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合同模板合集6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單位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單位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所在班組:
1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定本協議,共同執行。
2 本協議期限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工作任務:
3.1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2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 勞動報酬
4.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按時支付乙方工資。乙方的勞動報酬采用計件方式結算,按班組確定的計件工資據實發放,按月結算。乙方的各種福利、津貼、社保等費用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不再另行計發。
4.2乙方每天工作時間為8小時,超過8小時應按加班計算,加班工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5 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被判刑、勞教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 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并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不加以改善的;
6.4.2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均應提前15日通知對方。
7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 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9 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乙方(聘用人員)姓 名:性 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工作要求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聘用 崗位需要,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 。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和要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單位管理制度,忠實履行工
作職責,積極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
2、實行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四條 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第五條 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第六條 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市編辦、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六編〔20xx〕35號文件規定,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每月 元。薪酬包括:。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實行打卡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為聘用人員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按規定比例由甲方和乙方分別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薪酬中代為扣繳。
第九條 甲方按照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市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規定,建立聘用人員帶薪休假和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10%執行(繳存基數為基本工資)。
第十條 乙方因工死亡、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乙方因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依法服兵役的,可以及時辦理工作交接,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因學習、就業、健康等其它方面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可以解除本合同:
1、聘用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用人單位沒有崗位安排的;
2、聘用人員不能勝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或任何一方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
2、聘用人員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3、聘用人員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相關未盡事宜,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
單位合同 篇3
聘用合同解除協議書
甲方(原聘用單位):
乙方(原受聘人):
根據相關法規要求,為完善聘用條款,明確各自責任,甲乙雙方
就已簽訂的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于年 月日簽訂的《聘
用合同》。
二、乙方須持有聘用合同原件辦理解聘手續。
三、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將業
務中使用(管理)的各種憑證、報表等相關資料,全部移交甲方,若
乙方怠于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或移交資料不全,給甲方工作造成損失,
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交接手續辦理完畢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向
乙方支付結算工資及乙方二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
四、原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損害乙方聲譽和利益的行
為,否則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書一式
三份雙方及相關部門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單位合同 篇4
1、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上述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4、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前述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單位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為保證甲方辦公樓及生活區設施完好有效,甲方將相應的維修保養工作交由乙方承包,為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 (二)項目內容: (三)項目地點: 第二條 合同工期
維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維修保養質量要求
保證所轄區域內設備安全穩定運行,完好率99%以上,所轄區域內附屬設施完好無損,完好率100%。
第四條 維修保養的方式、工作內容、維修計劃及服務承諾 (一)維修保養的方式: (二)維修保養的工作內容: (三)維修計劃: (四)服務承諾:
辦公設施發生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1 時間內到現場處理故障,使辦公設施盡快正常運轉。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全面監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
2.在檢查時如發現有不合格之處,甲方有權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或口頭通知乙方整改。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書面文件。 2.不得將本項目再行轉包或分包。
3.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個人素質及技術素質。在維護期間,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員工名冊,為員工辦理施工安全保險,并在甲方處備案。未經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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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必須統一施工服裝。
4.認真按合同標準進行維修,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做到完工清場,文明作業。
5.應按維修保養計劃對甲方的辦公設施進行檢修保養,并保證其能發揮其應用作用。
6.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配備專職維護人員,做好日常養護,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第六條 安全責任
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操作規定,若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人身損害事故或財產責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維修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辦公設施維修保養工程費用為(大寫) (小寫) 。 (二)設備維修材料費承擔方式: 。 (三)支付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價款按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具體支付時間為: 1.合同生效 天內,甲方按合同總價 %(即(大寫) (小寫) 元)向乙方預付維修費用。
2.甲方應 前,再按合同總價 %(即(大寫) (小寫) 元)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用。
3.甲方應在本合同結束且乙方無任何違約情形后 天內,按合同總價 %(大寫) (小寫) 元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項。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之前,乙方應提供相同金額的正式發票。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戶銀行: 。 地 址: 。 帳 號: 。 甲方除支付上述維修費用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它的費用。 (五)結算單位約定
經雙方確認,甲方有權自行結算或是指定其下屬單位作為結算單位。甲方有權指定的結算單位為:
單位名稱: 聯系人:
單位合同 篇6
首先,用人單位有無提前一個月通知,如果是符合第39條規定的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須提前1個月通知,如果是因出現第40條的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的,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額外一個月的工資,即代通金。
其次,用人單位符合39-41條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計算方法: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不是連續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再次,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單位需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標準”的賠償金,這里“經濟補償金標準”既不用分段計算,也不作年限的限制。 您可以先于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需注意,申請仲裁時間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結果不服可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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