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消防合同模板七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消防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合同 篇1
20xx年7月15日,原告武某與被告山東省日照市某家電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一份,合同約定,日照市某家電公司將自己有權對外轉租的位于日照某路段沿街樓房B座一層的房屋租賃給原告武某,用于開電玩城,租期10年,租金每年30萬元,第二年至第十年每年租金遞增比例為上一年度的5%,合同還約定了其他條款。合同簽訂后,被告即將該涉案房屋交付給原告。次日,原告即開始對涉案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提供該涉案房屋的整體消防驗收合格手續,被告一直未能提供。同年8月6日,被告法定代表人張某給原告出具承諾書一份,內容為:承諾于20xx年8月31日前將消防備案手續到位,過期承擔一切損失。到期后,被告仍未提供涉案房屋的消防驗收合格手續。20xx年9月3日,原告武某與被告法定代表人張某簽訂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因出租方到約定期間(20xx年8月31日前)未給承租方提供消防備案書(消防驗收合格證),造成承租方無法正常經營,給承租方造成損失,承租方現要求終止租賃合同。給承租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出租方承擔,自20xx年9月3日起出租方不向承租方計算房租。后被告遲遲不返還原告預交的租金并拒絕賠償原告的損失。原告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返還租金并賠償損失100余萬元。
【分歧】
案件審理過程中,存在兩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是:本案所涉房屋未經消防驗收合格即對外出租,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且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該房屋租賃合同應為無效合同,因合同無效而給原告造成的損失應由被告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種意見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本案中原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該合同應合法有效。因被告無法提供涉案房屋的消防驗收手續直接導致原告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雙方自愿達成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愿,但導致合同解除過錯在被告,被告應當返還原告租金及押金并賠償原告損失。
【律師評析】
同意第二種意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答復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未經消防驗收合格而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如何認定其效力的函復>》第二條“租賃合同涉及的房屋不屬于法律規定必須經過消防機關驗收的,人民法院不應當以該房屋未經消防驗收合格為由而認定合同無效”,第三條“租賃房屋用于開設經營賓館、飯店、商場等公眾聚集場所的,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消防安全檢查的義務人為該企業的開辦經營者,但租賃標的物經消防安全驗收合格,不是認定房屋租賃合同效力的必要條件”的規定,原告所租賃的房屋不屬于必須要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設計的對象,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也未將租賃房屋經消防驗收合格約定為合同生效條件,故原被告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不具備合同無效的情形,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應屬有效合同。
雖然租賃房屋未經消防驗收合格不是租賃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但租賃房屋的消防驗收是原告開辦電玩城不可或缺的前提條件之一,因被告家電公司在承諾期限內未能提供涉案房屋的消防驗收手續,導致原告無法辦理電玩城開業前所需手續,致使原告簽訂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原告提出解除合同,被告家電公司亦同意解除,經原被告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因此,導致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解除的責任在被告,被告應當返還原告所交租金及押金并賠償原告的各項經濟損失。
最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返還原告租金及押金165 068元并賠償原告損失268 865元。判決后原被告均未上訴,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消防合同 篇2
№:
建筑工程消防設施檢測合同
甲方:
乙方:**消防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年 月日
甘肅省消防協會監制
建筑工程消防設施檢測合同書
甲方:乙方:
為了防止和減少建筑工程消防設施老化、損壞等問題引起的火災,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社會財產安全,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現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本次建筑工程消防設施檢測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合同中的各項條款。
一、檢測工程:
二、工程地點:
三、檢測內容:對甲方運行中的下列建筑工程消防設施進行檢測。
1、消防供配電設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3、消防供水 4、消火栓和消防炮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泡沫滅火系統
7、氣體滅火系統8、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9、機械排煙系統10、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11、應急廣播系統 12、消防專用電話
13、消防分隔設施 14、消防電梯
四、各項消防設施的數量參見《建筑工程消防設施檢測申報表》。
五、檢測金額:大寫:小寫:
六、付款方式:
七、賬戶名稱:**消防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付款賬戶:
八、檢測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九、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檢測時間范圍做好建筑工程消防設施檢測的準備工作,通知受檢建筑物內安裝消防設施的有關房間留人,確保不留死角;安排建筑消防設施技術人員配合檢測工作。
2、甲方應如實申報受檢項目的數量,實際檢測項目、數量以檢測記錄為準,在檢測過程中,已列入檢測范圍但因甲方原因致使當時不能實施檢測的消防設施時,甲方陪同的技術人員應在檢測記錄上說明原因并簽字認可。
3、甲方應對檢測報告中指明的消防設施安全隱患問題,給予高度重視并及時整改,消除消防設施安全隱患。乙方應給予配合并提供技術支持。甲方不整改、不復檢或拖延報告要求的整改期限,所產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4、甲方應明確消防設施的運行狀態隨時處于變化之中,因此絕不能因已進行了建筑工程消防設施檢測而滋生任何麻痹大意的思想,對消防設施要經常進行巡檢,做到防患于未然。
5、違約付款,每天按未付金額的3‰收取違約滯納金。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約定書所規定的檢測時間和范圍,根據《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GA 503—20xx),在甲方有關技術人員的配合下進行建筑工程消防設施檢測,并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指出受檢設施存在的火災隱患,提出整改建議。同時按照甘肅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相應的檢測費用。
2、雙方履行各自義務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經消防監督部門查實后,乙方應向甲方退還全部檢測費用。
九、爭議與解決
因履行本約定書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
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出具的檢驗報告到期后終止。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
甲方印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乙方印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消防合同 篇3
一、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一覽表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2、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5、合同價款
金額:
6、組成合同的文件
6.1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及預算書
6.2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通用條款》中的定義相同。
8、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9、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10.2合同訂立地點:
10.3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二、《通用條款》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的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 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
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 圖紙
4.1 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 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
消防合同 篇4
甲 方(全稱): ****************
乙 方(全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樓消防、通風工程
承包范圍: ************A6#樓、A7#樓、A9#樓的消防、噴淋、通風、報警、應急照明、消防接合器及與消防相關的所有碰頭連接、安裝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質量標準
工程施工標準: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達到消防工程施工和驗收的有關標準
工程質量目標要求:達到國家規范規定合格工程的標準,并能通過相關部門驗收。
三、 工期要求
1、外網部分開工日期: 20xx年5月10日
外網部分竣工日期: 20xx年6月10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31天
2、與6#、7#、9#地下泵房的碰頭、連接工程按照主體工程進度及時跟進。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乙方。
四、 合同價款
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此造價包括人工、材料、土方、機械等全部安裝內容款項,即:此工程合同價款為一次性包死價。
五、 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文本
2、消防、通風工程的相關標準及技術文件。
3、A6#樓、A7#樓、A9#樓消防、通風工程圖紙。
4、雙方有關工程的洽談、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 甲方工作
1、 提供經當地消防部門審批的設計資料,如在施工中發生變化應及時協調乙方及設計單位予以解決。
2、如工程需基建方預留、預埋等配合工作的,甲方應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單位協商解決。
3、為乙方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4、提供施工所需水、電,但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
七、 乙方工作
1、必須按設計圖紙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
2、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技術要求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合《國家消防驗收規范》時應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設計單位與消防部門協商解決。
3、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工程施工和提供運行、維修服務。
4、乙方安裝工程結束后按照相關規范進行壓力試驗及調試。
5、乙方要采取相應的措施對施工現場的成品予以保護,一旦發生丟失損壞的自行負責。
6、乙方負責辦理消防工程驗收的相關手續,為甲方提供完整的驗收交工資料,否則不予以結算。
八、 工程質量及保修
1、工程質量應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3、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4、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5、當甲方代表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修復。
6、本工程約定的質量保修期為兩年。兩年后如出現故障,乙方只收更換設備款和施工成本費用。
九、 工程款支付方式
消防工程安裝結束后支付工程總造價的50 %,乙方辦理完相關部門的驗收手續后支付工程總造價的45%,剩余的工程總造價的5%留作質量保證金,該質量保證金應在保修期過后
確定無爭議的情況下,一周內由甲方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每次支付工程款時,乙方都要提供保真工程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該工程款。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1、除不可抗拒力外,如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違約行為,由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總造價的0.5%每天計收。
2、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長春市寬城區人民法院裁定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 號:賬 號:
年月日 年月日
消防合同 篇5
甲方:南昌市皮件二廠
乙方:
為確保國家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企業按照南昌市西湖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西發改委[20xx]50號文件《西湖區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對照文件的要求和目標抓落實,層層把好關,預防或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承租雙方特簽訂安全消防合同。
一、甲方要根據國家《消防監督程序》規定,督促承租方做好消防安全落實工作。
二、定期開展防火安全的檢查工作,及時清除火險隱患,經常性進行防火安全自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三、乙方要配備消防器材設備,并做好保養工作,定期進行質量檢維修,定時換藥。
四、乙方在經營生活中應時時注意用電安全,做到人離火滅,人走斷電源,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清理好一切消防通道。
五、乙方存在火險隱患,未按照甲方提出整改意見進行整改,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報請有關部門追究其事故責任,釀成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和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經簽字后即產生法律效律。
七、本合同有效期為甲乙雙方所簽房屋租賃經營合同終止之日止。
甲方: 乙方:
20xx年9月
消防合同 篇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購銷合同,雙方自愿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1、標的物名稱:
2、標的物數量:
彩超 套,其配置見合同附件一。
3、價款:
依據合同附件一所配置的彩超總價款為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元整(其中軟件合同額 佰 拾 萬 仟元整)。
4、交貨及安裝調試地點:
交貨地點: ,安裝調試地點: ;收貨人: ;聯系電話: 。
5、運輸方式及交付方式:
(1)賣方代辦運輸,運費及保險費由賣方承付;
(2)賣方將彩超運到第4條約定的交貨地點即為賣方履行交付義務,自此彩超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方承擔。買方應在彩超運抵交貨地點后,與賣方的工程師共同依據裝箱清單的內容對彩超進行清點,并簽署簽收單,買方無故拒絕清點或單方面自行打開包裝的,則以賣方與承運人所簽署的貨物運單作為賣方已履行交付義務的憑證。
6、交貨期:
雙方約定合同生效后
7、付款條件及方式: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買方應在十日內向賣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為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元整。該定金作為本合同生效的條件和買賣雙方履行合同的擔保。在買方完全履行合同后定金抵作價款。
(2)賣方發貨前,買方再付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元整,賣方收到該筆款項后按約定發貨。
(3)余款按下列方式交付:
(4)賣方銀行帳戶如下:
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 帳 號:
8、彩超的安裝驗收及售后服務:
賣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二《安裝驗收及售后服務》的約定提供相關服務。
9、違約責任:
(1)賣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的約定交付貨物,應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付部分的貨物原值的10%。賣方所收取的定金應雙倍返還。
(2)賣方因自身原因逾期履行合同的,每延遲壹日則按買方已付貨款額的0.3‰支付違約金。
(3)買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貨的,應向賣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退貨部分的貨物原值的10%并賠償賣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買方所支付的定金不予退還。
(4)買方在本合同第6條約定的發貨期內未向賣方支付全部定金和發貨前款的,在給予十日的合理期限屆滿后,視為買方拒絕履行合同,賣方有權書面通知買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買方時解除,買方所支付的定金不予退還。
(5)買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貨款的,每逾期壹日,按逾期應付金額的0.3‰支付違約金。同時買賣雙方確認在買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貨款時,賣方有權停止買方使用該彩超。
10、買方的附隨義務:
(1)買方應在本合同第6條約定的交貨期內完成裝機前的場地準備工作及付清發貨前的所有貨款,賣方對于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圍的因素所引起的延遲交貨(包括由于買方場地準備不及時或不符合條件、付款拖延等原因引起的延遲交貨)不承擔責任,如發生上述事由,賣方有權通知買方并相應順延交貨期。
①付清發貨前合同約定的定金和發貨前款;
②做好彩超機房的相關安裝準備工作,具體見本合同附件三《彩超安裝要求》;
③取得彩超使用許可。
(2)為配合賣方安裝調試,買方負責卸車、搬運等方面的事宜,并在賣方安裝時提供人力、物力方面的支持。
(3)買方負有對賣方產品、技術文件及本合同的相關技術資料、合同附件保密的義務。未經賣方同意,買方不得將其以轉讓、復印、公開等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11、彩超所有權轉移的界定:
買賣雙方約定在買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彩超的所有權歸賣方,買方只擁有彩超的占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不享有處分權。買方不得以彩超設定擔保或以彩超變現對其他方承擔民事責任,如有此種約定,則該約定無效。在買方按本合同約定付清全部貨款后,彩超的所有權歸買方。
12、爭議解決方式:
任何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盡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選擇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13、其他約定:
14、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且賣方收到買方支付的定金之日起生效,自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起終止。
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賣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合同 篇7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編號: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編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消防法》等相關法律,供、需雙方在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消防器材的供給與服務等相關內容達成合意。供方根據需方的需要,按時、保質、保量的向需方供應消防器材。具體要求如下: 一、
二、質量標準:
供方提供的商品質量(技術、計量、包裝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還應能滿足需方的使用目的;否則,供方必須在 3個工作日內調換,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運費等)由供方承擔。經兩次調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需方可以要求供方退還貨款。 三、交貨方式、地點、付款方式等
1、供方負責貨物的運輸,送貨上門。供方將貨物運到需方指定地點后,需方進行驗收。供方需隨貨配送合格證、出廠批次等相關資料。
產品相關信息:(詳見材料表)
2、供方在接到需方送貨(下單)通知后,應在3天完成送貨;遇特殊情況應及時通 知需方,經需方同意后另行約定延期交付時間。
3、貨到檢驗后,按雙方規定時間貨款以轉賬或現金方式支付給供方。 四、違約責任:
供方提供的消防器材在使用中(非人為損害)前提下,出現質量問題,供方要在3天內賠付該器材的貨款。如超過3次因器材質量問題而影響需方正常使用,需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供方責任。
五、因履行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簽章): 供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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