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銷售合同范本
起重機銷售合同范本怎么寫?起重機是指在一定范圍內垂直提升和水平搬運重物的多動作起重機械。又稱吊車。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起重機銷售合同范本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起重機銷售合同范本一
需方: 簽訂地:
供方: 合同編號:
一、簽約時間:2012年 7 月 20 日
二、質量服務、保修期限: 保修期壹年。以合同簽約日期為準。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需方工廠內。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汽運,運費供方負擔。
五、驗收標準、方法:按國家標準A、CB/T3811-1983設計規范;B、GB/6067-1985安全規程;C、JB/T2603-94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由重慶特種設備檢驗中心檢測合格發證為準。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簽訂付:30%, 貨到起重機安裝調試驗收完畢,取得重慶技術監督局頒發的安全檢驗合格證后付:65%,其余5%質保一年期滿時一次付清(以合同簽約日期為準)。供方出具17%普通增值稅發票 。 七、其它費用:包裝費、下車費、安裝調試費、檢驗驗收辦證費,及一切其他費用由供方承擔 。
八、違約責任:按合同法。且相互約定如下:
8.1供方逾期履行交貨義務,則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合同總價萬分之三計算向需方支付違約金;若逾期10日不能交貨,需方有權通知供方中止起重機購銷合同,并追索違約金及賠償金。
8.2供方在起重機交付后一年質保期內違反起重機購銷合同有關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約定的,將無權收回起重機所留存的質量保證金。
8.3供方按需方通知履行交貨義務,遭需方無理拒收,則需方應按合同總價萬分之三計算向供方支付違約金;若逾期10日不能收貨,供方有權通知需方中止起重機購銷合同,并追索違約金及賠償金。
8.4需方逾期履行支付設備款義務, 則自逾期之日起, 每天按合同總價萬分之三計算向供方支付違約金;若逾期10日仍然拒付設備款, 供方有權通知需方中止起重機購銷合同,并追索違約金及賠償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友好協商解決 。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補充或修訂。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在合同簽約地選擇仲裁或訴訟的途徑解決。
十、其它約定事項: 無。
十一、合同主頁共計叁頁,起重機技術規格書共計伍頁,合同與起重機技術規格書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供方需根據起重機技術規格書制作。
十二、本合同一式柒份,需方肆份供方叁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簽字蓋章后生效。
需方:供方:
起重機銷售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塔式起重機的名稱、型號規格和質量
1. 塔式起重機的名稱、型號規格:
(1)名稱:×××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牌塔機;
(2)型號規格: QTZ80(6012),獨立高度為44米,最大幅度60米,最大幅度吊1.2噸,臂根最大吊重量為6噸。
(3)其它要求:
a. 塔機的混凝土基礎:由乙方提供塔機基礎的受力參數及基礎參考圖紙,由甲方根據工地實際情況來確定混凝土基礎的最終方案,地腳螺栓及預埋模板由乙方提供,施工組織及質量由甲方負責。
b. 塔機的平衡重:由乙方提供。
c. 塔機故障乙方接到通知24小時內解決。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國家標準及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執行。
第二條 塔式起重機的數量
1. 塔式起重機的數量:壹臺(含1節基礎節,標準節13節);
2. 塔式起重機的配置見發貨清單。
第三條 塔式起重機的包裝標準
1. 塔式起重機的電氣元件及隨機工具采用鐵制或木制工具箱包裝。
2. 其它部件采用裸裝。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廣東業豪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2.交貨方法:乙方負責運輸到工地,費用由乙方負責。
3.交貨地點:×××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4.運輸、安裝地點:第五條 產品的交貨時間
1、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合同生效后, 25天交貨,需增加標準節及附著裝置提前20天通知乙方。
第六條 產品的安裝
1. 塔機的安裝、頂升(獨立高度內)由乙方負責,獨立高度外由甲方負責。
2. 安裝時用不大于25噸汽車吊安裝。如因工地場地因素用超過25噸汽車吊安裝,所增加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塔式起重機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 塔式起重機的價格:
(1) 塔機單價為人民幣:伍拾壹萬伍仟元整(¥515,000.00),為含稅價;
(2) 需增加標準節每節單價為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11,000.00),為不含稅價;
(3) 需增加附著裝置每套單價為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11,000.00),為不含稅價,(附著裝置含抱箍1套,拉桿3條【每條長度為7米】);
(4)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
2. 塔式起重機貨款的結算:
(1)、雙方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叁拾萬玖仟元整(¥309,000.00)作為預付款給乙方;
(2)、余下貨款共貳拾萬陸仟元整(¥206,000.00)甲方自提貨當月起,按陸個月平均分期結算方式每月支付給乙方;
(3)、需增加標準節及附著裝置按實數計算,提貨當天結清貨款。
(4)、甲方在約定時間內未能把貨款付清時,乙方將繼續對塔機有擁有該塔機的 產權和處置權,直至到甲方將貨款付清為止。
第八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塔機安裝好后按當地安監部門安排進行,費用由乙方負責。
2、驗收手段:
(1)、根據發貨清單及合同附件清點塔機部件是否配備完全;
(2)、根據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檢查塔機的各項性能參數是否符合要求。
(3)、驗收標準:有關塔機技術質量要求的現行國家標準。
(4)、驗收時由乙方委派具備資質的機械及電氣工程師主持驗收。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合同簽署地特種設備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
第九條 對塔式起重機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合規定,應在兩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兩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十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 乙方產品執行國家的“三包”規定,時間為壹年(鋼絲繩為叁個月、易損件不包括在內)。
2. 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及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售后服務
當塔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時,乙方承諾在收到甲方通知的24小時內到工地檢查、維修,以不誤甲方的工期。
第十四條 其它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來處理。本塔機的鋼結構配置必須用廣東業豪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配件,如客戶用其它廠家或自己生產的配件,因此造成的事故濟損失,廣東業豪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不負此責任。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起生效,有效期至雙方權利義務清后。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約,補充協約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購貨單位(甲方): (章)
聯系地址:
代 表 人:____ 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 日
供貨單位(乙方): (章)
聯系地址:
代 表 人:________
傳真:
電話: ____年__月__日
起重機銷售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采購單位(甲方)和供應單位(乙方)購銷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定義以下術語特定的含義:
“甲方”系指合同中規定的實際購買貨物和接受服務單位。 “乙方”系指合同中規定的提供貨物和提供服務的單位。
本合同所稱“貨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標的投標文件而應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標要求規格及功能的起重機及全部附件,它還包括由乙方提供的服務和所有的必須文件。
“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應承擔的與供貨有關的輔助義務,比如運輸、安裝、調試及維修響應和合同中規定乙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合同價”系指根據中標的投標文件和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地履行合同義務后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價款。
二、交貨地點:
乙方交貨至甲方指定地點,所發生的運輸等費用及貨物的損壞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貨物名稱、數量、價格:
四、合同總價款:人民幣-------------------元整。
五、合同總價范圍:
1.設備、運輸、裝卸、安裝、調試、測試、檢測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費用。 2.貨物的免費質保期。
六、交貨內容
1、符合本合同及招標文件規定的貨物和服務。
2、保證設備使用及維修所需的全套技術資料和文件,包括出廠合格證、使用中文說明書、維修保養中文說明書等。
七、交貨期: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在 30 天內發貨進場并安裝調試完畢。 (如遇不可抗力或者突發事件導致交貨期延遲,則乙方在履行及時通知甲方的義務后,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技術條款:
乙方所供貨物須符合招標文件設計圖紙和國家標準及規范要求,乙方投標文件中列明的設備及元器件品牌、生產地、制造廠商、質量保證等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規范及招標文件要求。
九、質量保證:
貨物及其部件應為全新,未曾使用過的優質產品,與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相符,并保證該產品確系原廠制造,同時提供產品的質量保證書、技術性能說明書、特種設備部門的檢查報告、質量標準認證證書等相關材料。
十、結算方式:
簽訂合同后,預付-------,提貨付-----------,安裝完成后付-------,余款質保壹年后付清。
十一、保修期:
自特種設備檢測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算,整機免費質保期為壹年。
十二、售后服務售后服務見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承諾。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訴訟解決。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約定履行完畢合同自動解除。
十五、雙方明確本合同之所有印刷文字所示內容不可修改,任何形式的修改均會導致本合同無效,除非修改內容得到雙方法人代表書面同意,必須在本合同修改處簽字,并由雙方單位在修改處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否則此合同無效。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定制方
承攬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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