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企業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合同 篇1
甲方:(企業)乙方:(員工)
住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鑒于乙方已經(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秘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后,共同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定遵循如下原則:既要防止出現針對甲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一、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承諾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_____年內(自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系解除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這些單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_____年內(自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系解除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所謂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主要指以下幾類企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承諾:
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年支付額由下列公式求得:
競業限制年補償費;
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三年或者最后一年從甲方獲得的平均收入;
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后,從事其他工作實際或能夠獲得的收入。
補償費的數額不得低于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補償費按年(月、季)支付(或在乙方離職時一次性計算付清),由乙方到甲方領取(或甲方通過銀行支付、甲方通過郵局支付)。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二、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約定
1、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一條第(1)項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公司有權對乙方給予處分。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一條(2)、(3)款所列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的利潤所得之積;
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為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之積;
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二)甲、乙雙方確認
1、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列各項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超過一個月,或者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的,即可視為拒絕支付)的,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因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給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獲得賠償。因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導致的直接損失,以延遲或者未支付的價款加上延遲支付期間每日萬分之四的利息來計算。
三、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雙方商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業秘密已經公開,而且由于該公開導致乙方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已無重要影響;
2、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的義務,拒絕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的(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達到一個月,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的,視為拒絕支付)。
3、甲方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又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人。
四、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如一方拒絕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
五、合同的效力和變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身份證號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同 篇2
承租方:
出租方:
為了公司業務需要,出租方將車牌號為的車輛出租給承租方使用,該車現車況良好,運行正常,各種證件及保險齊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車況:無任何大修記錄和安全行駛記錄。
二、租用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企業辦公使用。
四、租車形式:租車期間車輛油費、過路過橋費、保險、年檢及維修費等各種費用由承租方負責承擔。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1000元,承租方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出租方應提供正規發票。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二)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有權自由安排車輛一切外出活動,無須在告知出租方。在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無理干預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則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三)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應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正常養護,更換配件,因承租方沒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正常保養,造成的'車輛損壞、報廢等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按市場正常評估價格一次性包賠給出租方。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必須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給承租方車輛,給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損失,由出租方賠償。
(二)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簽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出租方簽章:承租方簽章:
20xx年01月01日
企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本協議所列各項條款。
一、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根基實際情況安排的工作。
二、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及工作條件:
1、甲方聘用乙方為平價超市綜合服務崗位,工作任務導購、管理等。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的工作。
3、如果乙方在工作期間不能勝任原職,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其進行調崗,工資隨調崗浮動。如果連續兩次調崗仍不能勝任的,可解除本協議。
四、勞動報酬及休息:
實行月工資制度,每周休息 天。底薪 元/月。
五、保密條款: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當對所有資料及超市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做本超市司以外的'任何兼職工作。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完成后1年內應當對本超市的一切商業秘密、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采用書面形式依法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本協議:
1、乙方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本協議,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乙方的。
九、乙方要解除本協議,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本協議履行期滿或終止協議的條件出現,協議即行終止。如因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協議。
十一、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作停滯、延誤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 三倍工資 的違約金;
(2)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違約方應承擔造成的一切損失并予以賠償,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二、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11月1日 20xx年11月1日
企業合同 篇4
為加快城市建設步伐,完善城市功能,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甲方擬引資在 XX附近的物流規劃區內建設大型綜合物流企業。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物流園項目(下稱“項目”)開發事宜達成如下投資協議:
一、 項目概況
項目地塊位于XXX,規劃用地面積XX畝,總建筑面積約XX萬㎡,總投資約XX億元。項目地塊的具體位置及四至以市規劃局下達的選址意見書為準,項目地塊最終面積以市國土資源部門實測為準。
二、 用地性質及使用年限
項目地塊用地性質為商業(物流),配套部分辦公及商業建筑。使用年限按國家規定執行,自土地使用權證下發之日起計算。
三、 規劃指標及規劃設計方案批準
(一)項目總用地面積建筑容積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5%,綠地率不小于20%,最終以方案為準。
(二)甲方負責協調規劃部門對符合上述規劃指標的初步設計方案在掛牌前給予預審。
雙方明確,如項目地塊掛牌出讓規劃指標與規劃部門預審的相關指標不符,則乙方有權要求按規劃預審指標更正,如不予更正,視甲方違約。乙方保留按規劃預審指標參與項目用地塊競買的權利。
四、 運作模式
(一)甲方促成項目地塊在XX年XX月底前以整體一次性報批,分期掛牌出讓
的方式供地(分期掛牌和交付的具體事項由乙方與市國土資源部門協商議定),并在掛牌出讓文件中對項目及競買人(含其所屬集團的下屬控股子公司)設定如下條件:
1、競買人需具有獨立的法人主體資格,具有與本項目相應的投資能力;
2、競買人承諾在此地塊建設項目包括:
(1) 高、低溫冷庫(XX萬㎡)及鐵路專用線;
(2) 農副產品集散中心XX萬㎡;第三方物流中心XX萬㎡;工業品展示配送中心XX萬㎡;設置不少于一處占地面積不低于XX萬㎡的地面公共停車場;
(3) 物流電子信息大廳XX萬㎡。
3、項目需整體經營,不得進行分割銷售,競買人應在資格審查時提交相應的承諾書。
4、競買人必須在報名時支付人民幣XX億元的競買保證金(含原借給甲方的款項),且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競買人競得項目地塊后自動轉為成交價款的組成部分。
(二)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參與項目地塊的競買。如乙方競得項目地塊,則由乙方在宜昌市伍家崗區成立直接或間接控股子公司(下稱“項目公司”)具體進行項目地塊的開發。
五、 掛牌出讓起始價及公開出讓成交價款支付方式
(一)甲方同意促成項目地塊掛牌出讓起始價XX億元人民幣(單價XX萬元/畝),地塊掛牌出讓起始價等于項目地塊用地面積(畝)和XX萬元/畝的乘積,據實計算。如以起始價成交,掛牌出讓起始價即為公開出讓成交價。該掛牌出讓起始價位甲方履行本協議約定全部義務、乙方取得項目地塊使用權符合本協議約定標準項目地所涉及的全部包干費用,不因法規政策和期限變化等原因而作調整。
(二)如乙方競得項目地塊,在乙方摘得項目地塊后的30日內,支付全部公開出讓成交價款(含競買保證金)。
六、 項目建設內容及時限
(一)乙方承諾物流園項目總建筑面積約XX萬㎡,包括農副產品集散中心XX萬㎡、第三方物流中心XX萬㎡冷鏈物流中心XX萬㎡、工業品展示配送中心XX萬㎡、其他配套建設XX萬㎡。
(二)乙方承諾在取得土地使用權的XX日內開工建設,并在交地的XX日內完成本項目一期冷庫建設內容并開業運營,XX個月完成本項目全部建設內容并整體開業營運。
七、 優惠政策
鑒于項目投資大、開發周期和回收期長,甲方為支持項目開發、建設、經營,同意給予乙方(含項目公司,下同)如下優惠政策,并在乙方摘牌后30日內給予乙方落實優惠政策的有關批準手續:
(一)將項目列為市、區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并將該工程列為市重點工程,市政府成立項目建設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任組長。乙雙方就優惠政策具體細節進行磋商,并簽署相關協議(即補充協議)。如乙方最終以超出本協議約定的掛牌出讓起始價競得項目地塊,甲方同意將超出該地起始價的溢價部分以適當方式全部安排用于該項目配套設施和項目建設。
(三)甲方負責促成項目全部商業門店或入住物流企業開業后一年內視為試營業期,試營業期間甲方對經營者和業主可以給予一定優惠扶持政策。
(四)項目建設工程(不含工業品現場銷售場所及其他配套建設工程)所涉報批報建的`費用中,甲方同意參照支持工業項目一樣支持該項目,按照市政府《項目建設若干規定》 精神減免相關規費。
(五)以上優惠政策由甲方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若甲方未按上述約定給予完全落實,照成乙方及項目公司未如約受到優惠政策所遭受損失,全部由甲方給予賠償。
八、 雙方的主要責任
(一)本協議簽署后至該宗土地掛牌出讓截止前,甲方不得與第三方進行任何有關項目的洽談、簽署任何協議或意向書。
(二)甲方促成項目地塊規劃指標、掛牌條件、掛牌出讓起始價、出讓時間等符合本協議約定。
(三)甲方負責組織對項目征地范圍內青苗和構筑物的實物清點、拆遷安置、補償兌現等工作,避免項目地塊拆遷發生遺留問題。
(四)項目建設過程中,涉及與村民的糾紛或無故干擾施工行為,施工現場的社會治安事件,甲方將確定有關機構負責及時進行協調處理,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建設環境。
(五)甲方應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其他責任:
1、在乙方或項目公司支付公開出讓成交價時,項目公司可以取得與其所支付
的出讓成交價等額的計入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票據。
2、項目建筑體及地下室的消防報批、報驗,由甲方促成消防部門依法依規及時審批、驗收。
3、項目人防工程的報批、報建,由甲方促成人防部門依法依規及時審批、驗收。
4、甲方積極協調項目涉及的水、電、氣等市政能源經營企業,盡可能滿足乙方的設計方案要求,簽訂供應協議,提供優質服務。項目所涉及的 路段,甲方明確由市城投公司納入建設計劃,以滿足項目建設和營運的需要。
5、在乙方交清應交的款項后,甲方負責在10日內給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六)在項目地塊掛牌條件等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前提下,乙方應至少以出讓起始價參與項目地塊的競買。
(七)如乙方競得項目地塊,乙方或項目公司應按本協議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出讓價款并按約定的項目建設內容及開工、竣工時間經行建設。
(八)該項目范圍內被征地拆遷村民的安置小區工程由乙方代建,乙方應保證質量,加快工期,完善配套設施,確保 X年 X月X 日前主體工程完工,被拆遷村民盡早入住。
九、 違約責任
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八條第一項約定,或項目目的地塊出讓掛牌條件等與本協議約定不符,乙方要求更正,甲方不予更正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做出繼續參與或不參與競買的決定。
企業合同 篇5
一、案情
A企業書面授權其代理人郭某以4.00-4.20元的單價與B企業簽定一買賣合同。合同約定,A企業在20xx年7月1日-5日期間向B企業提供全部貨物,B企業收到貨物的10天內對貨物進行檢驗,并于8月1日前向A企業支付全部貨款200萬元。但郭某在與B企業的合同談判過程中,認為A企業的最高授權價格仍比正常的市場價格低,于是在與B企業反復磋商下,合同約定單價為4.50元。最近3年,B企業一直通過郭某與A企業簽定買賣合同,但B企業并不知道在該買賣合同中代理人郭某已超越了其代理權。
20xx年7月5日,A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將全部貨物交給B企業,B企業于7月7日對貨物進行檢驗時,發現部分貨物質量有問題,但未通知A企業。8月2日,A企業要求B企業支付200萬元的貨款,B企業以部分貨物質量有問題為由表示拒絕。
A企業在對B企業的調查中發現,B企業拒絕付款的真正原因是B企業已喪失支付能力,B企業同時欠C企業到期債務200萬元。但B企業享有對D企業的到期債權200萬元,由于B企業管理混亂,B企業一直沒有向D企業主張其債權。
20xx年8月20日,A企業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為行使B企業對D企業的到期債權200萬元。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A企業勝訴。裁定由D企業向A企業履行清償義務,同時A與B、B與D的債權債務關系消滅。 C企業得知人民法院的裁定后,向A企業主張應由A、C平均分配D企業償還的200萬元,A企業表示拒絕。
二、問題
(1)A、B企業的買賣合同是否成立?為什么?
(2)B企業拒絕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為什么?
(3)A企業提起代位權訴訟應符合哪些條件?
(4)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5)如A企業代位權訴訟的訴訟費為2萬元,該訴訟費應由誰承擔?
(6)C企業的主張是否成立?為什么?
(1)該合同成立它滿足:“1兩個以兩個不同利益的簽約主體”即簽約的A,B兩個企業主體。2“當事人兩個或以上, ”。3“當事人對合同內容協商一致”,本案例中A,B兩個企業都同意了除價格以外的合理內容。 4“ 承諾生效日期即合同成立”雙方 都達成交貨日期和驗貨期限以及付款時間,合同簽定之日就生效。
(2)理由不成立。 B企業發現部分貨物有質量問題,但是沒在約定的期限通知A 企業《合同法》158條規定“當事人約定檢驗時期的,買受人應當 在檢驗期內將標的物的數量和質。量不符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手買入怠于通知的,是為標的物的數量和質量符合約定。”因此B企業的拒絕理由不成立
(3)滿足三個條件:1債權人必須有保全其債權的`必要。2債權人必須陷入延遲。被保全的債權須已到清償期限。效力未發生的債權。3債務人怠于行駛權利。首先B企業D企業的債權外無其償還A企業的債權。其次,B企業對D的債權已經到期。再次。B企業未行駛對D企業的債權。所以A企業可行駛代位訴訟權。
(4)符合。
(5)應先由B企業交付。據相關規定,由原告預先交付受理費, 最終由敗訴方承擔。
(6)該主張不成立。 法律規定“債務人的同一債權,一個債權人行駛后,他人不得再行駛同一債權。”既然A企業已經行駛了該債權。C企業就不能再行駛該債權。
企業合同 篇6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贈與標的的狀況_____(包括贈與標的的'名稱、數量、質量、所在地等)
2.贈與方的權利_____
3.贈與方的責任義務_____
4.贈與物交付的時間、地點_____
5.乙方應于_____之間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發生效力。
6.其它
甲方: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同 篇7
一、合同管理在石油企業管理中的重要意義
經濟社會發展至今,各個企業直接的經濟合作關系基本都是通過一定的合同來實現的,因此科學的進行合同管理也應該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對于每一個石油企業來說,也應該進行必要的合同管理,科學的合同管理對于石油企業管理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一方面,科學的合同管理能夠有效提高石油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在當前社會提倡“合同之治”的背景下,石油企業進行必要的合同管理,對于降低企業生產成本,規避各種風險以及在激烈的市場經濟競爭中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都具有重要意義。另一方面,在合同簽訂全過程進行科學的合同管理,對于石油企業來說,可以有效的降低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種風險,減少很多不必要的經濟糾紛和利益糾紛,保證企業能在一個良好穩定的環境下更好的發展,保證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正常運行,進而促進企業利益最大化,促進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石油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的風險防范
1.合同締結風險防范
所謂合同締結風險,它是一種在合同締結的過程中產生的`風險,在合同締結或是成立的過程中,其中的風險非常大。基于合同管理的法律方面來看,合同一般都是分為要約方和承諾方兩個方面的,但是對于石油企業來說,在特定的合同中,兩者角色都可以充當。作為石油企業,其絕大多數的合同都和招投標有關,在這個過程中,石油企業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就是資質的審核,資質是否合格以及過去的合同履行情況等等都是石油企業在簽訂合同之前需要進行考慮的問題,這些工作的開展都將有利于石油企業對于合約另一方進行全面的認識并進行理性的選擇。對于合同另一方締結合同的目的的識別是一個難度很高的問題,但是可以通過對于合同另一方的合同履行記錄以及基本的情況進行調查,并進行合理性、合法性的判斷,若存在部分違規或是不符合相關行規的行為,那么就需要對于合同的締結方進行慎重選擇。
2.合同文本風險防范
我們常說的合同文本風險,它是指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由于合同中的文本內容缺陷或不足而產生的利益糾紛,并引起合同方利益受損的一種合同風險,因此合同文本風險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種技術性風險。一方面這種風險是由于合同的起草方的疏忽和遺漏或是故意性造成的,另一方面也和當事人對于合同內容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意思理解不明確導致的,有時候造成這種合同糾紛是雙方當事人的共同責任,有時候也可能是當事人的一方故意而為之。比如合同你內容中如果對相關的違約責任不能明確或是相關內容表述不清楚的話,那么就很可能導致合同糾紛或是利益分歧。因此石油企業在合同管理過程中,要有效的對于合同文本風險進行防范和規避。作為石油企業,首先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建立標準合同制度,在實際中也要切實的履行這一制度。另外在合同審閱中,要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全面的內容審核,對于合同中內容不明確或是對自身利益保障不完善的地方要提出質疑并要求修改,總之要做好合同文本風險的有效防范。
3.合同履行風險防范
合同履行風險是在合同簽訂之后的一種風險防范,合同在形成締結形式之后就有著一定的法律效力,而在合同中之前,任何一方違反了合同的相關規定,都將按照合同的相關規定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由此也就給合同另一方帶來了一定的合同履行風險。在既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面前,積極履行合同內容和規定是合同雙方的共同義務,一旦有一方不能夠正確履行合同,那么另一方的利益就會受到損害,這對于合同另一方的當事人是非常不公平的。正常情況下,合同不適當履行主要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根本違約,另一種是履行不當,而其中的根本違約則主要表現為價格、貨款等等方面的違約。因此作為石油企業,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只要另一方沒有正確履行合同內容,或是給自身利益帶來損害,那么石油企業則擁有直接的抗辯權,可以按照合同的相關內容或是相關的法律規定向對方進行申訴并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同時也可以直接通過相應的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三、結束語
合同管理作為石油企業日常經營管理過程中的重要管理內容,它對于企業的經營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但是由于目前很多石油企業由于合同管理理念以及意識落后,再加上并沒有真正的意識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價值,因此在實際的合同管理過程中仍舊存在著很多的問題,這需要各個石油企業在實踐中不斷的進行總結和完善。對于石油企業的合同管理來說,它不是簡單的合同的簽訂或是履行,它更應該是一個全面、規范、系統的管理過程,通過系統性以及有效性的管理,保證能夠將企業的合同風險影響降到最低,這也是保證企業健康平穩發展的重要保障。
企業合同 篇8
【問題】:該公司的答辯理由在法律上是否成立?
【案情介紹】
某公司 20xx年1月1日對其原有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增加了部分條款,但是該公司并沒有采取任何的民主程序制定,且沒有將新制定的條款向員工進行公開公示。20xx年8月1日,該公司根據自己的規章制度辭退員工胡某,胡某不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胡某提出公司的`規章制度制定的程序不合法,且公司沒有對新增加的條款向其進行公示,該公司在答辯時表示據以辭退胡某所使用的規章制度條款是在20xx年1月1日前所制定的,可以作為辭退胡某的依據使用。
【案例分析】:
在20xx年1月1日前所制定的規章制度,只要合法、無明顯不合理、且公開公示或向員工告知的,可以作為公司的管理工具使用,也可以作為法院及勞動仲裁認定實施的證據。結合本案例該公司只要有證據證明,其辭退胡某所依據的規章制度是在20xx年之前所制定,且內容合法,新增加了部分條款對辭退員工胡某沒有影響的話,對胡某進行過公示就可以作為處罰胡某的依據。
【律師建議】
雖然《指導意見》對企業指定規定制度的民主程序的限制有所松動,但是依然強調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必須做到內容合法、無明顯不合理、對員工進行公開公示,這樣的員工手冊才能作為企業用工管理的依據,才能在仲裁和訴訟是作為證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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