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模板集錦9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出口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出口合同 篇1
購貨單位 __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 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購銷合同樣本。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應注明產品 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 按國家標準執行;(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3)無國家和部頒 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 ,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在合同中必須寫 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 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 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 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 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 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 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 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 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 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 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 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 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 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 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為合同 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 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 于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 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 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 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 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
出口合同 篇2
甲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傳真:
乙方: (代理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出口貨物運輸業務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裝運、倉儲、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出運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等相關信息。如果美國航線則需提供真正的收(發)貨人的相關數據。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如因甲方在托運單上的填寫錯誤而導致的相關損失及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據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裝箱單、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單、報關單、手冊及有關批文等(根據實際需要提供)。
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單據后應妥善保管,謹防丟失,若因乙方不慎丟失則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5.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單據私自換做他用(如:用甲方空白單證代別人出貨),若發現此情況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6.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正確的船期信息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通過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如果不能如期配出,應該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取得甲方同意。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前的有效時間內及時通知乙方。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9.乙方應及時將甲方的報關單、核銷單的報告單據按期退交(航班日后的一個月內)。如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單,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如不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責任,由乙方承擔。
1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雙方或任何一方應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審理。
12.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給予甲方天的信用期限,但上述期限內甲方在乙方的最高欠額度一共為10000元(人民幣),即如甲方所欠乙方金額一旦達次極限,即使信用期限未到,甲方也須及時付清所超出欠款額度的款項。
具體操作方式如下:
1). 乙方在完成甲方所委托承運的每票貨物后:
A:乙方應及時的將該票的對賬單發送給甲方,待甲方日內確認無誤后即可開具發票,并將該票業務所產生的費用發票及相關清單和相應的運單復印件交于甲方。
B:如甲方對個別乙方所出具的發票有異議,甲方應于收到發票后的工作日內通知乙方要求給予以澄清或更正。對經核對無誤之乙方費用,甲方應及時于上述信用期限內支付。就有疑議之費用發票,甲方應在發票更正后的5個工作日內結清。
C:甲方同意在上述期限內,將有關費用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戶口。若因甲方本身原因而延誤匯款的,乙方將按常規扣押甲方提單。
D: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以美金支付費用,匯率按甲方付款當月第一個工作日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牌價計算。
本合同法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1年。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出口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Tel(電話):
Fax(傳真):
乙方:
地址:
Tel(電話):
Fax(傳真):
甲、乙雙方愿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簽訂本合同。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實施進口行為。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1.甲方自行與境外供貨商確認進口商品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要求的交貨期等所有內容。
2.乙方不承擔甲方委托進口產品的質量風險和市場價格風險。若由于甲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而造成乙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之責任完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保證提供的報關商品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等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并符合歸國家對 (地區名稱)小額商品市場管理的有關規定,否則,所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將商品的具體清單、價格和數量等資料在境外賣方發貨期前5個工作日將訂貨通知單交乙方以便乙方辦理商品進口的'審批手續和進口報關的有關手續,以乙方的名義代甲方簽訂外貿合同。在執行進口合同過程中,隨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并會同甲方及時處置。
5.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首先根據上述法律及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達成的基本原則協商解決。
6.本委托合同規定的代理手續費為貨值的 ,不包括辦理外貿合同項下仲裁、訴訟及外商破產事宜所需的任何費用,及碼頭、船務、商檢、倉儲、運輸等其他費用。
7.乙方代理甲方從 進口( )一批。數量( )噸,價值 ( )美元。
8.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簽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地址: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4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托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
總金額:萬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托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簽訂的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擔。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簽訂的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托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托方采取補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簽訂的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托方對外索賠,委托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托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托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托方應無條件協助并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復印件: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 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準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審后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復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托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并保證委托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并根據簽訂的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托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并
保證所委托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托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
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柜貨物。若確有必要,委托方應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一周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托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并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系,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后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 承擔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 保證在報關日后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并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托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托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
三。 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 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托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托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于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后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余貨款按委托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簽訂的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托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后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托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托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于開具增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與本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出口合同 篇5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出口創匯工作,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與甲方進行出口業務合作,乙方承諾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沒有侵犯第三者的權益,進行的出口業務內容合法,無欺詐等行為,否則乙方承擔最終的全部法律責任;
2.合作關系存在的時候,乙方作為甲方的業務辦事處或業務部對外從事出口業務并承擔規定的義務;
3.合作關系存在的時候,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出口業務必須遵循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4.合作關系存在的時候,甲方應對乙方的客戶資料進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戶資源開展與乙方業務相關的業務;
5.甲方負責報關、報驗、制單結匯等工作;
二、出口指標和相關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諾完成年出口任務_______萬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額每美元收取代理費_______元人民幣;或按等值的代理費進行買斷,買斷比例為1美元:______人民幣,采取買斷式,乙方必須提供足額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
三、基本規定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標準合同格式負責對外簽訂的出口合同的簽訂;
2.按照甲方標準合同格式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
3.負責報關、報驗、投保、結匯以及有關文件的申領(應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時、準確;
4.按照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供貨單位結算貨款;
5.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分配其應得的利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外的磋商;
2.按照簽訂的出口合同的有關規定負責出口貨物的質量監督和把關工作,督促有關供貨單位按時、按質交貨并對有關供貨方的質量承擔擔保連帶責任;
3.及時向甲方提供與出口業務有關的文件或單據;
4.負責出口貨物的安全收匯并對延遲收匯和不能收匯以及不能按時收匯核銷承擔全部的責任;
5.乙方應負責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退稅文件的按時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應負責逾期賬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擔國外客戶的'理賠工作。
7.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從甲方得到應分配的利潤。
(三)業務操作的具體規定
1.由乙方具體負責出口業務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對外簽訂簽訂的出口合同須以甲方名義并使用甲方的標準簽訂的出口合同格式。
2.簽訂的出口合同的賣方和/或信用證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匯款的情況下,應要求客戶在匯款單上注明簽訂的出口合同號碼。
3.及時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有關合同,合同中應對質量條款和具體的技術指標做重點規定特別是必須明確應在收到國外的貨款后才能支付供貨方貨款或類似的條款;上述合同簽訂后,甲方應給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關系存在的時候,甲方先行預付部分資金或墊付費用及預先墊付的退稅等應按實收取財務利息, 預先墊付的退稅利息按照財務利息(5.75‰)/月息× _______個月收取;
5.甲方應認真制作有關的出運、報關、報驗和結匯單據,做到“準確、完整、無誤”;同時,應積極協作乙方及時申領和寄送有關文件;
6.貨物須擔保出運或單據須擔保結匯,乙方須及時和客戶聯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戶同意貨物擔保出運或接受單據不符并擔保付款的書面文件;
7.合作關系存在的時候,在貨物按期、按質出運的情況下甲方應按照代理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有關供貨單位進行結算;
貨款的結算時間如下:收到國外貨款日后_____個工作日內(節假日例外);貨款結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貨物必須已經出運;
B.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必須齊全,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發票/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提單副本;
C.有關票據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包括票據表面完整);
D.結算的的數量、金額必須與出運的貨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條件下,貨款必須已經收匯;
貨款的支付: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須符合開票資料的要求,有關開票資料將另行通知;如因業務需要,應開具發票企業的要求,須將貨款付給其他企業的,必須有開具發票的企業填寫代付委托書,并加蓋企業公章;貨款支付時,如受款單位與甲方存在欠款的,應按實扣回;
8.每筆出口貿易如有客戶傭金部分,應在收到全部貨款后及時支付給客戶。
9.乙方應承擔有關業務項下產生的費用如:結匯費用、國外運費、保險費、內陸費用、核銷費、郵電費用、集港費用、銀行利息等。
(四)利益結算與分配:乙方的利潤和甲方代理費每筆結清并在該筆業務完全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結匯/費用清楚/單證票據齊全/退稅核銷文件按期退回等)_____天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時如乙方以前的業務中存在逾期帳款、庫存或存在其他損失,應按實計入費用并在利潤分配時從其利潤中扣減;利潤分配時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6
甲方(出口貨物供貨人):_________
乙方(出口代理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
4.規格: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在_________網上交易平臺上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1)接受乙方現采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乙方代表甲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___。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代理費。相關的合同樣本·房地產代理合同·委托購房合同·財務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協議書·委托協議書·貨物運輸代理合同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____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并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負責。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需向乙方給付總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乙方的損失,甲方還需向乙方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第四條 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附加條款: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7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托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
總金額:萬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托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擔。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托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托方采取補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托方對外索賠,委托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托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托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托方應無條件協助并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復印件: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 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準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審后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復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托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政策法律規定,并保證委托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并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托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并
保證所委托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托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
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柜貨物。若確有必要,委托方應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一周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托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并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系,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后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 承擔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 保證在報關日后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并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托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托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
三. 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 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托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托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于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后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余貨款按委托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托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后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托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托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于開具增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出口合同 篇8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及交貨時間。 序號 物品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 量 單 價含稅 總 價 交貨期 備注 以下空白 合 計:¥0.00 (大寫)二、 交貨地點、聯系人:需方倉庫(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科學大道) 聯系人: 三、 運輸方式、費用負擔:汽車/火車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四、 包裝標準:適合長途運輸,確保貨物運輸途中不受損壞。 五、 驗收標準:按圖紙及樣件標準驗收。 六、 交貨期:按上述交貨期為準,如延期交貨,供方每日支付合同總金額百分之1的違約金。 七、 質保期:自需方收到供方合格產品之日起一年。 八、 結算方式及期限:驗收合格后憑供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付款。 九、 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付諸法律。 十、 解決合同糾分的`方式: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 其它約定事項:供方必須根據需方要求按質,按量,按期交貨,如供方未能履行上述義 務造成需方損失,供方應負全部責任。需方就所受損失對供方享有追索權。
十二、 請隨貨附送貨清單及質檢報告! 需 方 供 方 鑒(公)證意見 單位 名稱: 單位 名稱: 0 單位 地址: 單位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號碼: 傳真 號碼: 開戶 銀行: 帳 號: 稅 號: 郵政 編碼:
委托代理人: 電話 號碼:傳真 號碼:開戶 銀行:帳 號:稅 號:郵政編碼: 合同有效期:
簽(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 定外,鑒(公)證實 行自愿原則
出口合同 篇9
貸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
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通知編號為____的
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
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間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
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
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
接用于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
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
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
項義務。
6·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
違約通知后的七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
能造成的損失。
8·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于20%~50%的罰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
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
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
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
授權人:授權人:
日期:年月日
【出口合同】相關文章:
出口銷售合同:出口銷售合同09-27
關于出口合同與出口單證06-12
出口合同03-22
出口合同模板06-12
出口銷售合同06-13
出口合同的范本06-12
出口合同范例06-13
出口運輸合同07-05
出口銷售合同08-23
委托出口合同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