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豬的購銷合同
出賣人:xx黑豬養殖場(下稱“甲方”)
買受人:xx畜牧有限公司(下稱“乙方”)
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本合同約定的'嘉興黑豬父母代種豬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質量標準
甲方提供的本合同約定的嘉興黑豬父母代種豬應當優質純正,符合國家的種豬銷售標準,并經過了科學免疫程序免疫和嚴格檢疫。
第二條 種豬交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的種豬數量1500頭,具體交付數量和交付時間由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向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付種豬,并提供所有種豬耳號和系譜檔案。
第三條 付款方式
雙方同意根據種豬市場公允價格進行結算,具體價格及付款方式由雙方代表(甲方代表為潘清煜、乙方代表為徐美根)以簽署《結算單》形式進行結算。
第四條 售后承諾
由于運輸等原因致使種豬交付后七日內死亡或傷殘的,甲方承諾包換,病死豬由乙方依照當地規定處理,但所獲補助歸甲方所有。
對不孕母豬,經過技術人員人工配種兩次以上仍不受孕,乙方不愿飼養的,按母豬市場公允價格由甲方回收;乙方愿意飼養的,按當時商品豬市場價重新結算。對不能配種的公豬,經技術人員鑒定屬于種公豬本身原因的,由甲方調換相同規格和數量的合格種公豬。
第五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種豬的購銷合同】相關文章:
種豬購銷的合同07-06
種豬購銷合同04-27
種豬購銷合同模板04-26
種豬購銷通用合同04-24
種豬的購銷合同范本03-12
種豬購銷合同(5篇)05-01
種豬購銷合同(精選5篇)05-01
種豬購銷合同5篇04-28
種豬購銷合同6篇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