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居室裝修合同6大霸王條款
1、消費者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應當向家裝公司支付延遲部分工程款2%的違約金。
違法解讀:加重了消費者應承擔的違約金責任,2%的違約金過高。
2、裝飾工程所在區域如果存在環境污染現象,則家裝公司有權拒絕檢測,對消費者自行檢測的結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違法解讀:經營者免除自身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責任。消費者有權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裝修公司應當返工并承擔相應損失。
3、消費者對合同中已確定的工程項目提出減項時,如未開工的須向家裝公司支付該項目款5%的`減項費,在同時有增項時,按增減項差額的負值作為實際的減項款額收取5%減項費;如該項目已開工,消費者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違法解讀:經營者設定的減項費過高,超過法定數額。
4、凡在XX裝修公司以外采購的材料,XX裝修公司不負責保修與環保質量保證。
違法解讀:無論消費者購買的裝飾材料是否在裝修公司處采購,裝修公司都應當承擔保修責任,這是法定義務。
5、消費者需要開發票,另加工程總款6%的稅款。
違法解讀:向消費者開具發票,是裝修公司的法定義務,稅收應當由裝修公司承擔,不能轉嫁給消費者。
6、凡私自與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消費者自負,給裝修公司造成損失的,還應予以賠償。
違法解讀:施工人員代表了施工一方,施工人員答應,就代表了施工方同意,由此引發的后果應由施工方承擔,不應當由消費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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