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代加工合同[通用]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飲料代加工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受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造甲方指定的產品相關事宜訂立如下條款:
一、項目內容
產品品種及規格: ,如若加工其它產品,涉及到相應的條款標準,則雙方另行協商制定。
二、合同期限及變更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間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雙方需求時,雙方可經協商后修改合同條款或者終止合同。若甲方提出繼續合作,乙方應優先考慮合作事宜,經雙方同意續簽,作為本合同有效文本。
三、加工量、加工費
1、加工量:在乙方核定設備產能范圍內,具體數量以甲方實際訂單為準;每次訂單單品不少于 噸。
2、加工費: 瓶元/件不含稅價;包括設備清洗消毒所用雙氧水、酸、堿、油墨、熱熔膠、潤滑油、工藝用水、膠帶、化驗費用、裝卸車費用、動力費用以及人工費用。
3、標簽損耗標準0.1%,紙箱損耗標準0.5%,雙方每月盤點庫存包材,超出標準部分由乙方承擔,可從加工費中扣除。
四、原輔材料、原材料采購及標準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的產品所需原輔料由乙方采購。乙方所采購的原輔材料質量按國標 執行,其它原材料應符合國家相應安全標準或有關規定要求。
五、生產要求和質量保證
1、原輔材料用量:嚴格執行配方用量。
2、加工過程質量保證體系及控制程序:配方由乙方提供,乙方嚴格按配方工藝標準進行加工,嚴格執行相關質量標準及配方要求,確保產品口感一致。
3、品保和品控:
3.1乙方應具有良好的質量管理保證體系。
3.2嚴格執行 質量標準及甲方提供的采樣規則。對于成品,乙方需保證一定的存儲量待檢或按照甲方生產調度計劃生產,存儲條件需符合甲方要求。
3.3乙方應具有符合生產要求的保溫室,保溫室采樣量由甲方監控清點。
3.4若甲方需衛生主管機構檢驗報告時,乙方需送檢并提供檢驗報告單。
3.5甲方采購的外包裝物,外箱、標簽到達乙方公司倉庫后,由乙方檢驗合格后開始使用,在甲方外包裝物、外箱、標簽試機出現不合格時乙方第一時間通知甲方,由甲方確認后更換合格的外包裝物進行生產。(本著合作共贏雙方互惠互利試機外包裝物外箱、標簽甲方承擔,內輔料、玻璃瓶、配套的瓶蓋、膠帽乙方承擔)。
3.6因乙方生產過程控制不嚴,造成甲方產品不合格因此而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在保質期(12個月、保質期以生產日期為準)內出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追究相應賠償責任。
六、費用結算及開票方式
甲方在下達生產計劃后、生產前預付20%原材料費用給乙方,乙方收到貨款后及時準備生產安排。甲方付清剩余全額貨款后提貨。
七、交貨方式
1、乙方按甲方每月提交的計劃生產量組織生產,在當班結束后,清點實際數量辦理成品入庫手續(只指數量入庫)。
2、甲方在提交給乙方組織計劃產量、產品同時,應提供生產批號,以便立即編排生產。
3、交貨地點:在乙方成品倉庫,乙方同意代加工產品在經檢驗合格之日起60天內免費存放在乙方成品庫內(節假日需提前備貨)。
4、乙方在接到生產通知單后,作好生產準備,如因特殊情況,提前告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
5、保溫試驗合格后(7天),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向甲方出具產品檢驗結果報告單后,方可將產品交付給甲方。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生產計劃以甲方書面訂單為準,訂單應至少在加工前7天下達。
2、甲方有權派駐有關監督管理人員對產品的生產、入庫及發貨數量進行管理。
3、在生產甲方產品期間,甲方派駐人員有權對生產過程全部環節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負責組織合格成品的及時發運。
5、甲方的產品如涉及知識產權、商標糾紛等問題,甲方承擔一切責任,與乙方無關。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按甲方的生產計劃積極組織協調安排生產,并組織廠內人員積極配合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2、根據甲方提供的生產計劃,負責及時組織生產并負責質量控制,出庫前產品由乙方負責保管。
3、乙方負責倉庫交貨,在保管過程中出現破損而導致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產品出廠后的運輸過程中出現破損由甲方負責。
4、乙方按產品質量標準組織生產加工及產品檢驗,并依據質量標準,向甲方出具成品質量檢驗報告單。
5、乙方為甲方生產加工的產品的原輔材料及出庫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無權銷售甲方委托加工生產的產品及含有甲方標識的材料。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或未按約定足額付款,乙方有權不予生產。
2、生產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設備不能正常運轉時,乙方應積極組織協調修理,如造成成品或半成品不合格,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原輔材料的損失。
3、成品超出60日未提貨,乙方已及時通知甲方,若甲方仍未及時提貨,乙方將按每天3元/噸收取庫房占用費。
4、若乙方擅自銷售甲方委托加工生產的產品及含有甲方標識的材料,甲方將有權追究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其它
1、本合同在實際履行中若發生糾紛,可協商處理,協商不能達成共識,可依《合同法》有關規定向提出加工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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