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合同模板集錦五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承租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承租合同 篇1
(l)承租人有合理使用、善意保管租賃物的義務。(合同法)第217條規定,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的義務。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雙方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如果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租賃物在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應當及時通知、并妥善保管好租賃物。承租人應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另外,承租人原則上不得撤毀、改變租賃物的現狀。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但是,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租賃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請求出租人就現存的增加價值部分償還支出的費用。
(2)承租人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私自將出租物轉租他人。同時,(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現實生活中的“二房東”現象有悖于合同法的規定。
(3)承租人交付租金的義務。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雙方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但租賃期限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余期限不滿1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合同法>第231條規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合同法>第228條還規定,如果第三人對租賃物主張權利,影響承租人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當然,第三人主張權利時,承租入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4)承租人在租賃關系終止時向出租人歸還租賃物的義務。租賃期間屆滿或一方違約而致租賃合同解除時,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并且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但是,根據(合同法)第236條的規定,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除法律另有規定,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原狀。如果出租人對租賃物正常使用并盡妥善保管義務的,出租人不得要求承租人對租賃物合理的`老舊和磨損進行賂償。如果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了改裝或改建,那么承租人座予恢復原狀。
承租合同 篇2
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號碼: 身份證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號碼: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 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仟_sina_#8220_word__邸∈啊≡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仟_sina_#8220_word__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_sina_#8221_word__兜鬧湍山。甲方还应有担蛳擆Q誚桓陡曳皆斐傻乃鶚а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承租最短3月,中途退租需按50%加收剩余房租費,并有權3月后返還房租押金.
2、甲方將按新癡環游戲規則返現100%---20%的 活動中,詳見 培養中國的比爾蓋茨(修改稿03).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承租合同 篇3
出租人的權利
一、按照合同的規定收取租金。
二、有權決定在租賃期滿后是否繼續出租。
三、可以決定是否允許承租人將租賃物轉租。
四、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有權責成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出租人有提前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的權利。如果因此而造成出租人的損失,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賠償。
出租人的義務
1、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2、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4、出租人解除合同時應當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相關知識:承租人違反規定的行為
1、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承租的租賃物轉租、轉讓、轉借或是與他人調換使用;
2、擅自拆、改租賃物結構或改變用途(拆改結構有可能造成租賃物損壞,改變用途則是違約行為);
3、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
4、利用租賃物進行違法活動;
5、故意損壞承租的租賃物;
6、法律、法規規定要以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的其他行為。
相關法規:合同法·第十三章 租賃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一十四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承租人的權利主要有
使用權
按合同約定,承租人有權占有、使用租賃物;
違約賠償
對出租人違約(沒按約定提供租賃物)行為,或因違約所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償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在租賃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租賃物所有權轉移時,承租人的合同權利對新的租賃物所有人依然有效。承租人因工作需要,并事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在租賃期內,可以將租賃物轉給第三人承租或轉讓給第三人使用。
承租人的義務主要有
支付租金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賃物使用細則
承租人應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無約定的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由當事人事后達成補充協議來確定;如不能達成協議的,按合同的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應根據租賃物的性質所確定的方法使用。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因屬于正常損耗,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承租人不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實為承租人違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妥善保管租賃物
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賃物,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租賃物不可更改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瑕疵通知
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1)租賃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誠實信用原則應該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時救濟而受到損害的,承租人應負賠償責任。
承租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授權代表: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授權代表: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 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將位于兩間的廠房、設備、倉庫及生活用房(以下簡稱租賃物) 等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物面積經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為500平方米(設備清單見附表)。
1.2本租賃物的功能為模具加工, 由甲方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
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
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本租賃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2年,即從20xx年7月25日起至20xx年7月25日止。
2.2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賃費用
3.1 租金 。乙方自起租日起,前三個月每月承包金為貳萬元,由乙方在每月月底支付給甲方,在三個月后,乙方每月承包金為貳萬伍仟元,由乙方在每月月底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4.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廠房、工人的生活用房及生產設備必須是完整的、可靠的、能夠正常運轉和使用的。
4.2甲方的模具鋼材及其他輔料可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可按照當月市場價格向乙方收取費用,按次結賬(15天內)。
4.3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備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出現重大的維修(維修費用在壹萬元的),甲方和乙方各承擔維修費用的50%。(或協商解決)
4.4甲方的市場信息有義務提供給乙方供其開發使用。
4.5乙方在承包期間,甲方不得私自加工鋁型材模具。
4.6如果乙方在回收模具款遇到困難時,而該客戶與甲方又有生意往來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追回該項款項。
4.7乙方在承包期間,如設備確實不能使用而需要報廢的,必須通過甲方確認方可實行。
4.8乙方在承包期間所增添的設備歸乙方所有。如乙方在承包期滿后不再續包,乙方可以將所添設備自行帶走,也可作價賣給甲方,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
4.9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產品,甲方必須月底結賬。
4.10甲乙雙方有義務保證對方的生產、生活場所不受外界干擾。()如有一方的生產、生活場所遭到無理取鬧者的干擾,有責方負責全權處理完善。
4.11如果甲方在乙方所承包的生產、生活區域內,未經乙方允許存放的任何物件,如有丟失,乙方概不負責。
4.1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用電、用水保證,甲方配合乙方在車間內安裝相應的電表,按每月得電度費計算后上繳給甲方。
4.13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日先交第一個月的承包租金兩萬元給甲方,第二月起按第三條執行。
第五條 財務
5.1由甲方現在的財會給乙方代辦理。也可自尋財會。
5.2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名稱《北鋁同益模具有限公司》和營業執照,簽銷售合同,但不簽采購合同。
第六條 合同解除
6.1乙方如未按期交納相應費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2乙方有其他不當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年**月**日
承租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間數: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房屋質量: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應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房屋(以下簡稱“出租房屋”)交付給承租方使用,并有權在合同期滿后將出租房屋收回。
第三條 租金及其繳納
雙方約定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元,由承租人在每月5號之前以現金方式向出租人預交下一個月的租金。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承擔逾期部分租金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四條 押租
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后五日內向出租方交付相當于2個月租金的房屋押租,該等押租在合同期滿、出租房屋有關設施完好或非因承租方原因損壞時,由出租方在五日內將本金退還給承租方。
第五條 合同的終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第六條 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的維修
修繕房屋是出租方的義務。出租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施應每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方的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方維修房屋時,承租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方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方協商解決。經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承擔的修繕費用可用于沖抵租金或由出租方分期償還。
第七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出租房屋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人繼續有效;
2.出租方出售出租房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 合同期限屆滿
本合同因期限屆滿而終止時,如果承租方一時確實無法找到其他房屋,出租方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拒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限屆滿后,如出租方繼續出租該房屋的,承租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本合同前述條款的規定向承租方交付合理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承租方____元。
2.出租方不能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每逾期一日,應負責賠償承租方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的,應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給承租方造成人員人身傷害或財務損失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損的,還應負責賠償損失。
第十條 免責條件
出租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毀損或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公章)________ 承租方:(公章)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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