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合同模板集錦六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項目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項目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合同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上海捷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就 項目外包事宜,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約定 、的甲方項目(以下稱“外包項目”)的內容(或目標)包括:
1、登陸頁面;
2、位置信息頁面;
3、歷史軌跡頁面;
4、我的地圖頁面;
5、統計查詢頁面;
5、車輛管理頁面;
5、參數設置頁面;
5、用戶管理頁面;
5、后臺管理頁面;
5、系統設置頁面。
第二條 乙方對本協議約定項目的承包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啟動, 于 年 月 日結束。(或“至達成以下目標時結束: 。 ”)
第三條 外包項目承包費用
本合同所涉及的美術制作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 )。
甲方在合同簽訂后,向乙方付美術制作總費用的 即人民幣 元整作為定金。
乙方向甲方交付作品初稿,并通過甲方初驗后 日內,向乙方支付美術制作總費用的 即人民幣 元整,(大寫: )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全部設計作品,并通過甲方驗收后 日內,與乙方結清剩余總額的 尾款,即人民幣 元整,(大寫: )。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將外包項目的目標及完成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并有權就外包項目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并給予建議。
2、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就外包項目的執行、完成情況進行及時、有效地溝通,并應在本合同生效時將甲方聯系人的聯絡方式告知乙方。同時,為保證雙方的順暢溝通,甲方應當指定后備的臨時聯系人。
3、甲方應按照外包項目的實施流程和項目需要,向乙方外包項目人員提供完成外包項目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工作保護。若甲方違反前述義務,外包項目人員因此發生的工作傷害、事故等,相關責任及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有權就實際需要對本合同所涉項目的具體內容進行補充或變更,但事先須與乙方另行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且甲方須就補充或變更的內容另行支付乙方相應的項目管理費用。
5、甲方應于約定的時間與方式足額向乙方支付外包項目管理費用。甲方支付遲延,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造成乙方工作延誤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方在不影響保密的前提下,應向乙方提供甲方的主要行政管理規定(條款),或根據自身管理規定與乙方共同制定項目人員需遵守的規定,以便于乙方根據此更好地管理外包項目人員。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負責外包項目的執行,完成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內容或目標。
2、乙方應就甲方的合理建議調整外包項目的實施。
3、乙方應認真、嚴謹、負責地完成外包項目。就外包項目的執行情況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應及時與甲方溝通。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外包項目內容的,乙方應根據變更的內容,在甲方的支持下及時調整外包項目的實施方式。
5、除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原則上不應將外包項目的實施工作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方。否則,乙方應就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負責。
6、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外包項目的管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履行支付義務的,每遲延支付一天,須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未支付金額 %的違約金。
2、乙方未依據本合同約定完成所涉項目的,須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外包項目管理費用 %的違約金。
3、由于違約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負賠償義務。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達成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及其附件發生的或與本合同及其附件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予以解決。經友好協商仍不能達成解決措施的,甲乙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所約定項目結束之日終止。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合同 篇2
項目名稱: 合同編號:
甲 方 : 乙 方:合
同
月書
年 日
合同書
甲方: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依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綜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合同書如下:一、總則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承接(項目)建設工程施工。
二、工程概況及報價
1、工程地點:
2、工程內容:
設備間設備遷移及布線改造;網絡線纜測試;模塊端接;配線架端接;網御星云防火墻、入侵檢測系統的安裝調試,中孚保密管理系統的安裝調試,榕基漏洞掃描的安裝調試,線路傳導干擾、電磁屏蔽
機柜、電磁泄露防護插座、微機視頻信息保護機、金山毒霸殺毒軟件等的安裝以及機房環境改造;服務器終端加固、信息消除、密級標識;門禁改造,標簽制作,電話程控交換機的安裝調試,以及交換機、路由器的安裝調試等。
3、工程報價及結算方式:
工程項目總報價為元(大寫:元整),如項目進行中材料或設備有增減,按新增加的項目的實施單價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相關協議后執行。 4、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后,預付合同總額的80%,即 元( 元整);測評完成后付合同總額的15%,即 元(元整);項目驗收完成后無故障運行十個工作日,付合同總額的5%,即 元(元整)。
5、甲方將合同項下的應付合同款付至乙方以下指定帳戶:
收款單位:開戶行: 帳戶: 三、系統工期合同簽訂后天內安裝調試完畢。 四、施工地點:
五、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積極地配合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進行的各項工作,為乙方提供工作方便;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施工圖紙和工程施工技術要求,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工程和施工進行相應的調整和修改,具體程序及細節由甲乙雙方協商;
3、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施工人員提交資料及文件,向施工單位進行施工交底,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性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施工;
4、甲方變更委托施工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施工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程量向施工人增付施工費。
5、對乙方提供的各種技術文件,資料保密,不以任何形式擴散給第三者。
六、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負責本系統工程施工圖紙設計。
2、負責按合同規定施工,確保工程進度,按照甲施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3、負責按照經過甲方審批過的施工設計圖和有關規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4、負責成品交驗前的保護,保養。
5、做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并匯集施工技術資料。 6、負責辦理有關手續,并確保系統按期驗收使用。 7、負責培訓甲方使用和管理本系統的技術人員。
8、乙方進場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如違反甲方管理制度視情節予以處罰直至清退出場。
9、做好施工組織管理,保持現場清潔,器材堆放整齊并及時清理現場垃圾,做到文明施工。
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人,不得將工程項目進行分包和轉包;
11、乙方施工人員在工程施工期間,應服從遵守甲方有關制度,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義在施工期間從事各種違法違紀活動,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七、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恪守因簽署或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商業信息及其它商業秘密。任何一方如將獲知的對方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應賠償因泄密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工程質量與驗收
1、乙方按甲方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2、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3、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信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4、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項目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間合同協議書第四百二十四、第四百二十六條規定,經委托方和居間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并執行。
委托方: 居間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一條:事項確認
委托方確認是經居間方介紹才獲得該工程項目信息,并確認居間方為委托方與礦主方龍里縣巨潮礦產品有限公司簽訂該項目施工合同的居間人。
第二條:委托方責任: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支付居間費的人,具有能夠承擔該工程項目的施工能力。
2、能與居間人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居間協議,誠實信用履行該工程項目的居間協議。
第三條:居間方責任:
1、給委托方提供準確工程信息及工程項目地址。
2、自行承擔該工程項目活動期間的一切費用和自身的安全責任,直至委托方與礦主方龍里縣巨潮礦產品有限公司簽訂該工程項目的承建施工合同。
3、在施工期間,居間方應積極配合委托方處理,施工事務時,以及施工過程中委托方和礦主方的協調工作。
第四條:委托方與礦主方龍里縣
巨潮礦產品有限公司簽訂該工程項目施工合同之日起,居間人的居間活動結束,此工程項目居間合同協議書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任何理由反悔。
1、委托方與建設方簽訂該工程項目:重晶石開采,石方、土方的開挖。
2、委托方重晶石石方每立方,土方硅礦。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委托方按每月進度款足額支付居間費給居間方。
2、委托方得到建設方的進度款時,在三個工作日內向居間方支付居間費。
3、該工程完工之后,委托方得到建設方支付的結算款后,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居間費,不得任何理由拖欠余款。
第六條:如委托人不按時支付居間費,居間人可憑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訴,仲裁或申請支付令。按工程并且要委托方與建設簽訂的工程項目總量計算,居間人所得的居間費,另外加收5%的延遲費用。本合同支付完畢后此協議自然失效。
委托人: 居間人:
身份證: 身份證: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項目合同 篇4
工程項目名稱:
委托方:
服務方: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合同
建設單位:
項目管理單位:
根據國家及地方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條例,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對第二條中所明確的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項目管理服務,并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 詞語定義
1.1業主: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項目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2項目管理單位:在協議中約定的,具有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相應資質的和獨立法人資格的,接受業主單位委托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項目經理:企業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具有相應資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5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代理單位:指受發包人的合法委托,以發包人的名義代理實施項目或項目部分內容發包工作,并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承包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項目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
項目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或取得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8造價咨詢單位:指業主委托的負責本工程造價咨詢并取得相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工程:指業主和管理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0項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單位為進行建設項目籌建、建設、聯合試運轉、驗收總結等工作發生的管理費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項起至工程設計完成止的階段。
1.12施工準備期:自施工圖設計開始起至簽發開工令為止的階段。
1.13施工實施期:自工程開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為止的階段。
1.14竣工驗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提出交工至發包人組織驗收通過為止的階段。
1.15造價咨詢:指具有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受發包方的委托對工程項目進行造價控制的活動。
1.16施工監理:指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控制的監理活動。
1.17管理期限:協議書中約定的服務期限。
1.18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
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圖紙:指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文字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21合同關系:指發包方和承包方通過合同(協議)來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平等關系。
1.22管理關系:指管理單位按業主授予的權力對被管理單位實施的管理。
1.23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4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5工程項目總投資:指完成工程項目所發生的價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費、設計費、勘察費、配套增容費、建安工程投資(包括設備)、二次精裝修費、工程預備費等。
1.26項目建設周期:指從項目的立項至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時間。
1.27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項目全部任務,經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組織驗收的活動。
1.28竣工結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交工之后,向發包方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的活動。
1.29竣工決算:指建設項目竣工后,由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報表和竣工財務情況說明書的活動。
1.30竣工備案:建設單位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有關法規向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備案的活動。
1.31聯動試車:指新建企業或新增加生產工藝過程的擴建企業在竣工驗收前,按照設計規定的工程質量標準,進行整個車間的有負荷或無負荷聯合試運行。
1.32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33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5小時或天:本合同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36審計:由國家規定的審計所或部門免費對工程各項費用的合法性進行審核的活動。
1.37項目管理月報:由項目管理單位按月向業主報告工程項目實施情況的報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發包方指定單位分包部分工程內容。
1.40竣工資料:指在協議中約定或按國家有關規定,承包方應
項目合同 篇5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
乙: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項目,總投資為20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5萬元及技術和客戶資源。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
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雙方共同經營,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職責由全體合伙人。
第五條企業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銷售凈利潤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我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________年結算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____市場開發及售后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___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合同 篇6
轉讓方(甲方):______
受讓方(甲方):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___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房地產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位于,其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項目使用性質:(住宅、商業)___
項目規劃條件:___
(1)占地面積:___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___;
(3)綠地率___;
(4)限高:___
(5)總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6)地上面積:___平方米;
(7)地下面積:___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___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___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內容詳見附件)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后形成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項目法律手續
甲方以方式取得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甲方已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讓金,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為___;國有使用權使用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計算,為___年;
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準文為___;
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外銷許可證號為___;
《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等。
第四條:法律手續的轉移
項目轉讓時,本合同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甲方有權
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___)處理:
雙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補辦有關手續,其補辦有關手續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補辦不成功時,甲乙雙方按4.2.2處理;
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乙方已付費用的予以賠償;
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后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項目轉讓費及其支付
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為___萬元。
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轉讓費用余額即___萬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條項目轉讓的間接費用
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
項目轉讓后,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項目轉讓后辦理法律手續義務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準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準文件、拆遷批準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后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后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關于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負責完成項目紅線內的拆遷,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臨時用水、電管線到紅線的接用,并承擔其費用
第七條甲方關于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第八條項目轉讓后,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核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簽合同。
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合同繼續履行事項,并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合同事宜。
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上述商談補充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責任
甲方保證其有資格轉讓項目,并保證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
甲方保證項目不存在為第三人或甲方債務擔保的情形。
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86條規定的優先受償權的情形;
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提供項目轉讓時現狀情況;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4.1條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許可證件和法律文件,并積極協助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甲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甲方在與乙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乙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條乙方責任
乙方保證有資格受讓項目,并有能力繼續開發建設本合同項目;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轉讓費;
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處理項目轉讓前所簽訂的合同事宜;
乙方保證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關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合同。
乙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乙方在與甲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甲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10.6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若沒有資格轉讓項目或項目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而乙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的,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___%,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按時向乙方轉交有關證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1款至9.5款的義務(有一款即可)時,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項目轉讓費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違約金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甲方沒有11.1.2的根本違約情況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6至9.8款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若沒有法定資質受讓項目而甲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而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___%,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乙方應據實賠償;___11.2.2___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向按期如數向甲方支付項目轉讓費,每逾期一日按項目轉讓費用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罰沒定金。同時,乙方再按已付項目轉讓費的___%向甲方賠償。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兩項賠償費用時,超過部分乙方仍須據實賠償。
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國家政策的變動、城市規劃的更改等。
第十三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方式解決。
(一)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合同文字
本協議文本用中方寫成。本協議正本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報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雙方簽字、蓋章后,經政府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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