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單位合同模板五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單位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單位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風險提示:
裝修合同簽訂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明確責任。裝修合同是家裝質量的約束憑證,也是避免家裝糾紛保證書,是業主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武器”。
因此,訂立合同時,建議發包方根據實際情況對工程概況、違約責任、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并盡可能保障自身的合法、合理利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筑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況: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墻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后以審計為準)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20xx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五、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筑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范》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后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后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修。
風險提示:
為保障發包方的`合理利益,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對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裝修合同應約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應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在合理時間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果發包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組織驗收,及時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時間驗收。若發包方在驗收時發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可要求承包方賠償或返工。
六、付款方式
風險提示:
裝修過程中,很容易有增減項目,比如多做個柜子,多改幾米水電路等等。這些都要在完工的時候交納費用的。那么這些項目的單價究竟應該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經開工后,那這可能就是設計說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能復印一份裝修公司的最初給您看的完整報價單,以免在簽訂合同或是增減項目時,裝修公司偷梁換柱,改換價格。
還要注意一點,最后結算費用的時候,你應該支付的增減費用,都應該是在該項目施工前,由您簽字認可的,如果是您沒有簽字認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應的費用。
1、合同簽定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內付清。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九、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后,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并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后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蓋公章)
乙方單位名稱:(蓋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單位合同 篇2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有三種情況:
(1)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預告解除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裁員解除《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用人單位在解除合同時的程序應注意,工會要發揮作用。
《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為了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我國法律規定單位想要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在具備上述三種情況之一時才可以。否則的話,單位就是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是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單位合同 篇3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__20xx__年_5__月_1_日起至_20xx_年__4__月_30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會計__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每周周一至周六工作,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每周日為休息日。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a.工作未能及時完成,乙方自愿加班完成;b.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和乙方協商同意。
(三)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如有特殊情況,根據甲方要求可協商加班。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一)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二)甲方為乙方全額支付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不再從每月工資中扣除。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一)甲方承諾每月工資1300元。月底按時發放工資。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 日后根據工作量的增加,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增加人員或合理上調工資的意見,雙方進行協商。
七、關于工作期間的考證問題
在工作期間,乙方參加關于工作的各項考試費用由甲方全額支付,考試通過的證件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帶走。(如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證件歸乙方所有。)
八、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三)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四)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五)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六)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七)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于_20xx__年_5_月_1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單位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說明: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里有兩個地方需要注意的:
一是單位規章制度程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二是此條規定的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應理解成是企業單方的權利,即企業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只要公司把自己應該做相關手續做足了,員工是否回來辦理離職并不影響合同的解除。
單位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在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四至界限;東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系________結構。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
租賃期限自二0___年___月___日至二0___年___月___日止。租金按 結算,由乙方在每____的`____日前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
三、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用房使用。
四、房地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地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的定期檢查并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責任。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五、房地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施時,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另行簽訂合同,并報房屋所在分房地產管理所備案。
3.因使用不當或其它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地產,應提前 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 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七、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擔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上述房地產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并報房地產管理所備案。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準后生效。
十二、未合同一式五份。甲憶雙方各執一份,三份送房地產管理所。
十三、雙方約定的事項:
甲方(簽名或蓋章)乙(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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