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加工合同范文合集10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加工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公司
乙方:香港××有限公司
雙方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策、法律和特區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來料加工各款塑膠五金玩具業務進行了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了如下合同條款:
一、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有上蓋之廠房1棟2層850平方米,無上蓋場地500平方米,工廠管理人1名,生產工人首期80名、開業后十二個月增至200名,(禁止雇用不滿十六周歲的童工),如當地勞力缺乏,可到外地雇請,但須經深圳市有關部門批準,在合同期內代乙方加工生產上述產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復出香港。
(2)提供現有水、電設備供加工生產之用,如需新安裝水、電設施,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3)辦理來料加工、裝配有關業務的進出口手續及對工廠實行行政、財務和管理,不得把工廠以任何形式承包給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
2、乙方責任:
(1)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及裝修廠房和建造 平方米簡易廠房所需的設備材料(詳見清單),分多批運抵甲方工廠,設備總值約415萬港元。
(2)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所需的原料、輔料和包裝物料,具體數量、規格在合同中訂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廠管理人員),經教育無效者,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廠工人的身體。
二、加工數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產品,加工費約43.2萬港元,從第二年開始的產量,應在前一年的基礎上有所增加,具體數量應在生產合同中訂明。
三、作價原則和工繳費
1、試產(培訓)期為二個月,在試產期內,工人每人每月工繳費暫定為450港元,(每月工作二十五天半,每天八小時)。
2、試產期滿后,采取按件計算方式,在堅持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雙方應根據加工的品種、規格、款式和工藝繁簡不同進行定價,并在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為確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繳費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550港元)。需要加班時,加班費另計,但每個工人每天加班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個小時。
3、甲方工人生產消耗的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4、每月由乙方支付9,400港元給甲方,作為工廠管理費。
四、損耗率
1、試產期內的消耗率,實報實銷。
2、試產期后的損耗率,由雙方商定,并在生產合同中訂明。
五、來料和交貨期
1、乙方按生產合同規定的加工量,按月提供足夠數量的原輔材料和包裝物料。為使甲方工廠能正常生產,乙方必須在每批產品開始加工前七天,將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裝物料運抵甲方工廠。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來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廠每月生產不足二十一天半,停工天數累計不得超過四天,否則,乙方應按在廠工人以停工天數計,每人每天補助生活費十五元港元,支付給甲方工廠。
2、為使乙方能開展正常的業務活動,甲方工人應按雙方協定的交貨期,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給乙方。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之責任,賠償數額可在具體合同中訂明。
3、由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等設備及原輔材料、包裝物料,在甲方工廠由雙方進行交收登記,建立帳冊。甲方工廠加工后的成品,在甲方工廠經乙方驗收起運后,甲方不負產品規格、質量、短缺等任何責任。
六、結匯形式
工繳費及工人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以D/P即期結匯或支票方式結匯,由甲方工廠會同深圳市上步區對外經濟貿易公司開具發票后,通過中國銀行深圳分行向乙方在香港開戶的銀行(____銀行、帳號____)辦理。乙方超過五天仍未付款給甲方,則按逾期天數,以當時香港銀行利息一并付給甲方。乙方連續兩個月不結匯,甲方有權采取停止出貨或其它措施。
七、勞動保護及運輸與保險
1、工廠應做好勞動保護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塵、防煙、防毒設施,廠房保持通風光亮,內外環境衛生整潔,對有污染性項目,須經市環保部門批準,方能立項經營。
2、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設備、原輔材料、包裝物件及甲方工廠加工后的成品運輸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原輔材料、包裝物料的運進,成品運出及加工期間存放的機械設備、原料和包裝物料及操作機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深圳分公司投保。
八、技術交流
在設備運抵甲方工廠后,乙方應盡快派出人員進行安裝,甲方派出人員進行協助。從試產期開始,乙方應派出技術人員對甲方工廠進行技術培訓,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產技術,進行正常生產時為止。乙方技術人員的工資及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批準雙方簽字后,乙方須出示商業登記及銀行資信證明書交由甲方辦理營業執照經海關備案生效。有效期為三年,即從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至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如要提前終止或延長本合同,需在三個月前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處理終止或延長合同事宜。某方單獨提前終止合同,要負責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補償的辦法,應根據終止合同前半年內的每月平均工繳費為準,補償兩個月的工繳費總額給對方。
合同期滿后,不動資產(如廠房、宿舍)歸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價提供的可動產(如機械、車輛、通風設備)歸乙方所有,并按海關和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辦理核銷手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經批準雙方簽約十天內,由乙方預付4000港元給甲方,作為履約保證金,從甲方收到履約金之日起兩個月內,乙方仍不投產開業,履約保證金即無條件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有權廢約。如乙方能按時投產開業,該履約保證金可作工繳費抵付給甲方。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海關、車管所、業務單位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如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協商補充或修改,并報上級批準實施。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
業務單位:
法定代表:
加工合同 篇2
委托加工協議書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和友好的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一事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加工__________,加工數量、款式、規格、單價如下表格:
產品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備注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工裝服裝 套,每套 元,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雙方經平等協商,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達成協議如下:
一、 面料由乙方提供,但須經甲方確認;
二、 款式由甲方確認,與乙方協商,并由乙方確定;
三、 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款式,先制作做9套樣本服裝, 分為大中小3個號碼,每個號碼3套,由甲方工作人員進行試穿,試穿時間10 天。試穿過程中甲方及時將發現問題反饋乙方,并形成最終款式。如甲方對乙方提供樣本服裝不滿意,有權利中止合同。
四、 甲方負責提供訂做服裝的尺寸,套數。
五、 甲方需在試穿滿意后,并與乙方確認最終款式及各 項具體要求后,預先支付乙方面料、加工費全部金額的50 %,即人民幣元,大寫: 。余款須于加工服裝完成提貨后,30天內全部付清,并由乙方提供正規發票;
六、 乙方根據服裝標準尺碼生產,甲方檢查,并有權對 各種質量問題提出要求;
七、 面料質量及做工問題由 乙方 負責。尺碼不合適時,由乙方無償修改;
八、 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時間交貨,交期為20xx年 月日;
九、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日 月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合作人:身份證號:
乙方合作人:身份證號:
第一章 合作宗旨
第一條 為了規范合作印花染色車間的行為,保護合作人的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利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作協議。
第二條 合作印花公司性質為合作,乙方出印花設備:一臺圓網、兩臺平網;甲方提供廠房,同時提供兩臺韓國產2.8米定型機、前處理、后處理等配套設施,具體細節見甲乙雙方設備清單。
第三條 合作印花染色公司合作期限為8年,合作協議簽字之日算起,協議期滿6個月前,合作人商議續約與否。
第二章 合作公司的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 合作公司名稱為:嘉善順天印染車間
第五條 合作公司經營生產場所:嘉善楊廟順天毛絨有限公司內。
第三章 合作目的和合作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作目的:甲方有印染廠廠房,乙方有印花染色設備,甲方有合法的企業營業執照和排污許可證,甲方保證每天排污量不少于1000噸。
第七條 合作公司經營加工范圍:染色、印花。
第四章 合作人合作方式、金額和分利方式
第八條 合作人甲方將自己名下順天印染廠房作為合作場地,提供兩臺韓國定型機、前處理、后處理等配套設備,同時提供生產所需流動資金,占股70%;乙方負責購買印花設備(一臺全新圓網、兩臺進口舊平網),占股30%。購買價格需經雙方認可,并且新設備有廠家發票、設備資料齊全,同時確保舊設備正常使用。
第九條 合作人甲方須在清理出合作的廠房,乙方需 天內設備到位。
第十條 合作期間各自資產歸各自所有,不得隨意請求轉讓、分割、擔保、抵債,合作終止后,合作方各自行處理。
第十一條 運行成本費用按順天公司運行成本計算,并提供給乙方真實成本數據。國家規定的費用按國家規定費用繳納給甲方,如排污費、電費、管理費。
第十二條 合作印染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十三條 雙方各委派一名執行人和會計,負責工廠生產管理和監督,工資報酬由合作公司按月支付。
第十四條 污水處理費用按實際費用上繳。
第五章 合作人責任和義務
第十五條 合作方甲方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清理廠房內的雜物,并保證電力、蒸汽管道接進合作公司內,甲方負責鍋爐、電力、蒸汽,但要變更廠房內的布局乙方需經甲方同意。甲方負責協調當地政府與百姓關系,乙方不承擔各債權債務。
第十六條 在合作期間甲乙方安全工傷問題由雙方處理或賠償,保險由甲乙方共同解決。
第六章 財務管理與盈虧分擔辦法
第十七條 賬目必須由甲乙雙方審核,甲方負責開具發票,但是開票額度不能超過進賬發票。甲乙雙方派統計一名、出貨兩名、監理一名,每天發貨由甲乙雙方確認方可發貨。如發現做偽賬,雙方有權追查各方責任和后果。每月對賬由甲乙雙方指定人選。
第七章 合作公司的事務的執行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各派一名執行合作事務,并具備如下條件:
1. 有印染廠管理經驗。
2. 對印花染色的生產工藝、生產設備、成本分析非常熟悉、精通。
3. 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管理能力。
第十九條 合作雙方執行人對合作人負責,并履行下列職責:
1. 對外開拓業務,培養生產技術人員。
2. 主持合作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3. 關注合作公司的經營狀況。
4. 制定合作公司內市場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5. 指定合作公司的具體的管理和規章制度。
6. 提出經營和管理技術中的問題。
7. 制定合作雙方發展方案。
8. 每月向合作雙方報告合作公司執行情況和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并確認原材料價格。
第二十條 對合作公司執行人行為約束
1. 不準合作公司執行人親屬在公司內擔任管理、統計、技術員、倉管員、發貨員,一旦發現免職并查是否有工作中的漏洞,并扣兩個月的工資。
2. 對市場加工價格虛報的,或低于合作人品種價格的,上報合作人方可執行。
3. 如發現合作公司執行人有損害合作人利益的,以權謀私,開除并追究經濟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承擔部分責任。
4. 合作公司執行人工資由甲乙合作人確定。
第二十一條 合作公司有關重大事項做出決定時,經合作人雙方表決通過,在合作公司能達到預期利潤、提成時,合作執行人有表決權。
第二十二條 合作人的權利
1. 有權監督執行人在合作公司事務執行情況、
2. 合作雙方有權了解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隨時查閱合作公司賬簿。
3. 被委托執行合作公司的執行人不按照本合作協議執行事務的,有權撤銷該委托。
4. 合作人分別有權對合作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時,應該停止事務上的執行,協商后再決定。
第二十三條 合作人在合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 合作人在同地區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與本合作公司相競爭的業務,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禁止合作人以合作公司購買私有物品,一旦發現,以現金方式退回合作公司。
3. 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同地區相同合作行業。
4. 禁止合作人從事損害本合作公司利益的活動,一旦發現全額退回合作公司,并承擔損失。
第二十四條 合作公司下列事務必須經合作人同意:
1. 改變合作公司的合作人。
2. 改變合作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經營場所與地點。
3. 處理合作公司的不動產。
4. 轉讓或處理合作公司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 以合作公司名義為他人擔保。
6. 聘用合作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作公司的執行人。
第八章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人退出和更換合作人
第二十五條 新合作人加入,按下列進行:
1. 需經一方合作人同意。
2. 合作人需承認本合作協議。
3. 原合作人必須告知新合作人原合作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4. 依法訂立合作協議。
5. 合作新合作人對合作前公司的債務承擔合作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作人退出按下列順序進行:
1. 需要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但需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2. 不允許在合作公司虧損時退出。
3. 退出前需提前30天告知另一方合作人。
4. 合作人退出,對合作期間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合作人合作份額。
合作人退出,對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虧損或債務按規定承擔。
5. 退出人有未了結合作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6. 合作方退出,不論何種方式合作,均按合作公司的實際情況,由另一
方合作人決定結算貨幣還是設備實物、
7. 退出前必須負責把合作公司欠款要回方可退出。
第二十七條 合作人轉讓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并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合作人:
1.
2.
3.
4. 合作方轉讓需經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合作人依法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利。 轉讓給本合作人以外的第三方時,按合作公司規定對待。 合作人依法轉讓、出售,另一方合作人同意受讓人經修改合作協議,
即成為合作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作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和義務。
第九章 合作公司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八條 合作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方可解散:
1.合作期屆滿,合作人不愿意繼續合作的。
2.合作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雙方合作人決定解散。
4.合作公司沒有達到合作目的的。
5.合作不具備各項責任規定的。
6.政府責令關閉或被撤銷、搬遷的。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公司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九條 合作公司解散后,按下列程序清算:
1.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在出現清算事由15日內由合作雙方同意提定一名或兩名清算負責人,不能確定的由會計事務所或人民法院指定。
2.合作公司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合作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和清算有關合作公司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后盈余,按合作協議規定分配。
6.清算合作人各確認無誤后,合作人對合作公司存續期間的債務按規定承擔。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由單方合作人造成本合作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合作協議及法律規定在合作期間未滿擅自推出的,向合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元,造成合作公司損失的依法賠償。
第三十二條 合作事務執行人不履行職責或濫用職權、以權謀私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經濟責任。
第三十三條 合作人違反本合作協議及法律規定,造成另外一合作人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第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四條 本合作協議生效后,合作人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章 附加條款
第三十五條 合作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或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及發現確定變更之處,按合作協議有關規定,合作人共同協商,補充或修改,補充或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合作人各一份,公正一份,存檔一份。
合作人甲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合作人乙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公 證 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5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____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清單附于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于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并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后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____或____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并事先需經甲方核準;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后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注:
來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Customer‘s Material)是指一個工廠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產圖紙和生產程序進行加工,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后,加工方收取加工費用。
來件裝配(Assembling With Customers‘Parts)是指外商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廠按要求的規格進行裝配,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后收取加工費用。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生產線,專用工具,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人等由外商負責。合同終止時生產線及專用工具等按合同加工裝配方對來料、來件不擁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若因管理不善,來料、來件遭到破壞、遺失、使用不當或超越損耗,加工裝配方承擔經濟責任。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是國際間經濟合作的一種簡便易行,有進有出,進出結合,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貿易方式。
加工合同 篇6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甲方)
開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電子產品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確保合同順利實施,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約定如下:
一.加工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及交貨期以每批訂貨合同為準。
二.加工方式
1.甲方提供產品原材料、產品工藝文件及要求。
2.乙方按產品工藝文件及要求加工生產。
三.雙方責任
1.甲方每批產品加工應提前 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在正式投產前,雙方須簽定訂貨合同。
2.甲方提供的產品原材料必須為合格材料且有可制造性,原材料包裝要求為編帶;甲方須提 供正常原材料損耗,普通元器件損耗比例≥1%,芯片、BGA 等貴重器件為零損耗。
3.甲方必須提供完整準確的產品工藝文件及相關要求,包括產品的包裝和防護要求以及特殊 器件的組裝要求,新產品加工應提供樣板。甲方已投或欲投產品如有技術或其它更改,則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由此所引起的質量事故或導致乙方停產、返工等,甲方須賠償乙方受到的相關損失。
4.甲方應根據包裝要求提供可靠的產品包裝材料,否則乙方只提供臨時普通包裝(或周轉 箱),甲方應在使用完畢后完好地返還給乙方。
]5.乙方對甲方提供的產品原材料進行數量核對和來料抽檢,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反饋給甲方,甲方須在24 小時內給予解決,由此造成的生產延期由甲方負責。
6.乙方必須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產品原材料,不得人為損壞或丟失,除正常生產損耗和材料 本身問題外的材料損失,乙方須按市場價賠償損失材料費用。
7.乙方必須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藝文件及要求編制生產工藝,并根據交貨期安排生產計 劃,乙方必須按每批訂貨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交貨(甲方原因造成交貨期延遲的除外)。
8.乙方在每批產品加工完畢后,除甲方聲明由乙方暫管外,應及時將產品剩余材料退還給甲 方,同時提供余料清單。
9.乙方未經同意不得將甲方所提供的一切工藝文件資料轉借給第三方,加工過程必須遵守和 保護甲方的技術秘密,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相應損失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產品質量及驗收
1.乙方交付產品的焊接質量應符合行業標準IPC-A-610C 的驗收條件,如甲方有特殊質量要 求,應隨訂貨合同提供附件說明。
2.甲方對每批產品的驗收及提出異議的期限為乙方交貨后 15 日內,如在此期限內甲方未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則視為該批產品驗收合格。
3.甲方在驗收時如發現焊接質量問題,須保持原狀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5 個工作日內 予以書面答復,同時雙方約定返修方式及時間。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予以書面答復,視為接受甲方對貨物的提出的異議。
4.非乙方焊接質量問題造成的不合格品,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運輸
1.訂貨合同額在 元以上的,乙方負責一次性取料送貨并承擔運輸費用。因甲方物料不齊套的,乙方不負責再次取料(特殊情況除外)。
2.訂貨合同額在 元以下的,甲方負責送料取貨并承擔運輸費用。
六.付款及結算方式
1.甲方須在乙方交貨后以支票或轉賬方式一次性付清貨款,具體付款期限以訂貨合同為準。
2.乙方在甲方付款同時須向甲方開具相關發票(如有需要)。
七.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其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信息)、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甲方 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托手續、商標注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秘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秘密。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QB1002-97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采購、驗收、供應,并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
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托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后,與乙方簽訂委托加工通知單,并于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30% 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后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1%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30%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
的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地人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加工合同 篇7
編號:hbsz-20xx-001 訂立合同雙方: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湖北省*********食品有限公司
乙 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食品包裝卷材,并達成如下條款: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食品包裝卷材,并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名稱、規格、數量 每一期產品的具體工藝規格、加工數量、由雙方確認的印刷品訂單為準。
第二條:產品單價及支付方式 1、產品單價:① ② 2、付款方式: 每月 30 日,甲方給乙方進行結算。 3、制版費: 甲方的每個系列印刷量達到 3 噸,其版費由乙方負擔,且從 ,貨款中扣除。
第三條:印刷品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厚度、材質、印刷質量以甲方提供的樣品為準。
第四條:交貨 1、乙方將印刷品送至: 費用乙方承擔。 2、乙方在甲方要求 時間內完成印刷任務,且交付甲方驗收入庫。
第五條: 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履行相應義務。 湖北省********食品有限公司 ,運輸
1、乙方需按合同約訂的材料、品質提供產品給甲方。一旦乙方接到甲方的 品質投訴后需立即組織人員將產品回收到工場返工并于兩日內將合格的產品送 交甲方。 2、乙方需按合同約訂的交貨期完成生產并通知甲方準備接收。乙方超過合 同規定交貨時間,每延遲一天應按合同金額的 *%作為違約金補償甲方,另外賠 付甲方實際損失。 第六條 第六條: 合同變更及解除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需經雙方簽署相應的書面文件, 該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糾紛處理 如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積極友好協商解決。 第八條:附則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湖北省******有限公司
乙 方:***************
簽約人: 約人:
簽約人: 簽約人:
日 期:
日 期:
加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1、甲方備料委托乙方加工零件一批_______件,為明確雙方責任,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2、本合同金額為人民幣:¥,其中費用組成和零件的名稱、圖號、數量、價格(指含稅率為__________的發票價格),見(零件委托加工合同清單)。運輸費用由乙負擔,并在甲方指定地點(新都鎮山王村)下貨。
3、加工方式:甲方提供設計圖紙_________份及相應加工材料,并向乙方進行詳細技術交底,乙方按圖紙和相應國標加工,均為成品交貨。 交貨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貨完結。
4、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和相應國家標準加工,加工完畢自檢后交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已收零件在資本和使用中發現質量問題屬乙方責任的,乙方須在一日內前往處理,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5、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不能按期交貨,則每延期1天,罰金為合同金額的1%。
6、付款:甲方復驗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稅率票后,甲方向乙方付款。本合同無預付款。
7、乙方確保不得將甲方的圖紙挪作它用或提供、出售給任何第三方。
8、甲方提供的圖紙,乙方在產品交貨完畢(含技術資料和甲供圖紙)、結清費用后失效。
1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11、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2、本合同簽訂日期: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系人: 聯系人:
年 月 日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9
甲方(承攬人):
乙方(定做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此材料加工合同,達成以下協議內容:
第一條 成品原料及加工內容
1、有無附圖紙。
2、如有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生產加工圖紙,圖紙作為本合同內容的附件一并執行(圖紙需蓋章或簽字確認)。
第二條 加工期限和質量要求
1、材料選定:材料的選定根據乙方自行選擇第___項方式:
(1)、甲方根據乙方的制定選購。
(2)、由乙方自行選購后交付甲方制作。
2、在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所需材料,加工期限在甲方接收到所需材料后開始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具有可行性地具體加工期限,該加工期限的確定,應由甲方根據自身的設備、技術、人員等情況謹慎確定,本合同確定的加工期限為: ___天。
3、成品的質量要求,有相關技術圖紙規范的,應符合圖紙要求,沒有圖紙或者只提供成品規格、型號規范的,應符合相應的規格型號要求。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結算方式
1、交貨時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在合同簽訂后__日內交貨,即__ 年 __月 __日前。 2、交貨地點:
(1)、乙方在甲方工廠內自提。
(2)、或乙方指定交貨地點,即_______ 。
3、結算方式:合同簽訂時乙方首付加工費用總價款的_____ %作為訂金,即人民幣(大寫):______ 元,合同生效;交貨時,結清剩余合同款____ %,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_ 元。
第四條 成品驗收及交付:
1、乙方自提:甲方按照約定的加工期限完成加工任務后,應及時通知乙方提貨,乙方自行到甲方工廠內提貨;乙方收到通知后未按時提貨的,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2、乙方應在接收成品時,組織人員對成品進行驗收,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并確認;乙方對成品質量提出異議,應在交貨時書面提出,否則視為甲方交付的成品合格。
3、甲方將成品交付乙方后,仍應對成品的品質與數量向乙方負責。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乙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在加工期限內完成加工任務,則應與乙方協商順延相應期限,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款的 %賠付乙方;如造成乙方其他相應連帶損失的(如:供貨合同、施工合同、其他與本次加工相關聯的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2、甲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應承擔修理、更換、無償補充的責任,給乙方造成嚴重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合同價款的,乙方應承擔總價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 合同爭議及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通過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如有以上內容未盡條款,甲乙雙方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內容作為附件形式附于合同之后,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xx年xx月xx日 日期:xx年xx月xx日
加工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承攬人: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加工物(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加工物名稱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報酬
交貨期限及數量
單價
金額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材料名稱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質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額
第三條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在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定作人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的日內答復。
第六條定作人(是/否)允許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定作人協助承攬人的事項與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加工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加工物的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加工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加工物的驗收標準、方法、期限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承攬人對加工物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定作人應在年月日前向承攬人交付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承攬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及時書面通知承攬人并承擔由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
(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定作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承攬人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
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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