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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合作協議書

時間:2023-03-05 10:20:45 合作協議書 我要投稿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集錦15篇)

  在生活中,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么相關的協議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作社合作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集錦15篇)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1

  20xx年4月26日召開設立大會,由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

  第一條為保護成員的合法權益,增加成員收入,促進本社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本社由朱友、朱臣、朱斌江、張軍、張國才、李桂榮、劉文波、等 人發起,于20xx年4月26日召開設立大會,由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

  本社名稱:莫力達瓦旗小青背雜豆種植專業合作社,成員出資壹佰萬元整。本社法定代表人:朱友理事長本社住所:莫旗坤密爾堤辦事處興泉村。

  第三條本社以服務成員、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為宗旨。成員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盈余主要按照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第四條本社以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依法為成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主要業務范圍如下:雜草、大豆、玉米、馬鈴薯、白瓜籽種植;農副產品購銷;組織采購成員所需的生產資料(農藥、種子用于成員自用);牛、馬、羊生豬養殖;畜產品購銷;組織采購成員所需的牲畜飼料;開展成員所需的加工、包裝等服務,(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經許可的,未獲許可不得生產經營)。上述內容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中規定的主要業務內容相符。

  第五條本社對由成員出資、公積金、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資產所形成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并以上述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積金,按照成員與本社業務交易量依比例量化為每個成員所有的份額。

  本社成員以其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本社承擔責任。

  第七條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本社投資興辦與本社業務內容相關的經濟實體;接受與本社業務有關的單位委托,辦理代購代銷等中介服務;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或者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組織實施國家支持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建設項目;按決定的數額和方式參加社會公益捐贈。

  第八條本社及全體成員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第九條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從事農副產品生產經營,能夠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務,承認并遵守本協議,履行本章協議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申請成為本社成員。

  第十條凡符合前條規定,向本社理事會提交書面入社申請,經成員大會審核并討論通過者,即成為本社成員。

  第十一條本社成員的權利:

  (一)參加成員大會,并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務和生產經營設施;

  (三)按照本章程規定或者成員大會決議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閱本社章程、成員名冊、成員大會記錄、理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

  (五)對本社的工作提出質詢、批評和建議;

  (六)提議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七)自由提出退社聲明,依照本章程規定退出本社;

  (八)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本社成員大會選舉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各享有一票基本表決權。

  第十三條本社成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成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二)按照章程規定向本社出資;

  (三)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業務活動,接受本社提供的技術指導,按照本社規定的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從事生產,履行與本社簽訂的業務合同,發揚互助協作精神,謀求共同發展;

  (四)維護本社利益,愛護生產經營設施,保護本社成員共有財產;

  (五)不從事損害本社成員共同利益的活動;

  (六)不得以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員所擁有的債權,抵銷已認購或已認購但尚未繳清的出資額;不得以已繳納的出資額,抵銷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員的債務;

  (七)承擔本社的虧損;

  (八)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其成員資格:

  (一)主動要求退社的;

  (二)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團體成員所屬企業或組織破產、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條成員要求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理事會提出書面聲明,方可辦理退社手續;其中,團體成員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六個月前提出。退社成員的成員資格于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的成員須分攤資格終止前本社的虧損及債務。

  成員資格終止的,在該會計年度決算后 三個月內退還記載在該成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

  第十六條成員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符合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條件的,在 6個月內提出入社申請,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后辦理入社手續,并承繼被繼承人與本社的債權債務。否則,按照第十五條的規定辦理退社手續。

  第十七條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員義務,經教育無效的;

  (二)給本社名譽或者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

  (三)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成員大會是本社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成員組成。成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

  (三)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四)決定成員出資標準及增加或者減少出資;

  (五)審議本社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業務經營計劃;

  (六)審議批準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

  (八)審議批準理事會、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交的年度業務報告;

  (九)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十)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合等作出決議;

  (十一)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報酬和任期;(十二)聽取理事長或者理事會關于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第十九條本社成員超過一百五十人時,每 5名成員選舉產生一名成員代表,組成成員代表大會。成員代表大會履行成員大會的 部分職權。成員代表任期3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二十條本社每年召開2次成員大會。成員大會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體成員通報會議內容。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內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員提議;

  (二)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議 。

  (三)理事會提議;

  第二十二條成員大會須有本社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開。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成員大會,可以書面委托其他成員代理。一名成員最多只能代理 1名成員表決。

  成員大會選舉或者做出決議,須經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過半數通過;

  第二十三條本社設理事長一名,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長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

  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成員大會,召集并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簽署本社成員出資證明;

  (三)簽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聘書;

  (四)組織實施成員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五)代表本社簽訂合同等。

  第二十四條本社設理事會,對成員大會負責,由5名成員組成,設副理事長2人。理事會成員任期 3年,可連選連任。

  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召開成員大會并報告工作,執行成員大會決議;

  (二)制訂本社發展規劃、年度業務經營計劃、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等,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三)制定年度財務預決算、盈余分配和虧損彌補等方案,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四)組織開展成員培訓和各種協作活動;

  (五)管理本社的資產和財務,保障本社的財產安全;

  (六)接受、答復、處理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議;

  (七)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注:如不設立理事會此項可刪除】;

  (八)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第二十五條理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項集體討論,并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決定。理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并簽名。

  第二十六條本社設執行監事一名,代表全體成員監督檢查理事會和工作人員的工作。執行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七條本社設監事會,由 3名監事組成,設監事長一人,監事長和監事會成員任期 3年,可連選連任。監事長列席理事會會議。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監督理事會對成員大會決議和本社章程的執行情況;

  (二)監督檢查本社的生產經營業務情況,負責本社財務審核監察工作;

  (三)監督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成員和經理履行職責情況;

  (四)向成員大會提出年度監察報告;

  (五)向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提出工作質詢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六)提議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七)代表本社負責記錄理事與本社發生業務交易時的業務交易量(額)情況;

  第二十八條監事會會議由監事長召集,會議決議以書面形式通知理事會。理事會在接到通知后 5日內就有關質詢作出答復。

  第二十九條監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監事出席方能召開。重大事項的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同意方能生效。監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并簽名。

  第三十條本社經理由理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對理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社的生產經營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經營管理制度;

  (四)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經營管理人員;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理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第三十一條本社現任理事長、理事、經理和財務會計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二條本社理事長、理事和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資產;

  (二)違反章程規定或者未經成員大會同意,將本社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本社資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三)接受他人與本社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四)從事損害本社經濟利益的其他活動;

  (五)兼任業務性質相同的其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監事、經理。

  理事長、理事和管理人員違反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所得的收入,歸本社所有;給本社造成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本社實行獨立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嚴格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核定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過程中的成本與費用。

  第三十四條本社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健全財務和會計制度,實行每12月30日財務定期公開制度。

  本社財會人員應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和出納互不兼任。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社的財會人員。

  第三十五條成員與本社的所有業務交易,實名記載于各該成員的個人賬戶中,作為按交易量(額)進行可分配盈余返還分配的依據。利用本社提供服務的非成員與本社的所有業務交易,實行單獨記賬,分別核算。

  第三十六條會計年度終了時,由理事長按照本協議規定,組織編制本社年度業務報告、盈余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以及財務會計報告,經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審核后,于成員大會召開十五日前,置備于辦公地點,供成員查閱并接受成員的質詢。

  第三十七條本社資金來源包括以下幾項:

  (一)成員出資;

  (二)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國家扶持補助資金;

  (五)他人捐贈款;

  (六)其他資金。

  第三十八條本社成員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庫房、加工設備、運輸設備、農機具、農產品等實物、技術、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但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成員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由全體成員評估作價。

  第三十九條本社成員認繳的出資額,須在 2個月內繳清。

  第四十條以非貨幣方式作價出資的成員與以貨幣方式出資的成員享受同等權利,承擔相同義務。

  經理事長審核,成員大會討論通過,成員出資可以轉讓給本社其他成員。

  第四十一條為實現本社及全體成員的發展目標需要調整成員出資時,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議,每個成員須按照成員大會決議的方式和金額調整成員出資。

  第四十二條本社向成員頒發成員證書,并載明成員的出資額。成員證書同時加蓋本社財務印章和理事長印鑒。

  第四十三條本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 十的公積金,用于擴大生產經營、彌補虧損或者轉為成員出資。

  第四十四條本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五 的公益金,用于成員的技術培訓、合作社知識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業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濟。其中,用于成員技術培訓與合作社知識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數額的百分之 。第四十五條本社接受的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均按本章程規定的方法確定的金額入賬,作為本社的資金(產),按照規定用途和捐贈者意愿用于本社的發展。在解散、破產清算時,由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不得作為可分配剩余資產分配給成員,處置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接受他人的捐贈,與捐贈者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法處置。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2

  發包方(簡稱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簡稱乙方、個體農民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合作社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油牡丹品種種植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油牡丹的種植、經營管理,承擔收購銷售、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20%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30 年,自20xx年03月15日至20xx年3 月14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附:成員名單詳情表)

  乙方用于投資入股的土地位于xx村xx組,面積為xxx 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土地四抵界址以鄉政府、村委會最終確定的紅線為準。 土地主要用于茗洋閣種植專業合作社生產種植。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農民入股的土地越多分紅就越高;合作社生產種植五年內沒有任何分紅;五年后按每畝每年20%分紅給乙方。

  2.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不論甲方合作社經營狀況如何,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給 付乙方分紅。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公司約定結算期內,年底甲方將向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給乙方(一年一結算)。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 入股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農墑保情,防止自然災害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必要的生產附屬設施、道路及其它相關生產種植必須的設施。 6.在合同期滿后,甲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并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自有土地與其它承包戶主發生的

  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種植活動。

  4.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甲方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種植、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經營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種植、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經營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種植、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后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置的相關實施、設備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將其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原則上土地不能作為貸款風險抵押物。

  2.地面建筑物、構筑物以合作社名義報建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使種植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3.種植開始后,生產工人優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良者優先進入生產經營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平等。

  4.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合作社法》組建合作社董事會,乙方可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合作社監事監督合作社管理。

  5.合同到期后,如合作社經營正在良性循環,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6.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項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筑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叁拾年紅利綜合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材料。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進行調解。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種植經營活動。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訂出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合作社法人代表 簽字): 乙方(個體農民 簽字);

  鑒證單位(村民委員會 蓋章) 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證號碼:

  丁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證號碼:

  卯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證號碼: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丁卯各方合作投資成立農業生產專業合作社項目事宜,并由____(理事長姓名)方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專業合作社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產發展計劃,并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資金共同創業。

  各方同意,以各方注冊成立的______專業合作社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______方出資_____整,占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資_____整,占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資_____整,占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資_____整,占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資_____整,占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

  各方一致同意,參與合作社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____專業合作社股份股本總額比例為: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__方(理事姓名長)作為共同投資人發起人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

  公司賬號:

  開戶行: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專業合作社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專業合作社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__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社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專業合作社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合作社成立后,行使其作為合作社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______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_____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______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_________專業合作社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______方(理事長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_________專業合作社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_________專業合作社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合作社成立后,_______各方需根據運營情況繼續合作經營投入,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_____方(理事長姓名)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______方(理事長姓名)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簽字地點:____

  乙方(簽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簽字地點:____

  丙方(簽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簽字地點:____

  丁方(簽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簽字地點:____

  卯方(簽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簽字地點:____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4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合作社,于xx年x月x日成立,由甲方與其它成員合資成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xx萬元,實際已投資人民幣xx萬元。甲方愿將其占合作社x%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現甲、乙雙方經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從xx年x月x日起,甲方將原出資xx萬元(占合作社注冊資本的x%)全部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價款:乙方受讓甲方轉讓合作社的股權,乙方需支付轉讓金x萬元給甲方。此款分兩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后5天內,乙方支付定金x萬元。第二次:在乙方成為合作社正式成員,并辦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變更完畢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應將合作社變更股東的事宜,報合作社理事會備案,并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員資料,如需要召開成員大會,以成員大會決定為準。

  四、在合作社理事會(或成員大會)通過修改合作社章程和會員資料后,由甲方協助乙方將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部門辦理批準、變更登記手續。

  五、甲方自轉讓合作社股權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員,不得以合作社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活動,不再享有合作社權利或者義務,不享有合作社利潤和承擔風險及虧損。

  六、甲方自轉讓股權后,同志不再擔任合作社的負責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擔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協助乙方召開成員大會,決定乙方擔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并修改合作社章程。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在政府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部門辦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變更登記手續。

  七、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乙方承擔。

  八、雙方特別約定:如本合同生效后,50個工作日內,乙方不能成為合作社成員,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退還乙方支付金額。

  九、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價。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2)如本合同生效后,60個工作日內,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成為合作社成員或者不能成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定金。如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十、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政府主管部門、合作社各一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乙方:xxx

  xx年x月x日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5

  甲方: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集體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茶葉生產、加工項目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承擔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30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乙方用于投資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組,暫估面積 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四抵界址以有關部門最終確定的紅線為準。

  土地主要用于茶葉生產、加工、經營所需的生產廠房、辦公樓及其他配套設施的建設。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項目建設投產十年內按保底價每畝每年 元的標準分紅給乙方;十年后按每畝每年 元分紅給乙方;二十年后按每畝每年 元分紅給乙方。

  2、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不論甲方公司經營狀況如何,甲方均應該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給付乙方分紅。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帳戶。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滿前30日給付下一年度紅利。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入股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該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該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屬設施、道路及其它相關生產必須設施。

  6、甲方負責組織籌集建廠資金,確定投資規模,規劃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滿后,甲方若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并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應該協助甲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它承包戶主發生的用地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 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后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置的相關設施、設備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無償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額外,與他方進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進行投資,其入股土地及投資資產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關系,(包括購買土地進行投資)。如進行資產整合、改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權享有優先權。

  3、如生產經營需要,企業向銀行借貸資金用于發展生產,必須征得乙方同意,原則上土地不能夠作為貸款風險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構筑物以合作公司名義報建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使建設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5、甲方有權對整個建設項目進行規劃、設計,確定建設施工方案。

  6、建成投產后,生產工人優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良者優先進入生產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平等。

  7、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公司法》組建公司董事會,乙方可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公司監事監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經營正在良性循環,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9、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項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筑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叁拾年紅利總和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夠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該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材料。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進行調解。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訂出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合作社法人代表 簽字):

  乙方(個體農民 簽字);

  鑒證單位(村民委員會 蓋章)

  簽訂日期: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6

  甲方:合作社

  乙方:xxx有限責任公司

  為了扎實推進扶貧幫扶工作,增加貧困人口收益,雙方本著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特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在征得所在村村“兩委”同意后,將20xx年省財政幫扶資金萬元(大寫:)投入到xx縣xx有限責任公司扶貧項目合作入股,入股期限為年。

  二、乙方在收到甲方入股金之日起,以年度為單位,每年以不低于本金10%的比例支付給甲方入股分紅資金萬元;入股期滿后,若不續簽合作協議,則乙方將萬元入股本金無條件退還甲方。

  三、甲乙雙方在協議執行時間內,若甲方無正當理由提前退股,甲方應償付入股總額的百分之違約金給乙方;若乙方在協議執行時間內,沒有按時支付入股分紅金和按時退還本金,乙方應償付入股總額的'百分之違約金給甲方;協議履行期間,若雙方發生爭議,可協商或由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由當事人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

  四、甲方每年所得的入股分紅資金和入股期滿后退還的股本金的安排使用,都必須經本村村兩委集體討論研究決定,并進行公示公告。

  五、乙方要有對貧困村村民負責的責任感,切實有效經營好合作項目,并優先安排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到公司就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碣石山鎮扶貧辦、村村委會各備案一份。

  甲方:(章) 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章)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7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條、為保護成員的合法權益,增加成員收入,促進本社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成員及入股資金

  1、本社成員包括合作社發起人樂光華及高坪村貧困戶22戶,姓名如下:

  2、入股資金:入股資金包括兩部分,一部分為樂光華現有犇樂牧業有限公司資產及扶貧貸款資金;第二部分為22戶貧困戶產業扶貧資金(9000元/戶,合計198000元)。樂光華占養牛基地股份額度為68%,22戶貧困戶占養牛基地股份額度為32%.

  第三條、成員職責

  1、甲方權利及義務

  (1)負責本合作社扶貧種養基地中肉牛養殖的一切技術性工作及銷售工作。

  (2)本次從銀行扶貧貸款以甲方為借貸主體,貸款總額在180萬元以內,所貸款項只能用于合作社養牛工作。

  (3)合作社日常勞動力雇傭中應優先考慮有勞動能力的高坪村貧困戶。

  (4)甲方應配合好丙方做好財務監管工作。

  (5)養牛場的經營管理必須符合環保等各類國家管理規定。

  (6)養牛場如因各種原因經營不善導致解散,甲方必須將22戶貧困戶每戶9000元的扶貧資金歸還乙方。同時,甲方以養牛場現有固定設施作為22戶貧困戶每戶9000元扶貧資金的抵押物。

  2、乙方權利及義務

  (1)必須配合甲方完成合作社的注冊等各類手續的辦理。

  (2)必須配合完成產業扶貧資金的申報、領取和入股工作。

  (3)乙方只參與本合作社的分紅,無權直接參與合作社的經營管理。

  (4)乙方如有正常勞動能力,可向甲方申請就業。

  3、丙方權利及義務

  (1)指導配合甲乙雙方共同成立合作社。

  (2)配合甲方做好合作社貼息貸款工作。

  (3)配合甲方做好經營管理工作。

  (4)做好合作社的財務監管工作和合作社經營風險管控工作。

  (5)監督執行好年度分紅工作。

  第四條、分紅約定

  1、分紅原則:合作社對入股貧困戶的年度分紅包括兩方面,一是合作社貼息貸款利息率差的利息分紅,二是產業扶貧資金入股分紅。

  2、分紅比例:20xx年合作社用于入股貧困戶的分紅總金額不低于11萬元;20xx年合作社用于入股貧困戶的.分紅總金額不低于12萬元;20xx年之后如合作社繼續經營,每年用于入股貧困戶的分紅總金額不低于12萬元。該分紅金由丙方負責監督實施,其中一半由合作社直接分紅給入社的22戶貧困戶,另一半入村集體經濟賬后用于村扶貧公益崗、小型扶貧公益事業、對貧困戶的獎勵及其他未入社貧困戶的分紅等。

  3、分紅時間:每年分紅時間共兩次,年度第一次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年度第二次在每年12月30日之前。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丙方應先行協調或者追討。追討未果,起訴至法院進行追討。

  第六條、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再行協議并做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

  丙方:

  訂日期:20xx年06月30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為金溪縣陳坊積鄉。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經營農業種植專業合作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額和投資方式

  1.乙方已充分了解農業專業種植合作社發展情況,并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資金經營甲方于 年月日成立的農業專業種植合作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2.原合作社成員共同出資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現乙方出資人民幣萬元,占出資總額的百分之%。雙方一致同意,參與合作社的經營。

  第二條 合作社業務范圍 注冊成立的合作社業務范圍: 種植 、銷售;為本社成員提供谷物、蔬菜、棉花、紅薯、西瓜種植所需的生產資料的購買(化學危險品除外)。為社員提供農耕、農播、農收機械服務。具體以工商注冊為準。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甲乙雙方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專業種植合作社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共同投資于專業合作社的股份轉讓后,甲乙雙方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資金的投向和使用

  1.入股資金用于合作社的全面發展。

  2.合作社資金具體使用以及經營權限歸乙方。

  第五條 合作社的組織機構安排

  1. 理事會由3名理事組成,其中甲方推薦1名理事人選,乙方推薦2名理事人選。

  2.理事會設理事長、常務理事和理事,乙方任合作社理事長,乙方向合作社推薦常務理事人和財務負責人人選。

  3.合作社經理在乙方選派人員中由理事會聘任或解聘,對理事會負責。經理在理事會的領導下負責合作社的經營和管理。4.合作社理事會決定的重大事項,經合作社理事會成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方能生效,有關重大事項由合作社章程進行規定。 5.合作社監事會由2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推薦 1名,乙方推薦 1 名。

  第六條 投資的轉讓

  1、甲乙雙方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七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在專業種植合作社登記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2.專業合作社成立后,甲乙雙方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3.合作社社址和辦公場所由乙方選擇,經甲方認可后確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賠償責任的范圍限定在法律允許的、相當于因違約而給其對方所造成的全部實際損失。

  第九條 特別規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社法》規定,合作社工商注冊所需的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起人由乙方進行吸納選定,報甲方審定后確定。

  2.合作社成員選舉和表決時,每一成員享有一票的基本表決權,乙方作為合作社主要出資股東,持有合作社70%的出資份額,乙方享有合作社全部基本表決權的20%的附加表決權;附加表決權與基本表決權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合作社的總表決權為基本表決權和附加表決權之和。

  3、合作社的利潤分配,在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后的當年盈余,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代表人(簽字):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9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合作社,于 年月日成立,由甲方與其它成員合資成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萬元,實際已投資人民幣 萬元。甲方愿將其占合作社 %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現甲、乙雙方經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從年月日起,甲方將原出資 萬元(占合作社注冊資本的 %)全部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價款:乙方受讓甲方轉讓合作社的.股權,乙方需支付轉讓金萬元給甲方。此款分兩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后5天內,乙方支付定金 萬元。第二次:在乙方成為合作社正式成員,并辦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變更完畢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應將合作社變更股東的事宜,報合作社理事會備案,并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員資料,如需要召開成員大會,以成員大會決定為準。

  四、在合作社理事會(或成員大會)通過修改合作社章程和會員資料后,由甲方協助乙方將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部門辦理批準、變更登記手續。

  五、甲方自轉讓合作社股權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員,不得以合作社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活動,不再享有合作社權利或者義務,不享有合作社利潤和承擔風險及虧損。

  六、甲方自轉讓股權后,同志不再擔任合作社的負責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擔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協助乙方召開成員大會,決定乙方擔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并修改合作社章程。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在政府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部門辦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變更登記手續。

  七、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乙方承擔

  八、雙方特別約定:如本合同生效后,50個工作日內,乙方不能成為合作社成員,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退還乙方支付金額。

  九、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價。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2)如本合同生效后,60個工作日內,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成為合作社成員或者不能成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定金。如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十、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政府主管部門、合作社各一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 月 日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為了充分貫徹黨的三農政策和方針,以及調整農業產業化種植結構,通過爭取政府資金的大力扶持,從單純的糧食種植結構向多元化的果樹、農副產品種植、養殖結構發展;同時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提高農民收入,保證經濟長遠發展。經魚進三組全體村民的一致商量研究后決定組建祥云縣三鑫貴龍農業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公司與農戶種植合作的相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

  1、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承包費每畝 1000 元;承包的具體費用沒有說清楚應該是每年每畝多少元或是三年總共多少元。表達不清晰,應該是這樣表達,乙方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將土地交由甲方管理,甲方每年給予乙方多少的承包費用。

  2、農戶承包,承包費每畝 1500 元。

  3、關于土地抓鬮的相關問題,為了公平及資源的優化配置,每戶只能用自己的戶頭抓一份鬮;入股不參加種植的農戶不能參與抓鬮且不能把自己的戶頭挪給其他農戶用。

  4、種植項目統一由甲方經營管理,采取統購統銷的方式,在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乙方必須服從公司的管理,否則公司有權與乙方解除合作關系。若因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需負責承當甲方的'損失。

  5、甲方為乙方種植水果提供指導性服務,及時為乙方提供挖溝定植、優良樹種(成活率達到95%)、肥料、農藥、科技培訓、信息推廣和技術指導。乙方必須確保果樹種植面積的落實,品種的規范,積極主動配合公司做好果樹的日常管理工作,確保果實質量符合公司收購標準。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果實的質量不符合收購標準,甲方不負責承擔責任,因甲方的指導不及時或者提供的樹種、肥料等服務出問題,造成果實質量不達標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6、為保證果樹品種不外流,在進行果樹修剪時,禁止將修剪枝條帶出種植園區,必須統一集中銷毀,一經發現乙方有上述行為,每次罰款1000元,如對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利向乙方進行追償,違者罰款1000元。

  第二條,合作時間

  1、合作期共計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作期內,甲、乙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除合作協議,終止合作關系。

  第二條、公司啟動資金來源

  公司前期啟動資金共計 元,先由我組組員 李文林 墊付,待公司產生銷售收入時分期支付償還李文林所墊付款項。

  第四條、銷售方式

  公司按照市場價格對合作農戶生產的果實進行統一收購,統一銷售,農戶不得私下進行銷售。

  第五條、利潤分配方式

  1、公司從20xx年開始按照全年產生的利潤總數的 %的比例提成作為公司利潤。同時,公司將按照全年產生利潤總數的 %的比例作為合作農戶的利潤分紅,合作農戶分紅方案另行制定,土地不入股的合作農戶不能分紅。

  2、公司未來將根據利潤提成情況,拿出一部分資金作為村里沒有參與種植合作的農戶、老年人、大學生以及全村公共事業建設資金。

  第六條,甲方應努力加強合作社自身管理,把握市場信息,搞好市場營銷,發揮市場優勢,充分調動合作社創效增收的積極性。

  第七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壹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簽約代表:

  乙方: (簽章)

  簽約代表:

  二0 年 月 日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11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____________合作社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此項目。

  第二條 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條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后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作期間所產生的收益有甲乙雙方按本協議所約定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合作期間的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凈利利潤分配,甲方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合作期間的債務按照上述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場合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日內向對方償清自己應付擔的部分。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合作項目的報批手續。

  2、享有對項目建設管理的權利。

  3、對方的建設項目有權進行建議、審議和監督。

  4、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進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產經營。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

  2、負責向政府申請與項目有關的優惠政策。

  3、負責項目的建設。

  4、對該項目進行論證及實地考察的權利。

  第八條 甲乙雙方盈保證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及合法性。

  第九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項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雙方均應服從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獲得的相關的補償費、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及增加地方進行投入的補償費由甲乙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比例享有。

  第十一條 本協議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 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本協議無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繼續合作,則雙方另行簽訂協議;如雙方不再繼續合作,則合作期間積累的共同財產的分配甲乙雙方占的比例來分。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一點情況下,擅自解除本協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對方因其行為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協議雙方簽字即可生效,一式兩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引言:甲方為推動國家高端名優水果項目產業發展,特在懷化市及周邊地區培育有志于推廣和發展標準化高端水果種植的專業合作社,以基地作示范并帶動當地農戶通過水果種植脫貧致富。經甲方考察,乙方具備發展優質高端水果種植專業合作社的條件,只需改種就可開種約__________畝(詳見《花橋鎮園藝場承包合同》__________年訂),甲方將予以重點指導和規范化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服務農戶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責權利,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1、模式: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

  2、形式:采取合作社集中經營和社員分散自主經營相結合,甲方統一收購。

  3、內容:由公司統一供應優質高端果苗、統一簽訂收購價、統一種植技術流程、統一土肥水病蟲害防治、統一供應肥料和藥品、統一建設基地文化、統一廣告宣傳、統一申報品牌銷售;合作社負責管理基地、發展農戶,并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種植技術流程,跟蹤基地管理、跟蹤社員服務;農戶嚴格按照公司和合作社的要求和指導進行種植。

  4、計劃:種植水果品種為黃金貢柚。__________年完成一期建設__________畝;__________年完成二期增建__________畝;__________年完成三期發展擴建__________畝;以后,每年逐步發展擴大合作社經營規模,最終達到__________畝的經營范圍,社員達到__________人的示范性公司加合作社經營綜合體。

  二、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全部投資,并向乙方種植合作社簽授合作委托書。甲方負責合作期間的工商財務管理、基地文化建設等。

  2、甲方按與乙方簽訂的本合同規定的價格(價格目錄清單另附)供給乙方優良種苗、農藥、肥料、種植技術等,并指派專業技術人員協助乙方對基地和農戶進行現場指導。

  3、甲方免費對乙方以及農戶進行規范化管理、技術指導、防疫等專業化培訓。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乙方以及農戶進行種植專業技術的專家講座和現場指導。

  4、甲方為鼓勵乙方積極擴大經營規模,鄭重如下承諾:

  一是甲方每年負責向乙方支付基地承包費,嚴格按乙方《花橋鎮園藝場承包合同》執行;

  二是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底價優質種苗;

  三是甲方負責對接國家各項政策資金撥付支持;

  四是甲方負責提供各種種植技術指導;

  五是甲方負責收購所有基地和農戶產品并統一銷售;六是負責財務管理等。

  5、甲方將根據當地的種植環境,制定嚴格的種植技術流程,其中包括病蟲害防治流程、土肥水管理流程等,從而確保水果的.質量。甲方將安排專人負責,嚴格按照流程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認真按流程規定管理基地和社員。

  6、甲方負責合作社原與政府簽定的免費提供使用場地的升級裝修和使用接管。

  三、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管理種植基地,將做為其所在片區的示范種植基地建設,從而帶動該區域內農戶發展此項種植。

  2、乙方要做好所屬農戶的技術培訓和指導工作的協調工作。在農戶種植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種植技術流程及時跟蹤服務。乙方解決不了的技術難題,應及時向甲方匯報,并由甲方派專業技術人員上門協助處理。

  3、乙方在甲方的指導下進行生產種植,充分發揮專業合作社的示范帶頭作用,積極發展種植戶,完成甲方下達的發展種植戶任務和分期收購指標。

  4、乙方應認真督促農戶按種植技術流程進行操作,否則,出現任何種植錯誤,均由乙方和農戶自行承擔。

  5、乙方負責按甲方的計劃要求不斷擴大經營基地面積和發展新社員。

  6、乙方嚴格根據本合同規定,負責與農戶簽定《種植協議》及宣傳解釋等工作。

  7、乙方負責與中方縣花橋鎮政府銜接其它相關事宜,并嚴格執行與鎮政府簽定的《花橋鎮園藝場承包合同》。

  四、合同期限。

  甲方為保障乙方和農戶的利益,甲方與乙方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當合作社與花橋政府續簽時,甲方自動與合作社續簽相應年限;當乙方單方強行終止合作時,乙方必須按壹萬元每畝一次性補償給甲方,由甲方建設或改種的基地自動移交給乙方。

  五、雙方利益分配

  1、合作社集中經營基地。每年公司總純收入__________%作為公司和合作社發展資金外,其余__________%作為利益分紅,其中__________%給乙方集中經營基地分紅;__________%給甲方公司各股東分紅。

  2、社員分散自主經營戶。公司每年用__________元每市斤的保底價格進行統一收購。收購時,甲方將扣回服務性款項,即種苗費、肥料費、農藥費等。

  六、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即為甲方確認的種植專業合作社,乙方所在片區屬甲方__________直接委托方。

  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益,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希望雙方共同遵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沒份協議共四頁)。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_代表(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13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經營地: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經營地:

  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經營地:

  丁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經營地:

  戊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經營地: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丁戊各方合作投資成立農業專業合作聯合社項目事宜,并由____(理事長姓名)方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專業合作聯合社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資合作社的名稱及經營范圍

  本協議簽署各方共同出資設立合資合作社,合資合作社的中文名稱為__專業合作聯合社(最終名稱以工商局注冊的營業執照為準)。專業合作聯合社的經營范圍為: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產發展計劃,并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資金共同創業。各方同意,以各方注冊成立的______專業合作聯合社為項目投資主體。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以___出資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乙方以___出資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丙方以___出資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丁方以___出資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卯方以___出資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即專業合作聯合社___萬元注冊資本。

  各方一致同意,參與合作社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____專業合作聯合社股份股本總額比例為:甲方___%;乙方___%;丙方___%;丁方___%;卯方___%。作為共同投資人發起人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公司賬號:開戶行:

  第三條合資合作社董事會、監事會的構成

  合作社設立后,設董事會及監事會。合作社董事會成員共___人,其中董事長兼法人代表為___,董事為___。合資合作社監事會成員共___人,分別是___,___,___。

  第四條合資合作社工商注冊登記

  本協議簽署各方自本協議簽署之后,于___年___月___日完成合作社的工商注冊登記。

  第五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專業合作社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專業合作社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六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__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社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專業合作社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合作社成立后,行使其作為合作社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______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_____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______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_________專業合作社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七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八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______方(理事長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_________專業合作社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_________專業合作社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合作社成立后,_______各方需根據運營情況繼續合作經營投入,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第九條合資合作社協議簽署各方的承諾與保證

  為本協議之目的,合資合作社出資各方各自作出如下承諾與保證:

  (一)、截至本協議簽署日,合資合作社出資各方不論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將合作社內部資料及相關信息通過任何的方式透露予合資合作社出資各方以外的第三方,但向其工作人員及其聘請的任何中介、顧問、咨詢機構或其工作人員披露或依法需要對外披露的除外。

  (二)、合資合作社出資各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通知送達

  (一)本協議項下或與其有關的通知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采用書面形式;

  2.通過專人遞送、聲譽良好的快遞或者通過傳真,發往本協議第十條第2款中列出的地址、傳真號或聯系人。

  (二)所列的地址和傳真號為: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中任何一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地震、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本協議簽署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本協議其他簽署方,并盡量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以及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說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后由本協議簽署各方商議是否延期履行或終止本協議。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本協議簽署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二)任一本協議簽署方超過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期限30天以上仍未履行完畢出資義務的,則應當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向本協議其他簽署方轉讓其剩余出資義務,或與本協議其他簽署方協定相應減少合資合作社注冊資本,本協議其他簽署方不同意受讓該出資或減少注冊資本的,逾期出資的一方應補足其出資,并承擔逾期出資違約責任。

  (三)任一本協議簽署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出資義務的,每逾期一日合作社中實際繳納注冊資本的比例享有該等違約金。

  (四)本協議簽署一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約定,擅自將其所持合資合作社股權轉讓予本協議簽署方以外的其他主體的,其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共計__元的違約金。守約方應當按照屆時各自在合資合作社中實際繳納注冊資本的比例。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加農戶土地入股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同國森林法》及《湖南省林業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林地、荒山、旱土與公司,以公司+農戶的荒地以入股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積

  甲方將入股村組,姓名、畝土地入股給乙方,從事油生產經營。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

  三、入股方式與比例

  農戶以荒山與乙方入股方式:自從產農戶占 %,乙方占 %,

  甲方負責土地平整、苗木栽培管理,土地流失的防護措施。

  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林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經乙方允許后,可在原土地上進行間種(但只允許種植花生、黃豆作物),但不得影響生產為前提。

  農戶間種面積只能是自家入股的面積,若要超過必須征得乙方同意。

  勞動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甲方人員。

  甲方的直系親屬死亡,需在租賃范圍內葬墳者,必須與乙方匯報,面積控制橫直一丈,方可葬墳。

  如遇國家建設需要用地,土地征收費歸甲方所有,賠償農戶占%、乙方占%,建筑物與設施賠償歸乙方所有。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相應的經濟損失。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林地入股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五、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調解解決。

  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入股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入股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在本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要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林業局、鎮經管站、鄉鎮林業站各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負 責 人:

  鑒證意見:

  鑒證人: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15

  甲方: 殘疾人聯合會

  乙方: 鎮政府

  丙方: 包扶責任人

  丁方: 被扶持戶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1、甲方根據乙方考察確定的脫貧項目的規模、脫貧計劃、每戶投放資金不低于20xx元,用于購置上項目的物料,經營場地的租賃等。2、被扶持對象當年底達到本村人均收入水平,所投入資金做為無償扶持資金。如果出現返貧,不再作為扶持對象。3、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問題,應及時匯報。因故意中途破壞造成扶貧項目虧損,甲方有權收回所投項目資金。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1、鎮政府是殘疾人扶貧載體,負主導責任,并負責簽定相應的責任狀。12 2、定期調度、檢查包扶人的工作情況,并留有記錄。3、搞好跟蹤服務,提供產前、產中的技術性指導,解決被扶持戶的實際困難。4、確保扶持戶當年底達到或超過本村人均收入水平。5、因監督、檢查、指導、服務工作不到位,導致該戶達不到本村人均收入水平,由鎮政府拿出1000元,補給該戶,作為新的`發展資金。

  三、丙方的權利和義務1、安排一名得力的干部,作為包扶責任人,并列入年終工作考核,簽定相應的責任狀。2、經常檢查、指導扶貧項目的發展情況,詳細記錄項目的發展情況及時反映被扶持戶的要求。3、搞好跟蹤服務,解決被扶持戶產前、產中遇到的實際困難,使其順利發展。4、當年底,使被扶持戶達到或超過本村人均收入水平。

  四、丁方的權利和義務1、根據自己的特長和條件確定適合自己發展的脫貧項目。2、積極主動的組織生產經營,不準故意破壞扶貧項13 目,確保該項目順利發展。3、確保年底達到或超過本村人均收入水平。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丁方各一份。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由四方協商解決。

  甲方: 殘疾人聯合會

  乙方: 鎮政府

  丙方: 包扶責任人

  丁方: 被扶持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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