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代加工的合同范本(通用8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洗煤代加工的合同范本(通用8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洗煤代加工的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因甲方工程需要,經雙方協商,選定乙方為甲方供應成品塊煤(6000大卡以上),根據乙方所承擔成品供應的特點,為更好地明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 供應范圍
供應范圍:項目部的全管區。
塊煤規格及數量:①塊煤體積10cm以上;②塊煤規格6000大質量要求:乙方所供應的塊煤必須符合本協議要求的標準,否則對乙方進行單價降低15%予以罰款。
第二條 供應單價
本協議實行以過磅簽認的供應數量作為協議數量。
材料供應單價(含乙方裝車費用):
1、本協議內塊煤單價為1150元/噸(需提供運輸、材料等完稅發票);
2、此單價不受市場條件變化的影響,在合同有效期內不作任何調整。
第三條 工期要求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執行,協議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前三天把需用塊煤的用料計劃通知到乙方,以便乙方組織備料供應;
2、甲方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供應的材料進行現場驗收及簽認數量;
3、甲方負責乙方運輸到甲方項目后的卸車。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保證供應材料的質量合格,滿足本協議的要求,否則卡以上;③本協議總量不小于
視為違約;
2、乙方根據甲方的用料計劃及時組織供應,對于因組織不力或數量滿足不了甲方的需求而使甲方在時間與經濟上遭受損失,則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3、乙方必須及時提供完稅發票;
4、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人員傷亡、機械損壞、運輸、安全、路政等全部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料款的結算與支付
1、本協議按供應進度實行月度結算,中期進度付款不超過總量的80%,供應結束后進行末次結算付款;
2、從協議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乙方為組織塊煤供應而所需的一切資金由乙方自己負責籌劃,在此期間甲方不予以辦理撥款;
3、乙方的所有款項在完成甲方材料供應后三個月內予以付清。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款項結清之日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日
洗煤代加工的`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代購棗莊道源煤業有限公司1/3焦煤與棗莊高硫肥煤。為確保甲方資金安全,采購的煤炭質量穩定及所采購的煤炭計量符合標準,特訂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棗莊道源煤業有限公司1/3焦煤質量標準:(1)灰份≤9.5%;(2)硫≤0.6%;(3)全水份8%;(4)干燥無灰基揮發份≤37%;(5)粘結指數G值≥85%;(6)膠質層y≥18
二、棗莊肥煤質量標準:(1)灰份≤9%;(2)硫≤1.8%;(3)全水份10%;(4)干燥無灰基揮發份≤37%;(5)粘結指數G值≥95%;(6)膠質層y≥25
三、代購數量1/3焦煤每月150車皮,約9600噸;肥煤每月100車皮,約6400噸。
四、代購價格:1/3焦煤出廠含稅現匯價1430元/噸,承兌匯票價格根據付款時銀行利率按實計算,從洗煤廠至火車站汽車短運費、火車站站臺費、服務費等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甲方需為乙方取得所發生費用及煤炭增值稅發票等全部票據,肥煤操作模式與1/3焦煤相同,價格業務發生時另行確定。
五、供貨時間:1/3焦煤為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肥煤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六、收貨人與到站:收貨人為衢州元立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到站為衢州站(巨化專用線)。
七、付款方式:甲方把所有款項先付給乙方(含承兌匯票),然后由乙方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分別支付煤款,汽車運費、站臺費、火車運費、服務費等。
八、違約責任:如乙方代購的煤炭達不到質量標準,則由乙方根據甲方與洗煤廠簽訂的合同代為辦理賠償事務,計量如有問題則由乙方想辦法解決。
九、價格遇市場行情變化,雙方提前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洗煤代加工的合同3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為供、需雙方在業務合作過程中有個共同遵循的準則,現訂以下條款以資共同恪守。
一、品種:山東省濟寧市金鄉縣金橋煤礦單洗1/3焦煤煤。
二、供應數量與價格:每月供應150車皮,約9600噸。單價為現匯含稅價1430元/噸,如付承兌匯票根據當時貼現率按實計算。供應數量、價格如有變動,雙方提前協商。
三、供應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______
四、價格折扣條例:
。1)灰份以9.5%為基準;灰份>9.5%時,每增加0.1%,價格減2元/噸;灰份≥10.5%時,每增加0.1%,價格減4元/噸;灰份≥11.5%,每增加0.1%,價格減6元/噸。
(2)揮發份以干燥無灰基37%為基準,超出合同標準,每超出1%扣4元/噸。
。3)全硫份≤0.6%為基準,每增加0.01%,價格減2元/噸;硫份≥0.8%時,每增加0.01%,價格減4元/噸;超出1%時,每增加0.01%,價格減6元/噸。
。4)水份≤8%為基準,超出部分扣噸位。
。5)粘結指數G值85為基準,G值<85,每降低1,扣6元/噸;G值<80,每降低1,扣20元/噸;G值<75,每降低1,扣40元/噸。
。6)膠質層Y值≥18為基準,Y值<18每降低1,扣6元/噸;Y值<16每降低1扣,10元/噸。
五、付款方式:由需方代理人劉杰代為付款。
六、采樣方法:由供方派人與需方代理人共同在裝好車的火車皮上取樣并封存。
七、違約責任:如需方用戶衢州元立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對質量有異議,則用雙方共同取的封存樣在棗莊或濟寧質檢局化驗,并根據化驗結果執行價格折扣條例。
八、供方提供的票據必須真實,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供方負責。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供方:(簽字)________ 需方: (簽字)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洗煤代加工的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愿意利用各自優勢和資源共同進行項目合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合作范圍
合作范圍: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等公司煤礦采購煤炭,通過__________________等運輸方式,發運電煤到__________________電廠,賺取差價。
二、合作時間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合作期滿后經雙方一致同意,可另行簽訂協議合作。
三、各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提供本合作項目所需的煤炭經營資質,為該項目順利進行提供資源、訂單及所需要的采購配套資金(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__)服務。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開始,合作期內每月采購并銷售給電廠電煤_________噸以上。甲方確保采購并銷售給電廠上述數量的煤炭,并取得銷售上述煤炭所需鐵路運力。甲方承諾合作期內每季度平均每月采購并銷售電煤_________噸以上;如未能達到上述銷售數量(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方同意按未能實現的銷售數量從利潤分成中相應扣除。
3、甲方負責安排與__________________電廠簽訂每月供煤_________噸以上的供貨合同。(計劃已報_________)貿易流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與煤礦簽訂每份采購合同均需乙方書面同意后方可簽訂,相關手續需由雙方指定專職人員辦理。
5、雙方共同監控采購合同中所列煤炭的貨權,每批貨物均需雙方核實鐵路計劃、航運計劃,確定收貨人為收貨電廠,鐵路大票、下水單由專職人員管理。
乙方責任:
1、為合作項目提供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東寧聯華能源有限公司賬戶,作為前期流動資金,并攤入成本。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2、監督合作項目正常運行,監管財務賬戶資金及貨物流向。
四、合作方式
1、按現代企業制度科學決策、運營,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經營班底為基礎,乙方派駐一名財務總監,合署辦公,辦公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_,其他人員聘用。
2、甲方與電廠簽訂購銷合同,辦理鐵路運輸手續。
3、乙方負責監控整個過程中資金流向和貨物流向。
五、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雙方所合作項目按一個月為一核算周期,實行收益獨立核算,利潤計算方式:一個分配周期內的總收入-總支出(含資金利息)-稅費=凈利潤。收入和利潤分配比例為:甲方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約定:
總收入:合作項目所有銷售收入;
總支出:與合作項目有關的管理費、項目全職工作人員工資、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總支出應雙方共同認可,業務招待費不超過銷售毛利的_________%)。
稅費:合作項目經營應承擔的國家或行業規定的稅費;
2、對項目利潤及客戶預付款滾動帶來的利潤,甲、乙雙方仍按上述比例分配。
3、其他利潤分配時間:自乙方資金匯入煤礦之日起,每_________個季度為一分配周期,初步定為每季度末月的_________日為利潤分配日。分配方式為甲方從專用賬戶劃撥利潤到乙方指定的賬戶。
4、項目運行開始贏利時,首先從利潤中提取_________%作為風險保證金,當項目發生虧損時,先以風險保證金承擔虧損。當風險保證金達到乙方投入資金總金額的_________%時,不再提取風險保證金。
六、退出條件
1、合作期滿,各方可退出。
2、合作期內,如項目操作連續_________個月內,每個月平均每噸煤利潤未達到理想值的,乙方可單方面選擇退出而不負違約責任,但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利潤分配也以退出之日起終止。
3、合作期內,如遇煤炭政策和市場發生重大變化,致使繼續經營對合作各方不利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作。
4、其他經合作各方一致認為終止合作對雙方均有利時,經雙方同意可終止合作。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第三條約定采購并銷售煤炭、未能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約定保障乙方分得利潤屬甲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經濟損失,守約方可選擇終止合作。
2、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提供資金屬乙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經濟損失,守約方可選擇終止合作。
八、爭議解決辦法及其他
1、履行協議發生爭議的,各方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按照該仲裁委的規則進行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
授權代表:
簽訂地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洗煤代加工的合同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承運甲方電煤汽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新疆后峽煤礦的電煤交給乙方承運。乙方為甲方提供有償服務。
二、甲乙雙方所協商運輸事宜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承運數量為______噸,每噸運價______元,合計金額: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
三、貨物起運地為后峽煤礦生產地,貨物到達地為四川成都金堂電廠。
四、乙方保證每天提供給甲方5—10個車為甲方運輸電煤。
五、乙方保證甲方的貨物運輸安全及質量要求。
六、甲方運輸費用支付方式:直接支付給汽運司機。到達目的地后現金支付。
七、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對貨物做好防護措施。在運輸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因運力不足影響甲方正常生產,承擔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甲方在乙方運力充足的情況下,因貨物短缺、停產、嚴重排隊的情況。而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損失。
十、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洗煤代加工的合同6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20_年09月 日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貨方式:
汽車運輸,由出賣人負責組織車輛運輸到買受人煤場。
三、數量及質量驗收方法:
數量以買受人計量為準(買受人計量衡應符合國家精度檢驗要求);質量以買受人驗收為準(買受人按國家標準采樣、制樣、化驗)。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
質價協議:入場標煤單價(含稅)=熱值結算價+揮發份結算價+硫分結算價+水分結算價。
1、 煤量結算單價計算方法
合同執行期內供煤量達到0.5萬噸及以上,結算標煤單價(含稅)為280元 /噸;合同執行期內供煤量未達到0.5萬噸,每降低1千噸(不足1千噸不扣),結算標煤單價(含稅)降低1元/噸。
說明:供煤量=全部進煤量—扣噸量—拒付量 2、 煤質結算單價計算方法:
(1),滿足合同需求熱值結算價:實際結算原煤入廠含稅單價(元/噸)=[合同約定結算標煤單價(含稅)×實際熱值÷7000+1]。
說明:實際熱值指當月加權平均熱值;
(2)當月加權平均熱值在4500~5000千卡/千克之間(含4500千卡/千克),進行熱值折價,計算公式如下:
應結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合同約定結算標煤單價(含稅)×實際熱值÷7000】實際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應結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實際熱值÷合同約定熱值+1】。
說明:實際熱值指當月加權平均熱值;
(3)單批次熱值低于4000千卡/千克,拒付煤款和運費。
3、單批次灰熔點ST≤1130°C,拒付,同時按照該批次的量100元/噸進行罰款,如果引起鍋爐結焦停爐事故,將追究賠償責任。
4、單批次進廠煤揮發分小于28%,每降低1%,原煤價索賠3元/噸,不足1%不扣。 5、單批次硫分>0.8%,每增加1%,原煤價索賠2元/噸,單批次硫分>2.0%,拒付。 6、單批次進廠煤水分大于15%,每增加1%,原煤價索賠2元/噸執行,不足1%不扣。 7、合同執行期限: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
五、結算方式:
1、 一票制結算:煤款由甲方開具符合國家稅法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 甲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稅法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代開,不得虛開,如甲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被稅務機關稽查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含稅款、罰款、滯納金等)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3、 實際結算原煤入廠價格和開發票價格按照實際結算入廠煤標煤價折算。
六、付款方式:
甲方應與電廠熱值公布1天后將單批次貨款的80%付給乙方,剩余20%月底扣完管理費、資金鏈利息后全額付清給乙方,如甲方不及時將煤款付給乙方,甲方需承擔乙方資金損失,具體損失按照實際煤款的1.5%/天支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1、 買賣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執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2、 嚴格執行廠內運煤道路管理辦法,對從空車道行駛、強行插隊、影響出入、不聽從指揮卸車、阻礙通行等其它不聽勸阻的車輛,對該車輛運輸的煤炭扣減2噸,并不許該車輛以后進廠。
3、 如經稽查核實,發現有摻雜使假現象:
(1) 運煤車輛的車廂邊、角、底、拉筋處采樣盲區裝有不同煤質; (2) 卸煤出現明顯煤質分層、局部分層; (3) 熱電廠嚴禁進入的煤(準東煤),明顯摻假;以上現象一經發現將給予視情況從重處罰。
4、 運煤重車進廠后不準私自出廠,違者扣押車輛沒收所運煤炭。
5、 笨合同量、質、價標準是根據當前的煤炭市場實際情況而確定,一旦市場形式發生變化,買受人將隨時對合同的量、質、價、標準做進一步的調整,日進煤計劃服從燃料管理部調運安排。
八、爭議解決:
甲、 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補充條款:
1、 甲方負責開具煤炭、運費增值稅發票,票點為11.5,稅款由乙方支付。 2、 甲方收取乙方每噸3元管理費和資金鏈利息1.5%,甲方全權負責協調電廠相關一切事宜及與資金鏈新疆兵團中信物流有限公司的結算業務。
3、 由于甲方因推遲付款造成乙方總供煤量未達到合同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 乙方收款賬號: 李浩田。此賬號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需乙方全體簽字人到場當面更改,如由甲方造成的疏忽隨意更改賬號,所有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5、 剩余未盡部分由雙方口頭解決。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洗煤代加工的合同7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對煤炭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煤炭品名和數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數量: 萬噸
第二條 交貨方式
2.1 到站交貨
2.2發站:
2.3到站:
2.4收貨人:
第三條 質量要求
3.1煤炭的質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應當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發熱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揮發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應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會對卸輸煤設施和、煤炭制粉系統及燃煤設備造成意外損壞的物質。
第四條 數量確定和質量檢驗
4.1數量確定
以 軌道衡檢斤數量為準。
4.2質量檢驗
以煤炭到站時烏海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如乙方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五條 煤炭價格
5.1標準價格:指煤炭質量標準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乙方向甲方銷售煤炭的標準價格為 元/噸。價格隨行就市,具體價格由雙方協商后雙方簽定的合同補充協議為準。
5.2結算價格:指煤炭到港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
5.3基本價格
5.3.1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
基本價格=(實際結算低位發熱量×0.104元/兆卡)元/噸。
5.3.2. 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基本價格=(實際結算低位發熱量×0.102元/兆卡)元/噸。
5.4質量調整價
5.4.1當收到基揮發份 20.00%時,第降低1%減價錢元/噸。不足1%按比例計算。
第六條 煤款結算方式和結算期限:
以銀行匯票、本票、支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如甲乙雙方在采、制樣過程中弄虛作假,另一方有權對責任方做出任何制裁。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電、火災、水災、臺風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響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當事人可免除其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因對本合同條款解釋不一致、違約、終止而引起的爭議、糾份或索賠應能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紅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9.2爭議解決期間除涉及爭議的條款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條款。
第十條 生效與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0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為烏海。
10.3本合同一式兩份,男乙雙方各執一份。
10.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洗煤代加工的合同8
買方: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賣方: 簽定時間:
買賣雙方就進口俄羅斯煤炭的具體事宜,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約本合同。
1. 煤炭品種:
2. 數量及交貨期限:
2.1 數 量:每船 萬噸(實際裝運情況允許±5%)。
2.2 到港期限:買方開出信用證經賣方銀行確認后30個工作日(±5%)到達買方指定港口。
3. 質量標準:
3.1 標準規格
標準規格
4. 裝運港及到達港:
4.1 裝運港:
4.2 到達港: 碼頭(其它港以買方書面通知為準)。
5. 收貨人、交貨地點及方式:
5.1 收貨人:買方。
5.2 交貨地點:買方指定的港口。買方應提供具體港口卸貨情況報告。
5.3 交貨方式:按中國港口靠岸船扳交貨方式交接。并按批船批清的方式結算。
6. 驗收與數量。質量的確定:
6.1 計量驗收由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IQ)檢測到港船舶水尺計算實載數量,商檢結 果為驗收數量。
6.2 以收到基發熱量計價的煤炭,結算數量=驗收數量。
6.3 煤炭質量驗收委托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IQ)在到達港進行煤炭的質量檢驗,并 作為結算價格的依據,此檢驗結果為最終結果。
6.4 按“GB”標準在交貨碼頭船上,堆場或輸送皮帶均衡樣采樣,現場制樣。買賣雙方 有權派代表到現場觀察,但不能影響和干涉受委托方采、制、化驗工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獨立進行。
6.5 按“GB”標準在“第6.3條”所指個機構化驗室化驗;灲Y果為質量驗收計價依據。 7 價格:人民幣計價
7.1 結算價格(一票含稅)=按港口船板交貨基本價+質量調整價。
7.2 碼頭船扳交貨基本價:質量符合“第3.1條”標準的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不低于5800 大卡/公斤,港口碼頭船板交貨基本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噸(含稅)。
7.3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價格調整:
低位發熱量(Qnet,ar)≥5800 Kcal/kg時:
低位發熱量(Qnet,ar)<5700 Kcal/kg時,按照下式計算:
按公式:基本價格-【5700-實際低位發熱值】_基本價格率x2
獎:低位發熱量(Qnet,ar)>5900 Kcal/kg時,按照下式計算:
按公式:基本價格+【實際低位發熱值-5900】_基本價格率x2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低于5500大卡/公斤時價格可另行協商,協商不通買方有權拒 收,收到基低位發熱量6000大卡以上不加價。
7.4 硫超于1.0%可拒收。
7.5 全水分(收到基)超過1.0%時,超過部分扣實際重量。
7.6 質量指標任何一項不達標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8 費用承擔:
8.1 到港后的商檢費及海關有關稅費等進口煤炭所需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9 貨權與風險轉移:
9.1 船舶抵達指定碼頭,貨物越過船舷后風險轉移給買方,同時貨權全部轉移給買方。
10.運輸、風險及投保:
10.1 賣方負責租船運輸,船舶載重時應符合靠泊收貨碼頭的技術要求,否則造成的損 失由買方承擔。
10.2 卸港條件:剩潮水深10.5米。
10.3 煤船到交貨地點前,貨物風險由賣方承擔,賣方負責按每船煤碳離岸基價投保,辦理 煤炭的海上運輸保險,并承擔保險費,以及在發生事故時的理賠工作。
10.4賣方必須存煤船于裝港受載前5個工作日以及在到達卸港前5/3/2/1個工作日以書商形式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接卸
10.5卸貨條款:
10.5.1卸船備要通知書(NOR)
船舶到達卸貨范圍內后無論進港與否,無論靠泊與否、無論清關與否、無論檢驗與否, 任何時間可以遞交NOR,包括節假目。如果沒有通過國聯檢而提交,則提交無效,船 方必須存完全具各卸貨條件后再重新提交。
10.5.2卸船時問:卸貨率為每PWWD(良好天氣工作日)/SSHINC:(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買方保證卸率為10000噸,因其它任何原兇引起的時間損失都應作為卸貨時間,但以下損失除外。
10.5.2.1不可抗力損失的間。
10.5.2.2從錨地移往泊位時間。
10.5.3 船舶滯期后的所有損失時間應作為滯期時間連續計算.
10.5.4卸船時問從遞交NOR后12個小時開始計算,除非提前使用則實際使用時間算作卸船時間。
10.5.5由于船方原因和責任而使卸貨作業中斷,此時間不作卸貨時間計入。
10.5.6滯期費:如果買方在允許卸船時間內未能將貨卸完,買方應向賣方支付滯期費,滯期費按允許卸船時間終止后全部損失時間計算。
10.5.7速譴費:如果買方在允許卸船時問內提前將貨卸完,賣方應向買方支付速譴費,速譴費按允許卸船時問終止前全部節省時問計算。
10.5.8 滯期/速譴費率:滯期/速譴費率按照相應的租船合同中規定的滯期/速譴費率執行,在結算時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提供租船合同復印件進行費率確定。
11. 履約權利與義務:
11.1 賣方負責煤船靠岸的海關、商檢于續,收貨人提供協助。
11.2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買賣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的修改意見,對此買賣雙方應本著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制作出面文件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得視為成立。
11.3 賣方在船舶到達卸港前要向買方提供貨物的產地證明,貨物提單以及裝港質量報告。
12. 結算及付款期限:
12.1 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買方開出不可撤銷、不可轉讓、180天內付款的延期信用證樣本,信用證有效期限為180天,金額為 萬元。經賣方銀行認可后,賣方現匯人民幣 萬元履約保證金到買方的銀行換取信用證正本。貨物如未能在合同約定的到港期限內到港,即視賣方沒有按合同履約。
12.2 卸港煤炭的驗收完畢后,賣方按質檢機構(CIQ)水尺計量單,質量檢驗結果化驗單 向買方結算。
12.3賣方將提單正本提供給買方后,賣方需按結算價格(一票含稅)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 12.4銀行的議付單據如下:
1)由卸貨港CIQ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
2)由卸貨港CIQ出具的數量檢驗證書。
3)對應貨物的全額增值稅發票。
4)由收貨人出具的收貨憑證。
5)雙方結算清單憑證。
13.不可抗力:
13.1 發生小可抗力后,受影響一方應第一時間通知買方詳情,盡力減少影響,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機笑證明。
13.2不可抗力解除后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4.違約責任及索賠:
14.1 因買方原因不能接收“第2.1條”規定的數量,買方應按少接貨部分煤炭造成賣方損 失,支付給賣方違約金。
14.2因賣方原因不能供應“2.1條和3條”規定的數量和質量,賣方應按少供貨部分煤炭造成買方的損失,支付給買方違約金。
14.3因供貨質量指標違約,按本合同有關扣價條款執行。
14.4買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付款,其延長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賣方 支付違約金。
14.5如賣方沒有按合同履約,那么所開給買方現匯( 萬元)作為違約金罰款。 15 爭議解決:
15.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等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照銀行規 定的結算方法付清,臺則按照逾期付款處理。
15.2 買賣雙方對執行合同的一切爭議,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由簽定合同地點的法院管轄解決。
15.3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5.4 訴訟期間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司項下的義務。
16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蓋章生效。本合同傳真件、電了掃描件與原 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其他:
1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7.2 本合同有效期為約定之供貨期限,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買方:(章) 賣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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