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養殖合作協議書匯編四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養殖合作協議書5篇,歡迎大家分享。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養殖合作社
乙方:村集體經濟合作社
甲方合作社為乙方合作社或(農戶)提供高品質基礎母羊、羔羊收購、養殖技術服務等。甲方給乙方提取相應的服務報酬。乙方合作社或農戶本人持社員證優先享受產品售賣服務。
一、乙方要鼓勵其合作社成員(農戶)與甲方簽訂協議。
1.乙方合作社或成員與甲方簽訂協議后,甲方有償提供高品質基礎母羊和羔羊給乙方合作社或成員改善養殖品種,并提供無償技術服務。
2.乙方合作社或成員養殖羔羊達到出售標準時,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羔羊銷售信息或直接收購,收購價格高于市場行情。
二、乙方的分紅。
甲方按協議約定進行收購,甲方將提出與乙方合作社或(農戶)交易額的7%支付給乙方合作社,作為乙方合作社的服務分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因甲方(松桃馬腦山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馬腦山農業)一直至力于拓展銷售渠道,經過一年多的努力,馬腦山原生態散養的土雞已初俱影響力,需要擴大養殖生產規模,現在特與廣大養殖戶(乙方)誠信合作,共贏合作,將甘龍馬腦山土雞打造成甘龍鎮的農產品品牌。
合作模式:
1、馬腦山農業負責對養殖戶提供的土雞養殖技術培訓和后期的疫情跟蹤;
2、馬腦山農業為養殖戶統一提供正宗品種的土雞苗,其中出殼苗_______元/只,育成苗______元/只。雞苗費用在回收成雞時可退回出殼苗______元/只,育成苗______元/只(按成活數量計算)。
3、養殖戶將土雞養到5個半月后,馬腦山農業將一次性回收所有土雞,定價為________元/斤。結賬時間為交貨次月底前統一結賬,貨款直接存入養殖戶提供的銀行賬戶。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馬腦山農業必須對養殖戶進行科學養殖技術上的培訓和指導,對接種疫苗應要教會養殖戶,定期給土雞做疫苗。出現疫情,應及時處理,隨時保持手機暢通接受養殖戶咨詢,將養殖戶的風險降到最低。
2、馬腦山農業必須提供最優質的種苗,土雞滿5個半月后要準時回購,除不可抗力的因素不得延誤時間(如地震、山體滑坡無法通行)。
3、馬腦山農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托欠養殖戶貨款,約定結款前一定結清。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養殖戶要全力學會各種科學養殖技術,定期給土雞做好疫苗,防病疫情,出現疫情,應積極快速處理,減少損失。
2、養殖戶要保證是生態環境下散養,水源優質,不可在土雞食物里面添加任何添加劑、增肥增長等有害物質,要保證自然生長,不可做假。
3、養殖戶在土雞養大后,所有的土雞和土雞蛋必須賣給馬腦山農業,不得對外銷售。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馬腦山農業不能以任何理拖欠養殖戶貨款,如有違約,每日按銀行當時的利率雙倍支付養殖戶。
養殖戶不可將養大了的土雞賣給除馬腦山農業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如有違約,馬腦山農業將扣除應該返還的種苗錢,并追究對馬腦山農業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在過程合作過產生任何爭議,可雙方協商解決,如解決不了的,可向當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責任方應承擔所有產生的費用。
本合同有效期時間為____年,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當即生效。
甲方:松桃馬腦山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3
xxxx(以下稱甲方)與xxxx(以下稱乙方)就xxxx昆蟲基地建設及深加工方面的開發,在平等、友好、合作的基礎上,經雙方考察論證,達成一致共識,具體如下:
第一章 合作項目及基地地址
第一條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規,決定聯合建立xxxx級基地,主要從事xxxx昆蟲基地建設及綜合開發應用。
第二條 地址:xxxx。
第二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投資規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著擴大xxxx昆蟲養殖規模,發展好當地的特種養殖,盡快占領當地市場。決定共同投資xxxx元,在xxxx_建立xxxx_昆蟲養殖基地。基地名稱為:xxxx。
第三章 投資方式及比例分配
第四條 甲方以xxxx昆蟲良種種源作為投資,價值為xxxx元,占總種源投資的百分之xxxx。乙方負責其余百分之xxxx的種源投資,及基地基礎建設投資。基礎建設指養殖場地、有關設施,水、電、路、通訊等。
第五條 供種時間為乙方基地基礎建好以后,甲乙雙方種源要求一次進入。運輸、籠具和運抵后的養殖繁育等費用由乙方公司承擔。
第六條 雙方股份比例為甲方占xxxx,乙方占xxxx。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基地建設授權委托書。
2.甲方負責基地建設指導、技術服務,且可根據情況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
3.甲方負責深加工指導及營銷指導,負責產品的回收。
4.甲方保證種蟲的品質及技術的成熟。
5.甲方負責乙方技術人員的免費技術培訓。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提供基地建設所需的場地、場房以及辦公經營的設施及加工設施。
2.負責辦理當地有關經營手續。
3.負責按總部的運營模式在當地組織、管理養殖戶。且負責當地養殖戶的技術指導、產品回收。
4.負責當地產品及深加工產品的品質。
5.積極維護總部的形象及信譽,協助保護總部的各種知識產權。
第五章 保障機制及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方保證乙方基地的地區獨占經營,不得在當地建立第二家合作或其他方式的基地。
第九條 甲方保證產品的回收。
第十條 乙方保證不跨地區推廣品種及發展養殖戶。
第十一條 乙方無權將產品銷售給所轄區域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必須交由總部回收。
第十二條 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以合同所涉及到的為準,由于一方故意或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此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嚴重違犯合同,造成另一方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對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并有權終止合同。
第六章 合同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十四條 合作過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出新的合作思路及補充條款,經雙方研究通過后,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約,被侵權方可提出解除合同,解除時除參考協議外還應該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章 合作期限
第十六條 合作期限為xxxxxxxx年,在合同到期日前三個月,經雙方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第八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條 參照本合同的原則可訂立附屬協議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經雙方簽字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于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xxxxxxxx 乙方(蓋章):x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x
簽訂地點:xxxxxxxx 簽訂地點:xxxxxxxx
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年xxxx月xxxx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座落地址:電白縣 鎮 。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進電白經濟發展。
第四條 合作經營項目是由 個協議人共同出資設立,協議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合作項目承擔責任。合作項目以其全部財產,依法自己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章 項目合作的注冊資本和經營范圍
第五條 項目合作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元。
第六條 項目合作主要經營范圍:種植農作物、養殖魚類、禽畜類及龜類產品等。
第三章 項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稱)和住所
第七條 項目合作人共 個,分別為:
1、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2、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3、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4、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第四章 協議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第八條 合作項目資本全部由協議人自愿出資入股(協議人即是合作項目的股東,以下簡稱為股東)。
第九條 股東的現金出資總額 元,后稱出資金額如下:
1、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2、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3、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4、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股東享有下列的權利:
(一)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按出資比例領取分紅。合作項目新增資本,原股東可以優先出資;
(三)按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四)對合作項目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步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表;
(五)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完畢后時,按所出資比例分享剩余資產。
第十一條 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一)足額繳納協議書規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二)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時,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合作項目承
擔債務;
(三)股東出資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四)遵守本協議章程,保守協議書秘密;
(五)支持合作項目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合作項目業務發展;
(六)不按認繳期限出資或者不按規定出資額認繳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的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三條 受讓人必須遵守合作項目章程和有關規定。
第七章 合作項目的機構及產生辦法、職權、規則
第十四條 合作項目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合作項目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合作項目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力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九)對合作項目合并、分立、變更合作項目形式、解散后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修改合作項目協議書章程。
第十六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按本章的規定執行。股東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合作項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項目章程所作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通過。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的臨時會議可由股東提議召開。
第十八條 召開股東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五日以前通告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的決定作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 合作項目設執行董事 名,不設董事會。
第二十條 執行董事為合作項目的負責人,其產生程序是由股東會選舉。
第二十一條 執行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定;
(三)制訂合作項目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合作項目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訂合作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員;
(十)制訂合作項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執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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