必須按規定程序補辦請假手續;
病假
1、員工需請病假時,應憑醫院病假證明及診斷證明書填寫請假單,報廠長同意,在辦公室處登記后,方可休假;
2、廠長以上級別人員需請病假時,應憑醫院病假證明及診斷證明書填寫請假單,經總經理批準,辦公室處登記后,方可休假;
3、因突發疾病無法事先請假時,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通知廠長,由廠長通知辦公室處登記,休假結束后的上班當天,必須按規定程序補辦請假手續
4、請病假無醫院有效病假證明和診斷證明書,按事假處理;病假到期未辦續假手續而不到崗,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時間按其實際休假時間累計計算;
5、員工一月之內的`病假時間累計最長不得超過4天(含4天),生產一線工人當月所有薪金發放80%,每增加一天,當月薪金遞減5%,非生產一線工人當月沒有考核工資。
6、工傷另行處理。備注:
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視同員工自動離職。事假或病假的休假中間有公休假,視同事假或病假。不抵扣,不計薪。即事假或病假不得以公休假抵銷,更不得在事假或病假中享受公休假。帶薪假期:
婚假
公司員工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登記結婚結婚的,可憑結婚證明享受帶薪婚假5天。
喪假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即: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可享受帶薪喪假3天。
產假
公司員工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按地方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可申請帶薪假期30天。
備注:
所有帶薪假必須經過行政部備案后方可生效,否則視同曠工。帶薪假期=(日薪金50元/天+工齡工資/當月天數)X帶薪假期天數
工傷假期:
在鑒定為工傷的情況下,受工傷的員工根據醫院出據的病假證明及診斷證明書享受工傷津貼,工傷津貼為30元/天加班補助:
員工在完成當日公司要求的日計件工作額之外,由公司另行安排加班的;或者公休日安排上班的,并且該員工不愿意調休或換休的情況下,按照公司規定享受加班補助,加班補助為生產一線工人在原計件工資的基礎上,按照5元/小時補助,非生產一線工人按照50元/天補助。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考勤的說明:
1、公司考勤采取辦公室點名考勤的方法,由工廠監管執行。每日對前
一天的考勤進行核對統計,凡考勤與實際不符的人員,本月工資將推遲發放。
2、考勤資料的保護
考勤資料屬公司重要的文件,任何人員不得在考勤表上涂改毀壞,一經發現,對當事人處以100元的扣款。
3、為保證考勤的準確性,辦公室要求每日公布一次前一天的考勤情況,如果出現問題,則及時核對修正。
4、公布的考勤情況接受查閱,任何人員如果對當日公布的前一天考勤情況有任何疑問,都可以于當日之內要求進行考勤核對,過時視同認可,不再予以補查。
5、員工工資中有100元為全勤獎。
(1)全勤獎獲得資格
A、公司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B、整個自然月考勤良好以上。
(A)優秀:無曠工,無請假,無遲到早退,無更改考勤記錄等其它不良記錄。
(B)良好:在無曠工,無擅離職守,無更改考勤等情況下,全月不良考勤記錄只有以下任一一項:a、事假2天之內(含2天)b、病假4天之內(含4天)
c、遲到或早退一個月之內有3次以內(含3次)
(C)較差:全月不良考勤記錄只有以下任一一項:
a、事假2天之上
b、病假4天之上
c、遲到或早退一個月之內超過3次
d、擅離職守一個月之內有1次以內(含1次)
(D)極差:全月不良考勤記錄只有以下任一一項:
a、有擅自更改考勤行為
b、擅離職守一個月之內有1次以上
c、有曠工行為
(2)以下情況不享受全勤獎
A、非公司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
B、整個自然月考勤較差以下(含較差)
6、公司每天晨會的考核是公司考勤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宇之龍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公司晨會,并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合,若無故缺席,則按擅離職守處理。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所有扣罰款項全部納入宇之龍愛心基金。
工廠獎罰制度 10
一、目的:
確保公司的財產安全,維護良好的企業形象。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門衛工作人員。
三、權責:
1.安環部負責門衛人員的管理、監督、檢查及考核,負責門衛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2.門衛人員負責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工作指令,并承擔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的實施。
四、員工工作紀律:
1.門衛需遵守公司各項工作紀律,執勤時不得擅自離崗、睡覺、玩手機游戲或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門衛需堅持原則,對假打卡、代打卡等現象要堅決制止并如實上報,拒絕與工作無關人員在門衛室逗留。
3.門衛執勤時需注意禮儀,不得講臟話、粗話,嚴禁打罵和侮辱他人。
4.門衛去車間鏟鐵渣的工作需在下班時進行,不得于上班時間離崗。
5.按時執行交接班工作。
五、進出人員管理:
1.對進場的人員進行確認,判斷是否為本公司員工,如為外來人員應對其詢問來訪的單位及目的并聯系相關接待單位進行確認后方可放行,放行前應提醒來訪人員廠區內不準吸煙等注意事項,并要求對方填寫來客登記證或將相關信息登記在外來人員登記表上;
2.本廠員工因各種原因請假離廠時,需將相關證明(如請假條等)交門衛驗證,確認后方可放行。
3.本廠員工非上班時間進廠的,門衛與相關單位進行確認后方可放行,并登記進出時間。
4.員工家屬來訪時,由門衛人員電話聯系,不得將其放入生產廠區,如在公司宿舍居住的員工其家屬需在公司宿舍留宿的,需由門衛與相關人員確認并登記、上報。
5.員工上下班時,門衛必須到門口認真檢查,防止公司物品被攜帶出廠。
六、物料放行:
1.外來車輛送貨進廠時,門衛需與相關接口單位聯系確認,方可對車輛進行過磅及放行,并做好登記工作,放行前需檢查物料是否有滲漏、冒煙等影響安全、環保的情況,如有則應禁止車輛進入廠區。所有車輛進入廠區前都要要求司機戴好阻火器(無論該車輛是否自帶阻火器),并交付20元錢押金后方可進廠,車輛離廠時憑完好無損的阻火器到門衛室退還押金。阻火器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由當班門衛按每只20元進行賠償。
2.貨品出廠時,門衛需根據倉庫開出的單據,確認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與單據上一致時方可放行,如發現二者不一致時,需及時通知開單部門核實情況并要求貨車停在指定區域等待處理。
七、停車棚管理:
1.電瓶車、自行車一律不得進入生產區域,車子進入廠區后均應下車推行。
2.在上下班時間段外,門衛需將停車棚上鎖。
3.如上班時間有員工需取車離廠,門衛在核實情況后協助開鎖取車。
八、信件管理:
1.公司信件、報紙、等物品,要求在當天下午下班前送達相關收件人。
2.接到私人信件時,需先與收件人聯系,要求收件人本人到門衛室簽收,如收件人因工作無法及時到門衛簽收的,可在得到收件人同意后代收。
3.所有郵件需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封或遺失。
九、交接班管理:
門衛下班前需將值班期間的相關記錄交接給接班人員,事項需以書面形式填寫在交接班記錄上并由交接雙方簽字確認。未完成交接班時,交班人員不得擅自下班離廠,如因接班人員遲到等原因影響交接班,交班人員需報告上級主管并由上級主管進行處理。
工廠獎罰制度 1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項目經理部制定炸藥庫管理制度如下:
1、庫區必須晝夜設警衛,加強巡邏,嚴加看管,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
2、庫區內嚴禁煙火和明火照明,嚴禁用燈泡烘烤爆破器材;
3、庫區的'消防設備、通訊設備、報警裝置和防雷裝置每季度檢查一次;
4、庫區必須整潔、防潮和通風良好,嚴格控制、杜絕鼠害;
5、爆破器材應堆放在墊木或專用箱柜中,嚴禁將其隨意堆放;
6、庫房內禁止堆放其他與爆破器材無關的物品;
7、經常測定庫房的溫度和濕度,經常檢查庫房情況,發現硝 化甘油類炸藥滲油和硝銨類炸藥吸潮結塊等情況時,應及時給予處理;
8、對新購進的爆破器材應逐箱(袋)檢查其包裝情況,并按規定做性能檢查;
9、建立爆破器材收發記錄制度,采用三聯式領用單和退料單制度,定期核對帳目,做到帳物相符;
10、爆破器材應按其出廠時間和有效期的先后順序發放使用。
工廠獎罰制度 12
為實現公司各項指標完成、為確保鑄造生產順行,為保證職工生命財產安全,鑄造車間制定以下生產管理制度:
一、進入生產現場必需勞保穿戴齊全,行走需走安全通道、安全橋,不走危急區域、不走不熟識的環境,不亂摸與自己無關的'設備和開啟按鈕。
二、嚴格執行公司人力資源部下達的請假、休假制度,事假提前請假,病假必需出具市級醫院病例證明,無故不上班一律根據礦工處理。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時間內睡崗、玩手機,和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情,假如發覺,每人次按50元考核,遲到、早退每次按10員考核。
三、機長作為本班組第一責任人,對于生產組織,人員支配,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人員勞動樂觀性,事故處理等全盤指揮協調,有事故必需落實責任人和處理看法,提出整改措施。
四、生產前預備工作必需做到位,并認真落實,如因預備不到位造成生產事故,對機長嚴加考核,每次不少于100元,由機長落實給責任人。
五、每月車間根據各班組的產量、收得率、事故率、設備運行狀況、廢坯量、現場文明生產等指標評定優良差等,作為本月評定標準發放獎金,再由機長根據本班組人員出勤狀況和勞動樂觀性、事故多少安排獎金,不能平均安排。
六、車間支配的臨時任務必需仔細完成,如有扯皮推諉,嚴加考核。每次50元。
七、對于本崗位所使用設備,試行崗檢合一,仔細檢查和維護,如因檢查不到位造成生產事故或設備損壞,除分廠考核以外,車間也有考核。
八、仔細做好節能降耗工作,對連鑄區域內全部備品備件、物料、不損壞不鋪張,發覺一次按損壞或鋪張程度嚴加考核。
九、交接班必需是對口來交接,對于生產狀況、設備運行狀況、現場文明生產都認真檢查和對接,一旦交接清晰,全部責任有下班擔當。
十、定尺制度必需嚴格執行,接班對上班定尺仔細校正,保證定尺在規定范圍內,如下班發覺上班定尺不在標準范圍,技術部追查考核由上班擔當,車間也追加考核每次100元。
十一、車間全部衛生區,包括2#、3#大門口及路面衛生,每班必需打掃,保持潔凈,并拉入交接班,發覺不潔凈,每次考核當班100元。
十二、二冷室維護、檢查,根據甲乙丙班,各自負責一二三流,確保二冷室水條校正、噴桿、噴嘴、輥子完全達到使用要求,二冷室無廢坯、雜物。每個班保證二冷室門前衛生潔凈,物料擺放整齊,燈具齊備按指定位置掛放。如有違反此規定,考核責任班組100元一次。
十三、臺下,火切工割鋼坯必需避開輥子,不能人為損壞輥子,停機后對輥子和機架上的粘鋼、粘渣準時清理潔凈,確保設備無負荷運行,仔細做好設備潤滑監督,假如發覺設備缺油,準時報告機長,有相關人員準時處理。
十四、保證鑄坯斷面平整,不能有切斜、噴號工必需將爐號、支數對應清晰,不能混號、噴錯號,如有違反,按每支20元考核。
工廠獎罰制度 13
一、為更好地促進工廠管理工作,規范人事管理制度,促使員工勤于職務,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工廠特制定本制度:
二、上班時間為早7:00——晚6:30,如因突發事件需加班,工廠會制定合理的加班時間,加班有額外加班費。
三、根據工廠作息時間,月內上班達全勤者,即可享受全勤獎制度。
四、月內有請假行為,不享受全勤獎,即月內請假時間超過上班時間規定。凡是工廠正常統一放假,停電及其他因素均視為正常出勤,不影響全勤獎。
五、單次遲到超過30分鐘,取消月全勤獎,如惡劣天氣造成遲到者,核實后,不扣除全勤獎。
六、當月遲到、早退發生一次,扣全勤獎10%,發生二次扣全勤50%,三次扣當月全勤獎。
七、出現曠工者,取消全勤獎。
八、工廠制訂開工起——放假,開工時上班者,享受100元紅包獎勵。
九、凡在開工——放假,根據工作態度、積極性、產量,年內無請假者,可享受最高年終獎。
十、如開工以后上班者,年內無請假者,根據業績評估年終獎。
十一、有特殊情況,年內有請假行為者,適當給予年終獎獎勵。
十二、中途請假滿半個月取消年終獎。
工廠獎罰制度 14
(一)工廠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制度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外,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干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工廠現場工作人員應適當調配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必須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采取必要行動外并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
(十)工廠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帶入工作地。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后,應確實關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并應有監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臺風、地震后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工廠獎罰制度 15
在現代工業社會中,工廠獎罰制度是管理者一項有效的管理工具和激勵措施。工廠獎罰制度對企業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它是管理者與員工之間的紐帶。工廠獎勵制度不僅可以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還可以減少員工的工作疲勞,增強員工的團隊意識,從而提升企業的整體績效。
一、工廠獎勵制度
1. 獎金制度
獎金制度是一種最受歡迎的獎勵制度之一。這種制度通常是基于員工的績效來計算獎金數額。如果員工的績效達到或超過預定的目標,則將給予獎金。此外,有些企業還會對員工的工作時間加以補貼。這樣就可以激勵員工努力工作,提高績效,從而獲得更高的獎金。
2. 績效評價制度
績效評價制度是一種較為全面的獎勵制度。它通常是通過評估員工的績效來為員工提供獎勵。績效評價可以是定期的、年度的或定期的。通過績效評價,企業可以識別出優秀的員工,并為其提供獎勵,這不僅有助于激勵員工,而且可以提高企業的績效。
3. 工作機會制度
工作機會制度是一種相對簡單的獎勵制度。企業可以為員工提供更好的工作機會,比如,提升到更高的職位,負責更繁重的工作任務等等。這種獎勵制度可以激勵員工不斷進步,努力提高績效,從而提高企業的整體績效。同時,這種制度也可以提高員工對企業的歸屬感和忠誠度。
二、工廠懲罰制度
與獎勵制度相比,工廠懲罰制度是一種更為嚴肅的措施。它的目的是促進員工嚴格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避免員工的違規行為,降低企業的風險和損失。
1. 警告制度
警告制度是一種相對溫和的懲罰措施。它通常是通過口頭或書面的方式向員工發出警告。如果員工的違規行為不是很嚴重,企業可以通過警告來提醒員工遵守規章制度。
2. 罰款制度
罰款制度是一種常見的懲罰措施。如果員工違反了企業的規章制度,企業可以通過罰款對員工進行懲罰。對于較為輕微的`違規行為,企業可以對員工進行罰款,這既可以懲罰員工,又可以降低企業的經濟損失。
3. 處分制度
處分制度是一種相對嚴厲的懲罰措施。如果員工的違規行為較為嚴重,企業可以通過處分來嚴肅處理。處分通常采用口頭或書面形式,包括警告、嚴重警告、停職或解雇等。
三、工廠獎罰制度應該遵循的原則
1. 公開透明
在企業實施獎罰制度時應該公開透明,員工應該清楚知道企業獎罰的標準和原因。這一點可以增加員工對工廠獎勵和懲罰的信任感。
2. 相對穩定
企業實施獎罰制度應該相對穩定,不應經常變化。這樣可以幫助員工更好地適應和理解企業獎罰制度,從而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和績效。
3. 公正公平
企業實施獎罰制度應該公正公平。企業應該根據員工的實際工作表現來獎罰,避免不當的人情面子和不公正的待遇。
總的來說,工廠獎罰制度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工具。合理的獎罰制度可以激勵員工的積極性,提高企業整體績效。同時,工廠獎罰制度應該遵循公開透明、相對穩定和公正公平等原則,從而保證獎罰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工廠獎罰制度 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廠職工行為,強化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打造高效的團隊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廠干部職工。
第二章職工獎勵
第三條獎勵的項目分為個人榮譽
獎、成果獎、其他獎三類。
第四條個人榮譽獎項:
(一)企業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和優秀員工:年度內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或多次受到嘉獎的職工,根據廠部每年頒發的文件精神組織評選,可獲得年度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或優秀員工榮譽稱號并記入個人檔案。
(二)書面嘉獎:
1、在對外服務和協調工作中,為我廠帶來良好社會聲譽引起社會良好反響的;
2、妥善處理突發事件,避免事故,或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的;
3、恪盡職守,愛崗敬業,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4、工作主動性強,常提合理化建議,創造了較好的效益。
由廠長提名或單位申報,經廠長辦公會通過后,頒發書面嘉獎證書并記入個人檔案。
(三)通報表揚:生產經營活動中,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經營指標或工作任務的;在行風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由廠人事部門負責收集并形成書面決定,在全廠范圍內公布。
第五條成果獎項:
(一)管理成果獎:創新管理思路,創新管理模式或者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改進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顯成效的,可參評廠部專業委員會組織的管理創新成果獎或管理應用成果獎。
(二)技術成果獎:在企業工藝設計、工程施工、線路安裝、設備維修、計算機軟件開發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技術革新、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以及將研究成果論文在某某級以上雜志上公開發表或在供電行業獲得論文獎的,可參評廠部技術進步管理委員會組織的技術成果獎或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獎。
(三)qc成果獎:積極組織開展群眾性的qc活動,通過活動解決管理或技術中的實際問題,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其成果由廠部組織發表并給予獎勵。對于優秀的成果,由廠部推薦到上級發表。
第六條其他獎項:
(一)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按《關于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的獎勵辦法》執行。
(二)獲上級政府部門頒發的各種單項獎勵的人員;
(三)公司內部開展各類管理活動中的獲獎人員;
(四)在各類報刊雜志上發表與我廠生產經營有關的論文及宣傳我廠兩個文明建設成就的通訊報道、照片新聞的在崗職工。
第七條物質獎勵標準:
(一)獲得某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者,獎勵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二)獲得全廠勞動模范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人民幣800元;
(三)獲得全廠優秀管理者、優秀員工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300元;
(四)獲得書面嘉獎者,一次性獎勵100至300元。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或產生較好經濟效益者,經廠長辦公會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獎勵;
(五)成果獎及其他獎的獎勵標準及獎勵程序按照廠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章職工處罰
第八條職工處罰是對在生產經營中違反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準則及出現了工作過失的職工,進行相應的經濟懲罰和行政處分。處罰的種類有四類:經濟懲罰、內部待崗、行政處分(1、警告2、記過3、記大過4、留用察看5、開除)、解除勞動合同。上述各類處罰可以并用。
第九條處罰范圍如下:
(一)違反勞動紀律類
1、上班遲到、早退、串崗的;
2、上班時間干私活、玩游戲、炒股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3、不按規定請銷假、擅離職守、無故曠工的;
4、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酗酒滋事、聚眾賭博等擾亂工作秩序的;
5、未經許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職權限以外的設備、儀器以及物品的;
6、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
7、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違反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的。
(二)違反職業道德準則類:
1、違反供電業務規定,損害我廠利益的;
2、違反我廠行風建設有關規定,服務態度惡劣,與用戶爭吵,造成不良影響,有損我廠形象的;
3、弄虛作假,欺騙組織,騙取收入和獎勵,或主管對職工錯誤給予包庇的;
4、遇到緊急情況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離的;
5、不服從領導工作分配,甚至違抗命令,威脅侮辱主管人員的。
(三)工作過失類:
1、消極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2、違反操作規程,或業務生疏,或玩忽職守,發生生產或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
3、工作馬虎、違反管理規定,造成企業浪費和損失的;
4、損壞生產
設備或遺失物品和資產的。
第十條經濟懲罰標準:
(一)遲到、早退一次扣30元;遲到、早退一個半小時以上,視同曠工半天;遲到、早退三小時以上視同曠工一天;曠工1天,扣發本人日工資200%;
(二)違反勞動紀律第1、2、3、4、5款者,違反一次扣30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按《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違反請銷假規定,越權所批準的假期無效。對請假人按曠工處理,另扣班組負責人及單位(部門)負責人每次100元;
(四)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當事人按曠工行為處理。所在班組負責人不制止、不報告的,停發其一個月績效工資;
(五)違反工作過失類第2款,按照《﹡﹡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執行;
(六)違反工作過失類第3、4款,損失1000元以下的,損失全額賠償;損失1000元以上的,超過1000元部分賠償5%(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七)對違反職業道德準則者,每查處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騙取的收入和獎金予以沒收。
第十一條內部待崗規定:
(一)職工消極怠工,違反崗位職責或工作不到位,連續三個月完不成工作任務的,經本單位研究同意,可給予內部待崗的處理,待崗期間停發績效工資;
(二)在單位勞動用工改革中,因雙向選擇、競聘上崗中落聘的職工,按內部待崗接受管理。
第十二條行政處分規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內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類第4、5款的;違反工作過失類,造成損失5萬元以下的;
(二)行政記過: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上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的;一年內受到兩次行政警告處分的;因違反職業道德準則受到有關部門效能告誡的;因工作過失,造成損失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
(三)記大過:受到記過處分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或累計曠工10天以上20天以內的;
(四)留用察看:記大過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2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10天以上1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20天以上30天以內的;
(五)開除:一年內多次受到行政處分仍不改正的;因違法被判刑的。
(六)對受行政警告處分者,停發三個月工資;對受行政記過處分者,停發四個月工資;對受記大過處分者,停發五個月工資;對受留用察看處分者,察看期間停發工資。停發工資期間按﹡﹡某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一)一年內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據勞動合同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受到開除處分的;
(四)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因違反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并根據協議規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處分由任免機關或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一般干部職工處分的權限和程序
(一)對職工經濟處罰,由職工所在單位按廠部規定進行處理并報廠人事部門備案;
(二)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由所在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并附證據報有關部門核實并征求廠工會意見后,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并監督執行;
(三)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由廠人事部門征得廠工會同意后,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四)開除職工基本程序如下:
1、開除職工時廠勞動人事部門必須認真核實其所犯錯誤事實,如實提供材料和證據;
2、處理意見和事實材料要和被處分者見面,認真聽取本人申辯。如本人拒絕時,要有詳細記錄;
3、給予職工開除處分時,處理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不得超過5個月時間;
4、開除職工必須經廠長提出,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和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5、開除決定應寫明被開除原因;職工如不服,可在公布處理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述;
6、形成處理決定后應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并書面通知本人,同時抄報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并將人事檔案移交當地勞動保障部門。
第十六條如發現單位包庇隱瞞職工錯誤或從輕處理,除責令其糾正外,職工的處罰款項從所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扣除;對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的,或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姑息包庇的,將從嚴處理。
第十七條職工對所受處罰不服或有爭議者,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廠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如職工對調解答復不滿意,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申訴,申訴期內執行原處罰意見。
第十八條本辦法中涉及的金額、天數等,凡表述為“以上”的,均包括本數;凡表述為“以內”、“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數。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廠人事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廠部其他有關條例、規定和制度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一律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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