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加工合同匯編七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加工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指定區域進行油漆噴涂加工。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公平公正、合作共贏”的原則,就甲方油漆外包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等相關事宜協商如下: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按廠房租賃合同,提供產品加工所需的廠房和油漆房、油漆倉庫及空壓機設備等相關。
2、甲方在每月27日前將次月生產計劃(油漆加工方面)發與乙方,便于乙方做產能準備,所有待噴涂產品在乙方能保證進度、質量的前提下,優先發與乙方加工。
3、在加工過程中,乙方自行設置檢驗員,必須對所加工的產品負責,進行自檢并合格,然后報檢,甲方有權依據加工工藝要求,對乙方施工的工藝過程進行監督。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與甲方簽訂廠房租賃合同,并在甲方廠房指定區域內進行油漆加工。租賃期間乙方負責對甲方所提供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接受甲方設備管理和現場管理方面的統一要求,并承擔相應耗材等相關費用,在終止合作時,對甲方所提供設備進行整理,并保證其完好。
2、乙方負責除1.1甲方提供設施以外的其他必需條件。
3、乙方及駐廠人員,必須完全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乙方委派負責人或其代表專職管理乙方人員的安全生產、食宿,并負責協調與甲方的關系。如因乙方人員給甲方造成的任何經濟或其他方面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在甲方處作業發生的工資、工傷、保險等方面的任何勞資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相關責任。
5、乙方生產需按甲方給出計劃進行,并組織管理好進度和人員,接受甲方質量與進度的考核,做到安全文明生產,所有易燃易爆材料應有專人專區保管。
6、乙方人員的職業衛生防護和體檢由其自行負責,其人員在任何地方發生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7、乙方人員住宿所產生的水電費由乙方承擔,每月將此與其他應承擔費用一起由甲方按月知會乙方,在當月結算貨款中扣除。
8、油漆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處理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提供油漆加工固體廢棄物 處理資質或提供第三方處理資質的證明和處理合同,乙方必須保留處理憑證并交由甲方保存。
三、進度及質量保證:
1、乙方根據產品加工周期和甲方進度要求安排生產,月末甲方將對其月度進行執行情況進行考核,當交貨及時率<98%,每低于1%處罰款500元。交貨及時率=(月度總計劃數量-未交貨數量)/月度總計劃數量×100%,
2、產品加工質量要求,乙方應做好全過程的控制,符合甲方客戶提供的產品質量檢驗標準或相關國家行業標準,并最終以達到客戶認可為驗收條件。
3、產品質保期:質保期根據甲方客戶要求,時間自乙方入庫日開始計算。在質量保證期內, 由于乙方產品質量造成甲方客戶提出返修、退貨、索賠質量問題,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及損失,具體詳見《供應商質量保證協議》。
4、質量保證期內在甲方應付乙方賬面上必須保留10萬元作為質量保證金,產品質保期到期 后一個月付清。
5、由于甲方原因產品在組裝、運輸中所造成油漆損傷,其修補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產品傳遞、結算單價與流程:
1、乙方通過自檢合格后,填寫產品型號、加工批次、數量、序列車號等數據至傳送單上,在接收方簽字后將已噴涂產品轉送至甲方生產部相關班組,至成品合格入庫。
2、每月25日為結算日,以甲方貨倉當月入庫(乙方加工)成品數量作為月度結算數量,并 經甲方生產部核準后方為有效數量。
3、按雙方商定,各種產品油漆加工單價按甲方油漆定價標準進行計算(在標準值得基礎上根據不同的要求,不同的油漆品牌乘相應的系數)。(具體各產品加工單價見附件)
4、甲方指定油漆原輔材料(底漆、中涂漆、面漆、固化劑、稀釋劑、原子灰及砂紙、磨片等)品牌。
5、月初由乙方憑甲方開具的油漆外協加工單與甲方采購部進行對帳,經雙方確認無誤后,乙方開具加工增值稅發票(17%)提交甲方,掛賬90天后辦理付款手續(扣除當月乙方應付甲方款項)。因產品質量問題產生退貨,其質量扣款將在本月應付額度中扣除。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承諾在結算期限內支付乙方貨款,如因特殊原因延期支付,應及時與乙方溝通、協商。
2、乙方承諾對甲方供貨期、質量及其他協議要求條款的保證,并接受有關考核。
3、乙方送交的加工件,因不良導致甲方生產線停工,其工時損失要由乙方負責,如給甲方造成非常嚴重的不良后果,則甲方有權取消其加工資格,停付其應付貨款。
4、因其他原因,乙方要求停止與甲方繼續合作,乙方應提前60天提出書面退出報告,否則 將賠償甲方10萬元的違約金。正式退出前,乙方應繼續嚴格履行本協議一切義務。
六、其他:
1、本協議所有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在履行期間,若發生爭議或任意一方有違約行為,雙方協商解決,如解決不妥則按照合同法規定提交甲方所在地的相關機構進行仲裁。
2、協議有效期為1個月,自前,乙方應正式提出續約意向。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認。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單位名稱(章): 乙方單位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加工合同 篇2
標志牌設計、制作安裝承攬合同書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經濟法規,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概況
(1) 項目名稱
(2) 項目工程地點
(3) 項目范圍和內容 按照甲方確認的設計制作方案、制作、運輸、安裝、開票;驗收方式(當場驗收)。
第二條:項目工期
(1) 本項目工程合同竣工時間(包括安裝時間)為接到甲方通知后 7 天
(2) 如遇特殊情況,經雙方代表同意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第三條:項目合同總價
(1) 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元( ),
(2) 如遇下列雙方確認的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A.合同項目工程設計、施工方案發生更改;
B.在施工過程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C.項目施工過程中制作材料、配件調整。
第四條:合同款項的支付與結算
(1)合同總款項的 5% 作為工程預付款在合同簽定之日后付清;制作、安裝完成驗收合格后付合同總價 90%,合同總價 5% 作為質量保證金,在驗收合格后1個月期滿無質量問題支付。
(2)項目驗收合格后,甲方未按約定付款,乙方每日以延期未付工程款的1‰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第五條: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方法及期限
(1) 制作之前,乙方需按照要求進行打樣,樣品經雙方確認后封存。
(2) 甲方按照合同所附的施工圖、制作方案以及已確認的樣品的品質為標準對工
程進行品質驗收,若達不到甲方驗收標準,乙方必須返工直至達到甲方的驗
收標準。
(3) 驗收通過之日,為合同規定的竣工之日。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運輸方式、到達地點和費用負擔: 乙方負責運輸、安裝并承擔所有費用。
第七條:其他 : 乙方應保證整個工程的安全,工程期間發生物品丟失、人身安全事故問題應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合同期限完成項目工程,方每遲延一日,必須向甲方支付總價款1‰
的違約金。
(2) 若甲方為此所受的損失超過條款(1)的金額,則乙方還必須按照甲方實際受
損的金額對甲方進行賠償。
(3)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時,該項目標的物所有權仍屬乙方,并有權
做出處理。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具體制作內容見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3
為發展市場經濟,提高加盟者經濟收入,甲乙雙方兩者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加工安裝打火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打火機散件,回收產品,現金支付加工費。
2、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充氣設備,組裝工具。
3、有權要求乙方按市場需求加工打火機數量、式樣、時間等。
4、向乙方及時供應全套散件。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向甲方支付充氣設備、組裝工具等費用款688元。
2、按甲方要求加工合格打火機。
3、及時支付散件價款。
4、可以自行銷售成品打火機,但應及時告知甲方。
5、乙方自行選擇生產場所,保證安全生產。在生產中如出現一切事故
由乙方自負。
三、生產標準:(依培訓標準)
1、氣體飽滿無氣泡,外貌干凈。
2、火焰均勻,火苗調火高度2—3cm無斷頭。
四、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已做充分解釋,乙方理解無誤,簽字生效。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可享受免費用設備的優惠條件,具體如下:
1、乙方在甲方批發火機散件累計達八萬者,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可以將設備交還甲方,甲方退給乙方設備壓金款的二分之一。
2、乙方在甲方批發火機散件累計達十萬者,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可
以將設備交還甲方,甲方退給乙方設備款。
3、乙方在甲方批發火機散件累計達十二萬者,若乙方終止合同,設備、工具歸乙方所有,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4
零 件 名 稱:項目(見附件清單)
零 部 件 號:(見附件清單)
甲 方:
乙 方: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就所需的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設計依據:
1.1甲方提供的產品數模、結構圖、MCP等相關工藝資料(CATIA、CAD格式);
1.2國家及汽車產業相關標準、法令、法規的要求(如安全、環保);
2. 設計原則:
2.1確保分件焊后質量達到甲方要求;
2.2確保本項目所涉及到焊接夾具完全滿足實際使用要求;
3. 設計要求:
3.1設計及繪圖標準:由乙方自行決定,但需事先提供給甲方確認;
3.2夾具采用可移動式,為加快節拍可采用旋轉式或翻轉機構;
3.3夾具作業高度700-800mm或協商決定;
3.4夾具控制:超過三處壓緊時采用氣動壓緊,或氣動、手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控制,氣源壓力:0.3-0.4Mpa;
3.5工件的裝配及移載:人工方式裝配和人工搬出;
3.6定位基準的選擇:工藝基準與產品設計基準必須統一;各工序夾具的定位、夾緊基準必須統一、連貫,確保工件焊后質量和精度達到甲方要求;
3.7夾具設計時,要有足夠的焊接操作空間和易于操作,便于裝料和取料;重要焊點處及操作工不便控制焊點處設置焊鉗導向(材料使用黃銅或是MC尼龍);
3.8夾具應采用模塊化結構,且結構合理、工藝性優良,對工件具有防變形、防外觀損傷的功能;支座采用通用件和內六角螺釘裝配式結構,便于對夾具的更換、調整、維修和保養;
3.9夾具的氣動控制,有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以免發生誤動作而發生夾具、工件損壞或人身傷害;氣路布置不能影響到正常的作業;
3.10夾具中的各定位銷、定位面、夾緊機構、旋轉軸應使用可靠、重復定位精度穩定,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并需進行熱處理HRC:40~45;
3.11夾具底板、各連接支座板應具有防變形、防松動、防跑位、防晃動功能;
3.12各壓緊汽缸的工作行程,僅能使用到額定行程的85%左右,不能使用至極限工作行程;
3.13需要油潤滑的部位,必須預留足夠的注油空間和設置注油裝置;
3.14底座必須有水平調整和鎖緊裝置;
4. 技術要求
4.1、夾具公差帶:
5.1.1 定位銷位置公差±0.1mm;
5.1.2 定位面位置公差±0.2mm;
5.1.3 定位面與定位銷的位置公差±0.2mm;
4.2、夾具及組件:
4.2.1 夾具本體焊后須經過焊接應力退火。焊縫不允許有夾渣、氣孔、焊道應豐滿,消除焊渣并進行相應的防銹處理;
4.2.2 夾具基板的表面粗糙度:Ra1.6~Ra3.2;
4.2.3 夾具上所有定位塊采用定位方式可調的形式,臺階定位銷采用三維可調,調整量為±3mm;調整墊片的規格為0.1mm、0.2mm、0.5mm、1.0mm;
4.2.4 夾具采用手動與氣動夾緊相結合的方式,同時,需根據壓緊臂的長短,選擇合適的氣缸;
4.2.5 夾具定位、導向部位需整體防護,防止焊接飛濺;在定位面、管路、氣缸桿等部位,有防飛濺裝置;移動部位采用阻燃管;直線導軌有金屬彈性防護,電器線路配金屬橋架,以防止焊接飛濺的粘附。
4.2.6 夾具優先選擇一次裝夾,合理的布置控制裝置的位置;
4.2.7 夾具需做防銹處理;
4.2.8 移動單元帶有直線導軌或帶固體潤滑劑的導套及防塵罩;
4.2.9 對大的移動單元設置緩沖裝置;對所有移動單元設置限位塊;
4.2.10 使用注油潤滑軸承;
4.3 定位銷要求:
4.3.1 表面淬火處理,硬度HRC為40~50;
4.3.2 定位銷在不拆卸其它零件的前提下易于更換;
4.4 定位板、壓板要求:
4.4.1壓板打開距離要為搬運和輸送裝置留出足夠空間;
4.4.2定位板、壓板厚度不小于19mm;
4.4.3擋塊表面需進行熱處理,硬度HRC為40~50。不能采用螺栓做檔塊。
4.5 夾緊器及夾緊力的要求
4.5.1 使用帶鎖緊的夾緊器;
4.5.2 夾緊力滿足零件伏貼、不變形等要求;
4.6夾具需在非加工表面做永久性醒目標識。標識內容包括:夾具所加工零件名稱、零件產品號、生產廠家代號、生產日期、夾具外形尺寸;
4.7夾具制造的材料及加工要求
4.7.1夾具體一般材料使用A3鋼;
4.7.2定位銷、定位板等耐磨件采用45#鋼,且淬火至HRC35-40;
4.7.3夾具的焊接件均采用焊后熱處理退火消除內應力,再進行機械加工。
4.7.4夾具裝配使用的固定銷,采用帶內螺紋的圓柱銷,所有組焊夾具所用的定位銷規格應統一。
4.7.5焊縫不應有焊縫未填滿、氣孔、燒穿等缺陷,焊接結構件焊后應進行消除焊接應力的時效或退火;
5. 實施及進度要求:
5.1,實施要求:
5.1.1 夾具在方案確定后實施前,必須由甲方進行確認,并對相關設計和明細表進行書面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制做;
5.1.2 經甲方書面簽字認可后的相關圖紙和明細表,原則上不允許更改,若確需更改,需經甲方書面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
5.2.進度要求:
5.2.1 本協議和商務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后,于 年月日之前送到甲方使用工廠。
5.2.2本協議和商務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后日內,乙方提供詳細的設計、制造進度,供甲方書面簽字認可,并各持一份。
5.2.3 乙方負責將夾具運輸至甲方工廠內,
6.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產品數模、圖紙等相關資料;
6.1.2 負責及時對乙方的設計方案進行評審、確認、會簽圖紙。
6.1.3 負責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的配合和協調。
6.2、乙方責任:
6.2.1負責按甲方提供的項目內容和要求進行設計;設計方案按計劃時間送達甲方,供甲方評審確認,以保證本項目能滿足甲方實際使用及本協議的要求。
6.2.2 方案設計完時需同甲方溝通焊鉗型號,以便甲方采購;
6.2.2 負責所提供相關技術文件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和及時性。
6.2.3 負責甲方在設計方案會簽過程中所提出問題的協調處理。
6.2.4 負責質保期內無償技術服務和質保期外的有償技術服務。
6.2.5 乙方應充分發揮夾具設計的專業優勢,對于甲方未提及或不完整的事項,應積極主動地進行實施或補充。
6.2.6 乙方所承制的夾具,在甲方正常使用過程中,由于自身存在質量隱患,對甲方人員和財產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7.驗收
驗收分甲方與海馬共同進行的預驗收和終驗收:
7.1驗收依據:
7.1.1 技術協議中規定的技術要求。
7.1.2甲方提供的數模、圖紙、MCP、檢具等相關的驗證標準。
7.1.3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各種技術文件。
7.1.4 合同文件中規定的技術要求。
7.1.5 三坐標檢查夾具制作精度(±0.2),滿足設計要求.
7.2預驗收:在乙方工廠進行,驗收內容:
7.2.1本項目是否滿足本技術協議和雙方簽字認可的技術文件要求。
7.2.2本項目是否按雙方簽字認可的方案、圖紙進行設計、制做;
7.2.3 標準件、元器件是否與技術協議和雙方簽字認可的技術文件要求一致。
7.2.4 三坐標檢查夾具制作精度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7.2.5在安裝調試完成后所生產出的產品質量,依據甲方提供的檢測方法、精度及甲方相關質量標準要求,評定該夾具生產出的產品是否合格,是否滿足產品裝車要求。
7.2.6 所有夾具動作的可靠性、合理性、安全性、平穩性。
7.2.7 對各種可能發生故障的環節進行測試。
8.3 終驗收:在甲方工廠內進行,夾具到達甲方現場后,再次進行驗收,驗收內容:
8.3.1夾具本體及各輔件是否齊全、完整,是否有損傷。
8.3.2 相應的備品、備件及清單,是否齊全。
8.3.3文件資料是否提供齊全。
8.3.4焊接出的產品是否滿足本技術協議和雙方簽字認可的技術文件。
9.資料移交
9.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竣工資料(兩套圖紙)包括夾具設計圖紙;
9.2 各專項設備圖紙:夾具結構總圖、電氣原理圖、氣路原理圖,外購件、易損件明細表及供貨廠家等。
10.服務
乙方需對所設計制作的夾具,向甲方提供技術支持服務:
10.1乙方提供的`夾具,質保期為一年,在質保期內,乙方提供的夾具,如發生非人為故障,乙方負責免費維修,直至更新。出現問題時,乙方承諾4小時內回復解決對策,如需更換配件等,要在3天內提供。
說明:質保期為乙方對所提供的夾具,終驗收合格后,從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計起。
10.2 質保期過后,乙方提供終身及時維修服務,該服務只收成本費。并在甲方發出故障通知(電傳、電話、郵件等)后4小時內回復對策。
10.3 隨時滿足甲方的相關技術咨詢。
11.保密
11.1 乙方不得丟失、復制及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從甲方得到的任何技術文件和專有文件(包括所有的修改和改進資料)
11.2 乙方不得用甲方的圖紙為任何第三方設計制作相同的產品。
11.3 如有人需要借用、參閱或復制甲方的技術資料,或要求乙方為其制作相同的產品,乙方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轉借或制作。
11.4 乙方應以書面形式要求其協作廠和公司承擔相應的保密義務,并應經常檢查上述人員履行保的情況。
11.5 甲方發現乙方有上述情況之一時,甲方保留向乙方法律追述的權利。
12.本協議生效條件
12.1本技術協議為甲乙雙方簽訂的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協議為本項目制造和驗收的依據及標準。
12.3 本協議需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方有效。
12.4 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12.5 本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發現有本協議未約定、不明確的事項或與商務合同有沖突之處,雙方另行補充約定。
12.6 本協議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重慶亮川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之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商定,甲方將重慶亮川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加工交由乙方組織實施生產,為明確雙方責任、義務和權利,特定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地:
重慶市江津區
二、協議期限
1、本協議從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
2、如因國家征收、資源匱乏,不受前款期限約束。
三、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
①負責將加工碎石的原材料運進進料倉,并無償提供所有的碎石加工設備和用于清洗碎石的生產用水以及乙方碎石作業人員的住宿房屋。
②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的一切外界阻擾(包括工商、公安、稅務、環保、當地村民等)。
③制定并向乙方下達當月的生產計劃和任務,監督檢查
乙方對生產計劃和任務的落實。
④提供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所需的配件購置資金。
⑤及時足額地向乙方支付清當月的勞務加工款。
⑥負責與生產廠家聯系并處理和解決所用于生產碎石加工設備在質保期內發生的設備質量問題。
2、乙方
①必須按甲方所需的規格(20料、13.2料、瓜米、機砂)保質保量地完成生產任務。
②負責機械設備的保養和維護,易損件的更換。
③負責所有碎石作業人員的生活費用,服從甲方總體安全生產管理,制訂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④及時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按規程生產和作業。
⑤工作中所發生的工傷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⑥本協議所需工人由乙方聘請,同時乙方必須為其購買意外傷害險,其具體事項由甲方負責實施辦理,所需意外傷害險金額由甲方先前墊付后在乙方當月勞務加工款中扣除。
⑦乙方聘請的工作人員發生工傷事故,在工傷意外傷害險進行賠付后,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各負責承擔50%。
四、價格條款
1、乙方加工碎石數量以甲方過磅單為結算依據(其中
河沙按每噸折算成0.96噸,單價為2元/噸;機制砂每噸折算成0.92噸,單價為8元/噸;20料按每噸折算成0.98噸,單價為8元/噸;13.2料按每噸折算成0.98噸,單價為8元/噸;瓜米料按每噸折算成0.98噸,單價為8元/噸)作為實際數據和甲方結算依據,此單價包括人工費、機械設備配件費和設備維修費。
2、支付時間
甲方在每月30日與乙方對當月的磅單數量進行當月結算,并按照磅單數量乘以前款約定的單價,在扣除乙方所有借支款后,在次月的10日前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全部勞務加工款。
五、雙方的權利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本協議的約定,全面履行協議的義務,如因一方違約,另一方都有終止協議的權利。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經協商達成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作為附件,同為有效,補充協議對本協議有關條款作出修正的,以修正后條款為準。
六、協議的生效、份數、收執和效力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6
定作方:
承攬方:
簽訂的地點:
簽訂的時間:XXX年XX月XX日
一、品名或項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期限
定作物品 價款或酬金 交貨數量及交貨期限
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量
名或項目 單價總金額合計
二、定作方帶料
材料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 量質 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額單 價總金額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四、承攬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五、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六、驗收的標準、方法和期限
七、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八、交(提)貨的方式及地點
九、交付定金預付款數額及時間
十、結算的方式及期限
十一、違約的責任
十二、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定作方:承攬方:
單位的名稱:(章) 單位的名稱:(章)
單位的地址: 單位的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7
為了合理利用、開采礦產資源,充分挖掘資源甲、乙雙方在公正平等、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則下,并經雙方多次協商,甲方將合法取得開采的位于XX鎮XX村XXX礦山承包給乙方開采,現就開采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鐵礦加工合同。
一、甲方自愿將位于XX鎮XX村XXX礦山的剝離及磷礦開采承包給乙方開采,乙方自愿承包。
二、承包期限、開采范圍、承包方式
1、承包期限: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到磷礦石開采完畢為止。
2、開采范圍:以甲方指定的礦權范圍(政府、國土部門文件規定的回室范圍)。
3、承包方式:全包干式整體承包,即乙方自籌機械設備、運輸工具、安全投入等。
4、燃油供應:①本工程乙方所需用的燃油由甲方負責提供,但必須保質、保量地保持乙方所有設備用油,不得有誤。②甲方供應乙方的燃油是按市場直銷價格供應,并按每次供油出庫單及發票的價格為準和乙方結算。
三、乙方承包采礦應具備的資質和條件。
1、乙方必須有國家管理機關認可的磷礦山開采資質。并在相關部門備案。
2、乙方必須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能夠墊資1個月的開采費用,生產機械設備投入和工人工資及運輸費用。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確保無安全事故的發生。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生產要求進行作業。
5、乙方須為施工人員辦理工傷事故保險事方可進場施工。
6、本合同約20萬立方米土方,在開挖土方過程中,如遇沙石礦石不能開挖費用爆破鉆孔等另行協商價格。
四、承包費支付方式
1、剝離:每月完成3萬立方米以上,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的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合理進行現場管理(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雙方約定剝離費用為每立方米12元,以實際車廂計量為準付給乙方。取礦以每噸7元付給乙方(不含運輸費用),以磅單票據為準(所有費用均不含稅票)。
2、現指定排土場的運輸距離約2.1公里,若更換場地則另行協商價格。
3、每月25日之前結算工程量,次月15日一次性付清前期所有款項。
4、剝離方數以車廂計量,甲乙雙方認可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在乙方進場時必須向乙方作整個施工過程及邊界交底,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邊界糾紛或老百姓堵路造成3日以上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須付給乙方工人工資運輸車輛及機械租用費,具體費用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安全生產及對乙方違反規章制度處罰的權利,為乙方提供堆荒場地的義務和征地費用,協調鄰里關系,解決事故糾紛的義務,合同范本《鐵礦加工合同》。甲方不能強迫乙方在不安全條件下施工,如造成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管理和安排工人的權利。
(2)、乙方有對員工培訓體檢的義務。
(3)、乙方有承擔安全事故報告法律責任和報告生產方案及進度的義務。
(4)、乙方有報送員工基本情況和資質給甲方備案的義務。
六、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聽從甲方指揮,濫采亂挖、越界開采、無故停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賠償款項從乙方工程費用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內,中途退出必須在三個月自行撤除機械設備,逾期不撤除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權利,由甲方處置。
3、因政策性原因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照甲方指定的堆荒處倒荒,造成的糾紛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礦石出售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責任。
6、乙方在安全生產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其法律責任及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7、乙方的員工無論在什么場所,發生任何事情均與甲方無關。
8、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乙方必須進場作業,逾期不能開工則為乙方違約,并賠償違約金50萬元給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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