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分包合同范本(通用10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專業分包合同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專業分包合同 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方將 工程 地下室防水工程材料供給及施工發包與乙方。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在工作過程中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地點及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分包范圍:
二、分包的勞務工作內容:
1、地下室防水材料為自粘聚合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厚度3mm(實量不低于3mm),品牌要求“ ”,執行國標為GB23441-20xx,材料檢測合格,資料齊全;
2、分包形式:采用包工期、包質量、包材料(含輔材)、包卸置堆放、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綜合治理、包人工上漲之任何差額因素、包自負盈虧。
3、分包工作期限:嚴格按照甲方項目部書面交底時間施工,確保下道工序按實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保留最終追訴權。
三、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按照國家規范、工程總承包合同約定及相關規范要求驗收,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江蘇省揚子杯要求;
2、滿足施工圖紙要求;
3、本工程要求達到江蘇省級文明工地標準。
四、雙方駐工地代表、職責
(一)甲方代表姓名和職務:
(現場經理)
電話:
(分段負責)
電話:
(安全總負責)
電話:
甲方駐現場所有人員有權督促乙方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檢查和驗收乙方所做工程的質量,對乙方的不合格工程提出返工要求,同時都有資金審核權。
(二)乙方代表責任人:姓名 手機
負責本工程的全面管理,組織、協調內部及甲方的.聯系和本合同工程的一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和治安等。
五、雙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技術交底、安全責任交底;
2、乙方在進場前必須提供施工人員花名冊,身份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嚴禁使用童工、弱智及體殘人員;
3、乙方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和熟練工人投入工作,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項目部的有關規章制度;
4、施工現場佩帶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現場嚴禁抽煙,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工、工期延誤、安全事故、現場臟、亂、差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甲方綜合治理管理條例罰款;
5、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的交底、施工圖、規范施工,必須滿足甲方的進度安排。乙方如不按圖紙和規范施工,所造成的返工,損失由乙方承擔,并賠償甲方的材料費;如甲方、監理、業主要求的變更,所造成的損失,憑甲方現場施工員的書面簽證,進行結算。
6、乙方施工完畢須自檢合格后方能通知甲方驗收,并一起參加驗收,如驗收不符合要求,乙方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返工,并不得影響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則甲方有權采取其它措施,因此發生的費用將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遵守項目部的管理制度、材料進場必須經項目部材料人員驗收簽字認可,避免不合格材料進場,材料進場必須要有標識、標牌、合格證書;
8、乙方需加強成品的保護,竣工驗收前如應乙方保護不當,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的項目再轉或變相分包給他人
六、工程量的初步預算及價格
本工程地下室施工面積約;單價:元/㎡(實際鋪貼展開雙層面積單價,含稅金)。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款,乙方整體施工完畢并驗收合格后上報工程量,甲方收到上報工程量的15個工作日內出具結算單,結算單出具的15個工作日內付至結算工程款的60%款項;本工程主體封頂后付至結算工程款的80%款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結算工程款的95%款項;余款作為此項工程的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五年,從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上述規定,作出終止協議的決定,并按已完成工作量的70%工程款作為最終結算款
2、以上約定甲乙雙方必須共同嚴格遵照執行,未及事項雙方協商解決或訴至該工程所在地法院。該合同雙方履行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后自動失效。
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地方行政法規,結合公司相關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錦繡前程3~5#樓工程
2、工程地點:廣西自治區南寧市
3、結構形式:框剪結構,32層
4、建筑面積:
第二條乙方專業分包資質及施工人員的條件和要求
1、資質證書號碼:
資質專業及等級:
發證機關:
2、乙方現場總負責人為:
乙方現場質檢員為:
乙方現場安全員為:
乙方現場木工施工員為:
乙方現場鋼筋施工員為:
乙方現場砼施工員為:
乙方現場泥工施工員為:
3、乙方須持有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法人委托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五大員資格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將復印件存放甲方,并向甲方項目部提供進場管理及施工人員花名冊。
4、乙方勞務人員必須是18至50周歲的身體健康、有專業上崗證的工人,進場工種和人數每棟為:裝飾抹灰工X人;雜工為X人;乙方應根據管理需要配備具有專業管理能力的專職人員至少5名,其中現場總負責人1名,質檢員兼安全員1名,專職施工員1名,乙方專職人員進場試用期為15天,經甲方考核不能勝任工作,應立即退場,往返一切費用自理。專職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離開現場時必須得到項目部主管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同意,否則扣款200元/人.天,未配置專職人員扣款3000元/人·月。
5、乙方駐現場負責人不得有少于85%的工作日在施工現場負責組織、管理自有施人員。乙方進場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調換,特別是帶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各工種主管。若確因施工需要發生變更,應經甲方項目經理批準并將變更后的人員花名冊交項目部核實、存檔。若乙方現場施工人員與其所提供名冊人員不符,將對乙方處以至少每次200元/人的罰款。
6、乙方不得以不可避免的原因(如農忙、節假日等)減少勞動力、延誤工程進度等,否則甲方按實際進度應增設人數對乙方處以至少每次300元/人的罰款。
7、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項目部的工作安排、技術指導和調動,不得隨意退場;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有履約保證金,并對乙方已完工程量不予結算。
8、以上罰款由甲方財務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時直接扣除。
第三條分包方式、分包范圍、具體承包內容及要求:
1、分包方式:包工、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2、分包工程范圍:圖紙所示的全部土建裝修工程(不包含防水工程、樓梯欄桿陽臺欄桿安裝工程、內墻仿瓷涂料、外墻涂料、門窗安裝工程):斜坡屋面工程(含坡屋面清掃、水泥砂漿找平層、細石混凝土剛性層)、外墻掛網、外墻刷漿膠、外墻抹灰、外墻分格、外墻安裝水線條、外墻上所有線條抹灰、翻跳板堵腳手眼;內墻掛網、內墻刷漿膠、內墻抹灰、廚衛內墻貼面磚、室內天棚抹灰(含樓梯天棚抹灰)、室外天棚抹灰做滴水線,室、客廳、走道、書房水泥砂漿整體面層,樓梯水泥砂漿整體面層、陽臺雨棚空調板水泥砂漿整體面層、外墻變形縫屋面變形安裝、架空層細石混凝土地面(含土方整平夯實、混凝土墊層以及整體面層);廚衛地水泥砂漿整體面層;下沉衛生間水泥砂漿找平層、填1:6水泥爐渣、搗40厚C20細石混凝土、水泥砂漿整體面層;室外散水、樓梯欄桿陽臺欄桿護腳混凝土模板、坡道、排風道與結構層之間的孔洞吊模搗混凝土抹灰、竣工驗收前樓內垃圾清理等等,包含主體結構驗收前的整改(及主體結構細部沒有完善的位置),各種管道洞口修補、樓層清掃及收尾工程。
3、工期要求:裝飾工程工期25天。
3.1乙方若拖延工期則每拖延一天罰款1000.0元。
3.2甲乙雙方在確定裝修工程完工日期時,已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下雨、防洪排澇、臺風、高低溫天氣、停電、停水及節假日等因素。
3.3乙方在進場后的第二天向甲方遞交切實可行土建裝飾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一份。
3.4乙方必須按甲方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以及建設方、監理的監督和檢查。
4.質量管理
4.1本工程質量目標為合格,質量標準的評定以現行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達到甲方認可的樣板標準為依據。未達到質量目標竣工結算中扣除質量違約金5.0元/m2。
4.2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甲方質量管理體系要求、以甲方技術交底的施工方案為依據,精心組織施工及驗收。
4.3驗收流程:班組自檢(填報自檢記錄)→班組互檢、交接檢(填報互檢記錄)→項目部質量組驗收(填報驗收記錄)→監理工程師驗收檢查
4.4當上述驗收流程中任一環節出現不合格項,均必須進入整改程序,上一道工序未驗收通過,嚴禁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5整改程序:每道工序施工過程中,項目部質量組成員必須跟蹤監督,對不符合施工質量要求的堅決要求整改,首先口頭警告,未達整改效果時,下達《整改通知單》。《整改通知單》中定整改責任人(班組長)、定整改內容、定整改部位、定整改開始時間、整改完成時間,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整改的,項目部將按相關條款扣除質量違約金5.0元/㎡。當連續下達2次《整改通知單》仍未完成整改的,項目部有權勒令該施工隊伍退場,并按乙方已完工程量(按單價組成表的單價計算工作量)的50%予以結算,履約金不予退還。
4.6、因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造成返修、返工、鑿打或材料浪費等,乙方須承擔所有費用。
4.7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地方,乙方應先報施工方案和措施經建設方監理確認后,乙方先做施工樣板或樣板間。具體施工樣板內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交房標準間(包括地坪、墻體粉刷套白、廚衛墻面抹灰);
2)屋面瓦做一個單元;
3)露臺地磚做一個單元;
4)外墻抹灰做一個單元;
5)樣板及標準間經建設方及監理驗收合格并簽字后可進行大面積施工。如未做樣板就進行大面積施工,且質量標準沒有達到規范及建設方標準時,罰款1000元。
5.材料設備管理
5.1施工機械設備:除塔吊、砼攪拌機外,乙方負責提供滿足施工要求的所有中、小型機具設備,手推翻斗車、振動棒、蛙式打夯機;膠桶、安全帽、照明燈具、電線電纜、施工用電三級配電箱至終端電器設備等;施工必備工具和用品、粉尺、搓板等;所有機具設備進場,必須是合格產品;舊機具設備進場前必須做好油漆,經嚴格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若達不到合格及甲方要求,甲方將派專人進行檢查、維修及保養,所發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5.2本工程的主要材料由甲方供應,甲方根據定額含量對乙方所用的所用材料進行核算,如果超出定額含量將按市場價的1.5倍進行處罰。
5.3、乙方人員必須按施工圖紙及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組織施工。在施工中應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成品、半成品保護,若有損壞全額賠償。
5.4、乙方應對自帶材料、機械負責保管,保管費由乙方承擔,保管期間材料丟失、被盜或變質等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保管費已含于各部分單價內,不再計取;
5.5、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專職領料員,且具備簽字認可權,其授權委托書必須在進場前三天遞交;乙方在領用材料、設備器材、必須按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原后核實領用量并簽收;
5.6、乙方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因保管不善、錯誤使用等發生丟失、損壞或浪費等,乙方除照價賠償外,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5.7、材料用量按圖紙用量,依據廣西自治區_______年定額核算,甲方根據相關規定對乙方材料消耗的節超進行獎罰,材料節約,甲、乙雙方按7:3(甲7乙3)分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目標時,不得發放材料節約獎;材料超耗(實際材料消耗量大于本合同約定的消耗量),乙方結算按當月的采購價乘以材料超耗量退賠甲方或扣減工程款;
5.9、所有機具設備進場,必須是合格產品;舊機具設備進場前必須新做油漆,經嚴格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若達不到合格及甲方要求,甲方將派專人進行檢查、維修及保養,所發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5. 9、乙方在機械設備的使用上規范操作、正常保養,否則引起的非正常損壞機械設備及人員傷亡等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費用;
5.10、施工用電設施:本工程采用TN-S、三級配電兩極保護系統配電,甲方負責自配電房至現場總配電箱、總配電箱至分配電箱的配置及管理,乙方負責分配電箱至設備端配電設施的配置及管理,配電設施必須符合“一機、一閘、一漏、一箱要求。
第四條甲方責任
4.1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員住宿;
4.2提供施工用電施工用水;
4.3提供塔吊兩部、混凝土攪拌機二臺、砂漿攪拌機二臺;
4.4將水準點、坐標控制點(控制線)、50cm線提交乙方,并于現場交驗;甲乙雙方交接完畢后由乙方自費負責保護;
4.5提供復印建筑圖一套并及時提供設計變更文件;
4.6審核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
第五條乙方責任
5.1乙方須配合甲方其他工種工作,還包括為完成本施工任務所要進行的其它工作內容、現行廣西自治區建筑工程定額規定的工作內容、甲方施工現場交底的分包施工內容(不產生計時工)。
5.2乙方負責所有的施工期間為滿足施工而采取的技術措施以及滿足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所發生的相關工作內容(安全帽由甲方統一購買,乙方領用按進價扣款)。
5.3乙方負責施工場地范圍內按甲方指定部位的道路硬化;
5.4乙方施工所涉及到施工機械安拆及操作用工(含攪拌機操作用工),樓層清理、成品保護、清潔衛生等。
5.5按甲方提供的樓層標高控制點嚴格控制標高,按甲方提供的控制線完成全部防線工作,測量放線配合用工,搭拆木工機械棚用工;
5.2其它應扣款: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違約扣款、甲方開具的經雙方簽字認可的各類罰款及意外傷害保險費、生活水電費(生活水電費現場接表計量,水費按2.52元/噸、電費1.0元/kwh(度)單價計算,減處基本標準每人每月用水量1噸、用電量1度)等。獎勵:甲方根據相關合同條款開具的經雙方認可的各類獎勵。
第六條竣工結算
6.1乙方分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并附相關竣工資料,如經甲方相關管理人員評價簽字的竣工證明驗收單、經項目核定的階段完工結算書、相關獎罰通知單、獎勵通知單等報甲方項目計劃員審核,經項目經理確認后,報甲方工程計劃中心審計部終審。
6.2對于審核人員和審核程序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條第4、5、6、7款要求的任何清單、單據、工單等均不得作為結算依據,乙方及乙方任何人員均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工資或其他任何費用。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乙方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協調配合等方面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按下列比例付款。
1.1全部土建裝修工程完工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 %(按單價組成表的單價計算工作量)支付工程進度款。
1.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材料退場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 %。
1.3保修金為工程總價款的15 %,保修時間為1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交工之日起計算,1年內若無工程質量問題,期滿后10天內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后付清余款;
1.4保修期內因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乙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維修時,由甲方組織維修,費用由甲方直接從乙方的工程保修金中扣除,不足時乙方另付。保修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為了保證本合同各項履約指標的有效實現,乙方必須按月將工人工資發放到位,乙方每次領取工程款時,必須出具工程款收據和工人工資簽字單,如出現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資發生糾紛或引起工人停工鬧事或上訪等,乙方應向甲方承擔5000元/次的違約賠償,同時甲方有權在未得到乙方認可的情況,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優先支付乙方拖欠的人工工資,其余款支付給乙方負責人或委托人。
3、若乙方未達到現場勞務用工或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權另行委派他人完成此項工作,并按所發生費用的1.5倍直接從乙方結算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高單價或另外補貼,否則不予結算。
第八條履約保證金及違約責任
1、履約保證金
1.1乙方必須在雙方簽訂合同前7天內將履約保證金計人民幣¥ 3萬元(大寫:叁萬元整)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或將本公司未付予乙方的其它項目的結算款轉入本工程作為履約保證金。否則,每延遲一天,按履約擔保金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用于支付乙方可能發生的無法滿足本合同履約指標的違約金;
1.2履約保證金在工程辦理完竣工結算后一個月內,若合同履約過程中未發生違約情況,則按約定無息退還,若發生違約情況,則扣除違約金后無息退還乙方。
2、甲方違約責任
2.1因甲方施工人員指導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2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勞務費時,應在結算前拾天內通知乙方,至結算期一月后仍不能支付勞務費,甲乙雙方經協商未達成新的解決辦法,乙方有權書面告知甲方退場理由,并通過法律訴訟追索拖欠的勞務費及損失賠償費。
3、乙方違約責任
3.1乙方人員未按甲方指定時間及人數進場,由此造成延誤工期,按延誤天數500元/天進行賠償,賠償金從乙方后期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在甲方指定進場時間一周內仍未進場,甲方確認乙方無履約能力,可終止合同,并提出索賠。
3.2根據甲方進度安排,乙方人員、材料、機械設備在5天內不能滿足工期要求時,視同乙方無能力履行合同;甲方將直接對未完工程項目或分部分項工程另行發包,乙方無條件服從,乙方已完成工作量(按單價組成表的單價計算工作量)予以結算;若受到乙方阻攔一切經濟損失,并對乙方已完成工作量(按單價組成表的單價計算工作量)僅按50%予以結算,履約金不予退還,情節嚴重交送公安司法部門處置。
3.3因乙方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乙方負責承擔所有損失其工料損失費用,甲方還可以按延工期情況扣除費用,其標準按甲方與業主合同工期延誤處罰金額。
4、雙方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4.1單方違約或甲方確認乙方無履約能力,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4.2乙方出現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4.3出現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雙方協商終止合同。
4.4出項重大合同糾紛,經仲裁機構或法院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第九條其它事項
1、乙方人員若萬一發生傷亡事故時,雙方應盡力施救,同時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勘察鑒定。傷亡事故定性后,屬乙方責任或乙方工人違章操作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甲方不負經濟和法律責任。屬于非乙方責任而造成的傷亡事故,由甲方對責任者追究其應承擔的責任及經濟賠償。督促責任方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對乙方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但具體膳后工作乙方必須負責安排和處理完畢,甲方不直接對乙方工人及家屬。
2、若因本合同第十條第4款規定之情形,終止合同的,甲方根據乙方已完工程形象進度按合同相關條款進行結算并支付工程款,同時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本合同在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現場安全和文明施工責任書》,繳納完履約保證金后、民工保證金,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簽字蓋章并加蓋騎縫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范圍及內容:乙方負責烏蘭木倫湖南岸住宅小區A-18-01#、04#、06#、07#、09#、10#、11#樓地面發泡混凝土墊層施工的全部內容,(包括除水泥、砂子、水、電以外的其它所有材料發泡劑、防裂劑、外加劑等,人工,專用機械,工機具等,還包括發泡混凝土加工制作、運輸、澆筑、地面找平)。
4、甲方應提前對需要施工的樓面進行地面清理,垃圾清運,施工測量放線等,且應保證乙方施工的連續性。
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人工、包部分材料、包施工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檢測、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約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范圍的全部工作內容。
第二條:合同工期
1、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后7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合同工期:9#樓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早開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共8個日歷天。各方核驗、驗收、簽字的時間不包括在工期內。
3、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分包工程總價的2‰計算,按天累計。
4、如遇有下列情況,乙方報請甲方按停工時間延長工期:每報停24小時延期一天。
A、因不可抗力影響;(不可抗力的定義和范圍按總承包合同)
B、重大的設計變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進度無法按原計劃進行;
C、非乙方原因的停電、停水、或原材料供應不上造成停工時間累計24小時以上;
D、因業主原因的工期調整;
E、因業主原因無法正常施工;
F、因甲方施工工作面保證不了乙方連續施工所造成的停工,累計24小時以上。
第三條:質量
1、本工程的質量等級為合格,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
2、主要技術要求:
A、樓地面墊層厚度40mm-60mm面層進行平整,表面平整度正負5mm,建筑標高1m線至泡沫混凝土完成面為1.04m;
B、密度等級:B07,干表觀密度≤730-800㎏/m,抗壓強度≥3.0mpa
C、施工范圍:樓梯間、電梯間、衛生間以外的所有房間范圍(具體施工范圍以甲方現場交底為準)
D、乙方所做的樓地面發泡混凝土墊層成品后不得有空鼓、開裂、起砂現象;打墊層時粘在墻面上的污染物乙方必須鏟除干凈。
E、乙方所做的墊層地面發泡混凝土墊層必須按400Kg水泥配
400Kg砂子的配比進行施工,不得隨意增減水泥用量或隨意增減砂子用量,材料超出預算材料量的2%以上由乙方賠償。
3、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
4、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5、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
第四條:環境安全
1、本工程乙方巡查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并達到安全文明工地標準要求。
2、乙方應識別施工工程中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并采取措施對其進行控制,防止環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果由乙方自己施工造成的自身施工人員或其他班組施工人員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自己負責經濟賠償和相關法律責任,與甲方沒有任何關系。
3、乙方要嚴格執行各級政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對安全和標準化管理的有關規定,并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對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
4、乙方應編制乙方范圍內的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方案,發泡混凝土施工方案等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技術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乙方應對乙方的施工人員及乙方的專業施工隊伍進行安全交底。
6、發生安全或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監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排除事故或搶救人員提供幫助。
7、甲方為保持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進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甲方將根據管理制度的`規定,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問題將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完畢。
第五條:工程價款
1、本合同單價:_______元/㎡,施工面積按計算。注:扣除墻體、衛生間、樓梯間、管道井、電梯井等所有未施工部分面積。
2、本工程計價方式為:單價包死,如調整施工方式、質量標準或增加合同以外的原材料調整合同價款。
3、上述計價方式中不包括工程稅金。
4、本工程所采購的建筑材料除水泥、砂子、水、電外原則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購,要滿足圖紙及政府有關規定的要求。
5、本工程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地用各類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滿足政府有關法規和規定的要求,滿足甲方的管理要求。
6、本合同發生的一切費用,除水泥、砂子、水、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結算原則
按實際施工部位的圖紙計算面積結算,單價按/㎡計算。(扣除墻體、衛生間、樓梯間、管道井、電梯井等所有未施工部分面積。)
第七條:工程款的支付
整體工程完成總量的50%時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后10日內辦理結算。
第八條: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職責
1、甲方任命為甲方駐工地代表(以下簡稱“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2、甲方代表發出指令,以《工程聯系單》形式送達乙方,乙方應予以執行。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8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作出執行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以執行。
3、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時對進場人員進行總交底,交底內容為:
A、本工程的質量目標、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其它創建目標;
B、涉及到甲方的現場施工的相關管理制度(比如一體化管理體系的要求等);
C、與本工程施工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和技術標準、規范要求;
D、本工程的關鍵工序、特殊過程、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以及控制要求。
E、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總合同有關主要條款。
3、開工(施工)前甲方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審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
4、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經監理復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并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5、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約定行使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6、甲方代表應負責施工現場內部分包作業單位之間的工作協調,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7、甲方代表應指導、督促乙方按甲方對現場管理的各項標準組織施工,全面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
8、當乙方由于業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嚴重侵害時,甲方應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積極做好有關工作。
9、乙方任命(以下簡稱“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0、乙方在本工程履約中對甲方付完全責任,同時對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約不負連帶責任。
11、乙方對甲方發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指令,不論何種情形均必須立即執行。
12、乙方的要求,請求或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蓋章及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收到后生效。
13、乙方應按規定對水準點引測、軸線標高等進行技術復核。
14、乙方應按規定制作發泡混凝土試塊、砂漿試塊,正確養護,按時送試。
15、乙方應全面貫徹,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
16、甲方將A-18-01#、04#、06#、07#、09#、10#、11#樓地面發泡混凝土墊層承包給乙方施工,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進度要求,即甲方具備兩棟或兩棟以上樓施工條件時乙方則必須具備兩套設備和兩個班組在兩棟樓上同時做發泡混凝土墊層的條件,如果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選擇其它施工單位或增加其它單位施工;如果乙方對此不滿意拒絕繼續施工,則甲方對乙方結算時只能按乙方已完成工程合格量的60%結算。
17、在施工工程中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修復、返工,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修復后仍達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應停工退場,甲方應結清乙方已完成工程合格量的工程款。
18、如果在9#、11#樓用發泡混凝土施工完后發現用發泡混凝土打樓墊層有質量缺陷,甲方改用細石混凝土施工樓墊層,則甲方和乙方的合同(1#、4#、6#、7#、10#樓部分)自動解除,乙方退場,甲方重新安排做細石混凝土的施工隊伍。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并應形成書面補充合同,才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2、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向合同簽約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專業分包合同 4
甲方(承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分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建設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面積____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___?層數_______________?跨度_______________
4、工程類別:
5、分包范圍:
6、質量要求?:按設計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質量達到優良。
7、工期要求:按業主要求工期:
8、分包合同總價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元。
9、工程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總工期為_____個日歷天。
10、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中標通知書;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總包合同文件(除合同價款以外);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第二條、本合同條款符合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責任
1、甲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負責協助乙方對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工作,保證按時開工
(2)按雙方的協商制訂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和責任制,有權要求乙方按有關規定執行;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建筑材料和設備
(4)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圖套,并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5)負責本工程的全面技術管理,批準施工技術方案,解決圖紙和施工中的技術問題,檢查監督乙方施工中的技術工作,認定合格后在有關技術資料中簽認;
(6)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對工程的進度進行檢查落實,及時完成驗收工作?;
(7)按時交付工程價款。
(8)甲方派駐工地的代表需要符合一定的資質,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應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2、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責任
(1)乙方訂立合同時應全面了解總(分)合同的各項規定;
(2)對本合同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圖套、驗收規范等施工,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制度,保證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自行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項罰款;
(3)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4)乙方須保證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條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同時做好工地周邊建筑群、地下管線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
(5)乙方必須為進入本工地的所有職工辦理意外傷害等各類_____,其費用自擔;
(6)乙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須更換代表,不得擅自更換,更換前,應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7)按期完成項目,按時提交有關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第四條、合同價款的確定、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價款按下列兩種方式確定:
(1)本工程為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外,結算時不再進行調整。
(2)本工程為非招標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圖預算未審定前,合同價款(暫估價)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但_____結算的依據。結算價款以甲方審定的施工圖預算為準。
2、價格調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況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內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_____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招標工程甲方或建設單位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
第五條、質量檢查與驗收
1、乙方按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評定標準、設計變更洽商單等組織施工,經建設單位及監理檢驗,達到交工驗收條件為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交底記錄和甲方要求組織施工。未經甲方有關人員的書面通知,不得自行變更施工工序、質量標準、設計要求或自行進行材料代換。
3、工程質量按建設單位方規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質量問題,應無償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費用從承包費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由于甲方供應材料質量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損失,整改費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應材料遲誤致使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材料、機械設備供應與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構配件等由甲方供應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關材料發放及使用管理規定進行領取、使用,不得浪費。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費,甲方有權對浪費所造成的損失按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到現場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現場的整潔。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應即時退庫,丟失剩余材料按丟失材料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應即時運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丟失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按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領用材料必須與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廢材料相符,出現材料不符情況,按材料丟失處理。
第七條、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本協議工程應進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發布的安全操作規程,因乙方違章作業或違反有關規定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應配合土建施工單位實施施工作業場地的維護和清潔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種工人具備相應的資質,不得安排無資質人員從事非本專業工作。
第八條、工期延誤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不可抗力事件結束_____小時內,雙方就損失情況和工期延期進行協商,形成書面協議。
2、因建設單位或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備料款、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等建設單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
3、因建設單位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提供施工現場水、電源、道路接通條件,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等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于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窩工,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準備相應索賠資料向建設單位索賠,索賠費用分配雙方另行協商。
4、一周內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小時。
第九條、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所獲得的圖紙資料及在施工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工作成果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與合同有關的資料給出版社和新聞機構發表或學術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進行促銷和做廣告宣傳。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應用本工程圖紙資料。
4、對于乙方使用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保密資料依法定途徑公開前,同樣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工程轉包與再分包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項目或勞務作業轉包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沒按設計規范要求施工,監理下發整改通知達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沒有進場施工,或拖延工期達施工進度計劃同期期限_____%的;
(3)發生重大工傷事故,或發生工傷事故后不及時處理影響工程進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費用不及時處理,致使相關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2、甲方沒有按合同要求撥付工程款達應撥付工程款數額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內清場,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總工程價款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也可通過和解、調解的方式解決,非訴方式無法解決爭議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義對外提起訴訟的,甲方應予協助,相關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方將工程地下室防水工程材料供給及施工發包與乙方。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在工作過程中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地點及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分包范圍:
二、分包的勞務工作內容:
1、地下室防水材料為自粘聚合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厚度3mm(實量不低于3mm),品牌要求“xxxx”,執行國標為GB23441-20xx,材料檢測合格,資料齊全;
2、分包形式:采用包工期、包質量、包材料(含輔材)、包卸置堆放、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綜合治理、包人工上漲之任何差額因素、包自負盈虧。
3、分包工作期限:嚴格按照甲方項目部書面交底時間施工,確保下道工序按實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保留最終追訴權。
三、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按照國家規范、工程總承包合同約定及相關規范要求驗收,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江蘇省揚子杯要求;
2、滿足施工圖紙要求;
3、本工程要求達到江蘇省級文明工地標準。
四、雙方駐工地代表、職責
(一)甲方代表姓名和職務:
(現場經理)電話
(分段負責)電話
(安全總負責)電話
甲方駐現場所有人員有權督促乙方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檢查和驗收乙方所做工程的質量,對乙方的不合格工程提出返工要求,同時都有資金審核權。
(二)乙方代表責任人:姓名手機
負責本工程的全面管理,組織、協調內部及甲方的聯系和本合同工程的一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和治安等。
五、雙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技術交底、安全責任交底;
2、乙方在進場前必須提供施工人員花名冊,身份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嚴禁使用童工、弱智及體殘人員;
3、乙方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和熟練工人投入工作,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項目部的有關規章制度;
4、施工現場佩帶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現場嚴禁抽煙,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工、工期延誤、安全事故、現場臟、亂、差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甲方綜合治理管理條例罰款;
5、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的'交底、施工圖、規范施工,必須滿足甲方的進度安排。乙方如不按圖紙和規范施工,所造成的返工,損失由乙方承擔,并賠償甲方的材料費;如甲方、監理、業主要求的變更,所造成的損失,憑甲方現場施工員的書面簽證,進行結算。
6、乙方施工完畢須自檢合格后方能通知甲方驗收,并一起參加驗收,如驗收不符合要求,乙方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返工,并不得影響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則甲方有權采取其它措施,因此發生的費用將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遵守項目部的管理制度、材料進場必須經項目部材料人員驗收簽字認可,避免不合格材料進場,材料進場必須要有標識、標牌、合格證書;
8、乙方需加強成品的保護,竣工驗收前如應乙方保護不當,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的項目再轉或變相分包給他人
六、工程量的初步預算及價格
本工程地下室施工面積約;單價:元/㎡(實際鋪貼展開雙層面積單價,含稅金)。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款,乙方整體施工完畢并驗收合格后上報工程量,甲方收到上報工程量的15個工作日內出具結算單,結算單出具的15個工作日內付至結算工程款的60%款項;本工程主體封頂后付至結算工程款的80%款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結算工程款的95%款項;余款作為此項工程的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五年,從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上述規定,作出終止協議的決定,并按已完成工作量的70%工程款作為最終結算款
2、以上約定甲乙雙方必須共同嚴格遵照執行,未及事項雙方協商解決或訴至該工程所在地法院。該合同雙方履行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后自動失效。
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6
施工單位:
承包單位: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為了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確保工程的順利實施,特達成以下協議:
一、施工承包范圍施工承包范圍主要包括__防水及圖紙所要求的其他部位的`防水工程。
二、承包方式:本工程實行“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即乙方包工人,包材料,包工具,包質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
三、工程地址: __辦公大樓
四、工程工期:施工工期為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計算,施工進度按甲方要求確定。
五、工程目標與責任:
1、甲方確定開工之后,提前3天通知乙方。
2、停水、停電、暴雨以及人力部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經甲方,監理確認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電及工人住宿。
4、甲方將施工面移交給乙方進行防水施工時,甲方須確保施工面達到合格標準。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國家現行有關施工技術規范、規程,質量檢驗評定與驗收辦法、施工方案以及甲方和監理公司要求施工,接受甲方和監理公司的監督與指導。
6、乙方每完成一分段的工程,要經自檢合格后,報監督部門驗收,工程經監督部門驗收不合格的,乙方須無條件返工且工期不順延。
7、乙方使用的材料、工具、機械等用品由乙方負責,并須符合國家相關安全、質量驗收標準,乙方負責提供工程所用的材料合格證和驗收報告。
六、工作造價、結算及付款方式:
1、本防水工程造價按現場實際發生數量計算。
2、雙方議定分項工程竣工檢驗交工結算單價,工程包工包料單價協議條款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材料名稱 非焦油聚氨脂 26 單價單面自粘防水卷材 26 單價保溫板 7 單價備注:不含找平
3、付款方式:進場施工付至工程總估價50%款項,完成按工程總價付至 90% 款項,經甲方、監理驗收支付至工程總價 95%。余下 5%為保質金,工程竣工后一年付清。
七、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甲方有關制度管理辦法等一切于安全有關事宜,若有違反,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按施工規范作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責任人,凡在施工期間發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報甲方及有關部門。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乙方施工困難,甲方須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因質量事故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責任及返工費用。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7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工程。
1.8 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 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訂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號)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 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 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 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分包合同的規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 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 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 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后,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 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 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 語言文字: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與總包合同中規定適用的法律、法規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 適用工程建設標準: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后執行。
4.圖紙
4.1 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范圍內圖紙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后,應當繼續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在原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4.3 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包合同
5.1 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 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并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生。
5.3 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系: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6.指令和決定
6.1 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 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項目經理
7.1 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 項目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并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發出的指令、通知,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項目經理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項目經理在48小時后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于承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項目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7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可發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行。如承包人發出錯誤的指令,并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 項目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分包項目經理
8.1 分包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 分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分包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后生效。
8.3 分包項目經理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分包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項目經理取得聯系時,分包項目經理應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項目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 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項目經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并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閱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準,分包人方可執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總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應盡快撤離現場。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采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設備,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轉包與再分包
12.1 除12.2款規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12.2 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12.3 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并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 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項目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項目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或項目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 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暫停施工
15.1 發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出暫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 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 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 分包人應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8.2 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準后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 發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 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 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
20.工程量的確認
2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后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報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 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0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 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工程變更
22.1 分包人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并經承包人確認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執行從發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項目經理并向項目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 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2.4 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 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
23.2 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發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定的發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組織驗收,并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后竣工報告之日。
24.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起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質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6.2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6.3 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補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賠
27.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后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復,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索賠成功后,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復,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準。
27.4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要求分包人協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相關通知或其它資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賠款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爭議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保障
29.1 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9.2 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于發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30.保險
30.1 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 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 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1 有關材料設備供應的數量、程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 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章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設備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采取保護措施,并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 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發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 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合同份數
37.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分包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專業分包合同 8
發包單位: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圍:
(4)承包形式:
(5)工程合同編號:
(6)工程項目期限: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國家發展改革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 5009.2、DL 5009.3)。
(5)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業主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朱超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劉后夫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______人。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志、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專項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并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簽認。
(11)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并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2)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專項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3)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4)如可能對其他施工項目部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業主項目部、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并組織落實。
(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賬。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并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并落實防范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信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15)對危險性較大的______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
(16)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8)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后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范。
(19)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并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交叉作業時應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26)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并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27)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準同意或備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8)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9)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后排放。
(30)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混凝土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1)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采取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2)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并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
(34)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5)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范圍內。
(36)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7)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
(1)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______萬元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并按照規定以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乙方應按規定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7、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或______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8、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按國家發改委頒布的《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標準》規定計提。
(5)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范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8)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方將 工程 地下室防水工程材料供給及施工發包與乙方。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在工作過程中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地點及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分包范圍:
二、分包的勞務工作內容:
1、地下室防水材料為自粘聚合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厚度3mm(實量不低于3mm),品牌要求“ ”,執行國標為GB23441-20xx,材料檢測合格,資料齊全;
2、分包形式:采用包工期、包質量、包材料(含輔材)、包卸置堆放、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綜合治理、包人工上漲之任何差額因素、包自負盈虧。
3、分包工作期限:嚴格按照甲方項目部書面交底時間施工,確保下道工序按實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保留最終追訴權。
四、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按照國家規范、工程總承包合同約定及相關規范要求驗收,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江蘇省揚子杯要求;
2、滿足施工圖紙要求;
3、本工程要求達到江蘇省級文明工地標準。
五、雙方駐工地代表、職責
(一)甲方代表姓名和職務:
(現場經理) 電話
(分段負責) 電話
(安全總負責) 電話
甲方駐現場所有人員有權督促乙方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檢查和驗收乙方所做工程的質量,對乙方的不合格工程提出返工要求,同時都有資金審核權。
(二)乙方代表責任人:姓名 手機
負責本工程的'全面管理,組織、協調內部及甲方的聯系和本合同工程的一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和治安等。
六、雙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技術交底、安全責任交底;
2、乙方在進場前必須提供施工人員花名冊,身份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嚴禁使用童工、弱智及體殘人員;
3、乙方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和熟練工人投入工作,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項目部的有關規章制度;
4、施工現場佩帶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現場嚴禁抽煙,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工、工期延誤、安全事故、現場臟、亂、差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甲方綜合治理管理條例罰款;
5、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的交底、施工圖、規范施工,必須滿足甲方的進度安排。乙方如不按圖紙和規范施工,所造成的返工,損失由乙方承擔,并賠償甲方的材料費;如甲方、監理、業主要求的變更,所造成的損失,憑甲方現場施工員的書面簽證,進行結算。
6、乙方施工完畢須自檢合格后方能通知甲方驗收,并一起參加驗收,如驗收不符合要求,乙方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返工,并不得影響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則甲方有權采取其它措施,因此發生的費用將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遵守項目部的管理制度、材料進場必須經項目部材料人員驗收簽字認可,避免不合格材料進場,材料進場必須要有標識、標牌、合格證書;
8、乙方需加強成品的保護,竣工驗收前如應乙方保護不當,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的項目再轉或變相分包給他人
七、工程量的初步預算及價格
本工程地下室施工面積約;單價:元/㎡(實際鋪貼展開雙層面積單價,含稅金)。
八、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款,乙方整體施工完畢并驗收合格后上報工程量,甲方收到上報工程量的15個工作日內出具結算單,結算單出具的15個工作日內付至結算工程款的60%款項;本工程主體封頂后付至結算工程款的80%款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結算工程款的95%款項;余款作為此項工程的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五年,從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上述規定,作出終止協議的決定,并按已完成工作量的70%工程款作為最終結算款
2、以上約定甲乙雙方必須共同嚴格遵照執行,未及事項雙方協商解決或訴至該工程所在地法院。該合同雙方履行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后自動失效。
十、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10
甲方(全稱):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____ (以下簡稱為"甲方")與乙方已經簽訂承包合同,甲、乙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望都·太陽城二期23#樓分包工程承包范圍:室內膩子工程(室內衛生清理)包工包料全外墻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同單價),小寫:_________元(合同單價)。建筑面積:5429M2
三、工期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_________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按當地質量監督站及建設單位的分戶驗收標準_________付款方式為:_________
五、乙方向甲方承諾,履行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完工,未按工期完工,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且甲方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六、合同的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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