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范本15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抵押合同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抵押合同范本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石場經營者因經營姑甘石場,欠譚邦任人工費肆萬貳仟元、譚德威人工費貳萬玖仟捌佰肆拾肆元,以甲方自有車輛柳工ZL40B型鏟車一輛作為抵押向乙方還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柳工ZL40B型鏟車一輛。
發動機型號:D6114ZG9B, 機號:B409030487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15天。自 xx年 11月 日起至 xx年 12月 日止。
第三條、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抵押情況聲明,甲、乙雙方共同認可抵押物為柳工ZL40B型鏟車一輛。抵押內容為甲方甘英勇以自有車輛柳工ZL40B型鏟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在抵押期內還清拖欠乙方譚邦任人工費肆萬貳仟元、譚德威人工費貳萬玖仟捌佰肆拾肆元款項。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本合同抵押期滿(即15天以后),甲方尚不能還清所欠乙方全部人工費,乙方有權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處分。甲方無權過問,也不得干預乙方對抵押物處分。將抵押物轉讓、出售所得款作為抵消欠乙方全部人工費, 雙方不再多還少補。
第六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立即生效。
抵押人(簽字):
抵押權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抵押合同范本2
該宗地曾于 年 月 日抵押予,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擔保債務為
抵押人(甲方): ( 人民幣大寫元。
立合同單位:
抵押權人(乙方):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規定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予乙方,作為甲方元債務的擔保,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共同協商,特簽定本合同 。
第一條 宗地坐落于街號,面積平方米,土地用途,使用年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土地使用證編號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 。
經評估,并由(備案)使用權總價值為(人民幣大寫許可抵押限額為(人民幣大寫)元。
第二條 甲方根據土地使用權抵押許可抵押的限
額,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全部 (部分)抵押給乙方,土地范圍已經雙方確認(見附圖)。
第三條 擔保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
第四條 設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權擔保范圍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有關稅費和乙方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律師費。
第五條 抵押期限(月),自年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已設定的土地使用權由甲方占管。甲方應保證土地的完整。甲方在占管期間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不得轉讓、出租、抵押以及作其它權屬處分,乙方對抵押物有檢查監督權。
第七條 發生自然災害造成抵押物和附著物毀損
時,甲方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并及時通知乙方。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應企業兼并、更名、分立或死亡時,應通知對方并由新的企業或繼承人、遺產受贈人繼續履行本合同。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承擔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并于發生變更后三十日共同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第九條 違約責任: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的,當事人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得到對方認可后,應簽定本合同補充文本。否則為違約。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變更、解除合同。
第十條 甲方逾期不能履行債務或未按抵押合同規定履行債務,乙方有權依法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處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乙方申請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時,應當書面通知甲方或其他當事人。
第十二條乙方可采取轉讓方式處分抵押物,也可委托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所得款項,按下
列順序分配:
(一) 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 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 支付劃拔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
(四) 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本息、罰金、違約金和乙方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律師費;
(五) 剩余價款交還抵押人。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乙雙方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領取《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甲方債務履行完畢,抵押合同即告終結。甲、乙雙方應于履行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 抵押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抵押合同可延期或續期,并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后生效。
第二十條本合同,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登記部門壹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號: 法定地址: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約地點:
登記機關(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號:
法定地址: 委托代理人(簽章)簽約時間: 年 月 日年月日
抵押合同范本3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___個月,自___年月日起到___年月日止。
第三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即(小寫)%。
第四條還款方式: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______日,借款到期后利隨本清。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出借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借款方連續三個月未能足額支付利息。
第五條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六條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三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4.如借款方抵押物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有權要求擔保方負責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七條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的合法房產(所有權證號:,建筑面積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否則承擔一切法律和賠償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后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九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一條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出借方應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1)出借方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并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借款方和擔保方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出借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立即向借款方和擔保方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3.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其他說明。
借款合同履行期滿后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辦理其他權留存一份。
出借方(簽字):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簽字):身份證號碼:
擔保方(簽字):身份證號碼:
擔保方(簽字):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簡易的借款合同范文二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_______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合同范本4
貸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 ),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抵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 抵押標的
抵押機動車的品牌、型號、數量、車輛牌照號碼、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等詳見附件1:抵押機動車清單。
抵押機動車暫估價值總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
第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質押支票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 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雙方確認: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于展期的債務。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提前到期:雙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月綜合費率為 ‰,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元整 。
2、乙方須于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負責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費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權利證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八條 抵押機動車的權利限制
1、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機動車,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出借、出租、抵償債務、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確需轉讓抵押機動車的,應經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擔保。甲方在取得擔保后,指派工作人員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2、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機動車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并承擔保險費用。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權及于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甲方有權要求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3、抵押期間如抵押財產價值顯著減少(抵押機動車的市場價值減至合同暫估價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與乙方發生權屬爭議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申請保全或強制執行的,或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業、停業整頓、被關閉、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抵押機動車上另行設定抵押權等其他擔;驒嗬拗,也不得以該機動車進行出資、合伙或聯營。
5、抵押權存續期間,乙方應按機動車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車輛,并盡維修、保養義務。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換所質押的支票時,乙方應無條件更換。
第九條 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的同意。
2、各方簽署當票及本合同時,該抵押機動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權實現的其他爭議(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繼承、遺贈、贈與、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權屬爭議、涉及該機動車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機動車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乙方已與第三方簽訂抵押機動車轉讓合同等)。
3、乙方及時交納抵押期間機動車的交強險、商業保險等費用,依法按時檢驗機動車。
第十條 抵押權的行使
1、雙方特別約定:如發生下列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宣布當票(包括續當憑證)項下的借款(當金)提前到期:
。1)乙方違反其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的。
。2)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或發生可能造成抵押機動車毀損、滅失、價值下降的 ,或抵押機動車發生權屬爭議的,或抵押機動車上存在其他擔;騼炏葯嗬,或抵押機動車被查封、扣押、監管的。
。3)在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情況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虿扇∑渌a償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關付費通知后未按通知規定的時間付費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費用或未履行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義務,導致甲方的抵押權可能遭到損害的。
。4)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
2、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視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當結清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3、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抵押權。如甲方自行拍賣抵押機動車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4、質押股權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托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
。ò瓷鲜鰳藴手Ц吨两杩钇谙迣脻M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結清當金、息費、第十一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質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于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并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4、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于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當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時,上述擔保條款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抵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辦理機動車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
1、抵押機動車清單
2、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 簽訂
抵押合同范本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于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并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循環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
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
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愿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簽字):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抵押合同范本6
車輛抵押合同范本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 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附件: ______年 ____ 月 ___ 日,抵押物清單。
擔保合同的種類
債權擔保
債權擔保的內容即擔保權與擔保義務組成的權利義務關系。債權人的擔保權因人的擔保和物的擔保的性質不同,也表現不同的屬性。在人的擔保即保證中,擔保權是一種債權性的請求權,屬債權范圍;而在物的擔保中,則是一種物權性的優先受償權,故也稱為擔保物權,兩者間的效力相差較大。與此相對應,擔保義務人的義務在人的擔保中,實為一種債務,而于物的擔保中則是一種物權負擔。
保證合同內容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保證的方式; 保證擔保的范圍; 保證的期間;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抵押合同內容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抵押擔保的范圍; 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質押合同內容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質押擔保的范圍;*質物移交的時間性; 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質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抵押合同范本7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為________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月利息__________%,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從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借款項打入乙方賬戶。
借款人用戶名: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負。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還款保證人(丙方)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_____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借款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及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乙方 (簽字、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合同范本8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
立協議人:
抵押權人:___________銀行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__________與__________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萬元,用于__________。貸款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_________(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占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__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為________。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_____萬元,抵押率為____%,抵押期限為____年,隨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復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范本9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債權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住所:
電話:傳真: 郵編: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保證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益人)簽定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由質權人為其提供保證期限為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保證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的保證擔保。為了確保主合同項下被保證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出質人愿意向債權人提供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人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押人陳述與保證
1.1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出質股份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1.2完全了解被保證人的權利義務,為其提供質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本合同項下股份依法可以設定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 質押擔保范圍
2.1出質人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質權的費用。
2.2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質權人對《委托保證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質權人有權直接要求各出質人在其擔保范圍內對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 質押股份
3.1本合同項下用于質押的股份詳見《股份質押清單》。
3.2本合同簽訂時當事人對出質權利約定的價值,不作為質權人處分該權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質權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四條 質押股份的記載
4.1出質人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本合同的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持股人)的股東名冊。
第五條 股份質押的股東會決議
5.1出質人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就本合同的股份出質事項作出被持股人的股東會決議。
第六條 質權的實現
6.1質權人代被保證人代償債務后,質權人有權與出質人協商,將出質股份折價由質權人所有以抵償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也有權對出質股份采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分,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6.2質權人依6.1條處分出質股份時,各出質人應予配合,并到有關部門辦理出質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條 轉讓禁止
7.1在被保證人償還主合同及《委托保證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各出質人不得饋贈、轉讓、質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
第八條 出質人的權利和義務
8.1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權人實現質權的全部費用。
8.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各出質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8.3在出質股份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各出質人有義務
通知并協助質權人免受侵害。
8.4當被持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各出質人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質權人:
8.4.1實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8.4.2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8.4.3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8.4.4出質股份發生權屬爭議;
8.4.5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8.4.6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
8.5被保證人償清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質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9.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質權人可以提前處分出質股份,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9.1.1依據主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主合同而發生質權人代償或造成質權人經濟損失。
9.1.2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貸款債權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情況。
9.2有權要求各出質人協助,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出質人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0.2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他方造成的損失;
10.3如因出質人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該出質人應在質押擔保范圍內賠償質權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質人簽字生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11.3《保證合同》、《委托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全部出質人仍應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1.4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13.1出質人承諾妥善經營管理被持股人的一切業務;
13.2出質人承諾在被保證人償清《委托保證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被持股人不得進行股利或紅利的分派;不得將其股份出售、轉移、質押,也不得與第三方從事任何對被持股人的營運或財務狀況有損害的行為。
13.3質押期間質押股份發生權屬爭議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3.4質押期間質押股份滅失或被有關機關宣告為無效的,出質人須另行向質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第十四條 附件
14.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股份質押清單》
第十五條 附則
15.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不含正文,僅限蓋章使用
出質人[1](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出質人[2](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
股份質押清單
出質人: 質權人:
抵押合同范本10
抵 押 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車輛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車輛抵押。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車輛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車輛型號及車牌號為:○1 和○2 。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四條 抵押車輛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車輛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車輛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車輛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定時間:
抵押合同范本11
出借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擔保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
第一條借款種類:本借款行為為民間借貸。
第二條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作借款人經營活動的周轉資金,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圓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下借款期限內年利率為百分之即%,利息從借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借款到期,一次性還清本息。
第六條借款人承諾:
1、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如逾期付息、還本,每日按借款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率支付違約滯納金。在法院發出支付令或強制執行通知規定的還款期限后,逾期利息和借款違約滯納金按雙倍計付,即每天按千分之六支付。
2、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資料,在出借款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借款使用情況時應積極配合。
3、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出借款人,并提前償還借款本息。
4、變更住所、聯系方法等情況時,應及時在三日內通知出借款人,保守出借款人的一切資料,未經同意不得告知他人。
5、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正、評估、服務費等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責支付。
第二部分抵押與擔保
第七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為借款人以其有權處分并擁有所有權的地址為,建筑面積平方米(產權證號: )的合法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款人,作為履行本合同債務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和同住人一致同意抵押;此外,抵押人自愿將其位于地址 廠房內的設備一并抵押給出借款人,作為履行本合同債務的擔保,設備列表詳見附件。
第八條抵押值:本合同項下抵押房地產評估價為人民幣(大寫)圓整,(小寫)¥元。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圓整,(小寫)¥ 元。本合同項下抵押廠房設備評估價為人民幣(大寫)圓整,(小寫)¥元。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圓整,(小寫)¥元。
第九條 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逾期借款利息、違約滯納金、損害賠償金、出借款人實現債權的律師費等所有索款的一切費用和其他所有應付的費用。未清還借款前,擔保人、抵押人無條件承擔連帶償還債務及發生的一切民事責任。
第十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出借款人的監督。
第十一條 補充擔保:無論何原因使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五日內向出借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擔保人視為本合同締約人,自愿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權力限制: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設定其他負擔。經出借款人書面同意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先用于償還借款本息。
第十三條 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出借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需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十四條 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出借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款優先受償。處置抵押物的評估費、鑒定費、執行費、拍賣費、過戶費、出借款人律師費等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抵押人、擔保人共同負擔。
第十五條 抵押人、擔保人承諾: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出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抵押人、擔保人自愿放棄抵押房產的居住權,十日內自行落實住所,為出借款人處置抵押房產,實現債權提供便利。
第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成立,借款人拿到借款借據之日生效,借款人在本合同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本合同簽約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不影響簽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的解除,也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七條 締約人同意: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出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借款人、抵押人、擔保人自愿放棄抗辯權,自愿接受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八條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即視為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即視為違反本合同。
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借款抵押合同》其它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借款到期按時還款,未經出借款人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還款,如果逾期拾日仍未還款 借款人、抵押人、擔保人一致承諾自愿將抵押物交給出借款人拍賣償還債務,并承擔違約引起的一切費用。抵押人、擔保人承諾:自愿將自己的所有動產和不動產為出借款人折抵全部債務。
第二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提交出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借款人、抵押人、擔保人承擔出借款人在訴訟中的一切費用。
第二十一條締約人已對本合同以上條款完全認可,對上述條款已經充分了解并完全同意,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借款人出示的身份及地址是借款人真實常住地址,在履行本合同時出現爭議后,人民法院發訴時,郵寄到此地址視為借款人收到并應訴。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款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抵押人(簽字):
擔保人(簽字):
年月日
抵押合同范本12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與乙方簽訂的《 》共同開發項目收取乙方前期啟動資金,愿將享有產權的商品房抵押給乙方。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支付項目啟動資金。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時甲方與乙方于年月日 簽訂的《 》合同(合同編號: )的從合同。抵押期限 年,自抵押登記日起至甲方完成項目報批,登記手續后兩年止。
第二條抵押物
(1)房屋坐落 市區(縣) 街道(鎮) 路 樓 單元 層 號
(2)房屋類型:
(3)房屋結構:
(4)房屋面積:
(5)房地產價值:
(6)房地產權證編號
(7)購房合同編號
第三條 擔保范圍
抵押物擔保范圍包括乙方支付啟動資金本金、利息、罰息、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四條 公證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的公證機關辦理合同強制執行公證,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期限,即甲方簽訂本合同到完成合作項目土地出資和合作項目報批,登記手續期間辦妥抵押商品房的保險,保險金額不少于房屋總價款,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2.保險單須注明抵乙方為保險賠償金的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執管。
3.被保險的抵押物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事故,甲方應當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獲得的保險賠償金應優先償還啟動資金。
4.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人為毀損,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
第六條 抵押登記
1.甲方以所購買房屋作為抵押,抵押當事人雙方向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申領抵押登記證明。在甲方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后,應將《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購房合同、保險單正本交給乙方執管。
2.抵押登記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3.甲方履行完主合同規定之義務即完成合作項目土地出資和合作項目報批,登記手續或取得乙方同意后,抵押當事人雙方向原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手續,并由乙方將購房合同、保險單正本退還甲方。
第七條 抵押物的占管和責任
1.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內應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抵押物人為毀損、滅失以及發生其他是抵押物價值減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抵押物,或在 日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2.已設定抵押權的抵押物,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以出售、轉讓、交換、贈與、出租、出借等方式處置抵押物。
第八條 抵押物的處置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 》乙方支付啟動資金時約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依法以該抵押物轉讓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 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的分配順序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及有關稅款
2.清償甲方所欠乙方啟動資金的本息。
3.其余部分退還甲方,如有不足則向繼續向甲方追償。
第十條 合同糾紛的處理
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抵押當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任命法院提出訴訟。合同經過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力的,乙方可想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房地產低級機構發給抵押登記證明之日起生效,甲方依約履行完主合同《 》與乙方約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告終結。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二份;甲方、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
抵押人(甲方):(簽章)
抵押權人(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署地點:
簽署時間:
抵押合同范本13
編號: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愿為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注冊號(或編號)為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貸記卡提供抵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系指牡丹貸記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范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項下因牡丹貸記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抵押權設立時確定的價值為限,甲方對被擔保人債務的償還順序為先償還已計息貸款,后償還未計息貸款,還款的順序均為利息、費用(超限費、滯納金等)、取現、轉賬和消費等貸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約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ㄒ唬┘追酱_認已知悉并理解《中國工商銀行牡丹貸記卡章程》、《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本,并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愿為其進行擔保;
。ǘ┘追酱_認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行為真實、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三)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ㄋ模┴撠熮k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鑒定、登記等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不得將已設立抵押的抵押物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六、甲方將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七、甲方發生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等變更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該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甲方轉讓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擔保,否則,不得轉讓抵押物。
轉讓抵押物的價值明顯低于其價值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依法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十、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有的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十一、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
十二、被擔保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虮粨H虽N戶后,本合約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約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四、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牡丹貸記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五、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依法需要登記的,則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如下:
抵押物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評估價值,所有權權屬,使用權權屬。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發卡機構):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范本14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北京xxx典當行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xxx典當行有限責任公司
房地產抵押典當合同
當戶(出典人): (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 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房產位置:
聯系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北京xxx典當行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稱乙方)
公司地址:北京xxxx
企業代碼證號:xxx
聯系電話: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申請辦理貸款事宜,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 甲方應如實填寫《房地產抵押典當申請表》,并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產抵押典當須知》的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證件。乙方應審查核實甲方所填寫的相關資料、證件。
二、 甲方因資金周轉需要,自愿將坐落在北京市 區 小區 棟 單元 層 號(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自有房產_____處作為抵押物向乙方申請貸款。
三、 根據甲方實際申請的貸款金額,經乙方審核確定向甲方貸款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四、 甲方與乙方商定,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甲方與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的典當綜合服務費率每月為貸款金額的
% 。續當時,甲方每月 日前項乙方交納綜合服務費。典當期限屆滿后五日內,甲方既不贖當,又不續當的,即為絕當。絕當后,甲方自愿放棄抵押的房產,同意乙方對該房產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以此來抵償典當行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并自愿協助或承擔辦理過戶手續。
六、 甲方另有合法住處地址為: 建筑面積: 平方米(另附產權證復印件),房產絕當后合法住所的產權人同意甲方在該房產居住(證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處分權時,應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發出書面通知,在該通知發出五日內,甲方或其他合法占有人應立即無條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處住所居住。
七、 抵押物的保險:
1.甲方須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到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甲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甲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甲方須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乙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乙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
3.甲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乙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于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項。
4.甲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甲方應就受損毀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的手續。
八、 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綜合服務費,又不按期還款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理該房產。甲方自愿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在此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乙方有權直接處分該房產,并以縮短款項償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
九、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十、 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證件、文件和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房屋產權無任何經濟糾紛,無任何權利瑕疵,未設定抵押,如發生不實或欺騙行為由甲方承擔全部相關的法律責任,并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有的損失。
十一、甲方應對該房產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如該房產為共有財產,則須共有人已簽字同意該抵押房產典當貸款。因抵押房產存在權屬、共有爭議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并可要求甲方支付當金及利息總額萬分之五/日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設定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以上行為均為無效,如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甲方自愿承擔雙倍償還貸款的法律責任。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與乙方之間所產生的還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為均視為本合同約定范圍內,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十四、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評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
十五、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約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簽字、蓋章,房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戶(甲方)簽章: 典當行(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抵押合同范本15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 區
(縣) 街道(鎮) 路(村) 弄 號 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 %(月利率 %)。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 仟 百 拾 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 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
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 天計收萬分之 的罰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
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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