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1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使用權轉讓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房屋情況
甲方擬將位于大嶺山中學后門的教師宿舍樓d幢101(即靠近學校后門的那一套)的使用權明確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屋作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屋。
該房屋自用使用權面積為93關規(guī)定而定.,使用期間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若房屋轉讓給乙方前就已經存在的債權債務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如遇到中途拆遷,拆遷補償款全部賠償給乙方,與甲方無關。
第二條 房屋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屋交易總金額為壹拾叁萬元整。乙方已向甲方付定金壹萬元整。合同簽訂后一個星期內乙方向甲方轉入房款壹拾萬元整,轉帳銀行:東莞市商業(yè)銀行大嶺山支行,轉入帳號的存折持有人姓名: ,轉入的帳號: 。余款貳萬元整乙方于20xx年07月31日前支付,付款方式:現(xiàn)金。
第三條 手續(xù)辦理
乙方付清全部房款時,甲方應即時將之前的房屋購買證明(大嶺山鎮(zhèn)政府開出的)和收據等相關材料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房屋使用權交接
雙方同意于 年月日由甲方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沒有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fā)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
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屋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日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元整的違約金。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決: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仲裁解決
第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處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雙方各存一份,見證人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2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合同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轉讓方和受讓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的基礎上就轉讓吳家山 "北冰洋城市廣場"(以下簡稱本項目)商鋪經營使用權達成如下協(xié)議:
甲乙雙方詳細信息
甲方:
注冊地址: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 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國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項目概況、現(xiàn)狀及簽約流程
第一條 項目背景
北冰洋城市廣場是吳家山市場物業(yè)管理責任有限公司與東西湖區(qū)政府共同聯(lián)合開發(fā)的東西湖首家集購物、休閑、餐飲、娛樂于一體的大型一站式綜合購物中心。北冰洋城市場廣位于吳家山東吳大道與四明路交匯處,東臨規(guī)劃路,南鄰吳南花園,西接四明路,北靠規(guī)劃中的步行街,地理位置優(yōu)越,人氣興旺,交通便利。項目總占地9千余方,總建面4.3萬方,地下2層,地上9層。是東西湖首家集購物、娛樂、餐飲、休閑一站式綜合購物中心。
第二條 簽約流程
1、甲方唯一營銷場所位于本項目內,乙方需自行前往洽談轉讓事宜。除此以外,甲方未設任何其他營銷地點,開展營銷活動,乙方對此需留意。
2、甲方營銷人員按照法律有關明示義務的規(guī)定,向乙方全面介紹項目及擬轉讓標的狀況并詳細解釋本合同條款。
3、乙方與甲方營銷部門就合同項逐條約定明晰后,由乙方在合同上簽章,甲方營銷部門將乙方已簽章的合同送至甲方法律事務部審核,法律事務部在經審核無誤的合同上簽章并退還營銷部門后通知乙方前來領,整個流程應在7日內完成。乙方對此表示理解并予以認可。
第三條 簽約承諾
乙方自愿與甲方簽約,并做出簽約承諾:在合同履行期內,完全了解并承認有關項目、權利、轉讓、合同等一切相關問題的合法性;以簽署本合同的行為,認可甲方已按法律規(guī)定完全履行明示義務;承諾服從本項目整體物業(yè)、管理公司規(guī)定,且經營的品牌類別符合整體規(guī)劃方案布局;承諾服從本項目半數(shù)以上("半數(shù)"系指經營面積超過項目總經營面積一半)權利人的共同意志;保證不因自己的行為損害甲方、產權方或任意第三方(含本項目共同利益及其他權利人)的合法權利。乙方自愿接受并承諾按照甲方要求與甲方指定的經營管理公司簽訂經營管理合同,并共同維護北冰洋城市廣場整體經營。
第二章 轉讓標的、支付、期限及用途
第三章 轉讓對價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 本合同轉讓標的為:本項目_ ___層 區(qū) 號商鋪的經營使用權。該商鋪建筑面積______平米。(具體商鋪位置見附件一)
第五條 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轉讓標的交付乙方并辦理書面確認手續(xù)(見附件二)。
第六條 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分別處理:
1、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2、由于乙方原因導致不能確認交付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全額支付房款后,次日本合同起算收益。
第七條 轉讓期限:限于我國合同法關于租賃期限的規(guī)定,本合同租賃使用權期限為20xx年;從20___年___月____日起開始計算,后續(xù)使用權年限與該宗土地的使用年限同步。
第八條 轉讓對價為:(小寫)¥___ 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元整;計算標準為:單價¥__ ___元/㎡×轉讓標的所依附商鋪的建筑面積_______㎡。
第九條 支付方式: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轉讓對價
第四章 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辦理轉讓標的的確認交付手續(xù);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交付手續(xù),以甲方通知的期限截止日為實際交付日;
乙方在甲方通知期限內出具體申請請求延期交付,且延期理由得到甲方認可的,雙方可就交付事宜另行約定。
第十一條 以嚴格遵守簽約承諾為前提,乙方在轉讓期限內享有以下權利:
1、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有權轉讓剩余年限經營使用權;
2、第三年期限屆滿前,在確認履行本條第1款約定的前提下,有權自行轉讓剩余年限經營使用權;
3、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有權開展上述2種情形以外的其他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本合同約定的經營行為。
第十二條 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一切依前條約定有權實施、并引起經營使用權變動的行為,受以下條款約束并加以規(guī)范。
1、出讓剩余年限經營使用權的,除符合第十一條的約定外,還應與出讓前書面通知甲方,采取甲、乙雙方約定解除本合同以及經營管理合同后在由甲方、受讓方按照本合同簽訂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以及甲方指定的經營管理公司、受讓方按照原經營管理合同內容簽訂經營管理合同的方式辦理;新轉讓合同生效后,乙方對受讓方的履約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其他行為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就具體事宜與甲方協(xié)商一致并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遵照協(xié)商結果辦理。
第十三條 轉讓期限屆滿,乙方享有優(yōu)先續(xù)約權。續(xù)約生效后,乙方無償獲得該轉讓標的后續(xù)二十年使用權并享受收益。
第五章 甲方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應保證轉讓標的所依附商鋪的配套設施在交付時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第十六條 除本合同第六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交付轉讓標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1、逾期在三十日內,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次日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收價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 逾期超過三十日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按原總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退還所收款項;乙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自本同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已收價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質災害、亂動、戰(zhàn)爭、疾病流行、突發(fā)事件、政府行為及其他不可控制、不可預料的情形)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向對方承擔責任,但在政府給予甲方相應補償?shù)那闆r下,甲方按照乙方在不可抗力中的損失比例,在取得的補償范圍內對乙方進行合理補償。
第十八條 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的行為具有以下列任一情形,經書面催告逾期仍不糾正或造成的損害已無法逆轉的,行為無效并構成乙方違約:
1、違反第十七條的約定,擅自進行的無權或越權行為;
2、雖有權進行,但在具體實施中違反第十八條之約定方式,行為不當?shù)摹?/p>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及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將合同解除時乙方剩余期限經營使用權的對價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并向乙方追償其他損失:
1、凡依本合同約定,乙方構成違約,經催告于90日內仍不予糾正的;
2、損害公共利益,已觸犯刑事或經制止不予糾正的;
3、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經催告在90日內仍無法履行的;
4、具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依本合同約定已構成違約的事由,經甲方催告后在90日內不予糾正或無法逆轉的。
第二十一條 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退還乙方所交全部經營使用權轉讓款,并以該款項10%補償乙方損失。
第七章 送達及爭議解決
第二十二條 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雙方約定一下地址為郵寄送達地址,無論是否簽收,向該地址寄送的特快專遞收寄憑證即是雙方認可的合法送達憑證,受送達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抗辯該送達憑證的效力。若乙方約定地址發(fā)生變更,必須于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未經書面通知,乙方無權以地址變更為由抗辯甲方向約定地址寄件的送達效力,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合同解除不影響本條效力。
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
乙方地址: ,郵政編碼 .
第二十三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約定指定的通訊方式。乙方通訊方式變更,必須5日內向甲方發(fā)出書面通知,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
乙方聯(lián)系方式: ,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后,雙方均應切實履行,若發(fā)生糾紛先行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甲乙雙方需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zhí)二分、乙方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簽約代表:
日期: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手機) (住宅) (辦公室) 傳真: 電子郵箱:
甲方是武漢地一大道(以下簡稱地一大道)的投資人,并在平時就地一大道擁有管理、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乙方在充分了解并認可地一大道性質和狀況的情況下,擬受讓地一大道商鋪的經營使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益、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就地一大道商鋪經營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本協(xié)議,以昭信守。
第一章 商鋪的位置、面積、用途
第一條 乙方擬受讓本協(xié)議所約定之商鋪的商鋪經營使用權。
第二條 本協(xié)議所約定之商鋪(以下簡稱商鋪)位于武漢市友誼南路/多福路/利濟南路/中山大道地下武漢地一大道 區(qū) 號。
第三條 商鋪的建筑面積約為 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
第四條 商鋪的用途僅限于經營品項為 的商品。乙方須自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及有關的經營許可證。為地一大道整體布局考慮,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經營的商品的品項或種類,亦不得改變商鋪的用途。
第五條 地一大道開業(yè)時間預計為 年 月。乙方享有商鋪經營使用權的期限為40年,預計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甲方將就地一大道的實際開業(yè)日期進行公告,若地一大道實際開業(yè)時間與本協(xié)議約定的預計開業(yè)時間不符,甲乙雙方同意以地一大道的實際開業(yè)時間為準。
第二章 商鋪經營使用權轉讓金額
第六條 轉讓商鋪經營使用權總額 按商鋪建筑面積RMB 元/M2(每平方米人民幣 萬 仟 佰元整),合計金額為人民幣 元
(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上述金額不含管理費。管理費包括空調費、公攤電費、保安、消防、環(huán)衛(wèi)、綠化、排污、公共衛(wèi)生、公共水、設備維修保養(yǎng)、商場日常服務所支出的各項費用的分攤。商鋪內電費、電話費乙方自行承擔。本合同期內管理費第一年免收,第二年收費標準甲方按市政相關規(guī)定做相應調整。
第七條 合同印花稅 合同印花稅由甲、乙雙方按相關規(guī)定自行繳納。
第八條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付款方式、時間 商鋪經營使用權轉讓款總額的30%應于簽署本合同之時支付,剩余70%款項,乙方有權選擇做3—5年銀行按揭支付,但應于甲方按照第十條的規(guī)定向乙方交付商鋪后30日內,由本人到甲方公司簽訂銀行按揭合同。
第三章 裝 修
第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和甲方公共區(qū)間的結構及附屬設備設施。
9.1如乙方需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和位置,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未按甲方書面同意的方案,擅自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的,甲方有權予以拆除,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2如乙方決定裝修,須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取得管理部門書面同意,裝修必須在非經營時間進行(如按照國家及武漢市有關規(guī)定乙方裝修需辦理裝修報批手續(xù)的,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應在管理部門書面同意之日起十五日內裝修完畢,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需要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取得書面同意。乙方的裝修應由甲方認可的施工單位進行。因乙方裝修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9.3乙方應向管理部門提交裝修方案。裝修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效果圖、施工周期、用料說明、施工設備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shù)、現(xiàn)場負責人等內容。
9.4乙方因裝修產生廢棄物,應由乙方負責清掃,妥善處理。如裝修廢料為大宗,可委托進行清理,所發(fā)生費用按規(guī)定收費標準執(zhí)行。
9.5乙方應在就裝修取得管理部門書面同意的同時,向管理部門繳納裝修保證金。乙方進行裝修應當遵守國家、武漢市的有關規(guī)定及管理部門有關裝修的管理規(guī)定。在乙方裝修完畢之后,由乙方與管理部門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管理部門退還上述裝修保證金。
第四章 商鋪的啟用、經營和管理
第十條 乙方與甲方簽定《商鋪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后,應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場地的驗收、移交等手續(xù)。按甲方規(guī)定時間統(tǒng)一開業(yè)經營。
第十一條 乙方不得損壞商場的原有設備,不得經營污染環(huán)境的業(yè)務。商鋪須符合政府有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標準,并經消防等有關政府專業(yè)部門驗收后方可經營。
第十二條 乙方自合同簽定之日起七日內應到管理部門辦理檔案登記和從業(yè)人員登記手續(xù)。
12.1乙方經營所需的從業(yè)人員,若按照有關規(guī)定,必須向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則應由乙方自行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12.2乙方應按照國家勞動法律法規(guī)聘用從業(yè)人員,并對所雇請的從業(yè)人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職業(yè)培訓和遵守商場管理規(guī)定的教育、管理,并對從業(yè)人員的違章行為負有連帶責任。
12.3乙方及其從業(yè)人員應參加管理部門組織的從業(yè)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簽發(fā)合格證的,方可在商鋪內從業(yè)。
12.4乙方主業(yè)、從業(yè)人員應按甲方要求佩戴統(tǒng)一制作的胸卡(費用自理),保持儀容儀表整潔。
第十三條 乙方合同期內,必須依法經營,不得進行違法活動,不得在商鋪內安裝或使用超過電表容量的任何用電設備或存儲任何違禁、危險、易燃、易爆物品,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乙方應按照工商和稅務部門的要求:
14.1懸掛營業(yè)執(zhí)照及稅務登記證;
14.2為每款出售的商品懸掛由物價局監(jiān)制、甲方統(tǒng)一印刷的價格標簽;
14.3標簽上注明商品名稱、規(guī)格、產地、單價等內容。
第十五條 乙方應守法經營、文明經商、禮貌待客,不得強買強賣,不得在市場內經銷假冒偽劣商品和仿冒商品。
第十六條 在甲方公布的市場淡季期間,乙方需要清理尾貨的,可向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可進行有關促銷活動;除上述情況外,乙方不得在其他期間在商鋪內張貼特價促銷等宣傳物。經甲方批準進行促銷宣傳資料內容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并無損于甲方及其他業(yè)戶的利益。
第十七條 乙方的營業(yè)活動應遵守如下規(guī)定:
17.1乙方應按甲方規(guī)定的營業(yè)時間開門營業(yè),不得遲到、早退。如乙方需在商場清場后延遲離場的,應按規(guī)定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并繳費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加班;
17.2在營業(yè)時間內,乙方及其從業(yè)人員不得在商場范圍內從事與正常經營無關的活動;
17.3未經批準,乙方不得在自營商鋪以外的商場范圍內進行拍照、攝像。
第五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享有對商場進行宣傳和推廣的獨立自主權,對商場享有法定的管理權,并有對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甲方或其代表有權變更商場名稱及更換管理部門,以及有權合理規(guī)劃、管理和使用商場公共區(qū)間而無須通知乙方。
第十九條 甲方需定期進行商場結構和共用設備檢查和維護,并承擔主體結構自然損壞的維護費用;如因商場維護須乙方臨時搬遷的,乙方應當配合。
第二十條 甲方須對商場進行衛(wèi)生、管理秩序、防火安全及工商等檢查工作,乙方應當配合。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下列事項的發(fā)生,甲方無需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21.1乙方違法經營,或乙方經營使用的商鋪被司法機關查封、拍賣的;
21.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與他人產生的一切糾紛;
21.3乙方故意破壞或過失或非正常使用商鋪、商場設備和設施;
21.4因任何第三方的不法侵害造成的損失、損害;
21.5因外部公共事業(yè)供應(如供電、供氣、供水、通訊、排污等)中斷;
21.6因上級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測、演習等政府行政行為;
21.7突發(fā)事件發(fā)生時甲方為維護商場秩序而采取緊急措施;
21.8非甲方故意或過失,或甲方無法控制的其它事件。
第六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權在使用期內依約使用商鋪或出租、轉讓他人,進行正當合法的經營活動,并對其經營活動自行承擔法律后果和商業(yè)風險。
第二十三條 乙方須以自己名義向工商、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及稅務登記,持證經營。合同期滿,乙方應自行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機關辦理廢業(yè)手續(xù)。
第二十四條 乙方自行負責商鋪內設備、設施、財務和人員的'管理,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法律后果。
第二十五條 使用期內,乙方或其承租戶需要增加或更換經營服裝的品牌,應提前至少5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核準同意后方可經營。
第二十六條 為地一大道管理需要,乙方以任何形式將商鋪經營使用權設定他項權利、進行轉讓或轉借,均應事先獲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七條 乙方將商鋪出租第三人,必須交一份租售合同原件給甲方備案。租賃合同不得超逾本合同的期限。乙方、第三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管理規(guī)定。
第二十八條 乙方必須遵守商場的《武漢地一大道商場管理公約》。《管理公約》詳見附件。甲方及其管理部門可依據商場管理的實際需要,修改有關管理規(guī)則、裝修規(guī)則及其它必要的規(guī)章制度。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經營商鋪的權利,甲方有權收回商鋪,代乙方經營并另行出租他人,收取租金彌補甲方損失后,可付給乙方:
29.1未經甲方同意,開業(yè)初乙方無故超過十日仍未開始營業(yè)的,開業(yè)后連續(xù)三日不營業(yè)或在合同期內每兩個月累計歇業(yè)超過十五日的,但經甲方同意的裝修的情形除外;
29.2乙方違法經營或利用商鋪進行其它違法犯罪活動;
29.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擅自變更商鋪的用途;
29.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十一條的約定;
29.5乙方拖欠商鋪經營使用權轉讓金額、管理費、水電費、空調費以及相關的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等其中任何一項超過十五日;
29.6乙方或乙方的從業(yè)人員在商場內聚眾或參與鬧事、擾亂市場秩序,經警告后仍不予改正的;
29.7乙方違反合同的其它規(guī)定,甲方書面通知乙方限期改正,乙方在限期內不予改正的。
第八章 合同的變更、終止和期滿
第三十條 合同期內,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協(xié)議,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本合同有明確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 合同期內,如乙方提出將鋪位的經營使用權轉讓過戶,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核同意,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讓過戶手續(xù),并交納相應費用。
第三十二條 終止合同時,雙方須共同檢查和交接商鋪,乙方必須付清應付費用。如商場、商鋪結構或設備、設施有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三條 終止合同之日起當日內遷出商鋪,逾期不遷的,每逾期一個星期,乙方按本合同轉讓款每平米標準的兩倍向甲方支付場地占用費,占用時間不足一個星期的按一個星期計。逾期超過十五日的,視為乙方放棄認購商鋪內相關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采取任何其認為適當?shù)拇胧┻M駐商鋪和處理商鋪內的物品。
第九章 安全防火責任
第三十四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執(zhí)行公安消防管理機關的有關規(guī)定并接受監(jiān)督檢查。
34.1甲方負責公用設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34.2 甲方負責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行使日常管理監(jiān)督的職能,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jiān)督管理。
34.3乙方必須全面負責其購買的經營使用權的商鋪和劃定的安全防火責任分擔區(qū)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34.4乙方在合同期限內必須簽定《武漢地一大道安全防火責任書》。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五條 本協(xié)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地震、臺風、水災、雷擊等自然現(xiàn)象,動亂、戰(zhàn)爭、疾病流行等社會現(xiàn)象,突發(fā)事件、政府行為及其他不可控制、不可預料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一大道作為人民防空工程,戰(zhàn)時由有關部門統(tǒng)一安排使用的情形)。因不可抗力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向對方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終止履行的,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退鋪,所繳納的商鋪經營使用權轉讓款按40年平均計算,由甲方在辦理退鋪手續(xù)時扣除乙方應繳費用后,將余額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第十一章 爭議解決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的締結、生效、解釋、履行及糾紛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xié)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協(xié)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章 其 他
第三十七條 乙方的聯(lián)系電話、地址有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不及時通知的,甲方按乙方變更前的電話號碼、地址送發(fā)的通知,視為已送達
乙方,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十八條 甲方對乙方的通知,甲方可選擇當面送達、按本合同所述通信地址(或乙方隨后書面通知乙方的通信地址)郵寄送達、或留置送達(即將信函置于該商鋪適當位置后滿七日)等方式之一,均視為有效送達。讓乙方商鋪內營業(yè)人員的簽收行為應視為乙方的簽收行為。
第三十九條 在商鋪經營使用權轉讓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費用且與乙方使用該商鋪有關的,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并簽定補充協(xié)議。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xié)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涂改無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正本壹份,其余副本交有關部門備案,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中國湖北省武漢市簽定。
(以下無正文)
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
甲方(簽章):武漢人和新天地公共設施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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