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轉讓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資產轉讓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資產轉讓合同1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年日在(地點/城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整體資產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萬元整體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整體資產。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整體資產。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整體資產是甲方合法擁有的整體資產,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整體資產,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整體資產后,其在而轉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三條、盈虧分擔:
本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投資人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分享本企業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費用負擔:本次整體轉讓有關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企業名稱)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資產轉讓合同2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市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鑒于: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指為確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依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括于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使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關的經營業務。
6.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著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依據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力。
9.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第二條 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義務盡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接管轉讓資產,并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 轉讓資產
1.固定資產:甲乙雙方同意,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于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2.流動資產:為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而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制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 產品售后安裝及其它售后服務的安排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署的并已履行交貨義務,但依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并未有規定),甲方仍處于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后安裝或其它售后服務義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后,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后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它售后服務。
2.為確保乙方持續履行前款所述的產品的售后安裝及其它售后服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對交割日的預提安裝費、售后服務費進行審計確認。乙方在依據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后服務費。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個公歷年度屆滿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對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數據為終局數據。如經審計,依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后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后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 商標的使用許可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使用有關商標的使用許可,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 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對于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與其簽署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待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七條 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1.根據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整。經過上述調整后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為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依據下述原則確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人民幣為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_年執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為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確定,應參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評估基準日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及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分別進行審計、確認的數據,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償還截止交割日,以甲方為債務人的有關債務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惟上述有關債務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適用)的總額累計應相等于轉讓價格總額扣除依據本協議第四條第2款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關資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
第八條 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為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同意;
(2)甲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保證取得有關物業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筑物的權屬證明文件;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特許經營權轉讓合同 ·商標轉讓合同 ·房屋轉讓合同
(3)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為及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就轉讓的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正式批準;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準及其他一切審批、同意、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文件均獲簽署。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滿意的獨立中國律師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全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該日)后,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全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關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括該日)后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7.在交割日當天,乙方應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償還的有關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擔有關債務的通知書,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自收到上述通知書后(包括該日)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如在上述期間內,債權人仍未能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對未能獲得確認的債務部分,乙方不承擔償還義務,直至甲方促使該部分債務的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而甲方應自行承擔自債權人收到通知書后的第十五個工作日(包括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括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相關期間甲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負擔。
第九條 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并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后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并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并不會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負擔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準,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并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并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別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準、同意、授權和許可,所有這些批準、同意、授權和許可均為有效和具有約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范圍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發生。
4.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并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署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制造、銷售或以其他方式經營的產品,沒有并將不會侵犯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知識產權,并無任何人士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重大關系的權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7.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系的一切商標、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為維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止本協議簽署日,該等權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許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該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署日均已投保,且該等保單在本協議簽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前不采取任何行為,亦不忽略任何行為,使上述保單成為無效或可能成為無效并保證在交割日后,促使有關保單的保險人同意將保單之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1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1)除已在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的有關企業_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中明確披露者外,甲方并無其他涉及轉讓資產的未償還貸款、或有負債及其他形式的負債;
(2)甲方并無在本協議簽署日前收到任何債權人書面通知,將強制性地處置任何部分的轉讓資產;
(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并無設置任何影響其全部或部分業務或轉讓資產的抵押、保證、質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權益,或其他可能導致前述事件發生的任何協議、安排或承諾;
(4)截至本協議簽署日,并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況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2.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改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于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并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4.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關的知情人士對有關交割日前的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之商業或技術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透露或基于商業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17.甲方為有關土地使用權及房產所有權的實益擁有人及擁有有關物業妥善的及可在市場上出售的業權。有關物業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賃、許可權或其他負擔或任何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則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錢補償,而將會或可能會對上述物業的價值或對有關企業使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繼續有效。
第十條 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準外,乙方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 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關企業的商標使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并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后,當發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活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 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 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準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
第十八條 稅項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說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 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式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為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碼后視為送達;如以郵寄方式送達,以寄出日后兩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并須簽署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改應在雙方簽字之后報送相關審批機關批準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應視為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并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并應補充現時或日后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力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于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執行關于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同意,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7.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聲明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二、有關物業資料(略)
三、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對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就轉讓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的確認批文及對資產轉讓行為出具的批文(略)
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略)
資產轉讓合同3
固定資產轉讓合同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于XXXXXXXXX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于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20xx年12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并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
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 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資產轉讓合同4
固定資產轉讓合同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協作,就甲方固定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一批固定資產(見附件清單,它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轉讓予乙方。
2、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向乙方轉讓。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 年 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協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 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7、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9、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資產轉讓合同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全體股東自愿,將甲方全部資產轉讓給乙方,有關轉讓事項雙方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一、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
二、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轉讓費 元,余款 元,待相關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 日內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轉讓款的同時,甲方應將審計報告書中所列全部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移交給乙方。雙方代表在資產移交清單上簽字后,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財產的所有權。
四、甲方應協同乙方將甲方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為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時應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依法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原股東對公司轉讓給乙方之前的全部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甲方應保證除審計報告列明公司所欠債權債務外沒有其它債權債務,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東全部承擔。
六、甲方及其原股東對依照本合同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財產權屬保證真實合法,沒有任何權利、權屬爭議糾紛,若因此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使乙方無法正常經營和本轉讓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東將賠償乙方因履行該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項總額的2倍予以補償。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同第三人簽訂的有關協議、合同等文件隨本轉讓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終止,確實需要延續的,由乙方對原協議、合同進行書面確認或重新與第三方簽訂。
八、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的無形資產所有權及使用權均歸乙方所屬,甲方應無條件向乙方移交房屋、土地權屬證、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稅務登記證、企業代碼證、商標使用證、企業檔案資料等所有相關文件。
九、因本轉讓合同所產生的稅費等支出,按法律規定由各方自行承擔,法律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各承擔一半。
十、合同生效后,甲方應積極協調企業廠區內外圍環境,確保乙方水、電路暢通,與周邊單位、人員和諧,若因甲方與周邊環境糾紛存在歷史遺留問題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甲方及其原股東應予全額賠償。
十一、本協議簽訂生效后,若甲方違反協議,應支付乙方轉讓款10%的違約金給乙方;若乙方違反協議,亦應支付給甲方轉讓款的10%違約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托書,指定 為全權代理經辦人,具體與乙方接洽,負責經辦履行合同相關事宜。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或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附:
1、財產移交清單
2、證件等文件移交清單
3、企業資產審計報告
20xx年1月9日
資產轉讓合同6
固定資產、電腦及辦公用品轉讓合同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協作,就甲方固定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一批固定資產(見附件清單,它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轉讓給乙方。
2、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資產向乙方轉讓。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日期為: 年 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協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 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電腦及辦公用品轉讓價格: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7、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沒分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手人簽字: 經手人簽字:
開戶行及卡號:
日期: 日期:
資產轉讓合同7
轉讓方:常德柳葉湖旅游度假區中心管理處(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常德柳葉湖水上游樂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收購的23艘快艇、45艘木船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于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船只船體、發動機及其他附件。
(2)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船只的所有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 20xx年 09月01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及獎勵款,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236.2329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并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有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 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資產轉讓合同8
固定資產轉讓協議書
出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為更新設備,決定對公司的部分固定資產進行轉讓。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受讓甲方上述資產。
為進一步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充分協商,就轉讓的具體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轉讓資產的范圍
1、甲方本次向乙方轉讓的資產為甲方擁有的部分固定資產(詳見附件清單)
第二條 轉讓對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無償將該批固定資產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 轉讓交易日
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固定資產,其交易日確定為20xx年3月26日。
第三條 轉讓資產的交付
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15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轉讓的資產交付乙方,雙方應當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第四條 承諾與保證
1、 協議內雙方的聲明以及敘文的內容均是真實、準確、完整且無誤導性的;
2、 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前沒有在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質押、留
置、保證或任何第三方權益;
3、 本協議項下的資產轉讓事宜將根據甲方《公司章程》規定,報甲方管理層審議批準;
乙方受讓也須相關人授權同意。
4、 自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資產交付之日起,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的所有權即屬于乙
方,轉讓資產的風險亦同時轉由乙方承擔。
5、 在需要時,雙方將簽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為,以使本協議規定的資產轉讓行為在
法律上生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資產,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由違約方負責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
如對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雙方均應依照規定辦理。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資產轉讓合同9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協議簽定于(地址):
鑒于:
1、甲方在20 年 7月 31日公告了擬出售的資產包組合,并于乙方競價前將擬轉讓資產包組合及資產包內資產項目的調整情況書面(包括電子光盤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對資產包內不良資產的狀況已有充分的了解,雙方一致同意以資產包內資產(包括債權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權資產、實物資產、抵債資產、有關訴訟費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財產權利作為本次交易的轉讓標的,最終標的金額以甲方審批同意并報經相關監管部門備案的數據為準,其有關資料已列于本協議附件。
2、在轉讓標的的現有狀況下,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對價,將標的項下主權利以及相應的從權利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該等轉讓標的并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悉數支付轉讓價款。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 甲方同意將其對轉讓標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的330項(筆) 年 月 日 (以下稱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項(筆)債權資產整體債權(股權)余額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項股權資產 元,項抵債資產元(上述轉讓標的的明細見附件清單),按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全部轉讓給乙方。
1.2上述轉讓標的從資產交割“基準日”基準日至全部資產交割手續辦理完畢期間收到的全部收入一并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轉讓價款與支付
2.1 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2.2 在本協議簽署后七日內,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將作為首付款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后30日內支付剩余應付款項的50%即(大寫) 元,(小寫) 元,,在本協議簽署后45日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項。應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劃付至甲方指定賬戶(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證金 萬元,因此,乙方此次實際補交付轉讓價款剩余未交款項的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 元)。
甲方開戶行:
賬戶名稱:
賬號:
2.3如本協議簽署后后七日內乙方未能足額乙方未能履行2.2之規定支付轉讓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后八日起計算的五個工作日內補足剩余未交付的轉讓價款,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罰金, 違約罰金的計算標準為自本協議簽署后八日起計算,每延期一個自然天按照應補足余款金額的萬分之五計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規定,即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書》,并有權采取相應的一切措施。乙方鄭重承諾:若發生本款敘述的乙方單方面毀約情況,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還,做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違約賠償金處理。
第三條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的轉移
3.1自本協議生效乙方付清本協議2.1規定之轉讓價款之日起,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3.2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其相關的全部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證債權、 抵押權、質押權)也一同轉讓給乙方。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3.3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本次標的債權資產有關的涉及中介機構的委托代理協議(合同)也一同轉讓給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現合同中約定的解除事由,否則乙方作為新的委托方,應當繼續接受原委托代理協議(合同)的約束,并承繼甲方與受托人的委托代理關系以及甲方的有關權利義務。
3.4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本協議2.2約定的付款期內以及甲乙雙方辦理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的期間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應當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
3.5如乙方能夠完全履行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書面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此30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管理工作。
3.6甲方應在交割時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貸款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2《擔保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3《保證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4貸款借據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5訴訟文件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6和解協議、法院判決或轉讓協議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9房地產抵押確認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0其他財產的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1原權利人將轉讓標的轉讓給甲方時,由原權利人和甲方達成的有關協議,以及相關的轉讓通知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2有關的催收通知及回執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資者審閱文檔”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認為應當移交的有關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第四條 共管期內事項的有關約定
34.17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對于甲方轉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甲方原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就打包轉讓其原持有的天津工業投資有限公司、天津市設備調劑租賃公司、天津金榮投資有限公司股權資產一事,已經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業董事會并通過董事會秘書通知其他股東的義務。鑒于股權資產的特殊性,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共管期內,乙方委托并授權甲方與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關股東協商處理有關問題,具體委托并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 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共管期結束后,甲方將不再參與資產包內股權資產的經營管理和處理。在共管期間或之后,乙方對涉及受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權利的行使和處置(如甲方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對股權資產優先購買權等問題),應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如果上述三戶企業的其他股東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其購買價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價格(有關價格見本協議附件),則乙方無條件予以認可。如果其他股東的報價低于甲方所列價格,則由乙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或由乙方授權甲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34.28在本《協議》簽署后3.4規定的共管期內,乙方委托甲方對其受讓的標的范圍內的部分或全部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現金金額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費。
4.3超過本《協議》約定的共管期,具體委托并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 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長對部分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費用、委托代理范圍及其他有關事項,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則在雙方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費用、委托代理范圍等有關事項予以明確約定。
第四第五條 稅負的承擔
4.1 因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資產轉讓而產生的稅負,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第六條 其他特別約定
56.1轉讓標的狀況:資產包內的不良資產可能存在各種法律上和事實上的瑕疵。甲方依現狀出售,乙方依現狀購買。乙方承諾不對資產包內任何單項或多項資產權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實現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爭議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56.2鑒于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由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提供擔保的情形,乙方承諾不對以上擔保主體行使追索權及要求賠償。
56.3鑒于本協議簽署前,甲方已實際對部分標的資產進行管理、處置及為了維權等需要進行了相關工作,對本協議生效日前甲方對標的資產進行的全部或部分處置行為或為了維權等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及相應的處置結果,乙方同意無條件予以認可并接受。
56.4甲方轉讓上述的債權后,甲方要求乙方采取國家法律、法規所允許的手段和方式向義務人主張權利,乙方簽訂本協議視為知悉甲方的這一要求。
5.5自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即受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56.65乙方受讓上述債權資產后,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
5.7乙方受讓上述債權后,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
第六第七條 聲明與保證
67.1 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67.1.1 本協議項下的轉讓標的為金融不良資產,存在著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風險特性以及清償的困難性。
67.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銀行金融機構,對轉讓標的享有合法權益,有權將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及權利依法轉讓給乙方。
67.1.3甲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業信息、 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監管機構的要求進行披露的除外。
67.1.4甲方依現狀轉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資產狀況備注說明與實際情況有出入;物權資產被他人占用或存在租賃關系;有些標的資產可能存在欠稅、欠費;有些債權及從權利未經法院確認;有些可能已逾訴訟時效;有些資產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原債權人可能欠繳部分費用;申請人為原權利人,委托人未申請變更;有些債權訴訟后可能未申請執行,有些執行中債權已有部分款項執行回收;有些債權債務人將款項還給原權利人后,由于原權利人未及時將項劃給我辦,造成轉讓債權與實際債權有差異;有些案件的債務人或擔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駁回訴訟、或移交公安機關查處;有些債權的債務人、抵押人或保證人對債務金額、抵押的有效性、保證的有效性持有異議;有些債權的抵押物可能已被處置或滅失等,有些債務企業、債務的保證人、抵押人可能已經破產或即將面臨破產清算。
67.1.5甲方轉讓標的中如有物權資產或相關抵押物涉及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及原權利人未取得相關同意轉讓或出讓的批準文件,轉讓后甲方不負責辦理該等批準文件。
67.1.56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所對應的資產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況,甲方對于該種情況的出現對于乙方的影響無法作出估計和預測。
67.1.67本合同所列債務人所欠本金和利息,來源于中國工商銀行和甲方的會計記錄,與債務人的財務記載可能存在出入。
67.1.78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若乙方因行使訴權或者遇其他主張權利的情況,需要甲方證明與該轉讓行為有關的事實時,甲方給予配合,但甲方并不保證乙方主張權利能獲得有關司法部門的支持。
67.2 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67.2.1 乙方確認,已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及協議附件所列資產和權利的性質、金額、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有無實現權利的法律障礙等一切相關事項進行了充分的調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讓標的的現狀和現有資料予以受讓。乙方對前述“7.1.4”、“7.1.5”、“7.1.6” 、“7.1.7”、“7.1.8”中的陳述內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認識到了其根據本協議受讓的金融不良資產的特殊性、風險的不確定性以及回收該等不良資產可能面臨的困難,并且系經獨立慎重判斷后做出簽署本協議之決定,同意按現有狀態受讓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乙方同意按轉讓標的之目前狀況購買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簽署本《協議》后可能發生的一切風險、損失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67.2.2乙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業信息、 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須按有關法律以及有關監管機構要求和規定提供的除外。
67.2.3乙方保證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行使權利,乙方承諾受讓后在主張權利的過程中自行負責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為及其后果;
67.2.4乙方受讓上述轉讓標的后,如在主張權利過程中,義務人對債務額有異議的,乙方與義務人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67.2.5乙方確認:甲方未曾針對本《協議》項下提供給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購買的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轉讓標的的性質、狀況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種類或性質的、明示的或暗示的聲明、承諾或保證。
67.2.6乙方保證:受讓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后,不會因為在主張權利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障礙或風險(如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阻礙或抗辯其實現主債權及從權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辯或瑕疵主張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讓資產(權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賠償請求。
第七第八條 違約事件與違約責任
78.1 協議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實際損失。
78.2 本協議其他條款有關于違約責任承擔的特別約定的,從該條特別約定。
第八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8.1 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九第十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9.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9.2 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 糾紛,各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法裁決。
第十一條 修改與變更
1011.1 本協議未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不得修改。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1011.2 經雙方書面簽署的任何修改、變更文件構成本協議的補充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生效后,如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司法解釋的發生的任何變化,均不應成為任何一方主張本協議無效的理由。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第十一十二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原簽署的《保密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所涉及的有關內容也應當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甲乙雙方在此均承諾嚴格履行。
第十二三條 其他
1113.1本協議附件《資產包清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13.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簽署補充協議約定,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3.3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資產轉讓合同10
甲方(轉讓方):貴州愛東電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薛峰
乙方(受讓方):貴州華宏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代表:廖俊權
甲、乙雙方就轉讓相關資產,經協商一致后,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轉讓資產情況
甲方轉讓的資產系坐落于桐梓縣燎原鎮大關村甲方廠區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物、部分機械設備、供電線路等(詳見《轉讓資產清單》)。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價款:人民幣貳仟萬元(¥:20x萬元)。
2、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壹拾萬元(¥:10萬元),合同履行完畢,定金充抵轉讓款。
(2)協議簽訂后15日內,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壹佰萬元(100萬元)。
(3)20x年11月25日前,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陸佰萬元(600萬元);
(4)20x年6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三期轉讓款陸萬元(600萬元)。
(5)20x年12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四期轉讓款柒佰萬元(700萬元)。
三、資產移交時間
1、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后,甲方應于10日內停止生產,并在15日內移交甲方辦公綜合樓,職工宿舍、辦公樓旁的土地一幅(面積:約40畝),甲方保留幾間辦公室和職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員監督合同執行和配合,辦理資產的相關事項,直至乙方付清最后一期轉讓款。
2、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甲方在2個月內處理搬遷廠房內的設備,同時在15天內辦理移交全部資產。
3、甲方資產移交后,相關風險責任即轉移給乙方,從資產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電、通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本轉讓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資產,包括生產經營權、資質、長期投資股權、債權債務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轉讓款,造成停產損失,乙方同意補讓支付銀行利息從20x年11月25日起分兩個時間段支付,首次支付期為20x年11月25日至20x年6月25日,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12萬元,第二次支付期間為20x年6月25日至付清最后一期轉讓款止,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6萬元,補償金每月付清。
四、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全部資產權屬清楚,無其他共有權人、無權屬糾紛。如有糾紛造成乙方無法生產經營,甲方屬違約責任。
五、乙方付清全部轉讓款后,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轉讓資產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資產轉讓、產權變更登記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稅費均由乙方支付。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甲方不返還定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接收資產后,進場施工修建的所有設施、設備、建筑物等均歸甲方所有。
2、甲方違約,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違約不足以彌補未違約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
本合同簽訂20x年6月25日,具備法律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資產轉讓合同11
編號:
出讓人: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受讓人:XX國際信托有限公司 (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陜西省西安市XX路XX號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簽訂地點:陜西省西安市
甲乙雙方就信貸資產轉讓事宜,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一)本合同所稱信貸資產轉讓,系指出讓人將其持有的金融信貸資產按約定的價格、方式出讓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約定價格支付受讓價款,取得金融信貸資產。
(二)本合同所稱信貸資產包括貸款(普通企業貸款、同業拆借、同業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透支等依法依約可以轉讓的金融信貸資產。
(三)本合同所稱債務人商業信用風險,系指信貸資產合同主、從債務人因無力償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貸資產合同項下債務而出現商業信用危機。債務人無力償付,指法院已宣告債務人破產,或債務人已接到法院關于破產清算的判決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產接管人接管,或債務人已作出將其全部資產用于清理債務的安排,或債務人的債權人已接收債務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或債務人出現關、停、并、轉無力償付債務;拒付,指經債權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債務人未按時支付信貸資產合同項下款項;延期付款,指債務人未按信貸資產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應付款項,但經債權人同意的除外。
(四) “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變賣費等。
(五)銀行營業日,系指銀行通常開門營業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節假日。
第二條 轉讓標的及價格
甲方自愿以其擁有的下列《信貸資產轉讓標的清單》項下的信貸資產形成的債權按以下所列價格轉讓給乙方,與轉讓債權相關的擔保合同權益(即從債權)隨同主債權一同轉讓:
《信貸資產轉讓標的清單》
第三條 轉讓價款的支付
乙方應按以下方式將轉讓價款支付給甲方:
乙方應于轉讓債權交割日將上述第二條約定的轉讓價款一次性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戶名: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為 ;
開戶行名稱為 ;
大額行號: 。
第四條 受讓人收取債務人利息、本金的方式
自轉讓交割之日起,轉讓標的項下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若轉讓債權交割日與借款合同約定的結息日不是同一日的,上一結息日至轉讓債權交割日(不含當日)的利息歸甲方所有;轉讓債權交割日及以后的利息歸乙方所有。乙方收取貸款本息的方式為:
乙方向債務人發送應收利息通知單,甲方代理收付貸款本息。甲方應在債務人支付利息或本金后,于每季末月20日和合同到期日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劃入受讓人指定的如下賬戶:
賬戶名稱:XX國際信托有限公司;
賬號: ;
開戶銀行: 。
第五條 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
乙方應按 %/年的綜合費率向甲方支付安排費和代理收付手續費,具體計算公式為: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總和=受讓信貸資產本金余額× %×信貸資產剩余天數/360,信貸資產剩余天數自轉讓債權交割日起至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日止。如果信貸資產本金余額發生變化,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按照本金余額實際變化情況分段計收。
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按季支付,乙方應在收到債務人歸還的利息后于每季末月20日或借款合同約定的到期日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當期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賬戶:
賬戶名稱: ;
賬號: ;
開戶銀行: 。
第六條 債權憑證移交
甲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轉讓債權交割日之前,將相關信貸資產轉讓權利憑證移交,移交方式為:
將信貸資產債權憑證委托甲方保管,甲方向乙方移交加蓋甲方有效印章的上述權利憑證復印件。
第七條 轉讓債權的交割日期
本合同項下轉讓債權交割日為20xx年 月 日。在交割日當日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將受讓價款劃至甲方指定賬戶內,甲方應將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債權憑證和第八條約定的通知回執移交乙方占有。受讓人沒有在交割日(含)支付受讓價款的,從應付未付之日起,按未付價款日萬分之二點五計算罰息。甲方沒有在交割日交付上述憑證的,乙方沒有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
第八條 轉讓通知
甲方應于轉讓債權交割之日前,將債權轉讓事宜依法書面通知所有相關債務人,并取得書面通知回執。同時,甲方應將書面通知回執移交乙方占有,乙方對甲方移交的書面通知回執進行確認,并向甲方出具書面通知回執轉移占有證明文件。
第九條 債務人商業風險的承擔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對債務人的商業信用風險按以下方式承擔責任。
甲方對債務人的商業信用風險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甲方保證債務人在乙方受讓債權獲得清償前不會出現商業信用風險,能夠足額清償債務,若乙方受讓債權獲得清償前因債務人出現商業信用風險未向乙方足額清償債務,乙方有權就未受清償的余額追索甲方,要求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乙方有權向債務人或方分別或同時提出清償要求,向任何一方單獨提出要求并不視為自動放棄對另一方的追索。甲方承擔連帶保證清償責任后,乙方應將有關債權憑證轉交甲方,由甲方向信貸資產合同項下債務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該項連帶保證的保證范圍為全部債權(包括但不限于債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實現債權產生的一切費用);保證期間為自主債務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十條 瑕疵擔保義務
甲方在此保證其轉讓給乙方的信貸資產合同權利符合以下條件:
(一)信貸資產合同權利是有效成立和依法存在的;
(二)依信貸資產合同性質和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是可以轉讓的;
(三)信貸資產合同當事人并未在合同中約定“不得轉讓”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四)合同權利不存在瑕疵。
因甲方轉讓的合同權利存在瑕疵使乙方的利益受到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受讓信貸資產后,應當誠實信用、勤勉盡責地履行信貸資產管理人的職責,在管理信貸資產期間放棄債權或因怠于行使權利而致使債權毀損、滅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由此引起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批準、登記手續的辦理
依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 / (甲方或乙方)應當負責依法辦妥有關批準、登記手續, / (甲方或乙方)應協助 / (甲方或乙方)依法辦妥有關批準、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信貸資產的再轉讓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受讓人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信貸資產再度轉讓給其它具備受讓資格的第三方。
第十三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者《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可以依法從事信貸資產業務,具備轉讓信貸資產的合法主體資格。
(二)甲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規定;
(三)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債務的真實情況,未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未提供任何虛假情況。
(四)甲方保證此前對債務人未行使解除權、抵銷權、變更權、中止權及終止權,即便行使了某一項或多項權利,也不構成對轉讓債權的損害,并已如實告知乙方。
(五)甲方此前未在轉讓債權上設置債務負擔,也未曾免除債務人上述轉讓債權。
(六)甲方保證本合同第六條項下債權憑證真實、合法、有效、完整。
二、乙方聲明與保證
(一)乙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者《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可以依法從事信貸資產業務,具備受讓信貸資產的合法主體資格;
(二)乙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乙方已經全面、審慎審查受讓信貸資產狀況。
第十四條 保密
本合同甲乙雙方當事人對于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項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當事人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有關事項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況所進行的披露除外;
(一)基于本合同第七條約定,履行轉讓通知義務,向相關債務人披露;
(二)給在正常業務中所雇用的審計、律師等工作人員;
(三)該等資料和文件可由公開途徑獲得或者該資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規要求;
(四)向法院或者根據任何訴前披露程序或類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據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披露;
(五)受讓人再轉讓信貸資產債權時向新受讓人所進行的披露,但條件是本合同約定受讓可以再轉讓信貸資產且新的受讓人也必須遵守本合同有關保密義務的約定。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應負責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并支付另一方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
甲方代理乙方收取貸款本息后,如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將收取的款項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則甲方應就拖欠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二點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 通知
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的各項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應采取書面方式,并應送達或發至下列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電話號碼或傳真號碼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收件人:
乙方:XX國際信托有限公司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XX路XX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收件人:
資產轉讓合同12
協議各方:
甲方(轉讓方):廣西容縣南山閣經留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受讓方):廣西容縣南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現就甲方將其擁有的位于廣西容縣石寨鎮慶壽巖仙佬洞風景區的都嶠賓館等房屋及該房屋所附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資產轉讓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位于廣西容縣石寨鎮慶壽巖仙佬洞風景區的都嶠賓館、辦公樓等房屋及該房屋所附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甲方轉讓的前述房屋及房屋附著的土地使用權并支付相應的轉讓款。
第二條 轉讓標的本次交易的標的為:甲方擁有的位于廣西容縣石寨鎮慶壽巖仙佬洞風景區的都 嶠賓館、辦公樓等房屋及該房屋所附著的土地使用權,其中房屋面積共為4,919.67平方米,房屋附著的土地面積共為29,062.58 平方米。
作為本次交易的標的,該房屋已辦好房產證,房產證編號分別為:容縣房權證容房字第990000968 號和容縣房權證容房字第20x2288 號,房屋附著的土地已全部辦好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證編號分別為:容國用(1999)字第0602108 號、容國用(20x)字第0602109 號、容國用(20x)字第0602110 號、容國用(20x)字第0602111 號、容國用(20x)字第0602112 號、容國用(20x)字第0602113 號。
第三條 轉讓標的現狀上述作為轉讓標的的房屋和房屋附著的土地為國家 4A 級風景區容縣慶壽巖風景區的旅游業配套設施,該資產已由甲方為乙方向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申請借款提供擔保作抵押。
第四條 轉讓價格
4.1 作價依據本次交易作價以雙方認可的評估公司對轉讓標的資產的評估結果作為作價參考
依據,根據廣西無雙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對轉讓標的評估后出具的評估報告,標的資產評估價值合計為15,000,780.00 元人民幣。
4.2 轉讓價格
交易雙方在充分考慮了標的資產評估結果、標的資產現狀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標的的轉讓價格為1500 萬元(大寫:壹仟伍佰萬元整)人民幣。
4.3 相關費用的承擔本次轉讓所產生的各項相關費用,除印花稅由乙方承擔外,其他與此有關的所有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轉讓價款的支付
本次交易的轉讓價款按如下方式和辦法支付:
5.1 乙方支付上述轉讓價款時以現金或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支付,以現金方式支付時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轉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5.2 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5 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轉讓價款計人民幣1500 萬元。
第六條 過戶手續辦理
6.1 于本協議生效后,為方便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乙方自行到抵押銀行辦理解押手續,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相應的配合。若由于甲方未能辦理標的資產的解押而造成轉讓標的資產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6.2 于本協議生效并在乙方辦理解押手續后二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出具辦理標的過戶所需的法律文件和相關材料,協助乙方到當地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如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導致轉讓標的資產無法過戶至乙方名下的,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向乙方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全部損失,與此同時乙方可據此單方面解除協議。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7.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依據本協議的約定獲得資產轉讓款。
(2)若對方違約,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3)甲方必須保證本次轉讓給乙方的資產為其合法擁有的資產,該資產除為乙
方提供借款擔保抵押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的權屬爭議而影響本次轉讓的情況。
(4)本協議生效后,甲方應按本協議的有關約定及時向甲方提供的產權變更所需的相關法律文件及其他材料,并協助乙方辦理變更手續。
7.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依據本協議的約定獲得轉讓標的資產。
(2)若對方違約,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3)乙方應保證具有履行本協議的條件和能力。
(4)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八條 各方聲明與保證
8.1 雙方保證:雙方均應就本次資產轉讓事項提交各自董事會(或股東會)及依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必要的批準手續。
8.2 雙方保證:雙方均未簽署任何與本協議的內容相沖突的合同或協議。
8.3 雙方保證:雙方向對方提供其有關標的的文件資料是真實、全面、準確的。
8.4 甲方保證:至本協議簽署日,除為乙方提供借款擔保抵押之外,甲方沒有獲悉任何第三人就本次轉讓的標的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標的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不存在任何與轉讓標的有關的爭議、訴訟或仲裁。
8.5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后至產權過戶手續辦理完成前,不就轉讓標的的轉讓、
租賃、承包、托管等事宜與其他任何第三方進行交易性的接觸或簽訂意向書、合同書、諒解備忘錄等各種形式的法律文件。
第九條 審批和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尚需經甲、乙雙方的
董事會(或依據各方的公司章程經股東會)審議批準后方可生效。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雙方不能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
該等事件將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等事
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等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或戰爭、騷亂、罷工或
類似事件。
10.2 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并非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包括國家政策調
整),導致本次轉讓交易無法進行,則雙方于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本協議的各項義務,如一方違約,應向另
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雙方違約,按雙方的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資產轉讓協議書
4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產生的各種爭議,甲、乙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
雙方均有權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備
案用。
11.2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協商解決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根據本協議訂立的與資產置換有關的附件、資產明細交接單、確認書、承諾書等,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議各方簽章:
甲方:廣西容縣南山閣經貿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廣西容縣南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20x 年9 月20 日
資產轉讓合同13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電站住房資產轉讓給乙方之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使雙方遵照執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標的為:甲方持有的南陽河電站、九沖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其中:南陽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00.15萬元、九沖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89.15萬元、蒼坪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92.32萬元,共計381.62萬元;沒有計提折舊。
二、雙方的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陽河電站、九沖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
3、甲方承諾本次向乙方轉讓的電站住房未向任何第三人設置擔保、質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益,亦未受到來自司法部門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諾其本次向乙方轉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準;
5、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的電站住房轉讓手續;在有關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甲方不得處置電站住房,并不得以電站住房所有權為他人提供擔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二)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乙方承諾其本次受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準;
3、乙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
由合同雙方協商確定。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資產轉讓合同14
甲方(轉讓方):貴州愛東電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薛峰
乙方(受讓方):貴州華宏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代表:廖俊權
甲、乙雙方就轉讓相關資產,經協商一致后,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轉讓資產情況
甲方轉讓的資產系坐落于桐梓縣燎原鎮大關村甲方廠區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物、部分機械設備、供電線路等(詳見《轉讓資產清單》)。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價款:人民幣貳仟萬元(¥:20xx萬元)。
2、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壹拾萬元(¥:10萬元),合同履行完畢,定金充抵轉讓款。
(2)協議簽訂后15日內,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壹佰萬元(100萬元)。
(3)20xx年11月25日前,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陸佰萬元(600萬元);
(4)20xx年6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三期轉讓款陸佰
萬元(600萬元)。
(5)20xx年12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四期轉讓款柒佰萬元(700萬元)。
三、資產移交時間
1、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后,甲方應于10日內停止生產,并在15日內移交甲方辦公綜合樓,職工宿舍、辦公樓旁的土地一幅(面積:約40畝),甲方保留幾間辦公室和職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員監督合同執行和配合,辦理資產的相關事項,直至乙方付清最后一期轉讓款。
2、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甲方在2個月內處理搬遷廠房內的設備,同時在15天內辦理移交全部資產。
3、甲方資產移交后,相關風險責任即轉移給乙方,從資產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電、通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本轉讓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資產,包括生產經營權、資質、長期投資股權、債權債務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轉讓款,造成停產損失,乙方同意補讓支付銀行利息從20xx年11月25日起分兩個時間段支付,首次支付期為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6月25日,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12萬元,第二次支付期間為20xx年6月25日至付清最后一期轉讓款止,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6萬元,補償金每月付清。
四、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全部資產權屬清楚,無其他共有權人、無權屬糾紛。如有糾紛造成乙方無法生產經營,甲方屬違約責任。
五、乙方付清全部轉讓款后,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轉讓資產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資產轉讓、產權變更登記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稅費均由乙方支付。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甲方不返還定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接收資產后,進場施工修建的所有設施、設備、建筑物等均歸甲方所有。
2、甲方違約,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違約不足以彌補未違約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
本合同簽訂20xx年6月25日,具備法律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資產轉讓合同15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本合同轉讓標的為甲方擁有(持有)的 公司所有資產(包括有形無形資產)。詳見合同附件財產清單。
以上轉讓標的性質屬于 (國家所有/集體所有/其他)。
二、轉讓標的上設置的抵押權、質權、承租權情況如下:
轉讓方確認已對上述權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書面的告知義務。
三、甲方聲明與保證
1.對轉讓標的擁有合法、有效的處分權;
2.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
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四、債權、債務處理方案
1.甲方在轉讓前所享有的一切債權,仍由甲方行使;
2.甲方在轉讓前的所負的一切債務(包括應繳稅款),除本合同第四條第3項外,全部由甲方承擔;
五、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
1.轉讓方式和轉讓價格: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轉讓標的以人民幣 元,(大寫 )(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的確定依據為: 。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條件: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將轉讓價款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項下所涉財產產權的房產證、土地證等證書變更到乙方名下之時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賬戶為:
六、產權交割
1.經雙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甲方將與轉讓標的相關的權屬證書、批件、資產清單等系列文件資料編制《財產交割單》移交給乙方,乙方核驗查收。財產交割清單需雙方簽字蓋章。
2.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表冊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以及所提供表冊與對應的轉讓標的一致性負責,并承擔因隱瞞、虛報等行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3.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書、批件的過戶手續;
七、轉讓涉及的有關費用負擔
在產權轉讓過程中,甲方應承擔以下費用: ,乙方應承擔以下費用: 。
八、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未支付價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乙方按轉讓金的確 %支付違約金;
4.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則雙方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5.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其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償付守約方其經濟損失的差額部分。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4.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因合同變更或解除致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參照本合同第十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6.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轉讓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