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與索賠總結范本
篇一:20xxx示范合同文本相關索賠知識點總結
1. 關于索賠方面
2.4發包人逾期提供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基礎資料,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延誤的工期。
3.7非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長的,繼續提供履約擔保所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1.2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5.2.3監理人的檢查和檢驗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經檢查檢驗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
5.3.3 重新檢查
承包人覆蓋工程隱蔽部位后,發包人或監理人對質量有疑問的,可要求承包人對已覆蓋的部位進行鉆孔探測或揭開重新檢查,承包人應遵照執行,并在檢查后重新覆蓋恢復原狀。經檢查證明工程質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5.4.2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7.3.2 開工通知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監理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90天內發出開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價格調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發包人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潤。
7.5 工期延誤
7.5.1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下列情況導致工期延誤和(或)費用增加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延誤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費用,且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或所提供圖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基礎資料、許可、批準等開工條件的;
(3)發包人提供的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存在錯誤或疏漏的;
(4)發包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7天內同意下達開工通知的; (5)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或竣工結算款的; (6)監理人未按合同約定發出指示、批準等文件的; (7)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情形。
7.6 不利物質條件
不利物質條件是指有經驗的承包人在施工現場遇到的不可預見的自然物質條件、非自然的物質障礙和污染物,包括地表以下物質條件和水文條件以及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但不包括氣候條件。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 7.7 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有經驗的承包人在簽訂合同時不可預見的尚未構成不可抗力事件的惡劣氣候條件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 7.8.1發包人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
篇二:索賠總結文檔
(一)索賠的基本概念
1.索賠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無過錯方要求過錯方承擔責任的行為。
2.索賠只能在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進行,不能向沒有合同關系的第三方索賠。
3.索賠是雙向的,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索賠。
4.索賠通常分為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
(二)索賠的起因
1.合同錯誤,如條文不全、錯誤、矛盾,設計圖紙、技術規范錯誤等;
2.合同變更;
3.合同對方違約,指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義務和責任;
4.工程環境變化,包括法律、物價、自然條件的變化;
5.不可抗力因素,如惡劣氣候條件、地震、洪水、戰爭等。
(三)索賠的分類
1.工程延期索賠;
2.工程加速索賠;
3.工程變更索賠;
4.工程終止索賠;
5.不可預見的外部障礙或條件索賠;
6.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賠;
7.其他索賠。
(四)索賠成立的前提條件
1.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的額外成本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
2.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不屬于承包人的責任;
3.承包人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提出了索賠意向書和索賠報告。
(五)索賠的處理原則
承包方必須掌握有關法規政策和索賠知識,索賠須按以下原則進行:
1.有正當理由和充分證據;2.以合同為依據;3.詳盡記錄索賠事件,準確計算工期、費用。
(六)索賠的依據
1.合同文件;2.法律法規;3.建設慣例。
(七)索賠的程序
1.在索賠事件發生后的28d內,向工程師提出索賠意向書,同時仍需遵照工程師的指令繼續施工。逾期提出時,工程師有權拒絕承包方的索賠要求。當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應階段性地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索賠事件終了后的28d內,向工程師提出最終索賠報告。
3.工程師在收到索賠報告后的28d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工程師在28d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方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獲認可。
(八)索賠報告(文件)的內容
1.總述部分,簡述索賠事項發生的日期和過程,說明承包人付出的努力和附加開支,提出具體索賠要求。
2.論證部分,是索賠報告的關鍵部分,目的是說明自己有索賠權。
3.計算部分,定量計算應獲得的費用或工期補償。
4.證據部分,證明自己有索賠權及應獲補償數額的文件和資料。
(九)索賠計算方法
1.工期索賠必須考慮索賠項目是否發生在關鍵線路上,如果發生在關鍵線路上,則索賠工期為該項目的工期;如果發生在非關鍵線路上,則只有非關鍵線路因延誤而變為關鍵線路時,才可以索賠工期,索賠工期為新關鍵線路工期與原關鍵線路工期的差值。
2.費用索賠的計算方法包括實際費用法、總費用法和修正的總費用法。實際費用法最為常用,在直接費的額外支出部分的基礎上,再加上應得的間接費和利潤。
3.機械費索賠內容包括由于完成額外工作增加的機械使用費、非承包商責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機械使用費和由于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原因導致機械停工的窩工費,不包括停電、不可抗力導致機械停工的窩工費。窩工費的計算,如系租賃設備,一般按實際租金和調進調出費的分攤計算;如系承包商自有設備,一般按臺班折舊費計算,而不能按臺班費計算,因為臺班費中包括了設備使用費。此外,計算機械停工窩工費時,機械操作人員窩工費不應計算在內,因為機械停工窩工費中已經包含了機械操作人員窩工費。
4.人工費索賠內容包括完成額外工作所花費的人工費用、非承包商責任工效降所增加的人工費用、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加班勞動、法定人工費增長以及非承包商責任和非不可抗力導致的人員窩工費和工資上漲費等。
5.當業主引起的延誤或雙方不可控因素引起的延誤與承包商引起的
延誤,即可索賠延誤與不可索賠延誤同時(共同)發生時,可索賠延誤就將變成不可索賠延誤,這是工期索賠處理的一個慣例。
(十)不可抗力的界定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三種情形:
1.自然災害、如臺風、洪水、地震等。
2.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
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
在自然災害中,異常大雨、罕見大雨、幾十年一遇大雨等均屬不可抗力,但季節性大雨、常規性暴雨等不屬不可抗力。
篇三:索賠的總結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增加工程量、重大的設計變更、改變施工方案等導致施工造價增加的可以按照合同相關規定進行索賠申請。索賠申請的有關階段分為資料收集整理、對爭取索賠的工程內容進行分析、進行索賠事宜等步驟。
一、 資料收集及整理分析
1、原始資料的收集
1.1、在工程投標報價或實施階段,出現合同外的工程量、重大的結構變更、技術變更等有關書面通知和審批設計圖紙時,要及時進行收集并責成相關部門重點關注;
1.2、作為施工方如認為出現重大的變更,導致我方的施工成本增加的情況,必須要在得到業主的明確指令后實施;
1.3、在施工過程中要注重,必須得到現場監理的確認,并及時簽訂相關工程量確認單,以便作為索賠的依據
1.4、在實施開始前,必須依照書面形式通知業主,為后期的索賠做好鋪墊或伏筆;
1.5、做好施工日志、現場的施工過程照片及相應的影像資料;
1.6、收集相關的規范及施工案例;
2、資料分析整理
2.1、在可能出現索賠的情況下,要安排專人對相關的合同、書面資料、來往郵件、監理確認單、施工日志、影像資料等進行分類整理,并整理成冊;
2.2、安排高級工程師對上述資料進行分析,并一一進行核實編制索賠計劃書;
二、 索賠
1.1、準備好資料后,上報有關單位進行索賠,并跟蹤審批進度及過程中的疑問解答;
1.2、對業主或管理單位提出的反索賠理由,進行有理有據的分析說明,并進一步對索賠加大人力投入;
三、 注意事宜
1、索賠過程中的連續性,即要按照合同規定持續跟蹤索賠,避免間隔時間過長終端;
2、索賠的時效性及及時性,在施工合同中一般規定索賠的時間限制,要把握好時間索賠,留下書面證據;
3、對合同要深入理解,對索賠事宜的專項規定要理解透徹;
4、
對索賠相關資料進行收集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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