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合同模板集錦九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典當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典當合同 篇1
受當方(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當方(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_______需要向甲方貸款,乙方愿以其具有所有權的房產作為典當物抵押給甲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下列房產抵押。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乙方用作抵押的房屋為:
1、抵押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將上述抵押房產的所有權證書及行使所有權的相關證書交與甲方:
第二條、上述抵押房產經甲方評估并經乙方同意,價值人民幣(大寫) 圓,(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甲方同意給乙方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圓,(小寫)____________元。貸款時間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貸款抵押率為_____%。
貸款月利率______%,綜合費用____%,合計_____%。
第四條、抵押率=貸款金額/房產評估價值*100%。
第五條、甲乙雙方在房產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持相關資料在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本合同自抵押登記成立之日生效。
第六條、抵押期內,抵押房產由乙方占有與管理。乙方在抵押房產占有與管理期間應當維護該房產的安全與完好,甲方有權土監督、檢查抵押房產的管理情況。乙方對抵押房產進行改造、裝修及其他有可能降低抵押房產價值的行為時,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
一旦發生下列情況,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1、抵押房產被列入拆遷范圍的;
2、抵押房產發生損害、滅失的;
3、抵押房產產權發生變更或爭議的;
4、抵押房產遭查封或凍結的;
5、其他可能影響到抵押物的實體及所有權的完整性的情況。
第七條、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抵押房產的評估價值對該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該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設定為甲方。投保期限應長于抵押貸款期限。如雙方按本合同第八條第5項的約定辦理延期抵押貸款時,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
抵押期間抵押房產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當償還甲方貸款本息及綜合費用(以下簡稱貸款本息)。賠償金扣除貸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出現下列情況時,合同變更: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需轉讓抵押房產,須經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所得款項扣除貸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2、抵押房產被列入拆遷范圍的,乙方應當更換抵押房產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擔保;或以抵押房產拆遷所得的賠償金償還甲方貸款本息。該賠償金扣除貸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3、抵押房產因乙方的行為造成損失致抵押房產的抵押率低于_______%時,乙方有義務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4、抵押期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更換抵押房產。
5、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貸款,如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必須在貸款到期前5日內向甲方申請辦理延期,經甲方同意,可辦理延期,延期期限不得超過原借款期限。辦理延期的同時應付清前期的利息、費用。延期利率在首次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增加_______%。
6、乙方與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之前償還貸款本息而出現本條款第1項、第2項的提前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時,應向甲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_________。該項違約金的計算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在合同期內已沾償貸款本息或者甲方放棄債權的,抵押合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證、登記、運輸及提存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因隱瞞抵押房產存在所有權瑕疵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承擔貸款金額20%的違約金。
2、甲方不能如約按期給乙方貸款或乙方不能按期給甲方還貸付息,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貸款數額百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守約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貸款期滿5日后,乙方仍未還貸付息也沒有按本合同第八條第5項的約定與甲方達成延期貸款合同的,抵押房產視為絕當。
絕當房產由甲方委托___________拍賣行公開拍賣,拍賣收入在扣除拍賣費用及當金本息后,剩余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甲方可向乙方追索。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造成抵押房產的抵押率低于________%又未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約定履行補足抵押率的義務時,甲方有權按本條款第3項第二款的約定辦理。
5、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所產生訴訟、仲裁活動的,由訴訟、仲裁的敗訴方承擔勝訴方的律師費。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遠華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八他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成立。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當合同 篇2
典權人(質權人):
當戶(出質人):
為了保障典權人(質權人)實現典權(質權),保證擔保借款的安全履行,當戶(出質人)愿意將屬于自己全權所有的貨物就地過戶給典權人(質權人)進行質押典當擔保并取得當金。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典權人(質權人)、當戶(出質人)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當物
典權人(質權人)、當戶(出質人)雙方認定將當物以過戶質押方式進行質押典當。即當戶(出質人)將自己全權所有的貨物,現存放在倉庫(地址:)的(詳見典當物品清單)作為當物過戶到典權人(質權人)名下,當戶(出質人)以此當物提供給典權人(質權人)作為質押擔保并取得當金。當金到期,當戶(出質人)全部履行“當物擔保范圍”后,向典權人(質權人)贖回此當物。
第二條:當物擔保范圍
當物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當金、月綜合費、以及典權人(質權人)為實現典權(質權)所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拍賣費用、銷售費(含稅費)、進出場費、吊裝費、運輸費等相關費用。
第三條:當金、借款期限、費率
1.當金(人民幣大寫):。
2.月綜合費率:。
3.當金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計費時間:具體計收綜合費時間以雙方在當票上確定的時間為準(典當行第一次開具的當票為典當行發放當金和第一次收取綜合費用的憑據;典權人(質權人)在合同期內收取其它時間的綜合費用以續當憑證為憑據)。終止收取綜合費時間以典權人(質權人)收妥當金時間為準。合同期內,當戶(出質人)提前還款,典權人(質權人)按當金實際占用天數,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收綜合費用,超過一個月按實際占用天數計收綜合費用。
第四條:雙方約定條款:
1.合同期內,因鋼材市價發生波動造成當物市值降至人民幣元警戒線金額時,當戶(出質人)可選擇部分或全部歸還當金、或補充當物,以保證當物市值在警戒線以上。典權人(質權人)為此向當戶(出質人)發出書面緊急通知,要求當戶(出質人)于合理期限內作出選擇,如當戶(出質人)在此期限內既不歸還當金,又不補充當物時,視同當戶(出質人)違約,當物變為絕當,此時典權人(質權人)有權提取當物平倉變賣,以清償當金及相關費用。當戶(出質人)確認無異議。
2.當戶(出質人)需要銷售或調換當物,需征得典權人(質權人)書面同意。即:當戶(出質人)銷售鋼材時,必須提前將當金本息匯入典權人(質權人)的帳戶,歸還當金和綜合費用后,憑典權人(質權人)開出的提貨單和“變更典當質押物品通知確認單”到倉庫提貨。當戶(出質人)調換鋼材時,必須將換入的鋼材先存入典權人(質權人)指定的倉庫,并填寫“變更質押物品申請表”和“變更典當質押物品通知確認單”,經典權人(質權人)現場工作人員驗收確認換入的鋼材后,在通知確認單上加蓋典權人(質權人)提貨專用章,憑此確認單及提貨單提取換出的鋼材。
3.合同期內,如出現當戶(出質人)的某種經濟糾紛而影響典權人(質權人)典權(質權)實現時,典權人(質權人)有權立即提取當物平倉變賣,提前清償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當戶(出質人)確認無異議。
4.合同期限屆滿前10日內,當戶(出質人)書面提出續當申請,并結清相關綜合費用,經典權人(質權人)同意后,可以續當,屆時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和“續當合同”,但本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各項條款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5.合同到期,當戶(出質人)必須按時歸還當金本金并結清相關綜合費用。合同期限屆滿后10日內,當戶(出質人)既不贖當又不續當,視為絕當,典權人(質權人)有權將當物全部變賣,以清償當金及相關費用。典權人(質權人)在清償完當金及相關費用后的余額應退還當戶(出質人)。
6.對當物平倉變賣后所變現的資金,仍不足以歸還當戶(出質人)所欠當金及相關費用時,當戶(出質人)必須在接到典權人(質權人)書面通知起10日內還清所欠全部當金及相關費用,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7.當戶(出質人)若違背上述約定,承諾無條件放棄抗辯權,并應補償因違約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典權人(質權人)違約處理
1.典權人(質權人)在當期內無權出租、變賣、質押、抵押、使用當物。質押當物在典當期內或續當期內發生遺失或損毀的,典權人(質權人)應當按照估價金額進行賠償。
2.典權人(質權人)不得無故提前追索當金,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綜合費用預先扣除。
如當戶(出質人)提前還款或部分提前還款,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取綜合費用,超過一個月按實際占用天數收取綜合費用,具體結算在本合同當金全部結清時按實清算。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典權人(質權人)發放當金之日起,至當戶(出質人)全部歸還完當金和相關費用時止。
本合同期內,當物存放保管過程中所產生的倉儲費用由典權人(質權人)承擔。
本合同期內典權人(質權人)為實現典權(質權)所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拍賣費用、銷售費用、倉儲、吊裝、運輸等費用均由當戶(出質人)承擔。
當戶(出質人)在合同期內因銷售及其他原因而調換當物時以變更后的當物為典當質押物。
第七條: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與國家所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悖時,在保證當物權利不被損失的前提下,雙方應及時修改或補充合同予以完善。
第八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安部《典當管理辦法》。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有爭議時,在典權人(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并經公證處公證,典權人(質權人)貳份,當戶(出質人)、公證處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提示條款
當戶(出質人)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當戶(出質人)要求,典權人(質權人)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當戶(出質人)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典權人(質權人)(蓋章):當戶(出質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或代理人):
電話:
日期:日期:
典當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20xx質字第 號)
甲方:
乙方:
依據《合同法》、《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自愿將其有權處分的財產質押給乙方,取得相應當金,到期后贖回。經乙方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典當的財產為:(附詳細當物清單及出當人所有權證明):
(1)當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典當財產估價人民幣 (大寫)元整,實際典當額為 (大寫)元整。月綜合費率為 % ,(大寫)元乙方給付當金時一次性扣收。利息為 %每月交付。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將當物移交乙方占有,從乙方實際收到甲方當物時本合同生效。典當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當物,并不得挪用。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本合同約定期限。如本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準轉讓質押物。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簽定、登記,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當金及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當金及相關費用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期限履行完合同的,質押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當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當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3)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當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動產質押典當合同(二)
本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典當行、質押權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邵建明
乙方(當戶、質押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簽約事由:
鑒于甲方向乙方提供典當資金,《典當合同》編號為 年衡盛典當字第 號(《當票》編號為 )。乙方依照國家頒布實施的《典當管理辦法》之規定,自愿以其合法擁有的動產質押給甲方,作為甲方典當資金的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典當合同設立的典當金額、期限及費率:
1、 典當金額(當金) 元整。
2、 月綜合費率: ; 月利率:
3、典當期限:本典當質押合同的質押典當期限為,自日至 日,首次申請當期為 ,具體日期根據乙方提出的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為準,并在雙方簽署的《典當合同》(《當票》)上予以確認(典當手續可分期辦理)。申請期限內或期滿后5日內乙方可提出續當申請,經甲、乙方協商一致,雙方簽署新的《典當合同》(《續當憑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第二條 乙方以《質押物清單》(見附件1)所記載的動產作為本次典當資金的質押典當物。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對《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的履行提供質押擔保,包括但不限于對典當資金本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處分質押動產的費用及甲方為實現質押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等。
第四條 乙方保證,本合同質押物為乙方享有所有權,且可依法處分。在向乙方質押之前,該質押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對外抵押、保證,沒有任何權利瑕疵。
第五條 質押物的現值由甲方評估折定,乙方同意后做出典當的金額。
第六條 如質押物有所有權證書,乙方應當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質押物所有權證書移交甲方。
第七條 本合同成立之日起,甲方應當妥善保管質押物。質押物在典當保管期間內保管不善,發生損壞,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但由于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甲方為實現到期債權所辦理的評估、鑒定、登記、公證、保險、保管、運輸以及質押物的拍賣、變賣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典當期滿后,乙方不能按約定時間償還債務時,甲方有權將質押物品處理、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優先用于清償甲方的典當資金。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實現質押權,不受典當期限的限制,所造
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金額:
1、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發生其它嚴重違約行為;
2、乙方參與或被追加至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它足以影響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條 乙方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爭議、掛失、被查、被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訴訟
或仲裁或已設定擔保物權等發生其它危及質押權實現情勢的,應向甲方支付典當本金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進行賠償。
第十二條 按甲方規定,乙方逾期還款,除應向甲方歸還本金外,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
額的 0.3 %計收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時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 0.5 %計收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復計算。
第十三條 依法辦理質押簽約和公證之日起,合同生效,至債權全部實現時終止本合同。
第十四條 質押物處置期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委托廣東衡益拍賣有限公司對質押物進行拍賣。乙
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將質押物提交廣東衡益拍賣有限公司進行委托拍賣,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現已授權委托甲方代理,不受其他形式約束。
第十五條 拍賣質押物所產生的拍賣收入扣除甲方的質押擔保金額、拍賣費用、當金本息及相關費
用后,剩余部分返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經約定的事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規未作規定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
協議或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八條 雙方同意將本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并申請公證。凡因履行本合同或當票而產生任何
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也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按需制備。由雙方當事人或法定代表
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從法律規定。
甲方:廣州衡盛典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1、《質押物清單》
2、《質押物價值協議》
3、《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合伙人會議決議》
4、《出售、拍賣委托書》、《過戶委托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典當合同 篇4
典當行(以下簡稱甲方):
當 戶(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質押給甲方,作為當金擔保。為明確當票以外的其他事項,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典當管理辦法》,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質押車輛基本情況
典當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第三條:質押車輛擔保范圍
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絕當后處分質押機動車的費用以及甲方可能產生的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具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當金及借款期限
當金: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金額: 整。
典當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費用: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合計: 。
第五條 乙方支付費用:
1、乙方按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合計:
支付利息和綜合費用。當期在5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率按5日計算。
2、乙方如需續當,應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的綜合費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根據《典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質押權。
第六條:當金給付時間及方式:
甲方在辦理機動車質押手續后的當日,將當金、當票(客戶聯)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質押的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并保證在與甲方簽署本合同和當票時,所質押的機動車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質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任何形式的所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質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質押物進行質押,并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連帶責任。
第八條:雙方責任
1、質押車輛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雙方共同對該車進行驗車拍照(或錄像),并由乙方當場簽字確認。
2、質押車輛在甲方封存期間,甲方負責該車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轉讓、出租、出售、拆動(在當期內因車輛停駛時間長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損壞除外)。
2、在質押期間,甲方須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質押車輛和各種有效證件與資料。若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責任。
3、機動車質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時,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甲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當金。
4、甲方未在約定時間支付當金,應按當金 %向乙方給付違約金。
第九條:絕當物的處理: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辦理贖當或續當手續,甲方視為該質押物為絕當。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之( )款項進行處理:
1、乙方同意甲方行使質押權利,依照《典當管理辦法》規定進行處理;
2、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委托拍賣機構將上述質押物公開拍賣。其拍賣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擔保款項及拍賣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委托甲方代理。
第十條:特別約定
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清償完債務為止。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綜合費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額的1增收違約金。
隨車手續: ,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是全國統一當票的補充借款合同,與當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布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兩份、乙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組織代碼證號:
身份證明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典當合同 篇5
承典人:(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
出典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址):
聯系電話: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請典當業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特制定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出典人將以下第xx種作為當物典當給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作為當物質押給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屋產權(產權證號為:xx,使用性質為:xx,面積為:xx㎡)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土地(土地證號為:xx,土地面積為:xx,土地使用年限為:xx,土地性質為:xx)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于的在建工程(國土證號為:xx,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xx)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的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給承典人。
6、其他:
二、當物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為:xx萬元。(當物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確定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出典人承擔。)
三、當金數額雙方協商確定為xx萬元。
四、日起至年月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當綜合費用,典當月綜合費率為當金數額的xx%,出典人于每月的xx日支付給承典人。典當當金利息按當金數額的xx%的月利率計算,出典人應當按月/季度/一次性支付給承典人;當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筆利息于合同簽訂之日支付,此后的當金利息應當在下一個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當綜合費用和當金利息的,按應繳納款額的每日向承典人支付違約金,如逾期繳款超過一個月則視為絕當,當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處理。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歸還典當當金需經承典人同意。如雙方達成協議,出典人歸還當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當金利息和綜合費用。
八、典當期限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后五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當。續當期限由雙方另行約定。續當前,出典人應當結清前期利息和當期費用。
九、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后,出典人應在五日內贖當或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為絕當。
十、在符合以下第xx種情況時,承典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出典人交付當金:
1、出典人將本合同當物交付給承典人并辦理合同公證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約定的當金,辦理公證所需費用由出典人承擔;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了本合同當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并辦理合同公證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約定的當金,辦理抵押登記和合同公證所產生的費用由出典人承擔,如需購買保險的,投保義務人為出典人,保費由出典人支付;
3、其他:
十一、承典人在當物典當期間有權收取當物所生的孳息,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十二、如發生絕當,出典人無條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處理絕當物品,承典人處理絕當物品時無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一)絕當物估價金額在叁萬元以上的,雙方約定由承典人進行選擇,委托四川眾誠拍賣有限公司拍賣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主張債權。絕當物處置后所得款項,在扣除拍賣費用及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執行費、律師費等)后,所余部份退還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二)絕當物品估價金額不足叁萬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變賣或折價處理,損益自負。
十三、典當成交后,因當物所有權權屬糾紛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引起的糾紛造成承典人損失的,由出典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四、典當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項內所有應繳款義務后,承典人退還出典人當物或配合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五、本協議主體部分所預留地址為雙方唯一聯系地址,往來信函均以該地址為準。如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視為未變更。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產權處、經管處、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當合同 篇6
甲方:_ __
乙方:_ 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合作申辦典當行批文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責任
1.1 負責提供甲方申辦典當行所需的資金、驗資、場地等硬件設施和業務必需的其他設施;
1.2 保證申報資料的齊全并及時配合乙方做好申報材料工作;
1.3 出具委托書,委托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 乙方責任
2.1 負責提供乙方申辦典當行所需的資金、驗資、尋找申辦典當行所需的鑒定評估會計師事務所及申辦典當行之一切所需材料;
2.2 負責準備典當行章程、可行性報告等申報所必須之資料;
2.3 負責呈報申報材料到惠州市主管部門(惠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直至取得省主管部門(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批文。
第三條 費用
3.1 甲方需支付共計人民幣 萬元,支付方法為:
3.1.1 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史玉柱
3.1.2 在向省主管部門申報材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3.1.3 取得省主管部門批文前,再支付_________元。
3.1.4 取得省主管部門批文后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3.2 如乙方將申報材料呈送市主管部門,經核準,再上報省主管部門后,本第3.1.1條、第3.1.2條費用共_________元,甲方不得要求退還。
第四條 申報期限
從呈交材料至主管部門之日起,具體由直至省主管部門公布結果。
第五條 履約保證
除首期_________元外,第3.1.2條、第3.1.3條共_________元交保管人
_________保管,保管人必須按本合同支付條件向乙方及時支付。 第
3.1.4條費用_________元交由保管人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保管。保管人應按本合同支付條件及時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由甲方在交存履約保證金時一并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乙方向主管部門呈報材料后,甲方不得撤回或要求撤回申請,否則,乙方已收費用不予退還。
6.2 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不提供必要的申請資料,按時支付應付費用等),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已支付費用不予退還。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10.2 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的相應變化和調整。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11.2 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通知
14.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4.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14.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當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典當(借款)合同
承典人:
住 所:
聯系電話:
出典人:
身份證號:
住所(址)
聯系電話: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請典當業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特制定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出典人將以下第 種作為當物典當給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作為當物質押給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屋產權(產權證號為: ,使用性質為: ,面積為: ㎡)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土地(土地證號為: ,土地面積為: ,土地使用年限為: ,土地性質為: )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于的在建工程(國土證號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的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給承典人。
6、其他:
二、當物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為: 萬元。(當物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確定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出典人承擔。)
三、當金數額雙方協商確定為 萬元。
四、日起至年月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當綜合費用,典當月綜合費率為當金數額的 %,出典人于每月的 日支付給承典人。典當當金利息按當金數額的 %的月利率計算,出典人應當按月/季度/一次性支付給承典人;當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筆利息于合同簽訂之日支付,此后的當金利息應當在下一個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當綜合費用和當金利息的,按應繳納款額的每日向承典人支付違約金,如逾期繳款超過一個月則視為絕當,當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處理。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歸還典當當金需經承典人同意。如雙方達成協議,出典人歸還當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當金利息和綜合費用。
八、典當期限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后五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當。續當期限由雙方另行約定。續當前,出典人應當結清前期利息和當期費用。
九、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后,出典人應在五日內贖當或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為絕當。
十、在符合以下第 種情況時,承典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出典人交付當金:
1、出典人將本合同當物交付給承典人并辦理合同公證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約定的當金,辦理公證所需費用由出典人承擔;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了本合同當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并辦理合同公證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約定的當金,辦理抵押登記和合同公證所產生的費用由出典人承擔,如需購買保險的,投保義務人為出典人,保費由出典人支付;
3、其他:
十一、承典人在當物典當期間有權收取當物所生的孳息,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十二、如發生絕當,出典人無條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處理絕當物品,承典人處理絕當物品時無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一)絕當物估價金額在叁萬元以上的,雙方約定由承典人進行選擇,委托四川眾誠拍賣有限公司拍賣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主張債權。絕當物處置后所得款項,在扣除拍賣費用及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執行費、律師費等)后,所余部份退還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二)絕當物品估價金額不足叁萬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變賣或折價
處理,損益自負。
十三、典當成交后,因當物所有權權屬糾紛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引起的糾紛造成承典人損失的,由出典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四、典當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項內所有應繳款義務后,承典人退還出典人當物或配合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五、本協議主體部分所預留地址為雙方唯一聯系地址,往來信函均以該地址為準。如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視為未變更。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產權處、經管處、公證處各一份。
十八、本合同附件如下:
1、出典人身份信息的基本情況(附件一);
2、當物的權屬證明及抵押登記證明(附件二);
承典人: XXX 出典人:XXX
法人代表:XXX
簽約代表: XXX 簽約代表:XXX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典當合同 篇8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申辦典當行批文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責任
1.1 負責提供申辦典當行所需的資金、驗資、場地等硬件設施和業務必需的其他設施;
1.2 保證申報資料的齊全;
1.3 出具委托書,委托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 乙方責任
2.1 負責尋找申辦典當行所需的鑒定評估人員;
2.2 代理甲方準備典當行章程、可行性報告等申報所必須之資料;
2.3 代理甲方呈報申報材料到_________市主管部門,直至取得省主管部門的批文。
第三條 代理費用
3.1 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支付方法為:
3.1.1 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3.1.2 在向省主管部門申報材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3.1.3 取得省主管部門批文前,再支付_________元。
3.1.4 取得省主管部門批文后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3.2 如乙方將申報材料呈送市主管部門,經核準,再上報省主管部門后,本第3.1.1條、第3.1.2條費用共_________元,甲方不得要求退還。
第四條 申報期限
從呈交材料至主管部門之日起,爭取在_________個月內有結果。
第五條 履約保證
除首期_________元外,第3.1.2條、第3.1.3條共_________元交保管人_________保管,保管人必須按本合同支付條件向乙方及時支付。
第3.1.4條費用_________元交由保管人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保管。保管人應按本合同支付條件及時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由甲方在交存履約保證金時一并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乙方向主管部門呈報材料后,甲方不得撤回或要求撤回申請,否則,乙方已收費用不予退還。
6.2 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不提供必要的申請資料,按時支付應付費用等),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已支付費用不予退還。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10.2 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的相應變化和調整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11.2 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通知
14.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4.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14.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當合同 篇9
(法人適用)
典當有限責任公司
最高額借款合同
借 款 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貸 款 人: 典當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典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借款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基本約定
1.1 本合同所述最高額借款是指在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及借款額度內,借款人根據自身用款需求連續(或循環)向貸款人借款,借款人根據貸款人的要求在最高借款額度內提供擔保的行為。
1.2 借、貸雙方同意,為本合同提供的擔保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須到相關登記機關作擔保登記的,在辦理完畢擔保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取得相關權利證明文件后,借款人在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和最高額度內的多次借款,不再逐筆辦理擔保登記手續。
1.3 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借款人償還借款后,借款額度相應恢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條 借款金額、期限
2.1甲、乙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的最高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2.2最高額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借款期限與前述期限不一致的,以乙方開具的當票或續當票所記載的期限為準。
2.3 在本合同期限內,自乙方實際放款日開始,每筆借款的期限不超過6個月。
2.4借款期限的計算:30天為一個月,不滿一個月的按實際用款天數(含交付、償還借款日當天)計算。
第三條 貸款利率、典當綜合費率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典當當金)月利率為 %,利息由甲方按月足額支付給乙方;典當綜合費率為每月 %,典當綜合費由甲方按月足額預先支付給乙方。實際貸款(典當當金)利率、典當綜合費率與前述約定不一致的,以乙方開具的當票或續當票的記載為準。
第四條 擔保
4.1本合同的擔保方式可為法律法規認可的任何一種擔保或多種擔保的組合。具體采用何種方式擔保以及擔保的具體內容,由本合同的從合同(即擔保合同)作出明確、具體約定。本合同所述“擔保”,不包括僅由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提供的保證擔保。
4.2法律法規規定擔保須到相關登記機關辦理擔保登記手續的:
4.2.1擔保手續由甲、乙雙方以及其他相關方共同辦理;
4.2.2甲方自行承擔辦理擔保手續中所需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鑒定費、公證費、擔保登記費等;
4.2.3乙方取得登記機關頒發的擔保權利證明文件后,視為擔保登記手續辦理完畢。
第五條提款與還款
5.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約定期限及最高額度內,根據自身需要向乙方提出書面放款申請,申請經乙方審核同意后,乙方按審核結果向甲方發放貸款;申請未通過乙方審核的,乙方可不予發放貸款。甲方向乙方申請放款應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5.1.1未有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違約及其他影響乙方向甲方發放貸款的情形;
5.1.2所有擔保手續均已辦理完畢,擔保已經生效且擔保物足值,沒有發生任何不利于乙方債權的變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1.3貸款發放前,擔保物因毀損、滅失等原因造成價值減少,或乙方無法聯絡到擔保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乙方有權免除發放貸款的義務或要求甲方提供其他擔保,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
5.2借款人賬戶
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指定的如下銀行賬戶支付所借款項,乙方向該賬戶劃款即視為乙方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乙方劃款時,因資金跨行或異地劃付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除乙方過錯外,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款項劃錯或無法劃入甲方指定賬戶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賬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5.3 甲方應于約定日期將借款本金及息費匯入乙方指定的如下銀行賬戶:
賬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第六條 續當
6.1雙方約定,除本合同其他條款另有約定外,在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及最高額度內每筆借款到期均可以續當。
6.2甲方于每筆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后5日內申請續當的,經乙方審核同意后,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此筆借款相關利息及綜合費用,并完成相關續當手續。
6.3甲方于每筆借款期限屆滿5日后申請續當的,經乙方審核同意后,甲方除須按合同約定支付此筆借款相關利息、綜合費用外,每日還應按此筆借款本金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計算天數自逾期日起至續當辦理日止。
6.4辦理續當手續后, 除當期發生變化外,本合同其它條款不變,雙方應繼續履行。
第七條 贖當
7.1辦理贖當手續時,甲方應結清此筆借款的本金、利息、綜合費用。甲方于該筆借款期限屆滿5日后辦理贖當的,除應結清此筆借款的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外,每日還應按此筆借款本金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計算天數自逾期日起至贖當辦理日止。
7.2辦理贖當手續時,甲方應當出具本單位相關證照及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并按照乙方的規定辦理完相關手續。
7.3甲方在典當期限內可以提前贖當,提前贖當時甲方同意已預交的月綜合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利息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絕當
8.1 甲方于典當期限屆滿5日后既不贖當也不續當的,乙方有權將其視為絕當。
8.2 發生絕當的,乙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及本合同從合同的有關約定處分擔保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當出現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情形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并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所欠乙方的款項,乙方還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或以合法的程序處分本合同及其從合同項下的擔保物并以處分所得優先受償。乙方選擇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自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甲方時解除。
9.1.1甲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借款利息、典當綜合費用,償還借款本金。
9.1.2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9.1.3甲方因破產或被注銷,或出現合并、分立、改制等情況且其權利義務承受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甲方履行本借款合同約定的義務。
9.1.4甲方的各類財產受到查封、凍結或扣押、沒收等影響或威脅,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9.1.5不論任何原因,如法律法規規定擔保物須辦理相關登記,而該擔保物不能在有關的登記機關辦理擔保登記手續,或有關的登記機關拒絕予以辦理擔保登記手續,或不能向乙方提供保證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擔保權益的證明文件。
9.1.6甲方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本合同從合同項下擔保物出售、出租、贈與、轉借、托管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9.1.7甲方其他可能影響償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9.2如甲方出現本條上款規定的違約情形,甲方在清償本筆借款時,除須按合同約定償還本金,支付利息、綜合費用、逾期利息外,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金額20%的違約金。
9.3如發現本條首款所述的任何事項或有可能導致該事項發生的任何情形,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條 聲明與保證
10.1甲方聲明并保證:
10.1.1甲方提供的所有相關資料、文件均為真實、合法、完整、有效的;所提供的擔保物是真實的,其物權歸屬明晰;擔保人是擔保合同項下擔保物的合法所有者,擔保物不存在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等的權利瑕疵及其他債權債務的任何爭議。甲方對以上保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0.1.2甲方承擔合同公證及擔保物的評估、登記等事項所需的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
10.1.3甲方在合同期限內按約定支付借款利息、綜合費等費用并按時歸還借款本金。
10.1.4甲方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本合同項下還款能力的,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10.1.5甲方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償還借款本金及綜合息費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任何事件,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并承擔其后果。
10.2乙方聲明并保證:
10.2.1乙方擁有本合同規定的典當行業的合法資質。
10.2.2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將貸款交付給甲方。
第十一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
11.1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所確定的債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相對應的擔保權利一并轉讓,但應于轉讓時通知甲方,甲方須向乙方債權的受讓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如擔保人為第三方,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并確保擔保人繼續提供擔保。
11.2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二條 公證
12.1合同雙方同意向 公證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12.2當甲方有逾期或其他違約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向前款所述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并憑本協議的公證書和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甲方同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接受強制執行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逾期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方式處理,同時各方也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四條 通知與送達
甲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約定的本方的送達地址(聯系地址)、聯系電話正確無誤,如送達地址、聯系電話發生變更,甲方有義務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向約定的送達地址或甲方另行書面通知的地址寄送相關文件,即視為已向受送達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如因地址變更未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 其他
15.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15.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公證處留存 份,另外 份乙方留存備案使用。
15.4其他補充事項:
特別提示:
合同文本提供方已提請合同相對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尤其是主要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免責等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立約各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認識一致。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典當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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